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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各特
——关于《昆汀·杜渥德》

这个人的才能,肯定有某种奇特和奥妙的东西,他摆布他的读者,如同风拨弄一片树叶;他随心所欲带领着读者在各个国度和不同时代里漫游,他在嬉戏之间向读者揭示心灵中最隐秘的皱纹,犹如揭示大自然中最神秘的现象、掀开历史发展中最秘密的篇章;他的想象掌握所有人的想象,并且迎合所有人的想象,它以同样令人惊奇的真实穿上乞丐的百结鹑衣和国王的锦绣衣袍,做出各种姿态,穿着各色服装,讲着各种语言;他赋予各个世纪的形貌以明智的上帝所赐予的永恒不变的特点,以及癫狂的人群所造成的多变而短暂的因素;他不像某些拙劣的作家一样,强迫过去的人物抹上我们的脂粉,涂着我们的色彩。相反,他用奇异的力量使当代读者在几个钟头之内又恢复了在今天如此被轻视的古代精神,好像一位聪明能干的长者把浪子又劝得回心转意。不过,这位能干的幻术家首先要求精确。在他笔下,他从不拒绝任何真实,甚至也不拒绝那种来自描写谬误的真实。这种谬误是人类造成的,如果不是它那任性而多变的特性使人们放心它绝不可能是永恒的,我们几乎会以为它将永世长存呢。很少有历史学家像司各特这样忠实。我们觉得,他力图使他所作的肖像成为一幅幅的图画,而使他的图画成为一幅幅的肖像。他为我们描绘出我们的祖先,连同他们的情欲、恶行和过失。他通过反复无常的迷信思想和缺乏虔诚的宗教狂热进一步突出宗教的永恒和信仰的圣洁。我们喜欢看见我们的祖先带着他们那些既高尚又健全的成见而再现,如同喜欢看见他们戴着美丽的羽冠、披着坚实的盔甲一样。

沃尔特·司各特懂得从大自然和现实的源泉里汲取某种不知名的东西,这种东西崭新崭新,它只不过装扮得如他所愿意的那样古老罢了。司各特把历史所具有的伟大灿烂、小说所具有的趣味和编年史所具有的那种严格的精确结合了起来。他是一个奇特而强有力的天才,他想象出了过去的时代究竟是什么样子;他是一支真正的画笔,这画笔根据一个模糊的影子画出了一个忠实的形象,并且使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甚至从未见过的那些东西;他也是一颗柔软而坚强的心灵,既像蜡一样柔软,上面印记着每个世纪、每个国家特殊的标记,又像青铜一样不可磨损,能把这些印记留存给后代子孙。

很少有作家像司各特这样完满地完成了小说家对于自己的艺术和时代所负担的职责。因为,对于一个文学家来说,自以为超越共同利益和民族需要之上、避免使自己的精神对当代人有所影响、把个人的利己生活和全社会伟大的生活隔绝起来,这是一种错误,而且是犯罪性的错误。如果诗人不献身,那么谁献身呢?如果竖琴的声音不去平息风暴,那么什么声音会在风暴之上升起?如果既具有古代智慧所赋予的调和人民与国王的能力,又具有近代智慧所赋予的分化人民与国王的能力的那种人,不去触犯无政府主义的仇恨和专制主义的轻蔑,那么又有谁去呢?

司各特完全不把才能用于甜甜蜜蜜的风流韵事、卑鄙恶劣的阴谋诡计以及肮脏的奇遇。出于其光荣所赋予他的本能,他感到,对于刚刚用自己的血和泪写出了人类历史中最奇特一页的这一代人,必须给予更高尚的东西。我们骚乱的革命前后的那些日子,正像疟疾病人发冷发热心衰体弱的时候一样。那时的病态的社会把最平淡无奇以至难以忍受的书、最愚蠢无知以至背神叛道的书、最违反人伦以至淫邪无耻的书,都贪婪地吞噬了下去,这个社会败坏的口味和已经麻木的机能拒绝美味或有益于健康的食物。这便足以解释那些拙劣或猥亵的作家从当时沙龙里的平民和小店铺里的贵族那里所获得的无耻的胜利,我们不屑于指出这些作家的名姓,他们今天已堕落到乞讨仆役们的掌声和荡妇们的微笑的地步了。现在,民望不再由小民来分配,而是要靠在道德上代表了文明人民的那一小部分才智高超、心灵丰富、思想严肃的人士的推选,而这,才能够使民望得以不朽、得以普遍传扬。司各特向一些民族的历史借来了给一切民族阅读的作品,从几百年的历史记载中取得了供千秋万代享用的书籍,这样,他就获得了这种民望。没有一个小说家把这样多的教益包含在这样多可爱的情趣之中,把这样多的真实隐藏在这样多奇妙的幻想之下。在他所特有的形式和过去的、将来的所有一切文学形式之间,有一种清晰可见的联系,并且,人们可以把司各特的历史小说视为现在的文学向宏伟的小说和伟大的史诗的过渡,我们这个诗的世纪已向我们预告了这种小说和史诗的诞生,并且将来一定会把它们带给我们的。

小说家的意图应该是怎样的?应该通过有趣的故事阐明一个有用的真理。而根本的思想一经选定、表现主题的情节一经构思出来,作者为了阐发这一思想,难道不应该寻求一种使他的小说和生活相像的表现方式,也就是使复制品和模型完全相同的方式?生活难道不是一出奇异的戏剧,里面混杂着善与恶、美与丑、高尚与卑劣?这一法则的作用难道不是遍及一切造物?大自然既然到处都呈现出光明与黑暗的斗争,难道应该像某些佛兰德斯画家一样,只限于创造出完全阴暗的画面,或者像某些中国画家一样,创造出完全光亮的画面?然而,司各特以前的小说家一般都是运用两种相反的创作方法,而这两种方法正因为彼此相反所以都是有缺陷的。一部分小说家在作品的形式上采取分章叙述的方法,分得极其勉强而又使人不解其故,这也许完全是为了使读者的思想得到休息,一位西班牙老作家在他的小说章回 [1] 的开头加上“稍息”这个名称,不正是相当天真地承认了这一点吗?另一些作家则通过一系列书信来展开他们的故事,这些书信,人们常以为是小说中不同的人物所写的。在前一种叙述中,人物都消失不见了,而只有作者现身说法;在后一种书信中,作者隐退了,而只让读者看见他的人物。叙述体小说家不会给自然而然的对话、真实生动的情节留出一定的地位,他必然代之以某种单调的文体上的起承转合。这种起承转合好像是一个定型的模子,在那里面,各种最为相异的事件都只有同样的外表,在它下面,最高尚的创造、最深刻的意图都消失了,如像坎坷不平的场地在压路机下被碾平了一样。

在书信体小说中,同样单调,不过原因不同,每个人物轮流带着自己的书信上场,如同那些江湖艺人一样,只能一个跟着一个,并且,他们在露天舞台上是不许说话的,他们各人头上顶着一大块招牌陆续地出场,招牌上写着各人扮演的角色。大家也可以把书信体小说比之为聋哑人之间的艰苦的谈话,他们要互相把自己心里的话写出来,要表达出他们的欢乐与愤怒,就必须手里老拿着笔,口袋里老装着文具盒。然而,我要请问这种小说家,如果一句温柔的责备也必须付邮,那么它那恰到好处的分寸岂不是会丧失掉吗?如果一个出身良好的人所写的书信,前后都得加上客套话,那么,感情的猛烈爆发岂不是颇不容易吗?难道人们会以为接二连三的客气话和繁文缛礼倒能够增添小说的兴趣和促进情节的发展?最后,难道人们不应该以为,在这种创作中有某种甚至会使卢梭 的文采也黯然失色的根本而不可克服的缺陷?

叙述体小说的作者似乎把所有一切都考虑到了,而只没有考虑到情趣,并且在每章的开头都不合理地加上一个概说,有时甚至颇为详尽,像是小说之中的小说;而书信体小说,其形式本身就束缚了激情并妨碍了作品的流畅。既然如此,那么让我们作另外的设想:一个富有创造性的才子用一种戏剧式的小说代替以上两种小说,在这种新型的小说中,想象的情节开展为真实而多变的画面,如同实际生活中事件的发展一样;这种小说只分为各种栩栩如生的生活场景,归根结蒂,它是一出长戏,其中具体的描绘配合着环境的陈设与人物的服饰,而人物都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展示其性格,并且以纷纭复杂的冲突把作品中统一的思想表现得变化多端。这种新类型,你将会发现它兼备前两种体裁的优点而没有它们的缺陷。在这种新类型中,如果你能够自由运用那些多少有些神妙的戏剧描绘的技巧,你便能在舞台上把无数没有用处而只能供起承转合之用的细节抛在后面(这些细节是一般叙述体小说作者为了把故事讲得明白些而总要不厌其详地加以述说的,他们不得不一步步跟随着他的人物,就像小孩学步时抓着牵手带一样)。而且,在这种小说中,你还能够利用深刻而出人意料的神来之笔,这种笔触在思想方面,要比用来说明某个情节的长篇大论来得更为丰富,而这种长篇大论恰恰是明快的叙述所要排斥的。

在司各特这种散文体的描绘小说之后,将来还有另一种小说有待创造,依我们设想,这种小说要更加美好,更加完整。这便是同时具有戏剧性和史诗性的小说,它真实而又伟大、生动逼真但又富于诗意、切合实际而又具有理想,它将把司各特镶嵌在荷马的身上。

像一切创造家一样,司各特直到今天还遭到猛烈的批评。开拓沼泽地的人就得按住性子听青蛙在周围聒噪。

至于我们,我们高度推崇司各特这位小说家,特别高度推崇《昆汀·杜渥德》这部小说,这不过是完成了一项良心上的责任。《昆汀·杜渥德》是一部美好的作品。很难找到一本小说比它编织得更好、比它把道德的效果和戏剧的效果结合得更好。

我们觉得,作者是想表现:忠诚老实即使是在一个默默无闻的穷青年身上,也比背信弃义更有把握达到自己的目的,尽管后者有种种权力、财富和经验来帮它的忙。作者让他的苏格兰人昆汀·杜渥德担任这两个角色之中的第一个,这个孤儿被扔在最复杂的困境中和最不露痕迹的陷阱里,他没有其他的向导,只有一种近乎发狂的爱情;但是,爱情往往在它近乎疯狂的时候才成为一种美德。他把第二个角色交给路易十一 来扮演,这位国王比任何最能干的朝臣更要能干,他是一只长着狮爪的老狐狸,有权有势而又狡猾,白天黑夜都有人为他效劳,卫队和刀斧手们卫护着他、跟随着他,就好像时刻不离他身边的盾牌和宝剑。这两个如此不同的人物互相抗争,以一种特别惊人的真实表现出上述的基本思想。这位忠诚老实的昆汀忠心耿耿地听命于国王,并不知道这正好对自己大有好处。路易十一这位国王想把昆汀当作工具和牺牲品,但这个阴谋反倒打乱了这个狡猾老人的奸计,而成全了那个单纯的青年。如果只是肤浅地进行观察,人们就会相信诗人的主要意图是将法国国王路易·德·洼勒瓦与勃艮第公爵(大胆的查理) 进行历史性的对比,而这种对比是写得颇为出色的。这一漂亮的插笔也许倒是作品的一个缺点,因为它有喧宾夺主之势,会使人忽略掉作品的主题思想。但是即使这个缺点存在,也丝毫无损这两位王侯的对立所同时表现出来的威严和喜剧性的东西。他们之中一位是圆通而有野心的暴君,看不起他的敌手,也就是那位好战而残酷的专制者,而后者如果有勇气,也一定会看不起自己的对方。两人彼此憎恨。但是,路易敢于激起查理的仇恨,因为它残酷而又粗野,查理却害怕路易的仇恨,因为它是以怀柔的方式发泄出来的。勃艮第公爵虽然是在自己的军营和辖境里,却因靠近没有防御的法国国王身边而惴惴不安,就像一条大猎犬害怕身边的猫一样。公爵的残酷来自他的欲望,国王的残酷则出自他的性格。这位勃艮第人还算直率,因为他粗暴;他从没有想到要掩饰他的恶行;他没有悔恨,因为他事后便忘记了他的罪恶,就像忘记了自己的愤怒。路易则很迷信,也许这是因为他虚伪;对于他这样一个良心上受着折磨犹不知悔改的人,宗教也无济于事;他尽管相信实际上无补于事的赎罪,但在他心头,对自己所犯的罪恶的回忆却不断和要再去干坏事的念头交织在一起,因为一个人对蓄谋已久的事情总是记忆最深的,所以当罪恶一经成为一种欲求和企望的时候,必然也会变成一种回忆。这两位王侯都是信徒,但是查理在凭上帝起誓之前先凭宝剑起誓,而路易则努力以金钱和爵位争取圣者,在他的祈祷中夹杂着权术,甚至对上天也要耍弄阴谋。在战争情况下,当路易还在考虑危险性的时候,查理已经以胜利自慰了。大胆的公爵的全部政治限于他的双臂所及的范围,但国王的眼睛比公爵的手臂达到更远的地方。最后,司各特让这两个敌手你争我夺来证明谨慎比大胆要有力量得多,来证明看起来什么也不怕的人,是多么害怕对什么都小心翼翼的人。

这位卓越的作家用了怎样的技巧给我们描绘出这位法国国王!他奸诈到如此地步,以至正当那个骄横的陪臣要向他开战的时候,他却突然御驾亲临勃艮第表兄弟的家里要求款待 !正当这两位王侯坐在一张桌子面前的时候,像霹雳一样传来国王的手下在公爵辖境内煽起叛乱的消息,还有什么比这更富有戏剧性!伪诈败于伪诈,正是这位谨慎的路易毫无防备地送上门来,于是那正被激怒的敌人便向他复了仇。历史对这一切尽管谈到了一些,但在这里,我宁愿相信小说而不愿相信历史,因为较之于历史的真实,我更喜欢道德的真实。还有一幕,也许是更为杰出的:这两位王侯原来是任何贤明的劝谏也无法使之和好的,现在却在一次暴行中,通过一个出主意另一个去执行而言归于好了。他们第一次在一起衷心愉快地笑着,这桩刑案所引起的这一笑,暂时勾销了他们的不和。这一可怕的构思真令人叫绝不止而又使人不寒而栗。

我们曾经听到有人批评说,狂饮那一场描绘使人讨厌和使人反感。在我们看来,这是全书中最美的篇章之一。司各特的确着力地描写了那个外号叫作“阿尔戴勒的野猪”的著名的强盗,如果他不引起可怕之感,那么对他的描绘就失败了。应该径直深入戏剧的真谛,并且追求一切事物的根本。激情与情趣只能由此而来。只有胆小的人,才不顾自己的观点多么有力而向对手低头服输,并且在自己所规定的道路上退却。

根据同样的原则,我们还要证明,还有两个片段在我们看来也同样值得研究和赞扬。第一个片段是汉内顿的处决,这个特别的人物,作者也许还可以更深入地加以发掘。第二个片段,是路易十一被勃艮第公爵下令捉住了的那一章,路易十一在监狱里还指使特里斯旦去惩罚那个欺骗了他的星相家。作者让我们看到这位残酷的国王在自己的囚室里居然还有心思想到复仇,要求刽子手做他最后的仆人,并且还要用一道行刑的命令来检验自己到底还剩多少权力。这简直是一个非常美妙的构思。

我们还可以作些更深入的研究,并且使人看到司各特先生的新型戏剧在某些方面,特别在结局上尚有缺点,但是小说家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一定有比我们用来抨击他的理由更充足的理由,而我们根本不想用我们无力的武器来战胜这位可怕的对手。我们只想让他知道,他让勃艮第公爵的宫廷小丑在路易十一到达贝罗恩时所说的那句话,其实是弗朗索瓦一世 的宫廷小丑在查理五世 1535年路过法国时所说的。这位可怜的小丑梯利布莱的不朽只在于这一句话,我们应该把它留给他。同样,我们还以为,星相家伽洛蒂逃脱路易十一所用的妙计早在千来年以前就被大狄奥尼西奥斯 企图害死的一个哲学家发明出来了。我们并不想赋予这几点意见以一种它们并不具有的重要性,小说家并不是编年史家。我们感到奇怪的只是,国王在勃艮第议会中发表演说时,有圣灵会骑士在场,其实这一品级是在一个世纪以后才由亨利三世 创建的。我们甚至认为,圣米歌尔品级也是在路易十一被俘以后才有的,我们高贵的作者却把它授给了他的勇敢的克劳福爵士。但愿司各特先生允许我们作这样一些微不足道的历史争讼。我们居然对这样一个著名的考古学家取得了一点微小的学究式的胜利,不禁感到一种天真的快乐。这种快乐也是他的昆汀·杜渥德在迫使奥尔良公爵落马并且抵挡住了杜诺瓦时曾体验过的,我们要请他原谅我们的胜利,就像查理五世对教皇说:Sanctissime pater,indulge victori

1823年6月


[1] 《玛尔哥斯·奥布莱公》。——原注
雨果所指出的这本小说是十七世纪西班牙作家魏桑特·爱斯比奈尔(Vicente Espinel,1551—1634)的作品。 6AY3d6euqOjI8HRrWF7oKh7MGXds1I5GYJCVP6wEkZWtLMRdDEcGVL3Mz53SeW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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