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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汤至盘庚五迁

《盘庚》上:“不常厥邑,于今五邦。”是不是从汤起计,篇内没有明文,上古游牧民族并不像后世那样区别严密,即使我们相信汤灭了夏朝,也是部落中常有发生的兼并,不见得便要把一系传下来的汤特别推为开朝始祖,甚么事都从他数起。惟《史记·殷本纪》以为“五邦”系由汤起计, [39] 张衡《西京赋》遂有“殷人屡迁,前八后五,居相圮耿,不常厥土”的话。再据《尚书序》说:“仲丁迁于嚣,作《仲丁》。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祖乙圮于耿,作《祖乙》。”又“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三篇”。《尚书》文与迁事可能有关的所见只此,不过如果把汤居亳和祖乙圮耿各算作一迁,也未尝不可凑成五数。怎奈后人解释各异:(1)有以为汤之前也应算上去的,马融是也。(2)有以为汤居亳不应算的,《路史》是也。(3)有不数盘庚迁殷的,《尚书序正义》是也。(4)连汤和盘庚都数入,又或不止五数,如《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载,汤之后外丙、仲壬、 [40] 沃丁、小庚、小甲、雍己都居亳;仲丁即位元年,自亳迁于嚣,外壬同;河亶甲自嚣迁于相;祖乙居庇,开甲、祖丁同;南庚自庇迁于奄,阳甲同;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至纣之灭,更不徙都;依照它的话,汤以后南都计有亳、嚣、相、庇、奄、殷凡六处。兹按时代先后,胪列不同之说,略成下表:

大抵注疏家都泥解“五邦”的“五”,不要它多过五,也不要它少过五,不知不觉间钻进牛角尖去。其实上古人喜欢用“五”作虚数,五邦、五迁不过“累迁”的异文。而且,迁的多少次不是我们研究的重点,我们只要求知道有没有迁和迁到甚么地方去。 vJtWz1Vudy1wAtasSrfr7vpowlt5e70Dcb4kZaBJnsyiwu7ZE+JgVxP42eezGj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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