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人是一种哺乳动物,非同寻常地用两条腿行走,留出前肢以完成其他任务。虽然这种动物平常的状态是行走,但是其颈部具有一种罕见的特征,允许它以相当可观的速度跑出惊人的距离。大多数个体身上长有黑色的毛发,且大多分布在头部、四肢关节和躯干部,同时全身其余各处有细毛覆盖。人类的皮肤一般呈现为棕色,但在一些隐秘部位是粉色的。大多数人的眼睛是棕色的,但对于肤色较浅的人而言,眼睛或许呈淡褐色、绿色或蓝色。
除去小得出奇的犬齿不算,人类的牙齿显示出典型的杂食性。(事实上,这种动物在身体攻击或防御方面的装备惊人地落后。)由于人口繁衍长期保持独立性,人类进化出多种变体或种族。俾格米人是这些种族中最矮小的一族,站立时高度不足5英尺(约1.52米)。北欧人是块头最大的,荷兰男性的平均身高达到了5英尺10英寸(约1.78米)。
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女性胸前高耸两个永久充实的哺乳器官。与大多数雄性哺乳动物一样,男性有乳头但不喂养下一代。这两种性别在身高、脂肪储存量以及毛发分布方面都存在着差异。虽然人类与其他类人猿有相似之处,但细心的观察者会注意到,人类的皮肤和毛发有明显的弱化倾向,使之爬树的动作通常笨拙而易受伤。
在日常生活中,我被看作身材高大、金发的北方人。从这个意义来讲,我不是一个可用于研究人类动物的理想个体。绝大多数人拥有更深一些的肤色,身体适应更温暖的气候,由于饮食条件差而微微有些发育不良。不过,我研究的人群是有限的。
这就是我:我的基因追溯至一群身材高大、浅肤色的灵长类动物,在几个世纪前来到寒冷的不列颠群岛。那个跳过篱笆去追求我奶奶的粗鲁的牙医是一个金发高个子,这是从他被驱赶出缅因州小镇后拍的一张照片里看到的。
这是我的配偶,可他却不会那么热情地撩开衣服,接受我细致的分析。而且,从他的DNA进化成熟的地理区域来讲,他和我并没有什么区别。他家族中的一支迁徙到比我的家庭更往南一些的地方,但也远不了多少。他的皮肤呈现出更多的橄榄色,而毛发的颜色也更深一些,但他确实是一个欧洲人。他的两个后代也都是浅色人种。我们都是在北方长大的,但是他的孩子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确实与标准更接近。
然而,这些仅仅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样子。从生物学角度观察,我们是无可置疑的人类。只要不去管我白皙的皮肤,我从镜子中看到的动物无可争辩地就是人类。不管怎样,我属于智人。而现在,我正要看看“不怎么样”的一面。
我关闭百叶窗,宽衣解带。我的第一印象是惊慌不安。我像海豚一样赤裸,但又像猫头鹰一样直立。我的身体中堆积着脂肪,但却长着鹳那样的腿。我的头盖骨向前凸,高出了我的眼睛,而不是在它们后面。我无法否认,我眼前的这只动物——虽然我并不觉得奇怪——化了妆。
这是一只奇怪的小动物。当然,人类不是绚丽的孔雀,也不是光彩夺目的老虎。然而,通过对我在解剖学上每一个特征的每一次思考,我都希望身体各个可笑的元素能够集合起来成为一件严肃的事。大自然不会为了好玩而生产畸形儿,对于任何超出常理的事情,总会有应对的方法。
在昏暗的光线下,我从近处观察自己的身体。并非所有人在暴露自己的毛发部位和各个突出部位时有羞愧不安的感觉。他们很幸运。我所处的文化对哪些身体部位可以裸露,以及裸露多大面积很保守。我牢记这些教条。即便百叶窗紧闭,我在一丝不挂地站立时仍然感到紧张,我这个人即使身处加利福尼亚的天体海滩也不会感到放松。身体部位上下跳动、互相摩擦。即便别人不会瞧我第二眼,他们的第一眼已经够我受的了。给我件衣服穿吧!然而,这是科学。我的任务就是像观察松鼠或海象的躯体一样观察人类的身体:冷静而毫无偏见。
让我们从最上面开始。我个子很高,十几岁时我的腿就很长了,因此我一直是啦啦队金字塔的最底层、合唱队的最后一排、从矮到高的队列里的最后一个。再说一遍,这不正常。可这里有一两个很好的解释:新的研究已经重拾关于人的身材的老观念,并且在这些老观念的基础上有所发展。
早年学习人体解剖学的学生相信一些人天生个子高,另一些人天生个子矮。由于缺乏相关数据,这些早期的学生遇到了困难,他们看不到关于人类身高的关键事实:身高是变化的。我并非指你我的身高变化,而是指人类整体的平均身高随着岁月流逝而发生变化。这样的时间跨度太短,不可能是进化的结果。所以,一部分人的身高一定是由其环境决定的。
在几个世纪之前就有过这样一个生动的例子,当时欧洲人正向北美大陆移民。已经存在于这块大陆的种族(即我们现在所知的美洲印第安人),是当时这个星球上个子最高的人种之一。沙伊安部落的男性平均身高5英尺10英寸。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们受益于人口的低密度。他们食用富含高蛋白质、低脂肪的绿色野生植物和野牛肉。他们的生活用水相当干净,使得消化系统疾病和寄生虫类疾病减少到最低程度。总之,他们营养充足。而移民到这里的欧洲人却不是这样。
但愿我能知道我的祖先在17世纪晚期踏上这块大陆时有多高。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资金充裕、营养全面,所以他们也许不像大多数人那么矮小。哥伦布(Columbus)手下的同胞(男性)平均身高为5英尺6英寸(约1.68米)。那些欧洲移民很幸运地懂得了如何使用金属工具,因为如果这些矮小的种族空手到来,他们会被身材魁梧的当地人嘲笑并被直接赶回家去。
即便那些成功的金发先人个子很高,我也很怀疑他们拥有我们今天这样的巨人身材。
在这些个头矮小的欧洲移民身上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当他们扎下根后,他们的个头像野草一样猛长。距史密斯(John Smith)船长[身高可能有5英尺4英寸(约1.63米)]于1607年在詹姆斯敦抛锚两个世纪后,根据不同的数据,美国男性的平均身高增加了2—3英寸(约5.1—7.6厘米)。当欧洲移民学会如何在北美耕作之后,新移民每一代后人身高增长了1英寸(约2.54厘米)。今天,或许增长得比1英寸还多。一些近来从危地马拉迁过来的移民,仅仅过了一代,身高就增长了2.2英寸(约5.6厘米)。各种案例背后的原因都是一样的:饮食越好,影响发育的疾病就越少。
我们的个子仍在增长。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全国性的食品短缺使得我的父母在孩提时代度过了一段食品配给的日子。如果那算是营养不良的话,你从他们的身高是看不出来的。我父亲长到6英尺3英寸(约1.9米)。我哥哥比他高1英寸,这说明有什么影响了我父亲的身高。我母亲由于当时患脊髓灰质炎而影响了身高,但仍是一个高个子。我和姐姐的身高没有超过她,即便我们吃的是牧场出产的食品,而且躲过了脊髓灰质炎。我骨骼的长度可能代表了我的基因所有的遗传潜力。
所以说,人类的身高与食品供应的质量有密切关系。例如,欧洲曾经环境恶劣,进而导致我的祖先逃离的地区在近几十年来有了很大进步。荷兰男性如今是地球上最高的人,平均身高5英尺10英寸。为什么是荷兰呢?由于对贫困人口在医疗和经济上的社会支持,这个国家保障所有家庭的子女摄取足够的营养,同时采取了完备的疾病预防措施。因此,每个人能更好地发挥他的成长潜力。[他们还能再进一步。一些学者预测荷兰人还能再长高4英寸(约10厘米)才达到基因极限。]与之相比,我所在的社会中食物和药品分配得就不那么公平,许多孩子得不到健康的食品和医疗保障。因此,穷人的平均身高比富人低1英寸,拉低了全国的平均值。显而易见,在危地马拉和孟加拉国这样的地方,食品和安全住所的分配更加不平均,人的身高受到严重影响。有时一个独立的事件足以拉高或降低人的身高。在17世纪的小冰河期,由于农作物减产,欧洲人变矮了。日本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饥荒岁月,个头也变矮了。我们需要在全世界几代人都获得理想营养的情况下才能看到不同种族潜在的基因高度可能是多少。目前我们只能说,人类这种动物的高矮,从刚果民主共和国的爱菲俾格米男性的4英尺8英寸(约1.42米)到荷兰人的5英尺10英寸,因种族而不同。
人类女性的平均高度比男性矮几英寸。这个细节说明了一些问题。通常,性别之间的明显差别显示了雄性之间激烈的竞争关系。例如,一只雄性大猩猩的目标是向其他所有雄性发动战争,以控制一群雌性。输家不能繁衍后代。因为存在高风险的交配制度,雄性大猩猩的个头逐渐进化到近乎雌性的两倍。黑猩猩以比较松散的、更自由的交配方式群居,其中雄性的个头仅比雌性大20%—30%。在一夫一妻制(我们将在第七章对此进行调查)的人类中,男性体型仅比女性大10%—15%。
当一种动物出现这种“大小二态性”时,雄性的个头通常更大。雌性常常停止生长并开始繁殖,而雄性则不得不长得更高大,似乎在与其他雄性进行军备竞赛。不过,偶尔“大小二态性”也向其他方向摇摆。雌性斑点鬣狗是动物王国中最“男性化”的“女子”之一。这些“女子”往往比雄性块头大15%,使得雄性在雌性面前会避让三分。它改良过的阴蒂大约和雄性的阴茎同等大小。雌鬣狗通过这样的阴蒂排尿、交配,甚至生殖。(男士们,我听见你们在啧嘴。)尽管这种情况——雌性是一片领地的保卫者,或者它繁殖后代的方式需要一定空间以储存卵或脂肪,或者像发生在鬣狗身上的情况,激素系统的变化使得雌性突然具备超量的雄激素——实属罕见,这样相反的大小二态性也能够进化。
在一些动物当中,大小二态性可能走向奇怪的极端。在很多种蜘蛛中,雄性的个头小得可能被误认为是猎物。在某些种类的圆蛛中,小个头的雄性进化出一种能力,在触动雌性蜘蛛的蛛网时会发出某种特殊音调,表示“我不是猎物”。更加诡异的是居住在海洋深处的琵琶鱼。对于大多数种类的琵琶鱼来说,当一条小个头雄鱼找到一条雌鱼时,会把自己和雌鱼紧紧地拴在一起。它的动作异常坚定,头部几乎溶解掉,成为一个长着鱼鳍的精子发生器。(女士们,我听见你们在啧嘴。)更悲惨的是一种深海虫,其卵形的雄性仅仅充当精子袋的角色,在雌性腹部度过一生。
我眼前的这个身体修长的动物的最顶端是一片灰白的毛发,数量相当多,从我的头盖骨冒出,好像雄狮的鬣毛。它从我的肩胛骨间顺着后背垂下,经过理发师的修剪才停了下来。没有人说得清它能长到多长。每个人的毛囊都被设定了程序,在固定的时间段内长出一根头发,然后休息,之后又长出一根新头发把旧的那根顶开。我的母亲和姐姐都让她们的头发一刀未剪地长下去,结果证明两人的毛发有所不同。我姐姐的头发长到肩膀就稀疏了,而母亲的头发却垂到腰间。母亲的毛囊必定近乎圆形,因为她的头发笔直;姐姐的毛囊则有点扁,长出的是卷曲的头发;而我自己的毛囊肯定介于两者之间。
这就是我的头发的样子。然而,它能起到什么用呢?在我眼前的这个一丝不挂的动物,其头部的一半任由头发生长。它看起来像一个重音符,就像狮鬣可以展示雄狮的力量,或像小绢猴头上的一丛白毛,可以帮助其他猴子跟随它的目光。而我的头发却发挥不了两者中的任何一种作用。有时它甚至遮挡了我的视线。当有老虎向我发起攻击,或者小绢猴把它的那丛白毛指向一只美洲豹时,视线被头发遮挡可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科学还没能解释人类毛发遮盖身体的模式。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有长长的“终端毛发”主要从我的头部、眉毛和四肢根部长出。为什么我不像通常的哺乳动物那样,全身都覆盖着毛发呢?向镜子跨一步,我明白了,事实上我是全身都有毛的。我的胳膊和腿上长有细短的毛发——茁壮的有色毛发。再仔细观察,从头到脚上百万个毛孔中钻出细小、半透明的“汗毛”。汗毛短小细微,甚至在嫩滑的手腕内侧,如果对准光线,也能看到它们。这就是皮毛。(我坚持自己关于皮毛即毛发、毛发即皮毛的观点,或许这会引起鬈毛狗主人的不快。即便是豪猪身上的刺或穿山甲身上的鳞片,也是毛发/皮毛,两者是一回事。)总体算来,我比黑猩猩的毛孔多。而且,当我在阴冷的走廊里以科学的名义光着身子站立时,竖毛肌让汗毛竖立起来,试图帮助我保暖。
因此,问题或许不是“为什么没有皮毛”,而是“为什么人类的皮毛面积萎缩得如此之小,连老鼠的身子都遮盖不了”。这个问题带我们回到人类的初期,回到智人在我们的家谱树上从其他类人猿中分离出来的年代。六七百万年前,一支类人猿又分离成两支,其中一支分化成今天的类人猿——大猩猩、倭黑猩猩、黑猩猩、猩猩——它们都保留着得体的外套。另一支进化为终极类人猿——我——毛发的样子滑稽可笑。在原始人类的历史上发生了什么样的事件,激励我们甩掉了这层身体的外套呢?
答案是……天晓得!我们的智人祖先没有留下关于他们生活方式的文字记录,他们的骨骼化石成为研究稀少的毛发是如何帮助他们生存的关键证据。因此,何时以及为何全身的皮毛收缩为夸张的头顶一小片也成了谜。这样的知识真空引发理论家作出了种种理论猜测,其中包括:
◆ 我们的体型很大,而环境却很温暖,皮毛使得我们的体温过高。
◆ 一种性别崇拜另一种性别的裸体,使得两种性别都向赤裸进化。
◆ 毛发稀少是“幼态延续”的副作用,显示了人类具有保持孩童特征的倾向(如过大的头部和一辈子存在的好奇心)。
◆ 在人类进化的所谓水生阶段,体毛显然是拖累。
◆ 我们必须脱去有保护作用的皮毛,才能摆脱寄生的虱子。
第一种理论最为流行。这与早期智人为追捕猎物而离开森林,来到非洲平原,适应新环境有关。假如他们起初用四肢爬行,那么他们背上的皮毛可以保护他们不被阳光灼伤。但最终,为了提高捕猎成功率,他们进化到可以用两条腿走动。年复一年,他们进化出了丰富的汗腺。(我们从祖先们那里遗传获得的汗腺比地球上任何其他家畜的都多,有几百万个。)如果汗水能很快蒸发掉,出汗将有效降低动物的体温。因为皮毛减缓了出汗降温作用,祖先们逐渐褪掉了皮毛,裸露出潮湿的皮肤。
“汗水理论”与其他理论相比,弱点较少。例如,若甩掉皮毛可以阻断寄生虫,为什么其他哺乳动物没有这样做呢?或者说,如果毛发稀少是为了加快游行速度,为何海狮和水獭仍然保留皮毛呢?为何早期的人类再次加入陆地哺乳动物行列之时,没有再次进化出皮毛呢?我能想到的极少数秃毛哺乳动物——大象、犀牛、海象,还有鲸——可以说是对汗水理论的极大支持。因为这些物种耐力并不强,它们不出汗或只轻微出汗。然而,人类的身体适合远距离跋涉,他们大量出汗。比较每平方英寸(1平方英寸≈645平方毫米)皮肤的出汗量,人类只输给了马。因为马分布在北方地区,迫使它长有厚厚的皮毛,而这又使它更多地出汗。与马相比,我们这些对工具着迷的智人来到马生活的冰雪天地时,发明了衣服,一种可以随意穿上和脱下的保温物。因为我们掌握了工具,我们不需要皮毛;因为我们缺少皮毛,我们享受着世界级的凉爽。
可是,这种解释忽略了我头上的头发问题。这里最讲得通的理论与“巨大的”脑有关(这部分内容我们将很快讨论)。这种理论是这样的:当我们的祖先(即智人)直立起来时,他们的头部暴露在热带阳光中。当智人的脑进化得更大时,头部毛发的重要性也更加突出。脑就是一团发热的脂肪,一个3磅(约1.36千克)重的散热器。它不耐高温,在107.6℉(42℃)时就要失灵。所以它由一撮毛发挡住阳光,并由汗腺调节温度。这就是设想的理论:我们甩掉身体皮毛让自己更好地降温,但是保留头发保护脑不受烘烤。我的头发为脑遮挡阳光,这与沙漠里的一只羊靠羊毛保持凉爽是一个道理。我的其他皮肤暴露在风中,让我在南波特兰平原追逐猎物时出汗,并且凉快下来。
我的配偶脱去衣物后看起来比我更多毛。由于雄激素的原因,终端毛发除了从他的四肢根部冒出之外,还从他的面颊、下巴、脖子和胸部钻出。为什么男性会有更多毛发,原因还不清楚。可能是因为女性长时间以来偏爱毛发重的男性,结果导致多毛的男性繁衍的数量超过少毛的男性——一种被称为“性选择”的现象。孔雀的尾巴可能就是这样进化而来的:除了开屏时美轮美奂,别无他用。(许多文化现在对男性和女性的体毛都不再加以青睐的事实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或许并非如此:假如女性连续几代对此不再偏爱的话,男性有可能逐渐进化得和女性一样少毛了。)
性选择能够解释体毛的样式存在地区间的差异。可以找到这样的规律:在欧洲和中东进化的浅肤色人种毛发最重,而南亚和东亚人、美洲印第安人、西部非洲人属于毛发最少的——某些男性面部完全没有毛发。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历代中东女性偏爱毛发重的男性,而亚洲女性则对这样的追求者没什么兴趣。支持性选择的另一种理论是,人类毛发只在我们接近育龄时才从有浓重体味的部位冒出来。在人身上,大汗腺集中在四肢下端和胸部乳头四周,并把脂类物质排到毛干。尽管证据不足,有一种观点似乎比较合理,那就是我身体的毛发有助于向潜在的配偶散发独特的体味。[我的配偶能从我的体味中读出什么信息(如果他真能闻到的话),将是我们在第三章和第七章要讨论的内容。]
如果说我的毛发分布是一个谜,那么它的颜色是另一个谜。我的毛发好像一片干草地。我奶奶的好像“苹果木”,就是那类有着明暗相间条纹的木材。我爷爷的像“沙洲”,意指粗麻的颜色。与我的浅肤色一样,浅色的毛发与“原型”大相径庭。通常认为,人类在光线充足的草原上进化而来,在这里我们长成了深色毛发覆盖下的深色皮肤,正如今天的黑猩猩和大猩猩。直到今天,在我们人类进化的纬度上,正常人毛发的颜色呈棕色或黑色。从非洲迁移 出去 ,且肤色适应了其他气候的种群才需要对他们的外表加以解释。抛开这些纷扰,我的小麦色外表把我引入了对种族问题的讨论。
这里还要注意的是:许多进化生物学家现在认为,没有种族这个人类分支概念。他们认为,在两个欧洲人(比如我和我的配偶)之间,比我和我的蒙古国朋友保拉赛赛格(Bolortsetseg)之间,存在更多的基因差异。这在我看来是个数学把戏。当然,我的蒙古国朋友和我有同样的让我们长出肾和指甲的基因。那些基本特征并不会随着驱动进化的气候的压力而改变。但是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能毫不费力地挑出我的蒙古国朋友和我之间基因组的区别在哪里。我们可以观察自己,看到理论家没有解释出来的东西:不论我们的DNA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差异,这些差异都对我们的外貌有着巨大影响。它们影响的不仅仅是皮肤的颜色,而是整体的外貌特征,包括眼睑、鼻子、嘴唇、皮肤、头发,甚至是身材。如果我们和地球上的其他动物一样,我们就会有许多这样的差异:相互隔绝的人类种群在不同的环境中进化,他们的DNA排列就会有显著差异。因此,科学家在基因组中发现的种族差异“从科学和数学角度讲无足轻重”,但从生态角度讲绝不容小觑。人类的身体与他(或他的历代祖先)进化的环境之间关系极大,无法忽略。而且,我们人类观察其他动物时也采用完全相同的方法:以种族划分,有颜色、形状、大小和地域的差异,但仍属一个物种。举一个例子,佛罗里达的黑熊重300磅(约136千克),吃大量的植物,而纽芬兰的黑熊重400磅(约181千克),以驼鹿和驯鹿为食,阿拉斯加的黑熊身体则通常是棕色的。
现在,返回来说我独特的体型和颜色,这些与众不同之处是肯定存在的。在镜中,我的肤色很浅,这就让我身上每颗痣和每处瑕疵都不友好地显现出来。这是典型的北欧人的长相。我肤色浅、毛色浅、眼珠颜色淡、鼻子长、颧骨窄、嘴唇薄。我接近人类肤色最浅的一类了。然而,欧洲人有一点不太寻常,就是他们表现出不止一种颜色。在我的直系家族里,皮肤都是浅色的,但我却能找到棕色、绿色和淡褐色的眼珠,以及红色、棕色和近乎黑色的毛发。这个借来的特征或许与北方物种体内黑色素的水平有关系,或者与一些畸形但无害的变异有关。地球上的其他人类种群多数保持了褐色眼睛和黑色毛发。
那么为什么与非洲人、印度人和澳大利亚人相比,我显得如此面无血色?关于皮肤颜色的问题牵动整个人类的时间并不长,与此相比,一种站得住脚的理论的出现倒是费了相当长的工夫。直到最近,最好的猜测是,拥有深色皮肤的人在赤道附近占多数,这样的肤色有利于抵御皮肤癌,而拥有浅色皮肤的人出现在北部和南部,这样的肤色有利于促进利用稀少的阳光合成维生素D。但皮肤癌则是不相干的话题,它的进程非常缓慢,多数患者直到养育了后代以后才会死亡。这种疾病对于进化应该没有影响。
维生素B,或称叶酸,就是另一段故事了。它激发美国古人类学家雅布隆斯基(Nina Jablonski,属于浅色人种)提出了一个比较稳妥的观点。她和她的合作者(也是她的配偶)利用人类制造出的一种高级工具——一颗轨道卫星——来测量到达地球的紫外线的量。他们拥有紫外线强度图,下一步要观察人类皮肤在阳光最强烈和最弱的地方各进化成什么颜色。在那之后,他们在图上标出人类皮肤的颜色。没错,在紫外线最强的地区,人类肤色最深。然而,雅布隆斯基说,皮肤癌不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叶酸才是。
人类从膳食中获得叶酸,但是当紫外辐射穿过皮肤时,破坏了叶酸。女性缺乏叶酸可能导致不孕,即便她们的孩子生存下来,也可能遭受致命的神经损伤。男性缺乏叶酸,产出的精子质量低下。这一类影响是能够改变进化方向的。当原始人类在非洲的阳光下进化时,那些皮肤中碰巧黑色素较多的个体避免了受到紫外线的伤害,保持了比较正常的叶酸水平。他们生育更多后代,因而赢得更多的机会,在人类种族中他们的基因被传递下去。
因此,如果说对叶酸加以保护的需要造就了深色皮肤,那么,又是什么导致我的祖先们在迁移到紫外线图暗处后,身体里的黑色素减退了呢?人类与阳光的关系冲突不断。我们既要阻挡紫外线,又得靠它穿透皮肤,以生成维生素D。维生素D对骨骼的构成和血液健康至关重要。我们必须有维生素D,而阳光就是来源。因此,雅布隆斯基总结道,人类的肤色要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它的颜色必须足够深,以保护叶酸不受破坏,同时又必须足够浅,以生成维生素D。这是个简单明了的理论:在阳光充足的地方,人类可以拥有深色皮肤,因为他们仍然能获得维生素D。而在阳光不足的地方,对叶酸的威胁减小了,皮肤才有可能是浅色的。这种理论甚至还可以解释为什么女性的肤色通常比男性的浅一些:女性需要更多的维生素D来生育后代和哺乳。(我猜想这还能解释女性的面部为什么缺少毛发:如果我长着一脸大胡子,就会削弱我制造维生素D的能力。)
这幅紫外线图并未完美地预测人类的肤色。雅布隆斯基偶尔也会发现在高强度紫外线地区生活的浅肤色人类,以及在光照较弱的地区生活的深肤色人类。雅布隆斯基说,之所以出现这些“错位现象”,是因为我们这个活跃的物种迁徙到一个新的居住地的时间距离现今太近,皮肤的颜色还没来得及进化成理想的颜色。(例如,从英格兰到澳大利亚的移民,还没有适应当地强烈的紫外线。他们可能拥有强壮的骨骼,但也饱受黑色素瘤之苦。)另外还有一些例子,如深肤色的因纽特人,他们的膳食中含有(来自鱼类的)大量维生素D,因此皮肤颜色可以深一些,从而保护叶酸。所以我这白得可怕的皮肤确确实实地证明:我适应了多云的气候。
如果我接受人类存在显著差异的说法——我的确接受——那么我该如何称呼他们?我的蒙古国朋友和我属于智人的不同“亚种”吗?生物学家用这个词来称呼外表稍有不同但能轻易混种繁殖的动物群。比如,在加勒比海和美洲生活的一种红尾鹰( Buteo jamaicensis ),就有16个亚种,其中包括头部全棕色的 B. j. calurus 、全身浅色羽毛的 B. j. kriderii ,以及胸部有杂色斑点的 B. j. harlani 。它们其实都是红尾鹰,可它们就是不一样。
或者保拉赛赛格和我是两个“变种”。当一个物种内部的个体在颜色上有明显差异时,生物学家就会使用这个名词。许多鹰有两种色型:浅色和深色。北美灰松鼠有时呈黑色。一种宝石色的澳大利亚雀有3种色型:红脸、橙脸和黑脸。驯养的动物在种类方面更是多样,如狗的体型可以从面包大小到矮种马大小。我们培育出了带有各种天然毛色的家兔,它们耳朵的模样在大自然中会贻笑大方。
如此说来,用哪个词才合适呢?“变种”这个词的意思太窄,不能概括保拉赛赛格和我之间那么多的差异。我们不但肤色差别很大,还有更多基本结构上的不同,像颧骨、鼻子、嘴唇、眼睑等。然而,“亚种”却是个很糟糕的词,原因是智人是一种对自己的身份很敏感的动物,谁也不愿意当“亚种”。我要尝试按照英国生物学家勒罗伊(Armand Marie Leroi)的灵活思想,平和地使用“种族”这个词。他把种族的概念描述为,“能让我们不太精确地、感性地描述由遗传而非文化或政治所造成的差异”。
近几个世纪以来,现代智人通常分成以下3个典型的种族:亚细亚人、黑人和高加索人。而这3者又可进一步细分。在我看来,我自己面部的不列颠群岛特征看上去比棱角分明的法国人更具起伏,但比起浅肤色的俄罗斯人还差一些。同样,在我眼中,长着突出眉骨和宽鼻子的澳大利亚原住民,与非洲南部脸型为心形的布须曼人大相径庭。而布须曼人的相貌与小个子的喀麦隆的巴卡俾格米人又完全不同。这就是勒罗伊所持的种族的细分概念。他认为,讨论人类的分类时,你想分出多少类,就能分出多少类。
这种理论适用于我。根据这个范例,按照类别的从小到大,我可以把自己称为不列颠群岛种族、北欧种族、高加索种族及人类。这样的划分不太精确,是灵活的,从政治意义上讲甚至是不正确的,但这是对我的皮肤、毛发以及面部骨骼在多云、低温、孤立的人类繁衍环境中如何形成现在这个样子的真实反映。
人类多样性的话题掺杂了情感因素,但是大量其他动物同样在不同的环境中进化成不同的亚种。红尾鹰的不同亚种之间不仅存在颜色差异,其体型大小和繁殖习性也因为环境造成的压力而不同。那种主要在亚洲出没的豹猫(有斑点的漂亮小动物)有11个亚种,身上长有起伪装作用的皮毛(从南部的金黄色到北部的灰色都有),分布在北部最寒冷地区的豹猫的体型比南部的大1/3。行踪遍及热带地区的绿鹭,其亚种数更是达到了惊人的20—30种。不论何时,只要一个种群被单独隔离,它将继续进化,慢慢地脱离与其所属物种的其他种群之间的相似性。我这张没有多少黑色素的脸就是一个证明。
我没有急于在镜中沿着身体向下观察,我认为在一个原始人身上,观察点应该集中在头上。我已经讨论过了我的毛发,琢磨过我白皙的面庞。下一个显著的特征是,当然,我指的是我的特征。耳、眼、鼻、嘴做了太多工作,目前最好先跳过它们,到第三章再讨论。现在我完全可以说,我的5个主要感觉器官中有4个集中在头部可不是巧合。人类已经习惯于把耳、眼、鼻、嘴都认作“脸”。然而,如果分开考虑,每一个器官都是一个感觉器官:我的眼睛是一架湿润的照相机,我的鼻子向前凸出以检测空气,我的耳朵将振动传入脑。镜中的那张脸简直就是围绕“脑”这块母板、这个中央处理器的工具之集成。在人类身上,脑本身同样值得用一章的篇幅来书写。看看面前镜子中我的样子,我这个物种的下一个专题是关于哺乳动物的“哺乳”这个特征。
从辉煌的顶点离开,我们沿着脖子(讨论腿和姿态的时候我将再次回到这个部位)往下走。我们很快遇到男性和女性最显著的差异——实在是一对耀眼的不同之处。假如我的配偶就在身边的话,我们将看到他的两个乳头平贴在他的胸肌上,像脚底的鸡眼一样毫无用处。在胎儿生命形成的早期,乳头出现在大多数雄性哺乳动物身上。(这可能是一个进化的小分岔口,但由于这个变异的代价极其微小,一个没有长乳头的男性相对有乳头的来说没有优势,因此这样的变异没有在进化的道路上延续下去。)然而,在我这样的女性的胸部,每个乳头位于脂肪半球顶端。我走路时这些脂肪的储蓄袋来回晃动,跑步时它们上下跳动,引人注目。它们,连同我的腰-胯比例一起,把我的性别信息传送到100码(约91米)之外的观察者眼中。
这是否就是我膨大的乳房进化的原因,还值得探讨。人类女性的哺乳器官和人类的毛发样式一样,是动物王国中的怪现象。对于大多数哺乳动物而言,哺乳器官仅在母亲哺育幼崽时才膨胀。当后代们断奶后,乳房就缩小无用。而我的乳房,与我其他第二性征(成丛的毛发、变宽的骨盆、胯部和臀部的脂肪层)一同发育,总是填满了脂肪。我看不出这样的安排有什么优势可言。我的皮下或胯部很容易堆积一层薄薄的脂肪。所以,有可能是性选择的力量在反复无常地起作用。我饱满的胸部仿佛在向全世界的男性宣布,我已经储存了充足的脂肪,可以养育多多的后代。如果我这样的“秀给你看”式的广告能够吸引更优秀的男性,那么它就算是进化对这样的结构给予的奖励。更丰满的乳房能储存更多母乳,这种能力可能会促进进化:大乳房的女性延长了哺乳婴儿的时间间隔;这反过来又降低了婴儿哭叫肚子饿的频率,从而降低了捕食者顺着哭声找到婴儿的概率。这样一来,我的血统问题可能有麻烦了。从镜子中我身体的样子看来,我的后代恐怕要经常哭着喊饿了。但是作为补偿,一旦我们引来任何觅食者,我能做到行动无阻,抱起这个小发声器一阵风似的跑远。我见到的 最不 令人开心的理论来自亲爱的莫里斯(Desmond Morris)。他在经典之作《裸猿》( Naked Ape )中提出,乳房是对臀部的模仿,以身体的前部和后部激发男性交配的冲动。我粗浅地认识到,由乳房引起的性冲动是一种文化现象。同样,我粗浅地认为,在衣着最少的文化(亚马孙的雅诺马米人文化、纳米比亚的辛巴人文化、里维埃拉的法国人文化)当中,人类确实只对性器官特别加以隐藏。
但在我所处的文化中,大多数女性是把乳房遮蔽起来的。我提醒自己,我们还是走出这个区域,不管这里有什么,继续向下走到腹部吧。
从我逐渐窄小下去的腰部向下,我们来到(比我希望的要快)生理学家称作“初级能量储存组织”的区域。我的手遮挡住我的(你的,每个人的)这部分组织并不是出于巧合。在我的文化中,它们是令人憎恨的。我对脂肪的仇恨是最近在人类历史中发展而成的,但我们将在第六章进行详细讨论。这里我应该尝试培养对脂肪的赞美——一个原因是它们给人类提供的服务,另一个原因是为何它们聚积成团。
脂肪毕竟不是凭空而来的,人类伟大的脑离开胆固醇就无法正常工作。胆固醇是脑细胞和肝脏制造的一种特殊的脂类物质。在整个身体中,多余的胆固醇隔离神经纤维,建立细胞膜。它也是制造我不想缺失的性激素的关键原料。不过,胆固醇只是脂类的一种形式。
更普通的是包裹我臀部的这一层。这些物质仅仅是一团被称作脂肪细胞的特殊细胞,每个细胞内包裹了一小滴油。当我吃进的食物比身体要消耗的多时,它就会转化成油脂储存在脂肪细胞内。显然,这样的事我干过不少次。当我吃的东西少于身体所需时,储存的油脂就会被提取出来燃烧。我这些储存的脂肪就好比一个银行账户。所有哺乳动物都有一个脂肪储备最小值,低于这个值,身体的平衡就会被打破,惹来麻烦。大多数温血动物需要有4%—8%的身体脂肪来维持正常的活动和繁殖。我大约达到了30%,因为……我得吃一块点心才能思考这个问题。
我身上有如此多脂肪的原因之一是,我是女性。一个健康的男性身体约有15%是脂肪,而有繁育后代职责并为他们提供营养的女性,其身体的脂肪含量是23%。我携带的脂肪更多一些,因为……因为点心实在是伸手即得。
不论怎样,许多人不再需要储存多于最低限量的油脂。逐渐地,我们使用工具在体外储存食物。这种方式模仿了一种大自然的经典手段,松鼠、田鼠、家鼠,以及许多其他小型动物会把食物藏起来备用。大多数人现在利用工具贮藏食物,这样我们就不必在野外搜寻。如果人类采用了迁居方式而不是贮藏食物的方法,我也许能比现在更苗条一些。北美驯鹿、牛羚、许多鸟类,甚至是鲸都进化到能够在全世界迁徙以找寻不断变化的食物源。假如某个地方的食物匮乏,它们就跑到食物充足的地方去。
哎呀!虽然人类学会了储藏食物,他们的行为仍然像大自然中真正的大胖子。一些动物习惯把一顿大餐中得到的能量藏在皮肤下面,以备后几个月之用。骆驼、某些种类的熊、刺猬、獾和一些迁徙的鸟儿会变成大自然的胖子。这些矮胖的家伙共有的特征是食物源零星散落。它们在好时节做好储备,在时令不佳时再动用这些资源。它们忍饥挨饿的本领同它们大吃大喝的本领一样出色。虽然人类已经证明自己能吃能喝,可就是挨不了饿。
如果我具有北极熊的生活方式,那么这些多出来的能量就不是什么问题。在冬季冰封的季节,这些动物囤积了大量的脂肪。海冰到了春天融化,迫使北极熊登上坚实的陆地,在这里它们进入了一种滞缓的“行走中的冬眠”状态,从而节省能量。这些胖子中最肥的要数繁殖期中的雌性个体。一只怀孕的雌熊面临着9个月的禁食,在这段时间里,它将在洞穴里度过妊娠期,之后生下并喂养小熊。为了做好准备,它将囤积起400—800磅(约180—360千克)的脂肪,臃肿得几乎寸步难行。一只怀孕的母熊看起来像一团雪球。
我不算是自然界中的大胖子,因为人类的活动量比一只沉睡的北极熊的活动量大,多余的脂肪会给人类的关节造成压力。因为人的身体机制不适应囤积过多的脂肪,肥胖以癌症、糖尿病和心脏病的形式威胁着人类,但却不会威胁到北极熊。遗憾的是,仅仅说我的身体不适合储存脂肪并没有阻止我胖起来。我带着大量小而中空的脂肪细胞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些细胞分布在我皮肤下、肌肉之间和器官周围。它们想方设法把自己填充满。我想方设法把它们清空。你可以用一把黄油刀来砍断这根两头拉紧的线。
不仅仅是我。脂肪“通常的行为是不可预测且令人烦恼的”,英国开放大学学者、脂肪问题专家庞德(Caroline Pond)在《生命的脂肪》( The Fats of Life )一书中这样描述。人和人相比,脂肪细胞聚集的方式不同。这种能量储藏的分布方式有一部分是遗传在起作用。我家族中的女性囤积脂肪的部位通常是胯部和大腿,而非乳房。脂肪的形状也有非遗传因素,留下了足够的个体表达空间。事实上,我们比任何其他物种享有更多的有表现力的脂肪。在其他动物身上,脂肪表现得更可预测、更容易理解。
我的脂肪确实遵守着一些规则。最重要的一条是它必须待在不碍事的地方。例如,我不能把它储藏在我的脖子四周,否则会妨碍我向下看。它不能像襁褓一样包裹我的手指,因为纤细的指尖需要完成精细的任务。它决不能裹住我的头,以免我的脑过热。它决不能让我的胯部内侧加厚,否则我追逐猎物的能力就会被削弱。在这些限制之下,对男女都安全的方式是在皮肤之下储存一层平滑的脂肪。
并非所有哺乳动物都有皮下脂肪。我们能在海狮、逆戟鲸等海洋哺乳动物身上找到这层脂肪,但是其他大多数动物把这些脂肪堆放在指定的地点。骆驼和野牛把脂肪储存在隆起的背部,河狸和鸭嘴兽存放在尾巴里。灰松鼠把一半的脂肪深埋在肠子里,鸟类在胸部的龙骨周围储存很多脂肪,可能是为翅膀肌肉保存燃料。黑猩猩和大猩猩这样的灵长类喜欢堆起肥胖的大肚子。许多其他哺乳动物在它们肩膀上堆起一层脂肪。虽然我的脂肪集中在胯部,但在我的全部皮下也同时储藏了一层。
我的皮下脂肪的奇特之处引发了关于人类进化的一种最怪诞的理论。尽管我费尽了力气,我还是无法直截了当地描述水生猿理论。问题在于,几百万年前的人类早期,我们像水獭一样在水里生活。我们捕鱼靠的是……指甲?(许多捕食者赖以搏斗和进食的犬齿,在我们身上早就缩小了尺寸。)按这种理论,我们丢掉了身体毛发是因为它阻碍了我们游泳;为了保温,我们在皮肤下面长出了类似海豚的脂肪层。我们费力地涉水或游泳以追逐猎物,只把毛茸茸的头伸出水面,暴露在阳光下。
现在,我把海豚看作下一代智人,但这并不能说明问题。人类身上的脂肪层与海豚的差异很大。真正的水生哺乳动物,如海狮和鲸,生下来就有一层光滑的脂肪,而且伴随着生长一直留在身上。(庞德认为这不是为了保温。由于海洋哺乳动物的脂肪分布并非均匀的一层,她猜想这种情况与流线型的身体和为附近的肌肉提供能量有关。)与之相比,人类的脂肪在一生中在全身各处挪移。我婴儿时期圆圆胖胖,身上囤积了“燃料”为我保温,并让我从出生顺利过渡到几天后的哺乳期。到9岁时,我消耗身体的脂肪过快,使得我的身体像个没有软垫车座的自行车架。到了18岁,我开始了与怀孕和哺育这些消耗脂肪的任务相反的脂肪囤积。这些年间,我体内不断变化的激素将把脂肪转移到我的腰部。我肯定,我已经成熟的身体的脂肪“地貌学”与我的“流体动力学”毫无关联。
我在水中成功生存仍然存在几个阻碍。我的扁平的口鼻部,即便它与令人尊敬的犬齿很相配,还是在我捕猎时暴露出我的鼻子和眼睛——除非我是一只会使用工具的水生猿。还有我的手指,水生生物学家声称水生猿指间是有蹼连接的。事实上在游泳时,这些据信存在的蹼在我弯成杯状的手掌间卷起时游得最快。即便如此,水生猿理论在思想的大海里继续凸显,还没有迹象表明它会退出舞台。
回到我的脂肪问题。除了皮下脂肪,我身体前面和后面还储存着一些明显的脂肪团。我的配偶身上的脂肪则在其他一些地方出现。他身上的脂肪和其他灵长类一样在腹部堆积。如果再多一些,可能会堆积在肩膀上面和脖子后方。庞德认为女性无法像男性那样,把健康的脂肪账户设立在肚子上,因为那样可能会让一个孕育中的胎儿体温过高。我的脂肪堆积到臀部,虽然并没有使我的烦恼减少,但至少不碍事了。
庞德还相信,储藏在乳房里的脂肪不仅具有性别独特性,还含有性的意味。她的理论向女权主义宣称乳房是哺乳器官而不是性玩具的观点发起了公然挑战。这个观点很能吸引人的眼球:一名健康的女性平均大概只有4%的身体脂肪储藏在乳房中。然而,这4%对男性来说却造成视觉上的一大冲击。庞德说,这是对性选择特征的最重要的让步:好比是加利福尼亚鹌鹑头上一抖一抖的羽毛或雄狮身上黑色的鬣毛,比起它们的实际用途,这对球状突出的乳房看起来更惹眼。它们可能发出这样的信号,我已经为哺育后代做好了准备。
最后要讨论的是男性和女性之间脂肪储藏最不公平的一条区别——胶原蛋白的分布。虽然说出来让我心痛,但我还是要站出来说:我腿部的能量储存组织是坑坑洼洼的。这或许在人类的大部分时间里,尤其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绝对是一大财富,但这个观点仅仅在那个时期站得住脚。从生物学角度讲,这些凹凸来自女性胶原蛋白的分布。胶原蛋白是将皮肤固定在深层肌肉上的纤维,在脂肪中穿过。在我这样的女性腿部,胶原蛋白以直线方式穿过脂肪,好比钉子把毯子钉在墙上,但是撑住我的脂肪的“钉子”数目太少,使得毯子在钉子与钉子之间塌陷下去。让问题更严重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雌激素对胶原蛋白不断起作用,让这些纤维收缩。这加剧了鼓胀现象。相比而言,男性身体中的胶原蛋白“钉子”纵横交错,对毯子起到更强的稳定和平整作用。为什么我会进化成这样坑坑洼洼的状态呢?没有证据。我认为,那些胯部的凹凸和胸部一样,能发出信号,表明一名女性已经贮存了足够脂肪,可以养育胖乎乎的婴儿。带有时髦意味的局外人的特征已经进化了。
如果在脂肪的分布问题上还有一点公正性的话,那就是在人类的衰老过程中脂肪迁移的方式。大多数男性在老年阶段,因为他们的激素分泌逐渐趋近于雌性化,胸部会长大。当然,我身上的脂肪也会迁移,我的臀部会变得瘪小,而脂肪会在我的腰间堆积起来,令腰部的曲线顿失。随着时间变化,男性和女性的身影发出了相同的信号:青春已逝。
比起我的臀部,这只令我的臀部黯然失色的手,才名副其实地令人难以理解。没错,这只手也是我的高端武器系统——五根由薄薄的皮肤覆盖和脆弱骨头组成的小棍,尖端带有类似爪子的脆弱的指甲。我试图数清成功使用它作为武器的次数。我记得有一次我攥起拳头把我哥哥打倒在地。我还记得曾经狠揍过那个愚蠢地和我分手的男孩。这两次我都是冲着满口空话且惹人厌烦的家伙发动攻击的。这正是我的这些小棍子比较擅长的。除非你交给人类武器,否则他的装备极其落后,不具有任何危险性。
这在灵长类动物中很不寻常。人类的表亲黑猩猩最拿手的武器是它的大牙。2005年,黑猩猩攻击了一个男人,充分展示了其力量。这个拜访加利福尼亚一个黑猩猩收容所的人差点被咬死。两只雄性黑猩猩几乎把他的手指、生殖器、大半边脸都咬了下来,还咬掉了他的一只脚。这个人活了下来,可能是因为当时另一个人用致命武器攻击了那两只黑猩猩。大猩猩和猩猩,还有其他灵长类动物,同样以牙齿为主要武器来杀伤对手。
一只战斗状态中的猿或猴子会啃咬任何暴露的身体部位,尤其会对脚趾和手指发动格外凶狠的攻击。灵长类动物似乎还总喜欢伤害另一个身体部位。生物学家多次观察到,发生冲突的雄性们只要有机会就会攻击敌人的睾丸。我认为这是一个很有道理的进化策略。即便你杀不死对方,也有可能让它在与同类进行繁殖机会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我相信我的双颌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咬断人的手指,更不用说是咬脚踝了。人类打架的时候不怎么用牙齿。一般来说,我们更爱用金属工具,而且工具能触及的距离越远越好。当一个人实在没有工具可用时,可选的武器就是双手。处于最佳状态下的男拳击手的击打力相当于时速为20英里(约32千米)的一根13磅(约6千克)重的木棍。即便是业余拳手的徒手攻击,也足以打断对方的下颚骨——事实上,男人拳头的击打是导致下巴骨折的最常见原因。在较少的情况下,袭击者击打的力量足以让头骨断裂,或导致内脑损伤。以上的攻击,在原始条件下,都可能导致因窒息、感染、失明或饥饿而死,但是考虑到各种因素,人类赤手空拳杀死对手仍是很困难的。在我所处的文化背景中,每14例凶杀案中只有1例没有借助工具。
我的牙齿是我的第二件武器,比起我的双手,它们具有间接但更强的杀伤力。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暂时离开这里,到科莫多巨蜥的故乡印度尼西亚东部去看一看。这里一条重达350磅(约159千克)的蜥蜴很愿意痛痛快快地杀死一头猎物,但假如鹿或野猪从它口中挣扎逃脱时,它也并不烦恼。当猎物暗自庆幸逃过一劫时,特殊的病菌会导致被咬过的伤口发炎化脓。一两天后,猎物便一命呜呼,而一直尾随其后的科莫多巨蜥便享用到了美餐。
人的武器库中也有类似的装备。“打斗咬伤”是用拳头捶击牙齿导致的后果。你可以把这看作“科莫多关节”。起初攻击者似乎占了便宜,但是再看看他几天以后的情况吧。当挨揍者的牙齿把攻击者手指关节的皮肤磕破时,他的唾液便进入伤口。当拳头松开时,肌腱收缩,将唾液和细菌带入关节内。这样的伤口表面看没什么,所以谁也不会当回事。这类伤口有70%—90%会愈合,问题是伤口一旦没有愈合,便会出现极其严重的感染。医生必须得切开红肿的肉,打开关节放出脓液。有时候,这种治疗不得不重复多次。骨骼可能受到感染。在缺医少药的地区,每5例“打斗咬伤”中就有1例以截肢告终。“打斗咬伤”是否像科莫多巨蜥的啃咬术,是一种进化得来的武器呢?我们或许通过进化能笑到最后,或者说我们的毒牙没准是撞了大运。无论如何,正如我们弱小的手和指甲一样,嘴也是一件很弱的武器,但同时也是对人类早期掌握工具的一个有力证明。
离开我的武器,我来说说膝盖。啊!我勇敢而破损的膝盖!它们因为我小时候的户外活动而伤痕累累。尽管人类享有直立行走的美名,但仍然有相当多的时间四肢着地,因此这里的皮肤加厚了。在菜园或冰箱里翻找蔬菜、在炉子前点火或擦拭地板时,我都会膝盖着地跪着完成这些工作。在皮肤下面看不见的地方,因为膝盖骨错位我承受了极大的痛苦。由于在坚硬的路面上穿着简陋的鞋子跑了太多的路,现在我的膝盖像玻璃一般脆弱,但远远看来,我的两个膝盖都相当健康,这真是荒谬。
膝盖对于动物来说很滑稽。在大象身上,它们是向前凸出的坚实的关节。在鸡或鹳身上,它们指向尾部和后肢,正对着肋骨高高折起。在兔子身上,膝盖在又大又圆的跳跃腿的前端。蜜蜂只有象征性的膝盖。对我来说,膝盖是股骨与胫骨相连处的凸出部分。任何其他哺乳动物的腿都和我们不一样。在骨骼的构成形式上,膝盖看起来非常不自然,仿佛它走不了多远就会被捶烂一样。然而,整个人体经过重新塑造,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这个关节。我的身体从头到脚都适合奔跑,我的膝关节在我向前迈开大步时起到了合页铰链的作用。
奔跑的猿假说出现得较晚,但是令人惊讶地完善,让每个人都因为没有早一些想到而倍感羞愧。两位美国学者(一位是古生物学家,另一位是生物力学的研究人员)经过解剖拿出一份清单,列出了26条有关我奔跑能力的特征。这里我必须讲清楚我选用的代词。我提到“我的能力”的时候,我的意思是“我这个物种的能力”或“我潜在的能力”。我个人的能力完全被理论化了。我小时候脚上穿着算是跑鞋的橡胶拖鞋,在不平整的沥青路面上跑得过多,使得我如今再也不能进行长距离奔跑。但从理论上讲,如果我的髋关节、膝关节和经常扭伤的脚踝没有伤得那么严重的话,我是可以跑上很远一段距离的。
显然,奔跑并非难事。毕竟,猎豹和叉角羚的奔跑速度可达每小时70英里(约113千米)。就算是跑得最快的人,也只能达到那个速度的1/3。不过,这些只是猎豹、叉角羚和人奔跑时的速度。我的力量优势是能连续跑上两三个小时,跑出很远。这种能力就很少见了。只有几种动物能在长跑俱乐部里挂名,它们是马、狼(和家犬)、非洲猎犬、鬣狗、牛羚,以及我们智人。
我们是怎么做到的?肯定与那些能跑马拉松的物种有所区别。我们与其他生物一样,都具备26条特征中的一条,但是每个物种又独立地进化。(这个进化过程叫做“趋同进化”。)在我头颅末端,我能摸到一个球形突出物。在它的下面连接着大量松紧带似的颈部韧带。这些韧带连同适量的肌肉,将我的头固定在背脊上,在奔跑的时候防止我的头前后晃动。即便在我跋山涉水时,我的眼睛也能保持稳定。而其他很多动物,比如猪,就做不到。我记得小时候早上给它们喂食时,它们会一溜小跑冲过来:每当它们粗笨的腿撞击地面时,它们圆滚滚的头部便会来回晃动,耳朵上下扇动,眼珠也滴溜溜地转,努力盯住食物所在的位置。
我的颈部是26条奔跑特征中的另一条。黑猩猩的脖子被肌肉牢固地维系在肩膀上;它腰部结实、骨盆宽、前肢长。跑动的黑猩猩的姿态像翻跟斗的砖块一样优美。然而,我们人类的脖子长,而且不与肩膀紧紧相连。当我向前迈出一条腿时,我通过相对一侧肩膀的摇动和手臂向前摆来保持平衡。在这个灵活的圆柱体之上的头部高高地处于这些动作之上。再往下看,我伸长的腰部带动躯干随迈动的腿旋转,窄小的骨盆允许我的身体重心稳稳地从一条腿转移到另一条腿。身体后部的臀大肌是全身最大的肌肉之一,它拉动我的躯干在腿部迈动时保持直立状态。一位研究奔跑的学者说,跑步就是有控制地跌落,正是臀肌避免人类在跑动时摔倒。我注意到,黑猩猩只有瘦得皮包骨头的臀部,它起不到任何作用。
在臀部下方,还有一条松紧带连接在我腿的后部。跟腱连接着我的小腿肚肌肉和脚跟。跟腱对视力较差的黑猩猩来说不起什么作用,在我行走的时候作用也不大,但是当我跑起来的时候,跟腱和下肢中的其他腱起到了弹簧的作用。它们轮流贮藏和释放能量,将所发力的一半再循环。与颈部韧带类似,这种做法减轻了肌肉的负担,增强了我的耐力。股骨的根部与胫骨的顶端在接合点展开,分散了冲击力。
我的双脚在大自然中是无可超越的,每只脚都是由26块骨头和韧带构成的网,吸收长距离奔跑时身体的全部压力。我的脚踝被腱和肌肉包裹,使脚骨更稳定,虽然我已数不清崴了多少次脚,扭伤了多少次脚踝。我的左脚踝现在还因为一年前摔了一次,拉伤了一些韧带而显得肿大。再往下,是人类特有的装配了弹簧的足弓。每当我的脚接触地面时,足弓会拉平,然后再收缩,把我弹向前方。我的足弓又高又强壮,一部分原因是我童年赤脚的习惯使它变得强健,另一部分原因是我健康的体重。(足弓在童年时期形成,穿着硬鞋或体重过大会导致足弓塌陷。)再往末端看,我的脚趾又短又直。直立奔跑所付出的一个代价就是,我丧失了其他灵长类动物用来攀爬的抓握趾。我需要做一些调整,让一具高大的身躯保持平衡而不摔倒。
这份清单还没有列完。分散在我全身上下的数不清的汗腺在我长跑期间帮助我维持身体凉爽。我短小的口鼻也能帮助头部在脊柱正上方保持平衡。
这些使得一个奔跑的猿人的图像越来越清晰。这种猿已经进化得能够穿越遥远的路途而中间不休息。当生物学家把人类和其他善于远距离奔跑的动物相比较时,我们成了领跑者。最善跑的人比一匹好马的耐力还持久。就算是迁徙的牛羚,它们比马更快脱力,所以我相信我们仍能击败它们。在一天当中,许多人能跑6—12英里(约10—20千米),与非洲猎犬、狼和鬣狗接近。我认为这一点很有意义。我们到底为什么能进化成如此优秀的长跑者呢?
经典理论认为,跑步是直立行走的副产品。跑步与走动的结果相同,只是快了一些。然而,这种连续奔跑几个小时的非凡的长跑能力又是怎么形成的呢?一种观点认为,当原始人类在非洲平原上进化时,他们破译了秃鹫的密码。来到秃鹫盘旋的区域下面,就能获得狮子之类捕猎者留下的大量肉食。通过朝这里奔跑,他们能驱散这些食腐动物。一种有竞争力的理论认为,远古时代的原始人类奔跑的原因与狼相同:追逐活的猎物。卡拉哈里沙漠中的布须曼人如今还采用这样的捕猎方式。他们连续几小时追逐猎物,不让它们有喘息之机。叉角羚和大多数其他动物在人跑不动之前就先累倒了。
事实上,如果这些动物遇到 我 就安全了,因为进化的历程到我这里还没有结束。我的下背部疼痛。我的膝盖磨损了。我16岁时,髋关节一打开就会疼痛,直到今天还是这样。所有这些病痛都与人类的骨骼保持直立的姿态有关。我可不是唯一的诉苦者,这个国家中有80%的人一生中受到背痛的困扰。地球上50%—75%的人可能存在膝盖老化现象。髋关节同样会随着身体老化而患上关节炎。所有这些关节问题发生在不同人群中。在某些情况下,好像是基因在起作用——手和髋部的关节炎似乎有家族遗传现象。在另一些情况下,文化习惯对人体的影响也很大:一项对中国人和美国人的研究发现,膝关节炎在中国的发病率相对高出很多,这里的人有以蹲姿(一个对关节造成压力的姿势)休息的传统。看来,建立人类版的两腿运动模式是一项逐步推进的工程。
然而,所有的动物都会随着年龄增长而衰老。当骨骼关节出现排列问题或失去良好的保护时,就会导致关节炎,出现骨刺。恐龙的化石说明了这个问题。非洲的黑猩猩忍受着它。狼群和我那条腿部韧带拉伤的狗也得了这种病。就连最近在英国泰晤士河中死亡的鲸,人们解剖后也发现它的颈部和头部患有严重的关节炎。有人会想,在水中生活也许会缓解对生物关节的压力。然而,作为史前陆地哺乳动物,鲸恐怕仍然饱受疾病的折磨,它们的身体还没有完全适应在水中漂浮。
我们已经从头到脚看了一遍。除了解剖学,还有一个区分人类和其他类人猿的关键方法:我们不能只考虑我们的身体。
这个问题第一次引起我的注意是在哥斯达黎加博物馆,在那里我看到一些小小的雕刻着花纹的圆柱形黏土物品。这些长约3英寸(约7.6厘米)的滚筒被史前人类用来在皮肤上涂印颜料。涂过后会在皮肤上留下彩色的图案。这一刻我想,多么愉快而简单啊!他们修饰自己的身体!
之后我在镜子中注意到自己的样子。我对这个形象进行了一次冷静的观察。我从头到脚都可以说是既愉悦又简单。我花钱为头发做造型,在脖子上戴了一根金属链,链子末端坠着我的“旅行石”,这是一小块产自我家乡的石头,我对它有一点点迷信。我的耳朵穿了洞,佩着饰件。我的两根手指上戴着金属和玉石制成的戒指。我在眼圈周围涂上了黑色颜料,嘴唇抹成红色。我甚至用花朵和香料的蒸馏物把身体的天然气味遮掩起来。我还把脚指甲涂成了粉红色。
人类对自己外貌的改动非常频繁,使得描述一个人时不得不把装扮也包括进去。在你周围,想找一个完全不加修饰[涂脚指甲、穿耳洞、手指(脖子、胳膊或腿)戴箍、穿鼻骨、阴茎上刻着葫芦图案、染发、戴头饰、舌头穿钉、手指涂色、脚踝戴羽毛、臂上刺字]的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盯着哥斯达黎加的这些黏土滚筒思考,为什么我这个物种把自己当成了空白画布,需要颜料涂抹、加戴铁箍、打磨牙齿、插上羽毛呢?
我知道 我自己 为什么这样做。迷信是部分原因,我相信某些金属或石头能避开厄运。还有一部分原因与寻找配偶有关:我成年后才开始描眉画眼,还在耳垂上穿了洞。除了我所在的文化,在其他很多文化中,年轻人到了育龄便开始对自己的外表大大修饰一番。一个女性会第一次剪短头发,或在皮肤上刻出图案。她可能会染黑或打磨牙齿,或者,像我读到的越南中部高原的一些部落的做法,用石块把自己的前牙统统敲碎。一个青春期男孩可能撕裂下嘴唇来镶入一个象牙栓,在脸上刺青,或把阴茎的下侧缚起来,把它加宽并永久地改变他小便的方向。
改变体貌也显示了人的身份和地位。尽管在我的文化中很难读到这层含义,在其他文化中却很容易发现:佩戴铜圈而拉长的女性脖子?优越的家庭。从少女时代就把脚裹成羊角面包的形状?因富有而无须工作的家庭。脸上刺满了螺旋图案?重要人物。
全世界的人们都遵循着这些习俗,而我的化妆品也显示了部落属性。女性的手指甲在我的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展示性。一名女性能从另一名女性的指甲上了解到很多信息:它们有没有修剪成法兰西风格?指尖是修成平的还是弯的?它们是留长不加修饰还是留长抹上了指甲油?它们有没有以花朵、星星或美国国旗图案修饰?无论何种样式,包括我自己的样式(此时的样子不但粗糙,而且指甲油也脱落了),都能显示其部落属性。
当然,时尚带来的阵阵活泼的气息也起了作用。人类的毛发尤其易受各种奇思妙想的影响,它能解释发生在人类身上的最奇特的修饰现象。古埃及人对修饰头发毫无兴趣,经济条件允许的都会把头发剃个精光,然后戴上假发。在伊丽莎白时代,有钱的女性会拔光额头最前面1英寸的头发,让眉毛有提升效果;或者剃光所有头发,戴各种各样的假发。在尚未发明金属剪的文明中,人们用鲨鱼的牙齿、黑曜石碎片或削尖的芦苇理发。我对自己头发的认识已经混乱不堪,我甚至改变了它的颜色。我曾经拥有一头金发,后来随着年龄增长,发色越来越暗。一想到自己“人老珠黄”,我就难以忍受,于是现在我花钱请人在头发上抹上有毒的化学物质,以去除头发中的一些棕色。头发染色和漂色是个奇怪的现象。苏丹的丁卡人用牛尿来漂洗掉他们头发中的黑色。在印度,许多上了年纪的男子用柑橘类植物染料来掩饰他们灰白的头发。对人类来说,头发的样式是大事一桩。
当然,身体修饰的部分动机也与取悦自己有关。我最早对于自己的身体可以充当“画布”的回忆出现在童年时代,发生在抓挠自己的一条腿后。我的高加索型皮肤在抓挠之下先变成粉红色,然后转为白色。漂亮!于是我用指甲抓出了一条蜿蜒的新线条。漂亮!我再抓出并排的两条线……但这是否就是驱动原始人类改动他们身体的动机呢?我说不上来。
人类学家倾向于认为,修饰身体的行为是由自我意识引发的。换句话说,熊对于它自己懵然无知,永远也不会对自身加以改变。即便是把色彩鲜艳的珊瑚移到自己壳上的钝额曲毛蟹,这样做也只是出于本能,因为进化已经对它们这些看似古怪、实则能保护自己不被捕食者发现的行为进行了奖励。自我意识的火花在猿类中已经闪现。黑猩猩在面对一面镜子时,确实能认出自己。它甚至会在头上放几片叶子之类的东西来修饰自己的外表。它会转过身来,看看自己从未仔细看过的身体部位。有人可能会说,大猩猩用手势表达情感时,就显示出有自我意识。最近,几头大象也通过了镜子测试:它们并没有作出看到陌生人的反应,而是利用镜子里反射的镜像来检视自己的身体。海豚和鹊类同样表现出模糊的自我意识。除了这些动物以外,我就不知道还有哪些动物能够欣赏自我了。然而,我们人类是第一个改变自己的外貌(来吸引异性,展示部落身份或高人一等的地位,或者取悦自己)的物种,我们已经抑制不住源源不断的灵感了。身体的全部表面都可利用,而且这样的修饰经常成为永久的纪念。
我在自己身体上留下的唯一的永久性改变是耳垂上的小洞。但那个和我共享居所的男人呢?如果我们把注意力放到他的生殖区域的话,我们会发现……少了点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人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切除阴茎的一部分的。埃及人显然在6000年前就这么做了,但这种行为开始的时间可能要早得多。如今很多人出于社会和宗教的信仰,仍然为男性后代做包皮环切手术。新的研究为此提供了更具生物学意义的解释:做过环切手术的男子感染艾滋病毒的可能性较小。显然这种病毒更乐于侵入阴茎包皮上的脆弱的细胞。如果环切手术确确实实能降低男子感染致命疾病的风险,那么这种做法在很早以前就会推动“文化进化”的车轮滚动起来:这一群文化行为的实践者将赢得较高的生存概率。
同样令人茫然的是文身的起源,具体做法是将颜料注射到皮肤之下。文身行为在全世界相当普遍,像包皮环切术一样很可能会永远流传下去。死于5000年前并在欧洲阿尔卑斯山上成为木乃伊的“冰人”奥茨(Ötzi),他的身上刻有57处文身,大多分布在他患有炎症的关节上。奥茨的文身是通过把煤灰涂抹进细小的刀口来完成的,而不同的文化繁衍出各式各样的文身手段。一些因纽特人将经煤烟熏黑的线穿针,缝入皮肤。太平洋岛屿上的文身艺术家常常使用骨针做成的梳子,蘸满煤灰和油,然后扎透皮肤。
在没有抗生素的年代,文身行为有时是致命的。然而,即便在今天,尽管使用经过消毒的手术器械和效力强大的药品,隆胸和抽脂手术也同样充满危险。无论驱使人们去改造身体的原因是什么,这种驱动力真是强大无比,让人们明知有生命危险却还要冒险尝试。
我们已经把自身从头到脚讨论了一遍。我真是集多种特征于一身啊!尽管人类在体型大小方面与其他类人猿相近,进化却让我的身体向更修长、更柔软的方向变化着。我是一个直立的动物,局部覆盖着毛发,脂肪和骨骼组成多节的身体,顶端为一个高高隆起的圆形头骨。这具骨肉之躯上的肌肉并不发达,不如我们的类人猿兄弟们那样经得起攻击。另外,我赤裸的皮肤使得我完全不适合赤道地区以外的户外生活。和河马和裸鼹鼠一样,我看起来像是一件试验品,或是一件尚未完成的作品。我宁愿长相像一只美洲豹,行动如丝绸一般柔软轻灵,毛皮像缀饰着斑点的天鹅绒。哪怕一只有着水滴般身材、睁着大大的夜视眼的老鼠,都是一套更令人满意的组合。
这个不寻常的身体有一个强项,它能一下子跑出很远。所以,虽然我在武器装备方面有些落后,但至少我可以比某些捕食者跑得快,还可以奔跑着追捕我的猎物。
再者,虽然我的腿和脆弱的爪不占优势,我还可以求得圆脑壳内部的物质的帮助。尽管这个脑壳笨拙地立在高处,但人类的脑弥补了身体上的缺陷,能在短短一瞬间击败美洲豹。没有捕猎的武器?我会造一根长矛——或者建一个养殖场。没有抵御熊的武器?咱们生起一堆火,或者盖一座房子。北极太冷?把驯鹿的皮缝起来当作第二层皮肤怎么样?腿脚彻底丧失了功能?我们发明了轮椅来代替。我们还会为腿脚不便的人铺起便道,让他们坐着轮椅四处活动,继续捕猎和采集食物……
这种弱小的身体和强大的脑的组合毫无疑问是成功的。我的物种日渐繁荣。就算我们忙碌的样子有滑稽可笑之处,我们同样能作出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