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即“陶唐氏”。唐尧时期,陶唐氏达到鼎盛,都于平阳 (今山西临汾) 。虞、夏、商时期,陶唐氏/唐国作为地方邦国继续存在。西周初年,周成王灭唐,作为其弟叔虞的封国,后来唐国旧地成为晋国的核心区。
虞即“有虞氏”,见于文献的君长有幕、穷蝉、敬康、 牛、瞽瞍、虞舜、商均、虞思、箕伯、直柄、虞遂、伯戏、虞阏父、胡公满等共15人。虞舜时期,有虞氏达到鼎盛。夏、商时期,有虞氏/虞国作为地方邦国继续存在,虞思曾帮助夏少康复国。周灭商之后,封胡公满于陈。有虞氏的居地和迁徙有多种说法,其中一种如下:有虞氏兴起于河东虞地 (今山西永济) ,虞舜成为唐尧继承人后都于平阳。
1978年,考古工作者在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发掘出一座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300年至1900年的龙山文化遗址,也就是陶寺遗址。陶寺遗址的地理位置与文献记载的尧都平阳吻合,发掘出的古城址包括早期宫城 (图1.1) 和中期大城 (图1.2) ,宫城面积约13万平方米,大城面积约280万平方米。遗址内发现了古观象台遗址,学者推测当时人们可能在此处通过观测日出方位来确定季节,这与《尚书·尧典》中关于唐尧派臣下观测日月星辰的记载相呼应。在大墓中出土了彩绘龙纹陶盘,上面的龙是中国最早的龙形象之一。有学者提出,陶寺遗址早期小城可能是唐尧都邑,而中期大城可能是虞舜都邑。
图1.1 陶寺遗址 (早期)(《先秦城邑考古》,2017年)
图1.2 陶寺遗址 (中期)(《先秦城邑考古》,2017年)
考古调查表明,陶寺文化遗址的分布,基本上限于陶寺都邑所在的临汾盆地 (图1.3) 。陶寺文化遗址可以分为不同的等级,形成以陶寺都邑为中心的多层次聚落群。这里可以说是最早的“中国”所在。
图1.3 陶寺文化遗址分布 (《何以中国——公元前2000年的中原图景》,2016年)
中国第一个世袭制王朝,王族为姒姓,自夏禹至夏桀,共传十七君 (后) ,依次为禹 (鲧之子) 、启 (禹之子) 、太康 (启长子) 、仲康 (启之子,太康之弟) 、相 (仲康之子) 、[羿、寒浞篡夏政]、少康 (相之子) 、予 (《左传》作杼、古本《竹书纪年》一作宁,少康之子) 、槐 (古本《竹书纪年》作芬,予之子) 、芒 (古本《竹书纪年》作荒,槐之子) 、泄 (芒之子) 、不降 (泄之子) 、扃 (泄之子,不降之弟) 、厪 (古本《竹书纪年》作胤甲,扃之子) 、孔甲 (不降之子,扃之侄) 、皋 (古本《竹书纪年》作昊,孔甲之子) 、发 (古本《竹书纪年》又名敬,皋之子) 、桀 (发之子) ,共471年,其起止年份有前2070年—前1600年 (夏商周断代工程) 、前2205年—前1735年 (《夏商周三代纪年》) 等说法。
夏人始祖夏禹为虞舜之臣,分别九州,治理山川,制定贡赋,征伐三苗,有大功于天下,虞舜遂传帝位于夏禹。夏禹之子启替代夏禹选定的继承人伯益,成为世袭制下首位夏君,在其统治期间灭有扈氏。夏启死,其子太康即位。夏太康时,有穷氏君长羿掌握夏王室实权,废太康,另立其弟仲康,史称“太康失国”。夏仲康去世,其子夏相即位。羿废夏相,自立为夏君,史称“后羿代夏”。羿之臣寒浞又杀羿,而自立为君。羿之臣靡杀寒浞,而立夏相遗腹子夏少康。夏少康杀寒浞之子浇,恢复姒姓夏君世系,史称“少康中兴”。夏少康死,其子予立。夏予杀寒浞之子豷,铲除有穷氏。夏孔甲即位后,好鬼神,事淫乱,夏朝统治日益衰落,方国叛乱。夏桀立,不务德而武伤百姓,并曾囚禁商汤。商汤获释之后,得到诸侯拥护,率兵伐夏桀,夏桀兵败,出逃到鸣条,后被放逐至南巢而死,夏朝灭亡。周灭商之后,封夏之后于杞、鄫。
文献记载中夏都迁徙历程为:禹居阳翟 (今河南禹州) ,迁于阳城 (今河南登封) ,受禅后迁于平阳 (今山西临汾) 。启自平阳迁于阳翟。太康自阳翟迁于斟寻 (今河南偃师) 。仲康都斟寻。相从斟寻迁于帝丘 (今河南濮阳;一说都斟灌,地在今山东莘县观城镇。两地相近) 。少康自帝丘迁于阳翟,又迁于原 (今河南济源) 。予都原,又迁于老丘 (今河南开封) 。槐至扃所都不见于记载。厪都西河 (今河南安阳) 。孔甲都西河。皋、发很可能已经迁回河南西部旧地。桀都斟寻。
结合夏王朝史事和夏都变迁,可以归纳出夏王朝兴衰的大势:
1.形成期 (禹—少康) :王朝历经磨难,改禅让为世袭,随后又是太康失国、后羿代夏,直到少康之世,王朝才完全稳固。
2.稳定和开拓期 (少康—厪) :王朝不仅占有河南西部、山西南部等传统范围,还积极拓展河南东部、河南北部和山东西部地区,所以文献中多见这一阶段夏后征伐东夷或东夷臣服的记载。
3.衰落期 (孔甲—桀) :转折点是孔甲好鬼神、事淫乱,导致后来他或他的儿子皋将都城迁回河南西部,不仅夏代中期拓展所得的东方丧失殆尽,还最终导致商汤灭夏桀。
自20世纪50年代末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 (图2.1) 发掘以来,考古学意义上的夏文化 (夏王朝时以夏民族为主体创造的文化) 的探索已经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关于夏文化的分期和地理分布,目前的主流观点有:
图2.1 二里头遗址 (《先秦城邑考古》,2017年)
1.以偃师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主体 (一至三期) 是夏文化,四期已经进入商代。偃师二里头遗址二、三期遗存很可能是晚期夏都斟寻遗址。二里头文化遗址的分布见图2.2。
图2.2 二里头文化遗址分布 (《中国考古学·夏商卷》,2003年)
2.在河南西部地区,龙山时期的王湾三期文化 (以洛阳王湾遗址为代表) 经由新砦期文化 (以新密新砦遗址为代表) 发展成为二里头文化。因此,王湾三期文化及新砦期文化可能是二里头文化之前的早期夏文化。
3.二里头文化与周边地区的文化交流,就传播的广度和所占比重来看,是以二里头文化对周边文化的影响为主,而周边文化对二里头文化的影响居次。就时间来看,二里头文化主要在二、三期时对周边地区有较大影响,而接受周边地区下七垣文化、岳石文化的影响,则主要在四期。
中国第二个世袭制王朝,王族为子姓,自商天乙 (商汤) 至商帝辛 (商纣) ,共传三十王,依次为天乙 (卜辞作“大乙”) 、外丙 (卜辞作“卜丙”,天乙之子) 、仲壬 (天乙之子,外丙之弟) 、太甲 (天乙长子太丁之子,仲壬之侄) 、沃丁 (太甲之子) 、太庚 (太甲之子,沃丁之弟) 、小甲 (太庚之子) 、雍己 (太庚之子,小甲之弟) 、太戊 (太庚之子,雍己之弟) 、仲丁 (太戊之子) 、外壬 (卜辞作“卜壬”,太戊之子,仲丁之弟) 、河亶甲 (卜辞作“戋甲”,太戊之子,外壬之弟) 、祖乙 (仲丁之子,河亶甲之侄) 、祖辛 (祖乙之子) 、沃甲 (祖乙之子,祖辛之弟) 、祖丁 (祖辛之子,沃甲之侄) 、南庚 (沃甲之子,祖丁堂弟) 、阳甲 (卜辞作“象甲”,祖丁之子,南庚之侄) 、盘庚 (卜辞作“凡庚”“般庚”,祖丁之子,阳甲之弟) 、小辛 (祖丁之子,盘庚之弟) 、小乙 (祖丁之子,小辛之弟) 、武丁 (小乙之子) 、祖庚 (武丁之子) 、祖甲 (武丁之子,祖庚之弟) 、廪辛 (祖甲之子) 、康丁 (祖甲之子,廪辛之弟) 、武乙 (康丁之子) 、文丁 (武乙之子) 、帝乙 (文丁之子) 、帝辛 (帝乙之子) 。其年数有555年 (前1600年至前1046年,夏商周断代工程) 、628年 (前1734年至前1107年,《夏商周三代纪年》) 等说法。相传商始祖契封于商,故以“商”为族号,遂为王朝名称。盘庚迁殷之后的商朝又常被称为“殷”。
据《史记·殷本纪》,在建立商朝前的“先商”时期,商族君长依次为契、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振 (卜辞作“王亥”) 、微 (卜辞作“上甲”) 、报丁、报乙、报丙、主壬 (卜辞作“示壬”) 、主癸 (卜辞作“示癸”) 、天乙。商人始祖契为虞舜之臣,佐禹治水有功,封于商。先商时期,商族频繁迁徙,有“八迁”之说,最终定居于中原地区,实力不断壮大。成汤攻灭夏桀盟国韦、顾、昆吾,最终率诸侯在有娀之墟击败夏桀,建立商朝。自中丁至于盘庚,王室内乱不止,国都屡迁。盘庚迁殷之后,行汤之政,百姓安宁,殷政复兴。小辛立,殷政复衰。武丁即位后,求得傅说以为国相,殷政大治。祖甲淫乱,殷政复衰。武乙无道,田猎时遭雷击身亡。帝乙立,殷政益衰。帝辛自恃才俊,大兴土木,好酒淫乐,暴虐百姓诸侯。与此同时,周文王修德行善,得到诸侯拥护,势力不断壮大。周武王遂率诸侯之师伐纣,在牧野击败商师,帝辛自焚而死,商朝灭亡。周灭商之后,封商之后于宋。
文献所见商都迁徙历程为:天乙、外丙、仲壬、沃丁、大庚、雍己居亳 (今河南商丘) 。仲丁自亳迁于嚣 (今河南郑州西) 。外壬居嚣。河亶甲自嚣迁于相 (今河南内黄) 。祖乙自相迁于邢 (今河北邢台) ,又迁于庇 (今山东郓城) 。祖丁居庇。南庚自庇迁于奄 (今山东曲阜) 。阳甲居奄。盘庚自奄迁于殷 (今河南安阳) 。自盘庚之后,至商亡,不再迁都。此外,帝乙时开始建设殷王畿南部的朝歌 (今河南淇县) ,帝辛时以朝歌为政治、军事中心,而殷仍为宗庙所在。
自20世纪30年代殷墟遗址发掘以来,考古学意义上的先商文化 (商朝建立以前商民族创造的文化) 和商文化 (商王朝时商民族创造的文化) 的探索已经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关于先商文化和商文化的分期和地理分布,目前的主流观点有:
1.以漳河类型为中心的下七垣文化 (以磁县下七垣遗址为代表) 的一至三期是先商文化,这支考古学文化分布于北自涞水、南到杞县的地区。先商文化转变为早商文化 (商代早期的商文化) 的过程中有一段与其他周邻文化交错、碰撞、吸收、融合的发展过程;早商文化并非先商文化的简单延续。下七垣文化遗址分布情况见图3.1。
图3.1 下七垣文化与同时期其他考古学文化分布 (《中国考古学·夏商卷》,2003年)
2.河南偃师商城一至三期第六段、河南郑州商城一至三期是商代早期都城,其始建和使用时期的商文化即早商文化。偃师商城、郑州商城的关系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一种说法是二者都是商代早期的国都,其重点使用时间有交错。早商时期其他重要城址有山西垣曲商城、山西夏县东下冯商城、河南焦作商城、河南辉县孟庄商城、湖北黄陂盘龙城商城等。早商时期商文化遗址分布情况参见图3.2。
图3.2 早商文化遗址分布 (《中国考古学·夏商卷》,2003年)
3.中商文化可分三期,第一期以河南郑州白家庄遗址第二层及小双桥遗址为代表,第二期以河南安阳洹北商城早期遗存以及河北藁城台西早期墓葬为代表,第三期以河南安阳洹北商城晚期遗存及河北藁城台西晚期居址与晚期墓葬为代表。中商时期重要遗址有河南郑州商城中商时期遗存、河南郑州小双桥遗址、河南安阳洹北商城、河北邢台中商遗址群等。中商时期商文化遗址分布情况参见图3.3。
图3.3 中商文化遗址分布 (《中国考古学·夏商卷》,2003年)
4.河南安阳殷墟 (图3.5) 是商代晚期都城,其对应的商文化即晚商文化。殷墟作为王都,从文献记载知始于盘庚,但从考古发现的材料看,其主体遗存是从武丁开始的。不过,洹北商城与殷墟宗庙宫殿区相距仅一公里多,应处于文献所记载的“殷”的范围内,因此,一种可能性是盘庚最初迁殷的地点在洹北商城,而以小屯为中心的都城是武丁时迁过去的。殷墟文化分四期,第一期年代约当武丁早期,第二期约当武丁后期至祖庚、祖甲时期,第三期约当廪辛、康丁、武乙、文丁时期,第四期约当帝乙、帝辛时期,最晚阶段可延续至西周初年。晚商时期商文化遗址分布情况参见图3.4。
图3.4 晚商文化遗址分布 (《中国考古学·夏商卷》,2003年)
图3.5 殷墟遗址 (《先秦城邑考古》,2017年)
中国第三个世袭制王朝,王族为姬姓,自周武王至周赧王,共传三十七王,依次为武王 (文王之子) 、成王 (武王之子) 、康王 (成王之子) 、昭王 (康王之子) 、穆王 (昭王之子) 、共王 (穆王之子) 、懿王 (共王之子,孝王之侄) 、孝王 (穆王之子,共王之弟) 、夷王 (懿王之子) 、厉王 (夷王之子) 、[共和行政]、宣王 (厉王之子) 、幽王 (宣王之子) 、平王 (幽王之子) 、桓王 (平王之子) 、庄王 (桓王之子) 、僖王 (庄王之子) 、惠王 (僖王之子) 、襄王 (惠王之子) 、顷王 (襄王之子) 、匡王 (顷王之子) 、定王 (顷王之子,匡王之弟) 、简王 (定王之子) 、灵王 (简王之子) 、景王 (灵王之子) 、悼王 (景王之子) 、敬王 (景王之子,悼王之弟) 、元王 (敬王之子) 、贞定王 (元王之子) 、哀王 (贞定王之子) 、思王 (贞定王之子,哀王之弟) 、考王 (贞定王之子,思王之弟) 、威烈王 (考王之子) 、安王 (威烈王之子) 、烈王 (安王之子) 、显王 (安王之子,烈王之弟) 、慎靓王 (显王之子) 、赧王 (慎靓王之子) ,其年数有798年 (前1046年至前249年,夏商周断代工程) 、858年 (前1106年至前249年,《夏商周三代纪年》) 等说法。
周朝分为两个时期:自武王灭商至平王东迁,称为“西周” (因其都城镐京在西) ;自平王东迁至秦统一天下,称为“东周” (因其都城王城、成周在东) 。东周又分两个时期:自平王东迁至三家分晋,称为“春秋” (因与鲁史《春秋》记述年份大致相当而得名) ;自三家分晋至秦统一天下,称为“战国” (西汉末年刘向编辑《战国策》记述这个时期的历史,此后遂以“战国”为此时期名称) 。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我国在两周时期考古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主要包括周朝都城遗址、诸侯国遗址以及周边地区文化遗址的调查与发掘,其具体成果详见正文相关注解及配图。
在建立周朝之前的“先周”时期,周族君长依次为后稷、不窋、鞠、公刘、庆节、皇仆、差弗、毁隃、公非、高圉、亚圉、公叔祖类、古公亶父、王季、文王。周人发源于今陕西关中地区,始祖后稷为唐尧农官,始封于邰(今陕西武功西南)。不窋末年,率族人窜于戎狄之间。公刘之子庆节复修后稷之业,迁于豳 (今陕西彬县东北) 。古公亶父为狄所逼,率族人迁于岐山之下的周原 (今陕西岐山、扶风) 。王季修古公遗道,诸侯顺之。文王积善累德,调解虞、芮争端,伐犬戎、密须、耆、邘、崇,迁都于丰 (今陕西西安西南) 。武王二年在盟津会盟诸侯,四年率诸侯伐商,战于牧野,大败商师,商帝辛自焚而死,商朝灭亡。
周朝建立,都于镐 (今陕西西安西南) ,丰、镐隔沣水相望,统称“宗周”。周武王死后,其子成王年幼,周公旦摄政,负责监视商帝辛之子武庚的管叔鲜、蔡叔度、霍叔处伙同武庚纠合东方夷族作乱,史称“三监之乱”。周公旦东征平乱之后,在原有雒邑 (今河南洛阳) 基础上营造东都成周,自此周有成周、宗周二都。武王克商之后,以及周公东征平乱之后,都曾大规模分封诸侯。成王、康王时期,天下安宁,史称“成康之治”。昭王之时,“王道微缺”,昭王第二次南征之时死于水滨。穆王之时,“王道衰微”,穆王征伐犬戎,游行天下。懿王之时,“王室遂衰”。厉王暴虐,又垄断财利,国人暴动,厉王出奔彘,诸侯之贤者共伯和摄政,后还政于宣王,史称“共和行政”。宣王初年,朝政有所起色,史称“周宣中兴”,但在其晚年,周朝再度走向衰落。幽王二年,三川竭,岐山崩。幽王嬖爱褒姒,立其所生之子伯服,废申后,逐太子宜臼。申侯联合缯与犬戎进攻宗周,杀幽王于骊山之下,西周灭亡。
根据笔者专著《称霸:春秋国际新秩序的建立(齐桓篇)》里的分析,西周灭亡、平王东迁史事的真相轮廓大致如下:
周幽王娶申侯女儿为嫡妻,是为申后,生王子宜臼,立为太子。后来,幽王又娶褒人之女褒姒为妃,生子伯盘 (即伯服) 。幽王宠爱褒姒及伯盘,废黜申后,驱逐宜臼,立伯盘为太子。
幽王五年 (前777年) ,宜臼出奔至西申。幽王九年 (前773年) ,申侯访问鄫国及西戎,结成同盟。幽王十年 (前772年) ,幽王与诸侯在中原太室山下会盟,同年主动出击讨伐西申,要求申人交出宜臼,遭到拒绝。幽王十一年 (前771年) ,申人、缯人、戎人反攻周王室,杀幽王、伯盘,戎人掳褒姒、劫掠西都镐京而去。
幽王去世之后,以申侯为首的诸侯集团或晋文侯拥立宜臼为王,是为平王;虢公翰或“邦君诸正”在携地拥立王子余臣为王,是为携王。周二王并立。在晋、郑等诸侯军队护送下,平王东迁至东都成周,定都王城,以躲避来自戎人和携王的威胁,东迁年份可能是传统认为的前770年,也可能迟至前738年。无论平王东迁年份如何,携王即位21年后 (前750年) ,晋文侯杀携王,“二王并立”局面结束。
春秋时期的总体特征是王室衰微、大国争霸、卿族专权、礼崩乐坏,大致可分为六个时期:
1.周室衰微与齐郑小霸。 东周初期,北有晋,南有申、吕,西有虞、虢,东有郑,共同构成拱卫周王室的屏障,南方楚尚不强,中原诸侯势力相对均衡,故周王室尚能维持表面稳定,各路诸侯仍旧朝觐周王,周王还能偶尔讨伐不听命的诸侯。齐、郑首先打破这种均衡,在齐僖公、郑庄公时期,两国势力渐盛,小霸中原。与此同时,周王畿在四周戎狄、诸侯蚕食下不断缩小,王室收入也由于诸侯朝聘废弛而不断减少。前701年郑庄公去世之后,郑国外患内乱不断,迅速失去“小霸”地位。与郑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前698年齐僖公去世之后,齐襄公继续谋求称霸,国力更加强盛。前686年齐襄公被杀、短暂内乱之后,公子小白即位,是为齐桓公。在这一时期,楚武王、楚文王领导的南方楚国也逐渐强大,开始对中原构成威胁。
2.齐桓公称霸与楚国崛起。 齐桓公任管仲为相,一方面在国内推进改革、富国强兵,一方面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事务,使齐的霸主地位逐渐得到中原诸侯认可,于前666年被周王室正式任命为侯伯,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个大国霸主。齐桓公霸业之功,主要有尊王室 (如前666年以王命伐卫、前655年会于首止以谋宁周) 、攘夷狄 (如前663年伐山戎以救燕、前656年伐楚以救郑) 、存亡国 (如前659年迁邢于夷仪、前658年迁卫于楚丘) 、平乱邦 (如在鲁庄公至闵公时期宁鲁难而亲之) 几项。前643年齐桓公去世后,齐霸业衰弱,但齐仍为列国中较强者,时有叛晋举动,后为战国七雄之一。在齐桓公称霸期间,楚成王在令尹子文辅佐下崛起成为南方强国,一面攻灭弦、黄、英氏等南方小国,一面以伐郑为突破口北上争霸。
3.晋、秦崛起与晋文公称霸。 经历西周晚期至春秋初年的长期内乱之后,晋小宗曲沃取代大宗,政局趋于稳定。晋献公对内加强集权,对外开疆拓土,实力逐渐增强。周平王东迁后,秦逐步占据宗周故地,国力渐强,此时国君为秦穆公,与晋献公联姻结好。前651年晋献公去世后,秦穆公开始谋求称霸,前645年韩之战击败晋惠公后一度制服晋国。此时齐霸业已衰,宋襄公谋求称霸失败,楚成王已制服郑、宋、鲁、卫、陈、蔡,称霸中原指日可待。前636年晋文公归国即位,在国内迅速巩固权力、推行新政,在国际上全力谋求称霸,前635年平定周王室内乱,前632年城濮之战击败楚,同年被周王室命为侯伯,成为春秋时期第二个大国霸主,将近百年的晋楚争霸格局也由此形成。前628年晋文公去世后,前627年晋襄公殽之战击败秦,秦穆公东进中原无望,遂霸西戎。晋后分为赵、魏、韩,战国七雄有其三。秦后为战国七雄之一,最终统一天下。
4.晋国中衰及楚庄王称霸。 前621年晋襄公去世后,晋灵公幼年即位,卿大夫掌权,内乱不断。楚穆王灭江、六、蓼,继续在南方扩张,又北上伐郑、伐陈、伐宋,楚渐强,晋渐弱。前608年晋赵氏弑晋灵公,自此晋公室日衰、卿大夫专权的趋势不可逆转。前613年楚庄王即位后,改革内政,积极图霸,前611年灭庸,前606年观兵雒水,问鼎中原。前605年平定若敖氏之乱之后,楚庄王灭舒蓼,盟吴、越,稳定江淮之后,全力北向争霸,前598年入陈,前597年服郑,并于同年在邲之战中大败晋军,霸业大盛,成为春秋时期第三个大国霸主。楚后为战国七雄之一。
5.晋楚争霸与弭兵之盟。 前599年晋景公即位之后,外灭赤狄,内修法度,国力转强,前589年鞌之战击败齐,复霸中原。晋景公与楚共王争霸,势均力敌。晋连年用兵,不堪重负,楚也因吴国强大而后院失火,在此背景下,前579年晋、楚讲和。前576年楚背盟侵郑、卫。前575年楚以重赂与郑讲和,晋同年伐郑,与楚战于鄢陵,晋胜楚败。晋伐郑、楚救郑相持不下之时,前573年晋内乱,晋厉公被卿大夫所杀。前573年晋悼公即位之后,稳定内政,北向团结诸戎,南向联吴抗楚,终于在前562年制服郑,霸业复兴。楚一面联秦抗晋,一面与吴相争。齐此时又开始谋求扩张,前555年晋率诸侯败齐于平阴。前553年澶渊之盟时,晋势力达到鼎盛,但前550年又发生栾怀子之乱。齐后庄公趁机伐晋得胜,但前548年又被崔氏所弑,同年晋、齐讲和,楚大败吴师,晋、秦讲和却不稳固。前547年楚、秦又联手伐吴、侵郑。晋、楚长期争霸各有胜负,各自属国也不堪重负,终于在前546年举行宋之盟,弭天下之兵,晋楚属国交相见。此次弭兵之盟后,中原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了相对和平。
6.晋、楚衰落与吴、越争霸。 晋国君无权,政出多门,处置诸侯事务屡次失误,霸主地位动摇。与此同时,齐景公积极寻求复霸,拉拢郑、卫、鲁、宋另结同盟,与晋对抗,晋逐渐失去中原霸主地位。中原弭兵之盟后,楚主要力量放在与吴争战,自灵王至平王,楚胜少败多,逐渐转入守势。前506年吴败楚于柏举,攻入楚都,楚昭王出逃。前505年秦出兵救楚,楚复国,并于前491年重新开始向北扩张,但前479年又遭遇白公之乱。此时争霸中心已转移至东南的吴、越。
前506年吴入楚之时,越趁机侵吴。吴越争霸由此全面展开。前496年越王句践于檇李之战大败吴师,杀吴王阖庐。前494年阖庐之子吴王夫差于夫椒之战大败越王句践,越几亡国。吴王夫差败越之后,积极北上争霸,前482年黄池之会时霸业达到鼎盛,成为春秋时期第四个大国霸主。吴北上争霸之时,越复兴,于黄池之会时攻入吴都,前478年又在笠泽大败吴师,最终在前473年灭吴。越王句践灭吴后,也北上争霸,于徐州之会受周王室命为侯伯,成为春秋时期最后一位霸主。
晋失去霸主地位后,又遭范氏、中行氏内乱打击,政权被知、赵、魏、韩四大卿族所控制。前453年,赵、魏、韩灭知氏,三分晋国,春秋时期结束。
根据传世文献的记载,西周初年,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在辅弼周成王和主持政事期间,曾组织力量对夏、商两代之礼进行斟酌损益,加上周族原有的礼制,初步制定了一套通行于天下的“周礼”,其内容非常广泛,是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宗教、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规范体系。实际上,西周时期的礼制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经过了武王、成王、康王、昭王几代的努力,到了西周中叶周穆王时期才算是完全成熟。而战国时期的儒生则将他们所能见到的“古礼”全部归结于周公一个人的制作,从而将周公树立为儒家学说中首屈一指的圣人。
从概念内涵来看,周礼包括“礼义”“礼制”“礼仪”“礼器”四个层次:
1.礼义: 贯穿周礼体系的基本原则。周礼的三大原则性义理是“亲亲”“尊尊”“和为贵”。
2.礼制: 落实“礼义”的基本制度。周礼的三大基础性制度是分封制、宗法制、国野制 (详见下文) 。
3.礼仪: 展现“礼制”的礼节仪轨。
4.礼器: 施行“礼仪”的器物服饰。
从具体礼典上看,周礼可分为“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
1.吉礼: 指国、家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的礼仪活动。据《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左传》中涉及的吉礼有外祭 (郊、望、雩、禜等) 和内祭 (禘、尝、烝等) 两类。
2.凶礼: 指吊慰国、家凶事忧患的礼仪活动。据《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禬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左传》中涉及的凶礼主要是丧葬之礼和吊唁他国丧事之礼。
3.宾礼: 指与邦国间外交往来相关的礼仪活动。据《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问,殷眺曰视”。《左传》中涉及的宾礼主要是朝、聘、会、盟之礼。
4.军礼: 指邦国有关军事方面的礼仪活动。据《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左传》中涉及的军礼主要是田猎、阅兵、征战之礼。
5.嘉礼: 指国、家具有喜庆意义及一部分用以亲近人际关系、联络感情的礼仪活动。据《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左传》中涉及的嘉礼主要有享、宴、射、昏、冠、庆之礼。
分封制是周人占领了广袤的商朝旧地之后,通过分封土地和民众给特定贵族来构建天下体系的政治制度,它确定了周王和诸侯、君主和卿大夫这两对基本的尊卑等级关系。
分封制有两个层次:
1.分封诸侯。 就是周王将直辖区域“王畿”外的土地和民众分封给特定贵族,或者承认当地既有首领,从而建立高度自治的诸侯国 (参见图4《西周诸侯国分布示意图》,可扫码阅读,码见辑封页,下同) 。
2.分封卿大夫。 就是周天子将王畿内的土地和民众分封给王室卿大夫,从而建立高度自治的卿大夫家 (也称为畿内国) ;诸侯将其境内的土地和民众分封给诸侯卿大夫,从而建立高度自治的卿大夫家。
细致说来,王畿外分封诸侯国和王畿内分封卿大夫主要发生在西周前中期,而诸侯国内分封卿大夫主要发生在周王室衰弱、诸侯国壮大的西周后期至春秋时期。
就分封诸侯而言,周代分封有这么几类:
1.同姓内亲。 比如说,鲁国始封君是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晋、鲁、卫、燕、曹、吴都属于这一类。
2.异姓外戚。 比如说,齐国始封君是与姬姓周人长期联盟的姜姓吕国君主吕尚。齐、许、纪、申、吕都属于这一类。
上述两类由周王室内亲外戚建立的国家,都是以前并不存在的新国家。它们的分封,其实是周王室将自己最信任的人派到东方商朝旧地去,建立武装领地。这两类国家最为重要。
3.先代之后。 比如说蓟国始封君是黄帝的后代,祝国是唐尧的后代,陈国是虞舜的后代,杞国、鄫国是夏禹的后代,宋国是商汤的后代。这里面有的是当地本来就有国家,换一个统治团队;有的则是建立新国家。
4.既有方国。 比如说楚、越、徐等,它们是商朝时就存在的边远方国。周王室并不派新团队过去另建国家,而是承认它们,给它们一个封号,让它们象征性地交一些贡赋,把它们在名义上纳入周的封国体系里面来。
周王室通过分封诸侯,建立起一个分权共治的天下体系。在西周强盛时期 (从周公平叛到周穆王) ,周王室是天下最大的地主,而且从天下诸侯征收贡赋。在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持下,周王室在宗周部署有六师,成周部署有八师,军事实力也远远超过任何一个诸侯国,王权是天下至高无上的权力。一方面,周王室有责任作为主力征讨四周的蛮夷,抵御蛮夷对中原的侵扰,调解诸侯国之间的矛盾,镇压诸侯国内部的动乱,也就是提供一系列“公共产品”来保障天下的和平、稳定和发展。另一方面,诸侯国有义务向王室缴纳贡赋,到周王室述职,承担王室要求的兵役、劳役,并且在王室出现政治危机时出力匡扶。这就是所谓的“王道政治”。
与分封制相联系的一个重要概念是五等爵。据《春秋》《左传》等传世文献记载,春秋时的诸侯国君有一种相对固定的称号,包括公、侯、伯、子、男五种,如宋公、晋侯、郑伯、沈子、许男。根据《礼记·王制》《孟子·万章》《周礼·春官·大宗伯》等较晚出文献的观点,这五种称号是西周分封诸侯时赐予他们的爵位名称,体现了一种尊卑有序的“五等爵”制度。“五等爵”制度的历史真实性和形成、演变过程一直是先秦制度研究的热点之一。
公侯伯子男这些称号在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一种观点认为,西周的贵族分为内服王臣和外服封君两个序列,其中外服包括接受王命“侯于某”的诸侯,以及未被封为诸侯的邦君。诸侯包括:1.“侯”,由同姓宗亲和异姓姻亲担任,其封地所处地理位置大多具有战略意义;2.“田”,情况不明;3.“男”,由异姓贵族担任。邦君包括:1.“公”,比如殷王室之后的宋国君主;2.“伯”,指已经融入周文化圈的异族邦君;3.“子”,指周文化圈范围之外的蛮夷戎狄之君。总而言之,在西周时期,“公”“侯”“伯”“子”“男”都是外服封君的称号,但是他们分属于诸侯和邦君,还没有形成一种等级体系。不过,在朝聘会盟等特殊场合,这些封君之间已经有了礼仪等级的差别,比如说,宋“公”被周王室视为客而非臣,礼制上最为尊贵;诸侯“侯”“田”“男”尊于邦君“伯”“子”,而称“子”的蛮夷君长位次最低。
有学者认为,到了春秋时期,“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诸侯之间频繁进行朝聘会盟等有多国参与的国际政治活动,产生了对参与活动的各国君主进行等级划分的现实需要。“公侯伯子男”这五种称谓被选中来满足这种需要,逐渐形成了一个具有等级含义的国君称谓体系。到了战国时期,希望宣扬社会等级理念和“法古”思想的儒家学者,利用春秋时期“公侯伯子男”这个具有等级意味的称谓体系,构拟出了一个理想化的、尊卑有序的五等爵制,并声称这是从西周建立伊始就实施的“古制”。
宗法制是周王、诸侯国君、卿大夫的继承制度,它的核心是在宗族层面区分大宗和小宗,在子嗣层面区分嫡子和庶子。宗法制确定了大宗和小宗、嫡子和庶子这两对基本的尊卑等级关系。
根据宗法制的规定,凡是有君位和爵位的必须由嫡长子 (嫡妻所生子中最长者) 世世继承,百世不迁,是为大宗。宗法制分为周王、诸侯、卿大夫三个层次: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为大宗,是王族的族长,又是天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统治天下的权力;周王诸弟分封在外为同姓诸侯,或者留在王室担任卿大夫,对周王而言为小宗。诸侯君位由嫡长子继承,为大宗,是公族的族长,又是本国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统治诸侯国的权力;诸弟则被任为卿大夫,对诸侯君主而言为小宗。卿大夫家长由嫡长子继承,为大宗,掌有统治采邑的权力;诸弟为小宗,或称“侧室”。在周王、诸侯、卿大夫等各级贵族组织中,大宗宗主以族长身份代表本族掌握政权,成为各级政权的首长。
在宗法制实践中,对于继承人确定过程出现的特殊情况,据 襄三十一·三 ·五·一,其处理原则是:嫡长子死,则立其同母弟;若无,则立庶长子 (姬妾所生子中最长者) 。如果可立之庶子年龄相当则选贤者,若贤能亦相当,则以占卜决定。
与宗法制相联系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宗庙。周王和诸侯国君去世后,其神主 (木质牌位) 进入为其专门建造的宗庙接受供奉。周王宗庙有七,即现任周王之父、祖、曾祖、高祖、高祖之父、高祖之祖及周始祖庙。诸侯宗庙有五,即现任国君之父、祖、曾祖、高祖及该国始封君庙。对于已经超出庙制范围的先王或先君,则不再单独设庙供奉其神主,而是将其神主转移至周始祖庙/国始封君庙集中供奉。除此之外,周王室王子出封为诸侯者,可以在其国立庙祭祀其父王。例如,鲁始封君周公旦为周文王之子,故鲁有周文王之庙,称“周庙”。
周始祖庙/国始封君庙又称“太庙”。在太庙中,除了供奉周始祖/国始封君的神主,还有高祖之祖以上/高祖以上的先君神主。这些神主的排列顺序是:周始祖/国始封君居中,其子在左为“昭”,其孙在右为“穆”,如此交替向左右两侧延伸排列,使祖孙同列,而父子分在始祖两边。
宗庙特别是太庙,是周王室及诸侯政治文化生活的中心。具体说来:一、宗庙是祭祀祖先的场所。二、宗庙是举行重大典礼的场所,如标志男子成年的“冠礼”,君主即位/卿大夫就职之礼,诸侯朝见周王的“觐礼”,卿大夫会见他国国君的“聘礼”,周王赏赐臣下或任命官职的“策命礼”,出师前的“授兵礼”,凯旋后的“献俘礼”等。三、国君朝聘、会盟、出征,出行前要在太庙向祖先告别 (“告庙”) ,回来后要在太庙举行酒会向祖先报到 (“饮至”) 。四、太庙还经常成为政治危机时的结盟之处。
国野制是春秋时期周王畿和诸侯国内部的基本社会组织制度,它确定了国人和野人这对基本的尊卑等级关系。
诸侯国的都城,内圈的城墙称为“城”,“城”外的第二圈城墙称为“郭”。有的在远郊还有第三圈防御工事,称为“郛”。内城、外郭所包围的核心城区,加上郊区 (若有郛则在郭—郛之间) ,合称为“国”。“国”内居住的除了国君、卿大夫之外,主要是士人、手工业者和商人。广义的“国人”就是指“国”内居住的所有人,而先秦经典中所说的“国人”应该指的是除开国君卿大夫的、占“国”内人口主体地位的其他居民。“国”之外的广大远郊地区为“野”,其居民为“野人”。国人和野人都被称为“民”,但性质很不相同。国人具有公民性质:他们有缴纳军赋、服兵役和力役的义务,也享有一定的权利 (如受教育、担任低级官员、议论政治) ,是国君和卿大夫在政治和军事上的支柱。国君的废立、卿大夫武斗的胜负,往往取决于国人的态度。野人的地位则低得多:他们是农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有缴纳田税、服力役、参与狩猎和出征的义务,却不能成为正式的士兵,也没有国人具有的权利。
国、野采用两套不同的行政系统。就春秋早、中期而言,国中的组织系统从小到大是轨、里、邑、连、乡 (齐国,据《国语·齐语》) 或邻、里、乡、党、州 (鲁国,据《论语》何晏注引郑玄语) ;野中的组织系统从小到大是井、邑、丘、甸、县、都 (据《周礼·地官》) 。
除此之外,诸侯国疆域之内还有一些大城邑,这些大邑及邑外的近郊为“都”,而其远郊为“鄙”,都鄙制实质上就是国野制在地方上的版本。
上面所说的国、野区别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比如说,春秋中晚期,各国纷纷以丘为单位向野人征收军赋,同时征召野人当兵,逐渐打破了国人当兵的特权。到了战国初年,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改革破坏了井田制度,彻底清除了国、野界限,士、农、工、商之民杂居共处,“编户齐民”成为新的基层社会组织形式,原先存在于国、野中的两套社会组织系统混一,被由从小到大为里、乡、县、郡组成的新系统所代替。
作为地方组织制度的县和郡是在春秋时期逐渐形成的。当时的四大国齐国、晋国、楚国、秦国都在发展县制,但是其实质性内容并不一样。
齐国的县,是在管仲改革时出现的,是大城市外鄙野地区邑、卒、乡、县、属分级行政区划体系中的一级,是在既有土地上划分出的县,为区划化的秦汉郡县制提供了重要制度资源。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楚国、秦国、晋国主要是在新占领的土地上设立县。
楚国是春秋时期最早建有中央集权性质的县的国家。春秋早期楚武王开始在南方大规模地吞并小国、侵略扩张,楚灭权国之后设立的权县号称“中华第一县”。楚国模式的县制为中央集权的秦汉郡县制提供了重要制度资源,这是因为:第一,楚县的最高长官——县公职位由楚王任免,一般不世袭。比如说,据《左传》记载,楚臣斗班、叔侯、屈巫臣、王子牟、寿余等人都担任过申县县公,屈御寇、王子朱都担任过息县县公。第二,位于边境地区的楚县可以说是服务国家战略、听从楚王命令的直辖军镇,楚县的自有军队是楚国边境防御和侵略扩张的重要军事力量。楚国也有封赏土地给卿大夫的制度,而且这种分封制和县制之间是存在着冲突和斗争的。总体而言,在春秋时期的楚国地方政治体制中,灭国设县是主流,分封采邑是辅助,封邑制发展得不充分,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大族在地方上的势力。
秦国是春秋时期继楚国之后较早设立县的诸侯国。前688年,楚武王去世两年后,秦人灭邽戎、冀戎后,在其居地设立邽县、冀县;前687年,秦人攻占荡社、郑国旧地之后,设立杜县、郑县。秦县的性质类似于楚县,是由公室直辖的,县的设置同样达到了巩固和增强公室实力的目的。不过,秦国县制在春秋时期发展应该是比较缓慢,秦武公之后,下一个见于传世文献的就是前456年秦厉公在频阳设县,分封采邑可能还是春秋时期秦国的主流。
晋国在春秋中期建立了县制,主要是在新开辟的疆土上设立县。前636年晋国占据河水以北的南阳地区之后,晋文公在南阳设立温县、原县,任命狐溱为温大夫,赵衰为原大夫,将他们定位成为国君守县的大夫,而不是以温县、原县为采邑。然而,晋国的县制并未能按照晋文公的意愿发展下去,而是被裹挟入晋国封赏土地给卿大夫的大流中,逐渐转化为卿大夫的采邑。不过,春秋晚期晋国六卿灭祁氏、羊舌氏之后,将祁氏采邑分为七个县,将羊舌氏采邑分为三个县,并且主要根据功劳和贤能任命了十位低阶贵族为县大夫,这说明晋国的县制已经出现区划化、官僚化的倾向,这也为秦汉郡县制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资源。
到了春秋末年,晋国又出现了郡的组织。前493年赵简子在战前动员时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说明当时郡的地位比县低,这有可能是因为当时的县已经成为新的内地,而郡则设立在地理位置偏远的新占疆土上,而未必意味着郡比县的土地面积要小。
春秋时代县、郡的出现,动摇和打破了宗法分封制的壁垒,在地方政治管理体制方面开创了新的格局,为战国以后郡、县二级制地方行政制度的普遍推行开辟了道路。
西周至春秋时期,国君/卿大夫在世时有姓、有氏、有名、有字,有的死后还有谥。
1.姓。 姓是具有统一远祖的血缘集团的称号。夏王族为姒姓,商王族为子姓,周王族为姬姓。西周分封诸侯,周王室宗亲所封国皆为姬姓,所谓“同姓国”,如鲁、蔡、曹、卫、滕、晋、郑、吴、虞、虢等。周朝还有很多的异姓国,比如妫姓的陈 (虞之后) ,姒姓的杞、鄫 (夏之后) ,子姓的宋 (商之后) ,姜姓的齐、许、申、吕、纪,嬴姓的秦、徐、江、黄,偃姓的六、蓼、群舒 (舒、舒蓼、舒庸、舒鸠) ,己姓的莒,风姓的宿、任、须句、颛臾,任姓的薛,妘姓的鄅、逼阳,曹姓的邾、小邾 (郳) ,芈姓的楚、夔,曼姓的邓,归姓的胡等。周时遵循“同姓不婚”的原则,因此国君、卿大夫娶妇,必须知道女子的姓。出嫁贵族女子称谓里都会标明其母家姓,比如鲁惠公元妃“孟子” (子姓,宋女) 、郑武公夫人“武姜” (姜姓,申女) 、卫前庄公妃“厉妫” (妫姓,陈女) 等。
2.氏。 是姓的分支,是宗族的称号。诸侯国君应该是以其国名为氏 (有争议) ,但也有例外,例如楚国国君是熊氏。诸侯国君给卿大夫命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以祖父之字为氏,在郑国卿族中较多见。公 (国君) 的儿子称“公子”,公子的儿子称“公孙”,公孙的儿子不能叫“公重孙”,而是要另命氏立族。比如说,郑公子去疾的字是“良”,他的儿子是公孙辄,他的孙子是良霄,他的曾孙是良止,他们这一家被当时人称为“良氏”。第二,以官为氏,在晋国卿族中较多见。卿大夫担任某个官职有功,他的后代可以官名为氏,建立宗族。比如晋国的士氏、中行氏,“士”是理官,“中行”是军官。第三,以采邑为氏,在晋国卿族中较多见。国君分封采邑给卿大夫,他的后代可以邑名为氏,建立宗族。比如晋国的赵氏、魏氏、韩氏、知氏。此外,有以居住地的地名为氏的,比如鲁国的东门氏、卫国的北宫氏;有以所出先君的谥号为氏的,比如文氏 (楚文王之后) 、闵氏 (鲁闵公之后) ;有以排行为氏的,比如鲁国的“三桓”季氏、孟氏、叔孙氏。女子不能成为宗族继承人,因此女子无氏。
3.名和字。 除了标明渊源的姓,以及标明宗族的氏,春秋时代的国君、卿大夫在世时有两个称谓,即出生三月后举行命名礼时由其父命的“名”,以及成年举行冠礼时由贵宾命的“字”。
根据《左传·桓公六年》的记载,春秋时命名的基本规则有五条,所谓“信” (出生时就带着名) 、“义” (用祥瑞的字眼来命名) 、“象” (根据与婴儿某方面相类似的事物命名) 、“假” (借用万物的名称来命名) 、“类” (用和父亲有关的字眼来命名) 。比如说,孔子的儿子名鲤,就是根据“假”命名的。
春秋之时,贵族男子之“字”一般为单个字,常在前面加上“伯、仲、叔、季”等排行,在后面加上男子美称“父”或“甫”,组成完整的称谓,比如仲山甫 (排行+字+甫) 、仲尼 (排行+字) 、尼父 (字+父) 。春秋时还常在字前面加上男子美称“子”,组成完整的称谓,如子产、子贡。“字”在意义上与“名”经常有联系。比如郑卿公子 字驷,“ ”是驾车四马中两旁的马,而“驷”是驾车四马的统称。
春秋之时,贵族女子也有名有字。
4.谥。 春秋时代,谥是周王、诸侯国君、卿大夫去世之后,下葬之前,由朝廷根据其生时事迹所赐予的具有评判褒贬性质的称谓。如齐桓公之“桓”,谥法曰“辟土服远曰桓”,此为美谥。郑厉公之“厉”,谥法曰“杀戮无辜曰厉”,此为恶谥。有的国君夫人也有谥。
谥法起源于西周初年,最初是追美先人的讳称。后来逐渐在其中寄寓善恶褒贬,具备了“盖棺定论”的政治功能。周初文、武、成、康以美谥成分居多,其后昭、穆或为平谥,而宣、厉、幽等谥,善恶褒贬的意谓已经比较明显了。西周谥法的行用,有一个自上而下的扩展过程。西周前期,周王一直有谥,但诸侯国君、卿大夫却很少有谥。从穆王开始,诸侯、卿大夫死后制谥的情况就逐渐多起来了。
以龟甲、兽骨为工具,通过烧灼并结合卜法确定兆象,再以兆象为基础,结合卜书文辞推测吉凶。下面以龟甲为例进行叙述。
商代龟卜准备步骤有:
1.取龟、杀龟。 取龟在秋季,取后即杀之,去掉腹肠皮肉,留下龟壳,藏于龟室之中。
2.衅龟、攻龟。 第二年孟春之时 (夏历正月) ,举行仪式,杀牲取血涂于龟甲之上,称为“衅龟”。衅龟之后,便开始攻治龟甲,其次序是:(1)将完整的龟甲空壳锯成背甲及腹甲,对背甲还要进一步切割;(2)刮去龟甲表面的角质层;(3)将龟甲表面锉平;(4)将基本锉平的龟甲进一步打磨。经过上述“攻龟”步骤,最终得到规则平整、版面光滑的卜用龟甲。
商代龟卜的正式步骤有:
1.钻龟、凿龟。 钻龟是从背面钻圆形坑,不穿透。凿龟是从背面向正面斜切,形成一椭圆形孔,其长轴与龟甲中缝平行,不穿透。只钻不凿、只凿不钻等方式在商代龟甲中均有发现,不过商代中期以后最常见的形式为钻、凿兼用,两孔紧挨,形成类似 或 的不穿透坑洞。钻凿的目的,是使得烧灼后能在龟甲正面形成裂纹。
2.命龟。 把将要卜问的事情告诉龟。
3.灼龟。 将木枝烧热,从背面灼烧钻凿之处,使正面爆裂出现“┣”形或“┫”形的裂纹 (兆) 。其中,由于凿坑而形成的“┃”形裂纹称为“兆干”,由于钻坑形成的“━”形裂纹称为“兆枝”。“龟卜”之“卜”,其字形似兆象,字音似龟甲爆裂之声,盖专为此事而造。
4.占龟。 以兆形成过程的特征 (色、墨、坼) 以及最后形态 (体) 为基础,结合卜书文辞推测吉凶。
5.书龟、契龟。 占龟之后,以毛笔或刻刀将卜辞书写或契刻在龟甲上。
6.藏龟。 书、契之后,将龟甲集中储藏在王都宫室附近的窖洞里。
周代龟卜在商代基础上继续发展。周王室占卜机构由太卜、卜师、卜人、龟人、菙氏、占人组成。周代卜书有《玉兆》《瓦兆》《原兆》三种,每种卜书有经体五 (类似筮书“经卦”) ,别体一百二十 (类似筮书“别卦”) ,每体有十“繇”,共一千二百条繇辞。周代龟卜步骤与商代基本相同,但也有三点特征:(1)周代龟甲一般两面都经过刮磨平整,并留有宽厚边缘;(2)周代钻凿边缘呈方形,称为“方凿”;(3)周人书契文字比商代小。
见于《左传》的主要卜例有:
鲁卜士负太子 (桓六年) 、陈懿氏卜妻敬仲 (庄二十二年) 、鲁桓公卜生成季 (闵二年) 、晋献公卜妻骊姬 (僖四年) 、晋惠公卜车右 (僖十五年) 、梁卜招父卜梁女之生子 (僖十七年) 、卫文公卜大旱 (僖十九年) 、晋卜偃卜纳王 (僖二十五年) 、鲁卜郊 (僖三十一年) 、卫成公卜迁都 (僖三十一年) 、鲁文公卜追狄 (文十一年) 、邾文公卜迁都 (文十三年) 、鲁卜楚丘卜齐侯之病 (文十八年) 、鲁卜郊 (宣三年) 、鲁卜葬日 (宣八年) 、郑襄公卜解围 (宣十二年) 、鲁卜郊 (成七年) 、鲁卜郊 (成十年) 、鲁施氏卜宰 (成十七年) 、鲁卜郊 (襄七年) 、晋悼公卜病 (襄十年) 、卫孙文子卜追敌 (襄十年) 、鲁卜郊 (襄十一年) 、郑简公卜御者 (襄二十四年) 、齐王何卜攻庆氏 (襄二十八年) 、晋平公卜病 (昭元年) 、齐晏平仲卜宅 (昭三年) 、楚灵王问吴蹶由之卜 (昭五年) 、楚灵王卜得天下 (昭十三年) 、楚阳丐、子鱼卜战 (昭十七年) 、鲁臧会卜信与僭 (昭二十五年) 、随人卜献楚昭王 (定四年) 、卫灵公卜过中牟 (定九年) 、鲁卜郊 (定十五年) 、鲁卜郊 (哀元年) 、晋赵简子卜战 (哀二年) 、楚昭王卜战 (哀六年) 、楚昭王卜病 (哀六年) 、晋赵简子卜救郑 (哀九年) 、晋赵简子卜伐卫 (哀十七年) 、楚惠王卜选将领 (哀十七年) 、楚惠王卜选令尹 (哀十七年) 、卫庄公卜梦 (哀十七年) 、楚惠王卜选右司马 (哀十八年) 、晋知襄子卜伐郑 (哀二十七年) 。
用蓍草为工具,根据筮法推演出卦象,再以卦象为基础,结合筮书文辞推测吉凶。见于记载的先秦筮书有《坤乾》《连山》《归藏》《周易》数种,其中《左传》筮例所用筮书主要为《周易》。今本《周易》主体是六十四卦,每卦有卦名、卦象、经、传 (《彖》《象》《文言》) ,六十四卦之后还有四种传文 (《系辞》《说卦》《序卦》《杂卦》) 。《周易》之经包括卦辞、爻辞,其内容有先代占筮之事的原始记录,亦有编撰者在此记录基础上进行的归纳、总结和引申。《周易》之传有七种,即《彖》《象》《文言》《系辞》《说卦》《序卦》《杂卦》。由于《彖》《象》《系辞》各分上、下两篇,共得十篇,称为“十翼”,谓《周易》经之有传,如鸟之有翼也。
1.爻与卦。 周易卦象系统的基础为爻,包括阳爻“ ”和阴爻“ ”。三爻相叠得八卦 (又称“经卦”) ,即《乾》 、《坤》 、《离》 、《坎》 、《巽》 、《震》 、《艮》 、《兑》 。八卦相叠为六十四卦 (又称“别卦”) :《乾》 、《坤》 、《屯》 、《蒙》 、《需》 、《讼》 、《师》 、《比》 、《小畜》 、《履》 、《泰》 、《否》 、《同人》 、《大有》 、《谦》 、《豫》 、《随》 、《蛊》 、《临》 、《观》 、《噬嗑》 、《贲》 、《剥》 、《复》 、《无妄》 、《大畜》 、《颐》 、《大过》 、《坎》 、《离》 、《咸》 、《恒》 、《遯》 、《大壮》 、《晋》 、《明夷》 、《家人》 、《睽》 、《蹇》 、《解》 、《损》 、《益》 、《夬》 、《姤》 、《萃》 、《升》 、《困》 、《井》 、《革》 、《鼎》 、《震》 、《艮》 、《渐》 、《归妹》 、《丰》 、《旅》 、《巽》 、《兑》 、《涣》 、《节》 、《中孚》 、《小过》 、《既济》 、《未济》 。
每个别卦由六爻组成,自下而上,以“初”“二”“三”“四”“五”“上”标明爻之位次,以“九” (阳爻) 、“六” (阴爻) 标明各爻性质。例如,《蒙》 六爻自下而上为“初六”“九二”“六三”“六四”“六五”“上九”。每别卦各含两经卦,其下卦为内,古谓之“贞”;其上卦为外,古谓之“悔”。例如,《蒙》 之贞为《坎》 ,悔为《艮》 。
2.筮法。
(1)成卦。 筮人以蓍草推演,得出每一爻性质,从而确定一卦,称为“成卦”。所成之卦,称为“本卦”,又称“贞卦”。筮人以木盒盛蓍草五十根,筮时仅用四十九根,经过三变二十一演,可能结果有四种:
1)余三十六根,九揲之数,是为九,为“老阳”,为可变之阳爻。
2)余三十二根,八揲之数,是为八,为“少阴”,为不变之阴爻。
3)余二十八根,七揲之数,是为七,为“少阳”,为不变之阳爻。
4)余二十四根,六揲之数,是为六,为“老阴”,为可变之阴爻。
至此得初爻。阳爻画“ ”,若为老阳,则在画旁记“九”,若为少阳,则记“七”。阴爻画“ ”,若为老阴,则记“六”,若为少阴,则记“八”。九、八、七、六谓之“四营”。筮法以四营象四时,以七象春,以九象夏,以八象秋,以六象冬。春→夏→秋→冬→春,其气温变化规律正与七→九→八→六→七的数字升降大致匹配。春季为阳而不盛,故为“少阳”。从春至夏,由阳至阳,故“少阳”为不变之爻。夏季为阳而盛,故为“老阳”。从夏至秋,由阳转阴,故“老阳”为可变之爻。秋季为阴而不盛,故为“少阴”。从秋至冬,由阴至阴,故“少阴”为不变之爻。冬季为阴而盛,故为“老阴”。从冬至春,由阴转阳,故“老阴”为可变之爻。
二、三、四、五、上各爻皆依初爻之演法而得出。六爻俱得而卦成。每爻三变,故十八变乃成一卦。
(2)变卦。 筮人根据本卦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变卦。若需变卦,则用一套推演之法进行 (一种可能的推演之法参见高亨《周易古经今注》) 。本卦变后所得之卦,称为“之卦”,又称“悔卦”。
(3)占卦。 成卦、变卦之后,则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占问。分析《左传》《国语》中的筮例,主要情况有如下几种:
1)有本卦,无之卦,以本卦卦辞占之。相应筮例有《左传》僖十五年《蛊》 例,昭七年《屯》 例,成十六年《复》 例,《国语·晋语》《泰》 之八例。
2)本卦一爻变,得之卦,主要以本卦变爻爻辞占之。相应筮例有《左传》庄二十二年《观》 之《否》 例,僖二十五年《大有》 之《睽》 例,宣六年《丰》 之《离》 例,宣十二年《师》 之《临》 例,襄二十五年《困》 之《大有》 例,昭五年《明夷》 之《谦》 例,昭七年《屯》 之《比》 例,昭十二年《坤》 之《比》 例,哀九年《泰》 之《需》 例。
3)本卦一爻变,得之卦,以本卦变爻爻辞及之卦变爻爻辞合占之。相应筮例有《左传》僖十五年《归妹》 之《睽》 例。
4)本卦一爻变,得之卦,以本卦、之卦卦名及卦象占之。相应筮例有《左传》闵元年《屯》 之《比》 例,闵二年《大有》 之《乾》 例。
5)本卦三爻变,得之卦,以本卦、之卦卦辞合占之。相应筮例有《国语·晋语》《屯》 之《豫》 例,《国语·周语》《乾》 之《否》 例。
6)本卦五爻变,得之卦,以之卦卦辞占之。相应筮例有《左传》襄九年《艮》 之《随》 例。
春秋时用马车作战,平时用于出行,车一辆为一“乘”。春秋时期马车为木制,有铜制配件。见于《左传》的车身部件有舆、轸、轼、盖、轴、毂、轮、輹 (伏兔) 、辀、衡、軥等,马身鞁具有韅、靷、鞅、靽、辔等。每辆兵车由四匹马牵引,中间两匹称为“服”,旁边两匹称为“骖”。根据出土的东周时期车舆形制推测,很可能当时人最主要的乘坐方式是跪坐 (两膝着地,臀部坐在小腿及脚跟上) 和跪立 (两膝着地,上身及大腿挺直) ,此外也有站立乘车的情况 (如下文图5.3秦始皇陵1号车御者) 。作战时,主帅兵车称为“戎车”,车上三人,顶视呈“品”字形,居中在前者为主帅,负责用旗鼓指挥全军作战;居左后者为“戎御”,负责驾驭;居右后者为“戎右”,掌戈盾,为勇力之士,负责杀伤敌人、保卫主帅,并充当各种役使差事。普通兵车上三人,居中在前者为“御者”,负责驾驭;居左后者掌弓矢,负责远距离射杀敌人,称为“车左”;居右后者掌戈盾,主要负责在近战敌我两车交错时用戈近距离砍杀敌人,称为“车右”。此外,有时会在三人之外在车后部再增加一位车右助手,称为“驷乘”。车后有徒兵跟随,春秋时期一般一车配徒兵十人。平日驾马车亦为三人,御者居中在前,尊者居左后,又有一人居右后陪乘,以应对车辆故障等事,称为“骖乘”。普通兵车上的三人配置见图5.1。考古发现的春秋时期马车实例见图5.2。
图5.1 春秋时期普通战车车乘人员配置图。其中,圈1表示车右用戈可以击杀的范围,圈2表示车左、车右用剑可以击杀的范围 (《〈左传〉军事制度研究》,2009年)
图5.2 (上) 山西侯马上马村晋国墓地3号车马坑出土1号车复原图,春秋早期 (《上马墓地》,1994年) 。 (下) 山西太原金胜村晋国赵卿墓车马坑出土车复原图,春秋晚期 (《太原晋国赵卿墓》,1996年)
秦始皇陵出土的铜车马,第一次全面展现了当时车马形制的细节,而且其形制与先秦传世文献对于车马的描述吻合者甚多 (图5.3) 。在此概述秦始皇陵一号车马形制,以便于读者想象《左传》描述的春秋时期车马的形制:
图5.3 陕西西安秦始皇陵出土1号车复原图 (《秦始皇陵铜车马发掘报告》,1998年) 。
1.舆。 马车车厢称为“舆”。舆底部边框称为“轸”。舆周围有栏杆,称为“軨”。前部的车軨较低,两侧车軨较高,又称为“輢”。軨在车后部留出称为“ ”的缺口,便于人员上下,勇力之士往往从这里一跃而上,称为“超乘”。正常上车时,则要借助乘石或踏几。在舆中前部沿左右方向装有一根可供扶持的横木,称为“轼”,秦始皇陵一号车轼外有掩板。轼内侧中部有上车时用以拉持借力的称为“绥”的拉索。舆中竖立伞形的、可拆卸的车盖,用于避雨遮阳。
2.轮、轴。 舆下有一根左右方向的车轴,通过称为“伏兔” (輹) 的垫木固定在两侧车轸下。套在轴上的转动部分称为“毂”,毂上向四周辐射辐条,辐条另一头插入称为“牙”或“辋”的轮圈,毂、辐、辋统称为“轮”。车毂所套的这一段车轴从内向外逐渐变细,相应地,车毂中心孔道也是内径大、外径小,这就可以保证车毂不会向内移动。另一方面,毂外车轴上套有铜制的称为“軎”的部件,其作用是防止轮毂向外脱出,并保护两侧的轴头。“軎”上有孔,用以插入长片状的“辖”,辖的作用是将軎固定在轴上。车前行时,轴及轴端的軎不转动,转动部分是轮。
3.辀、衡。 舆底部左右方向装轴,而前后方向则装辀。轴、辀垂直相交,两者通过凹槽互相卯合。辀的后端与舆后轸平齐,称为“踵”。辀向前伸出前轸之后,逐渐向上昂起,前端称为“颈”。颈上装有一根横木,称为“衡”。衡左右两侧各装有一个“人”字形的部件,夹在服马的颈背上,称为“轭”,轭的弯曲末端称为“軥”。轭与马身之间有软垫。
4.靷、靳。 中间两匹服马通过称为“靷”的革带,将拉力传导到舆。每匹服马曳单靷,服马靷前端系在内侧軥上,两条靷在舆前部汇合到一个靷环上,再向后通过单根靷连到车轴上。两边两匹骖马通过称为“靳—靷”的革带组合将拉力传导到舆。靳是套在骖马胸颈交会处的革带,是受力的部件。靳从骖马内侧向后延伸的革带即为靷。骖马靷向后穿过前轸下的环,最后系在舆底部前后方向的“桄”上,是传力的部件。
5.鞅、韅、靽。 在服马马颈上围有一条称为“鞅”的革带,两端系在軥上,其作用是为了防止服马脱轭,而并不受力,因此也不会勒住马颈,影响马匹呼吸。在骖马前肢后的躯干上环绕有一条称为“韅”的革带,其作用是帮助将靳固定在马身上。四匹马的尾毛都挽成髻状,内插一条横笄。对于服马而言,有一条称为“靽”的革带,后端系在此横笄上,沿马腹下向前引,系在轭内侧的铜环上。对于骖马而言,亦有一条靽后端系在横笄上,沿马腹下向前引,系在靳的内侧。
6.胁驱、缰索。 胁驱的作用是防止骖马内侵,它绕过服马前肢后的腹部,两端系在衡上。胁驱靠骖马的一侧,装有一个丁字形的铜制部件,上面有一个带锥齿的、指向旁边的骖马的尾部。如果骖马内靠,它的胁部就会被刺到,从而保证骖马与服马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缰索的作用则是防止骖马外脱,它一端套在骖马颈上,另一端系在衡上。
7.勒。 勒是戴在马匹头部的鞁具,由鼻革、颔革、颊革、额革、喉革、项革组成,连接点上缀有称为“节约”的金属圆饼,额部缀有称为“当卢”的金属饰片,两侧连有称为“镳”的金属部件,马口的部位横贯一根称为“衔”的金属部件。此外,喉革下悬垂着一串璎珞,颊革上悬垂着用以穿辔的环。
8.辔、策。 驾车共有八条称为“辔”的缰绳。其中,六条辔前端分别系在两匹骖马内外侧衔环,以及两匹服马外侧衔环上,后端由御者控制。另外两条辔前端系在两匹服马内侧衔环上,后端系在舆前部称为“觼軜”的部件上。八辔在向后延伸的过程中都穿过某种环状部件。服马的四辔穿过的是衡上称为“轙”的四个倒U型部件。骖马外辔从骖马背部靳上悬垂的一小铜环穿过,而骖马内辔则先穿过马勒颊革上悬吊的小环,再从骖马脊部内侧的韅下穿过。
御者的左右手中各握三辔:左手握持左骖外辔、左服外辔、右骖内辔,右手握持右骖外辔、右服外辔、左骖内辔。此外,御者手中还有一根称为“策”的长条形打马用具。辔、策用来控制车马行进的快慢以及左转、右转。纵辔、策马,则加速;勒辔、控马,则减速。御者拉紧左手三辔,则可迫使左骖、左服、右骖向左转,并借助衡的牵引联动右服向左转;拉紧右手三辔,则可迫使右骖、右服、左骖向右转,并借助衡的牵引联动左服向右转。
先秦时期,无论是和平时期各国的外交、经济往来,还是战时军队的长距离行军,都以马车为主要载体。马车正常情况下必须在专门修筑的硬质道路上行驶,而且坡度不能太大,转弯不能太急。此外,马车车轮、车轴、车厢都用木材、铜等硬质材料制作,没有减震缓冲装置,路面的颠簸会经由轮、毂、轴直接传送至车厢里的乘员。马车要高速、安全地行驶,同时保证车内乘员的舒适度 (这对于周王、诸侯国君、卿大夫出行格外重要) ,就必须修筑高等级的专用道路。
当时的马车道主要在平原上修筑,如果进入山区,则必须沿河流两旁的平地行进,并穿过山间自然形成的隘口。道路用夯土铺成,十分平整,上面有与两轮间距 (称为“轨”) 相配合的凹陷车辙,车辆实际上是“卡”在一对固定的车辙里前行,类似于今天的铁路。1999年在陕西周原岐邑遗址区域内发掘出了一条连接岐邑和丰京的道路遗址,道路宽达10米,并列8条车辙,分为4对,可同时通行4辆马车。每条车辙宽20厘米,深10厘米,每对车辙之间宽1.82米,与周原遗址车马坑中发现的马车轮距基本相符。这应该就是《诗经·小雅·大东》中提到的“周道如砥,其直如矢”的周代官道“周道”。西周和东周春秋时期,华夏诸侯国的车辆轨距是一样的,因此《左传·隐公元年》里说:“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
据雷晋豪《周道:封建时代的官道》一书所做的考证,周朝建立之后,周人在先代旧道的基础上增修扩建,形成了以西都宗周、东都成周为枢纽,向主要封国辐射的周道系统 (参见图6《周道系统示意图》,可扫码阅读) 。其中,以成周为枢纽的周道网络至少包括如下五条主干道:
1.宗周—成周道: 宗周 (镐) —芮—桃林塞—西虢—成周。此外,晋国经令狐—蒲津—芮接入此道。
2.成周—鲁—齐道: 成周—制—东虢—管—桧—杞—楚丘—曹—茅—重馆—亢父之险—索氏—鲁—郕— —阳州—平阴—禚—野井—泺—谭—徐关—齐。楚丘—重馆间也可能经过郜—菅。
3.成周—卫—齐道: 成周—盟津—温—邢丘—怀—宁—共—卫—相—复关—顿丘—五鹿—莘—平阴—禚—野井—泺—谭—徐关—齐。
4.成周—卫—燕道: 成周—盟津—温—邢丘—怀—宁—共—卫—羑里—殷墟—邢—燕。
5.成周—随道及成周—胡道: 成周—制—东虢—管—桧—栎—许—陉山,此后分两道,西道为方城—鄫—申—吕—邓—唐—厉—随,由此可前往楚国,东道为蔡—胡,由此可前往淮水沿岸。
此外,还有一条五鹿—陉山道:五鹿—言—顿丘—清丘—祢—曹—楚丘—宋—陈—陉山。这条周道与成周—卫—齐道交汇于五鹿,与成周—鲁—齐道交汇于楚丘,与成周—随道以及成周—胡道交汇于陉山。
上述周道网络将成周与晋、楚、齐、秦、郑、宋、鲁、卫、陈、蔡等主要诸侯国联成一体。在春秋时期的外交或军事活动中,这个网络仍然是各国使团和军队行进的主干道,也是理解许多春秋史事的关键。以晋国为例:在原有周道网络中,晋国前往西都宗周十分便利,而前往中原则非常迂曲不便,这与晋国作为甸服诸侯服事宗周的分封定位是对应的。然而,西周灭亡之后,这条西进宗周的道路对晋国来说意义已不大,晋国更需要的是前往中原的近路。前655年晋国攻灭 (西) 虢国、虞国,此后可以不必西行绕远,也不必向虞国、 (西) 虢国借道,而可以直接沿原虞国—茅津—原 (西) 虢国接入宗周—成周道。前635年晋文公取得南阳地区之后,成周—卫—齐道南段就在南阳境内,更重要的是,晋人从盟津渡过河水就可直达成周,从而便捷地利用这个周道网络的枢纽前往各主要诸侯国。交通上的便利对晋文公称霸无疑是如虎添翼。
当然,我们强调周道网络在春秋时期军事行动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行军都是通过周道进行的。实际上,有时为了抄近路,或者是为了不让被攻击国家知晓,战车部队会离开周道,依靠修筑在田垄上的简易道路通行。前632年晋文公讨伐卫国之后,就强迫卫人将境内农田的田垄从南北向改成东西向 (据《韩非子》《商君书》《吕氏春秋》) ;前589年晋国率领诸侯联军在鞌地大败齐军之后,又强迫齐人将境内农田的田垄改成东西向 (据《左传·成公二年》) 。晋国在卫国、齐国的东面,晋人的这两次强令,都是为了保证其军队日后再次讨伐两国时行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