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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美丽少女林徽因

轮船驶离码头,向着海天一色的远方出发。

上海在渐行渐远中变成一片模糊的景色。前方,波浪滔天。徐志摩站在甲板上,遥望着远处的祖国大陆。

之后的日子,航船始终处在夜以继日的航行中。船上的人们每天面对的是连成一色的海与天。海上的日子是寂寞的,寂寞久了便开始想家。轮船在海上航行了半个月,徐志摩禁不住就有些想念亲友了。

1918年8月31日,寂寥中的他在船舱中写下了《赴美致亲友书》,文字磅礴大气,大有成为时势中的英雄的气概:

时乎!时乎!国运以苟延也今日,作波韩之续也今日,而今日之事,吾属青年,实负其责,勿以地大物博,妄自夸诞,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谏。夫朝野之醉生梦死,固足自亡绝,而况他人之鱼肉我耶?

志摩满怀凄怆,不觉其言之冗而气之激,瞻彼弁髦,怒如捣兮,有不得不一吐其愚以商榷于我诸先进之前也。摩少鄙,不知世界之大,感社会之恶流,几何不丧其所操,而入醉生梦死之途,此其自为悲怜不暇,故益自奋勉,将悃悃幅幅,致其忠诚,以践今日之言。幸而有成,亦所以答诸先生期望之心于万一也。

或许,在那段长长的寂寞旅途中,他偶尔也想起过自己的结发妻子张幼仪。

虽然这篇文字慷慨激昂,却能读到这豪言壮语背后花架子式的虚,从这篇文采斐然、声情并茂的爱国之作中,能看出徐志摩诗人般的浪漫和多愁善感。其实,他天生就有做诗人的气质,只是那时候还没有被发现,如果一开始梁启超一眼洞穿,自己收的这个新门生将来可能成为浪漫不羁的大诗人,他还会收这个学生吗?他还会鼓励他出国留学吗?

在海上漂泊了二十一天,徐志摩终于到达美国的旧金山。

但这里还不是最后的目的地。他在美国大陆继续前行,经芝加哥、纽约等城区,最后到达马萨诸塞州的克拉克大学。

他进入克拉克大学历史系三年级插班读书。之所以选择历史系,是为了实现他的导师梁启超期望他的政治理想,他选读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课程,希望将来做一个中国的“汉密尔顿”。

徐志摩很勤奋,和他同宿舍的董任坚、张道宏、李济之等都是中国留学生,他们相约为本宿舍定下一个章程,规定本宿舍成员:六时起身,七时朝会,晚唱国歌,十时半归寝,日间勤学而外,运动散步阅报等。

他们严格遵守规章,刻苦勤奋,后来都成为各行各业的栋梁之材:董任坚成为著名教育家;张道宏后来转入西点军校学习,因为品质优秀被段祺瑞选中做了姑爷;李济之则成为人类学家、中国现代考古学家、中国考古学之父。

徐志摩在克拉克大学历史系读了十个月就毕业了,获学士学位,得了一等荣誉奖。

导师的期望已经完成了,下一步该实现父亲的愿望了。父亲把他送到国外读书,并不是想让他当什么政治家,祖祖辈辈经商的徐申如想让儿子学美国先进的金融管理,回国后进入金融实业界。为了圆父亲的梦,从克拉克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徐志摩又进入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学习银行学。那时候,他的理想是做中国的“汉密尔顿”,驰骋政治、经济舞台,汉密尔顿是美国建国后的第一任财政部长,徐志摩给自己取的英文名字是汉密尔顿徐。

在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学习了一年,他便获得了一个硕士学位。

在美国学了两年,对于假大空的政治和充满掠夺性、贪婪性的经济,徐志摩开始厌倦了,他讨厌为实现欲望不择手段地去做丧心病狂的事情,而政治和经济都需要不择手段。徐志摩对政治学和经济学慢慢都不感兴趣了,他把兴趣点转移到哲学上去,并被英国哲学家罗素所吸引。

徐志摩不想继续在美国学习了,他要去英国找罗素。

决定去英国之前,徐志摩给父亲写了封信。他其实也处于彷徨中,那时候还没有完全拿定主意,毕竟,英国是个更加陌生的地方,他也不知道到了那里会不会更加失落,所以,信中便有了家人都能读出来的忧虑和不安。

那封信到达老家硖石的时候,其实徐志摩已经到英国了。

徐申如按照惯例,把一家人聚到客厅拉着长长的声音读儿子的家书。

被召集来听书信的除了婆婆和张幼仪,还多了小孙子徐积锴,他已经两岁多了,爸爸的书信还不能听懂,但他知道那是爸爸从远在天边的国外寄回来的家书,所以很懂事地伏在妈妈怀里认真听。

从公公的脸色可以看出来,这次他不高兴,不像每次读信的时候那样抑扬顿挫,欢快激昂。

张幼仪一字不落地听完了,她明白公公为什么不高兴了,徐志摩擅自放弃了哥伦比亚的博士学位攻读,横跨大西洋去了英国,不知道这里面出了什么状况。张幼仪的心里其实和公公婆婆一样焦虑不安,只不过她不便表现出来,她是这家的媳妇,必须学会藏着,必须学会收敛。

徐志摩到英国之后,并没有找到他想要追随的罗素。那时候,罗素应邀到中国讲学,他不远几万里来到英国,罗素却从英国去了中国。当徐志摩在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课堂上无奈地读着自己并不喜欢的课程时,罗素正在南京大学也就是当时的国立东南大学发表《关于哲学》的演讲,倡导以逻辑推理与科学方法求知。他们就这样擦肩而过,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充满戏剧性。

徐志摩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里混了半年,追随罗素的愿望看来实现不了了。正在沮丧失望的时候,他的同学陈西滢带着他认识了一位官场失意后,以驻欧代表身份远涉重洋旅游的奇人林长民。

林长民号称五四时期的“恋爱大家”,因为他旅欧回国后在北京一所大学举办过一场以“恋爱”为主题的公开演讲。当时,他很喜欢罗素那本《婚姻与道德》,里面宣传的爱情观念,让他感觉很新潮,他大约觉得自己在爱情上有诸多不如意。

林长民一生娶过三房妻妾,原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女人,是个文盲,不识字,这婚姻肯定与爱情无关。不过这个女人给了林长民以寻找爱情娶第二房的足够借口,她不会生育,娶了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在那时候可以敲锣打鼓名正言顺地再娶一个,林长民顺势就娶了第二房。既然第二次娶女人,就该挑一个自己爱恋的美丽女子,反正林家不缺钱,但是,从留下的照片来看,林长民娶的这个二房形象一般般,且也不识字,但是,生下个女儿却美得惊人,这就是林徽因。林徽因八岁的时候,林长民又娶了第三房太太程桂林,总结前两房的教训,这一次,他选了个有些文化的精明乖巧的上海人,不过,他依然找不到爱情的感觉。

徐志摩也喜欢罗素的《婚姻与道德》。他的婚姻是纯粹的父母之命,与妻子张幼仪之间,从来就没什么共同语言,与她在一起的时候,他经常有想逃离的心情,都不愿正眼看她。他从一开始,就从心底里抵触这个婚姻,父母越说这个女子如何如何好,他就越反感。实话实说,张幼仪还算端庄大方,许多人都不理解他,说他不识好歹,守着这样一个乖巧懂事,长得也还说得过去的女人,还有什么不满足。但他就是不满足,为什么不满足,他不知道,他就是喜欢不起张幼仪来。

两个喜欢罗素的人,两个在爱情上有失落感的人,虽然相差了二十岁,在看待罗素爱情观的观点上竟然有着惊人的相似,徐志摩和林长民一见如故,成了无话不谈的忘年交。

他们的身上都有些诗人的浪漫,在举目无亲的异国他乡,两个人精神上有许多契合的地方:他们都是有远大抱负的人,当理想搁浅的时候,他们又都是最寂寞无助的人。两个人无聊的时候,便做些无聊的虚拟游戏,徐志摩在《林长民·一封情书·附记》中说,“有一次我们说着玩,商量彼此装假通情书。我们设想一个情节,我算是女的,一个有夫之妇,他装男的,也算有妇之夫,在这双方不自由的境遇下彼此虚设通信讲恋爱,好在彼此同感‘万种风情无地着’的情调”。

玩家双方像两个无聊的孩子,投入到这场无聊的游戏中,直到在徐志摩见到林长民的女儿林徽因之后,才慢慢结束。

两个无聊的男人交往着,闲来无事的时候,林长民租住的地方便成了徐志摩可以驻足的一个落脚地,他们就着一盏昏黄的灯泡,就着一杯温凉的咖啡,可以长谈到半夜。

此时,陪着林长民到欧洲旅游的林家小姐林徽因,便映入徐志摩的眼帘。

第一次见到林徽因,是林长民引荐徐志摩与英国学者狄更生初次见面的那天,林长民不但让徐志摩认识了大学者狄更生,还认识了自己美丽的女儿。徐志摩惊呆了,把这个女孩惊若天人。

那天应该是一个周末,赶上林徽因在家,平时她是要去上课的,各种的功课,学英语,学钢琴,还要上学。

约好了在林长民的家中喝茶,徐志摩便早早去了,狄更生是著名学者,按照礼节,他不好比人家到得晚。

林家这次接待他的是一个美丽少女,她看上去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却俨然是这家的女主人。

林长民介绍说这是他的女儿林徽因。

她对徐志摩莞尔一笑,为他斟茶倒水,说着一口纯正的北京话。等狄更生到了,她却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这让徐志摩不由得多看了那女孩几眼。

那是一个美得令人窒息的少女!她梳着两条整齐的发辫,穿着洁白的衣裙,五官如雕刻般精致,容貌纤细,白皙得如玉雕一般。她娇而不媚,清纯而不幼稚,雅致而不高冷,有大家闺秀的传统美,也有现代女子的落落大方。最吸引徐志摩的是少女身上那浓浓的书卷气,徐志摩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完美的女孩,他毫无准备地就坠入了林徽因的情网。

十六岁的少女林徽因对这个个子高瘦,穿着飘然长衫的青年男子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父亲让她称呼他为叔叔,她便大大方方叫了,没有更多的话。她不扭捏不做作,一副见过世面的大家闺秀范儿。她是真的把父亲的朋友们都当作叔叔的,在少女的眼里,这些经过风雨见过世面的男人们都是成熟的,都是比她大很多的大男人,其实,那时的徐志摩不过才比她大八岁。她从小就跟随父亲迁居北平,在培华女中读中学,父亲林长民那时候是段祺瑞内阁司法部长,总统徐世昌怀疑林长民是五四学生运动的幕后主使,为了避嫌,林长民决定离开官场一段时间。1920年春天,他以“中国国际联盟同志会”驻欧代表的身份到欧洲考察,带着女儿林徽因一起前往。林徽因到伦敦没多久,就邂逅了徐志摩。

气质高雅的林徽因到了欧洲,跟随父亲漫游了欧洲大陆,最后在伦敦阿门二十七号民房租住了一套民居。每天,由两名教师辅导她英语和钢琴。所以,林徽因的英语说得地道纯正,钢琴也弹得很专业。不久,她考入爱丁堡大学读书,她一身得体的洋装,飘然若仙地行走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那娇美的身影,勾起了徐志摩心底沉睡的爱情。

这感觉,是第一次见到张幼仪的时候没有过的,徐志摩确信,这便是爱情,这便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他的爱情苏醒了,林徽因便是他心目中一直寻找的那个理想的女子,他一直让自己的感情虚位以待,等的就是这个美丽的林小姐。

他诗人的激情瞬间被唤醒了,他突然会写诗了,而且那诗情一发而不可收。他和林长民通了不少情书,回头一看,那哪里算得上是情书,当有了爱情,真正的情书却不是这样的。

徐志摩忘记了自己是有妇之夫,忘记了自己是有孩子的父亲,他向林徽因发起了求爱攻势,他开始为她写诗。

这一次他不是在玩游戏,和林长民互通情书的时候,他是完全的玩家心态,就像现在的人们玩网络游戏,一切都是虚拟的,他只是觉得很好玩,却没有心动,没有心灵颤抖的投入感。当他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才发现爱情的感觉是如此美妙,他会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地无时无刻止不住地想她,想她,想得夜不能寐,想得茶饭不思。

他每天都能在纸上写无数行的诗,那些诗句是流淌出来的,根本就不用去构思,不用去搜肠刮肚。

诗歌和爱情从来就脱不了干系,没错的,诗歌与爱情永远纠缠不清,徐志摩确信自己是恋爱了。

十年后,徐志摩成了著名诗人,他在《猛虎集·序》中说,自己二十四岁以前,与诗完全没有相干,只是整十年前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照了奇异的月色,才倾向于分行的抒写,一份深刻的忧郁让他有了诗人的气质。

因为一场爱情,改变了徐志摩的人生方向,让他开始了新诗创作。那段时间他写了很多诗,可惜后来存留下来的只有二三十首,大部分都散失掉了。至于那些诗有多少是写给林徽因的,也无从考证了,从那些今天能看到的《情死》《月夜听琴》《青年杂咏》《清风吹断春朝梦》等表现爱情和人生理想的诗歌中,能窥到那个时期他的创作激情。 x+Yz5YRy66ZVSfWEuAd51qxynWHXq8T3m14A+WEPwkelkK2NPahVycdSu1KfjX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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