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近提出的比较社会学理论框架内,人类被归类为优文化物种,其中精神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物化与符号化为基础的,而年轻者是通过有目的的教育程序来实现社会化的。
在社会化期间,行为与加工品的一个阵列,我们称之为文化根,通过一个后成规则的序列来被处理。这些规则是遗传决定的周围感觉过滤器、中间神经元编码过程,以及更处中心位置的知觉、学习与决策的认知程序。它们影响着传递一个相对于另一个的文化根的概率。概率分布自身构成偏向曲线,其在后面章节中将被用来关联人类认知与社会行为的模式。
优文化在理论上可由纯遗传传递构成,其中所有成员都被遗传地约束在给定的类别中学习一个文化根;或者是纯文化传递,其中没有偏爱一个文化根超过另一个的内在倾向存在;或者是基因—文化传递,其中一个或更多的文化根会因为来自内在后成规则的偏向性而被偏爱(见图1.3)。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被相应地定义为在起因于规定者基因频率变动的后成规则中、在起因于后成规则影响的文化根频率中,或共同地在二者中的任何变化。在理论考虑以及来自遗传学与神经生物学的证据的基础上,似乎优文化物种将总是倾向于向着基因—文化传递进化。在最简单的情况下,有可能估计出从一个白板状态中离开到不一致后成规则的时间。我们表明,当用来区别文化根的维度数很小时,这样一种变动将会最快地发生。当在任何一个维度中区别文化根的能力很小时,而在遗传自然选择中有利或不利的可发现的文化根数量很大时,它也将被增强(见附录1.2)。
四个条件对于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分析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不一致后成规则存在并能以检验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模型这样一种方式被研究;在后成规则的表达中一些变异是可传承的;文化实践影响遗传适合度;以及在分子和细胞水平上的遗传控制过程与后成规则之间存在因果链。所有这些过程在当代人类种群方面都已有所记录。
基因—文化协同进化既包括遗传同化,其中使个体倾向于有利文化根的后成规则为自然选择所强化,又包括文化根同化,其中文化创新为宽松后成规则的先在所加速。这两个过程被设想为以一种往复式的且经常是非平衡态的方式在起作用(见图1.7与1.8)。
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理论扩展社会生物学远超出以动物为基础的研究的传统论题,诸如亲缘选择、领地性与等级体系。它指示出在实际上每一种行为类别中影响社会化与认知的人类后成规则大领域的存在。这些规则的大部分依然未被研究,而在文化进化引导方面它们的角色只是正在开始被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