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开始谈我作的《论书绝句一百首》。前二十首是我二十多岁作的,后八十首是我五十岁以后作的。后来在香港《大公报》的《艺林》副刊上分期登过,登完了他们出了一本单行小册子,为出这个册子,我当时写了个小序、引言。
后来我的手稿被台北一位朋友从香港得到,替我影印出来,又成另一个版本,我又写了个序言,内容都一样。我现在把它用口语说一遍。有什么用呢?原来是用文言文写的,我再用口语说一遍,就等于再做一次注解,或者说是今译吧!
我现在谈第一个单行本的序言。
这本《论书绝句一百首》,最初有一个简单的注解,仅仅代替标题,说明这一首诗讲的是什么内容,哪方面的,都是信手拈来,如同儿戏一般。朋友传抄作为谈话资料,我是很惭愧的。
数年前,香港《大公报》副刊分期登载,想要多加一点注释,为帮助读者了解,我就每首加几百字的说明,也就是注解。这样刊载完后,又蒙香港商务印书馆给印成小册子,使我非常感激。
这一百首里边所论的,有重复的,有矛盾的,也有忍俊不禁的。(所谓)忍俊不禁也就是说一点俏皮话吧。而杂以嘲嬉,也就是掺杂一些开玩笑的话。或者有人对我说:你这里有许多矛盾。我就回答他三方面的问题,就是所说的矛盾啊、重复等。我自己解嘲说:重复的表示叮咛,就是一回不行再说一回,使人明白,也显示它的重要性;矛盾的呢,表示要周全,避免片面性,正面说了反面再说;为破除岑寂,就是开个玩笑,增加一点趣味性。这三个答复,事实上都是强词夺理。有嗜痂之癖的读者,可以谅解我这个意思。
现在又要再版了,又加些小序,希望敬爱的读者给我指教。这就是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重印这本时加的小序,这是在1985年写的。
后来台北的朋友给我影印,也有个自序,现在说一说。
用诗的形式,特别是用绝句诗的形式,来论文艺,应该始于杜少陵(杜甫),他有一组《戏为六绝句》。我想,他知道自己一个人的见解,未必大家都同意,所以他在标题上加了两个字,叫“戏为”,这就表示不求人人都同意。我自己从幼小的时候就喜欢学写字,也曾经追随前贤的议论,可是每每苦于枘凿难符,就是不能够合槽:做一个榫头,凿一个窟窿,榫头跟窟窿总是对不上头。那么我自己就想了几个问题,为什么想呢?就是老不明白,老得不到结果。看见前人的论述,越来越神秘,越来越深奥,我自己就发奋来想。古代人也是人,我也是人,难道说这个人一作古,故去了,他的书法就跟后世人所写的就必然不同吗?当然不是。清代人论书法的书里,都常常从石刻的碑版,或者是法帖上来做议论,可是,字写到碑上,再刻出来,再拓出来,离墨迹、直接用笔写上的有很大距离,把石头或木板上刻碑或帖的字拓出来,果然能跟古代人的墨迹一丝不差吗?
我这里引用了一个典故:棐几练裙。王羲之曾在一个粗的木头小桌子上写了些字,后来被人刮了去,别人看见很可惜。有一次,王献之见一个人穿白绢和绸裙子(古代男人也穿裙子),他在人家的裙子上写了字。这个典故,就是说碑上刻的、帖上刻的,跟木头上、绢上写的字能一样吗?恐怕不一样。这是我对碑和帖,对刀刻的再拓出来的效果发生怀疑之后明白的道理:经过刀刻再拿墨拓跟墨迹相比有很多不同。第二点,我觉得古代得书法名声的,并不完全是因为他写的字好。当然,有的是因为写的字好;有的是官做得大,大家因尊重这个人而保存他的笔迹。官大的人自己也就骄傲起来,把别人看得跟奴仆一个样。还有名头高大的人,由于什么原因出了名啦,就把朋友看得跟他的学生、徒弟一个样。后两种情况,都是地位高了,所以就骄傲了。他真正的名气的高低,跟他的书法艺术的好坏,恐怕不能够完全相等。地位高了,他的笔迹、写的字也容易传播。后来看的人也就为之惊讶,认为一定有神秘的地方,要不然他怎么那么大的名气呢?于是,我发现,地位高低也造成名气高低,与实际的艺术本领的高低恐怕不能相等,这是我又进一步地对我以前怀疑的问题得到的一些理解。这样又使我忍俊不禁地拈为韵语,写成诗歌形式。我常说“非圣无法”。“非圣”,就是圣贤的话我们可不可以怀疑呢?这些圣贤是什么人呢?他们不是什么哲学家、理论家,他们就是书法上有名气的人,但他们所写的书也未必都是普遍真理。“无法”,法是法律的法,是标准的道理。我说的跟以前的人,特别是明清的人所论的书法理论,有不一致的地方,那不是“无法”了吗?也就是眼里没有古代名人遗留下的法度了。唐突名流,我也等于对名人的议论——不管其名位高低,敢表示冲突,表示怀疑。又苦于二十八个字,不能完全抒发我全部的思想,就加以自己的注解,有时手挥目送,注已离题。从前人说“手挥五弦,目送飞鸿”,就是一边弹琴,一边还可以看天边的飞鸿。这里写注解,我离了题,知音的人看了,每每一笑。这会心一笑,就可以像禅宗一样心心相印、机锋一喝。机锋,就是针锋相对的机缘;一喝,大声一喝,那个人也就明白了。果真如此,我的诗、我的注解有知音的人看见一笑,就算是我很大的收获和光荣啦!是书法的问题还是诗的问题,这时候就不管了。这是第二个序言的大致意思。
现在我就从第一首谈起。
(据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