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X05kQgGjYbn3qmnzN/6znRdM1yIaj9h2GEKm3Kl9S0PGqJcNmBiA/esD2OXg6Mq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