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的撞击是他始料未及的事。他还记得,这是他与前妻第一次一起前往的陌生城市所抵达的第一座车站。他当然忘不了。只是没想到,时间似乎回到了当初。车站里依旧是绿色的钢梁桁架、红色管子、圆拱、透光的屋顶。
芙萝伦斯第一次坐在他的厨房里吃早餐,腿屈着,手臂搂着膝盖,突然说:“我们去巴黎吧!”
“你是说……”
“没错,现在,马上走!”
她曾是他班上的学生,相貌漂亮,老是顶着凌乱没梳理的头发,张扬的性格具有致命的吸引力。刚过了一季,她的拉丁文和希腊文就成了班上的顶尖。那年他第一次走进希伯来文选修班时,她就坐在前排——但戈列格里斯做梦都想不到这会和他的人生有关。
接着是高中毕业考。之后又过了一年,他们在大学咖啡厅重逢,一直坐到被人轰走。
“你真是瞎了!”她摘下他的眼镜说,“你那时竟然没意识到! 大家都知道,每一个人! ”没错,此刻他坐在驶往巴黎蒙帕那斯火车站的出租车里,心想:他正是对这种事毫无感觉的人,这种人认为自己平淡无奇,根本不相信居然会有人对他产生强烈的情感,喜欢他这种人!而他与芙萝伦斯的关系,到头来他还是对的。
“你从未在意过我。”五年的婚姻走到尽头时,他对她说。
这是他们一起相处的光阴中,他对她的唯一指责。这句话宛如一场烈焰,将一切烧成灰烬。
她盯着地面。他指望听到反驳,但她一言不发。圆顶餐厅。戈列格里斯万万没料到,出租车会沿蒙帕那斯大街行驶,更没料到会再次看到这间餐厅。两人分居的事正是在那里谈定,纵使他们一句话都没说。他让司机稍停,默默注视餐厅的红色遮阳棚片刻,黄色字母左右两侧依然有三颗星。准博士生受邀参加罗曼语学术会议是份荣耀。电话那头的芙萝伦斯情绪高昂,近乎歇斯底里,使得他犹豫着,周末是否该如约去接她。后来,他还是去了,还在这家大名鼎鼎的餐厅里认识她的新朋友。一踏进餐馆,扑鼻而来的佳肴美味和上等葡萄酒的香气便告诉他,他与这里格格不入。
“请稍等。”他跟司机交代完后便走进去。
一切都没改变,他马上找到那张桌子。他这位穿着不合宜的人曾在那张桌前与那些狂妄自大、号称文学家的家伙们一较长短。他挡住行色匆匆的服务生时,想起当年争论的题目:他先谈罗马诗人贺拉斯,又谈萨福。没人比得上他,他一篇篇引用原文,一口伯恩腔把西装革履、满嘴至理名言的索邦大学的秀才们一个个打得落花流水,直到在座的人哑口无言为止。
回程途中,芙萝伦斯独自坐在餐车里。他的怒气这才逐渐平息,并且开始难过起来。他实在没必要这样与芙萝伦斯过不去,但事已至此。
戈列格里斯沉浸在回忆中,一时忘了时间。现在只有靠出租车司机使出浑身解数冒险飙车,才能准时赶到火车站。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进车厢,坐下来时火车正好开动,朝依伦驶去。在日内瓦时的感受再次浮上心头:是火车决定这段旅程,不是他自己,这段清醒且真实的旅程一小时继一小时、一站接一站,带他远离到目前为止,自己所过的日子。还有三小时抵达波尔多,之后再没有中断行程回头的可能了。
他看了下手表。放学了,他一整天都没待在学校,这还是第一次。此刻应该有六名希伯来语课的学生正在等他。下午六点,在连续上完两堂课后,他常跟学生们到咖啡厅小憩,谈论《圣经》中历史的发展与巧合。露丝·高琪和大卫·雷曼——两个准备研究神学的学生,也是班上最用功的学生——越来越常找理由缺席。一个月前他向露丝与大卫问起此事,原来,他们担心戈列格里斯会夺去他们心目中的某些东西;他们的回答闪闪躲躲。大家当然可以用语文学分析《圣经》,但那毕竟是《圣经》啊。
戈列格里斯闭目想象自己向校长推荐继任人选,让一名神学院的女学生来担任希伯来文教职。女学生也是他以前的学生。她有一头铜色秀发,上课时正坐在芙萝伦斯的位置上。他希望这并非巧合,可惜事与愿违。
有一会儿他脑海中一片空白。然后他看到葡萄牙女人的脸从毛巾后露出来,白皙的肌肤近乎透明。他又站在学校厕所的镜子前,再次意识到自己不愿擦掉神秘女人写在额头上的电话号码。想象中他再次从讲台旁起身,从挂钩上取下湿淋淋的大衣,走出教室。
葡萄牙语。 他吃了一惊,睁开眼,望见窗外的法国平坦风景,太阳正朝地平线落下。那似旋律的字眼消失在幻梦般的视野中,瞬间失去了所有意义。他试图寻回那心醉神迷的声音,捕捉住的仅是瞬间消逝的回声,他枉费心机的努力更让他觉得促成这段疯狂旅程的宝贵字眼逃得越来越远。即便他知道语言教材的女讲师如何念出这字眼,也无济于事。
他走进洗手间,把脸埋在带氯的水中许久。回到座位上后,他从旅行袋中取出葡萄牙贵族的书,开始翻译下一个段落。起初只是寻求解脱,使劲儿让自己投入其中,让尚未从恐惧中平复的自己仍继续坚信这趟旅程。第一句刚翻出来,他便被文字深深陶醉,情形和昨夜在家中厨房时一样。
谁要是相信,彻底改变惯常生活的关键时刻必定惊天动地、内心情绪强烈激荡,便是大错特错。不过是醉醺醺的记者、对闪光灯上瘾的电影制作人和作家编造出来的低俗童话。这些人脑袋里装的都是小道消息。事实上,真正牵动人心的生命经历往往平静得不可思议,既非轰然作响、火花四溅,更非火山爆发,经验发生的片刻往往不引人注目。当其革命性效应发挥作用,让人生进入崭新的一页,带来全新的生命旋律,而这都是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着。超凡脱俗的高贵正在这神奇的静默中。
戈列格里斯的视线不时偏离文字,望向西边。从朦胧余晖中可以隐约感觉到大海。他把字典推到一边,闭上眼睛。
“要是能看一眼大海该多好!”母亲去世前半年,她意识到自己来日不长时曾这么说。“可是我们哪有钱?”
“哪家银行会为这种事借钱给我们?”戈列格里斯听到父亲说。戈列格里斯对这听天由命的虚弱叹息感到气恼。他当时还是科钦菲尔德文理中学的学生,却做出一件连自己都大吃一惊的事。之后他再也无法摆脱“那件事或许从未发生过”的感觉。
那是三月底,一个早春的日子,大家将大衣挂在手臂上,和煦的风穿过教学大楼敞开的窗口涌进来。科钦菲尔德文理中学主楼空间有限,几年前加盖了这栋简易楼房,后来在学校形成一项传统:高年级学生必须在此度过最后一年。进简易教学大楼上课,俨然成了学生毕业考试的第一步。大家喜忧参半。 再过一年就要结束……只剩一年…… 毕业班学生们踌躇的心情,从他们朝教学大楼走去的模样便一目了然:漫不经心,又胆战心惊。即便在四十年后,在驶往依伦的火车上,依然深藏在戈列格里斯体内。
下午第一堂课是希腊文。教课的老师是校长,也是凯吉的前任。校长写得一手漂亮的希腊文,端端正正地画出那些希腊字母,尤其带圆弧的字母,譬如Ω和Θ,遇到Η便往下用力一划——简直是纯粹无缺点的书法作品。校长喜爱希腊文, 却以错误的方式热爱, 戈列格里斯坐在教室后排想着。那种喜爱是种虚荣,绝非对文字的顶礼膜拜,否则戈列格里斯不会对校长那么反感。校长如名家气派般在黑板上写下最生僻、最复杂的动词形态时,不是出自对希腊文字的崇敬,而是对懂得如此渊博文字的自己仰慕不已。希腊文成为他用来点缀自己的装饰品,正如他那条年复一年戴在身、一成不变的蝴蝶领结。文字从他戴着印戒的书写之手中缓缓流出,仿佛也变成了印戒般的虚荣饰品,一样显得多余。依此而言,希腊文字不再是真实的希腊文字,印戒上的金粉腐蚀了希腊文字的元素,并能证明一点,他不过是为了自己才去爱希腊文。古希腊文学作品之于他,不过是精致家具、上等葡萄酒和高雅礼服。在戈列格里斯看来,自鸣得意的校长窃取了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Aeschylus)与三大悲剧作家之一的索福克里斯的诗句,他根本不了解古希腊戏剧。这么说未必正确,校长还是熟悉那些作品,经常带团去希腊做文化巡礼,每次归来皮肤总晒得黝黑。戈列格里斯说不出校长缺欠什么,但他对古希腊戏剧就是一窍不通。
戈列格里斯朝教学楼大开的窗向外望去。他想起母亲的话,让他对校长的自负愤怒不已,虽然他无法解释两者间的关系。他紧张得心惊胆跳,瞥了一眼黑板,确认校长在写完那段话转身向学生解释之前,还需要一点时间。其他同学还趴在桌上振笔疾书之际,他无声无息地推开椅子,翻开的作业本仍摊在桌上。他缓缓挪动脚步,心情如临大敌,像是在防备敌人突袭,然后他两步冲向敞开的窗,攀上窗框,两腿甩出窗外翻身而出。
他最后看到爱娃诧异又忍俊不禁的脸。这个红发女孩一脸雀斑,有轻微的斜视。平日那对斜眼除了讥笑之外,从未正眼瞧过他这个鼻梁上架着厚重眼镜、丑陋的镜架是保险公司给付的男生。爱娃平日看他的眼神,让他丧尽自信。此时她朝邻座女生转过身,对着女孩的头发低声嘀咕。“不可思议!”她肯定这么说,任何时候她都这么说,因此有个绰号叫“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她听到这个绰号时也是如此反应。
戈列格里斯快步朝贝恒广场走去。那天广场上有市场,摊位鳞次栉比,行人只能缓缓前行。人潮把他挤到一个摊位边上。他站好,眼光刚好落在打开的收银台上,那是个简单的金属盒,一边放硬币,一边放纸币,已有厚厚一叠纸币放在里面。女摊贩刚好弯下腰,忙着收拾地上的东西,罩在粗布格子裙下的大屁股往上翘着。戈列格里斯慢慢接近收银台,一边挪动一边左右察看,然后跨两步来到摊位后面,抓起一大把纸钞之后立刻混入人群中。他气喘吁吁地跑到通往火车站的小路时,才强迫自己放慢脚步,等候有人在他身后大喊,或一把将他拿下。然而,什么事都没发生。
他们住在雷尔街一栋灰暗的出租公寓里,墙面是已经变脏的粗灰泥。戈列格里斯一踏进从早到晚散发着包心菜味的门厅时,似乎已看见自己冲进母亲的病房里,要给母亲一个天大的惊喜:她快要去看大海了!就在他冲上最后一级台阶时却猛然惊醒:这根本行不通,荒唐至极!他要如何对父母亲解释从哪里突然弄到这么多钱?他从来没撒过谎。
在回到贝恒广场的路上,他买了个信封,将纸钞全塞进去。走回摊位时,他看见穿格子裙的女摊贩正泪眼汪汪。他买了些水果,趁她到另一角落称重时,将信封塞到蔬菜堆底下。在下课时间结束之前他回到学校,跃过敞开的窗子,回到座位上。
“不可思议!”爱娃看到他时这么说着,眼神多了几分敬佩。但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刚才那一个小时里的经历,让他认识了他自己。这份认知与其说是震惊,不如说是惊奇,在他心底回响了数周之久。
火车离开波尔多站,驶往比亚里兹。夜色已近,戈列格里斯看着车窗上自己的影子。要是当年那个从收银盒里偷钱的小孩决定了他的人生,而不是对沉默的古老语言如痴如狂、视古老语言高于一切的孩子,那他会变成怎样的人?当年那次出逃和这次有何共同之处?两者是否真有关联?
戈列格里斯拿起普拉多的书,找到上次在牡鹿胡同的西班牙书店里,店主翻译的那段简要记录:
如果我们只能依赖内心的一小部分生活,剩余的该如何处置?
在比亚里兹火车站上来了一对男女。他们站在戈列格里斯身边的座位旁,谈着两人预定的车位。“Vinte e oito”,戈列格里斯花了好一会儿才确定他们交谈的字眼是葡萄牙文,也证实了他的猜测:“二十八。”他全神贯注聆听两人交谈,在接下来半小时中还不时辨认出个别的单字,不过能辨识的并不多。明天早上他将抵达一座城市,那里大多数人说的话如同他耳边沙沙的杂音。
他想到布本贝格广场、贝恒广场、联邦阶地,还想到科钦菲尔德大桥。窗外天已漆黑。戈列格里斯摸着身上的现金、信用卡及备用眼镜,忽然感到不安。
火车驶进昂达伊,那是法国边境的一座小镇。车厢空了下来。葡萄牙人见状吓得抓起架上的行李。“还没到依伦呢。”戈列格里斯告诉他们,这是他跟着葡萄牙语言教材学的,只是换了个地名。葡萄牙人犹豫片刻,或许是因为他笨拙的发音与缓慢拼凑出来的那串话吧。两人朝外面打量了几眼,才看到站台上的站牌。女人说:“多谢。”戈列格里斯回答:“不客气。”葡萄牙人重新坐下,火车继续行进。
戈列格里斯大概再也无法忘却刚才那一幕。这是他在现实世界里说出的第一句葡萄牙文,而且管用见效。文字有其效力,能让人停下、让人起动、把人逗笑或惹哭。从孩提时起,他便发现了语言的神秘,并且一再让他感动。文字是怎么做到这点的?这不是魔术吗?但在此刻,文字比以往更玄妙,因为直到昨天,他还对这些文字一无所知。就在几分钟后,他的脚踏上依伦火车站的月台,所有恐惧一扫而空。他满怀着信心走向卧铺车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