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隆二年 (961年) 以后,禁军统率机构的人事与组织已发生不小的变化。禁军殿前司主将慕容延钊和高怀德卸任后,朝廷便将都点检、副都点检这两个职位闲置起来,不再授予大将。侍卫亲军马步军司的都指挥使一职虽然仍由石守信兼任,但石氏出守天平节度使,实际上已失去了对侍卫马步军司的控制,使得这一军职成为虚衔。另外,侍卫马步军副都指挥使、都虞侯等职,也在张令铎等将领去职后被闲置起来。当时,太祖直接起用一些资历与级别较低的将领管军,充当殿前正副都指挥使、侍卫马军正副都指挥使及步军正副都指挥使,使原来的殿前与侍卫马步军二司实际上变为三衙,即殿前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统军权进一步分割,而统军职务同时降低,这都无疑削弱了禁军将领的权威,朝廷对军队的控制力明显增强。
在解决了最为棘手的功臣大将专兵权的问题之后,太祖又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军队的控制,此时的太祖的确可以大大地松一口气了,不过他对武将的戒备却并没有放松。在“杯酒释兵权”一幕结束几天后,面对皇弟赵光义改任开封尹而留下的殿前都虞侯一缺,太祖亲自安排张琼替补。张琼可以说是太祖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猛将。早在后周时,张琼就以勇力无比和射术高超被赵匡胤收为亲随,跟随其南征北战,屡立奇功。有一次在与南唐军水战中,赵匡胤被对方战舰包围,对方一员勇士披甲持盾猛冲过来,众人莫敢抵挡。在危险时刻,多亏张琼一箭将其射倒,才打退了对方的嚣张气焰。随后,在攻打寿春 (今安徽寿县) 城时,城上突然弓弩齐发,张琼为了保护赵匡胤,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身躯阻挡飞矢。结果,张琼大腿中箭,“死而复苏”,箭镞竟深入肌骨,坚不可拔。张琼不愧为军中豪杰,他要来一满杯酒,痛饮之后,让医者破骨出箭,“血流数升”,他却能表现出神色自若的样子,这一幕使旁观的赵匡胤大为赞叹。赵匡胤登基后,马上就任命张琼典亲军,以后又将其提拔为内外马步军都军头,并给他加上了刺史的官衔。
太祖选择张琼担任殿前司要职,显然是考虑了此人的忠心,另外也看中了他的勇猛。太祖对身边人说:殿前卫士如狼似虎者不止万人,非张琼不能统制。 值得注意的是,张琼当时的身份还只是一员中级军官,资望俱浅,太祖在发布任命书的同时,才将他的加衔超迁为嘉州防御使,但这仍不能与原来的那些节度使级禁军将帅相比,而这正是太祖压制将帅权威的一招。
也就是这位张琼,两年之后却被赐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张琼做了殿前都虞侯后,因性情粗暴常得罪他人。将领史珪、石汉卿因善于迎合上意,颇得太祖的欢心,张琼看了便不顺眼,称史、石二人为巫媪,这自然引起了对方的仇恨。张琼做事又常常缺乏考虑,不免干出几件惹人注意的事来。如他曾擅自挑选官马骑乘,还曾在几年前征李筠之乱后,将李筠的奴仆收为己用。这些看似末节小事,但若被加上联想,也能构成罪名。乾德元年 (963年) 八月,史珪和石汉卿在查知了以上两件事后,便向太祖密告张琼私养部曲百余人,作威作福,禁军都十分惧怕,还称张琼污蔑诋毁过其前任、皇弟赵光义。太祖听了这些报告,就将张琼抓来当面讯问。谁知张琼性格倔强,既不承认,又不服气。于是,太祖大怒,下令击打,石汉卿立即奋起铁挝,向张琼头部猛击。直到张琼几乎气绝时,才被拽出皇宫,转往御史府继续拷问。在押送途中,张琼清醒过来,知道不免一死,经过明德门时便解下腰带,托人带给母亲。此后,张琼在御史府被定为死罪,被太祖赐死,也就是被逼自杀。
出乎太祖意料的是,张琼死后,派去调查的官员回来反映,张家并不富裕,“家无余财”,仆人也只有三人。太祖听罢才知冤屈了张琼,因此责问石汉卿:你说张琼有家丁百人,现在何处?石汉卿倒也机敏,巧妙地答道:张琼所养的人,以一可以敌百啊。 太祖只得对张家予以抚恤,为死者安葬。史书上却没有提太祖是否惩罚了史、石二人,倒是有这样的记载:开宝二年 (969年) ,石汉卿在随太祖征北汉时被一枝流矢击中,落水而死,众人闻听“无不称快”。 张琼狱案,在乾德初算不上一件大事,后世史家也没有多少议论,但从这件事上却折射出太祖对武臣豢养亲丁及擅自行动的猜疑和警惕。
还有一件事与张琼之事有些相似,只是结果没有那样悲惨。乾德四年 (966年) ,正当举行隆重庄严的祭天郊祀活动时,有人向太祖密告承担维持秩序的礼仪都部署、殿前都指挥使韩重赟私自将天子亲兵变为自己的心腹。闻听此言,太祖大怒,也不调查,就打算诛杀韩重赟。后来因为宰相赵普的劝说,才使韩重赟幸免于难。据记载,赵普对太祖说:亲兵,陛下总不能亲自领管,还是需要有人来带,假若韩重赟因谗言被杀的话,就会人人惧怕得罪,谁还敢再替陛下管亲兵?道理就是这样简单,原本听起来极其耸人的事,冷静地排除添加的猜想成分后,又不算什么问题。虽然如此,到第二年二月,韩重赟还是被解除军职,调为外镇节度使。
透过张琼和韩重赟两人的遭遇,可以看出太祖对领兵武将的戒备心是很重的。在处理完韩重赟问题后,太祖为了防微杜渐,避免再产生类似事情,专门下了一道诏书,禁止京师禁军将领和边防监护使臣选骁勇士兵作为自己的亲兵卫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