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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鉴定三议

一、书画鉴定有一定的“模糊度”

古代名人书画有真伪问题,因之就有价值和价钱问题。我每遇到有人拿旧字画来找我看的时候,首先提出的问题,不是想知道它的优劣美恶,而常是先问真伪,再问值多少钱。又在一般鉴定工作中,无论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又有许多“世故人情”掺在其间。如果查查私人收藏著录,无论是历代哪个大收藏鉴定名家,从孙承泽、高士奇的书以至《石渠宝笈》,其中的漏洞破绽,已然不一而足;即是解放后人民的文物单位的所有鉴定记录中,难道都没有矛盾、混乱、武断、模糊的问题吗?这方面的工作,我个人大多参加过,所以有可得而知的。但“求同存异”“多闻阙疑”本是科学态度,是一切工作所不可免的,并且是应该允许的。只是在今天,一切宝贵文物都是人民的公共财富,人民就都应知道所谓鉴定的方法。鉴定工作都有一定的“模糊度”,而这方面的工作者、研究者、学习者、典守者,都宜心中有数,就是说,知道有这个“度”,才是真正向人民负责。

鉴定方法,在近代确实有很大的进步,因为摄影印刷的进展,提供了鉴定的比较资料。科学摄影可以照出昏暗不清的部分,使被掩盖的款识重新显现,等等。研究者又在鉴定方法上更加细密,比起前代“鉴赏家”那套玄虚的理论、“望气”的办法,无疑进了几大步。但个人的爱好、师友的传习、地方的风尚、古代某种理论的影响、外国某种理论的比附,都是不可完全避免的。因之,任何一位现今的鉴定家,如果要说没有丝毫的局限性,是不可能的。如说“我独无”,这句话恐怕就是不够科学的。记得清代梁章钜的《制义丛话》曾记一个考官出题为“盖有之矣” ,考生作八股破题是“凡人莫不有盖”,考官见了大怒,批曰“我独无”。往下看,起讲是“凡自言无盖者,其盖必大”,考官赶紧又将前边批语涂去。往下再看是:“凡自言有盖者,其盖必多。”这是清代科举考试中的实事,足见“我独无”三字是不宜随便说的!

有人会问,怎么才更科学,或说还有什么更好的科学方法?我个人觉得,首先是辩证法的深入掌握,然后才可以更多地泯除成见,虚心地尊重科学。其次是电脑的发展,必然可以用到书画鉴定方法的研究上。例如用笔的压力、行笔习惯的侧重方向、字的行距、画的构图以及印章的校对,等等,如果通过电脑来比较,自比肉眼和人脑要准确得多。已知的还有用电脑测试种种图像的技术,更可使模糊的图像复原近真,这比前些年用红外线摄影又前进了一大步。再加上材料的凑集排比,可以看出其一家书画风格的形成过程,从笔力特点印证作者体力的强弱以及他年寿的长短。至于纸绢的年代,我相信,将来必会有比“碳十四”测定年限更精密的办法,测出几百年中间的时间差异。人的经验又可与科学工具相辅相成。不妨说,人的经验是软件,或说软件是据人的经验制定的,而工具是硬件;若干不同的软件方案所得的结论,再经比较,那结论一定会更科学。从这个角度说,“肉眼一观”“人脑一想”是否万无一失,自是不言可喻的!

二、鉴定不只是“真伪”的判别

从古流传下来的书画,有许多情况,不只是“真”“伪”两端所能概括的。如把“真伪”二字套到历代一切书画作品上,也是与情理不符合、逻辑不周延的。

譬如,我们拿一张张三的照片说是李四,这是误指、误认;如说是张三,对了。再问是真张三吗?答说是的。这个“真”字、“是”字就有问题了。照片是一张纸,真张三是个肉体,纸片怎能算真肉体?那么不怕废话,应该说是张三的真影、张三的真像等等才算合理。书画的“真”“伪”者,也有若干成因,据此时想到的略举几例。

(一)古法书复制品,古代称为“摹本”。在没有摄影技术时,一件好法书,由后人用较透明的油纸、蜡纸罩在原迹上钩摹,摹法忠实,连纸上的破损痕迹都一一描出。这是古代的复制法,又称为“向拓”,并非有意冒充。后世有人得到摹本,称它为原迹,摹者并不负责的。

(二)古画的摹本。宋人记载常见有摹拓名画的事,但它不像法书那样把破损之处用细线勾出,因而辨认是不容易的。在今天如果遇到两件相同的宋画,其中必有一件是摹本,或者两件都是摹本。即使已知其中一件是摹本,那件也出宋人之手,也应以宋画的条件对待它。

(三)无款的古画,妄加名款。何以没有款?原因可能很多,既然不存在了,谁也无法妄加推测。但常见有人追问:“这到底是谁画的?”这个没有理由的问题,本不值得一答,古画却常因此造成冤案。所谓“好事者”或“有钱无眼”的地主老财们,没名的画他便不要,于是谋利的画商就给画上乱加名款。及至加了名款后,别人看见款字和画法不相应,便“鉴定”它是一件假画。这种张冠李戴的画,如把一个“假”字简单地派到它头上,是不合逻辑的。

(四)拼配:真画、真字配假跋,或假画、假字配真跋。有注重书画本身的人,商人即把真本假跋的卖给他;有注重题跋的人,商人即把伪本真跋的卖给他。还有挖掉小名头的本款,改题大名头的假款,如此等等。从故友张珩先生遗著《怎样鉴定书画》一书问世之后,陆续有好几位朋友撰写这方面的专著,各列例证,这里不必详举了。

(五)直接作伪。彻头彻尾的硬造,就更不必说了。

(六)代笔。这是最麻烦的问题,这种作品往往是半真半假的混合物。写字找人代笔,有的是完全不管代笔人风格是否相似,只(要)有那个人的姓名就够了。最可笑的是,旧时代官僚死了,门前竖立“铭旌”,中间写死者的官衔和姓名,旁边写另一个大官僚的官衔和姓名,下写“顿首拜题”;看那字迹,则是扁而齐的木刻字体,这是那个大官僚不会写的,就是他的代笔人,什么文案秘书之类的人,也不会写,只有刻字工人才专能写它。这可算代笔的第一类。还有代笔人专门学习那位官僚或名家的风格,写出来,旁人是不易辨认的;且印章真确,作品实出那官僚或名家之手,甚至还有当时得者的题跋。这可算代笔的第二类,在鉴定结论上,已难处理。

至于画的代笔,比字的代笔更复杂。一件作品从头至尾都出自代笔人也还罢了,竟有本人画一部分,别人补一部分的。我曾见董其昌画的半成品,而未经补全的几开册页,各开都是半成品。我还曾看到过溥心畬先生在纸绢上画树木枝干、房屋间架、山石轮廓后即加款盖印的半成品,不待别人给补全就被人拿去了。可见(至少这两家)名人画迹中有两层重叠的混合物。还有原纸霉烂了多处,重裱补纸之后,裱工“全补”(裱工专门术语,即是用颜色染上残缺部分的纸地,使之一色,再仿着画者的笔墨,补足画上缺损的部分)。补缺处时,有时也牵连改动未损部分,以使笔法统一。这实际也是一种重叠的混合物。这可算代笔的第三类,在鉴定结论上更难处理。即以前边所举几例来看,“真伪”二字很难概括书画的一切问题。还有,鉴定者的见闻、学问,各有不同,某甲熟悉某家某派,某乙就可能熟悉另一家一派。

还有人随着年龄的不同、经历的变化,眼光也会有所差异。例如,恽南田记王烟客早年见到黄子久《秋山图》以为“骇心洞目”,乃至晚年再见,便觉索然无味,但那件画“是真一峰也”。如果烟客早年做鉴定记录,一定把它列入特级品,晚年做记录,恐要列入参考品了吧!我二十多岁时在秦仲文先生家看见一幅黄谷原绢本设色山水,觉得是精彩绝伦,回家去心摹手追,真有望尘莫及之叹。后在四十余岁时又在秦先生家谈到这幅画,秦先生说:“你现在看就不同了。”及至展观,我的失望神情又使秦先生不觉大笑。这和《秋山图》的事正是同一道理,属于年龄与眼力同步提高的例子。

另有一位老前辈,从前在鉴定家中间公推为泰山北斗,晚年收一幅清代人的画。在元代,有一个和这清人同名的画家,有人便在这幅清人画上伪造一段明代人的题,说是元代那个画家的作品。不但入藏,还把它影印出来。我和王畅安先生曾写文章提到它是清人所画而非元人的制作。这位老先生大怒。还有几位好友,在中年收过许多好书画,及至渐老,却把真品卖去,买了许多伪品。不难理解,只是年衰眼力亦退而已。

我听到刘盼遂先生谈过,王静安先生对学生所提出研究的结果或考证的问题,常用不同的三个字为答:一是“弗晓得”,一是“弗的确”,一是“不见得”。王先生的学术水平,比我们这些所谓“鉴定家”们(笔者也不例外)的鉴定水平(学术种类不同,这里专指质量水平),恐怕谁也无法说低吧?我现在几乎可以说,凡有时肯说或敢说自己有“不清楚”“没懂得”“待研究”的人,必定是一位真正的伟大鉴定家。

三、鉴定中有“世故人情”

鉴定工作,本应是“铁面无私”的,从种种角度“侦破”,按极公正的情理“宣判”,但它究竟不同于自然科学,“一加二是三”,“氢二氧一是水”,即使赵政、项羽出来,也无法推翻。而鉴定工作则常有许许多多的社会阻力,使得结论不正确、不公平。不正不公的,固然有时限于鉴者的认识,这里所指的是“屈心”做出的一些结论。因此,我初步得出了八条:一皇威,二挟贵,三挟长,四护短,五尊贤,六远害,七忘形,八容众。前七项是造成不正不公的原因,后一种是工作者应自我警惕保持的态度。

(一)皇威。指古代皇帝所喜好、所肯定的东西,谁也不敢否定。乾隆得了一卷仿得很不像样的黄子久《富春山居图》,作了许多诗,题了若干次。后来得到真本,不好转圜了,便命梁诗正在真本上题说它是伪本。这种瞪着眼睛说谎话的事,在历代最高权力的集中者皇帝口中,本不稀奇,但在真伪是非问题上,却是冤案。

康熙时,陈邦彦学董其昌的字最逼真,康熙也最喜爱董字。一次,康熙把各省官员“进呈”的许多董字拿出命陈邦彦看,问他这里边有哪些件是他仿写的,陈邦彦看了之后说他自己也分不出了,康熙大笑。 自己临写过的乃至自己造的伪品,焉能自己都看不出?无疑,如果指出,那“进呈”人的“礼品价值”就会降低,陈和他也会结了冤家。说自己也看不出,又显得自己的书法“乱真”。这个答案,一举两得,但这能算公平正确吗?

(二)挟贵。贵人有权有势有钱,谁也不便甚至不敢说“扫兴”的话,这种常情,不待详说。最有趣的一次,是笔者从前在一个官僚家中看画,他首先挂出一条既伪且劣的龚贤名款的画,他说:“这一幅你们随便说假,我不心疼,因为我买的最便宜(价最低)。”大家一笑,也就心照不宣。下边再看多少件,都一律说是真品了。

(三)挟长。前边谈到的那位前辈,误信伪题,把清人画认为元人画。王畅安先生和我惹他生气,他把我们叫去训斥,然后说:“你们还淘气不淘气了?”这是管教小孩的用语,也足见这位老先生和我们的关系。我们回答:“不淘气了。”老人一笑,这画也就是元人的了。

(四)护短。一件书画,一人看为假,旁人说他真,还不要紧,至少表现说假者眼光高、要求严。如一人说真,旁人说假,则显得说真者眼力弱、水平低,常致大吵一番。如属真理所在的大问题,或有真凭实据的宝贝,即争一番,甚至像卞和抱玉刖足,也算值得,否则谁又愿惹闲气呢?

(五)尊贤。有一件旧仿褚遂良体写的大字《阴符经》,有一位我们尊敬的老前辈从书法艺术上特别喜爱它。有人指出书艺虽高但未必果然出于褚手。老先生反问:“你说是谁写的呢?谁能写到这个样子呢?”这个问题答不出,这件的书写权便判归了褚遂良。

(六)远害。旧社会常有富贵人买古书画,但不知真伪,商人借此卖给他假物,假物卖真价当然可赚大钱。买者请人鉴定,商人如果串通常给他鉴定的人,把假说真,这是骗局一类,可以不谈。难在公正的鉴定家,如果指出是伪物,买者“退货”,常常引鉴者的判断为证,这便与那个商人结了仇。曾有流氓掮客,声称找鉴者寻衅,所以多数鉴定者省得麻烦,便敷衍了事。从商人方面讲,旧社会的商人如买了假货,会遭到经理的责备甚至解雇。一般通情达理的顾客,也不随便闲评商店中的藏品。这种情况相通于文物单位,如果某个单位“掌眼”的是个集体,评论起来,顾忌不多;如果只有少数鉴家,极易伤及威信和尊严,弄成不愉快。

(七)忘形。笔者一次在朋友家聚集看画,见到一件佳品,一时忘形地攘臂而呼:“真的!”还和旁人强辩一番。有人便写给我一首打油诗说:“独立扬新令,真假一言定。不同意见人,打成反革命。”我才凛然自省,向人道歉,认识到应该如何尊重群众!

(八)容众。一次,外地收到一册宋人书札,拿到故宫嘱为鉴定。唐兰先生、徐邦达先生、刘九庵先生,还有几位年轻同志看了,意见不完全一致,共同研究,极为和谐。为了集思广益,把我找去。我提出些备参考的意见,他们几位以为理由可取,就定为真迹,请外地单位收购。最后唐先生说:“你这一言,定则定矣。”不由得触到我那次目无群众的旧事,急忙加以说明,是大家的共同意见,并非是我“一言堂”。我说:“先生漏了一句,‘定则定矣’之上还有‘我辈数人’呢。”这两句原是陆法言《切韵序》中的话,唐先生是极熟悉的,于是仰面大笑,我也如释重负。颜鲁公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葵丘之会,微有振矜,而叛者九国。故曰行百里者半九十里,言晚节末路之难也。”这话何等沉痛,我辈可不戒哉!

以上诸例,都是有根有据的真人真事。仿章学诚《古文十弊》的例子,略述如此。坚持真理是社会主义的新道德,迁就世故是旧社会的残余意识。在今天还有贯彻新道德的余地的情况下,注意讲求,深入贯彻,仍是建设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值得今天做鉴定工作的同志们共勉的! z3ZolqBC808/rtBZJlDB3ciK5xODjvAQBmCN9gA6zPX+FfOI6388ZHph6t77Ed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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