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和七年,本多繁邦三十八岁。
在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他便通过了高等文官司法专业的考试,大学毕业后,担任大阪地方法院见习法官,其后一直住在大阪。昭和四年,他升任法官,后又升任地方法院的右陪审员,去年又迁至大阪高等法院任左陪审员。
他的父亲有一位担任法官的好友,在大正二年法院组织法大幅修改之后退休。本多在二十八岁时和这位世伯的女儿结婚。在东京举行婚礼后,两人一起回到大阪,婚后十年一直没有生育,不过妻子梨枝温柔体贴,夫妻相处倒也算和睦。
本多的父亲三年前去世,因此他本想处理掉东京的房子,把母亲接来大阪,但母亲却拒绝了,宁愿孤身一人在东京守着那座大房子。
本多夫妻用三十二日元租了一栋房子,上下两层,二楼有两个房间,一楼包括玄关有五个房间,还带一个大约二十坪的院子,两人还请了一个女佣。
本多一周只需上三天班,其他日子则在家工作。上班时,他先要在位于天王寺阿倍野筋的自家门前搭乘市内电车,到北滨三町目下车后,穿过土佐堀川和堂岛川,再走过流桥,桥那头便是法院了。法院是一栋红砖建筑物,大门上面,巨型的菊花御纹徽章闪耀着光芒。
包袱布是法官的好助手,因为上下班都要携带文件。少的时候还好,但大多数情况下总是多得连公文包都装不下,只有包袱布最方便。本多现在用的是大丸公司赠送的薄棉布中号包袱布,里面装了另外一块,以备不时之需。因为包袱布就像本多事业的生命,所以即使是坐火车时,也绝不把它放在行李架上。有的法官下班后和同事去喝酒时,甚至经常会在包袱的打结处穿上一条绳子,随手挂在脖子上。
判决书当然应该在法院的法官办公室里写,但不开庭的日子,即使去上班,办公室里的桌椅也不够用,再加上耳际传来的辩论声,还有旁边为学习而聆听、受教的见习法官,在这种环境中,根本不能专心写判决书,还不如在家里熬夜工作。
本多是刑事案的专家,可是大阪的刑事案却特别少,所以有人认为他出头无望,但是他却并不介意。
在家工作的日子,本多彻夜研读下次开庭的警方调查书、检察官调查书和预审调查书,并且写成摘要,转交给右陪审员法官。表决后,还要起草庭长宣读的判决书草稿,每到东方发白还不停地写着“依主文如下判决……”之类的词句。经审判长订正后,还得用毛笔誊写,因此本多的手指就像代笔先生一样,长了厚厚的茧。
一年一度的年终宴将有艺伎表演,向来都是在城北新花街区的静观楼举行。席间,部长和法官们相互举杯痛饮,还有人喝醉后对着高等法院院长语无伦次。
平常他们只是在梅田新道的咖啡馆或小吃店喝两杯,算是生活的调剂。有一家咖啡馆提供特殊服务,客人询问时间时,女服务生就会卷起裙子,看看绑在大腿上的手表回答。当然,其中也不乏古板之辈,听到咖啡馆就真的以为只是纯喝咖啡的地方。有一次,某位法官受理挪用公款一千日元的案件,当被告辩称钱已经全部花在咖啡馆时,法官竟大怒说:
“胡说,一杯咖啡才五毛钱,怎么可能喝这么多?”
减薪之后,本多大约三百日元的月薪仍和军中团长的薪俸差不多,生活颇为宽裕。有些人闲暇时爱看小说,也有些人沉迷于观世流的能乐舞蹈,有人则收集俳句和俳画,不过,大部分人都将这当作喝酒的借口。
时髦的同事大都喜欢跳舞,本多虽然对跳舞不感兴趣,但经常听热衷此道的同事们谈论。由于大阪的城市法规禁止跳舞,所以他们只好去京都的桂街或蹴上街的舞厅,或是去尼崎那个田野中央的杭濑舞厅。从大阪坐出租车过去,大约要花一日元。雨夜中,那座好似室内体育馆的建筑物孤零零地耸立在田野里,窗口晃动着舞者的身影;狐步舞曲飘荡在溅起白色雨滴的田野中。
这,就是本多此刻的生活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