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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公

隐公元年·〇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可扫码阅读,码见相应辑封页,下同)。

鲁隐公

【鲁】 周时国,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姬姓。周武王(一说周成王)始封周公旦于鲁,周公旦留佐王室,而使其嫡长子伯禽就封,其实际就封时间可能在周成王时期、周公东征灭商奄之后。鲁之所在,很可能最早在今河南鲁山,后来才定封在今山东曲阜一带。伯禽在山东的始居地是奄,鲁炀公时迁于曲阜,奄、曲阜相距三里,奄在西而稍南,曲阜在东而稍北,都在曲阜鲁国故城之内,在今山东曲阜市区及其东面、北面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鲁都曲阜所在区域被当时人称为“少皞之虚(墟)”(参见 定三—定四 ·五·四),是远古圣王少皞( 文十八·三 ·二)居地。获麟之岁(哀十四年)后232年(一说225年,一说226年,一说228年)被楚所灭。曲阜参见《图集》17—18②6、26—27④3。奄参见《图集》17—18②6。《图集》指《中国历史地图集》,下同。

【隐公】 鲁隐公。姬姓,名息姑,谥隐。鲁惠公( 隐元·一 ·一)庶长子,声子( 隐元·一 ·一)所生。隐元年即位,在位十一年。隐十一年被公子翚( 隐四·二 ·春秋)所弑。 【公】 此“公”并非所谓周代五等爵“公、侯、伯、子、男”之“公”,而是对中原诸侯国君通用的尊称,如宋穆公(公爵)、晋文公(侯爵)、郑庄公(伯爵)、杞桓公(子爵)、许穆公(男爵)之类。

鲁国故城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战国时期鲁国都城、汉代鲁县县城。遗址西面、北面有洙水河,南面有小沂河,包括古城址、夯土建筑基址、手工业作坊遗址、居住遗址和墓葬区。城址分为大城和小城。大城(郭城)平面呈不规则长方形,东墙长2 531米,西墙长2 430米,南墙长3 250米,北墙长3 560米。小城(宫城)位于大城中部偏东处。遗址中发现的遗存最早年代约为西周中期前半,西周初期分封的鲁都城似不在曲阜。城墙建筑年代分为六期,从西周晚期至西汉时期。手工业作坊遗址包括有冶铜、冶铁、制陶、制骨作坊。墓葬基本上分布在城西,年代自西周初年至春秋战国时期,分为葬式、葬俗和随葬器物风格迥然不同的两组。有学者认为这两组墓葬墓主人分别属于当地商奄旧族(甲组墓)和迁来的周人(乙组墓)。

隐遗址图1 曲阜鲁国故城遗址平面图 (《中国考古学·两周卷》,2004年)

隐公元年·一

鲁、宋见隐地理示意图1。

鲁惠公、孟子、声子、鲁隐公( 隐元·〇 )、宋武公、仲子、太子允/鲁桓公

元年,春,王正月。

【元年,春,王正月】 [隐公]始年,春,[周]王[历法的]正月。

【元年】 春秋时礼制,先君去世后,嗣君随即在灵前继承君位,因为国不可一日无君。然后,嗣君在第二年正月初一在宗庙朝正(见 襄二十九·一 ·一)、告朔(见 僖五·一 ),终止先君年号,称本年为“元年”,行即位之礼,《春秋》因而书“公即位”。鲁隐公担任摄政君,虽然不行即位之礼,因而《春秋》不书“公即位”,但也朝正、告朔,终止惠公年号,称“元年”。

【春,王正月】 《春秋》在正月前书“王”,表明鲁使用的是周王室颁布的历法,即周历。夏历、商历、周历都以月亮盈亏周期为“月”(朔望月),以十二个朔望月为“年”(约354日),以太阳两次到达冬至点的时间间隔为“岁”(约365日),通过设置闰月来调和“年”和“岁”之间的偏差。三历最主要区别在于正月设置的不同。夏历以建寅之月(今农历正月)为正月,商历以建丑之月(今农历十二月)为正月,周历以建子之月(今农历十一月)为正月。周正月在气候上属冬季,但仍称为“春”。周历二月、三月都曾经是夏、商的正月,因此,如果在《春秋》中某年第一个出现的月份是二月(比如隐公四年)或者三月(比如隐公三年),都会在前面书“王”:“王二月”,说明是周王历法的二月,以与商历正月相区别;“王三月”,说明是周王历法的三月,以与夏历正月相区别。

【一】 惠公 鲁惠公 元妃 孟子 孟子 卒, [惠公] 继室以 声子 ,生 隐公 鲁隐公。

【惠公】 鲁惠公。姬姓,《世本》曰名“弗皇”,《史记·鲁世家》曰名“弗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曰名“弗生”,谥惠。鲁孝公( 哀二十四·三 ·一)之子。隐元年前46年即位,在位四十六年。隐元年前1年卒。

【元妃】 始嫡夫人。妃,配。 【孟子】 宋女,子姓,排行孟。鲁惠公原配夫人。隐元年前卒。古代兄弟或姊妹排行,“伯”“孟”为长子(女),“仲”为次子(女),“叔”为仲季之间的所有子(女),“季”为最幼子(女)。

【继室】 这里是指媵妾声子入住已故原配夫人孟子宫室并摄治内事。因为不再举行媒聘之礼,所以声子仍是妾,但地位比一般的妾要高。媵妾详见 庄十九—庄二十—庄二十一 ·春秋“媵婚制”。 【声子】 宋女,子姓,谥声。孟子的侄娣,鲁惠公媵妾,鲁隐公之母。隐三年卒。

宋武公 仲子 仲子 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 仲子 归于我。

【宋武公】 子姓,名司空,谥武。宋戴公( 庄十二—庄十三 ·二)之子。隐元年前43年即位,在位十八年。隐元年前26年卒。 【宋】 周时国,公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子姓。周初三监之乱(参见 襄二十一·五 ·四·三)后,周成王将微子启(商帝乙之庶长子)封在商人在中原的早期居地,都商丘,在今河南商丘睢阳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宋共公时迁于相,在安徽宿州西北。宋平公后迁回商丘。获麟之岁(哀十四年)后186年(一说183年,一说188年,一说190年,一说195年)被齐所灭。商丘参见《图集》17—18②5、24—25④6。

【仲子】 宋女,子姓,排行仲。宋武公之女,鲁惠公继任夫人,鲁桓公之母。隐元年前26年生。隐二年卒。

【仲子……于我】 文,即文字,先秦时称文字为“文”,秦时始称为“文字”。所谓“有文在其手”,是指掌纹与当时文字形似。古人认为生而有文在手为上天有命,因此宋将仲子嫁给鲁君作夫人以从天命。仲子掌纹究竟是形似“为鲁夫人”,还是形似“鲁夫人”,抑或是形似“鲁”,今已不可确知。

先秦时人视手文为天命之事,参见 闵二·三 ·四·一“及[成季]生,有文在其手曰‘友’,[桓公]遂以命之”, 昭元·八 ·一·一“及[大叔]生,有文在其手曰‘虞’,[武王]遂以命之”。

宋国故城遗址: 城址平面呈平行四边形,西墙长3 010米,北墙长3 252米,东墙长2 900米,南墙长3 550米,城址始建年代上限可能在商末周初,历经春秋战国时期直至汉代一直沿用并进行了修补。

隐遗址图2 商丘宋国故城遗址平面图 (《河南商丘县东周城址勘查简报》,1998年)

[仲子] 桓公 太子允/鲁桓公 惠公 hōnɡ ,是以 隐公 立而奉之。

【生桓……奉之】 [夫人仲子]生下允[并随即被立为太子],[太子允尚年少之时,]鲁惠公即去世,因此公子息姑(鲁隐公)立[为摄政之君,]而奉戴太子允[为未即位之君]。

【桓公】 鲁桓公,即位前为太子允。姬姓,《史记·鲁世家》曰名“允”,《世本》曰名“轨”,轨可能是“ ”字之误,本书以《史记》为准。谥桓。鲁惠公嫡长子,鲁隐公之弟,仲子所生。桓元年即位,在位十八年。桓十八年被齐公子彭生所杀。

【薨】 《礼记·曲礼》:“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春秋》书“薨”共21次,其中鲁君去世书“薨”共11次,除去《春秋》没有记载的鲁哀公之死,其他鲁君去世皆书“薨”,包括在国外去世的鲁昭公;鲁君夫人(小君)10次,除去四处特殊情况外(详见 隐三·三 总结),鲁君夫人正常去世皆书“薨”。对于前来发了讣告的同盟国君主去世,《春秋》皆书“卒”,以示内外之别,其本国史书则应书“薨”。对于薨的场所,周礼亦有规定,薨于路寝(参见 庄三十二·四 ·春秋)。也就是寿终正寝为正,其他场所皆为不正。

【二】 元年,春,王周正月。 [《春秋》] 不书 [公] 即位, [公] 摄也。

【不书即位,摄也】 《春秋》“不书即位”,因为鲁隐公只是代行国君之事,并未行即位之礼,鲁史本无可书。摄,代。若为正常国君即位,则《春秋》应书“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参见 桓元·一

西周到春秋时期发生的摄政事例,主要有这样四种类型:

一、王臣摄王政。对应事例就是周公旦摄政。周武王去世后,太子诵年幼,周武王之弟周公旦摄行王政。

二、诸侯摄王政。对应事例就是共伯和摄政。周厉王被国人驱逐之后,诸侯推举共国君主共伯和进入王室,担任摄政王(参见 昭二十六·八 ·四·一)。

三、庶兄摄君政。对应事例就是鲁隐公在鲁惠公去世后担任摄政君。

四、首卿摄君政。对应事例是郑首卿长期担任当国,摄行君政(参见 襄二·五 ·二)。

传世文献对读: 《史记·鲁周公世家》载鲁惠公强娶仲子之事,与《左传》大不相同,可扫码阅读。

笔者对鲁惠公晚年娶仲子的可能真相有详细分析,可参阅拙文《天作之合:〈左传〉开篇史事的谎言和真相》。

隐公元年·二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邾、蔑见隐地理示意图4。

鲁隐公( 隐元·〇 )、邾安公

三月,公 鲁隐公 邾仪父 fǔ,邾安公 盟于蔑。

【邾仪父】 邾安公。曹姓,名克,字仪,谥安。邾夏父之子。庄十六年卒。 【邾】 亦作“邾娄”“邹”(邾娄合音),周时国,曹姓。周武王始封颛顼之后挟于邾,在今山东曲阜东稍南。此时仍为鲁附庸国,后从齐桓公尊周有功,庄十六年前已晋封为子爵(金文资料称“公”或“伯”)。文十三年邾文公迁于绎,在今山东邹城峄山镇纪王城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战国楚宣王时被楚所灭。邾参见《图集》17—18②6、26—27④4“邾1”。绎参见《图集》26—27④4“邾2”。

【盟】 诸侯国君或卿大夫在约定地点聚会称为“会”,与会者歃血盟誓称为“盟”。盟礼详见下。会盟频繁是春秋时代国际政治的显著特点,仅《春秋》二百四十多年间就记载了大小会盟四百五十多次。

【蔑】 定十二·二 ·二·二之“姑蔑”,在今山东泗水天齐庙村北侧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鲁地。参见《图集》26—27④4。此处不称“姑蔑”,可能是避讳鲁隐公之名“息姑”。《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图志》标注。《图志》指《春秋列国地理图志》,下同。

邾国故城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时期邾国都城、汉代驺县县城。遗址北枕绎山,南依郭山,东有高木山,包括古城址、夯土建筑基址、居住遗址、墓葬区等。城址北部以峄山为墙,南墙长1 900米,东墙长1 090米,西墙长2 320米。城内中心台地上有宫城遗址。

天齐庙遗址: 城址平面呈不规则方形,面积约一万平方米,城址内有龙山、夏、商、周时期的文化遗存。

隐遗址图3 邾国故城遗址平面图 (《先秦城邑考古》,2017年)

“三月,公及 邾仪父 盟于蔑”—— 邾子克 也。 [邾子克] 未王命,故 [《春秋》] 不书爵。 [《春秋》书] 曰“ 仪父 ”,贵之也。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

【未王……之也】 邾国此时还是鲁附庸国,邾国君主此时尚未获周王爵命,没有爵位,因此《春秋》没有记载他的爵位。未获周王册命的附庸国君主,按《春秋》体例应称其名“克”。邾国君主能自通于大国,继好息民,故《春秋》称其字“仪父”以示尊崇。获得周王册命的列国君主,《春秋》则称“国名+爵位”,如“宋公”“晋侯”“郑伯”“邾子”“许男”之类。周王册命参见 庄元·四 ·春秋。

盟礼: 根据孔疏、童书业《春秋史》、王美凤等著《春秋史与春秋文明》的总结,春秋时期的盟礼大体有以下仪节:

一、书写盟辞。盟辞即盟誓之辞,有一定格式,具体内容因事而定。举行盟誓前,用朱砂或墨将拟定的盟辞写在简策、玉片、石片等材料上,一式数份,写好的盟辞称为“盟书”。出土盟书实例参见 成六·五 ·二“侯马盟书”。

二、凿地为坎。在盟誓地点挖掘一个方坑,用来埋放牺牲和盟书。

三、用牲、取血。盟礼常用牺牲包括牛、马、羊、豕、犬、鸡等,具体选用何种牺牲根据参盟者的身份而定,高低贵贱有别。杀牲前先取血以备用,然后将牲杀死。以诸侯之盟为例,牺牲用牛,杀牲时先割牛耳取血,盛在盘中;割下的牛耳盛在另一盘中,由盟主手执(一说由地位较低者手执)。

四、读书、歃血。先由司盟昭告神明、宣读盟书。然后先由盟主微饮血(歃血),然后同盟者依照尊卑次序一一歃血,以示信守盟约。

五、加书、埋书。歃血之后,将所读盟书正本放在牲上,称为“载”,故盟书又称为“载书”。接着把负载着盟书的牲体埋入坑里。

六、藏盟书于盟府。参盟者在盟礼结束后将盟书副本携带归国,收藏于盟府,作为存档,以备日后查证对质。

隐公元年·三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费、郎见隐地理示意图4。

费庈父、鲁隐公( 隐元·〇

夏,四月, 费庈父 帅师城郎。 [《春秋》] 不书,非公 鲁隐公 命也。

【费伯】 费庈父。姬姓,费氏,名或字庈,排行伯。鲁懿公之孙。鲁大夫,官至卿位。食采于费。 【费】 在今山东鱼台鱼城镇西南。鲁邑。参见《图集》26—27⑤3。也有学者认为,鲁只有一费,即今山东费县之费。见 僖元·六

【城郎】 修筑郎邑城墙。 【郎】 在今山东鱼台旧治东北十里。鲁邑。参见《图集》26—27④3。

山东境内的费邑与费国

一、鱼台县之费邑。见 隐元·三

二、费县之费邑。见 僖元·六

三、姒姓费(弗)国。根据传世文献记载,夏王族后裔中有费(弗)氏。1972年山东邹城邾国故城遗址出土两件春秋时期的铜鼎,其中一件铭文大致意思是弗国贵族敏父为其大女儿孟姒作陪嫁媵器。据此可知,春秋时期在山东的确存在一个姒姓费(弗)国,此费国的都城可能就位于鱼台费邑。

四、嬴姓费(鄪)国。根据传世文献记载,山东还有一个嬴姓费国。2009年枣庄峄城区徐楼村发现了一个春秋中晚期的 国国君墓葬,此 国应即费(鄪)国。由于该墓葬的埋葬习俗和随葬品特征与淮河流域嬴姓诸国相近,因此这个费(鄪)国有可能是嬴姓。此费国与费县费邑有关,可能最早在费县,后来迁徙到枣庄。值得注意的是,嬴姓秦国先祖伯益又称大费,而伯益之时秦先人尚在东方,有学者认为费县费邑就是伯益的封地。

隐公元年·四

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郑、申、共、虢(东虢)、制、京、祭、廪延、城颍、颍谷见隐地理示意图3。

郑庄公、共叔段、郑武公、武姜、虢叔、祭足、公子吕、颍考叔

夏,五月, 郑伯 郑庄公 共叔段 于鄢 yān

【郑伯】 郑庄公。姬姓,名寤生,谥庄。郑武公嫡长子,武姜所生。隐元年前35年生。隐元年前21年即位,在位四十三年。桓十一年卒。兼任周王室卿士,隐九年降为左卿士,桓五年被周王室罢黜。 【郑】 周时国,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姬姓。周宣王始封周厉王之子友(郑桓公)于郑,为周畿内国,最初在棫林(可能在今陕西凤翔秦雍城遗址附近),后来东迁至拾(可能在今陕西华州东北)。郑桓公在西周晚期周幽王之乱前(最早可能在周幽王前3年)将财产家室东迁至中原东虢( 隐元·四 ·二)、郐( 僖三十三·九 ·一)之间,并开始攻取东虢、郐领土。郑桓公在中原最早的落脚点叫“郑父之丘”,应在郐国境内。后来,郑桓公、郑武公在东虢、郐旧地重建郑国,定都新郑,在今河南新郑城区及外围一带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郑都所在区域被当时人称为“祝融之虚(墟)”(参见 昭十七·五 ·二),是远古火正祝融( 僖二十六·二 )居地。春秋前期,郑仍为周畿内国,国君担任周王室卿士,然而与周王室之间矛盾冲突愈演愈烈。桓五年郑庄公被王室罢黜不再担任卿士之后,郑完全转型成为诸侯列国。获麟之岁(哀十四年)106年后被韩所灭。华州区之郑参见《图集》17—18②2,新郑之郑参见《图集》24—25④4。

【段】 共叔段。姬姓,共氏,名段,排行叔。郑武公嫡子,郑庄公同母弟,武姜所生。隐元年前32年生。隐元年奔共。

【鄢】 郑邑。应该处在从京逃离郑的路线上。有学者指出,战国文字“鄢”“邬(鄔)”形近容易讹误,“鄢”可能实为“邬”,即 隐十一·三 ·一之邬邑,隐元年时为郑邑。

郑韩故城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时期郑国都城、战国时期韩国都城,因此称为“郑韩故城”。郑韩故城遗址西南有双洎河,东北有黄水河,包括古城址、夯土建筑基址、宗庙祭祀遗址、社稷祭祀遗址、手工业作坊遗址和墓葬区。

城墙依双洎河和黄水河而筑,曲折不齐,周长19公里,中间有一道南北向的隔墙,把城址分为东城、西城两大部分。西城应为内城,是宫城和宫殿区所在;东城应为外城,即郭城。调查试掘表明,故城城墙是先后经过春秋和战国两个历史时期构筑的。在遗址内还发现了大量西周晚期遗存,集中分布在新郑市区小高庄、仓城、五宅庄及兴弘花园与热电厂一带,可能对应郑桓公东迁后在中原的始居地“郑父之丘”。

宗庙遗址位于东城中部偏北,由夯土建筑基址、3座礼乐器坑和3座殉马坑组成。社稷祭祀遗址发现了3处,位于东城中部,其中金城路遗址(图中标“3”处)发掘出3座礼乐器坑和3座殉马坑,城市信用社遗址(图中标“1”处)发掘出礼乐器坑6座、殉马坑56座,而中行遗址(图中标“2”处)发掘出礼乐器坑18座,殉马坑45座和夯筑墙基一道。宗庙遗址和祭祀遗址相对于西城(内城)正好符合“左宗庙、右社稷”的布局。

手工业作坊遗址包括铸铜、铸铁、制陶、制骨作坊。

墓葬方面,在故城西城南部李家楼发现春秋晚期郑国君主大墓;在东城西南部仓城村、后端湾村一带发掘出15座春秋时期双墓道“中”字形、单墓道“甲”字形或无墓道大墓;在东城东北部张龙庄村也发掘出四座春秋时期“凸”字形或长方形大墓。

隐遗址图4 郑韩故城遗址 (郑都) 平面图 (《郑、韩两都平面布局初论》,1999年)

【一】 初, 郑武公 娶于申,曰 武姜 ,生 庄公 郑庄公 ɡōnɡ 叔段

【郑武公】 姬姓,名掘突,谥武。郑桓公( 庄十四·二 ·二)之子。隐元年前49年郑桓公被杀(有争议),隐元年前48年郑武公即位,即位后前3年因不明原因滞留在卫国(据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隐元年前22年卒。兼任周王室卿士。

【申】 即“南申”,周时国,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姜姓。姜姓申人为太岳( 隐十一·二 ·五)之后,是夏、商时的古族,与姬姓周族长期通婚,其国即“西申”,其地可能在今甘肃平凉一带。周宣王将其元舅申伯封于南土,即“南申”,在今河南南阳北的独山下。在西周晚期一段时间内,西申、南申并存。西周末年,西申、鄫、犬戎联军攻灭周王室。春秋时期,西申不再见于历史记载,应该是被拥护周平王的秦、晋等诸侯所灭。庄七年至庄十年间,南申被楚所灭,地入于楚为申县。有学者认为,申人在此后被迁至今河南信阳一带重建申国,依附于楚国,昭十一年楚灵王迁信阳申国之人入荆。昭十三年楚平王使申人迁回信阳申国。南阳之申参见《图集》17—18③4、29—30④4。也有学者认为,此处之“申”非南申,而为西申。

【武姜】 申女,姜姓。郑武公夫人,郑庄公及共叔段之母。隐元年前39年归于郑。

【共】 周时国,伯爵,姬姓。在今河南辉县市区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下文言“大叔出奔共”,而 隐元·十 则言“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可见此时共国犹在。闵二年时已为卫邑。参见《图集》17—18②4、24—25③4。

庄公 寤生,惊 姜氏 武姜 ,故名曰“寤生”, [姜氏] 遂恶 之。

【寤生】 杜注认为“寤”在这里就是本义“睡醒”,所谓“寤生”,就是武姜一觉醒来,发现郑庄公已生,而自己竟然毫无知觉,因此大受惊吓。此说不改字解释,而且最为符合“惊姜氏”的情境。一说“寤”通“牾”(或通“啎”),是“逆”的意思。妇人生产时婴儿头先出为顺,足先出为逆。寤生即逆生,也就是足先出的难产。一说“寤生”指婴儿初生闷绝,目闭口噤,即现代医学中的新生儿窒息。有可能后两种说法本为一事,也就是由于难产,胎儿在子宫中时间太长,最终生出来时出现了窒息现象,闷绝不啼,如同死婴,因此会“惊姜氏”。

[姜氏] 共叔段 ,欲立之 [为大子] [姜氏] 请于 武公 郑武公 ,公弗许。

【亟】 数,屡次。

共城遗址: 遗址位于九山南麓,东临石河,西靠百泉。城址分为大小两城,大城为周代古城,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1 300米,东西宽1 100米。城址东南琉璃阁附近发现了商、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大型墓葬。

【二】 庄公 郑庄公 即位, [姜氏] 为之 共叔段 请制。公 郑庄公 曰:“制,岩邑也, ɡuó 死焉。佗 (他) 邑唯命。” [姜氏] 请京,使 [共叔段] 居之,谓之“ 京城大 (太) ”。

【制】 在今河南郑州上街区峡窝镇上街村。本为东虢邑,隐元年前地已入于郑。参见《图集》24—25④4。《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根据考证成果标注。

【岩邑】 险要之邑。制邑西北部即为虎牢( 庄十九—庄二十—庄二十一 ·九·一),是郑战略要塞。

【虢叔死焉】 指郑桓公灭东虢,杀虢叔于制。 【虢叔】 东虢国君。姬姓,排行叔。周平王四年被郑人所杀。 【虢】 东虢。周畿内国,姬姓,公爵。虢本为商代方国,其地望应该就在后来东虢所在地。西周初年,周王室灭虢国,而将虢人西迁至后来的西虢( 隐元·十 ·二)所在地。随后,周王室始封周文王异母弟虢叔于东虢,统治商代虢国旧地,位于成周王畿东部,在河南荥阳北(详见下)。隐元年前被郑桓公所灭,地入于郑(据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参见《图集》17—18②4、24—25④4。

【佗邑唯命】 其他城邑则唯命[是听]。

【京】 在今河南荥阳京襄城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郑邑,曾为共叔段采邑。参见《图集》24—25④4。

【大叔】 国君的嫡长弟,或卿大夫家族族长的嫡长弟。遍检《左传》,诸侯贵族称“大 (太) 叔”者,除去本段共叔段称“京城大叔”,以及卫国的“大 (太) 叔氏”之外,还有甘昭公称“大 (太) 叔带”( 僖七—僖八 ·一),是周襄王的嫡长弟;晋始封君唐叔虞称“大 (太) 叔”( 昭元·八 ·一·一),是周成王的嫡长弟;游吉称“子大 (太) 叔”( 襄二十四·五 ·四·二),是游眅的嫡长弟。值得注意的是,共叔段、甘昭公发动了试图取代嫡兄郑庄公、周襄王的叛乱,而游吉也取代嫡兄游眅成为游氏族长。“大 (太) 叔”应在君位/族长之位继承方面拥有可以挑战嫡子的权力,因此会有此种现象发生。比如说,此处武姜称共叔段为“京城大叔”,就是在强调共叔段的这种权力,为他后来发动叛乱造势。

郑武公去世、郑庄公嗣位、武姜为共叔段请制在隐元年前22年。就在此事发生前一两年内,晋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参见 桓二—桓三 ·二·一):隐元年前24年晋文侯去世,随后发生嗣位纷争,隐元年前23年晋文侯之子正式即位(即晋昭侯),晋昭侯被迫将比国都规模更大的曲沃分封给叔父公子成师,成立“国中国”曲沃国。笔者怀疑,武姜提出分封共叔段的建议,并要求封给他地势险要的制邑,是受了一年前晋昭侯分封公子成师的启发,而后来共叔段谋求在郑内部坐大的作为,与曲沃国谋求在晋内部坐大也如出一辙。而开启这一系列纷争的,则应该是西周末年周幽王废太子宜臼、周幽王去世后周平王与携王“二王并立”的王室内乱(详见《知识准备》“两周之际”),所谓“王室垂范,诸侯学样”。

官庄遗址与东虢地望: 关于东虢国地望,传统说法认为在平咷故城(河南荥阳广武镇南城村)。然而,长期以来,在平咷故城发现了丰富的商代、春秋、战国时期遗存,却没有发现任何西周时期遗存,因此有学者提出东虢故城遗址可能在别处。在候选遗址中,1984年发现的官庄遗址(荥阳高村镇官庄村)可能性极大。官庄遗址中已发现了由三重护城壕保护的大型西周城址(外壕合围面积达130万平方米),还有丰富的西周时期遗迹、遗物,无论是规模、格局、年代、地理位置都与东虢国对应。值得指出的是,官庄遗址位置与《图集》标注位置非常接近。

京襄城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时期京邑、汉代京县县城。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1 810米,东西宽1 499米。城内外有周代和汉代墓葬。

zhài 祭足 曰:“都,城过百雉 zhì ,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 (三) 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祭仲】 祭足。姬姓,祭氏,名足,排行仲。郑大夫,官至执政卿。曾任祭封人,后至郑朝廷任职。桓十一年被宋人所执,同年归于郑。庄十二年卒。 【祭】 商、周时国。周时为畿内国,伯爵,姬姓。周初始封周公旦之子于祭,在今河南郑州郑东新区CBD(中央商务区)东北部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隐元年前地已入于郑为邑。其后代一部分食采于王畿,成为周王室卿大夫,下文( 隐元·十二 )“ 祭伯 ”是也;一部分成为郑卿大夫,本段祭足是也。参见《图集》24—25④4。《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考古发现标注。

【都】 庄二十八·五 ·二曰“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然而此处很可能是城邑的通称,下文所谓“大都”“中[都]”“小[都]”即为“大邑”“中[邑]”“小[邑]”。

【城】 城墙。 【百雉】 雉,高一丈长三丈。百雉指城墙每面高一丈长三百丈。

【大都,不过参国之一】 大邑,不超过国都大小的三分之一。侯伯之国,国都每边长最多为三百雉,即九百丈,因此大邑每边长最多为一百雉,即三百丈。

【今京不度】 如今京城[规模]不合法度。根据京襄城遗址的实测数据,京城平均边长1 655米,折合为238.8雉,远远超过“大都百雉”的标准,的确是“不度”。

【不堪】 不能承受。堪,胜,任。

祭伯城遗址: 遗址位于熊耳河以北,熊耳河与东风渠交汇处的夹角地带。城址在时代上可以分为早期和明清两部分,其中早期城址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约1 380米,南北宽约1千米。总体来说,城址时代主要为西周,延续使用至明清时期。

公曰:“ 姜氏 武姜 欲之,焉辟 (避) 害?”

【焉】 何处。

[祭仲] 对曰:“ 姜氏 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厌】 满足。

【不如……滋蔓】 不如及早为共叔段寻找归宿,不要使得[共叔段势力]滋长蔓延。所,处所,归宿。

【宠弟】 受宠的弟弟。

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毙】 跌倒,引申为失败。

【三】 既而 (太) 共叔段 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公子吕 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 [君] 欲与 (太) ,臣请事之; [君] 若弗与, [臣] 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 郑庄公 曰:“无庸, [太叔] 将自及 [于难] 。”

【既而……于己】 后来共叔段让郑西部及北部边境地区两属于自己[和郑庄公]。京(共叔段之邑)正在郑西北,故共叔段讽动西鄙、北鄙贰于己。贰,两属,两头事奉。

【公子吕】 姬姓,名吕,字封。郑大夫。

【欲与大叔,臣请事之】 [如果国君]想要[把君位]让给太叔,臣子就请求事奉他。

【无庸】 用不着。庸,用。

【四】 (太) 共叔段 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 lǐn 延。 子封 公子吕 曰:“可矣。 [太叔] 厚,将得众。”公 郑庄公 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贰】 指对郑庄公有二心的西部、北部边境地区。

【廪延】 在今河南延津东北。郑邑。参见《图集》24—25③5。

【厚】 势力雄厚。

【不义不昵,厚将崩】 不义则不能团结,太厚则将要崩塌。昵,黏,本指泥土紧密黏合,这里引申为团结。此处是以墙为喻。筑墙泥土若不能紧密黏合,那么一旦太厚则将崩坏,比喻众不附共叔段,则共叔段将自败。先秦时夯土筑城技术参见 宣十一·二 ·二。

【五·一】 (太) 共叔段 完,聚,缮甲兵,具卒乘 shènɡ ,将袭郑。夫人 武姜 将启之。公 郑庄公 闻其期,曰:“可矣!”命 子封 公子吕 帅车二百乘 shènɡ 以伐京。京叛 (太) 叔段 入于鄢,公伐诸 (之于) 鄢。五月辛丑 二十三日 (太) 出奔共 gōnɡ

【完】 修整城郭。

【聚】 屯聚粮草。

【缮甲兵】 修治甲胄、兵器。 【甲】 甲胄。据考古发掘所见古代甲胄实物来看,殷商、西周乃至春秋、战国,护体装备最常见的是皮甲,此外也有铜甲;护头装备有皮胄和铜胄。考古发现东周时期甲胄实例见隐器物图1。

隐器物图1.1 辽宁宁城出土昭乌达盟南山根M101出土铜胄,春秋早期 (《宁城县南山根的石棺墓》,1973年)

隐器物图1.2 陕西韩城梁带村芮国墓地M28出土铜甲复原图,春秋早期后段 (《梁带村芮国墓地——二〇〇七年度发掘报告》,2010年)

隐器物图1.3 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皮甲胄复原图,战国早期 (《曾侯乙墓》,1989年)

【具卒乘】 足备步兵、车兵。具,备。

【袭】 轻装突击。参见 庄二十九·二 “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 【郑】 指郑国都城,庄公所居。

【启】 为……开城门。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据《左传》本年“大叔出奔共”、《左传·隐公十一年》郑庄公云“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可见在《左传》版本中,共叔段兵败出奔,从此流亡。《公羊传》《穀梁传》《竹书纪年》则认为,郑庄公在此次军事行动中杀死了共叔段。

【五·二】 [《春秋》] 书曰:“ 郑伯 于鄢。” 不弟,故不言“弟”。 [郑伯、段] 如二君,故曰“克”。称“ 郑伯 ”,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段不弟,故不言“弟”】 共叔段谋害其兄,大失为弟之道,因此《春秋》不书“其弟段”,而直书“ ”。 襄三十·六 ·春秋“ 天王 杀其弟 佞夫 ”,王子佞夫不闻反谋,实为无辜,故《春秋》书“其弟 佞夫 ”,以见周景王杀弟之罪。

【如二君,故曰“克”】 克,战胜。郑庄公伐共叔段,如同两敌国之君交战,故《春秋》书“克”。

【称“郑……郑志】 《春秋》不称“郑”以表明此事为国家行为,而称“ 郑伯 ”,给人以郑庄公个人所为的印象,是为了讥讽郑庄公对其弟共叔段未尽教诲之责,这就道出了郑庄公的本心。所谓郑庄公的本心,就是明知共叔段不轨举动将为其带来灾祸,却不尽兄长之责及早制止,而是待其公然作乱然后攻伐之,导致共叔段出奔,同胞兄弟恩断义绝。

【不言“出奔”,难之也】 《春秋》不书“出奔”,是因为有难处。如果记载为共叔段出奔,则过错只在共叔段。《春秋》作者认为两人都有过错,所以难以下笔。

【六·一】 [公] 遂置 姜氏 武姜 于城颍 yǐnɡ ,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城颍】 在今河南临颍固厢乡城顶村。郑邑。参见《图集》24—25⑤4。

【黄泉】 地下的泉水。

殷墟发掘的十余座带墓道的大型墓葬,其腰坑底部距地表的深度远远超过同时期商代水井的地下潜水线。有学者认为,商人这样做是为了达到“下及黄泉”的效果,这种腰坑就是死者灵魂通往黄泉路的入口,而腰坑中的殉狗就是通往黄泉路的引领者。若然,中国人的“黄泉”观念在商代已经成熟。

杜甫《哭李尚书》“此别间黄泉”典出于此。

【六·二】 颍考叔 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 郑庄公 。公赐之食。 [颍考叔] 食舍肉。

【颍考叔】 颍氏,谥考,排行叔。郑大夫。任颍谷封人,后至郑都任职。隐十一年被公孙阏所杀。

【颍谷】 在今河南登封君召镇李家沟村附近。郑邑。昭九年地已入于周。参见《图集》24—25④3。《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图志》标注。 【封人】 郑外朝地方官,职掌镇守封疆。《左传》所见,宋( 文十四·十三 ·一)、楚( 宣十一·二 ·二)亦有封人。

【食舍肉】 [颍考叔]吃饭时舍弃肉[不吃]。

公问之。

[颍考叔] 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 wèi 之。”

【皆】 备,遍。

【羹】 煮制的带汤肉食或蔬食。

【遗】 馈。

公曰:“尔有母遗繄 ,我独无!”

【繄】 日本藏《玉篇》古写本残卷引作“ ”,句末语气词。在战国秦汉出土文献中也常见句末语气词“殹”,应即此处之“繄”。

颍考叔 曰:“敢问何谓也?”

公语 之故,且告之悔。

[颍考叔] 对曰:“君何患焉?若阙 jué 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阙】 掘。

【隧】 挖隧道。

公从之。

【六·三】 郑庄公 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 武姜 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 泄!”遂为母子如初。

【赋】 有两种意思,一是创作新诗,二是朗诵已有诗篇。此处郑庄公、武姜赋诗,卫人赋《硕人》( 隐四·二 ·一·一)、许穆夫人赋《载驰》( 闵二·五 ·四·二)、郑人赋《清人》( 闵二·六 )、秦人赋《黄鸟》( 文六·三 ·一)都是创作新诗,其他地方则是朗诵已有诗篇。

【融融】 和乐貌。

【泄泄】 舒散貌。郑庄公、武姜从大隧中出来,豁然开朗,二人言语吟诵之声自由散布,故有舒散之感。

【六·四】 君子曰:“ 颍考叔 ,纯孝也:爱其母,施 庄公 郑庄公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纯】 笃厚。

【施】 延及。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毛诗·大雅·既醉》(见 襄二十七·五 ·一)有此句,据上下文可译为“孝子孝心绵绵不绝,长久地赐予尔等族类”。匮,竭。永,长。锡,赐。

出土文献对读: 据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篇的记载,郑武公去世后,武姜在郑武公停棺待葬期间,曾迫使孺子寤生在头三年不得亲政,可扫码阅读。

在清华简郑史三篇中,《郑武夫人规孺子》篇内容多涉及郑国内政细节,语言多生词僻句,与晚出的《左传》《国语》很不相同。有学者认为它在三篇中年代最早,很有可能是春秋初年的郑史实录,后来流传到了楚国。如果上述记载反映了史实的话,那么我们对于武姜、郑庄公、公子段之间政治斗争的理解就要作不小的更新和调整:

第一,武姜在郑武公去世、郑庄公年幼(当时寤生至多十四岁)的背景下,作为先君夫人强势干预朝政,这应该是她废郑庄公而立公子段行动计划的一部分。虽然她在表面上似乎是在为郑庄公着想,但真实目的非常明显,那就是阻止郑庄公顺利即位亲政,从而为公子段在边境地区发展壮大争取时间。

第二,郑庄公对公子段在边境地区的发展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最开始可能就是因为被武姜压制无法亲政,所以不得不如此。郑庄公应该是在亲政之后,才转变成《左传》所描述的蓄意谋划,那就是继续维持“无所作为”的状态,从而不惊动武姜,并且等待公子段恶贯满盈,最终在他公开作乱时名正言顺地将他击败。

第三,从清华简的记载来看,郑武公去世后,卿大夫集团支持郑庄公,在小祥祭之后就提出要拥护他亲政,被沉着冷静的郑庄公婉拒。笔者认为,郑庄公在亲政之后,正是由于确知自己得到卿大夫集团的支持,在实力上远胜过武姜/公子段,才敢于采取“养成其恶而后诛之”这种“放长线钓大鱼”的高风险策略。

隐公元年·五

周、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周平王、宰咺、鲁惠公( 隐元·一 ·一)、仲子( 隐元·一 ·一)

秋,七月,天王 周平王 使 宰咺 xuǎn 来归 (馈) 惠公 鲁惠公 仲子 之赗 fènɡ

【天王】 周平王。姬姓,名宜臼,谥平。周幽王( 昭四·三 ·五·一)之子,申后所生。宜臼本为太子,周幽王宠褒姒之后被废。隐元年前49年周幽王去世后,废太子宜臼在诸侯拥立下即位,并东迁至成周( 隐三·四 ·二),定都王城( 庄十九—庄二十—庄二十一 ·八)。隐三年卒。宜臼被废以及被拥立之事详见《知识准备》“两周之际”。

【宰咺】 周宰,名咺。

【赗】 他人赠送的助丧用品,死者口含珠玉为“含”,死者入殓所用衣物为“襚”,车马、束帛为“赗”,货财为“赙”。据《周礼·宰夫》郑玄注,馈赠这四种助丧用品的礼制,为:“凡丧,始死吊而含、襚,葬而赗赠,其间加恩厚,则有赙焉。”赗之制度,据《说苑·修文》,则车马:天子乘马六匹,乘车;诸侯四匹,乘舆;大夫三匹,参舆;元士二匹,下士一匹,无舆。束帛:天子五匹,玄三 二,各五十尺;诸侯五匹,玄三 二,各四十尺;大夫三匹,玄一 二,各三十尺;元士二匹,玄一 一,各二丈;下士彩、缦各一匹。

“秋,七月,天王使 宰咺 来归 惠公 仲子 之赗。”缓,且 子氏 仲子 未薨 hōnɡ ,故 [《春秋》书] 名。

鲁惠公的丧葬用品来得太迟缓,而且仲子还未去世就把丧葬用品送来,因此《春秋》直书周使者之名“ ”,以彰显宰咺及王室疏失。隐公元年《春秋》没有关于葬鲁惠公的记载,说明鲁惠公已于隐公元年之前下葬。此时已是隐公元年七月,距离下葬至少已有7个月,距离始死则至少已有12个月,所以说太迟缓。缓赠惠公之赗,主要是周平王的过错。仲子薨于隐二年十二月,本年此时可能已经有病。周王室对于仲子身体状况可能已经有所听闻,估计仲子有可能在使者由周至鲁途中过世,因此命使者将仲子之赗一并带至鲁国。然而,当时使者受命不受辞,有便宜行事的权力。宰咺至鲁国后,得知仲子未薨,则应果断中止赠仲子赗之事,而不应该为了省事而机械地执行王命。

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 [而葬] ,同盟至;大夫三月 [而葬] ,同位至;士逾月 [而葬] ,外姻至。

【天子七月而葬】 周王崩后过七个月再下葬。考之《左传》,除去缓葬的特殊情况,周襄王七月而葬,匡王、简王五月而葬,景王三月而葬。

【同轨】 指华夏诸侯国。轨,车两轮之间的宽度。春秋时期马车在土质道路上行进时,两轮卡在固定的车辙中行驶,如铁路一般(详见《知识准备》“周道”)。华夏诸侯国马车轨距相同,说明他们共同使用统一轨距的周道网络,这是周代实现了有限度的统一的标志之一。秦始皇统一天下,亦以重新实现“车同轨”作为标志之一。

【诸侯五月】 诸侯薨后五个月再下葬。考之《左传》,除去缓葬的特殊情况,鲁、卫、曹、陈正常情况下为五月而葬,晋、齐、宋、郑为三月或五月,三月更常见。

【同盟】 指同盟诸侯国。

【同位】 指同为大夫,共在位列者。

【外姻】 指缔结婚姻的亲戚。

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向死者(鲁惠公)赠丧葬用品没赶上下葬,向生者吊丧没赶上举哀,人(仲子)尚未死就预先赠送丧葬用品,这是不合于礼制的。葬则尸不得复见,不葬则尸犹可见,故“不及尸”在下葬之后。自始死至于卒哭,皆为生者悲哀之时,故“不及哀”在卒哭之后。李白《自溧水道哭王炎三首》“吊死不及哀”典出于此。

丧礼: 周礼中与临终关怀、殡殓死者、举办丧事、居丧祭奠有关的礼制。丧礼是周礼中生命力最强的一种,直到今天,有些与周代丧礼一脉相承的仪节还在民间实行。据钱玄在《三礼通论》《三礼辞典》中所作的总结,春秋时士人丧礼主要仪节如下。诸侯、天子丧礼在此基础上更加隆重、繁复。

一、临终

(一)移居正寝。平时住在燕寝,病重后移居正寝,为“寿终正寝”作准备。

(二)君、友问疾。《礼记·丧大记》:“君于大夫疾,三问之……士疾,壹问之。”《论语·雍也》:“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

(三)祷告。将死之时,向五祀(户、灶、门、行、中霤)之神祷告。

二、始死

(一)属纩。取新绵絮(纩)置于死者鼻孔前,若绵絮不动,则认定死亡。

(二)复。招魂。病人刚断气,立即由侍者拿着生前礼服,登上屋脊中央,向北大声呼喊死者之名,试图召回魂魄使死者复活,然后把礼服从前檐扔下,下面有人接住,拿到室中,盖在死者身上。

(三)迁尸。在室中南窗下设床,移尸其上,去掉招魂之衣和所穿之衣,盖上敛衾,便于沐浴。

(四)楔齿、缀足。用角柶卡在上下齿之间,防止尸体僵硬后牙齿紧闭、无法饭含;用燕几拘持双脚,防止尸体僵硬后双脚不直。

(五)设奠、帷堂。奠用脯醢(hǎi)醴酒,设于尸东,使魂有所凭依。在堂上用帷幕将尸体围起来,防止活人看到嫌恶。

(六)赴告。主人(一般指死者嫡长子)向国君和上级官员报丧,主人的伯父或叔父派人向亲戚朋友报丧。若是诸侯去世,还要向其他诸侯国报丧。

(七)众亲入哭位哭泣。哭位:主人在尸东,众主人(主人庶昆弟)在主人之后,妇人(主人之妻)在尸西,众妇人(众主人之妻)在室外堂上。

(八)君主及宾客吊、襚。吊是慰问家属,襚是给死者送小敛、大敛用的衣、衾(被)。

(九)设铭。铭即旌铭,用黑布条与红布条连起来,红布条上写“某氏某之柩”,挂在竹竿一端,竖立于西阶之上。

(十)浴尸。用淘米水为尸体沐浴,淘过的米用于饭含。沐浴后为尸体剪指甲、剃须、梳头发并扎成发髻,然后穿上明衣一件。

(十一)饭含。主人在尸口内左、中、右各放一枚贝,用米填满。诸侯不用贝,而用珠玉。

(十二)袭。为尸穿衣、佩饰,包括穿祭服、褖(tuàn)服共三件,设瑱、幎目,穿屦,设鞈(gé)、带、笏,设决、握,用冒把尸体套起来。

(十三)设重、设燎。称为“重”的木架竖立在中庭,两旁各悬挂一个鬲,鬲中盛放饭含余米所煮的粥,重外围上苇席,再把铭旌挂在上面。未葬之前,重即是神主。夜晚,庭中设燎(大火把)以照明。

三、小敛

死后第二日,经由陈小敛衣、陈小敛奠、小敛、冯尸、变麻、设小敛奠等步骤,在室中将祭服、散衣等多层衣物裹在尸体上,并用缁衾、绞(布带)捆扎严实,用夷衾盖好,迁到堂上陈尸并祭奠。小敛所用祭服、散衣共十九件,亲朋所送的襚服在陈小敛衣时都展示出来,但不必全用。小敛奠设定之后,众亲依照亲疏之序轮流哭泣。小敛后仍然可以接受致襚。夜晚设燎。

四、大敛

死后第三日,经由陈大敛衣、陈大敛奠、为殡具、陈鼎、大敛、入殡、设大敛奠等步骤,在东序将三十件衣物裹在尸体上,用紟(jīn,单被)、衾、绞捆扎严实,安放入棺中,加棺盖,停放在堂上当西阶处挖好的浅坑中,上面搭上屋顶状的木板,挂上旌铭,并祭奠。自大敛入殡至下葬,灵柩停在此处待葬,停殡处称为“殡宫”。

大敛奠之后,送别宾客,众亲离开殡宫,各就丧次。丧次就是守丧所居的棚子,在门外左侧墙下,分倚庐(靠墙倚立的茅棚)、垩室(以泥涂壁的棚子)两种。服斩衰者居倚庐,服齐衰者居垩室。

五、成服

(一)成服。入殡后明日起,众亲依照亲疏关系穿戴好丧服。

(二)拜君命及众宾客。成服之后,主人主妇拜谢来吊唁者,先君后宾。

(三)朝夕哭、朝夕奠。入殡后明日起,亲朋每天早晚都到殡宫内站在各自位置上哭泣。每天早晚都设奠,平时用脯醢、醴酒,初一、十五时用特豚、鱼腊(xī)、黍稷。

六、入葬

(一)筮宅。入殡之后通过占筮在公共墓地中选择一块区域,修挖墓穴。

(二)视椁及明器。殡后十日,主人将制作椁(外棺)的木材交给工匠。工匠做成后,在殡宫外组装,主人亲自察看。将制作明器的材料陈列在殡宫外,也由主人察看。明器做好后、明器上漆后,主人也都要察看。

(三)卜葬日。葬前一个月的下旬,在殡宫门外占卜下葬日期,先卜下月下旬刚日;若不吉,则卜下月中旬刚日。

(四)启殡。葬日前一日,天未明时,将灵柩从殡中抬出,准备入葬。

(五)朝祖。死者在葬前向祖宗告别的仪式,在祖庙举行,犹如生时出行前向祖宗告别一样。事毕后设祖奠。

(六)君及宾客赗赠。祖奠之后,君及宾客赠送赗、赙。主人将赠品写在方板上,又将准备用来陪葬的物品写在竹简上,编成遣策。

(七)设大遣奠。葬日天明,在祖庙门外设奠。

(八)发引。众人牵引柩车前往墓地,主人袒衣哭踊跟随灵柩而行。

(九)入圹(kuànɡ)。圹即墓穴。先下椁底板和四周壁板,再下棺,放置明器,加棺饰,放置其他随葬品,铺上椁盖板、抗席、抗木,最后封土为墓。

七、葬后

(一)反哭。葬毕,主人、众亲、众宾回到祖庙哭泣。哭后主人拜送宾客,众亲至殡宫哭踊。主人拜送众亲,就倚庐。

(二)虞祭。安魂祭,使死者灵魂安息。士人之丧要举行三次虞祭,首虞在葬日,再虞与首虞相隔一日,三虞在再虞之明日。

(三)卒哭祭。三虞之后隔一日举行卒哭祭,停止朝夕哭。卒哭祭是吉祭。

(四)祔祭。卒哭之明日,将新死者神主牌位立于祖庙进行祭祀,并排定昭穆之位。祭毕后,将神主放回殡宫。

(五)小祥祭。葬后十二月举行的周年祭,丧主除首绖(dié,头上丧带),服练衣练冠(白色熟绢所制衣冠),所以又称为“练祭”。

(六)大祥祭。葬后二十五月举行的除服祭,丧主除衰(麻布丧服),服朝服缟冠(白色生绢所制冠)。

(七)禫祭。葬后二十七月举行的终丧祭。禫祭之后,三年之丧正式结束,隔月便可完全恢复正常生活。

隐公元年·六

纪、夷见隐地理示意图4。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 [我] ,故 [《春秋》] 不书。

【纪】 周时国,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姜姓。在今山东寿光南部纪台镇冯家庄村以西已发现其遗址(有争议,详见下),《图集》即据此标注。庄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庄四年“纪侯大去其国”,纪国本封灭亡。此后,酅守纪国宗祀,作为齐附庸国又存在167年;而出走的纪侯率领另一部纪人向东迁徙,可能到了今山东烟台芝罘区四眼桥街一带定居。纪台镇之纪参见《图集》17—18①7、26—27③5。

【夷】 周时国,妘姓。在山东青岛即墨区古城村。参见《图集》17—18①8、26—27③7。

纪国都城地望: 纪台村遗址位于弥河以东,包括古城址、夯土建筑基址和墓葬区。城址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一千五百米,南北宽一千二百米,由外郭和内城两部分组成。城址中有一巨型高台,可能是宫殿基址。然而,考古发现,纪台村遗址的文化遗存主要为汉代及以后,先秦时期的较少。有学者认为,商代至西周的纪国国都可能在寿光南七公里呙宋台村以西的呙宋台遗址,到了春秋早期纪国被齐国压迫时才迁都到纪台村遗址所在地。呙宋台遗址总面积约八十万平方米,规模大、文化层堆积厚、时代连续性强,以商末、西周为主要内涵,周围又有同时期一系列商周遗址。也有学者认为,商代至西周的纪国国都可能在寿光市北八公里古城街道古城村南的益都侯城遗址。益都侯城城址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780米,南北宽644米。城址西部曾发现一批商代晚期青铜器,15件上有铭文“己(纪)竝(并)”、3件上有铭文“己(纪)”,应是商代纪国青铜器。本书示意图仍采用《图集》观点,而以此提醒读者注意。

隐公元年·七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我] 有蜚 fěi 。不为灾, [《春秋》] 亦不书。

【蜚】 一种蝽科农业害虫,体形轻小能飞,食稻花,又散发恶气灼伤稻,使其不能结实。

隐公元年·八

鲁、宋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宋、宿、黄见隐地理示意图3。

鲁惠公( 隐元·一 ·一)、鲁隐公( 隐元·〇

九月, [我] 及宋人盟于宿。

【宿】 周时国,男爵,风姓。周武王始封太皞之后于宿,在今山东东平县东平镇宿城村西北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庄十年,宋人迁宿,其旧地入于宋。后地入于齐,为无盐邑。参见《图集》17—18②6、26—27④3。《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依据《图志》标注。

《春秋》常例,若会盟参与者为卿,则书名。此处鲁、宋双方与盟者皆不书名,应皆为大夫。

东平故城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时期宿国都城、汉代东平国治所。城址平面大体呈长方形,东西长约一千六百米,南北宽约一千三百米。

宿国地望争议: 有学者认为,东平之宿位于齐、鲁之间,远离宋国,春秋初期的宋人没有可能在庄十年实施迁宿这样的行动,也没有可能占有宿地。因此,本年及庄十年所提到的宿,应该是晋侯苏钟铭文提到的“夙(宿)夷”,位于今河南商丘至江苏徐州一带,这里是宋人的重要活动区域。本书示意图仍然采用传统说法,而以此提醒读者注意。

惠公 鲁惠公 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 鲁隐公 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季年】 末年。

【黄】 在今河南民权人和镇内黄集村东四里。宋邑。参见《图集》24—25④5。《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图志》标注。

【求成】 请求讲和修好。成参见 隐六·一

【通】 通好。

隐公元年·九

鲁、卫见隐地理示意图1。

鲁惠公( 隐元·一 ·一)、鲁隐公( 隐元·〇 )、太子允( 隐元·一 ·一)、卫桓公

【一·一】 冬,十月庚申 十四日 [我] 改葬 惠公 鲁惠公 。公 鲁隐公 弗临 lìn ,故 [《春秋》] 不书。

【公弗临】 以丧主身份到场哭泣为“临”。鲁隐公虽为鲁惠公之子,然而既以摄政自居而奉戴太子允为未即位之君,故不敢为丧主,而使太子允为丧主,因此不临惠公之丧。

【一·二】 惠公 之薨也,有宋师, (太) 太子允 shào ,葬故有阙 quē ,是以改葬。

【有宋师】 有与宋的战事。应是宋乘鲁丧,兴师来报黄之败(参见 隐元·八 )。

【二】 卫侯 卫桓公 来会葬。 [卫侯] 不见公 鲁隐公 [《春秋》] 亦不书。

【卫侯来会葬】 昭三十·二 ·二,“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据 昭二—昭三 ·四,晋文、襄之霸时,“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无论如何,国君亲自前来会葬为不合周礼的行为。 【卫侯】 卫桓公。姬姓,名完,谥桓。卫前庄公( 隐四·二 ·一·一)之妾戴妫( 隐四·二 ·一·一)所生庶子,而夫人庄姜( 隐四·二 ·一·一)以为己子。隐元年前12年即位,在位十六年。隐四年被公子州吁所弑。 【卫】 周时国,侯爵,姬姓。始封君为周文王之子康叔封。西周初年三监之乱(参见 襄二十一·五 ·四·三)平定之后,周成王初封叔封于康,为康侯,“以侯殷之余民”(据清华简二《系年》)。康侯(叔封)之子改为伯,康伯(叔封之子)、考伯、嗣伯、 伯、靖伯、贞伯居于康。顷侯时复为侯,改封于卫,都城为沬,即商末期陪都朝歌,在今河南淇县县城四周已经发现其遗址(详见下,有争议)。沬所在区域被当时人称为“殷虚(墟)”(参见 定三—定四 ·五·四),是殷朝晚期核心区。闵二年狄入卫,卫戴公旅居于曹,在今河南滑县东。僖二年卫文公迁于楚丘,在滑县东北。僖三十一年卫成公迁于帝丘,在今河南濮阳县五星乡东高城村、七王庙村一带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获麟之岁(哀十四年)后272年,卫君角被废为庶人,卫绝祀。朝歌(卫)参见《图集》17—18②5。沬、曹、楚丘、帝丘分别见《图集》24—25③5“卫1”“卫2”“卫3”“卫4”。

【不见公,亦不书】 卫桓公未见鲁隐公,《春秋》因此也未记载。窃疑鲁隐公既不以丧主自居,故不与卫桓公相见。

淇县卫国故城遗址(有争议): 遗址位于淇县县城四周,包括古城址、手工业作坊遗址、墓葬区。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2 250米,东西宽1 650米,始建于西周时期,在春秋、战国时期曾多次修补增筑,废弃于西汉早、中期。手工业作坊遗址包括制骨(春秋时期)和冶铁(战国时期)作坊。20世纪30年代在遗址东北的浚县辛村发掘出西周至春秋初期卫国墓地,其中M1、M2、M5、M6、M17等五座墓为双墓道“中”字形大墓,M21、M24、M42为单墓道“甲”字形大墓。2017至2018年,考古工作者又在辛村附近发现了西周至东周时期的祭祀坑、铸铜作坊、制骨作坊。辛村遗址可能不只是卫国贵族墓地,而是具有都邑性质的超大型聚落群。淇县遗址是否真是卫国故城还需要进一步考古发掘来证实。

帝丘卫国故城遗址: 遗址位于黄河故道金堤河南岸,先后是春秋时期卫国都城、秦汉濮阳县城。遗址中有仰韶、龙山、商、西周、春秋、战国、汉等时代的文化遗存。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城墙始建于龙山时代早期,北墙长2 420米,东墙长3 790米,西墙长3 986米,南墙长2 361米,应该有十个城门,东西各三,南北各二。

出土文献对读: 清华简二《系年》叙卫国早期历史,可扫码阅读。

隐遗址图5 帝丘卫国故城遗址平面图 (《河南濮阳县高城遗址发掘简报》,2008年)

隐公元年·十

郑、卫、周、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郑、卫、周、虢(西虢)、邾、鲁、廪延、翼见隐地理示意图3。

共叔段( 隐元·四 ·春秋)、公孙滑、邾安公( 隐元·二 ·春秋)、公子豫、鲁隐公( 隐元·〇

【一】 共ɡōnɡ叔 共叔段 之乱, 公孙滑 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 lǐn 延。

【公孙滑】 姬姓,名滑。共叔段( 隐元·四 ·春秋)之子,郑武公( 隐元·四 ·一)之孙。隐元年奔卫。

【二】 郑人以王师、虢ɡuó师伐卫南鄙。 [郑人] 请师于邾, 邾子 邾安公 使私于 公子豫 公子豫 请往,公 鲁隐公 弗许。 [公子豫] 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 [《春秋》] 不书,非公命也。

【郑人……南鄙】 僖二十六·四 ,“凡师,能左右之曰‘以’”。郑庄公为周王室卿士,而西虢公又与郑庄公同在周王室供职,因此郑人能指挥周王室之师及西虢之师,以讨伐卫南部边境地区。 【虢】 西虢,周畿内国,公爵,姬姓。此时东虢( 隐元·四 ·二)已灭,故不称“西虢”而只称“虢”。虢本为商代方国,其地望应该在今河南荥阳北。西周初年,虢人被西迁到后来的西虢所在地,也同时将“虢”这个地名带到了西方。随后,周王室始封周文王异母弟虢仲于西虢,以统治迁居至此的商代虢国遗民。西虢位于宗周王畿西部,在今陕西宝鸡陈仓区。西周末年东迁于上阳( 僖五·八 ·二),位于成周王畿最西端,扼守连通宗周和成周的殽函道( 僖五·八 ·四),在河南三门峡李家窑村已发现其遗址。东迁后的西虢地跨河水南北,其河水以南部分又称“南虢”,西虢都城上阳就位于南虢;河水以北的部分又称“北虢”,西虢陪都下阳( 僖二·三 ·春秋)就位于北虢。西虢东迁后,其支庶留在西虢旧都,称为“小虢”。春秋时期,西虢仍为周畿内国,国君担任周王室卿士。僖二年晋灭北虢,西虢只剩下南虢。僖五年晋灭南虢,整个西虢灭亡。庄七年秦灭小虢。西周时西虢参见《图集》17—18②1。春秋时西虢参见《图集》22—23⑪16。

【私】 私下言说。 【公子豫】 姬姓,名豫。鲁大夫,官至卿位。

【翼】 在今山东费县石井镇城后村西南。邾地。参见《图集》26—27④4。

下启隐二年郑人伐卫( 隐二·七 )。

隐公元年·十一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鲁隐公( 隐元·〇

[我] 新作南门。 [《春秋》] 不书,亦非公 鲁隐公 命也。

隐公元年·十二

周、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祭伯、周平王( 隐元·五 ·春秋)

冬,十有 (又) 二月, zhài 来。

【祭伯】 姬姓,祭氏。周公旦( 隐八·二 )之后。周王室卿大夫。

十二月,“ 祭伯 来”,非王 周平王 命也。

【“祭伯来”,非王命也】 《春秋》不书“天王使祭伯来”,而书“ 祭伯 来”,是表明祭伯前来没有奉周平王之命。

隐公元年·十三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公子益师、鲁隐公( 隐元·〇

公子益师 卒。

【公子益师】 姬姓,名益师,字众。鲁孝公( 哀二十四·三 ·一)之子。鲁大夫,官至卿位。隐元年卒。其后为众氏。其名(益师)、字(众)相应,益师则众。

国君及夫人去世、下葬皆为国事,故《春秋》去世书“薨”,下葬书“葬”。卿去世,君丧肱股,故《春秋》书“卒”。而卿下葬则为家事,故《春秋》不书“葬”。

zhōnɡ fǔ,公子益师 卒。公 鲁隐公 不与 小敛,故 [《春秋》] 不书日。

【小敛】 隐元·五

据《礼记·丧大记》,“君于大夫、世妇,大敛焉;为之赐,则小敛焉”。如此,则大夫去世,国君只要参加大敛即可;若特别加以恩赐,则又参加小敛。据此处《左传》,则国君若参加小敛,则《春秋》书大夫去世日期,不然则否。

隐公二年·一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戎、潜见隐地理示意图4。

鲁隐公( 隐元·〇 )、鲁惠公( 隐元·一 ·一)

二年,春,公 鲁隐公 会戎于潜。

【会】 诸侯预先谋定地点日期,按期而会,称“会”。

【戎】 此部戎人,己姓,昆吾之后,分布在鲁、卫之间,今山东菏泽东明县马头镇西南。参见《图集》24—25④6。

【潜】 在今山东济宁西南。鲁地。参见《图集》26—27④3。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修 惠公 鲁惠公 之好也。戎请盟,公辞。

【二年……好也】 戎与鲁惠公,本就友好;今日又与鲁惠公之子鲁隐公相见,重修旧好,故曰“修好”。

【戎请盟,公辞】 戎人提出要举行盟誓,鲁隐公推辞了。本次会面鲁隐公不与戎人盟誓,而八月又与戎人盟于唐( 隐二·四 ·春秋),可能这次是双方初次接触,鲁隐公还不确定友好是否能持久,因此暂且不答应盟誓。

诸戎: “戎”为华夏诸国对于非华夏部族的通称之一。戎本义为兵器,引申为执兵器以侵掠的部族。《左传》所见之戎有:

一、戎:见本年。

二、北戎:见 隐九·六 ·一。

三、卢戎:见 桓十二—桓十三 ·二·二。

四、大戎:见 庄二十八·二 ·一。

五、骊戎:见 庄二十八·二 ·一。

六、犬戎:见 闵二·一 ·一。

七、扬、拒、泉、皋、伊、雒之戎:见 僖十一·二 ·一。

八、雒戎:又作伊、雒之戎,见 文八·四

九、陆浑之戎:见 僖二十二·三 ·二。

十、姜戎:见 僖三十三·三 ·春秋。

十一、茅戎:见 成元·一 ·二。

十二、阴戎:见 昭九·二 ·一。

十三、九州之戎:见 昭二十二—昭二十三 ·一·四。

隐公二年·二

莒、向见隐地理示意图4。

莒子、向姜

夏,五月,莒 人入向。

【莒】 商、周时国,周时为子爵(金文资料称“侯”)。始为嬴姓,自莒纪公以下为己姓(有学者认为是与纪国联姻从母国国号得姓)。周武王始封少皞之后兹舆期于莒,都介根(一作“计斤”“计”),在今山东胶州西南。西周末、东周初迁于今山东莒县,在其县城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获麟之岁(哀十四年)后50年被楚所灭。介根之莒参见《图集》17—18①7。莒县之莒参见《图集》26—27④5。

【向】 周时国,姜姓。在山东莒南大店镇西南部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隐二年莒人入向。桓十六年地已入于鲁。僖二十六年地已入于莒。宣四年地已入于鲁。参见《图集》17—18②7、26—27④5。

莒县莒国故城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时期莒国都城、秦代莒县县城、汉代城阳国。遗址叠压在莒县县城之下,包括古城址、铸铜作坊遗址、铸钱作坊遗址、制陶作坊遗址、墓葬区等。城址平面接近方形,共有四重古城垣,其中最外重(周长16 514米)与第二重(周长9 500米)始建于春秋初年,应是春秋时期莒国国都的外郭和内城遗址。第三重(周长6 912米)始建于春秋时期,至汉城阳王刘章都莒时取正加固而成,俗称“汉城”。第四重(周长3 450米)是元代马睦火镇守时期,因城大难守,故截取汉城东北隅为一小城。此外,1978年在沂水县院东头乡刘家店子发掘出两座春秋中期无墓道长方形墓葬和一座车马坑,其中M1墓室中有三十余具殉人,墓主人应是莒国君主夫妇。1975年在莒南县大店镇发掘出两座有墓道方形大墓,其中M1年代为春秋晚期,墓室内有十具殉人;M2年代为春秋中期,墓室内亦有十具殉人,墓主人应是莒国贵族。

隐遗址图6 莒国故城遗址平面图 (《莒故城垣新考》,2003年)

向国故城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时期向国都城/向邑、汉代槐阳县县城。遗址位于浔河以南,沭河东岸。城址南北长约二千五百米,东西宽约三千米。城址内有周至汉代文化遗存,以西周至春秋遗物最多。

莒子 娶于向。 向姜 不安莒而归。夏,“莒人入向”,以 姜氏 向姜 还。

【向姜】 向女,姜姓。莒子夫人。

隐公二年·三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极见隐地理示意图4。

展无骇、费庈父( 隐元·三

无骇 展无骇 帅师入极。

【无骇】 展无骇。姬姓,此时尚无氏,死后鲁隐公赐展氏,名无骇。夷伯之子,子展之孙。鲁大夫,官至卿位。隐二年已任司空(卿职)。隐八年卒。

【极】 鲁附庸国,姬姓。在山东金乡南而稍东。隐二年被鲁所灭。参见《图集》17—18②6、26—27⑤3。

《春秋》书法,诸侯之臣,唯卿书名氏。此时无骇尚未有氏,故只书名。无骇去世后,得赐氏为“展”,参见 隐八·十二

司空无骇 展无骇 入极, qín 胜之。

【司空】 源自西周王官“三有司”(司土、司马、司工)中的“司工”。周王室外朝官有司空( 定三—定四 ·五·四),掌水利、营建之事。此处为鲁外朝官,卿职,分管工程,其职掌事务有:一、土木工程;二、率师征伐;三、参与书写功臣赐命;四、礼仪职能。除鲁以外,《左传》所见,晋( 庄二十五—庄二十六 ·二)、郑( 襄十·七 ·二·一)皆有司空。宋本亦有司空( 桓六·七 ·二),春秋之前因避宋武公讳改称司城( 文七·二 ·一)。曹亦有司城( 哀七—哀八 ·二·二)。

【费庈父胜之】 费庈父灭了极国。据 文十五·七 ,“凡胜国,曰‘灭之’”,则灭国亦可称“胜”。

隐公二年·四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戎、唐见隐地理示意图4。

鲁隐公( 隐元·〇

秋,八月庚辰,公 鲁隐公 及戎盟于唐。

【庚辰】 根据杜预和王韬所推春秋历,本年八月不应有庚辰。

【唐】 隐五·一 ·春秋“公矢鱼于棠”之“棠”,在今山东鱼台王鲁镇武台村西有武唐亭遗址,相传即鲁隐公观鱼台所在。鲁地。参见《图集》26—27④3。

戎请盟。秋,“盟于唐”,复修戎好也。

隐公二年·五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纪、鲁、莒、密见隐地理示意图4。

、纪伯姬、莒子

九月,纪 [为君] 逆女。

【纪裂 来逆女】 纪君娶鲁女伯姬,裂 为其君前来迎接。 【裂 名裂 ,字帛。纪大夫,官至卿位。其名(裂 )、字(帛)相应, 与帛皆为丝织品之名。

周王娶夫人,由于天子位尊,无与匹敌,因此遣卿士前往主婚国迎接新妇(如 桓八—桓九 ·春秋)。诸侯国君娶夫人,按正礼应亲自前往女方国迎接新妇,若国君不得前往,则由卿前往。考之《左传》,国君亲迎极少(如 庄二十四·三 ),绝大多数为国君遣卿前往(如本年)。卿、大夫、士娶夫人,则亲自前往女方家中迎接新妇(如 隐八·四 )。《春秋》书法,卿为君迎新妇则称“逆女”,如本年之事;卿为自己迎接新妇则称“逆某某”,如 庄二十七·六 ·春秋“莒 来逆 叔姬 ”;周王遣公卿至主婚国迎新妇则称“逆王后”,如 桓八—桓九 ·春秋“ 祭公 来,遂逆 王后 于纪”。参见 隐七·七 ·二“昏礼”。

冬,十月, 伯姬 纪伯姬 归于纪。

【伯姬】 纪伯姬。鲁女,姬姓,排行伯。鲁惠公( 隐元·一 ·一)女。隐二年归于纪,为纪侯夫人。庄四年卒。

此条《春秋》无对应《左传》。

子帛 盟于密。

【密】 在今山东昌邑围子镇北密村、前密村一带。莒邑。参见《图集》26—27③6。

《春秋》记载鲁大夫与他国君主相会,皆列鲁大夫于他国君主之上,如 桓十一·四 ·春秋“ 宋公 陈侯 蔡叔 盟于折。”《春秋》列裂 于莒子之上,如同鲁大夫,并称其字,是表示对裂 的嘉许。

【一】 “九月,纪 来逆女”,卿为君逆也。

【二】 冬,“纪 子帛 莒子 盟于密”,鲁故也。

纪裂 与莒子盟,是为了调解鲁、莒之间的紧张关系,故曰“鲁故也”。

隐公二年·六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仲子( 隐元·一 ·一)

十有 (又) 二月乙卯 十五日 ,夫人 子氏 仲子 薨。

鲁隐公以摄政自居,而奉戴太子允为未即位之君,因此以夫人之礼葬其母仲子,故《春秋》书“夫人 子氏 薨”。

隐公二年·七

郑、卫见隐地理示意图1。

公孙滑( 隐元·十 ·一)

郑人伐卫。

【伐】 行师有钟鼓称“伐”,参见 庄二十九·二

“郑人伐卫”,讨 公孙滑 之乱也。

【公孙滑之乱】 事在 隐元·十 ·一。

隐公三年·一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 初一 ,日有食之。

【日有食之】 即日食,又作日蚀,只在月球运行至太阳与地球之间,太阳、月球、地球接近一直线时发生。这时,太阳光被月球遮蔽所形成的影子,在地球上可分为本影、伪本影和半影。位于本影区的观测者可以看到日全食,在伪本影区的观测者可以看到日环食,在半影区的观测者可以看到日偏食。日食与日月合朔(见 桓三·五 ·春秋)的关系是:日月合朔是日食的必要不充分条件,也就是说,日食只在朔日(农历初一)的日月和朔之时发生,然而,并不是每个朔日的日月合朔之时都能观测到日食。

隐公三年·二

周见隐地理示意图1。

周平王( 隐元·五 ·春秋)

三月庚戌 十二日 ,天王 周平王 崩。

【崩】 据《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周平王陵(疑似): 2001年在河南洛阳体育场路东侧、东周王城遗址以东30米发现三座东周墓葬,包括两座两墓道“中”字形大墓(C1M10123及未发掘墓),以及一座四墓道“亞”字形大墓(C1M10122)。另外,在C1M10122北墓道东16米处发掘了一座车坑和一座马坑。根据墓葬形制、铜器铭文以及晋侯墓地的考古资料,学者认为“亞”字形的C1M10122即是周平王陵,而C1M10123可能是周平王王后墓,也可能是周平王之后的某位周王陵。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 二十四日 平王 崩。赴 (讣) 以庚戌 十二日 ,故 [《春秋》] 书之。

【赴以庚戌,故书之】 讣告上写的日期为“庚戌”,因此《春秋》上也这么记载。周人讣告所书周平王崩日比实际崩日早了十二日,可能是希望诸侯早日前来。 【赴】 指赴告(今作讣告),是周礼中与丧礼有关的一项重要制度。诸侯或其夫人死后,要奔赴周王室及同盟诸侯国报告情况,包括死者身份、姓名、死因、死亡时间,以及嗣位之君信息,一方面方便王室、他国派人前来参加丧礼,另一方面延续同盟旧好,取得各国对于嗣君的承认,从而安定国内民众。

隐公三年·三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声子( 隐元·一 ·一)、鲁隐公( 隐元·〇

夏,四月辛卯 二十四日 君氏 声子 卒。

夏,“ 君氏 卒”—— 声子 也。不赴 (讣) 于诸侯,不反 (返) 哭于寝,不祔 于姑,故 [《春秋》] 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 鲁隐公 故, [《春秋》书] 曰“ 君氏 ”。

【不赴……书姓】 从本处、 僖八·三 襄四·三 描述可知,国君夫人丧礼应有如下环节:第一,夫人死后,向同盟诸侯发讣告(赴于同)。第二,遗体收敛入内棺(榇),在太庙停棺待葬(殡于庙)。第三,下葬之后,返回至祖庙号哭(反哭于寝),并在殡宫举行安魂祭(虞)。第四,卒哭祭之后,将死者神主牌位祔祭于其祖姑(丈夫祖母)之庙(祔于姑)。如果这些环节都齐备,那么《春秋》就应该记载成“夫人子氏薨”,以及“葬我小君子氏”。声子死后,赴于同、反哭于寝、祔于姑这三个仪式都没有举行,丧礼不成,所以《春秋》不书“薨”而书“卒”。由于不称声子为“夫人”,所以《春秋》不记载下葬之事,而且不书其姓“子”。虞、卒哭、祔均见 隐元·五 。鲁隐公以摄政君自居,而奉戴太子允为未即位之君,因此一方面以夫人之礼待太子允之母仲子,另一方面不敢以夫人之礼待其生母声子。

【为公故,曰“君氏”】 为了隐公的缘故,《春秋》变文记载为“ 君氏 ”。据 襄二十六·六 ·二·三,当时有“君夫人氏”之称,此处既然不得言“夫人”,又要照顾鲁隐公的摄政君地位,故省“夫人”而称“君氏”。

《春秋》记述鲁君夫人去世,与常例“夫人某氏薨”“葬我小君某氏”不同者有四处:

一、 隐二·六 ·春秋书“夫人 子氏 薨”,而不书“葬我小君某子”。杜预注曰“不反哭,故不书葬”。

二、 隐三·三 ·春秋书“ 君氏 卒”,而不书“夫人子氏薨”,且不书“葬我小君某子”。相应《左传》曰:“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 君氏 ’。”

三、 定十五·八 ·春秋书“ 姒氏 卒”,而不书“夫人姒氏薨”,且不书“葬我小君定姒”。相应《左传》曰:“不称夫人,不赴,且不祔也。”“不称小君,不成丧也。”

四、 哀十二·二 ·春秋书“ 孟子 卒”,而不书“夫人姬氏薨”,且不书“葬我小君某姬”。相应《左传》曰:“死不赴,故不称夫人。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

隐公三年·四

郑、周见隐地理示意图1。郑、周、虢(西虢)、温(苏)、成周见隐地理示意图3。

郑武公( 隐元·四 ·一)、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周平王( 隐元·五 ·春秋)、王子狐、公子忽、虢公忌父、祭足( 隐元·四 ·二)

【一】 郑武公 庄公 郑庄公 平王 周平王 卿士。王 周平王 贰于虢ɡuó。 郑伯 郑庄公 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 王子狐 为质于郑,郑 公子忽 为质于周。

【卿士】 周外朝官,王室卿大夫中的执政者,职掌事务有:一、为周王室率师征讨;二、辅佐周王,领导百官,总理朝政;三、代表周王册命诸侯。综观《左传》有关王室卿士的记载,春秋时期的卿士由畿内国君主担任,如郑、虢、单、刘、毛等。除周王室之外,鲁( 定元·二 ·一)、楚( 哀十六·四 ·四)亦称本国正卿或与正卿相当的令尹、司马为“卿士”。

【王贰于虢】 指周平王不专任郑庄公,偶尔也分权给虢公忌父。

【交质】 交换人质。

【王子狐】 姬姓,名狐。周平王( 隐元·五 ·春秋)之子。隐三年前为质于郑。

【公子忽】 后为太子忽,后为郑昭公。姬姓,名忽,谥昭。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嫡子,邓曼( 桓十一·三 ·三·一)所生。即君位前为郑大夫。隐三年前为质于周,隐七年至隐八年之前归于郑。桓十一年即位。同年,宋人执祭足,胁立郑厉公,郑昭公奔卫。桓十五年,郑厉公出奔,郑昭公复位,在位二年。桓十七年被高渠弥所弑。

【二】 周平王 崩,周人将畀 虢公 虢公忌父 政。四月,郑 zhài 帅师取温之麦。秋, [郑人] 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畀】 予。至今粤语仍用“畀”来表示给予。 【虢公】 虢公忌父。姬姓,名或字忌。隐八年兼任周右卿士。

【温】 在今河南温县招贤乡上苑村北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苏国(见 隐十一·三 ·一)国都。春秋早期,苏国为周畿内国,温在名义上为周邑,而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因此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予郑。郑庄公也曾短暂占据温(据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而终不能守。僖十年苏被狄所灭,温入于周为邑,然而周王室仍不能实际控制。僖二十五年周王将温所在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从此为晋邑,遂为晋县,先后封给狐氏、阳氏、郤氏。赵文子时期为赵氏核心城邑,至哀二年时仍为赵氏采邑。参见《图集》22—23⑦9。 【麦】 即现在的小麦,拉丁学名 Triticum aestivum ,禾本科一年或二年生草本植物。据农业考古学者的研究,小麦最早起源于西亚的肥沃新月地带(Fertile Crescent),在距今一万年左右开始被驯化,在距今八千年左右形成了今天广泛种植和食用的六倍体小麦,最迟在距今四千年前已经传到了中国的黄河中下游地区,是周代主要粮食作物之一。

【成周】 在今河南洛阳东北十五公里已发现其遗址(汉魏洛阳故城遗址的东周城址)。“成周”是一个从西周到东周意义有所变化的概念。一、西周时的“成周”是周灭商之后在中原雒水(今河南洛河)岸边新建的东都,与位于今陕西西安以西、沣水两岸的西都“宗周”相呼应,构成周王室的两都系统。一般认为,“成周”和“雒邑”是东都的两个称谓,其中“成周”与“宗周”对称,而“雒邑”则是描述东都在雒水岸边的地理位置。考古工作者在成周/雒邑地区共发现了两处重要的西周时期遗址,一处是瀍河两岸西周遗址(详见下),另一处是汉魏洛阳故城的西周城址(详见下)。有学者认为,瀍河两岸遗址是西周初年周公主持营建的成周/雒邑,可能并没有外城墙,至西周晚期时已经衰落并被废弃;而汉魏洛阳故城的西周城址可能是西周晚期营建的、有城墙的、以军事防御功能为主的新城。也有学者认为,这两处西周遗址长期并存,都是西周时期成周/雒邑的组成部分,其中瀍河两岸西周遗址是周王室所在地,而汉魏洛阳故城西周城址以军事功能为主。二、西周灭亡、周平王东迁至中原之后,周王室居地为王城( 庄十九—庄二十—庄二十一 ·八),而“成周”不再指代东都,专指那座位于汉魏洛阳故城、以军事功能为主的城邑/陪都。王子朝之乱后,定元年周敬王请诸侯增修成周城,随后离开王城,将成周作为都城。三、战国晚期,东西周分治,成周成为东周公国的都城,周赧王被迫迁回王城,而当时王城已是西周公国的都城,周赧王实际居地是王城外的小城。

【禾】 禾有两义,稷( 僖五·八 ·一)植株为禾,此为狭义;春秋战国时期,稷为北方地区首要粮食作物,禾也就成为粮食作物植株的通称,此为广义。此处取狭义。

纵观《春秋》《左传》,则《春秋》用周正,而《左传》杂采各国史料,历法上经常未加统一。本段“四月”“秋”,应皆为夏正,可能是由于郑用夏正的缘故。夏正四月,麦已熟,夏正之秋,黍稷已熟,郑因而割取之。此处若为周正,则周正四月(夏正二月)麦未熟,周正之秋七月(夏正五月)黍稷亦未熟,郑若此时割取庄稼,纯粹是损人不利己的破坏行为,而且取之归国,亦无用处,郑人不应行此悖理之事。

下启隐八年虢公忌父作卿士于周( 隐八·三 )。

温城遗址: 古城址平面呈正方形,边长约四百米。

瀍河两岸西周遗址: 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考古成果显示,洛阳市瀍河两岸有丰富的西周文化遗存,包括瀍河西岸及邙山以南广大区域发现的大量周人贵族墓、平民墓、车马坑、祭祀坑、铸铜冶炼遗址、夯土基址,以及在瀍河东岸至塔湾一带发现的大量具有显著殷文化特征的殷遗民墓葬。有学者综合考古资料和文献记载推断,瀍河两岸遗址就是西周前中期的东都成周所在地,该遗址位于洛河和邙山之间,横跨瀍河两岸。有学者根据传世文献记载,推测遗址由宫城和郭城组成,宫城位于瀍河西岸、郭城西南隅。殷民居住区位于郭城的东北部,贵族居住区位于郭城的东南部。不过,由于整个遗址范围内至今没有发现夯土城垣,也有学者认为,西周前中期的东都成周并没有外城墙,是这一时期“大都无城”的例证之一。

汉魏洛阳故城遗址: 遗址北有邙山,南跨洛河,历史上曾是西周、东周、东汉、三国魏、西晋和北魏都城(或都城的一部分)。大城平面呈不规则长方形,西垣残长约4 290米,北垣全长约3 700米,东垣残长约3 895米,南垣已被洛河冲毁,以东西垣间距推算在2 460米。1984年的考古发掘表明:一、在故城中部有西周中晚期开始修筑的城墙,东西长约2 600米,南北宽约1 900米;二、春秋晚期曾增修,与西周城相比,东周城向北扩大了约二分之一,这可能对应定元年诸侯为周敬王增修成周;三、战国末年至秦代在东周城的基础上再次向南扩大,这可能对应《洛阳记》所记载的“秦封吕不韦为洛阳市十万户侯,大其城”。

【三】 君子曰:

“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中】 内心。

“明恕而行,要 yāo 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 jiàn 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 zhǐ 之毛, pín 、蘩 fán 、蕰 yùn 藻之菜,筐、筥 、锜 、釜 之器,潢 huánɡ 、汙 、行 hánɡ lǎo 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

隐遗址图7.1 瀍河两岸西周遗址 (1.西周早中期成周所在地) 、汉魏洛阳故城 (2.西周晚期—东周时期成周城所在地) 、东周王城遗址 (3) 的相对位置 (《成周城析论》,2016年)

隐遗址图7.2 西周成周城结构布局示意图 (《西周成周城的结构布局及其相关问题》,2016年)

隐遗址图7.3 汉魏洛阳故城遗址早期城址沿革示意图 (《汉魏洛阳故城城垣试掘》,1998年)

【明恕】 [自身]光明磊落而又[对他人]行恕道。一说,[自身]明察而又[对他人]行恕道。恕道,即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要】 约。

【间】 离间。

【明信】 昭明的诚信。

【涧】 山夹水。 【溪】 山渎无所通者为“溪”,一说水注川为“溪”。 【沼】 池。 【沚】 水中小洲。 【毛】 草。

田字草( Marsilea Quadrifolia ), 科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嫩茎叶可食。 【蘩】 蒌蒿( Artemisia selengensis Turcz.),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嫩茎叶可食。 【蕰藻】 聚集在一起的水藻。蕰,积聚。藻,菹草( Potamogeton crispus L.),眼子菜科多年生沉水草本植物。可食。

【筐、筥】 竹器,方形为“筐”,圆形为“筥”。 【锜、釜】 烹饪器,有足者为“锜”,无足者为“釜”。

【潢、汙】 积水,大者为“潢”,小者为“汙”。 【行潦】 道边积水。行,道。

【荐】【羞】 都是进献的意思。

古文字新证: “羞”字字形演变情况如下图所示。商代甲骨文“羞”字从又(手)持羊,会进献之意。商以后字形演变情况在此不再详述。总之,从古文字学证据看,“进献”应为“羞”之造字本义。

隐字形图1 (《说文新证》,2014年)

“《风》有《采蘩》《采 》,《雅》有《行 hánɡ 苇》《泂 jiǒnɡ zhuó 》,昭忠信也。”

【《采蘩》】 《毛诗·召南》有《采蘩》。 【《采 》】 《毛诗·召南》有《采 》。

【《行苇》】 《毛诗·大雅》有《行苇》。 【《泂酌》】 《毛诗·大雅》有《泂酌》。

【昭忠信也】 《采蘩》之蘩、沼、沚、涧,《采 》之 、涧、藻、行潦、筐、筥、锜、釜,《泂酌》之行潦,都是上文提及之物。《行苇》之苇,上文虽未提及,亦为水边植被,与蘩、 相类。其中,《采蘩》《采 》描述用山泽野菜作为祭品,用普通容器装着进行祭祀,表明如果心怀忠信,即使是菲薄之物也都可以用为祭品,与“昭忠信”的义旨最为贴合,而《行苇》《泂酌》与义旨联系则较为松散。

传世文献对读: 《毛诗·召南·采蘩》《毛诗·召南·采 》《毛诗·大雅·行苇》《毛诗·大雅·洄酌》的原文,可扫码阅读。

隐公三年·五

周、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武氏子、周平王( 隐元·五 ·春秋)

秋, 武氏 子来求赙

【武氏】 周王室卿大夫。 【赙】 丧葬用货财,参见 隐元·五 ·春秋。

武氏 子来求赙”,王 周平王 未葬也。

此时周平王未葬,新王居丧,政事听于冢宰,故《春秋》不可能如正常情况书“王使武氏子来求赙”。冢宰实使武氏子来鲁求助丧之物,而冢宰又不得专命,故《春秋》不书“冢宰使武氏子来求赙”,而书“ 武氏 子来求赙”,如同武氏子自行来鲁。武氏子本应嗣其父位,但周平王未葬,新王居丧,不得加臣爵位,故此人仍系于父称“ 武氏 子”。总之,此条《春秋》之所以如此书写,皆因周平王未葬,故《左传》以“王未葬也”解之。

隐公三年·六

宋、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

宋穆公、孔父嘉、公子与夷/宋殇公、宋宣公、公子冯

八月庚辰 十五日 宋公和 宋穆公 卒。

【宋公和】 宋穆公。子姓,名和,谥穆。宋武公( 隐元·一 ·一)之子,宋宣公之弟。隐元年前6年即位,在位九年,隐三年卒。

《春秋》书法,诸侯国君去世,本国君主称“薨”,外国君主称“卒”,以示内外之别。

【一·一】 宋穆公 疾,召大司马 孔父 fǔ,孔父嘉 而属 (嘱) 殇公 公子与夷/宋殇公 焉,曰:

【宋穆……公焉】 宋穆公生病,[自知时日无多,于是]召来大司马孔父嘉,把宋殇公(即公子与夷)嘱托给他。

【大司马】 即司马。源自西周王官“三有司”(司土、司马、司工)中的“司马”。周王室外朝官有司马,掌军政、军赋之事。此处(大)司马为宋外朝官,卿职,掌军事。除宋之外,《左传》所见,楚( 僖二十六·三 )、晋( 僖二十七—僖二十八 ·二十四·一)、郑( 襄二·五 ·二)、蔡( 襄八·三 )、陈( 襄二十五·二 ·二)、鲁( 昭四—昭五 ·九)皆有(大)司马。另外,宋有少司马( 昭二十一·四 ·一),为司马副手。楚有左司马( 襄十五·三 ·一)、右司马( 襄二·九 ),为司马副手,另有都司马( 昭二十·三 ·一)。晋有中军、上军司马( 成十八·三 ·一)。鲁卿大夫家亦有司马( 襄二十三·八 ·一·三),又称马正。此外,田猎之时亦可临时设司马以掌军政( 文十—文十一 ·一)。

【孔父】 孔父嘉。子姓,名嘉,字孔。正考父( 昭七·九 ·二·一)之子。宋大夫,官至执政卿。隐三年已任司马(卿职)。桓二年被华父督所杀。其后为孔氏。孔子六世祖。

【殇公】 宋殇公,即位前为公子与夷。子姓,名与夷,谥殇。宋宣公之子。隐四年即位,在位十年。桓二年被华父督所弑。

孔父嘉、成嘉( 文十二·三 )、公子嘉( 襄八·八 ·一·二)皆名嘉、字孔,春秋时人名、字相谐,嘉、孔均有嘉美之意。《说文解字》说:“孔,通也。从 ,从子。 ,请子之候鸟也。 至而得子,嘉美之也。古人名嘉字子孔。”

“先君 宋宣公 与夷 公子与夷 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 孔父嘉 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 与夷 ,其将何辞以对?请子 孔父嘉 奉之 公子与夷 ,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

【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 先君(宋宣公)[当年]舍弃了[他的儿子]与夷,而立寡人为君。宋穆公为宋宣公之弟。 【先君】 宋宣公。子姓,名力,谥宣。宋武公( 隐元·一 ·一)之子。隐元年前二十五年即位,在位十九年。隐元年前七年卒。 【寡人】 《礼记·曲礼下》:“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

【灵】 福。

【得保首领以没】 得以保住自己的头颈去世。指不被杀戮,得到寿终。首,头。领,颈。

【社稷】 国君主祀的土地神与谷神(参见 僖五·八 ·一“稷”),《左传》中经常用以指代国家政权。

[大司马] 对曰:“群臣愿奉 pínɡ ,公子冯也。”

【冯】 公子冯,后为宋庄公。子姓,名冯,谥庄。宋穆公之子。桓三年即位,在位十八年。庄二年卒。

宋穆公 曰:“不可。先君 宋宣公 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 [寡人] 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 孔父嘉 其无废先君之功。”

【岂曰能贤】 怎能说是担得起贤德[的名声]?能,堪,任。参见 襄十三·三 ·一“非能贤也”。

【光昭】 光大昭明,即今人所谓“发扬光大”。 【令德】 善德。令,善。

【务】 专力从事。

[公] 使 公子冯 出居于郑。

隐四·二 ·四·一,“ 公子冯 出奔郑,郑人欲纳之”。从宋穆公角度言之,则是使其出居以避殇公;从公子冯角度言之,则是忿而出奔。角度不同,因此事同而文异。

【一·二】 八月庚辰 十五日 宋穆公 卒。 殇公 宋殇公 即位。

【二】 君子曰:“ 宋宣公 可谓知人矣。立 穆公 宋穆公 ,其子 宋殇公 飨之,命以义夫!《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 ’,其是之谓乎!”

【飨之】 享其国。飨本义为设礼食以招待宾客,这里引申为享有。

【命以义夫】 [是由于宋宣公]发布遗命根据了“合宜”[的原则]吧!义,宜。夫,语气词。

【殷受……是荷】 《毛诗·商颂·玄鸟》有此句,而“荷”作“何”,可译为“殷商接受天命都很合宜,因而承受各种福禄”。荷,承受。宋为殷商之后,所以君子引《商颂》来称赞宋宣公。

传世文献对读: 《公羊传·隐公三年》叙宋宣公、缪公(即穆公)事,可扫码阅读。

隐公三年·七

齐、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齐、郑、石门、卢、济水见隐地理示意图3。

齐僖公、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

冬,十有 (又) 二月, 齐侯 齐僖公 郑伯 郑庄公 盟于石门。

【齐侯】 齐僖公。姜姓,名或字禄,谥僖。齐前庄公之子。隐元年前8年即位,在位三十三年。桓十四年卒。 【齐】 周时国,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姜姓。齐出自商代吕国(参见 僖十—僖十一 ·四·一),周武王或周成王始封吕尚于齐,都营丘,很可能就是下文所述的临淄,也可能另有所在。其实际就封时间应在周成王之世、周公东征灭薄姑之后。齐胡公时迁于薄姑,在今山东博兴东南。齐献公时迁于临淄,在今山东淄博辛店北八公里的齐都镇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获麟之岁(哀十四年)后90年,齐卿陈和(《史记》作“田和”)废齐康公,自立为君。5年后,周元王册命陈和为齐侯。又7年后,齐康公去世,姜姓齐遂亡。获麟之岁(哀十四年)后260年,陈氏(《史记》作田氏)齐国被秦所灭。临淄参见《图集》17—18①7、26—27③5。

【石门】 在今山东平阴西南东阿镇小屯村北。齐地。参见《图集》26—27③3。《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图志》标注。

齐、郑遣使来告,故《春秋》书之。

齐都临淄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战国时期齐国都城、汉代临淄县县城。遗址东临淄河,西依系水,北为平原,南有牛山、稷山,包括古城址、夯土建筑基址、手工业作坊遗址和墓葬区。

城址包括大城和小城两部分,小城在大城西南部,其东北部伸入大城的西南隅,共享部分城墙,呈现“大城咬小城”的形态。大城东西约3 500米,南北约4 100米。大城东北部有丰富的西周和春秋文化遗存,应该是西周城址所在,西周城长2 100米,宽2 640米。小城东西约1 400米,南北约2 200米,其中发现的文化遗存最早在战国时期。大城始建于西周中期之前,经过多次扩建、修补。小城始建于战国早期至中期,也经过了多次修补。有学者认为,大城先是姜姓齐国都城,后为陈(田)氏齐国沿用,而小城是战国中期陈(田)氏代齐之后新修的宫城。

城内共发现古代道路九条,其中小城三条,大城七条。其中,大城中部一条宽17米的东西向大道(a)可以通向五处,满足《尔雅·释宫》所言“五达为康”的要求,北部一条宽15米的东西向大道(b)可以通向六处,满足《尔雅·释宫》所言“六达为庄”的要求,有学者认为这两条大道分别是传世文献记载的“康”道和“庄”道。

手工业作坊遗址包括冶铁和炼铜作坊。墓葬方面,在大城东北部河崖头村一带发现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大、中型墓葬二十余座,有的有南北墓道,其中一座单墓道“甲”字形大墓东、西、北三面发现殉马坑,殉马超过六百匹。学者认为这一带应是姜姓齐国君主或卿大夫的墓地。

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庚戌, 郑伯 郑庄公 之车偾 fèn 于济

【寻卢之盟也】 重温齐、郑卢之盟。寻,温。卢之盟在春秋之前。 【卢】 在今山东济南长清区西南广里村。齐邑,曾为高氏采邑。参见《图集》26—27③3。《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图志》标注。

【庚戌】 根据杜预和王韬所推春秋历,十二月无庚戌。

【偾】 仆,翻。 【济】 水名,古四渎(江、河、淮、济)之一。发源于河水以北的河南济源王屋山,称沇水,至温县西北始称济水,入河水,此为河北之济。河南之济本是从河水分出的一条支流,与河北之济隔河相对,且河北之济、河南之济都比河水清,因此古代误认为河北之济横穿或从地下潜流过河水,复出时则为河南之济。河南之济向东北流,经河南、山东入海。东晋时,河水南岸至巨野泽之间的济水上中游河道已断绝。南宋时,济水下游河道被黄河、大清河、小清河所夺,济水不复存在。春秋时济水参见《图集》24—25③3—①9。

隐遗址图8 齐都临淄遗址平面图 (《先秦城邑考古》,2017年)

隐公三年·八

宋见隐地理示意图1。

宋穆公( 隐三·六 ·春秋)

癸未 二十日 ,葬 宋穆公

鲁遣使会葬,故《春秋》书之。

隐公四年·一

莒、杞、牟娄见隐地理示意图4。

四年,春,王二月,莒 人伐杞,取牟娄。

【杞】 商、周时国,春秋初期为侯爵,后为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偶尔为子爵,姒姓。此时应在新泰市境。商代杞国始封君为夏禹后裔,姒姓,其地可能在河南杞县,也可能在山东新泰一带。西周初期,商代杞国绝嗣,周武王别求夏禹之后于东土姒姓娄国(今山东诸城一带),仍为杞国,都雍丘,在河南杞县。西周中期懿王之前被迫迁至今山东诸城一带,后因卷入对周王朝的叛乱而遭到镇压,并被周王朝迁置于山东新泰、宁阳境。桓六年州亡之后,杞迁于州旧都淳于,在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杞东村西北已发现其遗址。僖十四年杞成公时迁于缘陵,在今山东昌乐营丘镇古城村西北已发现其遗址。襄二十九年迁回淳于。获麟之岁(哀十四年)后三十六年(一说三十七年,一说三十三年)被楚所灭。杞参见《图集》13—14④9。雍丘参见《图集》17—18②5、24—25④5。淳于参见《图集》26—27③6“杞1、3”。缘陵参见《图集》26—27③6“杞2”。

【取】 襄十三·二 “凡书‘取’,言易也”, 昭四·四 “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此处用师徒,故书“伐”,得之易,故书“取”,整体上说属于 襄十三·二 所述情况。

【牟娄】 在山东诸城西南。本为杞邑。隐四年后地入于莒。昭五年地入于鲁。参见《图集》26—27④6。

杞国地望争议: 有学者提出,从春秋早期到战国早期,杞国地望一直在山东新泰、宁阳一带,淳于、缘陵也都在这个地区,而并不在潍坊、昌乐一带。本书示意图仍然采用《图集》传统说法,而以此提醒读者注意。

隐公四年·二

卫、鲁、宋、陈、蔡、郑、齐、周见隐地理示意图1。卫、鲁、宋、陈、蔡、郑、齐、周、邢、清见隐地理示意图3。

公子州吁、卫桓公( 隐元·九 ·二)、鲁隐公( 隐元·〇 )、宋殇公( 隐三·六 ·一·一)、陈桓公、公子翚、公子晋/卫宣公、卫前庄公、太子得臣、庄姜、厉妫、孝伯、戴妫、石碏、石厚、公子冯( 隐三·六 ·一·一)、众仲、周桓王、右宰丑、獳羊肩

戊申 三月十六日 ,卫 州吁 公子州吁 弑其君 卫桓公

【州吁】 公子州吁。姬姓,名州吁。卫前庄公庶子。隐四年弑卫桓公而自立为君,同年被卫人所杀。

【弑】 下杀上,如弑君、弑父、弑兄。

宣四·三 ·一·二,臣弑君,《春秋》称臣之名(州吁),则公子州吁有罪。

夏,公 鲁隐公 宋公 宋殇公 遇于清。

【遇】 诸侯未及会期而相见(据《礼记·曲礼下》),或临时决定相见,各简其礼,有如道路偶遇(据杜注),则称“遇”。

【清】 在山东东阿鱼山乡西城村附近。卫邑。哀十一年地已入于齐。参见《图集》26—27③3。

宋公 宋殇公 陈侯 陈桓公 、蔡人、卫人伐郑。

【陈侯】 陈桓公。妫姓,名鲍,谥桓。陈文公(桓五·一)之子。隐元年前二十二年即位,在位三十八年。桓五年卒。 【陈】 周时国,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妫姓。周武王始封虞舜之后胡公满于陈,始都株野,地在今河南柘城胡襄镇。后定都宛丘,在河南周口淮阳区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陈所在地可能就是上古有虞氏的旧居地。昭八年被楚所灭,地入于楚为陈县。昭十三年复国。哀十七年终被楚所灭。参见《图集》17—18③5、24—25⑤5。

【蔡】 周时国,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姬姓。本为畿内国,周武王始封周文王之子叔度于蔡,应在宗周王畿。周初三监之乱(参见 襄二十一·五 ·四·三)后,蔡叔度被流放,周成王改封其子蔡仲胡于上蔡,在河南省上蔡县西南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昭十一年被楚灵王所灭,地入于楚为蔡县。昭十三年楚平王复其国,迁于新蔡,在今河南新蔡城关镇西北部已发现其遗址。哀元年楚昭王使蔡迁徙至江水、汝水之间。哀二年蔡昭公迁于州来,即下蔡,在安徽凤台故下蔡城(有争议,详见下)。获麟之岁(哀十四年)后三十四年,被楚惠王所灭。后复国,国于高蔡,在今湖北巴东、建始一带。又78年后,被楚宣王所灭。上蔡参见《图集》17—18③5、29—30③6“蔡1”。新蔡参见《图集》29—30④6“蔡2”。下蔡参见《图集》29—30④8“蔡3”。高蔡参见《图集》45—46⑤2。

陈国故城遗址: 城址位于旧淮阳县城城墙最下层,始建于春秋时期,战国时期曾两次复修。城址平面略呈方形,周长4 500余米。

上蔡蔡国故城遗址: 遗址坐落于洪汝河环抱的芦冈中部东坡上,包括古城址、宫殿基址、手工作坊遗址(冶铜、制陶、制骨)和墓葬区,年代约从西周至春秋时期。城址平面略呈长方形,南墙长2 700米,东墙长2 490米,北墙长2 113米,西墙长3 187米。城西卧龙岗有西周至春秋时期蔡国墓葬以及战国时期楚国墓葬。

新蔡蔡国故城遗址: 遗址南五公里有汝河,北1.5公里有洪河绕城流向东南,东临莲花湖,南迎车辆湖,北接青湖。城址平面呈不规则形,依湖岸曲折筑成,周长6 956米。宫殿区在城址东部。城北有古墓群。

蔡侯墓及下蔡地望: 1955年在今安徽寿县县城西门内发现春秋晚期无墓道近正方形大墓,墓主人应是蔡侯。1958—1959年又在淮南八公山区蔡家岗北赵家孤堆发现一座战国初期有墓道长方形大墓,墓主人应是蔡侯产。有学者认为,寿县蔡侯墓和淮南蔡侯墓的发现,显示下蔡可能不在凤台,而在寿县。本书示意图仍采用《图集》观点,而以此提醒读者注意。

秋, huī,公子翚 帅师会 宋公 宋殇公 陈侯 陈桓公 、蔡人、卫人伐郑。

【翚】 公子翚。姬姓,名翚,字羽。鲁大夫,官至卿位。其名(翚)、字(羽)相应,翚本义为鸟振羽疾飞。

九月,卫人杀 州吁 公子州吁 于濮。

【濮】 在今安徽亳州东南。陈地。

州吁此时实为卫君。据 宣四·三 ·一·二,臣弑君,若《春秋》只称君之名(州吁),而弑君者则以“某人”代之,则表明君(州吁)无道。此种情形,依《春秋》惯常书法,应书“卫人弑其君州吁于濮”,此处不称“其君”,且不称“弑”而称“杀”,是由于州吁尚未参加过诸侯会盟,未得到诸侯承认,故不以为君。春秋之世,王政不行,赏罚之柄,实在诸侯。弑君取国,其罪虽大,若得以列于诸侯之会,则君位定,他国不得复讨。参见 成十六·五

冬,十有 (又) 二月,卫人立 公子晋

【晋】 公子晋,本年立为卫宣公。姬姓,名晋,谥宣。卫前庄公之子,卫桓公( 隐元·九 ·二)之弟。隐四年卫人杀公子州吁而立公子晋,在位二十年。桓十二年卒。

隐遗址图9 上蔡蔡国故城遗址平面图 (《蔡国故城调查记》,1980年)

【一·一】 卫庄公 卫前庄公 娶于齐东宫 得臣 太子得臣 之妹,曰 庄姜 ,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 [公] 又娶于陈,曰 厉妫 ɡuī,生 孝伯 ,早死;其娣 戴妫 ,生 桓公 卫桓公 庄姜 以为己子。

【卫庄公】 卫前庄公。姬姓,名扬,谥庄。卫武公( 襄二十九·九 ·一·二)之子。隐元年前三十五年即位,在位二十三年。隐元年前十三年卒。

【东宫得臣】 太子得臣。姜姓,名得臣。齐前庄公之嫡子。未即位而卒。 【东宫】 太子所居宫室。

【庄姜】 齐女,姜姓。齐前庄公嫡女,太子得臣之妹,卫前庄公夫人,卫桓公嫡母。隐元年前三十五年归于卫。

【赋】 创作。 【《硕人》】 《毛诗·卫风》有《硕人》。

【厉妫】 陈女,妫姓,谥厉。卫前庄公妾,孝伯之母。

【孝伯】 姬姓,谥孝,排行伯。卫前庄公长庶子,厉妫所生。

【娣】 女弟,也就是妹妹。春秋时诸侯嫁女到他国为夫人或媵妾,常遣其侄(女子兄弟的女儿)、娣(女子的妹妹)同行作为陪嫁(参见 庄十九—庄二十—庄二十一 ·春秋“媵婚制”)。此戴妫,即为厉妫陪嫁之娣。

【戴妫】 陈女,妫姓,谥戴。厉妫之娣,卫前庄公妾,卫桓公之母。

传世文献对读: 据《史记·卫世家》记载,公子完(卫桓公)生母戴妫去世之后,卫前庄公才命令庄姜以公子完为己子,此细节为《左传》所不载。庄姜虽以公子完为己子,而其太子之位并未确定,故下文石碏曰“将立 州吁 ,乃定之矣”。

传世文献对读: 《毛诗·卫风·硕人》的原文,可扫码阅读。

【一·二】 公子州吁 ,嬖 人之子也,有宠而好 hào 兵,公 卫前庄公 弗禁。 庄姜 之。 石碏 què 谏曰:

【嬖人】 位贱而得宠之妾。

【石碏】 姬姓,石氏,名碏。卫靖伯之后。卫大夫。隐元年前十二年告老还家。

“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 ,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

【义方】 正义之道。方,道。杜甫《奉贺城郡王太夫人恩命加邓国太夫人》“义方兼有训”典出于此。

【骄】 恃己陵物。 【奢】 夸矜僭上。 【淫】 嗜欲过度。 【泆】 放恣无艺。艺,准限。

【所自邪也】 都是从邪里面来的,与下文“四者之来”正呼应。

“将立 州吁 公子州吁 ,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 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 zhěn 者,鲜 xiǎn 矣。

【阶之为祸】 以宠禄为阶梯,沿之而行,将酿成祸乱。

【骄而能降】 骄横而能[安于地位待遇]下降。若不立州吁为太子,他日卫前庄公去世,卫桓公即位,州吁地位待遇定将下降。参见齐襄公即位之后降低其父齐僖公宠侄公孙无知待遇之事(庄八—庄九—庄十·一)。

【憾】 怨恨。

【眕】 杜注、孔疏据《释言》,认为是“自安自重”的意思,杨注据《说文》,认为是“自抑止”的意思,皆可通。

【鲜】 少。

“且夫贱妨贵,少 shào 陵长 zhǎnɡ ,远间 jiàn 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

【贱妨贵】 低贱妨害尊贵。妨,害。以地位言之,则公子州吁为嬖人之子,贱;太子完为夫人之子,贵。

【少陵长】 年少凌驾年长。陵,乘,凌驾。以年龄言之,则公子州吁少,太子完长。

【远间亲】 疏远离间亲近。以亲疏言之,则公子州吁疏,太子完亲。

【新间旧】 新人离间旧人。以历史关系言之,则公子州吁新,太子完旧。

【小加大】 小者凌驾大者。加,陵。以情势言之,则公子州吁小,太子完大。

【淫破义】 淫邪破坏正义。以正邪言之,则公子州吁为嬖妾之子,淫;太子完为夫人之子,义。

【臣行】 臣下顺从。行,顺。

【效】 效法。 【速】 招致。

“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

【将祸是务去】 即“将务去祸”,可译为“将致力于去除祸患”。

[公] 弗听。

【一·三】 其子 石厚 州吁 游, [石碏] 禁之, [厚] 不可。 桓公 卫桓公 立, [石碏] 乃老。

【厚】 石厚。姬姓,石氏,名厚。石碏之子。隐四年被其父石碏所杀。

【乃老】 [石碏]于是告老致仕。

本节追叙卫桓公即位前之事,为隐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张本。隐三年时,卫桓公已在位十五年。

【二】 四年,春,卫 州吁 公子州吁 桓公 卫桓公 而立。

传世文献对读: 据《史记·卫世家》,“[卫] 桓公 二年,弟 州吁 骄奢, 桓公 绌之, 州吁 出奔。十三年, 郑伯 攻其兄,不胜,亡,而 州吁 求与之友。十六年, 州吁 收聚卫亡人以袭杀 桓公 州吁 自立为卫君”。公子州吁出奔、袭杀卫桓公之事,《左传》不载。

传世文献对读: 《周易·坤·文言》释《坤》卦初六爻辞“履霜,坚冰至”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左传》叙弑君、弑父之事,重点正是在于揭示其“积不善”的过程。

【三】 鲁隐公 宋公 宋殇公 为会,将寻宿之盟。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夏,公及 宋公 遇于清。”

【寻宿之盟】 重温隐元年宿之盟( 隐元·八 ·春秋)。

【四·一】 宋殇公 之即位也, 公子冯 pínɡ 出奔郑,郑人欲纳之 公子冯

【宋殇……奔郑】 隐三·六 ·一·一。

【郑人欲纳之】 郑人希望护送公子冯返国即位。 【纳】 外国护送流亡或旅居在外的公子(国君)回本国即位(复位)。

【四·二】 及卫 州吁 公子州吁 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 [州吁] 使告于宋曰:“君 宋殇公 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

【将修先君之怨于郑】 打算清算先君与郑结下的怨仇。修,治。卫桓公之世,隐元年郑人以王师、西虢师伐卫南鄙,隐二年郑人又伐卫。在此之前卫、郑是否还有其他争端,则不可知。

【而求……其民】 如本节上文《春秋》注所言,篡立之君,若列于诸侯之会,得到承认,则他国不复讨罪,如此则可定君位,可和民人。州吁所求,就是通过参与诸侯政治军事行动来取得他国认可,进而列于诸侯之会。

【君害】 国君的祸害,指公子冯,因其可与宋殇公争君位。

【敝邑】 [我们这个]破旧的城邑。此为外交辞令,指“我国”。 【赋】 军赋,甲胄粮草等军需物资。此为外交辞令,指“我国军队”。

【四·三】 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于是】 在此时。

下启隐五年郑人侵卫牧( 隐五·四 ·一),以及邾人、郑人伐宋( 隐五·八 ·一)。

【五】 鲁隐公 问于 zhōnɡ 曰:“卫 州吁 公子州吁 其成乎?”

【众仲】 姬姓,众氏,排行仲。鲁孝公( 哀二十四·三 ·一)之子公子益师( 隐元·十三 ·春秋)(字众)之后。鲁大夫,官至卿位。

[众仲] 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 fén 之也。夫 州吁 ,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夫兵,犹火也:弗戢 ,将自焚也。夫 州吁 弑其君 卫桓公 ,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 [于难] 矣。”

【棼】 使……纷乱。

【阻兵而安忍】 仗恃武力而安于残忍。杜甫《太子张舍人遗织成褥段》“气豪直阻兵”典出于此。

【阻兵……无亲】 仗恃武力则[民力凋残,从而]使民众背叛;安于残忍则[刑杀过度,从而]使亲近之人离心。兵,本义为武器,这里引申为武力。

【济】 成功。

【夫兵,犹火也】 杜甫《提封》“愿戒兵犹火”典出于此。

【戢】 本义为收藏兵器,这里引申为收敛武力。

【令德】 善德。令,善。

【六】 秋,诸侯复伐郑。 宋公 宋殇公 使来乞师,公 鲁隐公 辞之。 羽父 fǔ,公子翚 请以师会之,公弗许。 [羽父] 固请而行。故 [《春秋》] 书曰“ 帅师”,疾之也。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

【辞之】 谢绝。

【故书……之也】 因此《春秋》记载成“ 帅师”,而非“公子翚帅师”,这是为了表达对他目无君长、强行不义的憎恶。疾,恶。

【徒兵】 步卒,在战车下作战者。

【取其禾而还】 此举应该是针对郑国在隐三年取周王室温之麦、成周之禾(参见 隐三·四 ·二)的报复。

【七·一】 州吁 公子州吁 未能和其民。 石厚 问定君于 石子 石碏

【定君】 安定国君(指公子州吁)地位[之策]。

石子 曰:“王 周桓王 jìn 为可。”

【王觐】 即“觐王”,觐见周王。石碏意谓,如能觐见周王,获得周王对他继承君位的认可,就可真正定其位、和其民。据《周礼·春官·大宗伯》,则诸侯国君到周王室会见周王,春为“朝”,夏为“宗”,秋为“觐”,冬为“遇”。《春秋》《左传》所见,则诸侯见周王,绝大多数情况下称“朝”,本处及 僖二十七—僖二十八 ·二十称“觐”,可见实际情况不如礼书区分严格。觐/朝周王之礼详见下。 【王】 周桓王。姬姓,名林,谥桓。太子泄父之子,周平王( 隐元·五 ·春秋)之孙。隐四年即位,在位二十三年。桓十五年卒。

[厚] 曰:“何以得觐?”

[石子] 曰:“ 陈桓公 方有宠于王 周桓王 。陈、卫方睦,若 [州吁] 朝陈使请 [于王] ,必可得也。”

【陈桓公】 此时陈桓公尚未过世,时人言语中提及时不应连其谥号称“陈桓公”,而应称“陈侯”。此应为《左传》作者笔误,全书仅此一例。

【朝】 春秋时,一国君主(或由太子代理)前往另一国见另一国君主称“朝”,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小国君主前往大国见大国君主,或是同盟国君主前往霸主国见霸主国君主。诸侯相朝之礼详见下。

石厚 州吁 公子州吁 如陈。 石碏 què 使告于陈曰:“卫国褊 biǎn 小,老夫耄 mào 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 卫桓公 ,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

【褊小】 近义词连用,都是小的意思。

【老夫】 据《礼记·曲礼》,卿大夫七十以上自称“老夫”。

【耄】 老而昏乱。

【敢即图之】 敢[请贵国]就[此机会]图谋[采取行动]。即,就。

【陈人……于卫】 陈人拘捕了公子州吁一行人,然后请卫人自来陈国监临[讨杀二人]。执,拘。莅,临。

古文字新证: 执(執)字形演变情况如隐字形图2所示。商代甲骨文“执”字从 拘人,人形或跪或立,但双手一定套在 (桎梏)之中,会捕拿罪人之意。商以后字形演变情况在此不再详述。总之,从古文字学证据看,“拘捕”“扣留”应为“执”之造字本义。

隐字形图2 (《说文新证》,2014年)

九月,卫人使 右宰丑 莅杀 州吁 于濮, 石碏 使其宰 nòu 羊肩 莅杀 石厚 于陈。

【右宰丑】 卫右宰,名丑。 【右宰】 卫内朝官,大夫职。 【宰】 家宰,卿大夫家臣系统的总长,同时担任国都宅邸家臣的总管。主要职掌有:一、掌管家族财务;二、主管家主日常生活;三、为家主出谋划策;四、在家主不便时代表家主处理外事;五、掌管国都宅邸的家族武装;六、管理国都宅邸的其他家臣;七、参与任命和监管邑宰( 襄七·三 ·一)。除卫之外,《左传》所见,周( 襄十·八 ·二)、鲁( 文十七—文十八 ·七)、宋( 襄十七·四 ·三·一)、齐( 襄二十五·一 ·三·一)卿大夫家皆有宰。

【七·二】 君子曰:“ 石碏 ,纯臣也。恶 州吁 公子州吁 石厚 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与】 参与,这里指与公子州吁一同被杀。

此段“纯臣”评语可与 隐元·三 ·六·四“纯孝”评语合观。

觐/朝周王之礼: 《仪礼》有觐礼,即觐见/朝见周王之礼,其主要仪节为:

一、郊劳。 诸侯至郊,周王派使者用璧慰劳之。诸侯迎于帐幕之帷门外,再拜,受璧。使者将返,诸侯还璧,并赠使者束帛乘马。

二、赐舍。 周王派使者赐诸侯馆舍。诸侯再拜稽首受之,并赐使者束帛乘马。

三、戒觐期。 周王使大夫告知觐见日期,诸侯再拜稽首。

四、行觐礼。 诸侯先在馆舍中,行释币礼,祷告行主,随后乘墨车,载龙旂,执瑞玉,往朝。周王在堂上户牖之间,负扆而立。诸侯入门右,坐奠圭,再拜稽首。诸侯取圭,升,王受之。诸侯北面再拜稽首。

五、三享。 三享即三献。一献马十匹或虎豹之皮。二献三牲鱼腊(xī)等。三献龟、金、丝、丹漆、竹等。每次献均另有束帛加璧。摈者代周王曰:“予一人将受之”。

六、肉袒请罪。 诸侯右臂肉袒,于庙门外,入门右,北面立,告王治国有罪。摈者传周王言,曰:“伯父武宁,归宁乃邦。”诸侯再拜稽首。周王称呼诸侯,同姓大国为“伯父”,小邦为“叔父”;异姓大国称“伯舅”,小邦称“叔舅”。

七、赐车服。 周王遣使者往诸侯馆舍,赐车、服。车如金路、象路等,服如衰服、鷩(bì)服、毳(cuì)服等,加有命书。诸侯升堂,西面立。大史读周王命书。诸侯降阶,再拜稽首。使者出。诸侯赠使者、大史均束帛四马。觐礼之后,还要行过飨礼、食礼、燕礼后,诸侯才归国。

传世文献对读: 《大戴礼记·朝事》载有诸侯相朝之礼要义,可扫码阅读。

【八】 卫人逆 公子晋 于邢。冬,十二月, 宣公 卫宣公 即位。 [《春秋》] 书曰“卫人立 ”,众也。

【邢】 周时国,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姬姓。周成王始封周公旦之子靖渊于邢,在今河北邢台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邢侯之庶子供职于周王室,食采于宗周王畿,在今陕西宝鸡附近。因此西周时有二邢,邢台之邢为畿外诸侯,宝鸡之邢为畿内国。两周之际,宝鸡之邢东迁,仍为畿内国,在今河南温县的北平皋村已发现其遗址。温县之邢后入于晋,又称为“邢丘”( 宣六·三 ),曾为韩氏采邑。闵二年,邢台之邢被狄人所灭,邢人迁于夷仪,在今山东聊城侯营镇东。僖二十五年,聊城之邢被卫所灭。邢台之邢后入于晋,哀四年入于齐。邢台之邢参见《图集》17—8①5、22—23④11。宝鸡之邢参见《图集》17—18②1。温县之邢(邢丘)参见《图集》22—23⑪18。聊城之邢参见《图集》22—23⑤12。此处应为邢台之邢。

【书曰……众也】 《春秋》记载为“卫人立 ”,表明立卫宣公为君是出于众人的意志。据 成十八·四 ·一,“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此处公子晋去卫而居邢,卫人迎而立之,按《春秋》常例应书“入于卫”,与 庄八—庄九—庄十 ·春秋“齐 小白 入于齐”同。《春秋》嘉许公子晋能得到卫人拥护,故改常例,变文以示义。

西周邢国遗址: 遗址位于今河北邢台市区西部、七里河以北,面积广大,包括南小汪居住区和葛家庄墓葬区两大部分。南小汪居住区位于市区西北部,总面积达三百万平方米,范围内分布着密集的居民区、手工业作坊区和小型墓葬区。葛家庄墓葬区位于居住区西南4.5公里处,目前已探明的西周墓葬有五百多座,车马坑五十余座,已探明的墓葬可分为三类:一、邢侯及夫人墓,位于墓葬区中部,有陪葬车马坑;二、重要贵族墓;三、平民墓。

除了西周遗址,在邢台地区还发现了大量商代遗址,分布于七里河流域和泜河流域,以七里河流域为核心。七里河流域商代遗址群的核心是曹演庄—东先贤遗址群,从中商一直繁荣直到晚商。七里河流域的邢地应该是商文化一个都邑级的核心区,很可能就是传世文献记载的商王祖乙所迁之邢,是商朝都城之一。

隐公五年·一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棠见隐地理示意图4。

鲁隐公( 隐元·〇 )、臧僖伯

五年,春,公 鲁隐公 矢鱼于棠。

【矢鱼】 用箭射鱼,与下文《左传》“……则公不射……”相呼应。一说“矢”解为“陈”,是指使渔民陈列捕鱼器具,观其捕鱼以为戏乐,与下文《左传》“陈鱼而观之”相呼应。

【棠】 隐二·四 ·春秋“唐”。

五年,春,公 鲁隐公 将如棠观鱼者。

【观鱼者】 观看渔民[捕鱼]。

臧僖伯 谏曰:

【臧僖伯】 姬姓,名 ,字臧,谥僖,排行伯。鲁孝公( 哀二十四·三 ·一)之子。鲁大夫,官至卿位。隐五年卒。其后为臧氏。据 隐八·十二 ,则公子不应有氏。此处称“ 臧僖伯 ”,可能是因为僖伯为臧氏之祖,其后人或《左传》作者追书之。

“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

【讲】 讲习。 【大事】 指祭祀与军事(参见 成十三·一 ·三·二),本文着重指后者,详见下文。

【器用】 专指用于大事的器用,详见下文。

【举】 举动、行动。

“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 duó 轨量 liàng 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 行,所以败也。

【讲事以度轨量】 演习大事以端正法度。度,正。轨,轮距,引申为法度。量,量多少的器具(如升、斗、斛),引申为法度。

【取材以章物采】 选取材料以彰显服物采章。物采,即 僖二十五·二 ·三所引《国语·周语中》之“服物采章”,指车马、旌旗、服装等器物体现出来的文采章华。

【亟】 数,屡次。

“故春蒐 sōu 、夏苗、秋狝 xiǎn 、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 shào zhǎnɡ ,习威仪也。

【春蒐、夏苗、秋狝、冬狩】 此为四季田猎讲武之礼,详见下引《周礼》。此处“春”“夏”“秋”“冬”皆指气候上的四季,应与夏正相吻合。杜甫《冬狩行》“春蒐冬狩侯得用”典出于此。

【农隙】 农功空隙之时。据《国语·周语上》所载仲山父之言,则春蒐在春耕之后,秋狝在秋收之后,冬狩在农务全部完毕之后。 【讲事】 讲习武事。

【三年而治兵】 每三年[在国都郊外]举行一次大演习。治兵,修治军事,这里指大演习。每年四时讲武,三年一大习,犹如每年四时祭祀,三年一禘祭。

【入而振旅】 [大演习完毕后,]整顿军队进入国都。军队在外阅兵结束或者征战得胜归来,整顿军队进城,称为“振旅”。振,整。旅,众。

【归而饮至】 回到[太庙]后举行庆功酒会。国君盟会、征伐、讲武离开国都,行前应亲自祭告宗庙。事毕返回国都后,国君又应亲自祭告宗庙,随后在庙中举行酒会以庆祝归至于国都,称为“饮至”,包括饮酒(舍爵),并在君主册命上书写勋劳(书勋)、将授予的名位(书名)、将赐予的服物(书服)(参见 昭四—昭五 ·九)。有学者认为,之所以用原意为饮酒器的“爵”字来表示君主授予功臣的位分名号,最早可能就是因为在饮酒庆功礼中,功臣持爵饮酒的次序就是根据其功劳大小、应得位号高低来确定的。周代饮至礼细节详见下引清华简一《耆夜》。

【数军实】 清点兵员、车马器械及所获猎物。

【昭文章】 明示车服旌旗。文章,车服旌旗的文采章华,即上文之“物采”。四时田猎讲武礼中展示的车服旌旗详见下引《周礼》。

【顺少长】 理顺少长的次序。军队出城为修治军事,崇尚威武,因此让年少者在前,贵其有勇力;演习完毕返回国都,则年老者在前,恢复尊老的常法。

“鸟兽之肉不登于俎 ,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 [此则] 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鸟兽……制也】 鸟兽之肉[如果]摆不上[国家祭祀的]几案,[鸟兽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如果]不用来装饰[用于国家大事的贵重]器物,国君就不会去射杀,这是古代的制度。杜甫《冬狩行》“肉味不足登鼎俎”典出于此。

【俎】 切肉几案,是宗庙祭祀礼器之一。考古发现东周时期俎实例见隐器物图2。

隐器物图2.1 河南淅川下寺楚国墓地M2出土铜俎,春秋晚期前段 (《淅川下寺春秋楚墓》,1991年)

隐器物图2.2 河南固始侯古堆M1出土漆木俎,春秋晚期 (《固始侯古堆一号墓》,2004年)

【皮革】 有毛曰“皮”,去毛曰“革”。

【齿牙】 门齿曰“齿”,臼齿曰“牙”。

【毛羽】 兽毛及鸟身上细绒为“毛”,鸟翼上大羽为“羽”。

【山林川泽之实】 指产于山林川泽而不登于俎、不登于器的物产。 【器用之资】 指制作一般器物的物资。

【皂、隶】 为官府服各种厮役的庶民,其中隶的地位比皂更低。参见 昭七·二 ·一·二“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

鲁隐公 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 僖伯 臧僖伯 称疾不从。 [《春秋》] 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略地】 巡行视察边境。隐元年费庈父城郎( 隐元·三 ),隐二年鲁灭极( 隐二·三 ),费、郎、极、棠(唐)都位于鲁国西南边境地区。隐五年鲁隐公矢鱼于棠,其实际目的应该是视察这一鲁国开疆拓土的热点地区,即所谓“略地”。如果鲁隐公此行真是为了观鱼,而略地是借口的话,那么鲁隐公为何要长途跋涉到西南边境地区去观鱼?

【陈鱼而观之】 [使渔民]陈列渔具[捕鱼]而[鲁隐公]观看。

【书曰……地也】 《春秋》书“矢鱼”,表明这是非礼之举;书“棠”,表明不赞同鲁隐公为此事而去远地。

周王室四季讲武之礼: 据《周礼·夏官·大司马》,周王室“中春教振旅”,“遂以蒐田”;“中夏教茇舍”“遂以苗田”;“中秋教治兵”“遂以狝田”;“中冬教大阅”“遂以狩田”。每季讲武,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为教练检阅之礼,后半部为借田猎演习之礼。具体说来:

出土文献对读: 清华简一《耆夜》讲述武王八年伐耆大胜之后,在文王庙的太室举行饮至典礼,武王君臣饮酒作歌的情事。为今人了解周代饮至之礼的细节提供了珍贵的文献材料,可扫码阅读。

隐公五年·二

晋、郑、周见隐地理示意图1。晋(翼)、郑、邢(近郑)、周、尹、曲沃、随见隐地理示意图2。

曲沃庄伯、周桓王( 隐四·二 ·七·一)、尹氏、武氏、晋侯郤

曲沃庄伯 以郑人、邢人伐翼,王 周桓王 使 尹氏 武氏 助之。 翼侯 晋侯郤 奔随。

【曲沃庄伯】 曲沃国君。姬姓,名鱓(shàn),谥庄,排行伯。曲沃桓叔( 桓二—桓三 ·一·一)之子,晋穆侯( 桓二—桓三 ·一·一)之孙。隐元年前八年即位,在位十五年。隐八年卒。 【曲沃】 在今山西闻喜东南上郭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参见《图集》17—18②3,另见22—23⑩16。西周时曾为晋都。隐元年前二十三年,晋封公子成师于曲沃,自此为国中国。庄十六年曲沃武公成为晋侯之后,曲沃长期作为晋“下国”(陪都),有曲沃国公室宗庙。后来一部分曾作为栾怀子采邑。

【邢】 温县之邢,参见 隐四·二 ·八及 宣六·三 “邢丘”。

【翼】 在今山西翼城东南。从晋穆侯迁都于翼开始,至庄二十六年晋献公迁都于绛为止,为晋都。参见《图集》17—18②3、22—23⑩16。

【尹氏、武氏】 皆为周王室卿大夫。据《世本》,尹氏为周王族,其先尹佚为周太史;武氏为周平王少子,生而有文在手曰“武”,遂以为氏。 【尹】 周畿内国,初封应在宗周王畿,后东迁至今河南新安西北。其国君世为周王室卿大夫。参见《图集》22—23⑪17。

【翼侯】 晋侯郤。姬姓,名郤,无谥。晋孝侯( 桓二—桓三 ·三)之子。隐元年前一年即位,在位六年。隐五年曲沃庄伯伐翼,晋侯郤出奔随。同年周王立其子光于翼,为继任晋侯,即晋哀侯,从此以后,郤已不是晋侯。隐六年晋人迁郤于鄂,称其为“鄂侯”。所谓“翼侯”“鄂侯”,应该都是晋人为了方便叙述晋侯郤的复杂身世而起的非正式称呼:在翼之时,晋侯郤是晋君,其正式称呼应该是“晋侯”,而不是“翼侯”;在鄂之时,当时的晋侯是郤的儿子光,郤虽然被晋人称为“鄂侯”,但实际上他已无侯爵。

【随】 在今山西介休东南。晋邑,曾为范武子采邑。参见《图集》22—23⑤9。

下启隐五年曲沃叛王,及王立哀侯于翼( 隐五·五 )。

晋国之事始见于此。此事为晋内部自相攻伐,不告乱于鲁,故《春秋》不书。晋国内乱本末见 桓二—桓三

晋: 周时国,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姬姓。此时都翼。周成王灭唐而封周武王之子叔虞于唐。“唐”的地望大致在山西西南,具体位置还需探索(详见下)。周康王时,唐叔虞之子燮父改封于晋。“晋”的位置应该就在今山西曲沃、翼城的天马—曲村遗址附近。唐、晋所在的区域被当时人称为“夏虚(墟)”(参见 定三—定四 ·五·四),是夏朝核心区之一。晋成侯时迁于曲沃,在今山西闻喜东二十里。晋穆侯时迁于翼( 隐五·二 ),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天马—曲村遗址附近,可能与燮父之晋为同一地。庄十六年曲沃代晋,曲沃武公成为晋侯,即晋武公,此后晋侯皆出自晋武公一支。庄二十六年晋献公迁于绛( 庄二十五—庄二十六 ·二),与翼应该不是一地,但地望尚不能确定,故本书示意图采用传统说法,仍然将翼、绛标为一地;而曲沃成为“下国”,即陪都,因曲沃有此支晋公室宗庙。成六年晋景公迁于新田( 成六·五 ·二),命名为“绛”,在今山西侯马西北已发现其遗址,而旧都则被称为“故绛”。获麟之岁(哀十四年)后七十八年,周王室任命晋三卿赵籍、魏斯、韩虔为诸侯,晋名存实亡。前376年,晋静公被杀,晋遂亡。唐参见《图集》17—18②3“晋1”。曲沃参见《图集》17—18②3“晋3”,另见22—23⑩16。翼及绛(故绛)参见《图集》17—18②3“晋4”、22—23⑩16“晋1”。绛(新田)参见《图集》22—23⑩16“晋2”。

晋国早期都城地望: 1965年在山西曲沃东部、翼城西部天马—曲村一带发现晋国遗址。天马—曲村晋国遗址主要由居住址和墓地两部分组成,其中居住址年代从西周早期一直延续到春秋晚期,陶器墓从西周早期延续至西周中期,铜器墓从西周早期延续到西、东周之际。墓葬区内的北赵晋侯墓地共发现九组晋侯及其夫人墓葬,其中M93、M63为双墓道“中”字形,M102为无墓道长方形,其他皆为单墓道“甲”字形。晋侯墓墓主人经学者考证可能分别是晋侯燮父(M114)、晋武侯宁族(M9)、晋成侯服人(M7)、晋厉侯福(M33)、晋靖侯宜臼(M91)、晋僖侯司徒(M1)、晋献侯籍(M8)、晋穆侯费王(M64)、晋文侯仇或殇叔(M93)。综合来看,从西周早期到春秋中期前段,天马—曲村遗址人口数量多、物质文化比较发达;到春秋中期晚段之后,人口突然减少,物质文化衰落下来。此外,新见尧公簋铭文表明,燮父本为唐伯,后改封于晋。

根据天马—曲村遗址的考古发现及新出金文资料,可知燮父徙封的晋就在天马—曲村遗址附近,曲沃、翼城一带应为燮父及以后的西周晋国核心区域,亦为春秋中期迁都新田之前的东周晋国核心区域。至于晋始封地“唐”,它应该具有从晚商至西周早期的聚落居址和城垣,大致地望应在天马—曲村遗址百里之内,而其具体位置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上郭古城遗址: 遗址包括古城址和墓葬区。城址南北长五千米,东西宽一千五百米。与城址相毗邻的墓葬区发现了大量西周晚期、春秋、战国、汉代墓葬。有学者认为上郭古城遗址应该就是春秋时期曲沃所在地。

隐公五年·三

卫见隐地理示意图1。

卫桓公( 隐元·九 ·二)

夏,四月,葬 卫桓公

夏,“葬 卫桓公 ”。卫乱,是以缓。

“卫乱”指公子州吁之乱,见 隐四·二 。据 隐元·五 ,诸侯五月而葬。卫桓公被杀于隐四年三月,至此已一年有余,于礼为缓。

隐公五年·四

郑、卫见隐地理示意图1。郑、卫、燕(南燕)、制见隐地理示意图3。

祭足( 隐元·四 ·二)、原繁、泄驾、曼伯、公子突

【一】 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

【卫牧】 卫都(原朝歌)以南,即商代的牧野。

【东门之役】 隐四·二 ·四·一。

【二·一】 卫人以燕师伐郑。郑 zhài 原繁 泄驾 以三军军其前,使 wàn 子元 公子突 潜军军其后。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

【燕】 南燕,商、周时国,伯爵(金文资料称“侯”),姞姓。商代始封黄帝之后伯儵于燕,在今河南新乡延津小城村附近。参见《图集》17—18②5、24—25③5。

【原繁】 姬姓,原氏,名繁。周原伯之后。郑大夫。庄十四年自缢而死。

【泄驾】 泄氏,名驾,排行伯。郑大夫。

【军】 春秋时期的军队编制单位。一军的士兵数量,《周礼》说法为一万二千五百人,实际情况各国可能有所差异,随着时代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变化,但大致在一万人以上。

【军】 攻击。

【曼伯】 最有可能是郑子婴( 桓十八·二 ·一),说详 昭十一·十 ·二。 【子元】 公子突,后为郑厉公。姬姓,名突,字元,谥厉。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庶子,雍姞( 桓十一·三 ·三·一)所生。即君位前为郑大夫。桓十二年即位,在位四年。桓十五年,祭足杀雍纠,郑厉公出奔蔡。庄十四年,郑厉公复入,又在位八年。庄二十一年卒。

【虞】 度,预料。

【制人】 即郑子婴与公子突所率领的来自制邑的郑军。 【制】 隐元·四 ·二。

【北制】 郑地,在制以北。

【二·二】 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不虞】 意外。

隐公五年·五

晋、周见隐地理示意图1。晋(翼)、周、虢(西虢)、曲沃见隐地理示意图2。

周桓王( 隐四·二 ·七·一)、虢公忌父( 隐三·四 ·二)

曲沃叛王 周桓王 。秋,王命 虢ɡuó公 虢公忌父 伐曲沃,而立 哀侯 晋哀侯 于翼。

【哀侯】 晋哀侯。姬姓,名光,谥哀。晋侯郤( 隐五·二 )之子。隐五年,晋侯郤出奔随,周桓王立其子光于翼,为继任晋侯。在位九年。桓三年战败被俘,后被杀。

隐公五年·六

卫见隐地理示意图1。郕见隐地理示意图4。

秋,卫师入郕 chénɡ

【郕】 又作“成”,周时国,伯爵,姬姓。周武王始封周文王之子叔武于郕,最初为畿内国,在今陕西岐山董家村一带。东周初东迁至今山东宁阳北。后又成为畿内国,在今河南洛阳境。参见《图集》26—27④3。

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

【卫之乱】 指公子州吁之乱,见 隐四·二

隐公五年·七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仲子( 隐元·一 ·一)、鲁隐公( 隐元·〇 )、众仲

九月, [我] 仲子 之宫,初献六羽。

【考仲子之宫】 先秦时宫室或宗庙落成,必举行祭礼,或称为“考”,或称为“衅”,或称为“成”。《礼记·杂记下》详细叙述了衅庙之礼,又提及考祭:“ 成庙则衅之 。其礼:…… 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 。”郑玄注:“庙新成必衅之,尊而神之也。”“路寝者,生人所居。不衅者,不神之也。”仲子之宫即仲子之庙,落成应该要举行衅祭。因此孔疏认为,本年九月之前,仲子之庙初成、仲子神主牌位尚未入庙时已举行过衅祭使其神圣化;九月之时,仲子神主牌位入庙,此时又举行考祭以敬事仲子之灵。《礼记》郑玄注认为,考祭仪节包括“设盛食”。从本段《左传》看,则考祭仪节还应该包括乐舞。

九月,为仲子之庙举行考祭。在考祭的万舞中,初次使用六佾(八人一列为“佾”)四十八位执羽舞者。鲁隐公以摄政君自居,而奉戴太子允为未即位之君,故以夫人之礼对待太子允之母仲子。仲子去世后,服丧期间,其神主牌位在寝宫,至隐四年十二月丧期已尽,依礼制应当将其牌位迁入其夫惠公之庙进行供奉。然而惠公原配夫人孟子神主牌位已入惠公之庙,而诸侯本不应有两位嫡夫人,因此仲子神主将无享祭之所。为解决这个问题,如上文分析的那样,隐公在本年九月之前已为仲子立庙,在仲子神主牌位入庙之前已行衅祭;九月仲子神主牌位入庙,此时又举行考祭。

从下文《左传》来看,似乎宗庙落成后行考祭是正常行为,因此鲁隐公不问是否应行考祭,而只是问考祭乐舞人数,而众仲也并未谴责行考祭非礼,而是根据礼数原则和实际情况,提出仲子之宫考祭应该用六佾。结合上引《礼记·杂记下》“成庙则衅之”“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似乎可以推断出,周礼关于宗庙、路寝落成祭礼的完整规定是:宗庙落成,则建筑启用时先行衅祭,迁入神主牌位时再行考祭;路寝落成,则不行衅祭,只在建筑启用时行考祭。

“九月,考 仲子 之宫”。将万焉。公 鲁隐公 问羽数于 zhōnɡ [众仲] 对曰:“天子用八 [羽] ,诸侯用六 [羽] ,大夫四 [羽] ,士二 [羽] 。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 也。

【万】 万舞,春秋时庙堂乐舞总名,包括文舞及武舞。文舞则左执籥(管乐器),右秉翟(山雉尾羽),故又称“籥舞”“羽舞”;武舞则左执朱干(赤色盾牌),右秉玉戚(斧状礼器),故亦名“干舞”。妇人无武事,独奏文乐,故此处用文舞。

【羽数】 执羽者人数,亦即舞者人数。

【天子……士二】 天子用八佾[六十四人],诸侯用六佾[四十八人],大夫用四佾[三十二人],士人用二佾[十六人]。参见 襄二十六·三 “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

【八音】 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种材料所制乐器发出的乐音。《周礼·大师职》郑玄注:“金,钟镈也;石,磬也;土,埙也;革,鼓鞉也;丝,琴瑟也;木,柷敔也;匏,笙也;竹,管箫也。”

【八风】 八方之风。八风之名有多种说法,大同小异,如《经典释文》作“东方谷风,东南清明风,南方凯风,西南凉风,西方阊阖风,西北不周风,北方广莫风,东北方融风。”

依礼制,万舞人数,周王八佾,诸侯六佾。鲁国为其所出之王周文王立周庙,周庙礼乐自然用八佾。此外,传统说法认为,周成王、康王感念周公旦为初创周朝立下的重大功劳,特许鲁国在太庙用周王礼乐世代祭祀始封君周公旦,《礼记·明堂位》所谓“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皮弁素积,裼而舞《大夏》”,《礼记·祭统》所谓“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因此鲁国太庙亦用八佾。也有学者认为,周公旦在世时曾摄政称王七年,其间自称“予一人”,颁征伐令,制礼作乐,在礼制上完全是真周王,因此去世后王室要求其封国鲁以周王礼乐祭祀,不只是特许感恩,更是根据“级别”给予的待遇。无论如何,鲁人依据周王室规定,可以在太庙以周王礼乐祭祀周公是没有疑义的。

起初,鲁国唯在周庙(周文王庙)及太庙(周公旦庙)用八佾,而后代鲁君遂僭越而用之,因此鲁诸君之庙乐舞皆用八佾。为夫人仲子立别庙,先世无成例,鲁隐公不知当用羽数,故问于众仲。众仲先提出“降杀以两”的原则,又提出自八佾以下,其实是提示鲁隐公,鲁君既然用八佾,君夫人应按照“降杀以两”的原则有所减损。鲁隐公于是决定减二而用六佾。此处用六佾为特例,故《春秋》曰“初”。到春秋晚期,季氏擅权,僭用鲁君之礼,“八佾舞于庭”(《论语·八佾》),可见六佾仅为仲子庙所用,其他鲁公室宗庙仍僭用八佾不改。

隐公五年·八

郑、宋、周、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邾、郑、宋、周、鲁见隐地理示意图3。

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鲁隐公( 隐元·〇

邾人、郑人伐宋。

周王室强盛之时,诸侯不得专行征伐。春秋之时,王政废弛,诸侯专行征伐,既不禀王命,故史书排序以主兵为首。邾国小,而且此时为鲁附庸国,无爵;郑国大,而且是伯爵,郑庄公还是周王室卿士。此次伐宋,邾人主兵,故虽为无爵小国,而序于伯爵列国之上。

【一】 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 郑庄公 释憾于宋,敝邑为道 (导) 。”郑人以王师会之,伐宋,入其郛 ,以报东门之役。

【请君释憾于宋】 请贵国君主在宋释放[对宋的]愤恨。释憾,指用打击报复的办法来发泄愤恨,这里指出兵攻打。

【道】 向导。

【郑人以王师会之】 郑庄公为周王室卿士,故能以王师会之。

【郛】 郛是都城或边邑外围的城墙,与“郭”性质类似。区别在于,郭一般有高楼状的防御设施,而郛没有。对于城防最严密的都城(如鲁、卫、宋都)或边邑(如鲁成邑),城外有郭,郭外有郛,共三圈城墙。《左传》所见郛、郭情况详见下。

【东门之役】 隐四·二 ·四。

下启本年宋人伐郑( 隐五·十一 )。

【二】 宋人使来告命。

【告命】 告以君命[,请鲁救宋]。

鲁隐公 闻其入郛也,将救之,问于使者曰:“师何及?”

[使者] 对曰:“ [师] 未及国。”

使者回答:“还没有打到国都。”使者如此回答,或说是因为鲁隐公明知故问而说气话,或说是为了隐讳国恶而不以实情告知,未知孰是。宋使者这样回应,是在运用外交使者“受命不受辞”,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应答的权利,但是这位使者自主决定的回答最终导致鲁隐公发怒并拒绝出兵,没有完成宋殇公交给他的使命。

公怒,乃止,辞使者曰:“君 宋殇公 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难 nàn 。今问诸 (之于) 使者,曰‘师未及国’,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公怒,乃止】 鲁隐公发怒,于是拒绝出兵救援。鲁隐公与宋使者之间一定是发生了严重的误会。一种可能性是,鲁隐公问“师何及”只是想要进一步了解郑师进攻的具体情况,并没有嘲讽宋的意思,而宋使者却因为某种原因(见上面分析)而擅自给出了“未及国”这个明显带有“抬杠”意味的回答。鲁隐公觉察到宋使者在“抬杠”,因此发怒,认为既然宋人并无诚意向鲁求援,则鲁亦无须出兵相救。

【辞】 责让。

【恤】 忧。

下启隐七年鲁隐公伐邾( 隐七·五 )。

《左传》所见各国都城郛、郭情况:

续表

隐公五年·九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我] mínɡ

【螟】 鳞翅目螟蛾科或夜蛾科昆虫,其幼虫啃食作物茎叶,是重要农业害虫。种类很多,危害春秋时期主要农作物(黍、稷、稻、麦、豆)的有粟灰螟( Chilo infuscatellus Snellen)、粟穗螟( Mampava bipunctella Ragonat)、三化螟( Tryporyza incertulas Walker)、麦螟( Ochseenchimerca taurella Schrank)、豆荚螟( Maruca testulalis Geyer)等。

螟虫成灾,故《春秋》书之。

隐公五年·十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臧僖伯( 隐五·一 )、鲁隐公( 隐元·〇

冬,十有 (又) 二月辛巳 二十九日 公子 kōu,臧僖伯 卒。

冬,十二月辛巳 二十九日 臧僖伯 卒。公 鲁隐公 曰:“叔父 臧僖伯 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叔父有憾于寡人】 叔父对寡人有遗恨。指本年臧僖伯规谏鲁隐公观鱼,而鲁隐公没有听从。臧僖伯为鲁孝公之子,鲁惠公之弟,鲁隐公亲叔父。

隐公五年·十一

宋、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宋、郑、长葛见隐地理示意图3。

宋人伐郑,围长葛。

【长葛】 在今河南长葛官亭乡孟寨村附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郑邑。参见《图集》24—25④4。

长葛故城遗址: 城址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约五百米,南北宽约四百米。

“宋人伐郑,围长葛”,以报入郛之役也。

隐公六年·一

郑、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六年,春,郑人来渝平。

【渝平】 改变[旧关系以成就]讲和修好[的新关系]。渝,动词,变更。平,名词,讲和修好。

鲁隐公为公子时,曾与郑人战于狐壤,被郑人所俘,后贿赂郑大夫尹氏,方得逃归(参见 隐十一·六 ·二·一)。隐四年鲁公子翚又帅师会宋、陈、蔡、卫伐郑(参见 隐四·二 ·春秋)。总之,鲁、郑此前关系紧张。宋与郑亦有仇怨,而鲁、宋此前则屡结同盟。然而,隐五年邾、郑伐宋时,宋使者失辞,鲁隐公怒而不救宋(参见 隐五·八 ),鲁、宋因而有隙。郑庄公趁机派使者前来,以求弃怨修好。

“六年,春,郑人来渝平”,更成也。

【更成】 即“渝平”。更与渝为近义词。平和成为近义词,详见下文辨析。

“平”“成”是《春秋》《左传》中两个相近但又有所区别的概念。穷举《春秋》《左传》里的句例可知:

一、“平”有三种用法:

(一)作及物动词,表示“斡旋调停”,常用在“甲平乙、丙”(甲出面调和乙、丙)或“甲平乙于丙”(甲为乙出面调和乙、丙)里,例如“ 齐侯 将平宋、卫”( 隐八·一 )、“晋侯平戎于王”( 僖十一·二 ·二)。

(二)作不及物动词,表示“讲和修好”,常用在“甲及乙平”中,比如“宋及郑平”( 隐七·五 )。此外还有“许人平以 叔申 之封”( 成十四·三 )。

(三)作名词

1.表示“[双方]讲和修好”,用在“请平”“修平”里,例如“楚 斗章 请平于晋”( 僖三十二·一 )、“ 穆叔 如邾,聘,且修平”( 襄六·五 ·二)。

2.表示“[一方提出的]讲和修好[的要求]”,用在“甲许平”“甲许乙平”里,例如“ 孟孙 请往赂之……楚人许平”( 成二·七 ·二)、“[秦]乃许晋平”( 僖十五·八 ·一·七)。

二、“成”有两种用法:

(一)作不及物动词,表示“[双方]讲和修好”,例如“晋欲求成于晋……秦弗与成”(第二个“成”, 宣元·五 ·四),“ 叔孙戴伯 帅师会诸侯之师侵陈。陈成”( 僖三—僖四 ·九)。

(二)作名词

1.表示较为平等的“[双方]讲和修好”,常用在“请成”“为成”里,例如“ 郑伯 请成于陈”( 隐六 ·四·二)、“秦、晋为成”( 成十一·七 ·一·一)。也可以单用,例如“宋 华元 克合晋、楚之成”( 成十二·二 ·一)。

2.表示弱国顺服强国的“[双方]讲和修好”,常用在“请成”“求成”“行成”“取成”“获成”里,例如“ 陈侯 为卫请成于晋”( 文二·三 ·二)、“ 纪侯 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齐”( 桓六·八 )、“随人惧,行成”( 庄四·二 ·二)、“楚人伐郑,取成而还”( 宣六·五 )、“[诸侯伐秦,]不获成焉”( 襄十四·四 ·四)。

3.表示“[一方提出的]讲和修好的请求”,用在“甲许乙成”里,例如“诸侯皆不欲战,乃许郑成”( 襄九·五 ·二)。

总而言之,“平”“成”用于描述结束交恶或敌对状态、实现关系正常化的国际政治行动,有时是当事双方较为平等,也就是“当事双方讲和修好”;有时是弱国请求强国或是强国逼迫弱国,也就是“一方顺服另一方、双方讲和修好”;有时是第三方出面,“斡旋促成当事双方修好”。其中,“平”由于其含义“平等”“平定”的影响,主要用在平等“讲和修好”或“斡旋调停”的场合;“成”强调达成了“修好”的结果而不强调“平等”,因此在不平等“讲和修好”场合经常用到。

隐公六年·二

晋见隐地理示意图1。晋(翼)、随、鄂见隐地理示意图2。

顷父、嘉父、晋侯郤( 隐五·二

翼九宗、五正、 顷父 之子 嘉父 晋侯 晋侯郤 于随,纳诸 (之于) 鄂。晋人谓之“鄂侯”。

【九宗、五正】 定三—定四 ·五·四,唐叔虞始封时,接受周王封赐唐地遗民“ 怀姓 九宗,职官五正”。九宗,怀姓的九个宗族,这里指其后代。五正,五官之长,这里指其后代。杨注则认为,九宗五正是顷父的官职。

【嘉父】 字嘉。顷父之子。晋大夫。顷父旧居职位,名号彰显;嘉父新为大夫,未甚著见,因此在“嘉父”前加“顷父之子”以说明其背景。

【随】 隐五·二

【纳】 隐四·二 ·四·一。 【鄂】 在今山西乡宁东二里。晋邑。隐六年后,曾作为晋侯郤居地。参见《图集》17—18②4、22—23⑩15。

隐五年晋侯郤奔随,同年周桓王立其子于翼,为继任晋侯,也就是晋哀侯。此时翼已不可入,故晋人纳郤于鄂,称之为“鄂侯”。“鄂侯”是非正式的称呼,因为郤此时已不是晋侯,实无爵位。从地图上看,随距离晋都远,而鄂距离晋都近,笔者猜测此番迁徙晋侯郤的目的,表面上是为了方便晋哀侯派人探视照顾晋侯郤,实际上恐怕是为了便于控制。

隐公六年·三

齐、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齐、鲁、艾见隐地理示意图4。

鲁隐公( 隐元·〇 )、齐僖公( 隐三·七 ·春秋)

夏,五月辛酉 十二日 ,公 鲁隐公 齐侯 齐僖公 ,盟于艾。

【艾】 山名,在今山东济南钢城区艾山街道,位于齐、鲁之间。参见《图集》26—27③4。

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

隐元年前,鲁、齐应有旧怨。如今两国弃怨修好,故曰“始平”。

下启隐七年齐僖公使夷仲年来聘( 隐七·四 )。

隐公六年·四

郑、陈、宋、卫见隐地理示意图1。

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陈桓公( 隐四·二 ·春秋)、公子佗、周任

【一】 五月庚申 十一日 郑伯 郑庄公 侵陈,大获。

此事在 隐六·三 齐、鲁艾之盟前一日,而列在艾之盟后,原因不明。

【二】 往岁, 郑伯 请成于陈, 陈侯 陈桓公 不许。

【往岁,郑伯请成于陈】 陈之所以与郑交恶,一个可能的原因是隐三年之后周、郑交恶(参见 隐三·四 ·二),而陈桓公方有宠于周桓王(参见 隐四·二 ·七·一)。隐四年,陈曾两次参与伐郑( 隐四·二 ·春秋)。本年之前,郑庄公请求与陈讲和修好,可能是试图从交恶的周王室、宋、陈、蔡、卫“包围圈”中打开一个缺口。如果真是如此,则“往岁”最可能是在隐四年后、隐六年前的隐五年,这一年郑、陈之间没有发生战事,也与郑庄公想要向陈桓公示好的政治情势相符合。

五父 fǔ,公子佗 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

【五父】 公子佗。妫姓,名佗,字五。陈文公( 桓五·一 )之子,陈桓公( 隐四·二 ·春秋)之弟。桓五年杀太子免自立为君。桓六年被蔡人所杀。

陈侯 曰:“宋、卫实难 nàn ,郑何能为?”遂不许。

【宋、卫……能为】 宋、卫才是[郑的]忧患,郑能有什么作为?实,是。难,患。此时郑正与宋、卫交恶(参见 隐四·二 宋、陈、蔡、卫伐郑, 隐五·四 郑侵卫以及卫以燕师伐郑, 隐五·八 邾、郑伐宋, 隐五·十一 宋伐郑),而陈与宋、卫是盟国,因此陈桓公有此判断。

【三】 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 zhǎnɡ ’,其 陈桓公 之谓乎!长 zhǎnɡ 恶不悛 quān ,从自及 [于难] 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 (向) 迩,其犹可扑灭?’ 周任 rén 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 pō(癹) 夷蕰 yùn 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 (伸) 矣。’”

【悛】 悔改。 【从自及也】 随即自取[祸难]。从,随。

【恶之……扑灭】 今本《尚书·盘庚》有“如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而无“恶之易也”。可译为“恶的蔓延,如同大火燎原,不可接近,难道还能扑灭?”易,蔓延。乡(鄉),通向(嚮)。迩,近。

【周任】 周王室大夫。

【芟夷】 芟,《说文》引作“癹”,应为古文正字,用脚踏平草之义(详见下)。夷,平。芟夷是近义词连用。杜甫《除草》“芟荑不可阙”典出于此。 【蕰崇】 近义词连用,都是积聚的意思,指将踏平的杂草堆积在苗根肥田。《汉书·食货志》引诗曰“或芸或芓,黍稷儗儗”,芸,除草,即“芟夷”;芓,附根,即“蕰崇”。

【善者】 语意双关,既指嘉谷,亦指善人、善政。

【信】 同伸,伸张。

古文字新证: “癹”字字形演变情况如隐字形图3所示。商代甲骨文“癹”是会意兼形声字,字从殳、从癶,癶亦声,会以手执杖、以脚踏草之意。商以后字形演变情况在此不再详述。由于此字中无“艸”,有学者认为踏草含义不显明,此外以手执杖也不知何意。不过,最近有学者指出,南方稻田耘田就是用脚除草,用脚把禾苗四周的泥土翻一遍,把草踩下去。用脚除草,就得拄一根竹杖,这样一来可以省劲儿,同时也可以保持身体平衡,防止滑倒。至今四川农村的农民春天下水田“薅秧子”,稻秧成行,人卷裤腿赤脚在行间操作,即拄着棍,用脚将行间的杂草刮到两边稻秧的根部,这样,既除了草,又壅了禾本(培土)。湖南华容县有一句谚语,叫作“脚脚捅到底,担谷六斗米”,意指用脚给禾苗除草培土时,要用力踩进泥里,这样能使禾苗长势好,将来可获丰收。这种行为或称为“擂禾”“踩秧”“挪田”等。又据《周礼·地官·稻人》“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荑之”,可见“芟(癹)夷”的确是稻田农作技术。综上所述,“癹”甲骨文字形所反映的应该就是这种稻田耘田的情形。

隐字形图3 (《说文新证》,2014年)

隐公六年·五

秋,七月。

《春秋》书法,一年四季,即使某季无事,也将列其首月(春王正月、夏四月、秋七月、冬十月),以记载时变,表明历数。

隐公六年·六

宋见隐地理示意图1。宋、长葛见隐地理示意图3。

冬,宋人取长葛。

【长葛】 隐五·十一 ·春秋。

《春秋》书“冬”,而《左传》书“秋”。杜注、孔疏认为,宋人冬天才将此事通告给鲁,而且通告上说取长葛时间为冬。《春秋》所据为宋通告上所书时间,而《左传》所据为事件发生时间。杨注则认为,《春秋》用周正,而《左传》采用宋史材料用殷正,周正冬十月正为殷正秋九月。未知孰是。

秋,“宋人取长葛”。

隐公六年·七

周、鲁、宋、卫、齐、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

鲁隐公( 隐元·〇

冬,京师来告饥。公 鲁隐公 为之请籴 于宋、卫、齐、郑,礼也。

【京师】 东周都城的称谓,此时为王城( 庄十九—庄二十—庄二十一 ·八)。“京师”和“王城”的关系类似于如今“首都”和“北京”的关系。王子朝之乱平息之后,定元年诸侯城成周(成周参见 隐三·四 ·二),周敬王遂迁居之。战国周赧王时,方又迁回王城。“京师”之“京”,本来是表示高丘地形的通名,后来成为表示周先祖公刘居地的专名(《毛诗·大雅·公刘》“笃 公刘 ,于京斯依”),再被用为周王室居地的通名。其后西周都城称“镐京”,东周都城称“京师”,都城虽迁而“京”字常在。楚都通称“郢”与此类似(参见 僖十二·二 )。“京师”之“师”,本义是军队屯驻之地。殷墟卜辞和西周金文中,都用“ ”(即师)作为军队单位的名称,如卜辞“王作三 ”,西周金文“西六 ”“成周八 ”“殷八 ”;还常把驻屯军队地点,连同地点称为“某 ”,即“某师”,如“成 ”(《小臣单觯》)、“牧 ”(《小臣 簋》)等。

【籴】 买入/借入粮食。

隐公六年·八

郑、周、晋见隐地理示意图1。

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周桓王( 隐四·二 ·七·一)、周桓公

郑伯 郑庄公 如周,始朝 桓王 周桓王 也。王 周桓王 不礼焉。 周桓公 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 (jì ,暨) ,况不礼焉?郑不来矣。”

【郑伯……礼焉】 周平王末年,与卿士郑庄公矛盾公开化,周、郑交质。周桓王即位后,继续推进其父排挤郑庄公的计划,周、郑交恶(见 隐三·四 ·二)。郑庄公名义上虽为周王室卿士,却一直没有朝见过周桓王。如今郑庄公抓住周王室向诸侯告饥、颜面扫地的时机首次朝见周桓王,很可能有“趁火打劫”的意图;周桓王也不甘示弱,用不加礼遇的手段来打压郑庄公。朝见 隐四·二 ·七·一。

【周桓公】 姬姓,周氏,名黑肩,谥桓。周公旦( 隐八·二 )之后。周王室大夫,桓五年任左卿士。桓十八年被周庄王与辛伯所杀。 【周】 周畿内国。西周初年,周公旦嫡长子伯禽封于鲁,次子君陈留在王畿,在周公旦去世后继位为周公。地在今陕西岐山周公村。东迁后,采邑在王城东郊。其国君世为周王室卿大夫。岐山之周见《图集》17—18②1。

【我周……焉依】 “晋、郑焉依”即“晋、郑是依”,是“依晋、郑”的倒装。周平王东迁过程中,晋文侯、郑武公夹辅王室(详见《知识准备》“两周之际”),功劳最大,故曰“晋、郑焉依”。

【蔇】 及,至。

下启桓五年周桓王伐郑( 桓五·三 )。

隐公七年·一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纪见隐地理示意图4。

纪叔姬

七年,春,王三月, 叔姬 纪叔姬 归于纪。

【叔姬】 纪叔姬。姬姓,排行叔。鲁惠公( 隐元·一 ·一)之女,纪伯姬( 隐二·五 ·春秋)之娣。隐七年归于纪,为纪侯妾。庄四年后回到鲁。庄十二年归于酅。庄二十九年卒。

纪叔姬应为伯姬陪嫁之娣(参见 庄十九—庄二十—庄二十一 ·春秋“媵婚制”)。隐二年伯姬归于纪,其娣叔姬五年后方归,可能是因为隐二年时叔姬年数未满。《春秋》常例,鲁公室女嫁至他国,但书为夫人者,陪嫁之女不书。此处《春秋》书纪叔姬归于纪之事,杜注、孔疏认为是由于叔姬单独前往的缘故,此外还有纪侯重视叔姬、叔姬有贤德、叔姬归于纪侯之弟为夫人等多种说法,未知孰是。

隐公七年·二

滕见隐地理示意图4。

滕侯

滕侯 卒。

【滕】 周时国,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后又为子爵,姬姓。周初始封周文王之子错叔绣于滕,在今山东滕州东滕城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春秋后六世,被宋康王所灭,宋灭后地入于齐。参见《图集》26—27④4。

滕国故城遗址: 遗址在两河交汇的三角地带,荆河流经东南,其支流小荆河从城北绕流。遗址由古城址、夯土建筑基址、居住遗址、墓葬区等组成。城址分为小城和大城。小城东西长约960米,南北宽约680米,始建年代不晚于春秋时期;大城东西最长约1 450米,南北最宽约1 100米,始建于战国时期。

七年,春,“ 滕侯 卒”。 [《春秋》] 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 (讣) 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

【凡诸……以名】 盟誓时称同盟诸侯国君之名以告神灵(参见 定三—定四 ·五·四所载践土之盟辞),因此国君去世后亦以其名讣告于同盟诸侯。

【告终】 宣告旧君去世。 【称嗣】 宣告嗣位新君为何人。

【继好】 延续同盟旧好。 【息民】 延续旧好,则兵革不兴,从而使民众得到安息。

【礼经】 礼制中的常法。经,常。

隐遗址图10 滕国故城遗址平面图 (《先秦城邑考古》,2017年)

隐公七年·三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中丘见隐地理示意图4。

夏, [我] 城中丘。

【中丘】 在今山东临沂兰山区白沙埠镇后隅村和诸葛城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鲁邑。参见《图集》26—27④5。《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考古发现标注。

中丘故城遗址: 城址位于沂河西岸,平面呈长方形,长一千米,宽七百米,城址内主要有春秋时期和汉代文化遗存。

“夏,城中丘。” [《春秋》] 书,不时也。

【书,不时也】 《春秋》记载了这件事,是因为它妨碍了农时。筑城之时参见 庄二十九·五

隐公七年·四

齐、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齐僖公( 隐三·七 ·春秋)、夷仲年

齐侯 齐僖公 使其弟 夷仲年 来聘。

【年】 夷仲年。姜姓,名年,排行仲。齐前庄公之子,齐僖公( 隐三·七 ·春秋)同母弟。齐卿。可能食采于夷。

【聘】 西周、春秋时代,周王与诸侯、诸侯之间派卿大夫互相访问称为“聘”。聘礼主要仪节见下。

聘礼: 诸侯之间聘问,有大聘、小聘之分,两者礼仪基本相同,只是使者身份(大聘使卿,小聘使大夫)、礼物多少有所不同。据《三礼辞典》的总结,《仪礼·聘礼》里记载的大聘礼有如下主要仪节:

一、命使:出使国君任命使团成员。 国君任命使者一人,由卿担任;上介一人,由大夫担任。司马任命众介四人,由士担任。

二、授币:出使国准备聘时所用礼品。 出使国冢宰开列礼单(如玉、帛、皮、马等),交各部门备办。出使前夕,使者帅上介、众介朝见出使国君,在寝门外展示礼品,史官读礼单,并核验实物。

三、释币:使者、上介告祖先、路神,埋束帛。 授币次日,使者、上介各自前往自家祢庙(父庙)祝告祖先,献帛一束,埋于东、西阶之间。此后,使者、上介又前往路神处释币。

四、受命:使团启程前接受君命。 使者帅上介、众介到达治朝。冢宰以圭(聘国君用)授使者。出使国君命使者,使者复述国君之命。冢宰又将璧(聘国君用)、璋(聘国君夫人用)、琮(享国君夫人用)授予使者,礼节与授圭相同。使团启程。

五、假道:使团向途经国借道。 如途中经过他国,使者命次介向所过国借道,致送束帛,并请所过国派人引路。使团入所过国境之前,要宣誓绝不扰民。所过国依礼制馈赠过境人员,然后派一位士引路,直到走出国境。

六、预习、入境、展币:使团预演礼仪、进入受聘国境、展陈礼品。 未入受聘国境之前,要画地预演一次聘问礼仪。到达受聘国边境时,要宣誓不违反受聘国礼法,然后谒见关人,得以入境。使团入境之后,再次展陈、核验礼品。

七、郊劳、致馆、设飧:受聘国慰劳使团、引导进入馆舍、陈设膳食。 使团到达受聘国都近郊,受聘国君派卿带束帛前往慰劳,宾(即使者,以下改称宾)用皮、束锦酬谢。受聘国君夫人派大夫用枣、栗慰劳宾,宾又用皮、束锦酬谢大夫。大夫随后引导使团进入国都,在外朝与受聘国君对答之后,前往馆舍。受聘国卿代表国君致辞,宰夫设飧(宾客初至时所供膳食)。

八、聘受聘国君:使者与受聘国君相见,授圭、受圭。 次日,下大夫奉命到馆舍迎接使团。使团到达治朝,在庙门外陈列礼品。受聘国君任命卿为上摈,大夫为承摈,士为绍摈。摈出请事,宾答对,摈入告受聘国君。受聘国君在大门内迎宾,上摈引宾进入。宾向受聘国君授圭,国君受之。宾出。

九、享受聘国君:使者向受聘国君进献束帛、璧、兽皮等礼品。 行聘礼之后,宾在门外奉束帛加璧,庭中陈列兽皮。宾入门后与受聘国君互相揖让,宾致命,受聘国君再拜,受币帛。

十、聘、享受聘国君夫人。 宾出,又用璋聘受聘国君夫人,用琮享夫人。夫人不亲受,由受聘国君代受。

十一、私觌:宾以个人名义拜见受聘国君。 先由受聘国君礼宾,拜送醴,设庭实乘马,并致束帛。宾再拜受。然后行私觌,宾奉束锦,牵乘马入。揖让升,宾授币,受聘国君受。宾出。上介、士介亦行私觌礼,均有币。

十二、馈饔饩:受聘国提供使团聘期中膳食。 受聘国君使卿馈宾饔饩五牢、饪一牢、腥二牢、饩二牢、醯醢百瓮、米百筥,又米三十车、禾三十车、薪刍六十车。馈上介三牢,馈士介四人各一牢。夫人亦有馈礼。受聘国卿亦馈饩于宾介。

十三、请观。 受聘国请宾、介游观宗庙宫室,由掌讶引导。

十四、飨宾介:受聘国君、卿为宾、介行飨、食、燕之礼。 宾受飨礼二次、食礼一次、燕礼数不定。上介受一飨、一食。飨礼、食礼均用大牢。受聘国卿亦为宾行一飨、一食,为上介或飨或食一次。

十五、问卿大夫:宾、介以币问侯受聘国卿、大夫。 宾以出使国君之币问受聘国三卿,又以私人之币面见三卿,均有束帛庭实。上介、众介以私人之币面见受聘国三卿。

十六、还玉。 使团将返,受聘国君使卿至宾馆送还宾聘君之圭,及聘夫人之璋。

十七、贿、礼。 受聘国君以束纺赠予出使国君,谓之“贿”;以玉、束帛、乘马、皮报答使团进献之礼品,谓之“礼”。

十八、送宾,君臣赠送。 受聘国君至宾馆,宾避。摈者代受聘国君致谢。宾行,受聘国君使卿、大夫赠宾、介玉帛皮马,卿亦亲赠宾、介,其数均与前行觌礼时相同。

十九、返国复命。 使团回到出使国,陈币于朝,公币、私币均陈。冢宰受圭、璋。出使国君劳之,使者再拜稽首。

二十、释币、奠祢。 使者至自家祢庙行释币礼,上介亦如之。

齐侯 使 夷仲年 来聘,结艾之盟也。

【结】 续而固之。 【艾之盟】 隐六·三

隐公七年·五

鲁、宋、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邾、宋、郑、宿见隐地理示意图3。

鲁隐公( 隐元·〇

秋,公 鲁隐公 伐邾。

【一】 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 十七日 ,盟于宿。

【宿】 隐元·八 ·春秋。

【二】 “公伐邾”,为宋讨也。

隐五年邾、郑伐宋,鲁隐公拒绝救宋,鲁、宋由此产生嫌隙。同年宋已伐郑作为报复,而尚未伐邾。隐六年鲁、郑讲和修好,如今郑、宋又讲和修好。鲁想要在此国际局势整体趋向缓和的大背景下与宋改善关系,于是主动为宋伐邾以示好。

隐公七年·六

周、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周、鲁、戎楚丘见隐地理示意图3。

周桓王( 隐四·二 ·七·一)、凡伯

冬,天王 周桓王 使 凡伯 来聘。戎伐 凡伯 于楚丘,以 [凡伯] 归。

【凡伯】 周王室卿大夫。隐七年被戎人所执。 【凡】 周畿内国,伯爵,姬姓。周初始封周公旦之子于凡(此地名在商代已存在),在今河南辉县前凡城村、后凡城村西北。此时本封已灭绝,食采于王畿,国君为周王室卿大夫。参见《图集》17—18②4、24—25③4。

【聘】 隐七·四 ·春秋。

【楚丘】 在今山东成武西南,曹县东南。戎邑。襄十年前地已入于宋。参见《图集》24—25④6。

【一】 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 凡伯 弗宾。

【朝】 隐四·二 ·七·一。

【发币】 《说文》:“币,帛也。”币是春秋时期贵族在朝、聘、享、宴等行礼场合互相赠送的财礼,广义的“币”包括玉、马、圭、璧、帛等。发币,即致送财礼。据《仪礼·聘礼》(参见 隐七·四 ·春秋),贵宾朝见君主之后,又访问公卿。公卿在宗庙接待宾客,之后再私下会见,两次会见时,贵宾都会向公卿致送财礼,则所谓“发币”。

【凡伯弗宾】 凡伯[接受戎人财礼之后]没有依宾礼回赠财礼。金文中多有“主人+宾+客人+礼物”的句子,里面的“宾”应即此处“弗宾”之“宾”,动词,指主人依宾礼回赠客人礼物。

《国语·周语中》载刘康公聘于鲁,发币于诸大夫之事,可参看(引文见 宣十·八 )。

【二】 冬,王 周桓王 使 凡伯 来聘。 [凡伯] 还,戎伐之 凡伯 于楚丘,以 [凡伯] 归。

隐公七年·七

陈、郑、周见隐地理示意图1。

公子佗( 隐六·四 ·二)、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泄驾( 隐五·四 ·二·一)、良佐、陈桓公( 隐四·二 ·春秋)、公子忽( 隐三·四 ·一)、周桓王( 隐四·二 ·七·一)

【一·一】 陈及郑平。

隐六年郑侵陈,大获。陈一方面畏惧郑实力,一方面又看到盟友宋已经与郑讲和,于是也积极跟进,与郑讲和修好。

【一·二】 十二月,陈 五父 fǔ,公子佗 如郑莅盟。壬申 二日 ,及 郑伯 郑庄公 盟, [五父] shà 如忘。 泄伯 泄驾 曰:“ 五父 必不免 [于难] ,不赖盟矣。”

【莅盟】 前往他国参加会盟。莅,临。

【歃如忘】 公子佗歃血时心不在焉。如,而。 【歃】 盟誓时,与盟者一一微饮牲血,表示诚意,称为“歃”。参见 隐元·二 ·春秋“盟礼”。

【不赖盟矣】 不把盟誓当作对国家有利的事。赖,以……为利。

【一·三】 良佐 如陈莅盟。辛巳 十一日 ,及 陈侯 陈桓公 盟,亦知陈之将乱也。

【良佐】 郑大夫。

下启桓五年陈乱( 桓五·一 ),桓六年蔡人杀公子佗( 桓六·六 )。

【二】 公子忽 在王 周桓王 所,故 陈侯 陈桓公 请妻 之。 郑伯 郑庄公 许之,乃成昏。

【郑公……妻之】 隐三年周、郑交质,郑公子忽为质于周。陈桓公受到周桓王尊宠(见 隐四·二 ·七·一),又希望与郑改善关系,于是请求将女儿嫁给此时仍在周王室的公子忽。据 隐八·四 ,则公子忽娶妻之后即回到郑国,可见周王室也希望利用此事放回公子忽,与郑缓和关系。

【成昏】 成,定。依《仪礼·士昏礼》,纳征之后,婚事即定。此言“成昏”,则男方已向女方纳征。

下启隐八年公子忽亲迎妫氏(见 隐八·四 )。

昏礼: 春秋时娶妻行“合卺同牢”礼时必在阴阳交接的黄昏,故称“昏礼”。今所谓“婚礼”,即本于此。周王、诸侯婚礼具体仪节今不存,不过,应是在《仪礼》中所记载“士昏礼”的基础上更加繁复、隆重。根据《三礼辞典》所做的概括,士昏礼主要礼节是:

一、下达。 六礼之前,男方通过媒人向女方表示通婚之意。

二、纳采。 六礼之一。采,是采择之意。经女方同意,男方派使者至女方行纳采之礼。纳采时用雁作为礼物。

三、问名。 六礼之二。男方派使者至女方问女之名,以备占卜吉凶。女方主人醴使者,敬觯酒,荐脯醢。

四、纳吉。 六礼之三。男方卜于庙而吉,派使者告知女方。

五、纳征。 六礼之四。又作“纳币”。男方派使者向女方送财礼以定婚,财礼为玄色和 色的帛共五匹、鹿皮两张。

六、请期。 六礼之五。男方派使者向女方告知迎娶日期,征求同意。

七、亲迎。 六礼之六。婚礼之日,初昏,新郎服爵弁服、乘车,从车二乘,以及新妇之车,至女方亲迎。新郎执雁拜见岳父。新妇登车后,新郎驾车先导,回到男方家中。

八、合卺同牢。 新夫妇对席坐,酳(yìn,饮酒)用卺,食同牢。卺,破匏为二,各用其半,故称“合卺”。同食一牲,载同俎,故称“同牢”。

九、妇见舅姑。 婚礼次日早晨,新妇执枣栗、腶修,拜见舅(公公)、姑(婆婆)。

十、舅姑醴妇。 舅姑由赞者代酌醴,醴新妇,新妇拜受。

十一、妇馈舅姑,舅姑飨妇。 新妇以特豚(一只猪)飨舅姑,舅姑以一献之礼飨新妇。

十二、飨送者。 舅姑分别飨送新妇前来的男女使者,各酬五匹锦。

新妇过门三月之后,婚姻已稳定,开始在男方宗庙辅助丈夫行祭祀。

隐公八年·一

宋、卫、齐见隐地理示意图1。宋、卫、齐、垂(犬丘)见隐地理示意图3。

宋殇公( 隐三·六 ·一·一)、卫宣公( 隐四·二 ·春秋)、齐僖公( 隐三·七 ·春秋)

八年,春, 宋公 宋殇公 卫侯 卫宣公 遇于垂。

【遇】 隐四·二 ·春秋。

【垂】 在今山东鄄城东南。卫地。参见《图集》24—25③6。

八年,春, 齐侯 齐僖公 将平宋、卫 [于郑] ,有会期。 宋公 宋殇公 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 卫侯 卫宣公 许之,故遇于犬丘。

【齐侯将平宋、卫】 齐僖公准备出面斡旋调停,促成宋、卫与郑全面讲和修好,达到可以结盟的程度。参见 隐八·七

【宋公……相见】 隐七年宋及郑平,在与郑和解方面已经先行了一步。卫与郑敌对最深,宋殇公请求带着财礼先与卫宣公相见,应该是劝说卫宣公顺应时势,同意与郑讲和修好。

【犬丘】 即垂。

无独有偶,秦早期核心区域称西犬丘,又称西垂,也是一地两名。秦人先祖为东夷,居于今山东一带,周初叛乱失败被迁至西方(参见 桓四·三 )。有学者认为,山东之垂/犬丘可能是秦人东迁路上的重要一站,秦人到达今甘肃礼县之后,便沿用东方垂/犬丘之名。

隐公八年·二

郑、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郑、鲁、祊、许田、泰山见隐地理示意图3。

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宛

三月, 郑伯 郑庄公 使 来归祊 bēnɡ 。庚寅 二十一日 ,我入祊。

【宛】 名宛。郑大夫,官至卿位。当时尚未赐族(参见 隐八·十二 ),故无氏。

【祊】 在今山东费县探沂镇许由城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此前为郑君佐助周王祭祀泰山时的汤沐之邑(“汤沐”指祭祀前的沐浴之事),邑内有郑先君别庙。距鲁近,而距郑远。隐八年,鲁入祊。桓公元年郑、鲁确定交换祊、许田,祊正式归于鲁。参见《图集》26—27④5。《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图志》标注。

祊邑故城遗址: 城址位于祊河南岸,平面呈椭圆形,长220米,宽180米。

郑伯 郑庄公 请释泰山之祀而祀 周公 周公旦 ,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 郑伯 使 来归祊”,不祀泰山也。

【泰山】 山名,在今山东泰安与济南、淄博之间。参见《图集》26—27③4。

【周公】 周公旦。姬姓,周氏,名旦,号文。周文王( 僖五·八 ·一)之子,周武王( 桓元—桓二 ·三·二)、管叔鲜( 襄二十一·五 ·四·三)同母弟,太姒( 定六·二 ·一)所生。食采于周(在今陕西岐山,参见《图集》19③1)。周王室太宰、太傅。后封于鲁,使其子伯禽就封,而自己仍留佐王室。鲁奉周公旦为始封君,鲁太庙为周公旦庙。

【许田】 在今河南许昌东南故鲁城。此时为鲁君至东都雒邑朝见周王时的朝宿之邑(“朝宿”指朝见途中的住宿),邑内有鲁宗庙(周公旦别庙)。距郑近,而距鲁远。桓元年地入于郑。《毛诗·鲁颂·閟宫》赞颂鲁僖公,说他“居常与许,复 周公 之宇”,有可能到鲁僖公时许田又重归鲁所有。参见《图集》29—30③6。

郑桓公为周宣王母弟,周因赐郑以祊邑,在泰山脚下,作为郑君助祭泰山的汤沐之邑。周成王时营造东都成周,有迁都之意,故赐周公旦许田,在成周附近,作为鲁君朝宿之邑。郑庄公见周室已衰,周王不再巡守天下,泰山之祭废弃已久,助祭祊邑无用又远隔,而鲁之许田则近,因此想要用祊交换许田,使两国各从本国所近之宜。他提出:一、既然周王不再到东方巡守,郑国因此正式宣告废止辅助周王祭祀泰山之职,这是为了说明祊对于郑已无意义;二、郑得许田之后,将为鲁人继续祭祀周公,许田周公之祀将不会断绝,这是为了让鲁国安心。据《史记·周本纪》,则隐六年郑庄公朝见周桓王,周桓王不加礼遇,郑庄公怨恨,于是在本年与鲁易许田,可备一说。

本年郑先归祊,而鲁并未以许田与郑。下启桓元年郑以璧假许田(见 桓元·一 ·二)。

东巡守与泰山之祀: 传世文献中关于古代帝王东巡守时祭祀泰山的记载,最早见于《尚书·舜典》:“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归,格于艺祖,用特。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礼记·王制》中关于天子巡守、祭祀泰山的文字应该是在《舜典》基础上增益而成:“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为畔,畔者君讨。有功德于民者,加地进律。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东巡守之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南巡守之礼。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巡守之礼。归假于祖祢,用特。”

从本年《左传》记载看,西周时期周天子确实有东巡守、在泰山进行祭祀的制度,《礼记·王制》的记载虽然可能有不少虚构、附会的地方,然而并不是完全没有现实依据。春秋时期,虽然周王泰山祭祀中断,但诸侯国的泰山祭祀并没有停止。春秋时期,鲁国君主曾经“旅祭”泰山;春秋晚期之后,齐国开始祭祀泰山;春秋末年,北上争霸中原的吴国也曾祭祀泰山。

隐公八年·三

周见隐地理示意图1。虢(西虢)、周见隐地理示意图2。

虢公忌父( 隐三·四 ·二)

夏, ɡuó 公忌父 始作卿士于周。

【卿士】 隐三·四 ·一。

隐三·四 ,“ 郑武公 庄公 平王 卿士,王贰于虢。……王崩,周人将畀 虢公 政”。可见周桓王不欲郑伯独掌王室之权,而欲分政于虢公,此时终得实现。据 隐九·五 推断,则此后郑庄公为左卿士,虢公忌父为右卿士。

隐公八年·四

郑、陈见隐地理示意图1。

公子忽( 隐三·四 ·一)、妫氏、鍼子

【一】 四月甲辰 六日 ,郑 公子忽 如陈逆 妇妫 ɡuī, 妫氏 。辛亥 十三日 [公子忽] 妫氏 归。甲寅 十六日 ,入于郑。陈 qián 送女。

【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 公子忽与妇妫于隐七年订婚,今年至陈国亲迎新妇。亲迎新妇之事参见 隐二·五 ·春秋。 【妇妫】 妫氏。陈女,妫姓。陈桓公( 隐四·二 ·春秋)之女,公子忽/郑昭公( 隐三·四 ·一)夫人。隐八年归于郑。

【鍼子】 鍼氏。陈大夫。

【二】 [公子忽、妫氏] 先配而后祖。 鍼子 曰:“是不为夫妇。 [公子忽] 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先配而后祖】 公子忽先与新妇同房(配),后祭告祖庙(祖)。依礼制,公子忽回到郑国之后,应先祭告祖庙,报告其迎娶归来之事,然后与新妇同房。

【诬】 欺。

隐公八年·五

蔡见隐地理示意图1。

蔡宣公

夏,六月己亥 二日 蔡侯考父 蔡宣公 卒。

【蔡侯考父】 蔡宣公。姬姓,名或字考,谥宣。蔡戴公之子。隐元年前二十七年即位,在位三十五年。隐八年卒。

隐公八年·六

宿见隐地理示意图3。

宿男

辛亥 十四日 宿男 卒。

隐公八年·七

宋、齐、卫、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宋、齐、卫、郑、温(苏)、瓦屋见隐地理示意图3。

宋殇公( 隐三·六 ·一·一)、齐僖公( 隐三·七 ·春秋)、卫宣公( 隐四·二 ·春秋)

秋,七月庚午 三日 宋公 宋殇公 齐侯 齐僖公 卫侯 卫宣公 盟于瓦屋。

此次齐为会主,应序于诸侯之首。因先前宋敬重齐斡旋之意与卫先行会面,故齐僖公尊宋为会主,使宋序于诸侯之首。

齐人卒平宋、卫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温】 隐三·四 ·二。 【瓦屋】 在今河南温县西北。周地。参见《图集》22—23⑪17。

【释】 放下旧事不再介怀。 【东门之役】 隐四·一 ·四。

此次会盟目的是平宋、卫于郑,然而郑庄公并未出面。应该是齐僖公事先与郑庄公进行了沟通,足以代表郑与宋、卫会盟。郑庄公不出面的可能原因之一是:齐僖公本次会盟地点选在王畿,意在“尊王”,而王室卿权刚被削夺一半的郑庄公不愿意来王畿支持齐僖公的尊王举动。

下启本年齐僖公使人至鲁告成三国( 隐八·十一 )。

隐公八年·八

蔡、郑、齐、周见隐地理示意图1。

蔡宣公( 隐八·五 ·春秋)、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齐僖公( 隐三·七 ·春秋)、周桓王( 隐四·二 ·七·一)

八月,葬 蔡宣公

隐元·五 ,诸侯五月而葬。蔡宣公三月而葬,于礼为速。

此条《春秋》无对应《左传》。

八月丙戌, 郑伯 郑庄公 以齐人 齐僖公 朝王 周桓王 ,礼也。

【丙戌】 上有七月庚午,下有九月辛卯,则八月不得有丙戌。

【以】 介词,表率领、引导。 【朝】 隐四·二 ·七·一。

《国语·郑语》:“齐 于是乎小伯。”韦昭注云:“小伯,小主诸侯盟会。”“小伯”即“小霸”。也就是说,《国语》作者认为齐前庄公、齐僖公在春秋早期接力成就了小霸的功业,韦昭认为小霸的标志就是主持诸侯盟会。齐僖公在王畿主持会盟,平宋、卫于郑,秉持尊王态度,调停三国仇怨,这正是齐僖公小霸的标志性成就,因此他会在诸侯国之间广为宣传此事(参见 隐八·十一 )。这很可能给本来无心尊王的郑庄公很大震动,于是赶紧利用自己仍是王室左卿士的身份,带领齐僖公去朝见周王以表明自己的尊王立场,并显示出自己比齐僖公更高的地位,在小霸竞争中迎头赶上。

隐公八年·九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莒、纪、浮来见隐地理示意图4。

鲁隐公( 隐元·〇

九月辛卯 二十五日 ,公 鲁隐公 及莒 人盟于浮来。

【浮来】 在今山东莒县西浮来山下。纪邑(杜注)或莒邑(杨注)。参见《图集》26—27③5。《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根据《图志》标注。

“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也。

隐二年纪裂 为调解鲁、莒之间紧张关系,与莒子盟于密。如今鲁与莒盟,紧张关系得以缓和,则是成全纪对鲁的友好,故曰“以成纪好”。

隐公八年·十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我]螟 mínɡ

参见 隐五·九

隐公八年·十一

齐、鲁、宋、卫、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

齐僖公( 隐三·七 ·春秋)、鲁隐公( 隐元·〇 )、众仲( 隐四·二 ·五)

冬, 齐侯 齐僖公 使来告成三国。公 鲁隐公 使 zhōnɡ 对曰:“君 齐僖公 释三国之图,以鸠其民,君之惠也。寡君 鲁隐公 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三国】 宋、卫、郑。

【君释三国之图】 国君使三国舍弃[互相讨伐的]图谋。

【鸠】 安集。

隐公八年·十二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展无骇( 隐二·三 ·春秋)、公子翚( 隐四·二 ·春秋)、鲁隐公( 隐元·〇 )、众仲( 隐四·二 ·五)

冬,十有 (又) 二月, 无骇 展无骇 卒。

隐元·十三 ,鲁隐公不与小敛,故《春秋》不书日。无骇去世之后方得赐族,故《春秋》不书氏“展”。

无骇 卒”。 羽父 fǔ,公子翚 请谥与族。公 鲁隐公 问族于 zhōnɡ 众仲 对曰:

【谥】 见《知识准备》“姓、氏、名、字、谥”。鲁在桓公、庄公之前,卿多数无谥。因赐谥在春秋早期不是常例,故公子翚请之。

【族】 无骇已是鲁孝公曾孙,依礼应该命氏而立族(详见下),故公子翚请之。

【公问族于众仲】 当时卿大多无谥,可能也没有死后赐谥之礼。鲁隐公因此没有理会公子翚为无骇请谥的请求,而只向众仲询问命氏立族之事。

“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 zuò 之土而命之氏。

【天子建德】 周天子建立有德[之人为诸侯]。

【因生以赐姓】 根据其生身渊源而赐姓。虞舜生于妫汭,周封虞舜之后胡公满于陈,赐姓“妫”;即所谓“因生以赐姓”。

【胙之土而命之氏】 赐给他土地,并给他命氏。胙,赐。据 襄十一·二 ·三·二诸侯盟辞“队命亡氏”可知诸侯确有氏。据 定三—定四 ·五·四所载践土之盟辞,“王若曰: 晋重 鲁申 卫武 蔡甲午 郑捷 齐潘 宋王臣 莒期 ”,则诸侯很可能以其国名为氏。不过,以国名为氏有例外,比如楚国就不是楚氏,而是熊氏(参见 桓六·二 ·一)。

“诸侯以字为谥,因以 [字] 为族。

【诸侯以字为谥】 诸侯以字作为谥号。因为诸侯国君本身明显不是以字作为谥号,杨注认为这句的意思是,在西周及春秋早期,诸侯国君对于其国内去世的卿大夫,就是以卿大夫的字作为他们的谥号。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这时期诸侯国的卿大夫一般没有专门的谥号。

【因以为族】 [诸侯国卿大夫的后代]因而[根据其先祖的字来命氏]立族。以字命氏立族,主要见于始祖为国君之子的卿大夫家族,也就是所谓的公族。国君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则应根据其祖父(公子)之字命氏而立族。如郑公子去疾字良,其子为公孙辄,其孙为良霄,其曾孙为良止。但也有公孙即以其父(公子)之字为氏的情况,如郑子游之子游楚,为游氏;郑子然之子然丹,为然氏。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 [除了以先祖之字为氏之外,]先祖居某官有功的,可根据官名命氏立族。以官名命氏者,如晋士氏(其先祖隰叔任士师)、中行氏(其先祖中行桓子任中行帅)。

【邑亦如之】 [先祖有]采邑也一样。也就是说,先祖以某地为采邑的,也可根据邑名命氏立族。以采邑名命氏者,如晋赵氏(其先祖造父采邑为赵)、魏氏(其先祖毕万采邑为魏)、韩氏(其先祖公子万采邑为韩)。

公命以字为 展氏

无骇为子展之孙,故鲁隐公根据其祖父之字(展)命其族为展氏。

隐公九年·一

周、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周桓王( 隐四·二 ·七·一)、南季

九年,春,天王 周桓王 使 南季 来聘。

【南季】 南氏,排行季。周王室卿大夫。

【聘】 隐七·四 ·春秋。

隐公九年·二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三月癸酉 十日 [我] 大雨震电。

【震】 打雷。 【电】 闪电。

庚辰 十七日 [我] 大雨 雪。

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 [《春秋》] 书始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 [《春秋》] 书,时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平地尺为大雪。

【以】 连词,与。

【书始也】 《春秋》记载大雨开始的日期。

【书,时失也】 《春秋》记载这些,是为了记载天时不正的异常情况。

【凡雨……为“霖”】 凡是下雨,连下三天以上称为“霖”。《左传》凡例,皆以解《春秋》。《春秋》若无“霖”,则《左传》不应解之。《左传》作者所见《春秋》应为“大雨霖以震”,而不应为“大雨震电”。

【平地尺为大雪】 平地积雪达到一尺深为大雪。

隐公九年·三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卒。

【挟】 名挟。鲁大夫,官至卿位。隐九年卒。卒时未命氏立族(参见 隐八·十二 ),故无氏。

隐公九年·四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

夏, [我] 城郎。

【郎】 在鲁都南郊。鲁邑。

“夏,城郎。” [《春秋》] 书,不时也。

【书,不时也】 参见 隐七·三

隐公九年·五

鲁、齐、宋、郑、周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齐、宋、郑、周、防(东防)见隐地理示意图3。

鲁隐公( 隐元·〇 )、齐僖公( 隐三·七 ·春秋)、宋殇公( 隐三·六 ·一·一)、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周桓王( 隐四·二 ·七·一)

秋,七月。

冬,公 鲁隐公 齐侯 齐僖公 于防。

【防】 在今山东费县方城镇古城里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鲁邑。隐十年后鲁有两防,此为东防,近齐。曾为臧氏采邑。参见《图集》26—27④5。

防城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时期防邑、汉代华县县城。城址平面呈不规则椭圆形,东西长440米,南北宽370米,文化堆积分属于龙山文化、东周和汉代。

【一】 宋公 宋殇公 不王。 郑伯 郑庄公 为王 周桓王 左卿士,以王命讨之,伐宋。宋以入郛 之役怨公 鲁隐公 ,不告命。公怒,绝宋使。

【不王】 不朝见周王。

【左卿士】 此时虢公忌父为王室右卿士,参见 隐八·三

【宋以入郛之役怨公】 隐五年入郛之役,鲁隐公拒绝救宋,故宋人怨鲁。此后,隐七年鲁隐公为宋伐邾,希望以此取悦于宋,而宋至今仍不释然。

春秋之世,周王室衰微,诸侯极少朝王。以鲁为例:鲁十二公二百四十余年,据《春秋》《左传》所载,惟鲁僖公因晋文之霸,两朝王所;鲁成公因伐秦之役,一至京师。鲁隐公、鲁桓公二十九年间,周王使者屡次来鲁,而两公未尝朝王。以此观之,郑庄公以宋不朝周王而讨宋,犹如僖四年齐桓公以楚不贡包茅而伐楚,所持理由皆为借口而已。自从隐八年带领齐僖公朝见周王以来(参见 隐八·八 ),郑庄公已经放弃了先前与周王室对抗的策略,充分发挥自己王室左卿士的优势,以“尊王”为名讨伐不顺服的诸侯,树立自己在中原国际政治中的小霸地位。

【二】 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

郑人本年早先伐宋未得志,故来告将再次伐宋。

【三】 “冬,公会 齐侯 于防”,谋伐宋也。

隐公九年·六

北戎、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

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公子突( 隐五·四 ·二·一)、祝聃

【一】 北戎侵郑, 郑伯 郑庄公 御之。

【北戎】 此部戎人应即山戎( 庄三十—庄三十一 ·春秋),主要分布在今河北北部、北京以北的山区。参见《图集》28③3—③4。《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考古发现标注。

【御】 抵抗。

[郑伯] 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 我也。”

【徒】 步兵。 【车】 车兵。

【侵轶】 突然从后绕到前方进行攻击。

公子突 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君为三覆以待之。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 [戎之] 先者见获,必务进 [而不顾后者] [先者] 进而遇 [我] 覆,必速奔。 [戎之] 后者不救 [先者] ,则 [先者] 无继矣。 [君] 乃可以逞。”

【使勇……去之】 让勇敢而不刚强的士兵去试探敌人,然后迅速撤离。尝,试。勇则能往,无刚则不以撤退为耻,用这种士兵去诱敌,使其依照本性作战即可,敌方难以看出其中有诈。

【三覆】 三处伏兵。

【先者见获,必务进】 戎师前锋看见[有]俘获[郑人的机会],一定会专力前进[而不顾后面的戎人]。这样就可以使得戎师前后两部脱开,不能相互照应。

【逞】 得志。

[公] 从之。

【二】 戎人之前遇覆者奔, 祝聃 逐之, [中覆] (中) 戎师, [前覆、后覆] 前后击之, [戎人之前遇覆者] 尽殪 。戎师大奔。十一月甲寅,郑人大败戎师。

【祝聃】 郑大夫。

【衷戎师】 三处伏兵之居中者突然出击,将戎师前锋从中斩断成两截。衷,借为中,中断。

【尽殪】 全歼。殪,死。

【甲寅】 据王韬所推春秋历,十一月无甲寅。

此役,郑人设前、中、后三处伏兵,而使勇而无刚者引诱戎师。戎师前军追至郑后伏所在地点,后伏起,戎师前军不敌而奔,祝聃率后伏追逐戎师前军。此时戎师前军已全部进入郑三伏所在地域,故中伏起,将戎师前军从中斩断,与前伏、后伏夹击被斩成两段的戎师前军,将其全歼。戎师后军见前军被全歼,于是全奔逃。

隐公十年·一

鲁、齐、郑、宋、卫、蔡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齐、郑、宋、卫、蔡、戴、郕、中丘、菅、郜、防(西防)见隐地理示意图3。

鲁隐公( 隐元·〇 )、齐僖公( 隐三·七 ·春秋)、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公子翚( 隐四·二 ·春秋)

十年,春,王二月,公 鲁隐公 齐侯 齐僖公 郑伯 郑庄公 于中丘。

【中丘】 隐七·三 ·春秋。

《春秋》书二月会于中丘,而《左传》书正月会于中丘,正月二十五日盟于邓。此事有鲁君参与,鲁史官应有记载,不存在他国通报时间和实际发生时间不同的可能性,因此《春秋》《左传》必有一误。

夏, 公子翚 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

据下文《左传》,则公子翚不待鲁隐公,而先会齐、郑二国之君以伐宋。《春秋》不书“公子翚”而书“ ”,是表明对其专断疾进的贬责。参见 隐四·二 ·六。

六月壬戌 七日 ,公 鲁隐公 败宋师于菅ɡuān。辛未 十六日 [我] 取郜ɡào。辛巳 二十六日 [我] 取防。

【菅】 在今山东单县北。宋地。参见《图集》24—25④7。

【郜】 周时国,子爵,姬姓。周初始封周文王之子于郜,在今山东成武以北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隐十年前被宋国所灭,此时为宋邑。隐十年被鲁国夺取,其后复封为国,至僖二十年仍存在。参见《图集》24—25④6。

【防】 在今山东成武东三十余里。本为宋邑,隐十年入于鲁。鲁从此有两防,此为西防。参见《图集》26—27⑤3。

据下文《左传》,则鲁隐公先会齐僖公、郑庄公于老桃,谋划伐宋事宜。此处《春秋》书“公败宋师于菅”,应是鲁隐公独败宋师,而齐师、郑师后至。据下文《左传》,郑后至,入郜、防二邑,而归功于鲁,故此处《春秋》书“取”,表明不用军队而得此二邑。书“取”之例参见 昭四·四

郜国故城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时期郜国都城、汉代成武县县城。遗址位于城湖下,包括古城址、夯土建筑基址和陶窑遗址。城址东西长3 525米、南北宽1 800米。遗址区域内出土了商、西周、春秋、战国、汉代的遗物。

秋,宋人、卫人入郑。宋人、蔡人、卫人伐戴 zài 郑伯 郑庄公 伐取之。

【戴】 又作“载”,商、周时国,周时为姬姓。今在河南民权东而稍北。隐十年被郑所灭。参见《图集》24—25④6。

据下文《左传》,则宋、蔡、卫伐戴,郑庄公因其不和,伐而取其师。据下文《左传》,郑庄公八月八日围戴,八月九日克之,取三师,可谓易。据 襄十三·二 ,“凡书‘取’,言易也”;又据 昭四·四 ,“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此处用师徒,故书“伐”,得之易,故书“取”,整体上说属于 襄十三·二 所述情况。

冬,十月壬午 二十九日 ,齐人、郑人入郕 chénɡ

【一】 十年,春,王正月,“公会 齐侯 郑伯 于中丘”。癸丑 二月二十五日 ,盟于邓,为师期。

【邓】 鲁地。当在今山东临沂境。

【为师期】 确定出兵日期。

【二】 夏,五月, 羽父 fǔ,公子翚 先会 齐侯 齐僖公 郑伯 郑庄公 伐宋。

【三·一】 六月戊申,公 鲁隐公 齐侯 齐僖公 郑伯 郑庄公 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 十五日 ,郑师入郜,辛未 十六日 [郜] 归于我。庚辰 二十五日 ,郑师入防,辛巳 二十六日 [防] 归于我。

【戊申】 下有六月辛巳取防,戊申在辛巳之前三十三日,不得同在一月。上有五月,本段明言六月,因此最可能的情况是日误月不误。按杜预所推春秋历,六月三日为戊午,五日为庚申,不知哪个对应这个写错的“戊申”。

【老桃】 宋地。

《春秋》不书老桃之会,可能是鲁隐公归国后祭告宗庙时,未告有此会。

【三·二】 君子谓:“ 郑庄公 于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不庭】 不至王廷朝见的诸侯,指宋。

【以劳王爵】 用来慰劳[拥有更高]周王爵位[的鲁]。郑为伯爵,鲁为侯爵,鲁爵高一级。

【四】 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

隐九年郑庄公以王命遍告诸侯伐宋,而此三国未出师,故曰“不会王命”。

【五·一】 秋,七月庚寅 五日 ,郑师入郊。 [郑师] 犹在郊,宋人、卫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八月壬戌 八日 郑伯 郑庄公 围戴,癸亥 九日 ,克之,取三师焉。

【入郊】 回到郑都外远郊。

【三师】 宋、卫、蔡三国之师。

下启本年九月郑庄公入宋、隐十一年郑庄公以西虢师伐宋( 隐十一·五 )。

【五·二】 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

【六】 九月戊寅, 郑伯 郑庄公 入宋。

【戊寅】 据杜预所推春秋历,《春秋》所载“十月壬午”为十月二十九日,而最靠近十月壬午的戊寅在四日之前,所以九月不得有戊寅。

郑庄公攻入宋都地区,是为了报复本年七月宋、卫入郑之役。本次入宋,郑庄公未能逞志,于是隐十一年又帅西虢师伐宋,大败宋师。

【七】 冬,“齐人、郑人入郕”,讨违王命也。

【违王命】 指郕人不会师伐宋。

隐公十一年·一

鲁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滕、薛见隐地理示意图4。

滕侯、薛侯、鲁隐公( 隐元·〇 )、公子翚( 隐四·二 ·春秋)

十有 (又) 一年,春, 滕侯 薛侯 来朝。

【薛】 夏、商、周时国。周代为侯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后又称伯爵,任姓。薛先祖为黄帝之后奚仲,夏时任车正,封于薛,应该在今山东滕州一带。奚仲时迁于邳,在今江苏睢宁古邳镇东。奚仲十二世孙仲虺为商汤左相,迁回薛。仲虺后代祖已七世孙成时迁于挚。周灭商之后,周武王封成于薛,在今山东滕州张汪镇皇殿岗村北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战国时曾迁于邳,后又迁回薛。战国时被齐所灭。薛参见《图集》9—10⑦14、17—18②6、26—27⑤4。邳参见《图集》13—14④12。

【朝】 隐四·二 ·七·一。

桓七年谷伯、邓伯分别行礼,故《春秋》书“夏, 谷伯绥 来朝。 邓侯吾离 来朝”。本年滕侯、薛侯同时行礼,故《春秋》书“ 滕侯 薛侯 来朝”。正因为同时行礼,所以有下文争长之事。

滕州薛国故城遗址: 遗址先后为春秋时期薛国都城、秦汉薛县县城。遗址东依沂蒙山余脉,东南一千米有薛河,东一百至三百米有小魏河(薛河故道),西五百米有小苏河,包括古城址、夯土建筑基址、制骨作坊遗址、冶铜作坊遗址、冶铁作坊遗址、居住遗址和墓葬区。城址分为西周小城(Ⅰ)、春秋小城(Ⅱ)和战国大城(Ⅲ)。西周小城位于春秋小城中部,东西长约三百米,南北宽约二百米,建筑年代不晚于西周早期。春秋小城位于大城东南角,东墙长约六百一十米,西墙长约五百七十米,南墙长约七百一十米,北墙长约八百一十米。建筑年代在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废弃于战国早期。这两个小城是西周早期至战国早期的任姓薛国都城。战国大城建于战国中期,平面呈不规则长方形,东墙长2 480米,南墙长3 000米,西墙长1 860米,北墙长3 265米,是战国齐灭薛之后陈(田)婴、陈(田)文父子增筑的陈(田)氏薛国都城。墓葬方面,在古城东南部尤楼村正东发现大、中、小型墓葬二十座,年代从春秋早期到战国时期,所出铜器铭文证明这是一处薛国贵族墓地,其中多处墓葬发现了殉人,显示出薛国所具有的东夷文化特点。

隐遗址图11 薛国故城遗址平面图 (《先秦城邑考古》,2017年)

“十一年,春, 滕侯 薛侯 来朝”,争长 zhǎnɡ

【争长】 争行礼先后。

薛侯 曰:“我先封。”

【我先封】 我国先受封。薛侯认为薛初封在夏代(薛仲为夏车正),早于周代分封的滕,故有此说法。

滕侯 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

【我,周之卜正也】 我国始封君是周王室的卜正。卜正地位比车正地位高。

【卜正】 周王室内朝官,卜人之长,可能即相当于《周礼·春官》中的“太卜”。与卜有关之官职,《左传》所见,晋( 闵元·四 ·一·二)、鲁( 闵二·三 ·四·一)、秦( 僖十五·八 ·一·一)、梁( 僖十七·二 ·二·一)、卫( 哀十六·五 )皆有卜人。楚( 昭十三·二 ·九·二)有卜尹。郑( 昭十八·三 ·二·三)有开卜大夫。 【卜】 参见《知识准备》“卜”。

【薛,庶姓也】 滕为周王室之后,与周同为姬姓。滕侯认为,与周同姓为嫡,不同姓为庶。薛为任姓,故滕称其为“庶姓”。

鲁隐公 使 羽父 fǔ,公子翚 请于 薛侯 曰:“君 薛侯 滕君 滕侯 辱在寡人 鲁隐公 。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 duó(剫) 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 rén 齿。君若辱贶 kuànɡ 寡人,则 [寡人] 愿以 滕君 为请。”

【辱】 表敬副词,可译为“屈尊”。 【在】 存问。

【山有……择之】 山上有木材,是由工匠来整治的;[招待]宾客有礼节,是由主人来选择的。度,治木。鲁隐公意思是,希望双方不要再争执,而听从他对于行礼先后的安排。

【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周朝[诸侯之间]的会盟(杨注说法)/注重宗亲的会盟(孔疏说法),[与盟主国同姓的诸侯国在前,与盟主国]异姓[的诸侯国]在后。这条原则无论对鲁主持的会盟还是薛主持的会盟都适用,所以下文鲁隐公说“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

【宗盟】 杨注认为,据《周礼·大宗伯》,则诸侯国君到周王室会见周王,春为“朝”,夏为“宗”,秋为“觐”,冬为“遇”。如此,则“宗”亦为会同之名。宗盟是并列结构,就是“会盟”的意思。孔疏则认为,周代注重宗亲,因此举行会盟,先叙同姓宗亲,因此将会盟称为“宗盟”,即“注重宗亲的会盟”。

【异姓】 指薛与鲁不同姓,而并无尊卑之别,是可通婚的国家。周公旦及鲁武公娶于薛,因此薛、鲁有婚姻之好。《周礼·秋官·司仪职》:“诏王仪,南乡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郑玄注:“庶姓,无亲者也;异姓,昏姻也。”滕侯称薛为“庶姓”,表示滕尊薛卑,意在指斥;鲁隐公称薛为“异姓”,表示薛、鲁对等,意在息事宁人。

【寡人……任齿】 寡人如果去薛国朝见[薛君遇上同样情况],不敢与[薛国同姓的]任姓诸国并列[,而是会要求排在任姓诸国的后面]。

【齿】 本义是门齿,泛化指牙齿,引申为年龄,作动词用指根据年龄排列次序,泛化指根据年龄、爵位、姓氏等各种条件给人排列次序。

【贶】 赐,加惠。

薛侯 许之,乃长 zhǎnɡ 滕侯

【乃长滕侯】 于是让滕侯先行礼。

隐公十一年·二

鲁、郑、齐、卫、周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郑、齐、许、卫、周、时来见隐地理示意图3。

鲁隐公( 隐元·〇 )、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齐僖公( 隐三·七 ·春秋)、公孙阏、颍考叔( 隐元·四 ·六·二)、许庄公、百里、许叔、共叔段( 隐元·四 ·春秋)、公孙获

夏,公 鲁隐公 郑伯 郑庄公 于时来。

【时来】 在今河南郑州北三十里。郑邑。参见《图集》24—25④4。

秋,七月壬午三日,公 鲁隐公 齐侯 齐僖公 郑伯 郑庄公 入许。

【许】 周时国,男爵(与金文所见国君称号相同),姜姓。许出自商代吕国(参见 僖十—僖十一 ·四·一),周成王初始封吕丁于许(详见下引《封许之命》),在今河南许昌建安区古城村。隐十一年,郑、齐、鲁伐许,许庄公奔卫,许叔(后为许穆公)居于许东偏。桓十五年,许穆公复立于许。成十五年许灵公时楚人迁许于叶,在今河南叶县叶邑镇旧县村已发现其遗址。昭四年楚灵王欲迁许于赖,而不果迁。昭九年许悼公时楚人迁许于夷(城父),在今安徽亳州谯城区城父镇已发现其遗址。昭十一年楚灵王迁许于荆山地区。昭十三年楚平王复其国,迁许于叶。昭十八年楚人迁许于析(白羽),在今河南西峡东北一公里的莲花寺岗已发现其遗址。定四年许男斯(清华简二《系年》作许公 )时晋人迁许于容城,在今河南鲁山东南。定六年被郑所灭。哀元年已复国,应是楚人所封。战国中期被楚所灭。许昌之许参见《图集》17—18②5、29—30②6“许1”。叶参见《图集》29—30③5“许2、4”。夷(城父)参见《图集》29—30③7“许3”。析(白羽)参见《图集》29—30③3“许5”。容城参见《图集》29—30③4“许6”。

宣七·二 ,鲁隐公事先参与谋划,故《春秋》书“及”。据下文《左传》,则鲁隐公与郑庄公会于 以谋伐许。

出土文献对读: 清华简五《封许之命》是周初封建许国的文书,可扫码阅读。

【一】 夏,公会 郑伯 lái,谋伐许也。

即时来。

从下文鲁隐公说“君(齐僖公)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判断,此次三国伐许,首倡者是距离许最远的齐,鲁、郑会于 是谋划伐许的具体事宜。

【二】 郑伯 郑庄公 将伐许。五月甲辰 二十四日 ,授兵于大 (太) 宫。 公孙阏 è与 颍考叔 争车, 颍考叔 挟辀 zhōu 以走, 子都 公孙阏 拔棘 (戟) 以逐之。及大逵,弗及, 子都 怒。

【授兵】 授予[将士]兵器。春秋时,兵器藏于国家府库,有战事则分发;事毕则收回。 【大宫】 太宫,即太庙,始封君庙,于郑为郑桓公庙。

【公孙阏】 姬姓,名阏。郑大夫。

【辀】 参见《知识准备》“车马”。 【走】 奔跑。徐行为“步”,急步为“趋”,急趋为“走”。

【棘】 即戟,长柄兵器,戈、矛合体,柄端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刃以勾敌。考古发现东周时期时戟实例见隐器物图3。

隐器物图3.1 安徽舒城九里墩春秋墓出土铜戟头,春秋晚期 (《安徽舒城九里墩春秋墓》,1982年)

隐器物图3.2 江苏六合程桥东周墓出土戟,春秋晚期 (《江苏六合程桥东周墓》,1965年)

【大逵】 九达大路。《尔雅·释宫》:“一达谓之道路,二达谓之歧旁,三达谓之剧旁,四达谓之衢,五达谓之康,六达谓之庄,七达谓之剧骖,八达谓之崇期,九达谓之逵。”对于何谓“九达”有不同理解。郭璞《尔雅》注认为“九达”是指四条不同方向的道路交会,而且从交会点还再发出一条道路,共九个方向。杜注则认为“九达”是指道路宽阔可以并行九辆马车。郑都纯门(外城南门)之内有逵市( 庄二十八·四 ·二),皇门(内城南门)之内有逵路( 宣十二·一 ·三),也就是说,郑都应该有一条贯穿外城南门和内城南门的九达大路,如此则杜注说法可能性更大。

古文字新证: “走”字字形演变情况如隐字形图4所示。商代甲骨文“夭”字象人挥动两手奔跑之形,有学者认为就是“走”字初文。周代文字加义符“止”“辵”“彳”,战国以后固定为加“止”。总之,从古文字学证据看,“奔跑”应为“走”之造字本义。

隐字形图4 (《说文新证》,2014年)

【三】 秋,七月,公 鲁隐公 齐侯 齐僖公 郑伯 郑庄公 伐许。庚辰 初一 ,傅于许。 颍考叔 郑伯 之旗蝥 máo 弧以先登, 子都 公孙阏 自下射之, [颍考叔] 颠。 瑕叔盈 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 郑庄公 登矣!”郑师毕登。壬午 三日 ,遂入许。 许庄公 奔卫。

【傅】 附着,指攀附攻城。

【蝥弧】 郑庄公之旗名。参见齐景公之旗名“灵姑銔”( 昭十·二 ·二)。杜甫《南极》“蝥弧照夕曛”典出于此。

【颠】 [颍考叔]从城上坠下。据下文,则颍考叔坠下后摔死了。

【瑕叔盈】 郑大夫。

【周麾】 四下挥动旗帜以招后援。周,遍。麾,招。

【许庄公】 姜姓,名茀,谥庄。隐元年前九年即位,在位二十年。隐十一年鲁、齐、郑伐许,许庄公奔卫。

颍考叔开始是地方官(颍谷封人),他是否真是纯孝之人实不可知,但是他先用孝亲桥段打动郑庄公、再献黄泉之计帮助郑庄公挽回母子关系,足见其是有智计之人(参见 隐元·四 ·六)。立此大功之后,颍考叔很可能就被调到了郑国都城,成为郑庄公的宠臣。此后,颍考叔恃宠而骄,终于在本年爆发,当着郑庄公的面与另一位宠臣公孙阏争抢战车,最终惹祸上身,被公孙阏杀害。郑庄公似乎很喜欢任用有智计的地方官,另外一个从地方起家、后来调到中央的就是本为祭封人的祭足,最终此人凭借足智多谋成为把持郑国朝政的大权臣。

【四】 齐侯 齐僖公 以许让公 鲁隐公 。公曰:“君 齐僖公 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 闻。”乃与郑人。

【不共】 不供[周王室职贡]。此时齐僖公和郑庄公都以尊王为名谋求小霸中原,此次伐许的理由也应该与隐十年伐宋相似,都是被讨伐对象不尊王。

从鲁隐公之言“君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来判断,此次三国伐许,名义上的主兵国是齐。齐让许于鲁,说明三国中排第二的是鲁,排第三的是郑。然而,从《左传》记载来看,此次伐许,实际上的主力为郑师。齐排第一,可能是因为齐首倡伐许,是“小霸”强国,而且爵位为侯爵,因此得到鲁、郑两国的共同推崇。鲁排第二,可能是因为鲁为侯爵高于郑,郑因循隐十年“尊王爵”的精神,继续将鲁摆在自己前面。齐让许于鲁,可能是因为:一、齐与许远隔,中有鲁、宋两国,必不能有许;二、既不能有,则不如辞之,以规避灭同姓之嫌(齐、许同为姜姓);三、鲁王爵高于郑(鲁为侯、郑为伯),且在许附近有飞地许田(见 隐八·二 ),让于鲁则为尊重王爵,而且尊重鲁与许的既有渊源。鲁又让许于郑,大概因为:一、鲁与许,中有宋相隔,鲁亦不能有许;二、郑在许北,与许接壤,从地缘政治考虑,有许者非郑莫属;三、此次伐许,郑之功最大。四、此前郑已经送祊( 隐八·二 )、郜、防( 隐十·一 ·三·一)三邑给鲁,鲁理应以许回报之。此外,鲁隐公这番话也表明了他对于处置许的基本看法,那就是:许已伏其罪,讨伐的目的已经达到,那么就不应被大国吞并,而应该得到保存。鲁隐公的这番表态直接影响到了郑庄公对于许的处置方案。

【五】 郑伯 郑庄公 使许大夫 百里 许叔 以居许东偏,曰:

【许叔】 后为许穆公(有争议,详见下)。姜姓,名新臣,谥穆,排行叔。许庄公弟。隐十一年,鲁、齐、郑伐许,许庄公奔卫,郑庄公使许叔居于许东偏。桓十五年入于许都,正式即位,在位四十二年。僖四年卒。

【许东偏】 许都外东部某地,与许都相距不远。“东偏”,杨注认为是“许城东部”,若如此,则许叔本在许都内,与桓十五年“许叔入于许”相矛盾,此说不可取。杜注认为是“[许]东鄙”,也就是许东部边境地区,若百里奉许叔住在许东部边境,则无法“抚柔”主要聚集于许都的许人,公孙获住在许西部边境,与百里相距太过遥远,也难佐助佐百里,此说亦不可取。“东偏”应在许都外,但没有“东鄙”那么远。

郑庄公说这番话时,百里所尊奉的许叔应该也在场,详见下文分析。

杜预《世族谱》认为,此处之“许叔”为许桓公,姜姓,名郑,谥桓,许庄公弟,桓十四年卒。 桓十五·五 许叔 入于许”之“许叔”方为许穆公。从《左传》行文看,两处“许叔”为同一人的可能性更大,因此不取此说,录于此以备考。

“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 许庄公 ,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 共叔段 ,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

【不逞】 不快意,不满。

【假手于我寡人】 [鬼神]借寡人之手[以讨伐许]。假,借。

【共亿】 相安。亿,安。

【寡人……四方】 郑庄公与其同母弟共叔段相争之事见 隐元·四 。糊其口,本义是食薄粥度日,这里形容共叔段出奔在外生活艰难的情状。杜甫《上水遣怀》“童稚日糊口”、《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荒年自糊口”典出于此。

“吾子 百里 其奉 许叔 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 公孙获 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 许公 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谒 焉,如旧昏 (婚) 媾ɡòu,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实逼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

【获】 公孙获。姬姓,名获。郑大夫。

【若寡……社稷】 如果寡人能得到[正常]死亡葬于地下[的善终待遇],上天或许会依礼撤回加给许的祸难,宁可让这许公[成为君主,]重新尊奉许国社稷。无宁,即宁,“无”为发语词,无义。兹,此。这句话是说给许叔听的,是对许叔的复国承诺,然而又用“其”“无宁”等含糊其词,为后代反悔留有余地。

【唯我……从也】 [在许复国之后,]只要郑[对许]有所请求,[希望许]能像对待老姻亲一样,降低[心气]而相互顺从。这句话是说给许叔听的,是郑庄公对复国后的许提出的第一项要求,实际上是要求许成为郑的仆从国,对郑提出的要求积极配合。

【无滋……土也】 不要增长其他族群[的势力],逼近居处在这里(指许所在的郑以南地区),从而与我郑国争夺这里的土地。这句话是说给许叔听的,是郑庄公对复国后的许提出的第二项要求,实际上是要求许成为郑的南部藩屏,抵挡楚等南方势力的入侵。

“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 yīn 祀许乎?寡人之使吾子 百里 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 也。”

【吾子……许乎】 我的子孙[挽救郑自身的]覆灭败亡都来不及,难道还能[代替许公室]清洁诚敬地祭祀许地[的山川之神]吗?禋,清洁诚敬地祭祀。《礼记·王制》:“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郑若灭许并吞并其地,则需代替许公室继续祭祀其境内山川之神。郑庄公此言是再次申明,郑只是在他自己在位时暂时占领并监管许而已,并不打算在他死后由其子孙吞并许。

【寡人……圉也】 寡人让您居处在这里,不仅是为了[帮助]许[在接受惩戒的特殊时期保持和平稳定],也是姑且为了[防止其他族群乘虚而入从而]巩固我国的边疆。“不唯许国之为”,即“不唯为许国”。聊,姑且。圉,边疆。郑庄公这番话,除了表面上的意思,还在提醒许,要求它在郑人撤走后继续承担“固吾圉”“无滋他族实逼处此”的责任。

日后郑屡次伐许,所用理由之一很可能就是:许并没有按照郑庄公当年提出的要求去做,在郑“有请谒”时不能“降以相从”,没有起到“固吾圉”的作用,而是“滋他族(指楚)实逼处此”,与郑“争此土”。既然如此,郑也可以再次“替天行道”讨伐许。

[郑伯] 乃使 公孙获 处许西偏,曰:

“凡而 (尔) 器用财贿,无置于许。我死, [尔] 乃亟 去之。

【我死,乃亟去之】 我死之后,[你]就马上离开许。亟,急。

“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 (太) 之胤 yìn 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吾先君新邑于此】 我的先君在这里新建城邑。指郑桓公在西周末年自宗周东迁至许附近的虢、郐之地,而建立郑国。许封于西周初年,远早于郑,故郑庄公曰“新”。

【周之子孙】 指周王室分封的姬姓诸国,包括郑。

【序】 绪业,即所承受的功业。

【大岳】 太岳。太岳应即《尚书·尧典》的“四岳”,姜姓,传说为唐尧之臣,实则春秋时姜姓诸侯国(齐、许、申、吕)及姜姓戎人共同尊奉的宗族神。太岳/四岳传说可能来自姜姓祖先部族所居的“岳”山,后姜姓部族迁徙至冀州南部,将“岳”名带至当地,于是有今山西霍州东南的太岳山(又称霍太山)。 【胤】 后代。

【厌】 本义为饱足不想再吃,引申为受够、厌弃。

【其】 岂。

从郑庄公这番话可以推测,在当时的天下流传着一种带有“天命论”色彩的全局性观点,那就是在姬、姜两个周朝支柱性族群中,上天已经厌弃了姬姓周族的德行,将转而眷顾太岳之后的姜姓族人。这种观点很可能得到了下列两个事实的支持:一、在西周末年的王室动乱中,姜姓西申率领缯、犬戎攻陷镐京、杀死周幽王,使姬姓周王室遭受致命打击。二、春秋早中期,齐(姜)、郑(姬)二国小霸中原,郑庄公虽然强势进取却难以得到诸侯拥戴,齐僖公看似温和却更得诸侯拥戴。后来姬郑长期内乱退出争霸,而姜齐则最终在齐桓公时称霸中原。

【六】 君子谓:“ 郑庄公 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 duó 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 xiànɡ 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无刑】 不法,违背法度。

【度】 量。

【相】 省视。

【累】 连累。

【七】 郑伯 郑庄公 使卒出豭 jiā ,行 hánɡ 出犬、鸡,以诅射 颍考叔 者。君子谓:“ 郑庄公 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卒】 [每]一百人。 【豭】 公猪。

【行】 [每]二十五人。

【诅】 祭神使之加祸于某人。

攻城现场混乱,矢石横飞,颍考叔究竟被何人所杀,此人是敌人还是自己人,当时并无定论。从公孙阏与颍考叔当着郑庄公的面争夺战车来看,二人应该都是郑庄公的宠臣。郑庄公动员全军将士大规模诅咒杀人者,这样做本身已经说明:第一,郑庄公知道颍考叔是被自己人所杀,若为敌军所杀没有理由去诅咒;第二,郑庄公知道杀人者还活着,若杀人者已死则诅咒已无意义。窃疑郑庄公已经怀疑、甚至已得知此事为公孙阏所为,但他一方面不愿意按照刑律杀死公孙阏,另一方面又想要给公孙阏施加心理压力使其收敛,于是采用了这个组织全军诅咒杀人者的办法,这也是郑庄公驾驭宠臣的手段。

隐公十一年·三

周、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周、郑、温(苏)、原、邬、刘、 、邘、 、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 、怀见隐地理示意图3。

周桓王( 隐四·二 ·七·一)、苏忿生

【一】 周桓王 取邬 、刘、 wěi 、邘 之田于郑,

【邬】 在今河南偃师西南。本为郑邑。隐十一年地入于周。参见《图集》22—23⑪17。

【刘】 在今河南偃师缑氏镇陶家村以北已发现其遗址。最初可能是刘累( 昭二十九·四 ·二)居地,本年前为郑邑。隐十一年地入于周。后周定王始封周匡王之子刘康公于刘,为畿内国,姬姓。其国君世为周王室卿大夫。周贞定王时绝封。参见《图集》22—23⑪17。

在今河南孟津东北。本为郑邑。隐十一年地入于周。参见《图集》22—23⑪17。

【邘】 在今河南沁阳的西万镇邘邰村东南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本为周畿内国,姬姓。周初始封周武王之子于邘。春秋初,地已入于郑为邑。隐十一年地入于周。参见《图集》22—23⑩17。据《图集》标注,邬、刘、 三邑都位于河水以南、王城周围,而邘孤悬于河水以北的“南阳”地区(参见 僖二十五·二 ·三),远离三邑。窃以为《图集》考证有误,邘也应位于河水以南,与三邑连成一片。

据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邬、刘、 、邘都是郑武公时期开疆拓土的成果。

刘国故城遗址: 遗址位于一个三面临涧、地势高耸的台地上。城址平面呈不规则形,依地势曲折建成,东西宽650米,南北长1 220余米,东、西、北三面以崖代墙,南面有城墙。遗址内出土春秋、汉代遗物。城北有古墓群。

邘国故城遗址: 遗址北依太行山,南瞰沁河平原。城址东西长820米,南北宽580米,始建于西周时期,东周和汉代又进行修补延续使用。城址附近有商、春秋、战国及汉代墓葬群。

隐遗址图12 刘邑/国故城遗址平面图 (《先秦城邑考古》,2017年)

而与郑人 苏忿生 之田:温、原、 chī、樊、隰 郕、欑 cuán 茅、向、盟 mènɡ 、州、陉 xínɡ tuí 、怀。

此十二邑是西周初年苏国始封君苏忿生时期的苏国土田,都位于太行山以南、河水以北的“南阳”地区( 僖二十五·二 ·三),与河水以南的王城隔河相望。其中温是苏国都城,其他十一邑都是苏国城邑。此后,原、樊都成为与苏同等的畿内国,而其他九邑归属不明。从下文“[周桓王]己弗能有”推测,王室东迁至王城之后,试图对“南阳”实行直接管控,将其纳入王畿之中,而“南阳”诸邑并不配合,双方先前必有摩擦冲突。周桓王见郑庄公高调“尊王”“讨不庭”,便抓住机会将自己名义上拥有、却无法实际控制的“南阳”诸邑送给郑国,而从郑国手中换取在王城附近、王室能够实际控制的邬、刘、 、邘四邑。而伐许之后志得意满的郑庄公可能也认为自己有能力实际控制“南阳”地区,因此同意与周王室交换土地。

【苏忿生】 己姓,苏氏,名忿生。周武王司寇,周代苏国始封君。 【苏】 夏、商、周时国。夏时始封昆吾之后于苏,在河北临漳西,一说在河南济源西北。商末商纣宠妃妲己即为苏人。周时为畿内国,子爵,己姓。西周早期封苏国之后苏忿生于河南温县,沿用“苏”为国号,都温(见 隐三·四 ·二),其疆域一度包括“南阳”地区大部,其国君在周王室担任卿大夫。春秋早期,苏都温及其旧地上的其他城邑名义上为周邑,而周王室并不能实际控制。隐十年周王室将包括温在内的“南阳”诸邑整体赠与郑( 隐十一·三 ),然而郑并不能实际控制。在王子颓之乱( 庄十九—庄二十—庄二十一 ·二)、甘昭公之乱( 僖二十四·二 ·五)中,苏国/温成为叛乱势力据点。僖十年被狄所灭。僖二十五年,周王室将包括温在内的“南阳”地区整体赠与晋( 僖二十五·二 · ),从此成为晋地。文十年苏子复现于《左传》,此时为周王室卿大夫,食采于王畿。苏参见《图集》13—14②9、17—18②4、22—23⑪17。

【温】 隐三·四 ·二。

【原】 周畿内国,伯爵,姬姓。周初始封周文王之子于原,为畿内国,在宗周王畿之内。后东迁至苏国旧地,仍为畿内国,在今河南济源庙街村、蟒河以北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春秋早期,原在名义上为周邑,但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与郑,郑庄公也曾短暂占据原(据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而终不能守。僖二十五年周王将原所在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此后为晋邑,遂为晋县。晋迁原伯贯至冀,在今山西河津东北。后原氏食采于周王畿内,继续为周王室卿大夫。曾先后为赵成子、赵同、先縠采邑。昭七年前晋曾将原县赐予宋卿乐大心。昭七年乐大心将其与韩宣子交换州县,原县遂为韩宣子采邑。原参见《图集》19②6、22—23⑩17。冀参见《图集》22—23⑩15。《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图志》标注。

在今河南沁阳柏香镇贺村附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西周早期为苏邑。春秋早期, 名义上为周邑,而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与郑。郑亦未能实际控制。僖二十五年周王将 所在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此后为晋邑。参见《图集》22—23⑩17。

【樊】 又称“阳樊”。在今河南济源西南。有阳氏为姒姓,夏代居于山西西南部的夏墟故地,商中期居于山西南部的沁水流域,商晚期时迁徙至阳樊所在地,为阳国。西周前期时,阳国旧地成为苏国阳邑。西周晚期,周宣王封仲山甫于樊,在今陕西西安东南,后东迁至阳邑,仍为畿内国。此地先后是阳国、樊国所在地,因此称“樊”,又称“阳樊”。春秋时期,樊名义上为周邑,但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予郑。郑亦未能实际控制。僖二十五年周王将包括樊在内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此后为晋邑。樊国公族后代食采于王畿,为周王室卿大夫。西安之樊(樊1)参见《图集》17—18②2。济源之阳(樊2)参见《图集》17—18②4、22—23⑩17。此外,考古发现证实,在今河南信阳和山东莒县各有一个樊国。有学者认为,信阳之樊才是仲山甫封国,济源之阳樊只是仲山甫在周王畿的采邑,而莒县之樊则是由嬴姓东夷建立的国家。

【隰郕】 即隰城。在今河南武陟北郭乡城子村附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西周初年为苏邑。春秋早期,隰郕名义上为周邑,但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与郑。郑亦未能实际控制。僖二十五年周王将隰郕所在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此后为晋邑。参见《图集》22—23⑩18。

【欑茅】 即攒茅。在今河南辉县赞城镇。西周早期为苏邑。春秋早期,欑茅名义上为周邑,但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与郑。郑亦未能实际控制。僖二十五年周王将欑茅所在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此后为晋邑。参见图集22—23⑩18。《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图志》标注。

【向】 在今河南济源南。西周早期为苏邑。春秋早期,向名义上为周邑,但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与郑。郑亦未能实际控制。桓七年郑、齐、卫伐盟、向,周桓王迁向人于郏。僖二十五年周王将向所在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此后为晋邑。参见《图集》22—23⑪17。

【盟】 在今河南孟州西虢镇西南。西周早期为苏邑。春秋早期,盟名义上为周邑,但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与郑。郑亦未能实际控制。桓七年郑、齐、卫伐盟、向,周桓王迁盟人于郏。僖二十五年周王将盟所在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此后为晋邑。参见《图集》22—23⑪17。《图集》标注不准确,本书示意图依据《图志》标注。

【州】 在今河南温县武德镇的西张计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西周早期为苏邑。春秋早期,州名义上为周邑,但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与郑。郑亦未能实际控制。僖二十五年周王将州所在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此后为晋邑,遂为晋县。初为郤称邑,后为栾豹邑。昭三年晋人将其赐予郑卿公孙段。昭七年郑卿公孙侨将其归于韩宣子。韩宣子将其与宋乐大心交换原县,州县遂为乐大心采邑。后复归于韩宣子,在韩宣子时为韩氏宗邑。参见《图集》22—23⑩18。

【陉】 在今河南沁阳西北的太行陉。西周早期为苏邑。春秋早期,陉名义上为周邑,但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与郑。郑亦未能实际控制。僖二十五年周王将陉所在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此后为晋邑。参见《图集》22—23⑩17。

在今河南辉县西南。西周早期为苏邑。春秋早期, 名义上为周邑,但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与郑。郑亦未能实际控制。僖二十五年周王将 所在的“南阳”地区整体赐予晋,此后为晋邑。参见《图集》22—23⑩18。

【怀】 在今河南武陟阳城乡土城村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西周早期为苏邑。春秋早期,怀名义上为周邑,但周王室不能实际控制,隐十一年作为交换给与郑。郑亦未能实际控制。僖二十五年周王将“南阳”地区赐给晋,此后为晋邑。参见《图集》22—23⑩18。

原城遗址: 遗址面积约63万平方米,出土文物涵盖了龙山、商、周时期。

郗城遗址: 遗址位于高台地上,潴龙河(古济水)从遗址东北侧向东南流。城址面积约十万平方米,始建于西周,沿用至汉代。城址范围内发现了龙山、商、西周、春秋、战国、汉代等时期的遗物。

隰城遗址: 城址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450米,南北宽390米。

州城遗址: 遗址位于沁河南岸。城址南北长约1 700米,东西宽约1 400米,年代在东周时期。

怀城遗址: 遗址位于沁河南岸,先后为春秋时期怀邑、汉代怀县县城。

【二】 君子是以知 桓王 周桓王 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是以】 即“以是”,也就是“因此”的意思。“是”为代词,指代下文所言。

【己弗能有,而以与人】 自己不能占有,就拿来送给别人。据《论语·卫灵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恕。由此看来,则周桓王的行为自然是有失恕道。

下启桓五年周王伐郑( 桓五·三 ),桓七年盟、向求成于郑( 桓七·三 ),以及庄十九年周五大夫因苏氏作乱( 庄十九—庄二十—庄二十一 )。

隐公十一年·四

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郑、息见隐地理示意图5。

息侯、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

【一】 郑、息有违言。 息侯 伐郑, 郑伯 郑庄公 与战于竟 (境) ,息师大败而还。

【息】 商、周时国。商代息国族姓不明,位于今河南信阳罗山县莽张乡天湖村晚商息国墓地附近。周代息国在西周时期立国(可能在周宣王时期),侯爵(金文资料称“伯”或“子”),姬姓,在今河南息县城郊乡徐庄村西南已发现其遗址(详见下)。庄十一年被楚所灭(据清华简二《系年》),地入于楚为息县。参见《图集》29—30④6。 【违言】 言辞争执。

息国故城遗址: 遗址位于淮河故道北岸,东北有清水河。城址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846米,南北宽420米,年代上限不晚于春秋,下限在汉代以后。遗址内出土了春秋战国时期遗物。

【二】 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 [息] 不度 duó 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征辞,不察有罪。 [息] 犯五不韪 wěi ,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不度德】 不揣度[彼此]德行[高下]。郑庄公虽无大德,亦能成小霸之事,高于息应无问题。

【不量力】 不衡量[彼此]力量[强弱]。相对而言,郑为大国、强国,息为小国、弱国。

【不亲亲】 不亲近宗亲[之国]。息、郑同为姬姓,宜相亲。

【不征辞】 不验辞,即不明辨言辞是非曲直。征,验。

【不韪】 过错。韪,是。

下启庄十四年前楚灭息( 庄十四·三 )。

隐公十一年·五

郑、宋见隐地理示意图1。郑、虢(西虢)、宋见隐地理示意图3。

郑庄公( 隐元·四 ·春秋)

冬,十月, 郑伯 郑庄公 以虢ɡuó师伐宋。壬戌 十四日 ,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宋不告命,故 [《春秋》] 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 [《春秋》] 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 ,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入郑】 隐十·一 ·五·一。

【命】 国家大事政令,如崩卒会盟、战伐克取、君臣乖离、水旱灾害等。

【臧否】 兵事顺成为“臧”,逆败为“否”。

隐公十一年·六

鲁、郑见隐地理示意图1。鲁、郑、菟裘、狐壤见隐地理示意图3。

鲁隐公( 隐元·〇 )、公子翚( 隐四·二 ·春秋)、太子允/鲁桓公( 隐元·一 ·一)、尹氏

冬,十有 (又) 一月壬辰 十五日 ,公 鲁隐公 薨。

《春秋》正礼,鲁君过世,书曰“公薨于某地”,如 庄三十二·四 ·春秋“公薨于路寝”。此处鲁隐公被公子翚弑于寪氏,而《春秋》书“薨”不书“弑”,又不书地“寪氏”,皆是鲁史讳国恶而隐其辞。

【一】 羽父 fǔ,公子翚 请杀 桓公 鲁桓公 ,将以求大 (太) 宰。公 鲁隐公 曰:“为其少 shào 故也。吾将授之矣。使 [子] 营菟 裘,吾将老焉。” 羽父 惧,反谮 zèn 公于 桓公 ,而请弑之 鲁隐公

【大宰】 即太宰。周王室内朝官有太宰( 僖八—僖九 ·春秋,参见 定三—定四 ·五·四),为王室家务总管。《左传》所记鲁事,此前、此后都没有关于太宰的记载,不过鲁传世铜器有春秋早期“鲁太宰原父簋”,表明春秋早期可能的确有太宰一职。《左传》所见,宋( 桓元—桓二 ·二)、楚( 成九—成十 ·二)、郑( 襄十一·二 ·五·一)、吴( 定三—定四 ·七)皆有太宰。另外,楚( 宣十二·一 ·八)、宋( 成十五·六 ·一)有少宰,为太宰副手。

【为其少故也】 因为他(鲁桓公)年少的缘故[,所以我摄行国君之事]。

【吾将授之矣】 [现在太子长大了,]我将把国君的位子交给他。

【营】 营造,建筑。

【菟裘】 在今山东新泰楼德镇西北已发现其遗址。本为嬴姓国,此时已为鲁邑。参见《图集》26—27④4。

【老】 养老。

【谮】 以言语毁人,诬陷,中伤。

在鲁隐公说出上面这番话后,公子翚处在非常危险的境地:他的阴谋已经完全暴露,而他又没有猜对鲁隐公的真实想法。如果鲁隐公是“真君子”,是真想让位退休,那么“真君子”鲁隐公必然不能把公子翚这样的臣子留给鲁桓公;如果鲁隐公是“伪君子”,在继续伪装等待篡位时机,那么“伪君子”鲁隐公这番话表明,鲁隐公不打算采用公子翚的提议来夺权,而很有可能会除掉公子翚以灭口。让事情更糟糕的是,隐四年及隐十年,公子翚曾两次不听鲁隐公命令带兵出征参与多国讨伐行动,因此在公子翚看来,他早就得罪了鲁隐公。既然公子翚认为鲁隐公很有可能要除掉他,那么鲁隐公派他负责营造菟裘就可能只是临时编个借口稳住他,实际上是要把他调离国都、然后采取行动杀掉他(哀八年齐悼公就是用这种“调虎离山”的策略杀掉了有谋反之心的鲍牧,参见 哀八·六 )。于是,公子翚决定先下手为强,反过来跑到太子允那里进谗言。

传世文献对读: 据《公羊传·隐公四年》,则公子翚挑唆鲁隐公不成之后,“恐若其言闻乎桓,于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隐曰:“吾不反也。”’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弑隐公。’”可译为:“[公子翚]害怕自己的话被桓公知道,于是对桓公说:‘我已经为您探听了隐公的心意。隐公说:“我不归还[君位]。”’桓公说:‘那怎么办呢?’说:‘请[允许我]起事发难,杀掉隐公。’”《公羊传》作者在人物对话中称呼还活着的鲁隐公,用了他死后才能有的谥号“隐”,应该是行文疏漏所致。

【二·一】 鲁隐公 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郑人囚诸 (之于) 尹氏 [公] 尹氏 ,而祷于其主 钟巫 [公] 遂与 尹氏 归,而立其主 [于鲁]

【狐壤】 在今河南许昌西北。郑地。参见《图集》24—25④4。 【止焉】 [鲁隐公]停止在了那里。实际上就是郑人俘获了鲁隐公。鲁史讳言“获”,故用“止”。

【尹氏】 郑大夫,后至鲁。这里指尹氏之家。

【钟巫】 神名,尹氏家立以为祭主。

【而立其主】 [在鲁]设立钟巫神主[并按时祭祀之]。

【二·二】 十一月,公 [将] 钟巫 ,齐 (斋) 于社圃,馆于 wěi 。壬辰 十五日 羽父 公子翚 使贼弑公于 寪氏 [羽父] 桓公 鲁桓公 ,而讨 寪氏 ,有死者。 [《春秋》] 不书葬,不成丧也。

【齐】 斋戒。在先秦时期,“齐/斋”是指古人在祭祀前进行的净身清心活动,用以表达对天地鬼神的尊敬。先秦时的斋戒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散斋”,也称为“戒”,为时七天;第二个阶段是“致斋”,也称为“斋”,为时三天。斋戒期间的洁净活动有:一、断绝交际娱乐;二、出居斋宫;三、沐浴更衣;四、整齐思虑;五、改变饮食,包括(一)每餐都吃新鲜食物,而不像平常那样吃正餐剩下的食物,(二)不喝酒,不吃葱、韭等有辛味臭气的荤食。

【社圃】 圃,种植菜蔬花草的园地,外有藩篱。社,圃名。

【馆】 住宿。 【寪氏】 鲁大夫。这里指寪氏之家。

【立桓……死者】 [公子翚]立[公子允为君,即]鲁桓公,而诛讨寪氏[弑君之罪],有人死去。这凸显了公子翚进退失据的困境:若以正法将寪氏灭族,则君实非寪氏所弑,这样处理恐会引发寪氏“鱼死网破”抖露出事情真相;若退缩放过寪氏,则弑君之人无处落实,因此只能枉杀寪氏某些人以求蒙混过关。

【不书葬,不成丧也】 [春秋]不书“葬我君隐公”,是由于鲁桓公不以国君之礼葬隐公。 S4yAxqqzIrhzXuOYySMbNtF71K3yetJT3EyuG3jUuKaHtdsNsQRsLs4Xt2FCyB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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