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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引发的“战争”

谈到光的本质,我们需要从对光学研究做出卓越贡献的艾萨克·牛顿说起。

1643年,牛顿降生于英国的一个普通乡村。由于父亲早逝,牛顿从小跟着外祖母长大,童年生活相当困窘。勉强在乡下读完小学后,牛顿被母亲带到格兰瑟姆小镇,进了一所清教徒学校。十六岁时,牛顿面对一个重要的人生抉择:他是应该回到农村当一个农民呢,还是外出寻找其他出路?

幸运的是,十六岁的牛顿不具备成为合格农民的基本素质,他不会放羊,也不会种地,却对读书充满了兴趣。后来,在中学校长的帮助下,牛顿得到了去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读书的机会。那里是培养神父的著名学府,却成为牛顿向科学进军的起点。

时逢英国时局动荡,战乱频仍,不过这对牛顿的影响并不大。当时三一学院的管理非常宽松,牛顿有大量的空闲时间可以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而他最感兴趣的就是读书,正好三一学院的图书馆藏有大量图书。读书之余,牛顿会去逛集市。剑桥大学附近的斯托尔桥集市非常热闹,聚集了南来北往的各种商人,在英国久负盛名。牛顿常去那里淘宝,买了许多旧书,还买过一个小玩意儿——棱镜。正是这个不起眼的小物件,将揭开人类光学研究的新起点。

1665年,瘟疫横扫伦敦,剑桥大学临时关闭,学生放假,牛顿回到家乡。有人说正是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牛顿被苹果砸中的故事,其实那只是一个传说。就算牛顿真的被苹果砸到头,当时也并没有对他的科学研究产生多少积极的影响,因为他在此后的十多年时间里并没有提出什么独到的力学见解。牛顿只是利用这段时间阅读了大量的数学著作,为以后成为一名数学家打下了基础。当瘟疫结束,牛顿重新回到剑桥大学时,他的数学水平已经超过了导师艾萨克·巴罗。巴罗很快察觉到了这一点。身为剑桥大学的第一任卢卡斯数学教授,巴罗有着令人尊敬的修养。有一次,巴罗请牛顿给自己的《光学讲义》提点建议,牛顿却对讲义进行了全面修改,这让巴罗非常吃惊,他开始意识到,这个后起之秀已经全面超越了自己。

1669年秋天,枯黄的树叶落满了剑桥大学的林荫小道,巴罗决定辞去卢卡斯数学教授一职,把职位让给牛顿,二十六岁的牛顿便成为剑桥大学的正式教授。

《圣经·旧约》中有这样一句话:“上帝说,应该有光:于是便有了光。”但“上帝的子民”在很长时间内都不知道光究竟为何物。

牛顿决心揭开上帝的秘密。

早在166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牛顿凭借在斯托尔桥集市买来的棱镜,在小黑屋里发现了一种有趣的光学现象。围绕这个发现,他在剑桥大学开设了一系列的光学讲座。在第一次讲座中,他详细描述了著名的棱镜实验,向大家坦言他在小黑屋里看到的奇迹:他让一束阳光通过小孔进入暗室,穿过棱镜射到墙上,结果阳光在墙上形成了一条彩色的光谱带。通过这个实验,牛顿得出一个著名的结论:白光不是纯净的单色光,而是由各种颜色的光混合而成的。不同颜色的光折射率不同,所以经过棱镜后会被区分开来,这就是光的色散。

通过棱镜实验,牛顿把阳光分解为紫色光、蓝色光、青色光、绿色光、黄色光、橙色光、红色光共七种光。后来我们通常把那条彩色光带称为光谱,把不同颜色的光看作连续光谱中的成分。

为什么不同的光会有不同的颜色呢?尽管牛顿可谓是天纵英才,他当时对这个问题却也一筹莫展。为了解开心中的谜团,他开始转向研究光的本质。他需要解决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光是什么?

正是这个小小的问题,引发了物理科学史上最著名的论战,那就是光的波动性与粒子性之争,简称波粒战争。

在牛顿之前,已经有许多学者思考过光的本质。公元前300年左右,欧几里得就认为,光以直线传播,因此可以用几何方法加以研究,并提出了著名的反射定理。后来,勒内·笛卡尔受到反射定理的影响,直接把光假设成小球,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了大量的数学推导。小球假设,事实上就是粒子说的雏形。所谓光的粒子说,就是认为光的本质是一种极其微小的粒子,所以才会像乒乓球一样在接触界面出现反弹。粒子的重要特征是轨迹清晰而确定,就像猫一样,要么在这里,要么在那里,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必然出现在某个特定的位置,绝不会凭空消失。牛顿也持同样的观点,他在1672年向英国皇家学会提交了自己的第一篇论文,重点讨论光的色散现象,解释这一现象的方案就是光的粒子说。

既然几种光可以混合,也可以分开,牛顿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光应该是不同颜色的粒子,所以才可分可合,不过光的粒子说和当时占主流地位的波动说明显冲突。

光的波动说认为光的本质是一种波,你的猫在卫生间里叫了一声,你在卧室里能听见,在客厅里也能听见,这就是波的重要特征——可以绕过障碍物发生衍射,与粒子的行为存在根本差异,因为粒子是无法绕过障碍物的。在我们已知的物理世界里,粒子是粒子,波是波,二者绝对不会混淆。举个例子,如果你射出一颗子弹,这颗子弹具有粒子特征,每颗子弹只能打死一个人,但如果这颗子弹是波的话,那么一颗子弹就能打死一屋子的人。很显然,这是难以理解的现象,所以波动说和粒子说是两种水火不相容的学说。不妙的是,当时主张波动说的恰恰是英国的科学权威罗伯特·胡克。

在牛顿出道之前,胡克就已经是英国的传奇人物了,他在天文学和生物学领域都有突出贡献,不但用自己制造的望远镜观测了火星,还用自己制造的显微镜观察了细胞。胡克之所以支持波动说,是因为美丽的肥皂泡。胡克清楚地知道,在肥皂泡上明显发生了光的干涉,而干涉是波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是支持光的波动说的重量级证据,所以胡克支持的波动说原本胜率极高,只可惜他的对手牛顿是科学史上著名的小气鬼。

此事说起来也怨不得牛顿,确实是胡克先欺负牛顿的。当时胡克读了牛顿的论文后,立即对他展开了猛烈的批评。毕竟牛顿刚刚出道,而胡克是英国皇家学会的创始会员,他有权力也有兴趣对年轻人大肆打击,所以几乎把粒子说批驳得一无是处。如果当时胡克知道以后牛顿会取得惊人的成就,他肯定会收敛一下自己的态度。

面对胡克的批评,牛顿勃然大怒,不但撤回了自己的论文,而且宣布从此不再发表任何论文。这话当然不必当真,但两人之间的梁子从此算是结下了。

其实牛顿原本没有必要坚持粒子说,别人可能不明白光的波动说意味着什么,牛顿不可能不明白,因为他曾亲自发现了“牛顿环”现象,那简直就是支持波动说的最好证据。

早期科学家无论制作望远镜还是显微镜,都得靠自己动手磨制镜片,牛顿就是在磨制镜片的过程中发现了“牛顿环”。他将一块凸透镜放在一块玻璃平板上,再用单色光照射,结果观察到了一些明暗相间的同心圆环,那显然是光的干涉的结果,足以证明光的波动性。牛顿对此非常了解,他甚至可以通过圆环的半径计算出光的波长。所以,事实上当时牛顿仍在粒子说与波动说之间徘徊,结果胡克的当头一棒,彻底把他打成了粒子说的代言人。

牛顿反对波动说可能纯粹是为了打击胡克,于是他置“牛顿环”现象于不顾,死死地抓住光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像射出去的子弹那样沿直线传播,而且可以像乒乓球那样发生反弹,那只能是粒子的特征,而不是波的特征。

为了避免口水仗,不给胡克任何反驳的机会,牛顿故意等到胡克去世后才出版巨著《光学》。在书中,牛顿详尽阐述了光的混合与分散现象,并从粒子角度解释了薄膜透光、“牛顿环”以及衍射等现象,同时彻底驳斥了波动说。他反击波动说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如果光真的是一种波,那为什么不能绕过障碍物,而是会留下阴影呢?这个观点符合大多数人的观察,因而深得人心。

更重要的是,牛顿把自己的光学理论和力学理论捆绑在一起加以论证,而那时他已经出版了《数学原理》,提出了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学术成就举世无双。在当时的人们看来,凡是牛顿支持的理论,就是正确的理论;凡是牛顿反对的理论,基本等同于错误的理论。当时的科学界需要面对一个简单的选择:如果承认牛顿力学,那么就必须同时承认牛顿光学。

迫于牛顿强大的影响力,光的粒子说就这样在科学界站稳了脚跟,而波动说则被打入冷宫,近百年无人问津,直到英国物理学家托马斯·杨横空出世,波动说才再次登上科学舞台。

当托马斯·杨于1773年在英国出生时,牛顿已经去世四十多年。尽管牛顿的影响仍在,不过托马斯·杨也绝非俗手。无论从哪一方面评价,他都是一位神奇的天才,对当时的所有科学领域几乎都有所涉及,被称为世界上最后一位什么都懂的人。与牛顿相反,托马斯·杨坚决拥护光的波动说。为了证明光的波动性,他于1801年设计了著名的双缝干涉实验:先在窗户上贴一张纸,再在纸上开一个小洞,洞的大小只能透过一束细细的光,然后再用一张卡片将这束光一分为二,当这两束光投射到对面墙壁上时,就会在墙壁上产生清晰的明暗条纹,那是典型的干涉现象,是波的重要特征。托马斯·杨甚至计算出各种颜色波的波长,证明了光的波动性,并开启了量子力学研究的大门,他的大名也因此而永载物理学史册。

不过,在当时,由于牛顿的巨大名声,托马斯·杨的研究成果并没有被认可,十多年间无人问津。托马斯·杨为了宣传自己的理论,曾专门写了一本光学小册子,据说只卖出了一本,可谓最不畅销的科学作品。不过波动说的种子已经再次播下,很快就要生根发芽,发芽的地点不是在英国,而是在法国。

1818年,法国科学院举办了一次科学征文大奖比赛,要求参赛作者围绕光的衍射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研究方案。征文的本意是想从反面批驳波动说,同时宣传粒子说的正确性,却遭到了意外的挑战。挑战的急先锋居然是接触光学研究不久的前建筑师奥古斯丁-让·菲涅尔。瘦弱多病的菲涅尔向大会提交的论文圆满地解释了光的衍射现象,却遭到了大奖委员会成员西莫恩·德尼·泊松的强烈反对。

泊松可不是普通人,他虽然不像牛顿那样超凡入圣,却是当时法国最负盛名的科学家,在数学、天文学、物理学等领域都取得了极高的成就,著名的“泊松分布”至今仍然是重要的数学工具。泊松看了菲涅尔的论文后,立即用他那非凡的抽象思维构建了一幅不可思议的图案。泊松指出,如果菲涅尔的方程正确,就会得出一个奇怪的结论:当用一束光照射在一个小圆盘上时,就会在小圆盘后面的屏幕中心造成一个亮斑。而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泊松认为菲涅尔的观点是错误的。

泊松预言了一切,只是没有预测到结果,他推导的前半部分全部成立,错就错在他没有通过实验来验证,而菲涅尔却做了。菲涅尔和同伴都觉得泊松的分析确实有道理,于是真的找了一个圆盘,并在圆盘后面的适当位置放了一块屏幕,当一束光照在圆盘上时,奇迹出现了,圆盘后面的屏幕上真的显出了一个亮斑,那是光的衍射的直接证据。泊松用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对手,并狠狠地打了自己的脸。物理学家也没有放过这个嘲笑权威的机会,他们没有把这个亮斑命名为菲涅尔亮斑,而是命名为泊松亮斑。正是在泊松亮斑的照耀下,光的粒子说开始崩溃,波动说则扬眉吐气,重新占据了历史舞台。

光的波动说也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弱点,即如果说光是像声音一样的波,就必须借助某种媒介才能传播,声音借助气体分子的震动才能在空气中传播,所以在真空中听不见声音;科学家却很难给光找到一个合适的传播媒介,所有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光线似乎确实可以在真空中传播,这给波动说造成了巨大的干扰,支持者必须设法弥补这个漏洞,否则就远远算不上成功。

好在这个漏洞最终由伟大的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堵上了。

麦克斯韦于1831年出生于苏格兰,幼称神童,十六岁就发表了第一篇论文《电磁学通论》,但没有得到物理学界的重视。此后他一直没有放弃这项研究,并最终封神称圣,于1865年用优美的电磁方程组完成了电磁理论的构建工作。麦克斯韦指出:变化的电场可以产生磁场,变化的磁场也可以产生电场,如此循环往复,电磁波就可以不需要介质传播,也就是说,电磁波可以在真空中传播。然后麦克斯韦又通过计算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光的传播速度与电磁波相同,这意味着光波就是一种电磁波。电磁波涵盖了从微波到X射线、从紫外线到红外线、从γ射线到无线电波的所有波段,至于可见光,只不过是电磁波谱中的一小段而已。

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的伟大意义堪与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比肩。如果没有电磁理论,现代社会的一切都将无从谈起。可惜麦克斯韦英年早逝,于1879年卒于剑桥,享年四十八岁。后来爱因斯坦在纪念麦克斯韦百年诞辰的大会上,称电磁理论是自牛顿以来物理学最深刻和最富有成果的工作。牛顿把天与地之间的运动规律统一了起来,而麦克斯韦则把光与电统一了起来,他们所做的工作是人类科学史上最伟大的两次综合。

麦克斯韦去世时,光的波动说已经大获全胜,粒子说终于告一段落,却没有退出历史舞台。时隔不久,另一个奇迹般的物理现象却如同可怕的招魂师,居然让粒子说起死回生,再次步入科学的殿堂。

那个奇迹般的物理现象就是光电效应,发现者手则是德国著名物理学家海因里希·鲁道夫·赫兹。

赫兹于1857年出生于德国汉堡,少年时期喜欢学习阿拉伯语和梵文,而且还是个不错的木匠,后来去柏林等地学习科学,主要研究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并于1880年获得博士学位。数年之后,赫兹到德国西南部的一座技术学院任教,他在那里装配了一间电学实验室,并从1886年起开始设计一系列实验,用于证明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他将一段导线弯成圆形,中间留一个小小的缺口,用于制造电火花。只要磁场发生变化,线圈就会出现感应电压,同时在缺口处产生电火花。一旦出现电火花,就说明出现了感应电压,进而证明磁场变化确实会导致电场变化。经过不断地摸索,1888年,实验终于取得了圆满成功,赫兹在线圈缺口处观察到了不停爆发的电火花,充分证明了磁场变化诱发了电磁波。但与此同时,赫兹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当有光线照射线圈缺口时,电火花就会变得更加明亮。赫兹把这个发现写成了论文,但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多注意。大家都被发现电磁波的伟大成就所震撼,那个光照引起的偶然变化却被忽略了。 [1]

事实上,在忽明忽暗的电火花中,隐藏着一个与电磁理论同样伟大的发现,那就是光电效应。

当电磁波引起的轰动效应略微平息以后,有些物理学家开始关注赫兹的这个发现。通过一系列全新设计的实验,他们观察到了更神奇的结果。只要用紫外线照射金属表面,金属表面就会带正电,好像负电荷凭空消失了,而且越是活泼的金属,负电荷消失的速度就越快。正当科学家对此深感困惑的时候,英国物理学家开尔文爵士及时发现了电子,为这一现象提供了科学的解释,光电效应的概念才渐渐清晰起来。总地来说,光电效应意味着光子可以从金属物体中将电子击打出来,形成所谓的光电子,这个现象表明,波动说又有麻烦了。

实验观察表明,对于某种特定的金属来说,是否能够被击打出电子,似乎只和光的频率有关,而与光照强度无关。频率高的光,比如紫外线,便能击打出能量较高的电子,而频率低的光,比如红光,则一个电子也打不出来,无论光照强度多大都不行。再弱的紫外线也能够击打出金属表面的电子,再强的红光也无法做到这一点。增加光照强度只能增加击打出电子的数量,相对微弱的紫光,强烈的紫光可以从金属表面击打出更多的电子来。相比而言,再强的红光也无法击打出电子。

这一现象令科学家格外困惑。如果光只是一种波,那么光电效应就应该取决于光照强度,而非取决于光照频率。只要照射时间足够长,就应该能够产生光电子。但事实并非如此,说明光仍然具有粒子性。物理学家面对一个两难困境,如果承认光电效应,就必须承认光的粒子性;可一旦承认光的粒子性,就等于否定了光的波动性,这不但违背了伟大的麦克斯韦方程组,而且无法解释已被赫兹实际观察到的电磁波。

正当物理学家左右为难时,德国一位年轻的专利局文员出手了,他在1905年发表了一系列论文,一举终结了这场跨世纪论战,他就是二十六岁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爱因斯坦的解决方案很简单:大家都不要争了,粒子说和波动说都有道理,光既是粒子,又是波,这就是所谓的波粒二象性。爱因斯坦称之为光量子,简称为光子。当光子的能量大于电子逃逸所需的能量时,就会产生光电效应,而光子的能量大小只和光的频率有关。通俗地说,频率越高,或者说波长越短,光子的能量就越高,所以紫外线的光子能量要高于红外线的光子能量。也就是说,紫外线更容易产生光电效应,红外线则很难产生光电效应。

物理世界的光电效应,在生物世界同样适用。正是因为光电效应,动物的视觉才成为可能。视觉的本质,事实上就是发生在眼睛里的光电效应。

[1] Mulligen J E. Heirich Rudolf Hertz (1857—1894) [M]. New York: Garland Publishing. Inc., 1994: 38-124. wl46k9GI3vDg0Ay7nosvFQZabY+wZBifkEOHpvPhrDcD7vyUkkuh77/nD3huWb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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