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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走私贵重金属罪

刑法规定

第151条第2、4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第155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156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第157条第1款

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51条的规定,涉嫌走私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的,应予立案追诉。

量刑标准

(1)犯走私贵重金属罪,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重点解读

走私贵重金属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的行为。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贵重金属的管理秩序和对外贸易管理秩序。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本罪作为故意犯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走私的物品是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而且要求其认识到这种贵重金属是国家所禁止出口的。走私贵重金属罪的定罪量刑的考量,可以结合走私贵重金属的数量、重量、价值等,进行社会危害性的综合评价。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贵重金属,是指具有高价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属,主要是指黄金、白银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其他贵重金属。其他贵重金属,主要包括钛、铂、铱等。一般的非贵重金属或者虽为贵重金属,但尚未被国家禁止出口的,并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贵重金属纪念币作为一种艺术品、收藏品和投资品,其面额只是象征法定货币的符号,不反映其真实价值。实际上,其实际价值远超币面价值。故,走私贵重金属纪念币的行为,既非本罪的走私对象,也非走私假币罪的走私对象,只能成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走私对象。

行为人本欲走私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实际上却走私了武器,发生认识错误时,由于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和武器均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存在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的,可认定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行为人走私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同时符合本罪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的,属于法条竞合关系,以本罪论处。在走私的货物、物品中藏匿贵重金属,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构成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走私贵重金属极少且综合全案来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以本罪论处。

法律适用

【相关法律法规】 1.《海关法》第8条、第82~84条

2.《出口管制法》第2条、第34条、第36条、第43条

3.《对外贸易法》第16条、第34条、第61条

4.《金银管理条例》第25~28条 HzM/TmmjhKutzfTDA+EPihZ/rZPwdLu4UkdcB1IGzEzzT1gr1wec1/xOkkXD3I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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