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二节
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发展的推动力

随着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影响愈加严重,社会各界日益关注可持续发展议题,国际组织、各国和各地区政府、投资机构、跨国企业乃至上市公司本身都在推动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进一步发展,以实现全球可持续信息的一致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共同建立一个和平、繁荣、公正和包容的社会。

一、国际组织传导可持续信息披露全球统一理念

(一)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强调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作为世界证券监管机构组成的国际合作组织,在鼓励成员和有关主管当局制定各自辖区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促进特定的司法辖区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一致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0年4月14日,IOSCO发布了关于“可持续金融与证券监管机构和IOSCO的角色”的报告,寻求帮助市场参与者解决有关可持续性和气候变化的问题,该报告中反复强调了三个主题,涉及多种不同的可持续发展框架和标准(包括可持续性相关披露、缺乏可持续活动的统一定义等),“漂绿”和其他投资者保护的挑战。

报告指出,许多跨境经营的上市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可能受到不同监管制度的约束,或参与多个地区或国际的第三方倡议。种类繁多的监管制度和举措,往往具有不一致的目标和要求,可能会妨碍利益相关者充分了解可持续商业活动所带来的风险和机遇。为了使IOSCO能够在解决报告中所述问题的全球行动中发挥推动作用,IOSCO董事会决定成立一个可持续金融工作组,首先改进发行人和资产管理人作出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其次与其他国际组织和监管机构合作,避免重复工作,加强相关监管和监督方法的协调;最后准备可持续金融领域透明度、投资者保护和其他相关问题的案例研究与分析,以阐述其工作的实际影响。

2021年2月24日,IOSCO发文表示将与IFRS基金会、主要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框架或标准制定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相关披露的国际一致性。IOSCO将继续努力,以提高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可靠性,并确定了三个优先事项:第一,鼓励各辖区涵盖广泛的可持续发展主题,并引用现有原则、框架和指引促进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一致性;第二,促进与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特定行业的定量指标以及描述性信息的标准化;第三,推动全球一致的可持续信息披露重点关注企业的价值创造,包括公司对利益相关者和外部环境的依赖,以及满足投资者对可持续性影响信息需求的支持机制。

(二)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的建议

全球央行与监管机构正在形成一个新的共识,即环境风险(包括气候相关风险)已经成为金融风险的重大来源之一,监管机构应该建立一套比较规范的环境气候风险分析方法和框架,让各个金融机构未来用可比的分析框架、方法和假设来进行研究。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目前已经扩展成一个由89个成员参加的全球性央行和监管机构的协调机制。

NGFS在2019年4月发表的“行动呼吁:气候变化成为金融风险的来源”报告中,对全球央行、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提出了六条应对环境风险和气候变化的政策建议,包括:(1)将气候相关风险纳入金融稳定监测和微观监管范围;(2)将可持续发展因素融入央行自身资产组合管理;(3)填补数据缺口;(4)提高风险认知水平,开展能力建设,鼓励技术援助和知识共享;(5)按照一致的国际标准,开展有效的环境与气候信息披露;(6)支持开发分类标准,区分不同的(绿色/棕色)经济活动。

2020年9月10日,NGFS监管工作组发布了环境风险分析的两份重要文件——《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分析综述》 和《环境风险分析方法案例集》 ,总结了全球金融机构中已经研发或使用的各类用于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的模型方法,便于金融机构估算由于气候和环境转型因素导致的贷款不良率上升和投资估值下降的风险。其中,《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分析综述》提出目前环境风险分析在金融行业的推广应用仍面临以下阻碍:(1)金融行业尚未充分了解环境风险并意识到其与金融风险的相关性;(2)已经公开的可用于评估环境风险的数据和方法普遍缺失;(3)金融机构对环境风险分析的投入和能力不足;(4)在与污染相关的风险分析领域和新兴经济体中环境风险分析领域的应用十分有限;(5)现有的环境风险分析方法仍不完善,所使用的数据质量也存在问题。

为了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风险分析,《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分析综述》报告中提出以下六个建议:

(1)提高环境风险分析意识。央行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应带头开展宏观层面的环境风险分析;同时应该向金融机构释放清晰的政策信号,明确推广环境风险分析的决心,制定相关的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风险分析。

(2)能力建设。央行及其他监管机构、国际组织、非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和学术机构等组织可以通过组织研讨会、培训会等交流活动,将环境风险分析方法作为公共产品,向金融业进行推广。

(3)支持示范项目。NGFS、国际组织、央行和其他监管机构可以考虑对重点行业或重点地区的示范研究项目进行扶持,这些项目可针对银行业、资管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并覆盖对环境和气候因素有重大风险敞口的地区和产业。

(4)披露风险敞口和环境风险分析结果。应该建立一个国际通用的、健全的环境披露框架。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央行和其他监管机构可以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TCFD建议,披露其对环境和气候因素的风险敞口及环境风险分析结果。

(5)建立关键风险指标(Key Risk Indicators,KRI)和相关统计数据库。在鼓励市场主体和学术机构研究与环境和气候相关的关键风险指标的同时,NGFS及相关国际组织自身也可开展相关研究。明确关键风险指标将有助于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识别、评估与管理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并提升数据的可比性。

(6)建立绿色和棕色经济活动的分类体系。政策制定者们应组织利益相关者和专家,共同建立和推广经济活动的分类体系,将“绿色”和“棕色”的经济活动加以区分,使金融机构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和评估不同类型经济活动所带来的机遇和风险。

二、各国和地区认同气候变化问题的紧迫性

随着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愈加明显,各国政府陆续设立碳中和目标。根据碳中和目标,政府相关部门开始制定碳中和路线图。通过立法和政策制定方式,政府监管部门要求企业披露环境相关数据信息,确保企业切实履行其社会环境义务。

(一)气候变化给地球生态和人类生存带来危机

碳排放驱动温室效应积累,全球变暖趋势越发严峻。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如二氧化碳,对地球的长波辐射具有较强的吸收性,并且对于太阳光有高度透光性,于是产生了温室效应,温室效应不断积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自1970年以来,全球平均地表温度整体呈上升态势,并在2016年达到最高点。2018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489.40亿吨,较上年增长1.98%;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64.42亿吨,占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74.46%,较上年增长2.40%。2020年,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超过了百万分之400,全球地表平均温度比19世纪的基线升高了约1.25摄氏度,比1981年至2010年的参考期升高了0.6摄氏度,逼近2016年的最热纪录。

在全球变暖背景下,各国多次召开世界气候变化大会,开始重视并深入讨论降碳减排问题,碳中和已成为全球主要国家的发展共识。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巴黎协定》,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了安排。《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只有全球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21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才能降低气候变化给地球带来的生态风险以及给人类带来的生存危机。

气候变化对自然系统的冲击,以多种形式威胁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安全。全球变暖所引发的异常高温、海平面上升等问题,破坏了世界各地的生态平衡与气候模式,导致全球极端天气与自然灾害频发,如2020年澳大利亚的山火失控、非洲蝗灾和旱灾等。1970—2019年,全球发生了1.1万余起灾害归因于天气、气候和雨水的危害,造成200万人死亡和3.6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虽然每场灾害的平均死亡人数下降了三分之一,但有记录的灾害数量却增加了5倍,经济损失增加了7倍。

(二)多国和地区纷纷设立碳中和目标

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频率、强度和严重性都有所增加,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紧迫性纷纷表示认同。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导力量,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积极响应《巴黎协定》应对气候变化,主动将气候变化问题提升至国家和地区战略层面,纷纷设立了净零排放或碳中和的目标。

目前,已有137个国家和地区发布碳中和承诺,而且大部分承诺的碳中和时间都集中在2050年左右。就早期实现者而言,苏里南和不丹是仅有的两个已实现碳中和的国家。欧洲的芬兰、奥地利、冰岛、德国、瑞典都分别将碳中和目标达成时间定在2045年或更早。中国、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四个发展中国家目前均将目标实现时间设定为2060年。

在设定目标的基础上,瑞典、丹麦、法国、匈牙利、新西兰和英国等少部分国家将碳中和载入法律,以推进实质性行动。欧盟、加拿大、韩国、西班牙、智利和斐济等部分国家和地区正在碳中和的立法过程中。大部分国家则主要处于政策宣示阶段,虽尚未立法,但也在努力加强制度建设以支撑具体实施。

图1-2 已制定明确碳中和目标的部分国家和地区列表

[资料来源:能源和气候智库(ECIU)]

(三)各国和地区为保障碳达峰目标实现加强制度建设

2019年11月法国颁布《能源与气候法》,确定法国国家气候政策的宗旨、框架和举措,将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固化为法律。 而早在2015年8月出台的《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案》中,法国就规定了在未来10年内核电占电力生产比例减少至50%,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例增长到32%,占电力生产的比例达到40%。 由于能源转型需要大量投资,为了促进提升能源效率,减少碳足迹,该法案第173条还要求机构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披露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的信息,第174条则表示要对公共及个人能源投资进行监测。如今碳中和目标已经被载入法国立法,战略高度进一步提升,可以预见法国未来势必会加强和完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监管、投资者乃至整个社会的力量,以切实促进实现其2050年碳中和目标。

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碳中和目标下,企业应履行好碳信息披露的社会责任,政府也应建立和完善碳排放信息发布平台,推动建立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制度。在中国宣布努力实现碳中和目标后,2020年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加快制定气候投融资项目、主体和资金的信息披露标准,推动建立企业公开承诺、信息依法公示、社会广泛监督的气候信息披露制度,以引导和撬动更多民间投资与外资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

2020年11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发表2020年施政报告时提出香港力争在205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并预告香港将制定更进取的减碳排放策略和措施,推动全社会实行低碳生活和经济转型。2020年12月,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HKMA)、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及其他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联合设立的绿色及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发布《绿色和可持续财政战略》,其中决定不迟于2025年,要求香港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养老金受托人等金融机构强制执行与TCFD建议一致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 港交所最新的《ESG报告指引》中,也新增了“气候变化”指标,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有关识别及应对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的政策,并描述已经及可能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事宜及应对行动。除此之外,港交所还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有关直接(范围1)及能源间接(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密度的数量。

三、投资机构的可持续投资驱动信息披露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全球层面不断深入、落实,各国投资机构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给投资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因此纷纷开展可持续投资实践。可持续信息作为可持续性投资的基础,可以帮助投资机构筛选优质的可持续相关企业和项目,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为达到这一目的,投资机构应协同合作,共同促进被投资企业提升可持续信息披露水平。

(一)可持续投资发展迅猛

虽然可持续发展报告实质上是为所有利益相关者编写的,但资本市场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对可持续信息的使用仍是最普遍、需求最大的信息使用。

自2005年左右到现在,在联合国和全球经济金融界共同合作努力下,国际上形成了一个普遍的概念,称作责任投资或ESG投资,又称可持续投资。这些概念大同小异,有一个共同的方向就是投资如何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可持续投资是指在投资决策和组合管理过程中充分纳入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等可持续发展因素的考虑,是一种提倡负责任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投资理念。可持续投资理念旨在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评估企业的发展和绩效,协调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及所有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

根据全球可持续发展投资联盟(Global Sustainable Investment Alliance,GSIA)在《2020年全球可持续投资评论》中的数据,2018—2020年,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可持续投资规模增长了15%,达到了35.301万亿美元(见表1-1)。可持续投资现在在各个地区受到专业管理的资产中都占有相当的比例,从日本的18.3%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63.2%(见表1-2)。可持续投资已经构成了全球金融市场的主要力量。

表1-1 2016年、2018年、2020年全球可持续投资资产概览

单位:万亿美元

注:所有2016年资产均按2015年末的汇率换算为美元,2018年资产均按报告时的汇率换算为美元,2020年资产均按2019年末的汇率换算为美元。

表1-2 2014—2020年可持续投资资产占资产管理总额的比例

单位:%

注:2014年日本无该数据;欧盟和澳大利亚对可持续投资的定义发生了重大变化,所以这两个地区的该数据可能难以与过往数据进行直接比较。

由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牵头,于2006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起的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ited Nations-supported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UN PRI),是一个由全球各地资产所有者、资产管理者以及服务提供者组成的国际投资者网络,致力于发展更可持续的全球金融体系。PRI鼓励投资者采纳六项负责任投资原则,签署方通过签署该原则,承诺在投资分析和决策过程中考虑ESG问题,并推动所投资的公司遵守和践行ESG相关要求。

作为责任投资理念的主要倡导者,PRI推动了责任投资发展在全球范围的进一步深入与强化。截至2021年5月,已有超过3900家机构成为PRI签署方,覆盖了8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方旗下管理的资产总额突破100万亿美元。国内机构成为PRI签署方的增长趋势也非常迅猛,在2018年以前,国内还仅仅只有8家机构是PRI的签署方,进入2020年以后,仅上半年就新增了10家。截至2021年8月13日,国内共有69家机构成为PRI的签署方。

(二)投资机构强烈要求企业提高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

更高质量的报告实践可以更好地支持企业对可持续相关风险和机会的决策,进而又可以影响投资者的资本分配,进一步促进更可持续的商业活动。可持续投资的迅猛发展,对可持续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市场上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良莠不齐的情况下,为了满足投资决策的需要,同时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投资者往往会通过与被投企业互动获取企业的可持续信息,并要求企业提升可持续信息披露水平。为了提升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力,有时还会联合其他投资者共同行动,促进被投资企业改善治理和信息披露。

启动于2017年的“气候行动100+”倡议,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气候变化投资者参与行动。目前,全球已有615家投资机构签署“气候行动100+”,资产管理总额超过55万亿美元。“气候行动100+”的核心目标是,推动投资者关注167家排放大量温室气体的全球公司并要求公司实施健全的治理框架监督和管理气候变化风险和机遇,采取实际行动减少全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量,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并强化信息披露,提升披露质量 。据此,投资者会对照不同的气候分析情景,来评估企业运营计划的稳健程度,进而调整投资决策。

四、供应链可持续管理助推可持续信息披露

全球市场和消费者对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的可持续性影响越来越关注,企业也渐渐意识到,除了自身的可持续性管理之外,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着力点。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供应链的重要性,开始通过开展供应商可持续发展绩效评估降低供应链风险,开展供应商培训和辅导,加强供应商可持续发展管理和能力,促进供应链的健康稳定发展,从而助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跨国企业,因为向世界各地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商品和服务,为了实现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会利用自身在全球供应链中的特殊地位,提高对于供应商的可持续性要求。

成立于2000年的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通过利用投资者的杠杆作用,让企业自愿地以标准化和可比较的方式报告其碳排放管理情况。2002年,在代表4.5万亿美元资产的35家机构投资者的授权下,CDP首次邀请100家企业进行气候变化信息披露。此后,随着ESG投资的主流化,CDP也不断完善信息覆盖领域,逐渐由最初的“碳披露项目”扩展至水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等披露。随着各方对气候变化等议题的关注度提升,投资者、企业开始更加关注供应链范围的可持续发展绩效。由此,CDP供应链项目应运而生,以鼓励跨国企业进行供应链碳足迹的测量及信息管理,不断推动绿色供应链的发展。最早参与CDP问卷回应的中国企业,大多数是通过供应链项目,应客户要求而披露的。2020年,154家跨国企业通过CDP的披露平台,要求供应商提供环境管理相关数据,以应对供应链的环境影响和风险,这些企业每年的采购支出合计超过4.3万亿美元。

作为领导品牌的苹果(Apple Inc.)在公司运营层面实现了碳中和,并承诺2030年要实现整个供应链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的碳中和。其明确表示在减少碳足迹上重点关注能效和低碳设计,推动全球的所有工厂转用100%可再生电力,并携手供应商,为这一共同目标而努力。目前苹果已有超过110家供应商承诺100%使用清洁能源生产所有Apple产品,苹果也致力于转向使用回收或可再生材料生产关键部件,从而减少产品的碳足迹。为了帮助供应商节能,苹果还会给供应商提供培训,期望到2030年,让整个制造供应链转型为100%使用可再生电力。

同时苹果也重视对供应商的责任管理,会对供应商表现进行评估,促进劳动权益与人权、健康与安全、环境、道德及管理体系领域的改善。其各项计划和要求,不仅面向所有领域的供应商,也包括供应链的上游。如果评估中发现供应商存在问题,苹果会先与供应商携手合作,改进供应商的管理系统;如果供应商不愿或无法改善运营来达到苹果的要求,就会面临被移除出供应链的风险。自2009年以来,苹果已经将24家制造业供应商场所设施以及153家冶炼厂和精炼厂从其供应链中移除。

惠普也拥有IT行业最大的供应链之一,由数百家生产供应商和数千家非生产供应商组成。惠普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将惠普价值链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50%,到2040年在整个惠普价值链中实现净零温室气体排放。为实现其目标,惠普推动和支持供应商使用可再生电力以及采用地面运输和替代燃料以及电动汽车进行产品运输实现碳减排。惠普也制定了全面的供应商环境和社会责任计划,以帮助供应商更好地解决环境和社会责任问题。供应商有义务遵守惠普的可持续性要求或政策,应惠普的要求,供应商还应填写自我评估问卷。

惠普以广泛的方式与供应商接触,以促进负责任的供应链。惠普对占其生产采购支出95%的供应商进行了社会和环境评估,占其生产采购支出约40%的供应商在2020年均完成了社会和环境审计。惠普也通过要求主要供应商填写CDP问卷调查报告相关数据,了解供应商并与供应商合作,在提升供应链最佳实践和应对共同挑战的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五、企业切实需要统一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及,各类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可持续信息的需求也不断增长,且越来越紧迫。尤其是投资者越来越重视将可持续发展因素纳入投资和投票决策过程中,下游客户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也开始更多地考虑企业的可持续绩效表现,使企业在进行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获得了非常大的驱动力,但同时也面临非常大的国际压力。

各国和地区正积极制定可持续金融及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有的政府制定了总体战略,有的金融监管机构出台了具体要求,还有的监管层倾向于将具体要求留给市场力量。无论哪种做法,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些不尽相同的要求都会通过投资链和产业链传导至最终作为信息披露主体的企业。

同时,第三方ESG数据提供商、评级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MSCI、道琼斯等纷纷利用其在资本市场中的广泛影响力,设定自己的问卷发送给企业来填写,以填补公司公开披露的空白。过多的ESG数据提供商,冗长的问卷调查,各自都有不同的标准,这给发行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大型公司还能较好地投入资源来响应ESG数据提供商和评级机构的问卷,以争取获得一个较好的评级结果,但小型企业则经常面临缺少资源回应这些问题,而要承受被授予较低评级的风险,而这个评级结果又可能进一步影响企业的股票价格、融资能力和融资成本。而且ESG数据提供商和评级机构通常对于实质性问题的判断及评级结果都只是自己内部决定,对于所基于的信息是什么以及这些决定是如何作出的,并不会提供完全的透明度。

企业已经努力采取多种方法来提供与可持续相关的信息。有的参照国际上已有的标准或框架发布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可持续相关信息,有的则根据第三方要求进行信息反馈,还有的会将这些方法相结合。但在面临大量标准和要求时,企业容易无所适从,不知该如何披露可持续信息。如果要较为全面地满足各披露标准的要求,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最终由于不同企业所参考的框架和标准不同,以及参考的程度、采用的方法不同,市场上仍然缺乏一致的、可比的实质性信息,难以支撑广泛利益相关者的判断和决策。

因此,从企业自身的角度来说,也是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一来指引其究竟该披露哪些信息、应如何披露;二来使其在只花费一份报告的时间和精力的情况下,即可直接向市场提供重要的可持续信息,使广大的利益相关者均能获取准确的、可比的、实质性的信息,以进行分析、判断和决策。 TN+GR2/xHf9adv8VSAN+PRxw/TMWaTNYhqtB7+M0hwGMwBvB50747BRItiiZ8Dnr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