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的解释比商丘复杂得多,要把古今各说进行分析,又须连带涉及商族老家的问题。
说明亳地所在,较早的为《史记·六国表》,它说:“夫作事者必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二依文推测,谓“史公固以关中之亳为汤之亳”。此后,许慎《说文》称,“亳,京兆杜陵亭也” (杜陵,今咸宁东南) ,徐广说,“京兆杜 (陵) 县有亳亭” (据《史记 · 六国表集解》引,原漏“陵”字) ,都承用司马迁的见解。《考异》又根据皇甫谧和《水经注》亳为西戎之国 (引见前) ,辨徐广释地之误。
大约因为关中有汤亳的讹传,遂引起郑、皇甫两家商国也在关中 (引见前) 之误会。朱右曾《诗地理征》说:“《补传》曰,地有商山,因是得名。右曾按《六典》,山南道名山曰商山,亦曰商阪,《战国策》苏秦曰,韩西有宜阳,商阪之塞是也,今在陕西商州九十里。”如果这里的“商”确因山而立名,则与“大邑商”无涉。 [26] 李斐然谓相土之商丘即契之商山, [27] 无非为亳在偃师说所影响。
时间再后,又有蕃在关中的提出,《水经注》一九《渭水》注:“渭水又东迳峦都城北故蕃邑,殷契之所居,《世本》曰,契居蕃,阚骃曰,蕃在郑西,然则今峦城是矣。” (郑县在今华县北)
以上三说,都把商人发祥地放在关中,可是最难令我们相信的,被近人认为商族特殊文化的黑陶,始终没有在陕西大量发见过,所以暂时可撇开不论。
亳地考证,后世流行的计有四说:
(1)《汉书》二八上“河南郡偃师县”,“尸乡,殷汤所都”,但并未指明是“亳” [28] 。郑玄说:“亳,今河南偃师县有汤亭。”皇甫谧始称“偃师为西亳”。
(2)同上《汉书注》:“臣瓒曰,汤居亳,今济阴县是也。今亳有汤冢,己氏有伊尹冢,皆相近也。师古曰:瓒说非也;又如皇甫谧说云汤都在谷熟,事并不经,刘向云殷汤无葬处,安得汤冢乎?”按晋无济阴县,只有济阴郡 (今本《晋书》一四只有济阳郡,洪亮吉《东晋疆城志》一以为“此济阳实济阴之讹”) 。《尚书·盘庚正义》曾称,“其亳,郑玄以为偃师,皇甫谧以为梁国谷熟县,或云济阴亳县”。所谓“或云”显指臣瓒注而言,然则今本《汉书注》,实误落一字,应作“今济阴亳县是也”方合。可是济阴郡也没有亳县,比照《汉书》二八上“山阳郡薄县”下臣瓒另一条注称,“汤所都”,才知“亳”“薄”通用 (参下文引徐广说及《元和志》七) ,“济阴亳县”即“济阴薄县”的异写,有《水经注》二三“崔骃曰,汤冢在济阴薄县北”可证。唯西汉的薄属山阳不属济阴,那恐怕是短时的改隶 (如汉时的成武、单父,晋时改隶济阴) ,或臣瓒误记。
(3)杜预说:“梁国蒙县 (西) 北有亳城,城中有成汤塚,其西又有伊尹塚。” (《书正义》引) 皇甫谧《帝王世纪》:“蒙有北亳,即景亳,汤所盟处。” (《后汉书 · 郡国志》注引) 又《水经注》二三“大蒙城”,“自古不闻有二蒙,疑即蒙亳也,所谓景薄为北亳矣,椒举云,商汤有景亳之命者也”。《括地志》以为即宋州北五十里的大蒙城,因景山为名 (《史记》三《正义》引) 。
(4)《尚书·立政》:“三毫阪尹。”皇甫谧“以为三亳、三处之地皆名为亳,蒙为北亳,谷熟为南亳,偃师为西亳” (《书正义》引) ,又说,“孟子称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不祀,汤使亳众为之耕,葛即今梁国宁陵之葛乡也。若汤居偃师,去宁陵八百余里,岂当使民为之耕乎?亳今梁国谷熟县是也”。 (同上) 《括地志》更申称,南亳故城在谷熟县西南三十五里 (《史记》三《正义》引) 。
复次,《史记》一二九,“汤止于亳”,《集解》引“徐广曰,今梁国薄县”,是徐广对亳地所在有偃师及薄两说。这种纠纷,一方面表示旧史家无法确立考证,故随时立说;另一方面却引起尽量保存不问事实之故智,把它们勉强牵缀在一起,如《史记》三《正义》,“汤即位,都南亳,后徙西亳也”,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29]
征引既毕,应该提出批评的意见。
首先是西亳,胡天游《石笥山房集》及孙星衍《外集·汤都考》皆以为后起之亳,我对这一点完全同意。次为北亳及南亳,颜师古辨汤都在谷熟事属不经,又清人毕亨《汤居亳考》说:“北亳、南亳之名,于古无征,惟至皇甫谧始创为异说……以附会三亳阪尹之文。” [30] 按一九三六年李景聃在商丘县四面搜访南亳遗址,毫无线索, [31] 准今测古,颜、毕之说也没有错误。商族被徙去东南,必携带着他们固有文化——地名,前头已有详论,只看《左传·哀公十四年》载宋景公“薄宗邑也”的话, [32] 就是一个铁证。至于梁国的蒙县,当因蒙城而得名,《竹书纪年》称殷墟为“北蒙” (参《史记》七《索隐》) ,照此来看,“蒙”原在北方,南方之蒙也是商族迁宋后的地理层化,“新蒙”又不知何时建筑了两座城池,土人以它们规模不同,复有“大蒙”“小蒙”之别。总而言之,那些亳和蒙只是周代宋国的,不是商代的。
再次为山阳郡的薄,王国维的《说亳》谓“即皇甫谧所谓北亳,后汉以薄县属梁国,至魏、晋并罢薄县,以其地属梁国之蒙县。……蒙之西北,即汉山阳郡薄县地也 (今山东曹州府曹县南二十余里) ” [33] 。按李贤《后汉书注》,薄故城在唐代曹州考城县的东北,王氏据《地理韵编》曹南二十里的地望,似与李贤注相符,但他说薄县并入蒙县,我检两汉至六朝地志,都没见到,怕是出自臆测。而且《元和志》七“谷熟县”下又说:“本汉薄县地……亦殷之所都,谓之南亳,汉于此置薄县,属山阳郡,薄与亳义同字异,后汉改置谷熟县,属梁国。”认薄是南亳 (不是北亳) ,并入谷熟 (不是并入蒙县) ,与王说异。今姑无论薄是北亳或南亳,或是南北两亳之外别为一亳,皆与商代之亳无关,因为那些都属于商族迁宋后层化的新地,如前所论及。又北亳果即山阳之薄,则汤都之亳只有三说,王氏以为四说,也是不对。
王氏特认北亳为汤都,虽然提出了许多相对的证据,但那些都不是重点所在。如所周知,佛教系发源中印,但自推展至北印之后,中印有四大塔,北印也有四大塔,伽耶城有佛影,那竭城也有佛影,这并非古人立心作伪,而只是因事附会,为甚么我国全国记载下来的尧陵有十处以上,拿来一比,就可恍然。依同样的道理,商族被徙到南方,跟着他们便把“宋”即“商”的名称一起带到新居而去,他如商丘、亳、汤冢等等也自然地应时发生,过了几百年后,一般人数典忘祖,以层化之地理为原始之地理,本无足怪。我们后人承继着累积的记载,绝不能因为其处有某些古迹,便无条件地信以为真。换句话说,这一类的古迹还出现于别的地方,我们要从各方面加以合理的衡量,才能作出可信或不可信的决定。
上述三或四个亳既然都不认是商代的亳,那末,汤都的亳究应在甚么地方呢?现在且将我的意见提出来。
亳字见于卜辞的,据学者考定,有下列数条: [34]
癸酉□贞其□亳汉在甲祐王 (前二、二、四)
癸丑亳今月 (前二、二、五)
梦 (御)亳于妣乙 (后上六、四)
甲寅王卜在亳贞今日×× (鸿)兦
(上阙)商贞(中阙)于亳兦 (后上九、一九)
末一条“商”与“亳”对举,似乎两地相隔不远。检近世地图,内黄县的南方有亳城,在前人所说的各亳之外;亳城集见《图书集成·职方典》一三六,同书一四二称:
亳城在 (内黄) 县西南二十五里,按《书》,殷有三亳,蒙为北亳……此为北亳,中宗陵寝近焉 (按中宗即太戊) 。
商中宗陵在 (内黄) 县西南二十五里亳城东。
又同书一四〇称:
商中宗庙在内黄西南二十里塚上。
汤王庙有三。一在内黄天一村,金章宗泰和四年所建也。
我在未找到这些材料之前,已很怀疑亳应该在黄河的北边,现在,我的理想最少可得到一个实证了。《图书集成》所采辑的,无疑是明代方志,则亳在黄河北边,金、明时代早有这样的传说。
《史记》三《殷本纪》:“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王国维说:“汤名天乙,见于《世本》 (《书 · 汤誓》释文引) 及《荀子·成相》篇,而《史记》仍之。卜辞有大乙,无天乙,罗参事谓天乙为大乙之讹,观于大戊卜辞亦作天戊 (《前编》卷四第二十六页) ,卜辞之大邑商,《周书·多士》作天邑商,盖天、大二字形近,故互讹也。” [35] 内黄的天一村又天乙村的异称,可见来源颇古。唯《尚书序》:“伊陟相大戊,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正义》说:“仲丁是太戊之子,太戊之时仍云亳有祥,知仲丁迁于嚣去亳也。”如果太戊陵的古迹有它相当的信值,则天乙 (汤) 的亳,应跟太戊陵同在内黄;再加“天一村”之保存古称,河亶甲 (即仲丁的弟弟) 城与亳城集相隔不过三数十里 (见下文) ,将这几点互相比勘,使我觉得商族最初的“亳”,以内黄一处最为可信。
这一推定,在古典里面并非绝无凭证:第一,《左传·昭公九年》周王的使人詹桓伯说:“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那些都指武王灭商后所征服的地方,商似即商丘的省称 (说见前二项) ,肃慎相传在东北,燕为今河北省的北部,依此来推理,亳应在河北省的南部或其邻近, [36] 既曰北土,断不是皇甫谧的三亳。桓伯的话发表于春秋末期,亳的释地,就现在所知,应推为最早,王国维竟以为与汤都无关 (引见前) ,实未尝深入了解。
第二,《皇览》称,“帝喾冢在东郡濮阳顿丘城南亳阴野中” (引见前) ,帝喾之冢无疑是附会,但附会也有其环境的背景,顿丘在今清丰西南二十五里,正与内黄的东南相接,野称亳阴,相信由亳城而得名。《皇览》辑于三国时代,由此知“亳阴”“亳城”的名称最迟起自东汉;即是说,内黄亳城之历史,比南亳还要早。王国维不知它与“肃慎、燕、亳”之亳有密切关系,另标为“卫地之亳” (引见前) ,那是王氏又一点的疏略。
第三,王国维据《竹书》和《天问》证明王亥 (即振,参注17) 、王恒 (《史记》世系未见) 、上甲微皆与“有易”发生关系,亥被有易所杀,有易国当在大河之北,或在易水左右 (依孙之禄说) ,古易、狄二字通,故知即《天问》之《有狄》。 [37] 按晋南的狄族,据我前时所考,早在商末周初,已住在该地; [38] 周人的文法往往于族名、国名的上方冠以“有”字,像“有夏”“有周”“有扈”等,例子很多,然则“有狄”就是狄族,我们应向“狄”字着眼,与易水无关。春秋时期狄灭卫、灭邢,其侵略势力系由太行山区向东或东北冲出,商时想也一样。上甲微是王亥的儿子,又依王氏考订,恒是王亥的弟弟,如果上甲微居邺那条史料确有信值,则他的父叔想已住在邺地 (今临漳西南四十里) ,当着狄族东侵之路,故狄人得而杀其酋长,夺其牛羊了。自此经数世至汤,稍移向东南,以古史勘古迹,认汤都亳在现时内黄,实比其他各说最为可据,惟能否成立则尚有待于发掘的判定。
后世称“亳”的地方为甚么那样多,我还有个拟解。据最近陈梦家说,“卜辞的社,或泛称土,或称亳社”;按《左传·哀公四年》,“亳社灾”,又《周礼·士师注》,“周谓亡殷之社为亳社”,依此理解,有社的地方便可省略“社”字而单称作“亳”,后人不暇深究,于是见着名“亳”的地方就拟为汤之所都,这种误会是很容易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