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潮湿的清晨,在里昂车站看见他从马赛快车上下来的人所看见的是个个子高拔、动作有点僵硬的男人,铜黄的脸,尖翘的八字胡,几乎满头白发。见他一身素净、得体的正装,得体地携着得体的手杖,随身行李又少,他们都说:“这是个英国老爷”;“一个军人老爷。但他眼睛有点问题”。可这四年来,欧洲的男男女女,眼睛出问题的大有人在。他们就这么看他往前走去,挺着高出法国人半头的脑袋,眼神憔悴、紧绷,整个人似乎都刻意绷着,但同时也透着股自信;他坐进的士,消失在车站,即便还能在人们心中勾起一些联想,人们也只会觉得:“他还能到哪里去呢,不是在公使馆的办公室里,林荫大道的餐桌边,就是在布瓦的马车上和漂亮的英国女士坐在一起。”仅此而已。
而在巴黎北站看见他从同一辆的士上下来的人,他们会觉得“这位老爷正往家赶呢”;替他提包的搬运工用地道的英语问他早安,还说他也马上要去英国,在换来一道刺眼的、多半不出所料的英式目光后,把他安顿在接驳列车的头等车厢。仅此而已。连他在亚眠下车的时候,人们也没多想。英国老爷有时也会这样。只有在罗齐埃尔,他所过之处,人们才注意到他,关心起他来。
暮色里,他坐着一辆租来的汽车,颠过一条残破的街道,街边是残破的屋墙,无门无窗,碎成两排锯齿。不时有坍塌的墙体多多少少地堵在路上,砖石成堆,石缝里还冒着几撮野草;汽车开过空荡、荒芜的庭院,一个院子里停着一辆坦克,哑了,锈了,斜在乱草丛中。这就是罗齐埃尔;他一路不停,因为无人可见,无处可停。
车就这么一颠、一颠,爬出了废墟。裸着泞泥的街道通往一个村子,村里有用粗糙的新砖和铁皮建成的房子,房顶上盖着美国制的油毡。车在最高的房子前停下。房子和街道齐平:砖砌的墙上开着一门一窗,美国造的窗玻璃上写有“饭店”二字。“到了,先生。”司机说。
乘客开门下车,带着行李包、厚大衣和那根得体的手杖。他走进一个相当宽敞却不见摆设的房间,刚刷了石灰的墙壁透着阴冷。房间里有张桌球台子,三个男人在玩。其中一个回头一看,说:
“你好,先生。”
来客全无回应。他穿过房间,经过镀了锌皮的新吧台,走近一扇开着的门。门后有个女人,看不出年纪,四十上下都有可能,她抵着大腿做着针线,抬头看了他一眼。
“你好,太太,”他说,“睡觉,太太?”
女人瞥了他一眼,瞥得短促、平静。“正是,先生。”她说着站起身来。
“睡觉,太太?”他略微抬高嗓门,胡尖上沾着几豆水露,潮湿掩不住那紧绷而自信的眼神。“睡觉,太太?”
“好的,先生,”那女人说,“好的,好的。”
“睡——”他刚想再试一遍,有人碰了碰他的胳膊,是他进来时从球台边冲他说话的男人。
“这边,英国先生。”男人说。他接过客人的包,另一条胳膊朝天花板一挥。“一间房。”他又碰了碰客人,脸往掌上一贴,眼睛一闭,又朝天花板打了个手势。而后,他穿过房间,走向一道没装扶手的木梯。经过吧台,他顺手拿上一截烛头,在楼梯口点上了烛火(大房间和门后那个女人坐的房间都有灯照着,电线从天花板上挂下,吊着孤零零、赤裸裸的灯泡)。
他们踩着时有时无的人影,登上忽明忽暗的楼梯,走进一条狭窄、阴冷、潮湿,像坟墓一样的走廊。墙面粗糙不平,石灰都还没干透。地板是松木搭的,没铺地毯,也没上油漆。廉价的金属门把手一左一右,成对地闪烁。凝滞的空气像无形的手,压着一汪烛火。他们拐进一个房间,里面比走廊还冷,也蓄着股湿石灰的气味;凝滞的阴寒稠得触手可及,仿佛在死去的内墙与新刷的外墙间,滞留不去的阴气像三分钟速成的专利甜品一样突然凝结。房里有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一把椅子和一个盥洗台;碗、水罐和倒残渣的盆子都是美国产的搪瓷制品。客人伸手摸了摸床,亚麻床单不发出声响,糙得像麻袋一样,裹着沉沉死气,潮乎乎地粘着手掌,两人的气息在微弱的烛光里化作缕缕水雾。
店主把蜡烛放在梳妆台上。“吃饭吗,先生?”他说。客人低眼盯着店主,得体的衣装和紧绷的神气格格不入,两撇蜡胶的胡子像刺刀一样闪着微光,衬着颏下的条纹领巾;店主想必不知,这种配色的条纹是苏格兰军团的标志。“吃吗?”他大声问,演哑剧似的使劲空嚼起来。“吃吗?”他几近咆哮,影随手动,指向同一块地板。
“是,”客人大声回答,两张脸相隔不到一码,“是。是。”
店主使劲点头,指指地板,再指指房门,又点了点头,走出门去。
他回到楼下,在厨房里找到了那个女人。女人在炉边忙活。“他吃。”店主说。
“早知道了。”女人说。
“总以为他们会在家里待着,”店主说,“很高兴我不是那种生来就注定要待在一个连自己人都容不下的小地方的人。”
“他可能是来看打仗的。”女人说。
“他当然是来看打仗的,”店主说,“但他四年前就该来了。那才是需要英国人来看打仗的时候。”
“那会儿他也算老了,来不了的,”女人说,“没看见他的头发?”
“那他现在也该待在家里,”店主说,“都这个岁数的人了。”
“估计是来看他儿子的坟的。”女人说。
“他?”店主说,“就他?人冷成这样,哪生得出儿子。”
“有这可能,”女人说,“但那终归是他的事情。对我们来说,他有钱就行。”
“确实,”店主说,“干我们这行,没得挑剔。”
“挑是不行,剔可未必。” 女人说。
“好!”店主说,“很好!剔他!该让那英国佬也尝尝这滋味。”
“何不等他走的时候再让他尝呢?”
“好!”店主说,“这样更好。好啊!太好了!”
“注意,”女人说,“他来了。”
客人的脚步越来越近,沉重、平稳,接着,他出现在门口。大房间昏暗的灯光下,他黑着面孔,白着头发,像是柯达底片上的人像。
餐桌上摆着两副餐具,旁边各置一瓶红酒。英国客人刚一入座,另一位客人也走进房间,坐到另一个位置:一个老鼠面相的小个子男人,乍看好像完全没长睫毛。他把餐巾掖进背心领口,拿起长柄汤勺(盛汤的大碗在他俩之间,放在桌心),递给对面的客人。“幸会,先生。”他说。对方僵硬地低了低头,接下了汤勺。小个子揭开碗盖,等对方舀完才拿过汤勺,说:“您是来视察打了胜仗的战场的吧,先生?”对方看了他一眼。“先生,您可能有很多英国朋友就埋在附近。”
“我不说法语。”对方边吃边说。
小个子一愣,还没沾汤的汤匙悬在碗口:“跟我,您说什么都行。我会英语。我是瑞士人。什么都会。”可对方并不回话。他一口一口,不快不慢地吃着。“您是回来给您英勇的同胞们扫墓的吧?可能您儿子也在,是吧?”
“不是。”对方说,嘴里仍吃着东西。
“不是?”对方喝完了汤,把碗放到一旁,又喝了点酒。“太可悲了,多少人没了儿子,”瑞士人说,“好在都结束了。不是吗?”对方又不回话。他始终没看瑞士人一眼。他睁着憔悴的眼睛,生硬的脸上嵌着生硬的胡子,好像什么也没看。“我啊,也遭了罪了。谁都遭罪。但我告诉自己,遭罪又怎么样呢?这是战争。”
对方仍不应答。他一口一口,不快不慢地吃着,吃完便起身离开了房间。他在吧台点起蜡烛,店主倚着吧台,挨着另一个穿灯芯绒外套的男人,冲他稍稍举了举杯。“睡个好觉,先生。”店主说。
客人看向店主,烛光照出他憔悴的面孔,蜡胶的硬胡子撇在颊上,眼睛没在影里。“什么?”他说,“是。是。”他转身走向楼梯。两个男人在吧台边目送,望着他僵硬而从容的背影。
火车开出阿拉斯后,两个农妇的目光不曾离开过车厢里的另一个乘客。这是一节三等车厢(因为这条线上没有头等车厢),她们坐在座上,头裹披巾,腿上支着盖好的篮子,厚实的双手一上一下,静静叠在篮子上,眼看着坐在对面的男人——亮着一头白发,暗着憔悴的铜黄面孔、针一样的胡尖、外国剪裁的衣裤和那根手杖——坐着破旧、油腻的木座,一直望着窗外。起初,她们只是盯着,随时准备转移视线,可见对方似乎全无察觉,她们便抬手遮嘴,咬起耳朵。对方仍没反应,她们很快又低着嗓门,聊出了声,睁大明亮、警觉又好奇的眼睛,望着那副与周遭格格不入,塑像般僵硬的形体稍稍前倾,拄着手杖,望出污浊的车窗,却一无所见,只有偶尔闪入眼帘的残径和人一般高的残桩划裂一块块犁着螺纹、乱无章法的土地,把视线拉向螺心,拉向那一个个用低矮的红漆标牌标出的土墩——神秘、荒凉,怀着一地毁灭。火车放慢了速度,突然开到瓦砾滩上,窗外立着一间用瓦楞铁皮搭起的小屋,上面用大字写着一个名字;男人探身向前,两个女人目不转睛。
“看!”一个女人说,“看他的嘴。他在念那个站名。刚才我说什么了?就和我说的一样。他儿子就死在这里。”
“那他肯定有很多儿子,”另一个女人说,“我们离开阿拉斯以后,他一次一次,念了多少站名。欸!欸!他有儿子?这么冷冰冰的……”
“冷归冷,他们还真有孩子。”
“所以才离不开威士忌了。要不然……”
“是啊。这些英国人,满脑子钞票、吃喝。”
不久,她们到站下车;车继续前行。其他乘客拥进车厢,是另一些靴上沾满泥巴的农民,有的挎着篮子,有的带着或死或活的牲畜;火车穿越毁坏的大地,经过一个个在废墟般的瓦砾滩上用砖头或铁皮搭成的车站,接上一拨又一拨乘客,他们将一阵又一阵注视投向那个一动不动,生硬地俯在窗边的形体,投向念出站名的那一瞬间他双唇的颤动。“看来他终于听说了这场仗呢,让他好好看看。”车厢里发出议论。“看完了还有家回。仗又不是在他家的场院里打的。”
“也不是在他家的房子里打的。”一个女人说。
全营士兵列队稍息,站在雨里。他们在临时营地休息了两天,换洗了装备,补足了缺员,整顿了队伍,此刻正面朝浑身淌水的军士长,像驯服的蠢羊一般在永无休止的雨中列队稍息。
很快,上校从广场对面的一扇门里现身。他在门口站了片刻,扣紧了军用雨衣,然后在两个副官的随同下,小心翼翼地把擦得锃亮的皮靴踩进泥里,朝这边走来。
“检阅——立正!”军士长大喊一声。队伍发出一阵咔嗒阴沉的闷响。军士长转身迈出一步,向军官们敬礼,手杖夹在腋下。上校倏地用手杖指指帽檐。
“都有,稍息。”他说。队伍又发出一阵哗啦慵懒的细响。军官们走向一排首列,军士长跟到最后一名军官身后。一排的中士向前一步,抬手敬礼。上校毫无反应。中士跟到军士长身后,一行五人步过连队前排,依次审阅着每一张表情生硬、直视前方的脸。一连。
中士朝上校的后背敬了个礼,回到原先的位置,挺胸立正。二连的中士向前一步,敬礼,不见回应,照例跟到军士长身后,一行五人步过二连前排。雨水顺着上校的雨衣哗哗流向锃亮的皮靴。地上的泥浆爬上靴子,和雨水相遇,又随流而下,刚回到地上,便再次抬头,一道道爬上锃亮的靴面。
三连。上校在一个士兵前停下,雨衣在他肩上隆起双峰,雨水从帽背上淌下,让他看上去像只脾气暴躁、怒不可遏的大鸟。两个副官、军士长和中士也相继停下,五双眼睛直盯着眼前的五个士兵。五个士兵表情生硬,一眨不眨地直视前方,脸像木雕的脸,眼像木刻的眼。
“中士,”上校用耍性子似的声音说,“这个兵今天刮脸了没?”
“长官!”中士响亮地说;军士长也说:
“这个兵今天刮脸了吗,中士?”这时,五双眼睛都等着这个士兵,他生硬的目光似乎穿透了他们,好像他们都不在眼前。“在队伍里说话要向前一步!”军士长说。
一言未发的士兵踏步出列,一泼泥浆溅起,飞得比上校的靴筒还高。
“你叫什么名字?”上校说。
“024186格雷。”士兵流畅利落地报上编号姓氏。全连、全营的目光都直直打向前方。
“叫长官!”军士长大喝一声。
“长——官。”士兵说。
“今早你刮脸了吗?”上校说。
“没有,长——官。”
“为什么不刮?”
“我不刮脸,长——官。”
“你不刮脸?”
“我没到刮脸的年纪。”
“叫长官!”军士长大喝一声。
“长——官。”
“你没到……”上校的声音没入躁怒的目光,被帽檐上淌下的雨水挡住。“记他的名,军士长。”说完,他继续向前走去。
全营目视前方,面容生硬。很快,上校、两个副官和军士长,一列五人,又重新步入全营的视野。军士长在恰当的位置立定,朝上校的后背敬礼。上校很快抬了抬手杖,脚下没停,两个副官紧随其后,朝广场对面他出现的地方小跑而去。
军士长又面向全营。“检阅——”他大喊一声。一种无影无形的动作——一瞬无影无形,孕育着那阵潮湿、阴沉且生而隐灭的声响的前奏,在队伍间传递。军士长松了腋窝,降下手杖,像军官一样拄着。他站了一会儿,目光扫过队伍前排。最后,他说:
“坎宁安中士!”
“长官!”
“那个兵你记名了吗?”
接着是片刻的静默——比一瞬稍长,比一阵稍短。然后,那中士说:“哪个兵,长官?”
“你的兵!”军士长说。
全营士兵生硬地站着。雨水如根根细矛,悄无声息地戳进军士长和队伍前排之间的泥地,像已筋疲力尽,不堪匆忙,也难再收止。
“你那个不刮脸的兵!”军士长说。
“格雷,长官!”中士说。
“格雷。跑步出列。”
这个叫格雷的兵不紧不慢,踏着重重的步子,面无表情地跑出队列,经过队伍前排,身上的苏格兰短裙黯淡、潮湿、沉重,像层湿透的马毯。他停步立定,面向军士长。
“今早你为什么没有刮脸?”军士长说。
“我没到刮脸的年纪。”格雷说。
“叫长官!”军士长说。
格雷的目光越过军士长的肩膀,生硬地打向前方。
“和一等士官长讲话,要叫‘长官’!”军士长说。格雷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固执地打向前方,无舌软帽下的面孔像花岗岩一般,对冰冷的雨矛全无知觉。军士长提起嗓门:
“坎宁安中士!”
“长官!”
“这个兵,再记名一次,违抗命令。”
“明白,长官!”
军士长又看向格雷:“老弟,我保证惩戒营里有你的位置。入列!”
在军士长的注视下,格雷不紧不慢地转身归队,回到自己的位置。军士长又提起嗓门:
“坎宁安中士!”
“长官!”
“命令你记他的名,你什么也没记。再有这样的情况,就记你自己的名。”
“明白,长官!”
“继续!”军士长说。
“可你为什么不刮?”回到临时营舍,同班的下士问他。营舍是一座石筑的谷仓,里面暗无光照,墙上像害了麻风一样爬满了白斑;他们围着一只冒浓烟的火盆,蹲在湿草堆上,呼吸着氨臭刺鼻的空气。“你知道早上要检查。”
“我没到刮脸的年纪。”
“可你知道检阅的时候上校会注意到你。”
“我没到刮脸的年纪。”格雷重复了一遍,口气平静、固执。
“两百年来,”马修·格雷说,“除了星期天,哪天没有打格雷家钉子的船在克莱德建造起来,哪天没有钉格雷家钉子的船开出克莱德河口。”他低头透过钢边眼镜看向小亚历克。“哪怕是他们那罪恶的,不让敲锤拉锯的安息日到了,也是一样。如果一天要造一艘船,格雷家就造得出来。”他补充道,话里透着阴郁的傲慢。“现在也是,等你到了年纪,你就跟你爷爷和我到船厂里去,到男人里去当个男人,顶个位置,像男人一样用锤子锯子去赢得信任。”
“行了,马修,”老亚历克说,“这孩子,他现在锯得就一点不歪,一天钉的钉子也能跟你甚至我一样多了。”
对他的父亲,马修并不理会。他透过镜片望着他的长子,继续一词一句,慢慢说出他深思熟虑的教诲:“约翰·韦斯利还差两岁,小马修还差十岁,你爷爷也快要老了——”
“行了,”老亚历克说,“我还不到六十八呢。你大概想告诉这孩子,他到伦敦去走他一遭,回来就要到教区养老院去找我了是吗?不会,到圣诞假期,仗就打完了。”
“完与不完,”马修说,“格雷家的船匠都不必去打英格兰人的仗。”
“得了吧你。”老亚历克说。他起身走向壁炉边的柜子,回来时手里拿着一只盒子。一只上了年头的深色木盒,被擦得光亮,四角上包了铁皮,盒口封着一把硕大的铁锁,小孩用发卡一掏就能打开。他从袋里摸出一把几乎和锁一样硕大的铁钥匙。他打开盒子,从盒里小心提出一只裹着天鹅绒布的小珠宝盒,再小心打开。盒里的缎垫上躺着一枚勋章,一枚小小的铜章,配着深红的绶带:维多利亚十字勋章。“你西蒙叔叔去给女王出力,得了这一小块铜牌的时候,我就守在这里,让船不停开出克莱德去,”老亚历克说,“也没听有谁说三道四。必要的话,亚历克去给女王出力的时候,我也会守着,让船不停开出克莱德去。让孩子去吧。”说完,他把勋章放回木盒,重新锁好。“打一打,伤不着孩子。我要是他这岁数,或者你这岁数的话,要打,我也会去。亚历克,你听好了,孩子。我硬朗着呢,可你知道,我这六十八岁的小子,他们不会要了,不然,我就跟你一起去打,让马修这样的老家伙留下,在这儿拼命干活。好了,马修,别碍着孩子,女王有难,格雷家什么时候不出力了?”
于是,在一个普通的工作日里,小亚历克穿着最漂亮的衣服,带着扎在手巾里的《新约》和一块家烤的面包下山入伍。而这一天,也是老亚历克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因为紧接着有一天早上,马修便独自下山,到船厂工作,把老亚历克留在了家里。从那以后,只要天晴,他就裹着长巾,往门廊上的椅子里一坐,望着东南方向,不时冲屋里的儿媳嚷着:“快听。你听见没?那炮声。”(有时哪怕天气不好,他也会坐着,直到被儿媳发现,赶进屋里。)
儿媳会说:“我什么也没听见。就是金基德湾的海浪罢了。快进屋吧。马修会不高兴的。”
“行了,你这女人。你觉得格雷家的男人在这世上放了一炮,我会听不出来?”
格雷入伍不久,他们便收到一封从英格兰写来的信。信里他说,在英格兰当兵和在克莱德河边当船匠不同,还说过一阵他还会写信。于是,每隔一个月左右,他就有信写来,说当兵和造船不同,天还在下雨。接着,一连七个月,他们没再收到来信。但他父母没有停笔,仍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联笔去信,每封信的内容都几乎和前一封甚至前十封一样:
我们都好。船在不停开出克莱德去,开得比他们炸得更快。你的《圣经》还在吗?
——先是他父亲的字迹,劲大势缓,刚硬工整。接着是他母亲的话:
你好吗?有什么需要吗?我和杰茜在织长袜,会寄去给你。亚历克,亚历克。
收到这封信时,他正在惩戒营里接受七个月的惩戒,他还没把这事告诉家人,信先到了之前同班的下士手里,才转交给他。他蹲在泥里,蜷在同营受罚的战友间,把报纸扣进军服,用扯成条子的毛毯包住头脚,写了回信:
我很好。是的,《圣经》还在。(没说他排里的人一直用书纸点烟,《耶利米哀歌》都早已撕完。)还在下雨。向爷爷、杰茜、马修和约翰·韦斯利问好。
然后,七个月到,惩戒结束。他回到原先的连,原先的排,看到一些新面孔,收到一封信:
我们很好。船还在不停开出克莱德去。你又有了个妹妹。你母亲很好。
他折起信收好。“我看见营里有很多新人,”他对下士说,“我看,是不是也有新军士长了?”
“没有,”下士说,“还是原来那个。”他看着格雷,目光专注,像在揣摩什么;格雷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今早你刮了脸了。”他说。
“是,”格雷说,“我到刮脸的年纪了。”
那天晚上,全营正准备开拔,向阿拉斯进军。午夜就要出发,他立刻写了回信:
我很好。向爷爷、杰茜、马修、约翰·韦斯利和小宝宝问好。
“早!早!”将军盖着膝毯,套着兜帽,从停在路上的车里斜出身子,朝埋头苦行,取路沟而过,经巴波姆向北进军的部队挥起戴着手套的手,高兴地喊着。
“是个快乐的老家伙。”一个声音说。
“军——官——嘛,”第二个声音拉着调说;接着,他一个趔趄,一屁股跌进油般黏滑的泥浆里,手使劲扒着深有一膝的路沟的顶沿,嘴里咒骂起来。
“反正,”第三个声音说,“军官也得打仗,我看他也得去。”
“那他们怎么还没去呢?”第四个声音说,“他朝的方向可没仗要打。”
他们一个排、一个排地滑进或跳进沟里,从泥浆里拔出沉重的双脚,一步、一步,经过将军的汽车,无比艰难地爬回山巅似的路面。“他跟我说,他说:‘德国佬有门新炮要运到巴黎。’他说。我跟他说:‘这算什么,他们还有门能轰了我们指挥部的炮呢。’”
“早!早!”将军继续挥动手套,高兴地喊着;部队继续绕道进沟,涉泥攀坡,再返回路面。
他们摸进壕沟,一枪未开,直到第一发枪弹在眼前炸开。格雷是三号尖兵。此前,他们趁着照明弹投下的一阵、一阵光亮的间隙,从一个弹坑爬到另一个弹坑,格雷想方设法,紧跟在军士长和一名军官身后;军官领着他们朝铁丝网上的一处缺口爬去,在那第一发来复枪弹的光闪中,他看见了那个缺口,看见被乱弹刮掉泥巴和铁锈的铁丝网上微微亮着的冷硬的光点,看见军士长高大的身影衬着光幕一跃而下。于是,格雷也挺出刺刀,弹进沟里,沟里咕噜咕噜,一通吼嚷,伴着砰砰炸响。
照明弹开始一打、一打升空;在惨白如尸的光亮中,格雷看见军士长有条不紊地把一颗颗手榴弹扔进下一段土护墙里。他经过正弓腰折身,倚着射击踏台的军官,朝军士长跑去。军士长已转进墙后,不见人影。格雷紧紧跟上,贴到他背后,见他正侧着身子,一手抓住掀开的麻布遮帘,一手抄着手榴弹,准备往地洞里扔,像要往地窖里扔橘子一样。
光亮向天空蹿去,军士长回身一看。“是你,格雷。”他说。地下传来砰的一声闷响;没等军士长从挂在脖子上的麻袋里抓出另一颗手榴弹来,格雷的刺刀就捅进了他的喉咙。军士长魁梧有力。他向后一仰,双手抵喉,把住伸到眼前的枪管,咧嘴吐着狠白的牙光,想把格雷拉到身旁。格雷扯紧枪腰。他扭扭刀柄,试着抖开那具戳着刀刃的身体,像要抖掉一只扒着伞骨的老鼠。
他拔出刺刀。军士长倒在地上。格雷倒转枪身,握住枪头,拿枪托朝军士长脸上猛捶,可沟里的泥地太软,完全吃不住力。他瞪眼看向四周,目光扎中一块翘在泥里的铺道板。他拔出板来,横着一塞,垫起军士长的脑袋,再一下、一下,拿枪托捶他的脸。身后,第一段土护墙间,军官正大声喊着:“军士长,吹哨!”
嘉奖令里讲到,在一次夜袭行动中,列兵格雷,作为四名生还者之一,如何在军官负伤、士官全员阵亡之际及时把控形势,肩起指挥重任(本次行动旨在快速突袭,营救战俘),并在敌军前线守住一处据点,直到后援火力抵达,从而巩固了我军阵地。军官回忆了格雷如何发出指令,让其他人先行后撤,完成自救,又如何端着一挺德国机枪从某处现身,在三个战友垒起屏障的同时扑到军官身边,拿起他的维利式信号枪,把召唤进攻火力的彩色信号弹打向高空;一切都干脆利落,没等敌人策动反攻,撒开火力网,支援就到了。
至于他家人是否见过这份嘉奖令,就很难说了。不管见没见过,他住院养伤期间,家中来信的中心思想都和原来一样:“我们很好。船还在不停开出河去。”
在伦敦的病床上躺了几个月后,他才重新坐起身来,给家里写信:
我病了,但现在好起来了。我也得了条带子,跟那盒子里的很像,但不是全红。当时女王也在。向爷爷、杰茜、马修、约翰·韦斯利和小宝宝问好。
回信是星期五写的:
你母亲很高兴你好起来了。你祖父死了。宝宝的名字叫伊丽莎白。我们很好。随信寄去你母亲的爱。
他的下一封信写在三个月后,又一个冬天:
我的伤好了。我准备去上军官学校。向杰茜、马修、约翰·韦斯利和伊丽莎白问好。
面对这封来信,马修·格雷陷入了沉思,一思就是好一阵子,本该在第一个星期一写出的回信拖到第二个星期一才写,晚了整整一个星期。他写得非常认真,等全家都睡了才开始动笔。信写得很长,或者说,他写的时间很长,一直写到他妻子披着睡袍走进房间。
“回去睡觉,”他对妻子说,“我很快就来。有些话得讲给那孩子听听。”
最后,他放下笔,靠向椅背,拿起信纸要通读一遍的时候,纸上已写下了一封长信,信里的字写得很慢,含着斟酌,没有涂抹、删改:
……你那条绶带……那就是虚荣和自负。让你想当军官的虚荣和自负。永远别弄错你的出身,亚历克。你不是什么绅士。你是个苏格兰船匠。如果你祖父还在,他也肯定会这样告诉你的……你的伤好了,我们都很高兴。随信寄去你母亲的爱。
他把勋章寄回家里,随信附了一张穿上肩头有星、胸前有带、袖口绣着条纹的新军装后拍的照片。春天,他回到佛兰德斯,正逢红罂粟在被炮火搅烂的卷心菜和甜菜地里绽开。轮到休假,他便在伦敦待着,到军官常去的地方转悠,从没告诉家人他还有假可度。
他还留着那本《圣经》。偶尔,在私人物什里摸到它时,他会翻开那皱巴巴的,改变他人生的一页:……一个声音说,彼得,振作起来;杀死——
他的勤务兵经常看见他不知不觉地翻开书来,对着那皱巴巴的一页沉入默想——这个士兵出身的军官,憔悴、孤单,一张不显年纪,又或缺乏年纪的脸:清醒、严肃,深邃而成熟的平静,每一个表情、动作都攥着一股庄重而从容的确信(传令兵说:“像是黑格 本人一样。”)。此刻,勤务兵望着他坐在干净的办公桌前,平稳而缓慢地运笔写字,却又写得像小孩一样敷衍:
我很好。两星期没下雨了。向杰茜、马修、约翰·韦斯利和伊丽莎白问好。
四天前,这个营的将士从前线撤返。营里损失了少校、两名上尉和大部分中尉,于是,活着回来的上尉成了少校,连队由两名中尉和一名中士统领。同时,部队吸收了补员,又重新满编,将于次日出发再战。所以,这一天,K连全体站好队列,接受检查,代职上尉的(格雷)中尉慢着步子,依次走过每一个排的前排。
他一个兵、一个兵地检查,查得缓慢、仔细,中士跟在他身后。他停下脚步,说:
“你挖壕沟的工具在哪儿?”
“它炸——”士兵刚一开口,便咽了回去,目光生硬地看着前方。
“炸出背包了,是吗?”上尉替他说完,又继续发问,“什么时候?这四天里你打过仗了?”
士兵直视前方,生硬的目光穿过静怠的街道。上尉迈步往前:“记他的名,中士。”
他往前走到二排、三排,接着又停步站定,上下打量起眼前的士兵。
“你叫什么名字?”
“010801麦克兰,长——官。”
“补员?”
“补员,长——官。”
上尉继续往前:“记他的名,中士。枪上很脏。”
夕阳西下。村子衬着余晖,显出黑色的轮廓;河水粼粼,映着火红的霞光。河上跨着石桥,桥像黑色的拱门,顶上缓缓有人走过,像用黑色纸片剪出的形体。
战斗分队蹲在路边的沟里,上尉和中士从低矮的挡墙后冒出脑袋,小心地观察。“你看得清吗?”上尉小声问。
“是德国佬,长官,”中士悄声回答,“我认得他们的头盔。”
接着,等那支纵队从桥上通过,上尉和中士爬回分队所在的水沟。队里有个头缠绷带的伤员。“别让他出声,准备。”上尉说。
他带队沿水沟行进,直抵村子周边。四下一片昏暗,他们围着伤员,静坐在一堵墙下,上尉和中士又匍匐而去。五分钟后,二人归队。“上刺刀,”中尉低声下令,“别出声,准备。”
“要我陪那受伤的哥们留在这儿吗,中士。”有人悄声问。
“不,”中士说,“赌个运气,带他一起。前进。”
他们跟在上尉身后,蹑着脚步,沿墙根潜行。墙向连着桥路的街道靠近,与街道垂直。上尉举手示意,从墙角处探头窥察。他们停在墙边,望着他的后背。他们正对着村口的桥头。桥头、路上,都不见人影;村子在夕阳下静静入梦,背后是回撤的纵队扬起的沙尘,灰土浮向傍晚的夜幕,染上一片金红。
突然,他们听到一个声音,一个短促的喉音词。不到十码开外,横着一截面向桥头、高不过胸的断墙,墙后有挺机枪,周围蹲着四个敌兵。上尉又举了举手。他们抓起步枪:鞋钉打在鹅卵石上,一阵叮咚;一波错愕的叫喊戛然而止;嘭嘭拳响,急促、粗重的喘息,咒骂;没有枪声。
头缠绷带的伤员尖声大笑起来,直到有人用染着铜味的手捂住他的嘴巴。依上尉的指令,他们撞开那栋房子的门,把机枪和四具尸体拖进屋里。他们把机枪扛到楼上,架在一个窗口,枪头自上而下,对准了桥头。残阳西沉,长影悄然落下,越过村子与河流。头缠绷带的伤员叽里咕噜地自言自语起来。
另一支纵队顶着煤斗式头盔翻上桥面,步伐坚定、整齐地过桥而来,穿过村子。一个分队从纵队尾部脱离,分成三个小队。其中两个小队配了机枪,两挺机枪分别架在街道两侧,近处的机枪架在一道街垒后面,所在的位置正是刚才那挺机枪被缴获的地方。第三个小队带着工兵的工具和炸药回到桥上。中士从十九个兵里调出六个,一声不出地走下楼梯。上尉留在窗口,把着机枪。
很快,又是一阵叮咚、一通乱响、一顿捶打。上尉从窗口看见,对街的小队脑袋往右一转,枪口往右一摆,机枪嗒嗒开火。上尉扣动扳机,冲他们一通扫射,顺势又扫向桥面,看着桥上的小队像一窝鹌鹑一样散向最近的护墙。上尉锁定他们,一一打击。他们撒腿狂奔,一一蔫下,变成一个个黑点,一动不动地定在白色的路上。接着,他拉回枪头,对准对街,打哑了那挺机枪。
他发出又一道命令。除了缠着绷带的伤员,剩下的士兵都跑下楼去。一半跑到窗底,拖转机枪。另一半冲向对街,去夺另一挺枪,但冲到一半,那枪咔咔响起,几人不及收步,一齐倒在地上,裙尾往前一翻,亮出几双灰白的大腿。门前的走道上,没等另外几人掀掉挂在机枪上的尸体,子弹便从对街飞来。上尉再次朝对街扫射,窗户左边啪啪喷起沙土,他的机枪咚咚响起金属碰撞的声音,一线灼烫划上他的胳膊,从肋间穿过,窗户右边又喷起沙土。他又是一顿扫射,打哑了那挺机枪。但他仍不罢休,继续朝机枪周围的土堆开火,枪声响了许久。
昏暗的大地咬向落日。街道罩入影中;最后一缕光线横进屋里,随即消散。他身后的伤员裹着沉沉暮气,大笑起来,接着那笑声又没入平静而满足的呓语。
就在天黑以前,又一支纵队从桥上通过。光线尚且还照得出这批军人身上的卡其军服和平顶钢盔。可照得出,也大概没人看得见了:一支分队登上二楼,找到了支在窗口的上尉,他身边的机枪冷了,他们以为他已经死了。
这一回,马修·格雷看到了嘉奖令。有人从《公报》上剪下它来,送给了他,他又把它寄给医院里的儿子,并附信一封:
……既然你一定要去打仗,我们也很高兴你表现得不错。你母亲觉得你已尽了本分,该回家来了。但这些事情女人不懂。我自己倒觉得,这仗也是时候停了。工钱多有什么用呢,吃的贵成这样,除了投机的商家,谁也赚不到钱。打仗打到赢了的一边都没法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了,就是时候停了。
下床前和他邻床,下床后又在拦着长玻璃的阳台上和他邻座的伤员,是一名中尉。他们常在一起聊天。更确切地说,大多数时候,是中尉说话,格雷听着。他说起和平,说起打完仗后的计划,说得好像仗已打得差不多了,过不了圣诞就会结束。
“到圣诞我们就该回去打了。”格雷说。
“中毒的人呢?中了毒气的人都不会被送回去打了。得把这些人治好。”
“我们会好的。”
“好了也来不及了。圣诞就结束了。不会再打一年。你不信我,对吧?有时候我觉得你是想回去打。但不会再打下去了。到圣诞就完了,完了我就出发。去加拿大。家里是什么也没了。”他看着身边的伤号,看着那具憔悴、消瘦,几乎满头白发,闭眼躺在秋日阳光下的形体。“你最好跟我一起。”
“圣诞那天我到日旺希和你碰头。”格雷说。
但他没去。十一月十一,他人在医院,听了钟声 ,圣诞节当天,他哪儿也没去,在医院收到一封家信:
现在你可以回家来了。现在回来也不算早了。现在他们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船,虚荣和骄傲,有这心也没那劲儿了。
军医乐呵呵地跟他搭腔。“去他妈的,明知道德文郡有个能听到夜莺唱歌的地方,还困在这里,哎!”他捶了捶格雷的胸,“没什么事了:就一点点杂音。没什么影响,只要从现在开始,别再往战场上跑。有点杂音也好,就当提个醒了,想打也打不了了。”他略一停顿,等格雷发笑,但格雷没笑。“不过,都结束了,去他妈的。来,在这儿签个名吧。”格雷签上名字。“但愿你忘了这一切,开始得多快,就忘得多快。好了——”他伸出手,露出那副消过毒似的笑容,“开心点喽,上尉。祝你好运。”
早上七点,下山而来的马修·格雷看见了他:一个脸上染着病色,身上穿着城里人的衣服,手里拿着手杖的高个男人。他停下脚步。
“亚历克?”他说,“亚历克。”他们握了握手。“我都认不出——我没……”他望着他的儿子,望着那一头白发和两撇蜡胶的胡子。“现在你有两根带子能放进那盒子里了,你信里说了。”说完,还是早上七点,马修又转身上山。“我们去找你母亲。”
短短一瞬里,亚历克·格雷似乎回到了从前。也许,是他以为自己走了很远,其实还不够远;也许,是他一直在爬山的缘故,他这次回家,与其说是一次回归,不如说是一场离爆发只差最后一颗卵石触碰的山崩,尽管很快他又会离开。“船厂,父亲。”
他父亲提着饭盒,坚定地跨步向前。“那个再说,”他说,“我们去找你母亲。”
他母亲在家门口见到了他。在他母亲身后,他看见了长成小大人的小马修,看见了约翰·韦斯利,看见了从没见过的伊丽莎白。“你没穿制服回来。”小马修说。
“没,”他说,“没,我——”
“你母亲之前一直想看看你一身军装的样子来着。”他父亲说。
“没有,”他母亲说,“没有!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好了,安妮,”他父亲说,“是上尉了,有两根带子能放进那盒子里了。这就是假谦虚了。你表现出了勇气,应该穿上——但现在也不是时候:对格雷家的男人来说,一套工服、一把锤子,才是像样的制服。”
“是,长官。”亚历克说。他早已知道,没人有什么勇气,但他也知道,人走在街上,脚底一空,踩进开着口子的窨井里时,谁都会像瞎了眼睛一样跌跌撞撞地抢一口气,充个猛汉。
那天夜里,等他母亲和三个小孩都睡下,他才告诉他父亲:“我准备回英格兰工作。那边答应我了。”
“啊,”他父亲说,“或许,是在布里斯托尔?那边也有船厂。”
灯光晕开,拉长微暗的光指,伸向壁炉架上的黑盒,轻抚着光滑的盒面。一阵风刮起,掏空了星光鸟影,留下一口昏暗的夜“碗”,在暗淡的空间里雕出房子、山丘和岬角的轮廓。“天一亮,这风就过了。”他父亲说。
“也有其他原因,”亚历克说,“你知道,我交了朋友。”
他父亲摘下铁框眼镜:“你交了朋友。我看,是军官之类的朋友?”
“是的,长官。”
“有朋友是好事,夜里能围着炉子坐下聊天。但朋友归朋友,世上只有爱你的人才容得下你的过失。你得真心爱一个人,亚历克,才能忍受他带给你的所有苦恼。”
“他们也不是那种朋友,长官。他们……”他就此打住,没看他父亲一眼。马修坐在那里,缓缓用拇指擦着眼镜。风呼呼响起。“如果这次不行,我就回来到船厂干活。”
他父亲缓缓擦着眼镜,面色严峻地凝望着他。“这样可当不了船匠,亚历克。要敬畏上帝;作为船匠,船就是你自己的身体,把肋板当作你自己的肋骨,去一根一根安好……”说着,他挪了挪身子,“看看书里是怎么说的。”他重新戴上眼镜。桌上摆着一本厚重的铜皮《圣经》。他翻开《圣经》;经文似从纸页上升起,迎向他的目光。但他还是大声读了出来:“……千夫之长和万夫之长……”一段关于骄傲的训诫。他转过脸,低下脖子,透过镜片望向他的儿子。“那么,你要到伦敦去了?”
“是的,长官。”亚历克说。
他的职位在伦敦等他。他将坐到一间办公室里。他已提前做好了名片:“亚历克·格雷上尉,军功十字勋章,战时优异战功勋章。”一回伦敦,他就加入了军官协会,开始捐助孤儿遗孀。
他住在像样的地段,有几间屋子,上下班都靠步行,时时揣着名片,撇着蜡胶的胡子,穿着素净、得体的衣服,用一种难以模仿的姿态,神气却不招摇地携着手杖,把铜板分给皮卡迪利大街上的盲人和伤残者,问他们原来在哪个军团服役。他每月给家里写一封信:
我很好。向杰茜、马修、约翰·韦斯利和伊丽莎白问好。
他回伦敦工作的第一年里,杰茜结婚了。他紧紧腰包,动了积蓄,送了她一套上档次的餐具。他一直在存钱,但不是为了养老;他坚信大英帝国会给他养老,根本不用他自己花钱,他像一个女人、一个新娘一样,彻底把自己交给了国家。他之所以存钱,是因为将来某天,他会重渡英吉利海峡,回到那些深深埋葬在他失而复得的生命中的场景里去。
这是三年后的事了。当时,他正打算告假一阵,谁料有一天,没等他先开口,经理倒提起了这事儿。于是,他带上一只得体的包,起程去了法国。但到了法国,他并未立刻东转,而是一路向南,去了里维埃拉,在那儿住了一个星期,一个人,像绅士一样生活,像绅士一样花钱,在那阳光明媚的大鸟笼里,孑孑于来自欧洲各地、身材苗条的女人之间。
这就是为什么在巴黎看见他从地中海快车上下来的人们会说:“这是个有钱老爷。”这就是为什么在三等硬座车厢里看见他拄着手杖,倾着上身,颤着嘴唇念出那一个个出现在这片静静笼罩着了无意义又挥之不去的烽火岁月,在过去的三年里渐渐苏醒的废土各处的铁皮车站的名字时,人们也说了类似的话。
回到伦敦,他知道了早在离开前就该知道的事。他的职位没了。经理秉着上级的姿态,收紧了腔调,说是形势使然。
剩下的积蓄慢慢消失:他用最后一点积蓄给他母亲买了一条黑色的丝裙,并附了封信:
我很好。向马修、约翰·韦斯利和伊丽莎白问好。
他拜访了朋友,拜访了认识的军官。其中,他最熟的一位在一个舒适的、生了火的房间里请他喝威士忌酒:“你没在工作?哎,走霉运了。对了,你记得怀特比吗?之前他有个公司,在哪儿来着——他是个好人,可没什么人缘。上星期他自杀了。形势不好。”
“喔。是吗?嗯,我记得他。走霉运了。”
“是啊。走霉运了。是个好人。”
他不再给皮卡迪利大街上的盲人和残疾人分发铜币,这些钱都用来买了报纸:
招技工
熟练石工
汽车驾驶员。无需参军记录
店员(限二十一岁以下)
招船匠
最后还有一则:
有一定社会地位及社会关系的男士,负责与外地客户会面。短期他得到了聘用。然后,他撇着蜡胶的胡子,携着得体的手杖,近至伦敦西区,远到伯明翰和利兹,在灯红酒绿中走了一遭。一睹奢靡之后,他结束了短暂的工作。
技工
木工
油漆工
冬天也很短暂。春天,他撇着蜡胶的胡子,穿着熨平的衣服到了萨里郡,开始代销一套百科全书。除了一身穿戴,他卖掉了所有东西,也交出了城里的几间屋子。
手杖、蜡胶的胡子和名片还在。优雅、青绿、温和的萨里郡。一个紧致的小花园里,一座紧致的小屋。一个上了年纪、一身便服的男人在一片花圃里晃悠。“你好,先生。我可以——”
一身便服的男人抬头一看:“去那边,行吗?别走这儿。”
他走到边门。门是板条做的,刚刷了白漆,门上有块搪瓷标牌:
小贩和乞丐不得入内
他穿门而过,敲响另一扇整洁而傲慢地掩在藤下的门。“你好,小姐。我能见见——”
“走开。没看见门上的字吗?”
“可我——”
“走开,不然我喊主人了。”
秋天,他回到伦敦。原因或许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原本就说不清原因,或许是本能将他带回了伦敦,让他亲历眼下这个凝聚并透现着他又已死去的人生的终极时刻。但无论如何,他就在那里,照旧挺着腰板,撇着蜡胶的胡子;他左腋夹着手杖,冲胸戴铜甲、骑花斑阉马的皇家骑兵,冲穿着深红制服的皇家卫队,冲披着长巾、罩着白袍的战争教会的基督徒,冲衣衫素朴的亲王护神队一一立正,注目,倾听,每每在两分钟后陷入绝望。他还有三十先令。于是他补足了名片:“亚历克·格雷上尉,军功十字勋章,战时优异战功勋章。”
那是个灰白的日子,一个似是而非的春日,好像春天早产,生下一个病恹恹的孩子,真正的春天要几星期后才会到来。稀薄的阳光下,楼房糊向半空,淡入金粉相间的雾里。女人把紫罗兰别上裘皮大衣,似要让自己像花一样在倦怠而诡秘的空气里开放。
正是这些女人,不止一次地看向一个拐角,看向那个靠墙站着的男人:一个憔悴的男人,满头白发,胡子扭成两撇糙乱的长尖,赛璐珞衣领里打着一条饱经磨洗、脱了色的军用围巾,一身正装磨光了绒毛,不见了光鲜,却相当平整,显然在一天内烫过;他闭着眼睛,靠墙站着,一顶破旧的帽子帽口朝上,托在身前。
他在那儿站了很久,直到有人碰了碰他的胳膊。那是个警察。“动一动,先生。不合规矩。”帽里落着七枚便士、三枚半便士。他买了一块肥皂、一点吃食。
又一个纪念日到来。他又站上街头,腋下夹着手杖,挺在人群当中:安静的人群,一片明亮无声的制服;破旧的制服,或是坦然,或是执拗,衬着半是忍耐、半是迷惑的面孔。此刻,他的眼神中,不是一个乞丐的无奈,乐观的无奈,而是一份苦涩,一阵回响,一阵苦笑的回响,一个驼子无人听闻的苦笑。
卵石坡上燃着一团孱弱的篝火。火光忽明忽暗,爬满菌藓的湿堤和石桥桥拱若隐若现。卵石坡底,无形的河水涨涨落落,潺潺汩汩。
篝火周围卧着五个人影,有的蒙着脑袋,像在睡觉,另外几个正抽烟聊天。其中一人背靠河堤,坐得直挺,两手垂在身体两侧;他是个瞎子,这就是他睡觉的姿势。他说,他不敢躺下。
“你又看不见你自己躺着,为什么不躺?”另一个人说。
“躺会出事。”瞎子说。
“什么?你觉得他们还能给你一炮,把你眼睛炸亮不成?”
“可不,该炸的总要炸的。”第三个人说。
“嚯。他们怎么不叫我们排好队伍,放他妈的一顿炮呢?”
“他是炸瞎的吗?”第四个人说,“挨了一炮?”
“嚯。他当时在蒙斯。当通信员,骑摩托车的。给他们说说,兄弟。”
瞎子稍稍抬起下巴,但其他部位一动没动。“她手腕上有个伤疤。那疤我一摸就知道。算得上是我在她手腕上留的。有天我们在铺子里干活。之前我捡到一台旧发动机,我们想把它装到一台自行车上,这样我们就能——”
“什么?”第四个人说,“他在说什么?”
“嘘——”第一个人说,“小点声。他在说他的姑娘。他以前在布莱顿路上有间自行车铺,他们要结婚来着。”他低着调子,声音将将压在瞎子疲倦而单调的声音之下,“他应征入伍,领到军装那天,全都准备好了,照片也拍了。那张照片他带在身上,带了好一阵子,直到有天被他弄丢。他跟疯了一样。所以最后,我们找了一张跟那照片差不多大小的卡片给他,说:‘照片在这儿。这回别弄丢了。’所以他现在还留着那卡片。等会儿他说了一半,可能会拿给你看。所以你别说漏了。”
“不会,”第四个人说,“我不多嘴。”
瞎子继续说着:“——在医院里,叫他们给她写了封信。果然,她来了。我一摸她手上的疤就知道是她。她的声音听起来不一样了,可那时候,什么东西听起来都不一样了。但我认得她手上的疤。我们会坐在一起,手握着手,我能摸到那伤疤,在她左腕内侧。在电影院里也是。我会摸那伤疤,就像我——”
“电影院?”第四个人说,“他?”
“是的,”第一个人说,“她会带他到电影院去,看些喜剧,让他听听里边的笑声。”
瞎子继续说着:“——跟我说看电影会伤她眼睛,说把我送到影院,等电影放完她就来接我。我说这样也好。第二天晚上,她也是这样。我也说这样也好。到第三天晚上,我说我也不去了。我说我们就待在家里,待在医院。然后好一阵子,她什么也没说。我能听见她的呼吸。然后她说,这样也好。于是从那以后,我们没再去过,就那么坐在一起,手握着手,我时不时就摸摸她手上的疤。医院里不能大声说话,我们就悄悄地说。但大多数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就那么手握着手。一共八个晚上。我一直数着。一直到第八个晚上。我们坐在那里,我握着她的手,不时摸摸那伤疤。突然,她把手一抽。我能听见她站起来了。她说:‘听着,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还说:‘你总有一天会知道的。’我说:‘我什么也不想知道,除了一件事情。’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她说了她的名字;一个护士。然后她说——”
“什么?”第四个人说,“这什么意思?”
“他不是说了,”第一个人说,“那是医院里的一个护士。他那姑娘早跟另一个家伙跑了,跑了还留那护士给他,让他握手,以为能糊弄住他。”
“可他怎么知道?”第四个人说。
“听着。”第一个人说。
“——她说:‘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说:‘那伤疤,你弄错手了。你弄到右手上了。’我说:‘前天晚上我摸着摸着,边上还翘起了一小块呢。是什么东西?鱼胶布吗?’”瞎子背靠河堤,坐得直挺,仍稍稍抬着下巴,两手一动不动地垂在身侧。“就这么知道的,我认得那疤。以为能糊弄住我,那可是我在她手腕上留的——”
卧得离火最远的人影抬起脑袋。他“嘿”了一声,说:“他来了。”
其他人一齐转头,望着坡口。
“谁来了?”瞎子说,“警察吗?”
其他人没有回答。他们望着进来的人:一个拿着手杖的高个男人。除了瞎子,所有人都闭着嘴巴,望着高个男人走到他们中间。“谁来了,兄弟们?”瞎子说,“兄弟们!”
新来的人经过他们,经过篝火。他没看他们一眼,继续往前走去。“别出声,看着。”第二个人说。瞎子一听,身子稍稍向前一倾,两手在地上一阵乱摸,像要站起来一样。
“看谁?”瞎子说,“你们看见什么了?”
其他人没有回答。他们目不转睛,静悄悄地看着:新来的人一件一件脱掉了衣服;然后,他化作一抹白影,一道黑暗中的幽光,疾疾闪到坡底,下河洗澡,手舀冰冷的脏水,一下一下,使劲往身上泼打。完后,他回到火边;他们倏地转过脸去,除了那个瞎子(他依然倾着上身,两臂支在身体两侧,好像正要起身,苍白的脸被周遭的响动拉转)和另一个人。这个人说:“石头正烫着呢,先生。我一直放在最旺的地方。”
“谢谢。”新来的人说。他似乎依然完全不在意他们,于是他们又静静盯着他看:他把寒碜的衣服铺上第一块石头,再从火里取出第二块石头,往衣服上熨。他穿衣的当儿,那个跟他说话的人走到水边,取回那块他洗澡用的肥皂。其他人仍在一旁看着,只见那新来的人用手指擦了擦肥皂,扭出了两个胡尖。
“左边再来一点,先生。”拿着肥皂的人说。新来的人抹了点肥皂,又扭了扭左边的胡子。拿着肥皂的人微微向后仰起脖子,歪头看着,那形态与穿着就像漫画里的稻草人一样。
“现在呢?”新来的人说。
“好了,先生。”稻草人说。说完,他退入暗里,回来时,他手里的肥皂换成了帽子和手杖。新来的人接过帽子和手杖,从兜里掏出一个硬币,放进稻草人手里。稻草人抬手碰碰帽檐;新来的人就此离去。他们目送着他,望着他高拔的身形、笔挺的后背和那根手杖,直到他消失不见。
“兄弟们,你们看到了什么?”瞎子说,“快说说,你们看到了什么。”
“停战协议”签订以后,从英格兰移民国外的退伍军官里有个名叫沃克利的中尉。他去了加拿大,在那儿种起麦子,不但钱包鼓了,身体也好了。总之,他发达了,以至于如果这天晚上,他第一次返乡的第一个晚上(恰好是平安夜),他没在皮卡迪利广场现身,而是从巴黎的里昂车站出站,他们大抵会说:“这不单是个有钱老爷,还是个硬朗的老爷。”
他刚到伦敦,来不及添置衣装,只能先买上一套裁缝定制的新衣(过去是怎么也买不起的);他穿着新衣,享受得很,连去哪儿都没做打算。于是,他走上街头,一路闲逛,在欢乐的人群里穿行。突然,他停下脚,死死站定,目光牢牢锁住一张面孔。那男人几乎满头白发,唇上有对蜡胶的、针尖似的胡子。他围着一条破旧的围巾,军团特有的配色和条纹已很难辨认,一身磨光了绒毛的衣服刚刚烫过。他带着一根手杖,站在路牙子上,像在跟经过的人说些什么。沃克利突然迈步,伸出手去。但眼前的人没有表示,只用了无生气的眼睛注视着他。
“格雷,”沃克利说,“你不记得我了?”眼前的人注视着他,眼里是彻底的死寂。“我们一起住了院的。我去加拿大了。你不记得了吗?”
“是,”眼前的人说,“我记得你。你是沃克利。”说完,他移开视线,往边上动了一动,又转向人群,伸出手去。直到这时,沃克利才看见那只手里有三四盒在随便哪家烟草店里用一便士就能买到一盒的火柴。“火柴?火柴?”他说,“要火柴吗,先生?”
沃克利也跟着一动,又站到他面前,说:“格雷——”
眼前的人再次投来目光,这回,那目光变了,他竭力克制,却难掩暴躁。“别来烦我,你这婊子养的!”说完,他又立刻转向人群,伸出手去。“火柴!火柴!先生!”他喊了起来。
沃克利往前走去。走了几步,他再次停下,转过半个身子,回望那张被蜡胶的胡子托起的脸,憔悴的脸。对方转脸一瞥,再次和他对视,但目光只停留了一瞬,好像根本没认出他来。沃克利继续走去,踏起了快步。“天啊,”他说,“我真要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