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由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构成。行政单位会计主体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双重功能,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以便全面、清晰地反映单位的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组成。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行政单位会计适用上述规定。
财务会计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会计。
财务会计主要是对政府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反映和监督,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运行状况、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1)资产的概念。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服务潜力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能力。经济利益流入表现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或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减少。
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变现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存货等。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
(2)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符合上述资产定义的经济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是与该经济资源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二是该经济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取得时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金额计量。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计量。无法采用上述计量属性来计量的,采用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计量。
政府会计主体在对资产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资产金额能够持续、可靠计量。
(1)负债的概念。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确认为负债。
政府会计主体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包括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项、应付政府债券和政府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等。
(2)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符合上述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是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二是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负债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计量。在现值计量下,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政府会计主体在对负债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负债金额能够持续、可靠计量。
(1)净资产的概念。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
(2)净资产的确认。
净资产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时,其表现形式为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时,其表现形式为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
(1)收入的概念。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2)收入的确认。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收入的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与收入有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二是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入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三是流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1)费用的概念。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2)费用的确认。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费用的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与费用有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出政府会计主体;二是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三是流出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预算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预算会计提供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的有关信息。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
预算收入一般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
预算支出一般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计量。
在政府会计实务中,预算结余是指政府会计主体预算年度内预算收入扣除预算支出后的资金余额,以及历年滚存的资金余额。
预算结余包括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
结转资金是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终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且下年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