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应从公共物品拓展到公共秩序。与公共物品理论相比,公共秩序理论旨在维持一个社会有机体的存在与发展,维护一种社会制度的正常有序运转。公共物品强调的是商品的自然属性,而公共秩序强调的是制度的社会属性,前者是静态的,强调商品的技术特征,而后者是动态的,强调社会公共需要的社会性和历史性特征。财政目标不仅是促进市场机场的有效运转,而且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总结本章的研究,主要有如下三个理论要点:
第一,公共秩序是人的基本需要和经济社会运行的保障。秩序是引导人们行为的一套规则,是制度运行的结果,它既是人的基本需要,也会对经济、社会和政治治理产生重要影响。
第二,秩序演化遵循两个路径,它们对财政活动范围和内容的要求不同。一是自发秩序,像市场经济一样,由“无形之手”来指引协调;二是人为秩序,由“有形之手”指引,直接凭借外部权威,靠指示和指令来计划和建立秩序。后者对财政活动要求范围更大、内容更多。不论是认同自发秩序的优越性还是人为秩序的优越性,财政制度均会对公共秩序产生重要影响。
第三,现代财政制度强调它对公共秩序的治理作用。人类经济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后,由于人和自然的商品化导致的经济从社会中“脱嵌”、多元化利益格局形成导致的集体行动的加强、创造性破坏导致的既定秩序不断被打破,公共秩序不断面临冲击和重建过程。财政要积极参与社会和政治治理,既满足人们不断增加的物质需要,也要满足人们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