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科技强国,也是世界上最重视科技安全的国家,美国的政府、企业、大学保障科技安全的能力是世界一流的。
第一,出台有关法规保护本国知识产权,例如《专利法》、“301条款”、《瓦森纳协定》等。
第二,成立专门机构审查技术贸易与交流,涉及众议院、参议院、商务部、贸易办公室等,拜登总统还首次将总统科技顾问职位提升至内阁级。
第三,创办科技公共平台来把握全球科技动向,例如各类学术刊物、专业数据平台、国际学术机构等。
第四,吸引顶尖人才为美国创造知识产权。通过访问学者、合作研究等方式,吸引全世界的顶尖科学家到美国工作,或者与美国开展合作。
第五,对敏感研究机构实行严格保密制度。科学家进入敏感研究机构后,发表研究成果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这是许多国家都没有的。
第六,阻止留学人员学习敏感专业与知识,甚至限制留学人员学习一些基础学科或参加有关学科的学术会议。
第七,实行长臂管辖打压别国企业。例如,对中国的华为、中兴等企业实施一系列打压和遏制措施,同时列出了含500多家中国企业的清单,对这些企业进行技术封锁。
第八,发动人才战,直接迫害优秀人才。除了强力掠夺其他国家的顶尖人才,对于得不到的人才,美国通过人才封锁或者破坏的方式来保障自身领先的地位。
第九,发动科技战遏制竞争对手。通过各种技术封锁、人才封锁手段来遏制其他国家的发展,同时限制一些顶尖科学家回国开展合作研究。
第一,执行严格的企业技术保密制度。在美国,每一个企业都有内部的技术保密制度,包括制定法律、聘请律师等。企业科技人员要发表论文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必须经过内部法务人员的审核同意。
第二,密切监控竞争对手的技术动态。通过各种情报检索、文献检索以及参加学术会议了解竞争对手的技术动态,甚至通过猎头公司去猎聘竞争对手的人才,人才被挖、人才流动在美国的企业界是家常便饭。
第三,借助企业重组吞并他人知识产权。有些大企业会收购一些处在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这也导致日本和欧洲国家都没有顶尖的信息硬件和软件公司。
第四,“背靠背”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在美国的一些大型技术企业中,很少出现一个核心技术只有一组人员进行研发的情况,而是多组人在多个地方研究,研究组和研究人员之间并不知情,这样一旦某个研究人员被挖走或者离职,对企业整体造成的影响就会较小。
第五,收购并封存领先者的专利。美国若发现他国技术先进,就会采取收购的方式,收购之后并不使用,而是把先进的技术搁置,主要目的是保持其现有产品和技术的利益,避免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六,核心技术研发不向海外转移。不仅核心技术研发不向海外转移,某些与核心技术相关的论文与专利也秘而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