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国人涉猎外国文学的首选作者之一,《还乡》则是他的代表作。哈代的创作年代,即十九世纪后半叶,恰逢英国经历现代社会转型的剧烈变动,各种思想兴起,众说纷纭。作为对人类社会富有洞察力的大作家,他冷眼观察世界的变化,不为流行文化思潮所动,以小说为媒介,宣扬自己的一家之言。由于故事阐述空前成功,他的影响非一般思想家所能及,而小说至今畅销不衰,则要归功于他对后现代社会价值回归的预言,这在西方许多国家已经实现。跟他的其他小说不同,《还乡》一开始在杂志上连载,并未一炮打响,而到了最近,卡尔·韦伯称其为“哈代最最近乎完美的小说”。
故事的场景设在一派阴郁的埃格敦荒原,这在当时的英国农村是常见的,但城市里的社会发展,尤其是法国巴黎时尚的影响,也悄悄地牵动着年轻人的心。怀尔狄夫是工程师当不成而做酒店老板的,与两个爱上他的姑娘逢场作戏一阵子之后,就跟无私而温柔的托马辛结婚,以便气恼自私而反复无常的游苔莎。托马辛于是拒绝了卑微的爱慕者红土贩维恩。她表兄克林是巴黎的珠宝商,他厌恶自己所干行当的虚荣和对社会的无益,便回到故乡,打算举办乡学,造福桑梓。他爱上了游苔莎,她一时陷入情网,便嫁给了他,希望凭夫妻感情能引诱他回巴黎。不幸他眼睛受损,成了砍柴工,令妻子大为绝望。她造成了克林母子的疏远,还在无意中导致母亲逝世;外加克林发现她和怀尔狄夫藕断丝连,夫妻大吵一场,逼迫妻子跟情郎出逃,最终双双惨死。克林认为自己对两个女人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遂做了巡回传教士。托马辛则嫁给了维恩。
本书中有大量富于哲理的句子,可惜当时的人们忙于发家致富,“全身心投入到赚钱里面”,无缘理解个中的深意。比如说,大量描述荒原之黑的文字,一般读者都理解出营造大自然的伟大和冷酷无情的意图,为最后人物的悲惨遭遇提供背景,人类与它抗争,都以失败告终。但我们仔细读来,发现景色描写(哈代的手法是长期以来众所称道的)完全是就事论事式的,可以把它解释为作者写荒原是为了保存大开发浪潮中岌岌可危的英国原始风貌。“它的伟大荣光”在黄昏中才能发现,“没有在这个时辰到过荒原的人,就不能说了解荒原”。有人痛恨荒原,克林却把它当作宝贝,“四周的山峦都有和蔼可亲的面目”。最最典型的描写在于第一卷的“音画”说,黑暗中的荒原景物看不见,却可以在风中听出来,多么富于诗意!这一点只有诗人哈代才能领悟。既然荒原以昏暗为基调,克林视力不行也就不足为虑,只要听觉好即可。他对表妹的了解,后来也靠“隔壁发出的细微声音,对其所表达的各种情景几乎身临其境”。可见作者是站在局外人的立场客观记录当时的现实,尽管社会上的潮流是向现代化迈进。他目睹英国农村破产的情况,对乡亲们的境遇寄予同情。
不少中国的评论家就此认为小说具有悲观主义倾向。这未免有点偏颇,作者本人就不同意。他的社会批判是规劝式的。要知道,开始写作《还乡》的1877年,可是哈代婚后最幸福的时刻啊。但书中的批判现实主义传统,是当时的文学主流,大多数作家都攻击资本主义社会的伪善,也就是肯定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揭露其罪恶是为了完善它。哈代则不同,他怀疑农业生产、工业革命的成果本身,认为人类征服大自然是枉然的。比如,“古冢完好如初”,而耕作者的“记载早就在犁刀下烟消云散”;因为“千古不朽的历史演化是由未可预知的因素控制的”。再如,失去贞节的苔丝姑娘不仅成为小说的主人公,而且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而“野性的埃格敦荒原打动的是更微妙更稀缺的本能,是晚近才懂得的感情”,人们将厌倦山清水秀的去处,而对北极荒漠、“不毛之地”冰岛、席夫宁根沙丘趋之若鹜。哈代挑战主流社会的价值观,最终遭到抵制,被迫放弃小说,而成为诗人。原来,他太超前了,而不是“这一天似乎近在咫尺了”。随着当今西方主流社会进入后现代时期,哈代的作品方才自然而然地“时来运转”。
书中出现频率极高的红土贩,是古老传统的代表。他的行为,如通风报信和赢钱,多次推迟了悲剧的发生。他仿佛体现了东方式思维,对自然要去适应,趋吉避凶。哈代在这里仿佛采纳了中国的神秘主义,造成悲剧的因素都是巧合,是人物秉性这一自然因素酿成的。悲剧的结果如克林母亲之死,除了人为因素而外,还有毒蛇的致命一击。而游苔莎的下场,跟送信人忘记及时把信交出有关。克林的教育计划,本来就建立在空想之上,视力一出问题,立刻落空。悲剧被归咎于命运的捉弄,于是有了中小资产阶级作家的彷徨苦闷说,对当时流行的唯心主义哲学发生共鸣说。大家认为,他看不到出路,而我们在书中看到,哈代认为,后现代社会向自然回归的“这一天似乎近在咫尺了”。天人合一,每滴水都代表着一个世界,每朵花都有一个天堂。只要顺应自然规律,人类社会就可能大大减少悲剧事件。
因此,哈代是乐观的,尽管让象征古老传统的红土贩娶了托马辛是因为出版商不愿接受以悲剧结局,被迫冲淡气氛所致,但我们能排除他因势利导的可能性吗?他教我们对自己的感受要有信心的。他同时说明:他俩结婚与否,“两种结局可供读者选择。凡遵循严谨艺术法则的人,可以假定故事终局前后一致者属真实”。表面上,他对情节安排显得很无奈,但我们必须记住,哈代写这个说明,是在出单行本的时候,已经不受杂志出版商的约束。既然他在不少地方都做了修改,如果自己对婚姻大团圆的情节仍然耿耿于怀,完全可以有所动作的。这里,我们只能有一个结论,他标新立异,故意留待读者选择。这样,既迎合了当时的时尚,又能在百多年后得到读者的真正认可。
哈代的作品,读来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不需要硬是按外在于自己生活的观念去理解,只需回到生活。最近,李敬泽说,中国近百年来的小说一直在五四以后所建构的一套话语系统中,用西方的灵魂观念。我认为,五四运动以来,大量翻译作品介绍进来,是件大好事。但译文有与原文无法对照的再创作,也有拘泥原文的照搬,尤其是两者的大杂烩,令中国读者对阅读外国文学佳作的胃口打折扣。是改变现状的时候了。
《还乡》有多个汉译版本,而且前辈张谷若的本子闻名遐迩,是许多人学习、研究的范文。在重译的过程中,我受到张老的启发,大大提高了效率,因为该译本在理解的正确性上非一般译本可比。特别是如此忠实于原文的译本,在改革开放之前是不多的。
让哈代恢复本来面目,并在中国读者群里通行无阻,是中国译者的基本职责。本书在这方面做了极大的努力,希望得到读者的认同。现在介绍外国文学作品,条件已经大有改善,比如说,“音画”(这是哈代景物描写的妙笔之一)、“海景房”之类的词汇,现在读来既生动,又贴近作者的原意;而当时即使使用了,人们也未必欣赏。
本书第三、第六卷,承湖州师院徐伟彬完成初稿,由我修改定稿。
王之光于浙江大学
200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