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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在我未发动这回写稿之先,总认为明、清两朝的治河工作,比之前代大大展开,河员们、学者们对河的历史、河的变迁,早已有了综合性、系统性的讨究和报导,无需乎尤其是于黄河未曾作过实地视察的我,来参加这一项工作。

当一九五〇年春间我初授隋唐史课,讲到隋炀帝开通济渠那个节目,略为参考前人的批判,晓得那一回的工程,不过承袭古代遗迹,再加扩大。我于是检阅到郦道元《水经注》和南北朝的交通史料,似乎对古代黄河的真相,获得进一步的认识。然而事实究嫌模糊,我于是再追溯而上,细读《史记·河渠书》和战国杂说,同时把向来认为黄河权威作品的《禹贡》,参用近人新释,施以解剖,上古黄河的真相,至是才得一线光明。总之,它的历史、变迁,还夹杂着许多难解难分的问题,要待我们来发掘,这却出乎最初意料之外。

同年七月,毛主席以英明领导,决定大力治淮。我从报上读悉之后,细想一下,黄是淮的邻人,又是它的敌人,治淮成功,继以大力治黄,那只程序先后的事。然而淮系我们比较安靖的伙伴,黄系捣乱的伙伴,治黄方案应从多方面着手,并不像治淮那么单纯。我受了前项消息的鼓励,越觉得我个人在可能范围内,应该继续向黄河变迁史努力发掘,庶可略尽一部分为人民、为广大群众服务的责任。中间格于赶写两课讲义,又不断地学习改造,工作只能抽暇的间歇进行,幸而今天终于把我的研究写成了。最遗憾的是:广州方面自抗战以后,图书散失,近二三十年来各种水利杂志登载过的建议和评论,不能广泛参考,坐井观天,势难避免。

治河的技术,古代靠经验,如靳辅说:“守险之方有三:一曰埽,二曰逼水坝,三曰引河。三者之用,各有其宜。” [1] 都属于这一类。近世尤要靠科学,如李协 (即李仪祉) 说,“以科学从事河工,一在精确测验,以知河域中丘壑形势,气候变迁,流量增减,沙淤推徙之状况,床址长削之原由;二在详审计划,如何而可以因自然,以至少之人力代价,求河道之有益人生而免受其侵害” [2] ,就属于这一类。我既未做过河务工作,又未读过水文学,无论旧识、新知,都是门外汉。然而黄河的自然规律性,有几分总从河的历史暴露出来,要懂得它,便不能完全丢开河的历史。

张含英说:“今日之治河,纵有科学之方法,新式之利器,如无科学之张本,长期之研究,而冒然设计,率尔从事,亦犹医者对于久病之人,尚未察其病源,检其身体,而欲遽施以医药,难乎其为治矣!” [3] 我不是说有了比较深入的黄河变迁史,就能马上决定治河的方案;反过来说,黄河史就是张本的一件,没有较准确的黄河史,那就缺去一件很重要的张本了。

研究黄河变迁,也要晓得上古跟近世情形有些不同。李协说:“夫使地球上无人类,则固无治河者,而河亦无所谓治不治也。盖河出山泉以汇于海,中途或滞或湍,或潴或泻,或歧或一,其于床址崖岸,或蚀或积,一皆本乎自然。河之有治有不治,则自有人类之关系始。” [4] 那无非见得时代越后,人类的劳动跟水斗争越烈,黄河的本性或多或少地被掩盖着;时代越前,则黄河越能暴露出它的天真。即如上古的河决,不一定堵塞,自明代中叶以后,才持有决必塞的主义,那末,可变的却被人类弄成不变。又如铜瓦厢之决,在无事时候,必会设法堵住,可是清廷当日困于人力、物力,经过二十年后,新道已经深通,旧道不易恢复,只可听其自流,那又本可不变,因受环境限制而造成其变徙的。我们对于这些,切不可机械地看作具有决定性的事变,我在本书中说明弘治八年筑断黄陵冈不能列为大变之一,也属于这一类的例子。

《锥指》四一下说:“以书御者不尽马之情,以古制今者不达事之变。”这两句话是很不错的。我们有了理论,还须要实践,要随着事势的发展、环境的变迁而加以改进。比方墨守着《禹贡》的残篇,用经义来治河,以为但使能够恢复“禹河故道”,便可安枕无忧,那真是食古不化的书呆子,在二十世纪的崭新时代,必被淘汰无疑。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连古书也不用读,古书里面包含着许多已往历史的进展,前人的经验。好的固可奉为后事之师,不好的也可取作前车之鉴。尤其是黄河自有史文以来,表现过甚么变化,透露过甚么特性,都值得我们注意及研究。

“治河即以治淮”,是黄、淮会流时代,明人所提出的口号。自去今约百年前,铜瓦厢溃决,黄河改向山东出海,黄、淮两系离立,这个口号好像已不复适用;其实黄河对淮系各支流,随时都带着威胁性,二千余年来的历史已明显地写下不断的记录,并非我们过于杞人忧天。黄河怎样威胁淮系,本书随处都有揭出,这里无须作详细叙述。

黄河的问题,无论时间、空间,在我国都影响太大了。单就水灾来说,多发生在河南和山东;左可以威胁河北,右可以残害苏、皖。究竟哪一方较为吃紧,各人的看法不同。像元余阙说:“南方之地,本高于北,河之南徙难而北徙易。” [5] 清孙嘉淦疏:“顺治、康熙年间河之决塞,有案可稽,大约决北岸者十之九,决南岸者十之一;北岸决后,溃运道半者,不溃者半,凡其溃运者,则皆由大清河以入海者也。” [6] 又翁同龢等疏:“或谓山东数被水害,遂以河南行为幸;不知河性利北行,自金章宗后河虽分流,有明一代北决者十四,南决者五,我朝顺、康以来,北决者十九,南决者十一。” [7] 大致是说南方的地势比北方高,所以河喜欢北行,北决的次数比南决特多。

反之,如胡渭说:“河一过大伾而东,不决则已,决则东南注于淮,其势甚易。” [8] 又以为南决很容易。

我们首先要区别的,他们所说的“北”都针对着黄、淮合流时的情况,现在既经改道,就略有不同了。其次,孙、翁的统计怎样得来,可不得而知,但试就明朝的重要河决覆按一下:

洪武二十四年    决入颍。

永乐十四年     决入涡。

正统十三年     决入颍。

弘治二年      决入颍、涡。

十一年       决入白河。

嘉靖十三年     决入白河。

十九年       决入涡。

万历四十四年    同上。

崇祯十五年     同上。

其非决入颍、涡、白河的不计,也已有了九次,何尝是“南决者五”?又清一代在咸丰五年以前,决入大清河或张秋的只得六次,而决入贾鲁河、涡河的却九次之多 (参第十四节上) ,用历史统计来作证,绝不见得“南徙难而北徙易”。

综黄、淮混流及黄、淮合流来论,则自周定王五年前直至咸丰五年,实际上可说并未停止过。反之,从弘治七年 (一四九四年) 至咸丰五年 (一八五五年) ,北流已大概断绝了三百五十年,固然北流断绝的原因,一部分是受人工压迫的。

就现下的黄河流道来说,“北”应该指河北省,据我所推计,历史时期当中,黄河流向天津附近出海的凡三回:

第一回 周定王五年 (元前六〇二年) 或后定王五年 (元前四六三年) 至战国止,最多不过二百五十年,少或止一百一十年( 见第五及第八节)

第二回 汉武元光三年 (元前一三二年) 至王莽始建国三年 (一一年) ,计一百四十二年。

第三回 宋仁宗庆历八年 (一〇四八年) 约至金世宗大定二十年 (一一八〇年) ,除去“东流”时期外,实约一百十五年。

三回合计,可能不足四百年。又第一、二两回和第三回的前期,南方尚有汴河分流,第一、二两回,北方也有漯川分流,专从天津附近出海的时期,实计只得五十年上下。至于决向河北的出事地点,第一回系宿胥口,今浚县西南;第二回系顿丘,今清丰西南;第三回系商胡,今濮阳东北。换句话说,即不出豫、冀之交一百里的地方。

由上面所叙,可见河患因乎地域 (或空间) 的理论,固非毫无影响,也不能过分主张。此外还有别一套河患依乎时间的理论,如程大昌说:“利之所存,惟人希土旷,则河堧得以受水;稍经生息,则遥堤之外,展转添堤,固其所也。则何怪乎汉、唐以及我宋,平治久则河决益数也。” [9] 他的结论系从“不与水争地”得来。相反的,张含英却看成“水灾与国难”相联系,他说:“多难之世,则必有河溢决漫之厄。盖以人事不和,则私欲横流,各利其私,互相争夺,民生凋敝,救死不暇,天灾之来,既未能防患于无形,更无力拯救于当时,及其溃决,只有听诸天命,任黄流之汹涌,扫田庐成丘墟。”又说:“河道迁徙之变,几无不在国家多难之时也。水灾之原因固多,然人事不减,必其大者。以上所述,略就历次大患言之耳。若细考每次之泛决,亦可得同样之结论。” [10]

那些话虽不无片面理由,双方却都忽略了黄河本身的利病。王莽始建国三年之决,咸丰五年之决,虽当国家多事时期,可是,西汉文、武二帝,正鼎盛之世,宋真宗时算不得“国体衰弱”。六朝、五代最为撩乱,人所皆知,但黄河并没见甚么大变。说河患跟治乱相联系,证之往事,颇难成立。

治河比同医病,策略比同处方,医病要晓得病的经过,治河也要晓得河的历史。病状同而病因不同,用药就须酌量加减,溃决同而溃决的成因不同,防备就须随时制宜。医生如不取临床证单一一检阅,是很难药到回春的,黄河变迁的历史就是河患的临床证单了。黄河自有它的特殊性,我们谈治河,如能够详审它的病源所在,虽然不可能一劳永逸 (治河断没有一劳永逸的) ,但比较长治久安的方法,未必定做不到。又假使不检阅临床证单,唯是脚痛医脚,头痛医头,病是暂时好了;然而今年堵塞,明年复决,明年堵塞,后年复决,这样来处治,哪能一日安宁呢?

在前并非没有人研究黄河的变迁,可惜的他们浅尝辄止,不能把它赤裸裸地表现出来,结果使得一般人对于黄河的危险性,加以低估,进一步更会影响到策略错误;现在试举治河很有能名的潘季驯为例。

潘季驯的《河议辩惑》曾说:“自宋神宗十年七月,黄河大决于澶州,北流断绝,河遂南徙,合泗、沂而与淮会矣。自神宗迄今六百余年,淮、黄合流无恙。” [11] 要把他的话仔细分析起来,不知包含着多少错误:(一)宋代所谓“北流”,系专指流向沧州那一条河道,和“东流”的专名对立,并不是泛泛指流向山东、河北的河道。(二)《宋史》所称熙宁十年 (一〇七七年) “北流”断绝,只系极短时间的断绝,明年河即复归北道 (见第十节) 。(三)熙宁十年之河决,系从山东之梁山泊,分为两股:一股合南清河 (泗水) 入淮,一股合北清河入海,会淮的途径,跟明代黄河会淮的途径迥然不同 (明代由阳武出徐、邳会淮,系金大定六年,即一一六六年以后之变局) ,而且北流 (即普通称不会淮之河流) 还未断绝。(四)熙宁十年河虽一度入淮,翌年即已断绝,具见前文,自此以后,直至大定八年,才再发生由宋代的“北流”改为南北两清河分流的变局 (见第十一节) 。(五)贾鲁治河后十余年,河屡决东平,一度分入大清河 (一三六六年) ,这应该是潘季驯所谓北流 (非宋代的“北流”) ,而他却没有算及。总之,在那五百多年当中,黄河不知经过多少变迁,一般人不能晓得,还可原恕,但出自治河著名的潘季驯口里,实在太过疏略了,这不是会令人低估黄河的危险性吗?

再如清初的学者胡渭,也是知识界中尽人皆知的,他在《锥指例略》里面指出截至康熙三十六年止,黄河曾发生过五次大变:

河自禹告成之后,下迄元、明,凡五大变,而暂决复塞者不与焉。

一、周定王五年河徙,自宿胥口东行漯川,至长寿津与漯别行,而东北合漳水,至章武入海,《水经》称大河故渎者是也。

二、王莽始建国三年河决魏郡,泛清河、平原、济南,至千乘入海,后汉永平中,王景修之,遂为大河之经流,《水经》所称河水者是也。

三、宋仁宗时商胡决河,分为二派:北流合永济渠至乾宁军 (今青县) 入海,东流合马颊河至无棣县 (今海丰) 入海;二流迭为开闭,《宋史·河渠志》所载是也。

四、金章宗明昌五年 (实宋光宗之绍熙五年) 河决阳武故堤,灌封丘而东,注梁山泺,分为二派:一由北清河 (即大清河) 入海,一由南清河 (即泗水) 入淮是也。

五、元世祖至元中河徙出阳武县南,新乡之流绝。二十六年会通河成,北派渐微。及明弘治中筑断黄陵冈支渠,遂以一淮受全河之水是也。

但在《锥指》四〇下里面,他把五期改作四期,对最末一期的说法又略有改变,现在也把它全录如下:

定王五年岁己未,下逮王莽始建国三年辛未而北渎遂空,凡六百七十二岁。

自王莽始建国三年辛未河徙由千乘入海……下逮宋仁宗景祐元年甲戌有横陇之决,又十四岁为庆历八年戊子,复决于商胡,而汉、唐之河遂废,凡九百七十七岁。

自仁宗庆历八年戊子,下逮金章宗明昌五年甲寅,实宋光宗之绍熙五年,而河决阳武,出胙城南,南北分流入海,凡一百四十六岁。

自金明昌甲寅之徙,河水大半入淮,而北清河之流犹未绝也。下逮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己丑会通河成,于是始以一淮受全河之水,凡九十五岁。

最不同的,前头说一淮受全河之水在明弘治中 (一四九四年) ,后头又说在至元二十六年 (一二八九年) ,计提早了二百零六年。其实,一淮受全河之水,最早应在金大定十九年 (见第十一节) ,至元二十六年以前,黄河的北流早断,与会通开河无关 (参第十一、十二两节) ,胡氏任一种的说法,都有错误,而《例略》的说法更坏。后人不详看《锥指》的正文,所以仍把弘治七年 (一四九四年) 列作第五次。至于后来黄河再次分支北流,系从至正二十六年 (一三六六年) 起,但这一年究在某处决口?计到弘治七年 (约一百三十年) 中间北流的情势怎样?历史上没有明白或系统的揭示,我们只从下列的记事可以看出:

洪武六年八月,河水自齐河溃商河、武定境南。

二十四年,河水由旧曹州、郓城两河口漫东平之安山。

宣德六年,金龙口渐淤。

正统二年,决濮州范县。

十三年七月,决新乡八柳树口,由故道东经延津、封丘,漫曹、濮、阳谷,抵东昌,冲张秋,溃寿张沙湾,东入海。

十四年三月,修沙湾堤,不敢尽塞,置分水闸,放水自大清河入海。

景泰元年五月,河决寿张。

二年,河决濮州。

三年六月,决沙湾北岸,掣运河之水以东。

六年七月,塞沙湾决口。

弘治二年五月,一支决入金龙等口,经曹、濮,冲张秋;至冬,决口已淤。

五年,河冲黄陵冈,犯张秋,掣漕河与汶水合而北行。

八年,筑断黄陵冈、金龙等口。 [12]

由此约略晓得,宣德以前,河水仍或断或续地向北方分流,自是以后,金龙口渐淤。正统十三年,弘治二及五年都是特决,景泰元、二、三年决口系因沙湾置分水闸,如把弘治七年作为时期的分划,不单止不切合实际,而且当日入泗、入涡或入颍,河流的大势很乱,只呆守着前人不正确的观点——即南北地域性——因人工筑断了北方支流的决口,便算一大变 (或大徙) ,那末,同时黄河自动地在南方另辟支流算不算大变呢?有大变必有“小变”,大小的分别,恐怕不容易获得满意的界说。如认为时间长的便算大,则长短又是相对的名词,凭甚么来规定?

话还不止,胡渭列为四次大变的金明昌五年,照现有史料来寻究,简直没有那么一回事。这年的河决只是离开汲、胙城两县,经阳武取直线冲出,毫无分流于北清河的痕迹。像这样的水道移动,在黄河变迁史上实司空惯见, [13] 即如河离开浚、滑,胡氏以为在宋隆兴之前 (参第十一节) ,但胡氏并没有把隆兴时代列作一变,依同样的推理,明昌五年便不能算为“大变”。奈向来读黄河史的人们都奉他为权威学者,无条件地接受他的考定,我的初稿写毕之后,也还一样接受他的话,后来修改过程中,才偶然发现他的错误。再后,我又检得《明史》八三有过“金明昌中北流绝,全河皆入淮”的话,更见得我的推定,并不是个人臆测。

而且所谓“河变”,与胡渭同时的学者已有不同的分析,如阎若璩《四书释地续》列举出的河变是:(一)周定王五年河徙邺东。(二)汉武帝元封二年至宣帝地节元年河决馆陶,分为屯氏河,东北至章武入海。(三)宋神宗熙宁十年河分为二派:一合南清河入淮,一合北清河入海。(四)明洪武二十四年河全入淮,永乐九年虽复疏入故道,而正统十三年终合并于淮。只有四次,又不数始建国三年、明昌五年及弘治八年那三次,和胡氏相同的仅周定王、宋神宗那两次,可见学者之间意见很不一致。也就是说,我们很难作出一个界说,规定怎样才算大变,怎样便不算大变。

胡氏的分析固然缺点很多,阎氏也是鲁卫之政。首先而且最重要的,阎氏没有数到邺东故大河之断流。其次,河全入淮并非始于洪武二十四年,永乐九年之复故道又不是把贾鲁的故道整个恢复;即使让一步来说,贾鲁的故道何尝不是河全合淮。反之,正统十三年之决,一支从大清河入海,一支由颍入淮,哪能说河终合并于淮?由这来看,阎氏对于黄河变迁的研究,大致实比胡氏为荒疏;虽然他认周定王五年系徙向邺东,这一点确比胡氏棋高一着。

谭其骧说:“虽其 (胡渭) 分次的办法,划分每次改道的标准年代,都还存在着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暂时仍不妨沿用其说。” [14] 话又来了,科学研究之目的,是运用合理的方法,求取个中的真象,适合目前的需要,如果明知它是错,只因没有别的说法来代替,就因陋就简,沿袭着而不改,假如老年还作不出新的说法,我们是不是终久沿袭着错误的解释呢?不破不立,唯其先把错的旧观点扫清,才能激起真的新观点出现。还有一层,我们进行研究时,如果仍遵循错误的道路走去,那末,得出的结论必定同是错误的,这种流弊,不必征引甚么例子,只取谭氏同一篇文章来看,就可得到一个明显的教训了。谭氏说:“从十世纪往上追溯到有史记载的开始,至少有二千年之久,大改道只有两次。”他所谓两次,无疑是守着胡渭周定王五年与王莽始建国三年的划分;按邺东故大河是周代河徙后的主要出海道,也是我国史册上所见唯一最左倾之黄河故道,这一故道行走不久,即已断绝,转向山东出海,还能不算入大改道之内吗?汉武元光三年河决瓠子,通于淮、泗,流行了二十余年,比蒋介石集团所挖的花园口时间还要长,而他却不算是一回事,可见关于河徙的胡氏误说,真深入人们的脑筋,非大加澄清不可。“不妨沿用”的说法是我们所万万不敢同意的。

现在再由元至正二十六年起直至明末为止,作一个河变的大概统计以作示例:

洪武元年 (一三六八年) ,决入鱼台,徐达引河入泗。

二十四年 (一三九一年) ,入颍,贾鲁河故道淤。

永乐九年 (一四一一年) ,宋礼引河复行鱼台会汶。

十四年 (一四一六年) ,入涡。

正统十三年 (一四四八年) ,改流为二道:一溃寿张沙湾东入海;一入颍。

景泰三年 (一四五二年) ,复决沙湾东行。

四年 (一四五三年) ,徐有贞引河复由涡入淮。

弘治二年 (一四八九年) ,南北大决后并为一大支,由祥符出商丘丁家道口下徐州。

三年 (一四九〇年) ,白昂引河入汴,汴入睢,睢入泗,泗入淮。

五年 (一四九二年) ,犯张秋,掣汶水北行。

八年 (一四九五年) ,刘大夏导河经兰阳、考城,由曹出徐,又分由宿迁、亳州达淮。

十一年 (一四九八年) ,大量由宿迁入淮,徐州水流渐细。

正德三年 (一五〇八年) ,西北徙三百里,由徐州东北小浮桥入漕河。

四年 (一五〇九年) ,再西北徙一百二十里,至沛县飞云桥入漕河,兰阳、考城故道淤塞。

嘉靖十三年 (一五三四年) ,决宁陵北赵皮寨入淮;又忽自夏邑东北冲,经萧县下徐州东北小浮桥。

十九年 (一五四〇年) ,决睢州野鸡冈,由涡入淮;经考城入徐、吕者仅十之二。

二十四年 (一五四五年), 由野鸡冈南决,至泗州会淮。

二十六年 (一五四七年) ,决曹县,冲鱼台之谷亭,南流故道尽塞。

三十七年 (一五五八年) ,曹县新集淤,河由单县析为六派,又由砀山析为五派,俱下经徐洪。

四十三年 (一五六四年) ,河统会于丰县东之秦沟,余派皆淤。

万历二十一年(一五九三年),决单县黄堌口,分两支:一支出白洋河;一小支出小浮桥。

二十九年 (一六〇一年) ,决商丘萧家口,全河东南注,趋邳州、宿迁,单县黄堌口断流。

三十一年 (一六〇三年) ,决单县、沛县,灌昭阳湖,全河北注者三年。

三十四年 (一六〇六年) ,曹时聘挽河由砀山朱旺口出小浮桥。

四十四年 (一六一六年) ,决开封陶家店,经陈留入涡。

四十五年 (一六一七年) ,决阳武脾沙岗,由封丘、曹、单至考城,复入故河。 [15]

“徙”的意义犹“改道”,洪武时承贾鲁河故道,至清河县东北会淮,二十四年忽改行颍水,至寿州正阳镇会淮,永乐十四年又改行涡水,至怀远会淮,难道还算不得“改道”吗?这不是咬文嚼字的争执,于事实上确有很重要的关系,因为正阳、怀远均在淮水上游,坡度较大,淮自然不易被河水挡住以至逆流,反有助黄刷沙的力量。但会点在淮水下流之清河,情势便大大不同了;清河地方的坡度当然很小,淮流到这里,已丧失了建瓴之力,加以黄强淮弱,黄水倒灌极其容易,清口一塞,淮更受制,因而随处泛滥,淮扬七州县被灾。简单地说,黄河会入淮水的地点,愈在淮河上游,则淮受到黄害较少,愈在淮河下游,则淮受到黄害较大,这一个重点,明、清治河的人们大都没有抓着,贾鲁、潘季驯无比较持久的功绩,缺点也就在此处。季驯尝称赞贾鲁河为铜帮铁底, [16] 其实贾鲁治河 (一三五一年) 后未够十年,河便分支向北方冲去,仅四十年 (一三九一年) ,更夺颍而出,故道遂淤;直至万历四十五年 (一六一七年) ,黄河所行才算大概恢复了贾鲁的故道,但至清代初期 (也未够三十年) 又屡屡溃决,贾鲁河为甚么不安其居?我以为从这些事实,便可寻出它的最重要原因了。

话又回头,大徙的“大”拿甚么作标准呢?如单拿方向来说,则如图由Aa转作Ab、跟Aa转作Ac或Aa转作Ad,有甚么不同的特征?

如论时间长短,则洪武二十四年入颍有二十年历史,永乐十四年、景泰四年两回入涡都有三十年历史,时期可不能算短。根于这样论证,我们试把前表审查一下,便觉得明代配称作“变”或“徙”的总有许多次,单拿弘治八年筑断黄陵冈来代表明代黄河的大事,是多么不切合实际!而更要声明的,我们不能承认自有史以来配称作“大徙”的只有六次,我以为即使依照他们的分割办法,次数也尽可加至两倍或三倍。我们如果不顾及实际,把“变”或“徙”的次数减少,是掩蔽了真相,引起了错觉,其流弊使得:(甲)一般人以为经过二三千年,黄河大变才发生六次,平均每四五百年才有一次,就会错估了黄河的危险性而减低了对它的警戒。(乙)以为某一个长时期当中确没有甚么河患,因而高估了那期治河的成绩,更进一步误信当日某种治河方法确属有效,失却了纠正错误、改变方针的勇气。比方从东汉永平直至唐末,经过八百多年,黄河没有怎样大异动,人们都信是王景治河的功绩,大家推崇他为治河名人,那多半是对的——固然中间还靠着计不出的劳力继续维持住他的成绩——贾鲁、潘季驯却不同了。贾鲁治河的后果,前文早批评过。季驯还在总河任上,已感到无法解除泗州积水的僵局, [17] 怎奈河官、学者多数对他抱有好感,不把他的后果详细审查,只听见表扬,不听见批评;一般人更无暇细读河渠史,相率信奉“束水刷沙”为治河不二的法门,清代河防搞不出大进步,是很受这种错觉所阻窒的。而造成了这种错觉的原因,就在于学者们任意减少了河变的次数,没有把黄河变迁的真相和盘托出。

根于以上所举各种原因,如果我们还谨守胡渭的方法,把河徙一一编列为第几第几次,事实上将不胜其烦,有时且无法分划,结果必定钻入牛角尖去。为便于整理及避免轇轕起见,我曾提议废除胡氏的数字编号法,对于每次河变,只估计其影响, [18] 这里不必再烦絮了。

还有一点,夺颍、夺涡的事,明清两代屡屡发生,以前却没听见,未钻研过黄河史的人,一下不会明白。为甚么呢?那正是说明我前头所称自周定王五年 (元前六〇二年) 以前,直至清咸丰五年 (一八五五年) ,计二千四五百年或且不知多少年,黄、淮混流或黄、淮合流,在实际上未曾停止过,并非言过其实。上古有“济”,东汉以后常称作“汴”,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水系,它只是周定王五年以前的“黄河故道”,周定王五年以后的“黄河分流”。它的尾闾一部分会入于淮,但它当中途经行时,又可分泌于淮水的支源——颍水、涡水。换句话说,元代以前,黄河并不是跟颍、涡毫无关系,而是经常入颍、入涡的。进入了元代,可就不同,汴渠中段已被黄河侵占 (见第十二节) ,于是首演黄河夺涡的变局 (约一二三五——一二五一年,见第十一节) 。后到洪武十五年 (一三八二年) ,汴渠首段也完全沦入黄河 (见第十二节) ,旧日之“黄河故道”即汴渠,至是又再恢复为“黄河新道”,直到清末,夺涡、夺颍之事乃层见叠出,那就是今昔情形不同,其变动方式也发生差异了。今将元初至今黄河入涡、入颍,分列两表如下:

(甲)黄河入涡表 (至某年为止,历史常无明了之记载,又往往有间断,故只记起年。乙表同)

元初 (约一二三五——一二五一年期间)

明永乐十四年 (一四一六年)

景泰四年 (一四五三年)

弘治二年 (一四八九年)

嘉靖十九年 (一五四〇年)

万历四十四年 (一六一六年)

崇祯十五年 (一六四二年) [19]

清雍正元年 (一七二三年) [20]

乾隆二十六年 (一七六一年)

乾隆四十三年 (一七七八年)

乾隆五十二年 (一七八七年)

嘉庆三年 (一七九八年)

嘉庆十八年 (一八一三年)。

嘉庆二十四年 (一八一九年)

道光二十一年 (一八四一年)

道光二十三年 (一八四三年)

同治七年 (一八六八年)

光绪十三年 (一八八七年)

(乙)黄河入颍表

明洪武二十四年 (一三九一年)

正统十三年 (一四四九年)

弘治二年 (一四八九年)

清光绪十三年 (一八八七年)

按元代史志虽未明著入颍,然由至元二十五 (一二八八年) 、二十七 (一二九〇年) 及延祐三年 (一三一六年) 的河患记录来看,显有入颍的事实 (见第十二节) 。入颍的次数仅及入涡的四分之一,而且入颍 (贾鲁河) 往往同时入涡,单称入颍的只有洪武、正统两次,大约颍水的地位较西而路曲,且海拔度也较高的缘故。现在除去同时分入两水及人工溃决不计,即七百年中,平均每约四十年发生一次。又入涡的次数,不单止比入颍为多,历史也比较长久,据史志所昭示,洪武入颍走了二十年,永乐入涡走了三十余年 (见第十三节) ,元代入涡最少也有八十年以上 (即宪宗初至后至元三年,见第十二节) ;总而言之,豫东若有溃决,走涡那条路是最可能而易见的。

其次,黄河史材料怎样搜采和整理,也应带说几句。像金代的初期,金、元交替的时期,历史上都留着模糊或空白的页面,我们首先应该尽各人的力量,剖解残存的材料,加以申明、补充。又像《金史·地理志》,县名下面间有附注“黄河”字样,很容易令人误会那些县是金代黄河经行的地方,但试跟北宋末《元丰九域志》一比,才晓得两本书实是一样,所差的,金志较为简略。我再把《九域志》跟《元和志》一比,又晓得《九域志》的来源,系直接或间接抄自《元和志》,不过把已废的县名改头换面。我们一不小心,以为金志必记金代后期黄河的经行,宋志必记宋代后期黄河的经行,拿它作讨论根据,那就大糟而特糟了。由这,我们得到了教训,就是前人辑地志的方法,大约只把隶属名称,照当代的制度略为更改,其各县所辖的山川,则大致抄袭旧文,记不起黄河的河道是随时改变,没有顾虑到时间、空间,我们千万提防着别要上它的当。

文件比较可靠的,是地方官报导当日该管辖地的情形,和治河官陈述当日河务进行的状况,即使片鳞只爪,总不至十分脱离现实。但这个条件的适用,也有一定限度,比如周金是嘉靖十五年的督漕,漕和河密切相关,河道的变迁,他应该时刻留心,试观他所奏“自嘉靖六年河流益南……”比勘当时章拯、潘希会、戴时宗各督河的奏报情形,恰恰相反 (参第十三节上注83) 。又如一些官吏或学者记述多年前的往事,我们就须审查他们的话有无错误,才可利用;属于这类的例子,只参看前头我对于《河议辩惑》的批评,和第十四节上纠正陈世倌、包世臣等的错误,便可促起我们的注意,无须多所列举。

纂辑的书,则常犯重复的毛病:如《行水金鉴》二二,嘉靖五年下引《明会典》:“是年,黄河上流骤溢,东北至沛县庙道口,截运河,注鸡鸣台口,入昭阳湖。” (同书一五六引《明副书》同) 同书二三,嘉靖六年下又引《续文献通考》:“是年,决徐州及曹、单、城武、丰、沛等县,杨家口、梁靖口、吴士举等处,冲入鸡鸣台……东溢逾漕,入昭阳湖。” (同书一五七引《治水筌蹄》同) 今考《明世宗实录》称五年六月,“徐、沛河水溢”,又六年十月下称,“先是六月间黄河水溢,奔入运河,沛县地方沙泥淤填七八里……给事中张嵩等言去秋河塞,皇上特命章拯……并力修浚”。比较了这几条记事,便觉得横截运河、注鸡鸣台都应发生在五年,也许修治还未好,因而六年水涨的时候,仍跟着上年的决路灌入,但断非开始在六年。编《行水金鉴》的没有经过细心研究,至把这件事重复地叙述。简单地说,参考的书本越多,越易犯上这类毛病,只有随时小心,或可减少错误而已。

如上所述,因为传闻异辞或转录错误,两书不相符的例子固然很多,甚至同一作品也犯此弊,其致误原因仍不外是根据或错解两种不同的史料。例如《南河全考》既称万历二十一年“五月,河决单县之黄堌口” [21] ,又称二十五年“河复决单县之黄堌口” [22] ;其实二十一年黄堌决后,总河杨一魁不主张堵塞,黄河水仍时时从决口通过,并无所谓“复决”。

依于这种种矛盾,初次阅读河史的人们就很难掌握,以前既没有专工校勘的作品,如果我不把我所见到的地方一一拈出,或替它作个考证,听任后来的人再次捉摸,显然未有尽我所应担负的义务。就说我所考证不一一正确,也未尝不可打下一个基础。困难可又来了,全数考证都放入正文,势必喧宾夺主,因之不能不扩大附注,最后几节中间有附注比正文还多,那是不得已的办法,相信对参考方面总会有多少补助的。

还有一点值得声明的,一般历史以朝代断期,已属勉强,黄河变迁史当然更无这样划分的必要。可是黄河史较有详细的记载,只起自西汉,从三国起至六朝末叶,关于正流的消息,几可说绝无仅有,李唐一代也消息不多。由北宋递到金,由金递到元,又各有长时间的空页,非依朝代分节,就界限不清。近世明、清两代材料丰富,考证的附注特别多,为便于检查,故一节之中,再分作上下。

前人记载所用的“河”字,往往不指或不专指黄河。如《金史·地理志》的“河仓”,《元史·五行志》的“河溢”,我将在第十一、十二两节有所说明。明人这样的用法尤多,现下我只拈出几件来示例:如洪武十七年正月,“彰德府奏临漳县河决”;十八年九月,诏“去年河决临漳” [23] ;永乐元年八月,“修河南安阳县河堤”,“工部言山东福山县河决护城堤”;十年六月,“河南鄢陵、临漳二县骤雨,河水坏堤岸”;十三年六月,“山西布政司言辽州淫雨,河水暴溢”,十二月,“山东馆陶县、北京南乐县民自陈今夏河水泛溢”;十六年七月,“大名府魏县言河决堤岸” [24] 。我们晓得除去鄢陵一县之外,其余临漳、安阳、福山、辽州、馆陶、南乐、魏县等地方,都非当日黄河正流、支流或支源所经,而编《行水金鉴》的号称专家,却把那些材料完全收入黄河史里面,是多么可怪的事。

由这,可见我们研究黄河变迁,对前人搜得的材料,还须先下一番选择工夫,不能无条件接受。

关于上述的种种困难,有时就不能不应用详细的剖析方法,希望可以解决未经解决的问题,写作上于是弄成繁复而无法精简;甚至令人看去,几若离题万里。然而在最近以前,我们没有一部完整可靠的黄河历史,我浪费些无谓笔墨,总会得到阅者的同情和原谅的。

同时为要补救刚才揭出的缺陷,我再把每一节的内容在节末写出简单的结论,使阅者易得明了其大概。

涉写作问题,本篇内属于著者叙述、批评的部分,都尽量利用语体,以便通俗。唯在两种场合下,却不能不保留文言:其一,凡引用前人的建议、记载、考证等等,如一一翻作语体,工作是非常困难。著者的麻烦还系次要问题,古人文字简奥,偶不小心,便失去真意,甚至与原文相反;例如贾让的三策,著者的解释就跟前人迥然不同,假使依照任一方面的意见来翻译,都犯了抹煞另一方面的偏差,那是不能不照引前人文言的理由。其二,关于历朝的河事编年表也是一样,例如《金史》的河决阳武、贯封丘而东,《元史》的黄河复于故道,可能有不同的解释,译作语体,也不能怎样改变。原文既有点含糊,如果插入别的字样,不单止失去本来面目,而且会引起读者的误会,这又是不能不保留文言的理由。

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广州中山大学北轩,
修正去年底的写稿
一九五五年七月全稿再度补完

[1] 《皇朝经世文编》一〇一。

[2] 《科学》七卷九期八九六页。

[3] 《治河论丛》七二页。

[4] 《科学》,同前九〇〇页。

[5] 《禹贡锥指》四〇下。

[6] 《经世文编》九六。

[7] 《清史稿·河渠志一》。

[8] 《锥指》四〇下。

[9] 傅寅《禹贡说断》四。

[10] 《治河论丛》八二及八七页。

[11] 《图书集成·山川典》二二七。

[12] 均详十三节上。

[13] 据谭其骧说,北洛水本来是入渭的,明成化年间(一四六五——一四八七年)因黄河一小段偏西流,洛遂改道入河。到清咸丰间(一八五一——一八六一年)河的一段复偏东,洛又入渭。约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年)左右,河流再偏西,洛再入河。一九三四年大水,河流回向东,洛仍然入渭。又说,古代河套方面,以北河为正流,南河为支流,北河近河口处原有屠申泽,清人叫它做腾格里海。清初北河河口淤塞,河的主流改行南河;中叶后腾格里海变成沙阜,北河也缩小为今日的五加河。现在河套区以河为界,河南叫套内,河北叫后套,秦汉时总名“河南地”(《地理知识》一九五五年八期《黄河与运河的变迁》)。可见潼关以西的黄河也有改道。

[14] 同上引文。

[15] 见十三节上。

[16] 《明史》八四。

[17] 同上。

[18] 《历史教学》十六号,拙著《历史教学上应怎样掌握黄河的材料》(一一——一四页)。

[19] 这一次是人工的决水。

[20] 史料只称南入贾鲁河。接贾鲁河下游本会入颍河,但考乾隆二十六年决出尉氏贾鲁河,分入涡、淝会淮,又四十三年归贾鲁新河,下达亳州之涡河,均不称入颍,故这里作为入涡计算。

[21] 《行水金鉴》三六。

[22] 同上三九。

[23] 均同上一八引《太祖实录》。

[24] 均同上引《成祖实录》。 ORlPtZk1N3e31qb61XdJSfdGhfaw1vnS64GzCCPQ6VDy2k3FrKfyOkGq4LyxCs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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