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预《春秋释地》说:“宋、商、商丘三地一名。”顾炎武《日知录》更拈出宋、商同名的例证:“平王以下,去微子之世远矣,而曰孝惠娶于商,曰天之弃商久矣,曰利以伐姜,不利子商,吾是以知宋之得为商也。” (《国语》,吴王夫差阙为深沟,通于商、鲁之间。《庄子》,商太宰荡问仁于庄子。《韩非子》,子圉见孔子于商太宰,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逸周书 · 王会》篇,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乐记》,商者五帝之遗声也,商人识之,故谓之商;郑氏注曰:商,宋诗也。) 为甚么商改作宋呢?王国维说:“余疑宋与商声相近,初本名商,后人欲以别于有天下之商,故谓之宋耳。然则商之名起于昭明,讫于宋国,盖与宋地终始矣。” [23] 考《吴语》,韦昭注及《庄子·天运》司马注都说,“商,宋也”。又《列子·仲尼篇》释文,“商,宋国也”。商、宋发声相近,周人略改其音及字以示区别,王说是不错的,但他只看见片面而没有看见全面。商朝末期的“商”,在朝歌附近,经过武庚一次反抗,周朝把微子改封于东南区域,地点已不同,自有改“商”为“宋”的必要,方不至名称混乱。南朝时代有所谓侨州,事因五胡乱华,许多北方人民跟随着东晋南迁,所住地方仍依他们的旧日家乡来命名,比如打冀州南迁的叫作南冀州,打雍州南迁的作东雍州。又如近世英国约克郡 (Yorkshire) 迁居美洲的人叫他们的住地作新约克 (New York) 。这种把旧居的地名移作新居地名的习惯,古今中外,大致相同,商族既被战胜者周族将他们迁往东南,他们于是把旧日主要的地名都带到新迁的宋国,所不同的,上古语言简质,没有加上“东”“西”……“新”等字样以资识别而已。
由前条所说,似商为国号而商丘为地名,《正义》认商与商丘不同 (引见前) 是有其理由的。但我们试看《左传·襄公九年》,“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士因之,故商主大火”。又昭公元年,“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又似——最少是《左传》的作者——对商丘和商没有甚么区别;这可能因为古人的言文逻辑性不太严紧,否则从名号而言谓之商,从地点而言谓之商丘,郑玄、杜预以为商与商丘同地,也不能说是错误。《左传·昭公九年》,詹桓伯说:“蒲姑、商、奄,吾东土也。”这个“商”当然属于商族的领地,它之得名远在殷墟“大邑商”之前。又《左传·定公九年》,祝鮀论周封卫康叔事件时,有“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的话。王国维说:“则相土之时,曾有二都,康叔取其东都以会王之东蒐,则当在东岳之下,盖如泰山之祊为郑有者,此为东都,则商邱乃其西都矣。疑昭明迁商后,相土又东徙泰山下,后复归商邱,是四迁、五迁也。”泰山下的猜拟没有凭据,这且不论;我们试检讨上古,甚至中古民族的习惯,就晓得“都”和“迁”是两件事,唐代以太原为北都,但并没有迁都到太原去。那末,“东土的商”可能就是相土的东都,因而取得“商”的名号。
商族初期的历史,现在所知,还很蒙昧,未易作出细致的分析,我们可能做到的步骤,只相土的商丘是不是如“杜预云,今梁国睢阳”而已。考《水经注》二四《瓠子河》条说:
河水旧东决迁濮阳城东北,故卫也,帝颛顼之墟;昔颛顼自穷桑徙此,号曰商丘,或谓之帝丘,本陶唐氏火正阏伯之所居,亦夏伯昆吾之都,殷相土又都之,故《春秋传》曰,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是也。
这就说明古代地名叫“商丘”的不止一处,杜预只拈出他之所知;梁国睢阳的系“宋国的商丘” (今商丘县) ,并不是商朝未灭以前及旧有的商丘,王国维说商之名与宋终始,实在是不对,而且他也没注意到《水经注》那一条史料,这条史料比较可信,下段再为论及。依我的意见,相土的原住地可能是“相” (说见下文七项) ,商丘只是他的东都。
《尔雅·释地》:“高平曰陆,大陆曰阜,大阜曰陵,大陵曰阿。”又《释丘》:“绝高为之京,非人为之丘。”“丘”“陵”都是高地的通名。上古风俗质朴,制度简陋,还没有像“县”“州”“府”等人为的区别,只按着地文的性质作称谓,故丘有帝丘、楚丘,陵有二陵、穆陵。洪水的恐慌,上古时在亚洲很为普遍,人们的住所或都邑,自然拣靠近山岭的高地,后来人口繁殖,才迫得降落平原。李协说:“惟 (汉) 明帝使人随高而处,则适合欧人都邑择地之旨,而可为吾华人居住苟简之针砭。……《管子》曰,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试观欧洲建立都会,无不合乎此旨,而吾华人反忽之。” [24] 其实这并不纯是华人居住的苟简,多半是由于生齿日繁。现时归德商邱地面一望平阳,很难意想为“丘”的所在。惟《禹贡·兖州》说:“桑土既蚕,是降丘宅土。”《孔传》:“地高曰丘,大水去,民下丘居平土就桑蚕”,就是描写上古社会发展的实况,初民择居的常识。兖州一带称作“丘”的为数不少,《禹贡锥指》三〇曾指出:“兖少出而丘颇多;其见于经传者曰楚丘 (今在滑县东北) 、帝丘 (今开州……) 、旄丘 (在开州西) 、铁丘 (在州西南) 、瑕丘、清丘 (并在州东南) 、廪丘 (在今范县东南) 、敦丘 (在今观城县南。又顿丘在今浚县西。……) ,皆在濮水之滨。”按开州即今濮阳,也就是说《水经注》所称“商丘”的地方,比较适合于“商代初期的商丘”的条件。换句话说,商民族的聚落应该先住高地,后来才降落到平原。如果认为最初住在归德的平原,遇着水患,才转上高地区,则有点不合于社会发展的顺序。总言之,商代 (不是周代) 的商丘,就现时所知,应在濮阳而不在归德。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