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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经济改革和市场经济生发的义利之辨

改革开放以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要消灭贫穷,进而肯定人们追求富裕和向往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作为价值原动力,尊重和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需求,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成为释放社会活力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内容,由此引发了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

义利之辨成为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乃至21世纪前十年经久不息的价值观论争之枢纽。80年代以来的义利之辨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阶段,每一阶段都围绕不同的问题和重点而展开。一是80年代初的义利之辨,以潘晓致《中国青年》杂志的来信引发的人生观讨论为契机,发展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大辩论,并深化为对“合理利己主义”是否具有合理性的评价与批判。二是80年代中期关于商品经济与道德进步的关系的讨论,包含了对“向钱看”和“向前看”的学术争论。三是90年代以后关于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的讨论,产生了“滑坡论”、“爬坡论”和“划界论”等观点。这三次大的义利之辨,涉及如何处理功利与道义的关系,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推进着整个社会义利观的多样化和正确义利观的形成。

(一)关于合理利己主义是否合理的讨论

改革开放伴随着对“文化大革命”道德理想主义和对个人正当利益的否定的批判性反思开始起步;与“伤痕文学”的大量问世相呼应,思想文化界开展的人生观讨论揭开了注重个人生存发展和物质利益的大幕。1980年第5期《中国青年》杂志刊发了署名“潘晓”的读者来信《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该来信以第一人称自述:“人毕竟都是人啊!谁也逃不脱它本身的规律。在利害攸关的时刻。谁都是按照人的本能进行选择。没有一个真正虔诚地服从那平日挂在嘴头上的崇高的道德和信念。人都是自私的。不可能有什么忘我高尚的人。过去那些宣传,要么就是虚伪,要么就是大大夸大了事实本身” ,并由此提出“任何人,不管是生存还是创造,都是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 的命题,由此引发了一场“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的大讨论。讨论最先在青年朋友中展开,全国数以万计的青年踊跃参加讨论,各种信件雪片般地飞向《中国青年》杂志,讨论持续了半年之久,有为潘晓来信叫好的,有猛烈批判潘晓来信中的人生观主张的,也有既对潘晓人生观做出一定肯定也对其主张给予一定批评的观点。1980年第8期《中国青年》以《胡乔木同志关心人生意义的讨论》为题,发表了他的几段讲话。乔木讲话发表后,《中国青年》杂志发文专门对讨论予以总结,认为青年们和整个民族一样,在经过痛苦的时代反省之后,终于唾弃了现代迷信和它衍生的“最大的‘公’就是‘忠’”一类的人生教义。噩梦初醒的思考,要求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重建人生信念,这是促使青年重新探索人生意义的第一个原因。现实社会的客观矛盾,实际生活中的种种难题,这是促使青年重新探索人生意义的第二个原因。面对变革,怎样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这是促使青年重新探索人生意义的第三个原因。该文最后指出,人生意义的讨论是思想解放运动激起的浪花。以真理标准的讨论为起点的思想解放运动,对青年一代是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启蒙,它推动着青年一代去寻求人生意义的科学答案。这种探索,虽然以回顾的形式出现,但却是向前的寻求;回顾,虽然包含着创伤与痛苦,但却是痛苦中求奋起的呐喊。1980年之后,人生观讨论继续在哲学和伦理学界展开,一些伦理学人参加了对“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及“合理利己主义”的讨论,并形成了“合理利己主义有合理性”和“合理利己主义有明显的不合理性”等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合理利己主义有合理性。人们的所有行为按道德准则进行评价,无外乎利他、利己、损人三类,一般地说“纯粹利他”是最高道德准则,是至善;“不损人”是最低道德准则和对人们的起码道德要求,是非善非恶;“利己与利他相统一”是一般道德准则和对人们道德的一般要求,是一般的善。由此出发,王海明探讨了科学的道德观,认为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都是绝对化的片面真理,“真理既非利己主义,也非利他主义,但又既是利己主义,又是利他主义,真理是二者的辩证统一” 。胡平在《道德问题随感录》一文中指出,“大锅饭”的经济政策一味要求人们为他人、为集体而不明确个人应得与个人正当利益,其弊病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苛求君子,放纵小人。有人赞美《人到中年》里的陆文婷任劳任怨,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殊不知这还是她的大弱点。要说献出的多、索取的少就是至善至德,今人谁能比得上古代的奴隶?只有当一个人能够得到他所应该得到的东西,只有当他能够自由自主地而非被迫或未经本人许可地处置这些东西,这才开拓了完整地实践道德的前景。当争的而不知争是愚昧,不敢争是软弱,不能争是无权。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是不能成立的,合理利己主义有明显的不合理性。魏英敏撰文认为,合理利己主义是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利益的反映,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当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合理利己主义的伦理观便逐渐地丧失了它的进步性和革命性,而成为保守的、反动的东西了。 整体上说,合理利己主义是资产阶级伦理观、价值观的反映,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

关于合理利己主义的讨论涉及怎样正确认识人的价值和怎样正确看待公与私的关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对利己与利他及合理利己的关系问题尚缺乏科学的探讨和深入的研究,对个人正当利益与利己等问题亦缺乏科学的界定与论证。而这些问题在后来关于商品经济与道德进步的关系、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的讨论中进一步表现出来,需要学术界对之做出深度的思考和研究。

(二)关于商品经济与道德进步关系的讨论

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观点和任务。不久,哲学界、伦理学界掀起了讨论商品经济与道德进步的关系的高潮,陈瑛、王锐生、朱勇辉、张博树、李奇等人纷纷发表文章,阐发自己关于商品经济与道德进步的关系的理论,并因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陈瑛、王锐生等人认为商品经济与道德进步是一致的,商品经济促进人类道德的进步,作为生产方式的商品生产必然产生平等、自由、开放、竞争等要求,促进独立人格的形成。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所有制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商品生产不仅会导致巨大的经济进步,而且会导致巨大的道德进步。至于目前伴随商品经济而出现的消极道德现象,则是由旧社会的道德遗毒和沉渣泛起引起的。 这些消极道德现象不但与商品生产的发展无关,反倒是商品生产不发达造成的结果。

与陈瑛、王锐生等人的“促进论”不同,张博树持“背反论”的观点,认为道德进步并不直接就是社会物质进步的函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与伦理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也就是说,商品经济助长了人们的自私自利之心和贪欲,从而造成道德水平的下降或道德危机。

在关于商品经济与道德进步的关系的讨论中,更多的人倾向于矛盾论或双效论,认为商品经济在总体上带来道德进步的同时也会带来某些道德上的消极现象。邓伟志在《商品经济与道德的层次性》 一文中认为,商品经济与道德水准既有一致性也有矛盾性。就其一致性来讲,商品经济能够直接促进平等意识、服务意识、信用意识和交往意识的增强,同时还会间接促进人们道德水准的提高。不过,商品经济与道德水准的关系,除了一致的一面,还有冲突的另一面。邓伟志把冲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破坏性冲突”,它们破坏传统美德,严重败坏社会风气,降低道德水准,大多来自“简单商品经济”;第二类是“革命性的冲突”,即合乎时代精神、合乎道德运动规律的冲突。依据这种分析,邓伟志得出结论:在商品经济与道德水准的冲突面前,必须更新观念,用新道德代替旧道德;在发展商品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

(三)关于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关系的讨论

随着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备受重视,伦理学界展开了关于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的讨论。 讨论主要围绕着“滑坡”与“爬坡”、“内引”与“外灌”等几个中心论点展开,并产生了所谓“滑坡论”与“爬坡论”、“内引说”与“外灌说”的争论。围绕市场经济导致的道德现象究竟是“滑坡”还是“爬坡”,学术界有不同的评价标准,用既有的道德标准和道德化的社会理想来衡量现实,往往比较多地看到道德“滑坡”的方面,进而产生相应的伦理危机和忧患意识;而用经济的和社会历史的标准来看待道德,则往往更重视“爬坡”的意义,从而抱有对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关系较乐观的信念。

滑坡论者认为,市场经济必然导致社会道德的滑坡,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市场经济崇尚利润与金钱,鼓励竞争与冒险,必然导致一些社会消极现象的滋生与蔓延,必然导致一切向钱看和利己主义的泛滥。市场经济崇尚的等价交换也必然消减乐于奉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如果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市场经济必将导致道德水平的大滑坡,乃至跌入谷底,产生严重的道德危机。

爬坡论者认为,市场经济能够促进道德的发展和进步。市场经济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因而最终有助于道德的发展和进步。市场经济的建立在总体上推动了道德水平的上升,表现为市场配置资源比政府或官员配置资源更具公正性,市场机制有助于建立独立人格,形成自由与权利、平等与互助等观念。

介于滑坡论和爬坡论之间的第三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会对道德产生积极和消极双重影响,但积极影响是主要的。市场经济对道德的消极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不可忽视,也不可低估;但是,只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市场立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市场经济对道德带来的消极影响就可被降到最低。同样,市场经济不会自然而然地促进道德进步,只有用制度安排的形式来保护和鼓励市场经济发展并由此形成积极的道德价值,市场经济对道德的促进作用最终才能得到实现。

在滑坡论与爬坡论争论的同时,出现了一种主张为市场经济与道德划分界限,认为两者本质上是不同的“划界论”。以何中华为代表的划界论者认为,市场经济以追求功利为目的,利益驱动构成市场经济行为最原始的动因和最直接的动力。因此,他律性、功利性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点。而道德的本质特征在于自律性、超功利性,主要表现为“动机的自定性、决定的自主性、行为的目的性、后果的利他性”,市场经济与道德,一为他律,一为自律,一为功利,一为超功利,两者在本质上是互斥的,从而构成二律背反关系。

王淑芹、李奇、廖申白、鲁鹏等人对以何中华为代表的划界说提出了批评,认为市场经济与道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需要我们运用唯物辩证法做出科学的分析与论证。市场经济行为具有道德行为的特征,道德也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进入21世纪以来,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的关系进一步受到关注。特别是随着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伦理学界开始在整个社会公民道德建设层面探讨市场经济与道德进步的关系问题,并由此探讨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竞争与协作、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问题,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形成和发展。 XYNl5b3dLQGK1KBRiMsRem9EeAKnzUFPrBQawwAtwZTw/X3QsCIAxlmpkDysje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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