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五”期间农业机械化的成就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 。2018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十三五”期间,我国农业机械化取得了显著成绩,农业生产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首先,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截至2019年底,全国农机总量近2亿台套,总动力达到10.28亿千瓦,较“十二五”末提高13.9%;其次,2020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机械化水平跨上新台阶 ;最后,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19年,全国农机户总数达到4 074万个,农机化服务组织达到19.22万个,有力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
二、农业机械化面临的挑战
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比较突出。首先,农机科技创新能力弱,部分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其次,丘陵地区受自然条件限制,机耕道路缺乏、适用机具不多,导致农机“下田难”“作业难”问题明显;最后,农机社会化服务供给数量少、层次低,农机农艺融合不紧密。
三、“十四五”时期农业机械化的行动目标与具体任务
“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启新的征程,面临农业劳动力数量持续走低和粮食需求日益增加的现状,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发展具有必要性。这一时期农业机械化的行动目标是: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粮棉油糖主产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丘陵山区县(市、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重点农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实现协同发展,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农机装备产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国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1亿千瓦左右,其中灌排机械动力达到1.3亿千瓦,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 。
(1)加强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与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发展对农业机械化提出更高的要求,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的农业机械需求日益增长。一方面,应通过政策引领等方式支持以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核心的农机设备研发主体构建协同运行的研究体系,针对现代农业的生产需求进行研究和创新;另一方面,要持续强化农机推广服务工作,通过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特派员等基层推广队伍建立密切联系并开展技术合作,使农业生产经营人员能够充分认识到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和经济效应,从而有效发挥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一是要准确认识到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的阻碍因素在于田地多为坡地或山地、呈不规则形态、面积较小且地块较为分散、田间道路不通畅等,因此要对农田进行“宜机化”改造,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将小田合并为大块田地、将坡地山地进行平整化、将不规则农田改造为方形田地,并加强丘陵山区机耕道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联互通,改善农机作业条件。二是鉴于丘陵山区农机设备研发专用性强、经济效益较低等原因,政府应通过资金奖补、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引导企业针对丘陵、高原、山地等特殊地形地貌以及该地区农业生产的特殊需求进行定向研发,因地制宜制造出一批操作简便、适应能力强的小型轻简农业机械装备,降低丘陵山区农民的劳动强度。
(3)提高基层农机推广队伍和服务组织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首先,基层推广人员必须掌握专业技术。一是要掌握农机知识,明确各种农机具的特性、操作方法、维修方式等;二是要熟悉基层推广方式,使农户正确认识并接受农业机械的优势,提高推广效率;三是要了解农业机械市场,为农户提供适用性强且价格可接受的农机购买方案。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阶段从事农机服务的主要力量,政府应通过补贴等方式适度扩大其农机服务规模,并鼓励其加强农业托管、订单作业等农机服务方式的创新,为生产规模较小的农户或从事兼业经营的农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降低其劳动强度,提高其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