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600万元以下,虚报数额占其应缴出资数额60%以上的。
2.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超过600万元,虚报数额占其应缴出资数额30%以上的。
3.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2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
(3)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上述立案标准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申请公司登记时,故意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已经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本罪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
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其他欺诈手段,是指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取得公司登记是构成本罪的必备条件,行为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被主管部门发觉而未予登记的,不成立本罪。取得公司登记既包括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并发给营业执照,也包括取得公司的变更登记等。
虚报注册资本罪与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然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行为人未将本单位资金的实际控制权转移,而是以单位临时账户的银行进账单作为个人公司的注册资金进行验资、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立法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1.《保险法》第69条
2.《证券法》第118~121条、第178条、第219条
3.《拍卖法》第10条、第12~13条
4.《商业银行法》第2条、第13条
5.《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3条
6.《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9条
7.《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5~16条
8.《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