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政府治理处于国家治理的核心和主导地位,是国家治理重要的子系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键,这在中国尤其如此。当前,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无论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还是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都有赖于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作为本书的第一章,这里首先试图对政府治理及其现代化做一个界定,并说明它与国家治理及其现代化的区别与联系。其次,在讨论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时候,经常会使用一些相关的理论和概念,特别是一些公共管理的理论和概念,因此我们在这里对相关的理论做一些简要的介绍。最后,对新征程中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