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上有一个老头子走来。他满头白发,好像雪山的白顶,肩膀佝偻,呈现一副老相。他戴着抛光面料的帽子,披着老式海员披风,穿着一双皮鞋,那衣服的铜扣子都有船锚的图案。他手里拿着一根镶银把儿的手杖,那是他如假包换的第三条腿,每隔几英寸,他就锲而不舍地把杖尖往地上一点。人们见了就会说,他当年大概当过海军军官什么的吧。
他面前是那条漫长的大道,空茫茫、干巴巴、白漫漫的,走起来很吃力。大道两边对荒原是开放的,它把那一大片黑色地面一分为二,好像满头黑发的中分线,弯弯曲曲,消失在最远的天边。
老头子不时抬头,极目远眺前面要走的那片旷野。他打量了半天,终于看出来,有一个小黑点在远处蠕动;黑点仿佛是一辆车,细看之后,发现那马车也朝着自己要去的地方前进。那是视野中唯一的一点生气,那一派荒凉孤寂,反倒衬托得越发明显。马车开得很慢,老头子明显在赶上去。
老头子走得更靠近了,发现那原来是一辆有弹簧悬架的大篷车,样式很普通,颜色却特别,红艳艳的。赶车的跟在车旁,人和车一样,全身红色。他的衣服、他的靴子、他头上的便帽、他的脸、他的手,一律染得红彤彤的。看他的样子,颜色并不是临时涂在身上的,而是通体一片红。
老头子了解个中的涵义。原来这个赶车的路人是贩卖代赭石的;这种职业是把红土卖给农民去染绵羊。他这行当,在威塞克斯地方快要绝迹了;在如今的农村,其地位恰似百年前岌岌可危的渡渡鸟在动物界里一样。他把背时的旧俗和现时普遍流行的生活方式联系起来,成了一种稀奇有趣、快要消失的桥梁。
憔悴的老军官一步一点,赶上了那位同路人,问他晚上好。红土贩回过头来还礼,口气很悲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年纪很轻,长得虽不能说英俊,却也差得不远,要是说他还了本色就是生得不错,大概不会有人反驳。他的眼睛在染色的脸上圆睁着,有些奇怪,但本身却很迷人:跟猛禽的眼一样锐利,像秋雾一样蓝森森的。他上下唇都没留胡子,下半边脸一览无余,露出柔和的曲线来;嘴唇薄薄的,虽然那时好像若有所思地紧闭在一起,但两个嘴角不时愉悦地提上一提。他全身一套紧凑的灯芯绒衣服,料子很好,没怎么磨损,很适合用来赶车,只是被他的行当剥夺了本色。这套衣服把他那好身材溢美地凸显出来。从他那种生活小康的神气上看,可以看出他的地位虽不高,却并不贫穷。为什么像他这么一个有前途的人,却从事那种怪职业,而把魅力四射的外表埋没起来呢?观察他的人自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他和老头子寒暄完毕,就不愿意再交谈了,但他俩仍旧并排走路,那位年长的路人,好像渴望有人做伴。四周一片褐色的牧草,起风了,但除了呼呼的风声、车轱辘声、脚步声、那两匹粗毛矮种马的蹄声以外,再听不到别的声音了。那两匹役马身材矮小,能吃苦,是苏格兰盖勒韦和英格兰埃克斯穆尔的杂交品种,当地人叫做“荒原种”。
他们就这样赶路,红土贩偶尔离开旅伴,到篷车后面,从一个小窗户往车里看;眼神始终是焦虑不安的。然后,他回到老头子身旁,老头子就又谈起乡下的情况搭讪,红土贩仍旧心不在焉地搭腔,接着就又都沉默起来。这种静默并不给两人带来别扭感,在这种荒漠野外,行路的人互相寒暄以后,往往是一块走好些路也不再说一句话;结伴同行,就等于默默交流,这种地方跟城市不同,这里的结伴,只要是有一点点不愿意,就马上可以终止;而不终止本身,就是热络结交了。
红土贩要不是反复往车里看,他俩也许会一直沉默到分手。他第五次看完后回来,老头子便问:“车里除了货物,还有别的东西吧?”
“是的。”
“需要你照料的人吧?”
“是的。”
不大一会儿,车里传来虚弱的喊声。红土贩急忙走到车后,看了一看,又离开了。
“我说伙计,车里是个小孩吧?”
“不是。先生,是我的女人。”
“活见鬼!叫唤什么呢?”
“哦,她睡着了,坐不惯车,不舒服,老做梦。”
“年轻吗?”
“是的,年轻。”
“在四十年前,我可就来劲了。是你太太吧?”
“我太太!”对方辛酸地说,“我这种人,不愿下嫁的哟。不过,犯不着告诉你的。”
“这倒是的。也犯不着不告诉呀!我还能害你,害她不成?”
红土贩打量了老头子一下,这才开口:“好吧,先生。我认识她不是一天了,不认识也许反倒好呢。不过现在是我看不起她,她看不起我了。要是那里有好一点的车坐,她也不会跑到我车里来的。”
“请问是哪个地方?”
“安格伯里。”
“那个小镇我可熟啦。她在那儿干什么的?”
“哦,没有什么……可说的。我只知道,她现在累得要死,又不大舒服,所以才睡不稳。一个钟头以前她迷糊着了,睡睡有好处的。”
“想必是个漂亮姑娘?”
“还可以。”
同路人不禁回头看看车上的窗户,嘴里说:“我看一眼她,没问题吧?”
“不行,”红土贩断然说,“天太黑了,看不清楚的;再说,我也无权同意。谢谢上帝,她睡沉了,希望她到家以前不要醒来。”
“她是谁呀?是不是这一带的?”
“对不起,是谁无所谓。”
“莫非就是布露斯头的姑娘?近来闲话可不少啊。要真是她,我可认得;我还能猜猜出了什么事呢。”
“无所谓……我说,老先生,对不起,咱们很快要分手啦。我的马乏啦,路还远着呢,要让马儿先在这山坡下面歇一个钟头。”
老头子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红土贩把车马拉到草地上,说了一声:“晚安!”老头子还了礼,照样赶路。
红土贩目送老头子的身影远去,变成路上的一个小点,消失在渐渐浓重的夜色里。他这才从拴在车下的草捆里取出干草,将一把扔在马匹前,剩下的扎成了一个草垫,铺在车旁的地上。他在草垫上坐下,背脊靠在车轱辘上。车里传来轻微匀称的呼吸声,声声入耳,听起来很舒心,他沉思着扫视四周景物,仿佛在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
身处埃格敦谷地,这种昼夜交替之际,办事思考再三,稳扎稳打,俨然是一种本分,因为荒原本身的状态里就有貌似首鼠两端的拖拖拉拉,停停走走,也即景物所特有的恬静品质。这不是实际停滞的恬静,而是缓慢得难以置信的外表恬静。如果健康生命的状况如此接近死亡的蛰伏,那当然要惹人注目了;在表现出沙漠惰性的同时,行使类似草原,乃至森林的力量;凡是琢磨它的人,都会唤起一种全神贯注的态度,好像我们听委婉含蓄的谈话,一般也要听话辨声那样。
红土贩眼前的景物,是一路缓缓走高的地形,从大路的高度,一直往后绵延到荒原的腹地。只见坑洼山脊相连,层峦叠嶂,最后耸起一座高山,背靠依然明亮的天空。路人的目光在这些景物上游动了一会儿,最后落到山上一件显眼的东西上。那是一座古冢,天然地形上隆起的土丘,占据了荒原最荒僻的山巅上最高的场地。虽然从山谷里看来,这个古冢不过像阿特拉斯 额上长的小疣子,但是实际的体积却不小。在这石南丛杂的地界,它就是轴心。
路旁歇脚者朝着那座古冢远远地望去,发觉本来傲视群峦的那个冢顶,却有什么东西爬在上面。它从半球形的土阜上面立起,就像铁盔上的尖尖。景物中现代的东西荡然无存,所以陌生人如果发挥想象力,第一个本能反应便会是,把它看成建造那古冢的凯尔特人 。仿佛是凯尔特人最后的孑遗,在追随族人投入冥冥的长夜以前,先沉思片刻似的。
那个人站定,跟脚下山体一样纹丝不动。山峦平地起,古冢耸山峦,人立古冢上。人的上面,别无长物,除非是在天球仪上标出的星星。
黑压压的山峦,这个人一亮相,就又完整又美妙,有画龙点睛之功。于是,山顶的轮廓仿佛除了添加人形,根本就摆不平。没有它,就好比圆屋顶缺了顶塔;有了它,该组团才满足了建筑学上的要求。说来奇怪,那景物统统千篇一律,那山谷、那台地、那古冢,还有古冢上那个人形,只能成为统一体。要是观察这群体,只看这一部分,或者只看那一部分,那都是见木不见林。
这人形是整个静止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看见它活动起来,足以触目惊心,以为撞见怪象。静止固定是该整体的主导特征,而那人只是其一部分,无论哪部分忽然不再静止,就说明天下大乱了。
然而,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那个人明显放弃了固定状态,挪动了一两步,把身子一转。它好像受了惊,从古冢右面跑下去,就像水珠滑下蓓蕾一般,转眼就不见了。人这一活动,足以把特点清楚表示出来,那是个女人。
她忽然躲开的原因,现在明白了。原来她刚从古冢右边跑下去,跟着古冢左边的天空里,就冒出一个新的人来,肩上挑着东西,爬上来就把担子放在古冢顶。后面还跟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后来,那座古冢上面,站满了挑担的。
这以天为背景的剪影哑剧表演,其唯一明白的意义,在于那女人和这些代替的人影毫无关系。她在拼命躲避他们,并且来此的目的,也和他们不同。观察者想象中老惦记着那位已经消失了的孤身者,好像她比刚来的那些人更有意思,更重要,更有值得打听的身世,因此就不知不觉认为那些人硬闯。但是那班人却留下了,安营扎寨了;而那位独处的人,虽然先前像女王一般统领了这片孤寂,现在却显得一时难以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