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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20世纪80年代初启动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规模迅速扩张,现代化、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各行业对人的专业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个任务必然落到教育上。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任务日益突显。高校扩招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无疑是有效的方式,但是招生规模扩大后,相关问题也日益显露:一是高校的硬件设施、教学场所、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并未及时跟进改善;二是生源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学科结构复杂化、办学层次多元化;四是由于学生数量与校园资源矛盾日益突出,导致高密度的学生群体之间的矛盾、摩擦不断增加,致使治安事件屡见不鲜,盗窃、诈骗、打架、斗殴,学生之间常常因为细小的不起眼矛盾,就上升到争吵、拉扯、打架,甚至凶杀等伤害行为;五是新媒体的广泛应用,网络诈骗、暴恐音视频等引发的校园网络舆情。根据本人多年跟踪的不完全统计,西南地区某省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意外伤亡比例达到万分之三,死亡率在十万分之三左右。如媒体公开报道的:2004年2月13至15日,大学四年级的某大学马某用石工锤连杀4位室友;2007年12月19日晚,某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大二女生张某,伙同他人杀害男友并分尸,且用DV将杀人全程拍摄下来,人称“女版马加爵”;2015年昆明某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抑郁症患者汪某刺死刺伤6名同学等,一系列典型极端事件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大学生意外伤害不仅发生在西南地区,公开媒体报道: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许,河北某大学工商学院学生在生活区飙车致两女生一死一伤;同年10月20日,西安某音乐学院学生药某驾车撞人并刺死伤者;2012年3月31日,上海某大学在读研究生被同宿舍室友投毒身亡;同年4月30日,南京某大学一间废弃实验室发生爆炸,造成1死3伤;2020年10月13日凌晨,大连某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三年级学生,因课题实验长期受挫可能面临延期毕业的压力,选择在实验室结束生命;2021年10月24日15时54分,江苏某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实验室发生爆燃,造成2 人死亡,9 人受伤……这些伤害事件有的毫无征兆,而且发生的频率和伤害程度有越来越高的趋势,死伤严重,多为群死群伤,严重威胁着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作者关注学生意外伤害问题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西南地区某省为例,1999年扩招后,该省高等教育伴随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世纪末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13年就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且仅仅15年的时间,该省高校总数从扩招前的19所迅速发展到2014年的69所,增长了2.63倍,在校生总数从不到8万人,增至2014年的80余万人,增长了10倍还多。到2021年,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83所(含1所中央部委属高校),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129.2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6.05%。受该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贫困生的占比超过了三分之一。公办学校财政投入不足,生均拨款长期徘徊在年1.2万元左右,到2021年也只有1.3万元。且校与校间经费差距巨大,学校负债前行,校舍基本建设、现代化设施设备配套不足且维护滞后,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落后。生生矛盾、师生矛盾、家校矛盾加剧,办学风险居高不下,每年学校不得不把相当的精力放在基本安全的维系上。学生意外伤害似乎带有传染性,严重程度也越来越高,加上网络媒体的参与,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大,且呈逐年上升之势。本团队对该省某高校2007级到2012级学生进行了连续跟踪心理普查,数据显示,该校每年有9.5%—16.9%的新生表现出重度不适症状,大约有千分之三的学生存在网瘾、精神分裂、抑郁症、自杀倾向等。

所以,中国高校在满足了大多数青少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梦想、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人才的同时,也被带进了社会风险的漩涡。学生意外伤害风险已经渗透到学校招生、教育教学、学生日常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周边环境、自然灾害、学生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等全过程,这些风险随时都可能衍生为突发的意外伤害事件甚至学校危机。

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模进入相对稳定的新常态下,研究高校学生意外伤害,发现意外伤害背后的影响因素和规律性,建立有效合理的预警防范管控机制,是保护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家庭幸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1.1.2 选题意义

当今中国处于独生子女为主的家庭时代,学校伤不起、家庭输不起已是不争的现实。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高校校园已成为中国风险社会的缩影。没有哪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能像中国这样集结了如此众多的学生、涵盖社会经济等如此宽广的领域、牵动着如此多元化的利益团体、触动了如此多的社会与个体的神经。

张文放和钟秉林(2005) 认为,如果把我国的大学作为一个开放系统来观察,我们会发现,它是一个不完全的、脆弱的系统,是一个极为复杂而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巨系统。受传统体制和管理理念的制约,绝大多数高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术界对于学生意外伤害的认识,目前仍停留于一般性的日常事务管理。而且还有人认为学生意外伤害往往是突发性的、随机性的、不确定的、不可预测的,只能被动防备,没有提升到社会风险危机的高度来观察、思考、系统管控和化解。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 指出,风险的本性决定了其导致危害性后果的可能性,但同时它又是经济活力和创新(包括科学或技术创新)的源泉,偶然事件一定有必然的缘由。选择合适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工具,识别、度量学生意外伤害风险及其走向,找出造成伤害的各种因素,然后挖掘出与造成学生伤害有密切关系的因素群,从而建立一套相对科学的预防、规避、转移等风险管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把学生安全事故降低到最低水平,这已成为学校教育不可忽视的一环,这是人性的呐喊,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

学生是社会进步的后备军,关注学生就是关注民族的未来,“生命不保,何谈教育”,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当生存需要没有构成一个人的严重问题时,安全需要将在其人格中成为支配力量。学生的生命安全扯动着社会安全和稳定的敏感神经,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年学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的和谐,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高校学生风险管控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教学活动能否正常运行,关系到校园生活能否稳定有序。传统的基于危机反应的事后处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大学的发展,通过将风险管理理念全面纳入可持续发展活动,从学生伤害事后应急处理向事前风险管理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突发频发且呈加剧之势的学生意外伤害,使学校、学生、家长甚至教育管理部门犹如惊弓之鸟。学校因担心意外的发生而选择被动防备,以至于到今天,相当一部分学校取消了可能承担责任的体育运动训练和比赛项目、社会实习和实践等有利于孩子成长成才的活动,从而导致学生成为“玻璃人”,形成“一摔便碎,一跑就死”的恶性循环。家长一味认为孩子送到了学校,一切问题(哪怕自杀、在校外受到伤害等)都是校方必须承担的。一旦发生伤害事故,无理取闹、无端打砸、谩骂、高额索赔便此起彼伏,特别是规模大的学校几乎每年都避免不了。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学校安全法》。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校闹”治理作了原则规定,但实践中缺乏针对性的政策举措。2019年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规定8种“校闹”行为可以入刑,强调“闹也不赔”,但对于学校安全责任的界定,针对学校安全事故定制的专门赔偿标准和学校安全事故或者校园纠纷公平的调查机制的建立,还需要专业探讨。

基于以上认识,本研究拟结合历年学生意外伤害情况和实际管理经验,以风险社会理论和风险管理理论为支撑,以西南地区部分高校为例,通过大样本问卷调查,借助关联规则数据挖掘技术,提取学生意外伤害与其活动的时间和场所、社会关系、教育教学、学校日常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周边环境、自然灾害、学生个人生理心理等之间的关联关系,揭示其中潜在的规律,进而为高校学生意外伤害的超前预防、系统管控提供理论支撑。 iNQGi2Vyq2o/SQxVidNxE+y1lM1So2tQHb0fYeuKxFZHP6A02Jnybccd/GwtIe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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