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刚黑透,天放解开绑腿,慢慢卷成个小卷儿,塞到床底下那双一时半会儿再不会穿它的旧鞋鞋壳里,搬张小板凳,往新兵营营部门口一坐,只等指挥长派人来逮他了。
谋杀白家兄弟的事,败露了。七道桥被震开以后,那辆专列似的铁壳马车没掉下去。它太长太宽大了,被卡在断口子上。车夫和车厢两边的保镖全被震下桥去,在河谷的青灰卵石上跌碎了脑袋,但白家兄弟却只是颠摇了那么几下,连皮都没伤着一块。他们不知道凶手在这一招后头还跟着什么连环招,赶紧悄悄爬出马车,悄悄回到白家塆大宅里面,让人立即关闭所有通道、所有七寸厚的大木门,并且在正堂天井里高高竖起白色招魂幡,让阴谋杀害他俩的人以为已经得逞。一直等到九点过后,看到并没其他动静,这才秘密派人去联络朱贵钤,恰好在去联队部的路上,遇到了急急忙忙向白家塆赶来的朱贵钤。
一听说白家雇的捕快、侦探,很快就找到了那个背囊和那把手锯,肖天放又后悔了。他关上门,让自己镇静。他让自己头脑空白,什么也不想,只告诉自己“这样也好”。晚饭前,去了堡子里,找了个最好的澡塘,上下搓了个光净,泡了个透红。他要的是全活儿——搓背、捏筋、修脚、剃头、刮胡子、掏耳朵,一壶香片茶,一碗用辣油拌红了的羊肉泡馍——一切都办得舒舒齐齐,并第一次慷慨地把堂倌找给的零钱,又全赏给了堂倌。过去他不舍得这么做。他得攒钱,为了那个家,也为了自己。回来后,看到有人把他的三个新兵队全调离了,怕他兵变,只剩下个空壳在这冷风萧瑟的河滩边上。他听见附近的一个老兵支队在吹紧急集合号。他看见各处岗楼都加了双岗、三岗,枪口上全上了刺刀。架着马克辛水冷式重机枪的游击马车,哐哐当当驰出联队部大院,在四近巡弋。他又回屋去细细嚼了一口茶。他并不渴,他发觉自己抖得厉害。他问自己,抖个鸟,我的结局就该如此?
后来他看到冲进院来执行逮捕任务的,却是军纪会的几个老家伙。他们带来足足一个分队的老兵,全拿枪对着他。这些家伙都是参谋长的人。会不会参谋长抢在朱贵钤之前,先下手把他“监护”起来,慢慢再脱这个钩呢?他想,大概如此。但几十分钟后,他知道自己错了。军纪会的那几个老家伙虽然对他还算客气,没给戴手铐,但态度都极其冷淡,没递给他任何能让他放心的暗示。马车一出新兵营大院,就跑得飞快,车窗全用黑布蒙住,一前一后还有两辆游击马车押送。一路上他都听到有岗哨询问口令的喊叫声,显然,沿路全都戒严了。口令是新换的。他看不到外边的路,但踅摸左拐右弯的方向,估算所走的路线,还是在脑子里画出一幅相似的地图。他大吃一惊:这辆车正载着他往联队专用的刑场跑去。那儿原先是联队的靶场,后来改了刑场,联队每年总要在这儿枪毙几个新兵或老兵。他忽然悟到:参谋长这是要杀他灭口。
霎时间,他从心底凉透;霎时间,整个身子便瘫软在漆布的坐垫和冰冷的铁框架上,使劲挣扎,完全僵硬了的脚板和麻木的上身才稍稍动弹了一下……
审讯的过程简单得就跟喝豆腐脑一样。肖天放觉得,你不仁,就不能不容我不义了。没等军纪会那几个老家伙怎么发问,他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兜底抖落个光光净净,甚至连那回参谋长带他去庆官儿的几位姨太太处过夜的事,也捎带上了。等到后悔时,已经来不及了。
刚才,马车驰进刑场,哨兵撩开车窗上的黑布查验人犯,他向外张望过。平房周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小树林后边的土包上,布置了密集的散兵线,个儿挨个儿,简直戳成了人墙,统统上着刺刀。他应该想到,这样的一个阵势,绝不是用来对付他的。只枪毙他,没那必要让全联队都进入一级战备状态,他不够那个份儿。
朱贵钤此刻在隔壁的一间小屋里焦急地等待,只等肖天放在供词上签字画押。那天,朱贵钤得到报告,谋害白家兄弟的不仅仅是联队的人,而且还是参谋长的心腹、新兵营管带肖天放。他马上意识到,自己和参谋长最后摊牌的好机会到了——是彻底摆脱这个老家伙控制的时候了。他脑子里嗡嗡地红热起来。他让自己冷静,把自己关在三楼工作间里。他让自己久久凝视祖父的遗像,凝视祖父最后穿用过的那一身军服。他止不住地战栗,暗自祈告祖父在天之灵能给他最后一击的勇气,让他强硬起来,让他真正像一个军人。
他紧急找来平日和参谋长关系不太融洽的八、九两个支队的支队长,要他们立即带人查封所有支队的武器库。因此,从昨天下午起,全副武装控制了联队部、马场、刑场的,只是这两个支队的人。而其他支队得到的命令,只是要他们空手到刑场集合待命。
正在庆官儿的几位姨太太处打牌的参谋长就地被软禁在那小楼里。朱贵钤拿到肖天放的供词后,便立即下令将参谋长绑赴刑场。
这时,天快亮。他们把肖天放关在正对着行刑处的一间空屋子里。一夜没睡的他,听到不断有部队往这边开来。一个分队接着一个分队跑过,脚步声整齐,口令声沉闷。没多大一会儿,他便看到,整个刑场周围的土包,都被连夜紧急调来的部队占满,但这些都是不带枪械的。全副武装的那两个支队的人,此时全部署到两边的制高点上,枪口不仅对着行刑处,还对着这些来观看行刑的士兵和军官。天大亮后,一辆光板子马车把五花大绑的参谋长拉到刑场中央一个土台子跟前。
参谋长赤裸着上身。捆他时,他不肯穿衣服。只听参谋长大声喊:“朱贵钤,我也是为了你——我在你爷爷手下当过兵——”昨天半夜,朱贵钤让军纪会的人去逮捕他时,他要他们出示省总部的批文。军纪会的人拿不出这样的批文,他就跳着脚大喊:“告诉朱贵钤,我也是为了他——”
两千六百个士兵,七百个老兵,没一个出声。大家心里都觉得不是滋味,但都不敢出声。七个支队长带头下了跪,那七个被缴了械的支队的士兵也下了跪。他们只要求朱指挥长能允许他们替他们的参谋长穿件上衣。七个支队长脱下了七件上衣,他们跪着给参谋长穿上。后来,一颗尖瘦的子弹穿透了这七件上衣。但血没往外流,七层被弹洞烧焦的布上没一点血迹。他不让它们往外流。他不服气,他说他冤得慌,他说他的血早为这联队熬干了,让阿达克库都克灼热的猩红的太阳烤干了。
他的确是瘦,收尸时,把他放进最窄一号的棺材里,两边还空出许多地方。收尸队去庆官儿的姨太太屋里,取来他的呢军大衣、高靿皮靴、缎子面鸭绒被、三件滩羊皮坎肩、十二条加长黑围脖、成堆的雪地行军时穿的白毡袜和八顶红狐皮的皮帽,外加四盒冬虫夏草、九斤枸杞子、四捆山西黄芪、半筐川中天麻、半筐抚松野山参和两麻袋晒成干的肉苁蓉,才最后把棺材填瓷实了。七个支队长把他抬到马车上,往大裂谷里走。开枪前,他仰起头叫过:“老子早就知道会有今朝这一天。只求你们把我埋到二十二特勤分队那些老伙计一块儿,我死也踏实了!”
大裂谷里没水,但越往里走,马车的铁轱辘越往下陷。快要走近那十来个老兵被打死的地点,马车沉得怎么弄,也不往前走了,真好像是被焊实了,或者是被什么牢牢吸住。收尸队全体出动,再加上那七个支队长,也抬不起来它。后来,年岁最大的第六支队的支队长扑通一声,双膝跪下,对着参谋长的棺木磕了三个响头,说:“参谋长,这儿就是您的家了,您将就些吧。我们知道,您是实在没辙了,才下令开枪打死自己那些弟兄的。您心疼我们,这些年,没有您,就不会有我们。您就在这儿跟二十二特勤分队的弟兄们一起好好过,我们会常来看您的……”话还没说完,马车动窝了,从棺材缝里哗哗地喷出许多血,简直就像漏了底的水缸一样。这些血一直在流,直到把那十几个老兵的尸体躺过的地方全盖住为止。
几天后,朱贵钤下令重新粉刷联队部的房子,甚至把从前由参谋长规划的院中甬道、林带,全改了个向,联队部大院整日铁锹镐头闪亮。但奇怪的是,不管他用什么样的石灰粉刷,所有房子的墙壁到最后总要慢慢涸出一种叫人坐立不安的淡红,仿佛一杯用白水冲淡了的血。朱贵钤想了想,叫人带来肖天放,让他来刷。
肖天放已经有好几天滴水不进了。他吃不下,喝不进。他被搀扶下马车,刚拿起石灰刷,便从军纪会那几个穿黑长袍的人手里挣脱,冲着大裂谷参谋长的方向,扑倒,哭着叫了三声:“参谋长,是我害了你……”两眼一黑,天旋地转便昏了过去。喊声刚落地,所有的墙壁立马有了动静,半个时辰后便恢复了应有的那种灰白,只不过白得总有点惨,有点黯,再不像从前那样耀眼和明净了。
肖天放在卫生队住了七天,第八天开始进食。他觉得自己还不能死,不为那个家,不为自己,就这么蹬腿去了,也还是太年轻。想来想去,想到最后,认定只要指挥长肯让他活,他还是应该拼着命往下活。
州府城里干旱的雨季特别明显地体现在道台大人巷的阴潮上。宽平的街面,完全用棕褐色的卵石铺砌,斑驳的粉墙退让得很远,还有一排高瘦的乌黑的德国冬青,贴着墙,消消停停地临着低矮的街。每天两次,商校的学生排着队从这儿走过,不许说话,不许抬头,冬天也不许戴帽子,一律穿着黑制服,熨烫得不见一丝皱纹的小立领,紧扣住那些白皙的脖颈。商校是州府城里最富名望的一所学校,收的全是商界子弟,收费极高,一个学生一年的花销,就尽够用来在任何一个县城里开一家独间门面的小杂货铺或烟纸店的了。虽然是子弟学校,管束却极严酷,每年都有那些爹妈的“宝贝疙瘩”骂骂咧咧摔摔打打地退学。校方很高兴,受不了,就趁早卷铺盖,他们实行“严酷”,要的就是这种自然淘汰。校方认为,中国未来的商战必定是残酷的,没有强壮的体魄、坚毅的精神、时刻思进的原欲和肯吃苦、会吃苦的训练,什么都谈不上。因此,在这个学校里,冬天学生宿舍也不让生火,只许学生盖学校发给的一条薄薄的棉被和一条灰色的粗毛毯,自己收拾寝室,轮流洗刷便桶,每年年底都要打发他们去城里各大商号站柜台,要经受领班当众的呵斥、故意的羞辱。入校的头一年,从周一到周五,一日三餐,都只吃些煮得半生不熟的发芽豆和大麦饭,周六每人发一块腌鱼或咸肉,校方还希望他们能俭省地留到下一周去吃。学校里有一个能跟校外任何一家上等餐馆媲美的膳食部,但是它只供教职员和高年级学生用餐。即便是高年级学生,要取得进膳食部用餐的资格,还得事先通过一项专业考核——双手打算盘,限时限刻,左右开弓,把三百张汇票加减乘除到一块儿。低年级学生也能申请参加这种考核,他们跟高年级学生不同的是,必须每月考一次。假如考生每次都能合格,那么期末便给予张榜表彰,由校方在膳食部专为这样的低年级学生开一桌,届时,还要请他们的家长,请当地的商会会长作陪,由校长给家长和商会会长敬酒。校方还会雇了军乐队和黄包车,吹吹打打地拉着家长和商会会长在城里正街上周游,全城的人都会出来叫好,其隆重和盛大,绝不亚于当年乡试发榜和正月十五的花灯会。当然,要每月都通过这样的考核,每天差不多都得花两三个小时在算盘上,别的功课还得保持优良,这就得晚睡,陪伴他们的是更加的单调、枯燥,更加手眼心三位一体,更加咬紧牙关、六根清净。
于是就有“宝贝疙瘩”退学。
宋振和却很喜欢这样的严酷。他知道,只要取得商校毕业生的资格,他就会被州府城里最大的商号、银楼、会馆、珠宝古玩店、布匹绸缎庄、股份有限公司或新起的交易所、新进的株式会社和欧罗巴洋行争相聘用。不仅仅是如此,他太喜欢这种有目的的训练了,太喜欢这种明确的进取了,太喜欢这种群体生活了。他很珍惜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十分清楚,像他这样一个乡村穷教书匠的儿子能进商校,在商校的历史上,前无先例,后,恐怕也不会再有来者。
他知道,全校的富家子弟无一不在背后嘲笑他这个由“女相公”养起的“小老公”,骂他是“焐脚佬倌”。什么叫“焐脚佬倌”?那意思是说,你实际的生存效应,只在于冬天替那有钱的大年岁的心里无比清寂的妻子,在被窝里暖暖脚跟而已。当面相遇,他们也总是好奇地不无诧异地打量他两眼。
有一回,几个高年级学生在校外西公园东墙根一条僻静的猫尾巴巷里把他截住。
“喂,你这丑小子,你怎么挑逗你那位女相公的?怎么搞得她肯替你掏这份钱的?喂,你让她尝到什么甜头了?丑小子,不想教教我们?商界的这碗饭,你觉得什么人都能吃的吗?丑小子,开口呀!”
他们向他脸上吐唾沫。
他们一起蜂拥上前,使劲扭他胳膊,用力地掰他那双令任何一个陌生人都感到神奇的双手——他进商校的第二个月就能通过那珠算考核,而且每月不用费太大的劲儿,就能保持这个成绩。他们不知道,在苏家中药店当学徒时,他已经熬过许多个不眠之夜了。
他对他们唯一的回答是把嘴闭得更紧。他不想跟他们打起来,只要有一次打架的记录,商校就会开除。对于那些“宝贝疙瘩”们,上半年被开除,下半年他们还可以由爹妈掏钱塞进这所培养商界巨子的学校。他却只有这一次机会。他不能让“女相公”失望。为了这一切的一切,他必须忍受,他必须把屈辱和着眼泪一起咽下。他必须等他们走后,等西公园上空的乌云完全笼罩了傍晚的静庐,东墙根的这条无路可出的死巷完全被淫雨濡湿,公园里的树皮桩长出第三层青苔的时候,他才允许自己号啕痛哭一场。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把腰挺得更直,让自己更加消瘦、发黑,并且在成绩册里得到更多的“优”和“超优”。
他相信,出水才看两腿泥,火功到时猪头烂,只要下水打猎,没一盘也有一碟。他相信,一把火烧不热大海,一根绳子箍不住将要崩坍的大山。他相信,三十以后才知天高地厚,开弓没有回头的箭,木头里藏着三分火性,瓦片也有翻身日。他相信,手指头当不得门闩,月光晒不干稻谷,上吊也得找棵大点的树。他相信,海再深也经不住别人用瓢儿舀,水再大也漫不过鸭子去,就是天上给你落白面你也得起个早,去晚了还轮不上你捡哩……
他相信这一切,就像相信一百个蛤蜊肯定会有两百个壳一样,没错。
那天她去外埠批发趸买药品,路过州府城,又去看望振和。她给他带去一副半截指的黑毛线手套。他说不用,同学们都不用,他也不用。她喜欢他的这种倔强、刻苦。她知道他的那些同学没一个不使用暗招儿来抵御学校的这种苦行僧生活,没一个不在被窝里使用暖水袋、在枕头里夹带鸭绒被、在制服裤子里套进皮护膝、在高帮黑皮鞋里加穿西藏板曲拉毡袜。但她喜欢他的这种认真。她知道他不想多花苏家的钱,她知道他始终没忘了自己的出身和原有的地位。她喜欢他的这种清醒。后来,她又带他去小教堂,带他去吃饭。后来,她要去教会办的辅仁医院,打听一种新药盘尼西林的价格,他便回商校去了。
在辅仁医院那四处都挂着圣像的院长室,跟院长嬷嬷谈完话出来,她看见在那雪白的走廊尽头怔怔地站着一个中等个儿的神甫。她怔怔地认出是林德。她定下神,故意向他走去,却不打招呼。
他有些慌张,向四周围打探了一眼,低声叮嘱:“跟我来,别离太近。”
他去医院后首的小教堂。
林德离开五塬城以后,忙于筹办那两处疗养院,但也兼任了州府城教区的副执事,常在几个教堂里走动。辅仁医院的院长嬷嬷很是器重这位富家出身、却又躬行地方慈善事业的年轻神甫。他每回到城里,她都要请他到她医院的小教堂里来住几天。这儿有两间专为过往神职人员准备的客房,当然,能享受这种殊荣的神职人员,为数并不多。换一句话说,能被德高望重的院长嬷嬷瞧得起的人,即便在神职人员中,为数也寥若晨星。
小教堂在院后一个不大的高坡上,全由水泥建成。铁栅栏并不能闭锁住它的庄重和精巧,满院羊脂般白润的玉春棒花,更增添这一方小天地里的圣洁肃穆。
林德引苏可进了教堂,立即锁上大门,并把她带到祭坛旁的一个小屋里——这是执事们为做弥撒更换法衣、休息、候场的地方——四壁立着一圈油棕色的雕花木柜,一边的窗户照例地由彩色玻璃镶嵌,窗户下摆放着一张供本堂神甫休息用的软垫长躺椅和一个四方大机凳。
苏可紧张得浑身发抖,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但又止不住地要跟他走。他俩是当年全五塬城考取省国立高中的仅有的两个学生,同窗三年。他后来去了上海圣约翰大学,中途退学,又转到神学院进修了两年。在国高时,他几乎是全校所有女生的崇拜对象。他的一切都是那么出色、优雅、从容。他总是用最简洁的明确的语言对周围的一切进行最令人信服的解释,他什么也不需要,仿佛他生来就只是为了向周围的人解释他们身边这个世界的。
离开五塬城以后,他曾多次给苏可写过信。他觉得他有责任让她复归真平。他觉得他有这个义务告诫她,灵魂最后的得救和被宽赦,除了我主基督的恩宠,还归因于自身的补赎,也取决于各人的选择。这种选择是自由的,你可以选择接受主的恩宠,也可以选择不接受这种恩宠,而紧随靡非斯陀(《浮士德》一书中的魔鬼)终坠地狱。
但苏可从来没回过他的信。
“你为什么不回信?”在充满着圣香气息的小屋里,他的声音显得那样的焦虑、空洞。
“我为什么要回信?”
“你为什么不回信?”
“我为什么要回信?”苏可愤怒了。
“我希望你今后再别这样了!”他黑起脸叫道。他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是那样的明白可鉴,件件桩桩不必细说都应得到最充分的理解。他神经质地挥动双手,大幅度地扭动他那总是灵巧、但近来却越来越显示某种笨拙的身子。他习惯了被所有人理解接受。他觉得自己是大度的,能容忍一般人无法容忍的东西,他从不在无穷尽的锱铢必较中苦熬。他身为天主教的神职人员,也钦羡禅宗的“坐忘”的境界。在圣约翰大学的哲学教授那儿,他接受了“过程便是一切”的基本思想,现在他追求的便是不问后果的永恒。他希望坦白诚实地通信,间或,这样秘密地会面,闻到她的呼吸,听到她的声音,了解她的思想,抚摸她刚使用过的茶杯。他并不奢望能得到更多的什么,更多的什么也是不允许的,但自己已经在做的、已经得到的,他希望“恒值”……
苏可没跟他争辩。她不想争辩。她看到他依然在等着她的回答,眼睛里闪烁着不可遏止的干热的光,一再重复道:“答应我,以后再别这样了!行吗?”
他也是脆弱的。他终究也需要一种至诚的认同。当他在肉体上无法占有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仍然渴望在精神上占有一个女人。
她怜悯地注视着他。
他突然像软瘫了似的,索索地扶着身旁一个高背软垫椅子,慢慢坐了下去。高背椅子套着金黄的织锦缎椅罩,四壁高大的玻璃门木柜里,挂着同样金黄的法衣。
假如此时,他不是跌坐下去,而是炽热地冲过来,拉住她的手,赤诚地向她诉说自己心中全部的渴念,用臂弯拥住她战栗的腰背,决不让她退缩或迟疑,那么无论对于她,还是对于他,今后几十年的生活也许不会是后来所发生的那样了。
“假如你的确不想回信,也就不必勉强了。”过了一会儿,他用他受过严格声乐训练的中音,柔曼地说道。这时,他眼睛里重新漾出博大和宽容。他那极富有魅力的柔软而多变动的嘴唇,又跟以往一样,在拒绝了一切诱惑以后,又把纯正的“诱惑”,轻轻发送。他又变得举止得体,充满睿智和豁达。她知道,紧接着,他一定会用他宽厚的中音,引用《路加福音》里的某一段话,告诉她,今后该怎么做才好。但她却不想再听了。她打开教堂的门,把阳光放了进来。
这一年,宋振和进入高年级。学校发给他们每人一顶黑呢帽,像税警戴的那样,不过帽圈稍小一些,帽檐却更长更漂亮。学校也允许他们自费购置一件由学校统一缝制的黑呢大衣,一双黑皮鞋,允许他们出入城里的酒馆,允许他们进入城里各种社交圈子,甚至鼓励他们进入那种种社交圈子。只在一点上,仍然严加管束禁令如山——不许跟任何年龄的女人来往。虽然如此,但只要这些商校的高年级生一出现在街上,总会吸引、招徕众多的青睐,每年总有一两个高年级生因卷入富商巨室的桃色事件,而被校方毫不留情地除名。
潇洒的双排扣,大翻领黑呢大衣,硬底牛皮鞋在道台大人巷卵石街面上敲出脆响,他们中的很多人照着上海滩绅士的模样,留起了唇胡,喝越来越多的酒。同时也有人不等毕业,便搭乘伊丽莎白号邮船穿越红海那闷热而晴明的氤氲,到地中海沿岸寻找更时新的生活支点。
振和当然不会向他的“女相公”提出国的要求,但是他身上的许多变化同样在刺激着她,引起她许多无名的忧虑。那种从未有过的对终将要失去什么的预感,往往伴随无法排遣的怅惘和酸涩。
这一年,太平洋上战事频繁,人心慌乱,于是商校提前放暑假,遣散学生。“女相公”也不无焦虑,直接从五塬城派了一辆车,去州府城里接振和。原想,来回的路程,两天时间,富富有余,没想到第五天的下晚,才把他盼到。宋振和说,他现在担任校友联谊会副干事长,家里派车去接他的那几天里,有几位校友绕道香港乘船去欧美,在太平洋上失踪,音讯全无,他帮着四处联络,往南京、香港打长途电话,找轮船公司和有关的使领馆打听人员下落。他说,商校里人早走光了,只剩个空壳,伙食都开不出,他们校友会几个干事的,每天只能在煤油炉子上下点烂糊面充饥,后来连煤油都断档了。他说他的确很想早点回来,实在脱不开身,使她担心了,自己也觉得很对不起她。但她还是不高兴,想方设法冷淡了他好几天。
她觉得他这一次回来,变化太大。以往,一回到苏家,他总是马上脱掉商校的制服,换上在苏家学徒时穿的灰布长衫、圆口黑布单鞋,还去原先那个中药店柜台上做生意。他似乎十分谨慎地向所有知道他底细的人表明,一进苏家门,他就又是苏家的学徒了,又是苏家忠顺的员工了。而且他还要人相信,他永远会这样的。他从不炫耀自己商校生的资格,他似乎懂得在苏家人面前,这是绝对不能炫耀,也没什么可炫耀的。
但这一次,却不同了。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回来的第二天第三天,他还穿着商校的那套黑制服,老在整理一只过去从未见他用过的书箱,老在写信,老往邮政局跑。他也去药店柜台做生意,但去了以后,第一件事总是先找当天的报纸,一个人间坐在账房间外头的小过道里,把报纸翻来覆去地看个遍。他老在打听一些船期消息。外头也老有人给他寄信来,只要信一到,他会马上撂下手里所有的事,急着去拆信。
他说有几位已做了华侨富商的老校友看中了他,愿意出资帮助他到国外留学,或者到他们在海外办的企业里做事。还有几个老校友在美属领地东萨摩亚岛,办了个同乡会,还缺一个人常年驻会管事。那里有金色的沙滩、常绿的棕榈和椰子,剑麻、菠萝都不稀罕。同乡会有一幢白色的小楼,暂时还是租别人的,暂时只租了它的车库和地下室的四间房。房东全家在美日宣战前就跑回美国去了,把整幢楼都托给同乡会的人看管,还留给他们一辆一九三零年出产的蓝鸟牌轿车。
宋振和进入高年级以后,商校里大多数老师和同学都不得不改变了对待他的态度。他们逐渐看到他在智能和精神素质上所具备的实力,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终于摸清,这个被大家叫作“黑担儿”的年轻人,虽然聪明能干,但没有丝毫想去妨碍别人、伤害别人的念头。一种根深蒂固的自卑仍顽强地束缚着他。他似乎只想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只希望别人能充分地信任他使用他,给他做事的机会。他只想把别人托付的事,一件一件地做成功。他周围的人,终于明白,他是他们同类中为数极少的那种既可以信任使用,又不会对他人构成威胁的人。
宋振和也这样看待自己。
有一天,苏可对振和说:“上堂河斜街那边的诊所太忙,诊所里的那个小护士请假回去生孩子了,你搬那儿长住,帮我做做下手吧。”
“我这个只会打打算盘抓抓草药的人,到你那西医门诊所去帮得了什么忙?”宋振和一面收拾铺盖,一面笑着问道。这一年,在“女相公”面前,他不再是只低头等着她询查,也敢抬起头大胆打量她,端详她那过去总让自己觉得模糊绰约的身形,还敢笑着向她反问。
“那边也有账要算。再说,端端器械盘、递个碘酒瓶什么的,你总还能学得会吧?我记得还没人说你笨到那种程度!”她笑着回答。这两天,她不再冷淡他,又跟从前似的,对他多方关照。但过去的那种“关照”,实质上近似管束,甚至更像严母对宠儿的管束,现在,这“关照”里,似乎添进了许多体贴、爱护。
他觉察到了,心里一阵阵异样的激奋。即便在这些方面,他也一点不笨。他愿意跟她去上堂河斜街,在那小小的诊所里,将只有他们两人。这一年多,在商校里,他常常想起她。在以往,他像感激一个师长、大姐姐似的感激、敬佩她。但这一向,他常常会这样惊喜地想,她真的会是我将来的内室?她的清俊潇洒富有男子气质的面容,在他的记忆里越来越清晰。同寝室的那些家伙,总是挑逗他,逼迫他讲跟他这位“女相公”的罗曼史。当然,他跟她从没有过一点“罗曼”,他总只是从命、听命。同寝室的那些家伙跟他吵过闹过,纷纷呼呼睡去以后,留给他的却常常是辗转难眠。他开始一次又一次地回想他的这位“女相公”,把过去记忆中关于她的那些“断片”“零部件”,艰难而又饶有兴味地连接成一个“整体”。她终于在他的记忆中,渐渐变得可以触摸,他终于能听到她的喘息。他终于发现,她一颦一笑之间同样具有女子的微妙,甚至想到她那男式长衫下竟然也有同样隆凸的胸部……以至于有几次,他敢去想象有一天把她搂到怀里,躺到床上的种种情景。
这使他不敢再往下想,使他久久地喘不过气。这也使他越发地用功读书,为了将来有一天,能有资格跟她匹配。当然,每每想起他这位风度翩翩的“女相公”,他仍不自禁地会生出一种莫名的自卑,这又使他时时地畏怯。
上堂河斜街是一条青石板铺的老街,单开间的门面里总是散发着霉烂的木屑味和陈旧的油烟气;幽暗潮湿的过道,也总有一些猫一般大的老鼠在巡视领地;局促的楼梯板被脚底经年累月地踏至凹陷;床帏子和墙纸上,除了褪色褪到一片混沌,那攒花图案的底色上更多的是历史累加的臭虫血迹,一摊摊变得厚重、棕黑。只有苏可开的这一间诊室,门面全用寰球牌白油漆刷过,反而显得扎眼,墙壁也常用石灰水消毒。门后的筒道里,放着两条长板凳,这就是候诊的场所。因为不收费,诊室里常年只雇请一个十八九岁的小护士帮忙。后来苏可的妹妹苏丛也常喜欢来帮姐姐做这善举。苏丛喜欢这一身白净的护士服,特别喜欢那顶白色的护士帽。它像修女们戴的帽子,苏丛喜欢它的文静、别致。有时放了学,大姐又不在,苏丛一个人在诊室里,也会穿戴了它们,关起门,来回在筒道里走动,看天井上边那一小方被四周陈旧低矮的房檐限死的天空,看天井里那一缸发黄的雨水。天井里还养着几盆从来没开过花的菊花,总是那么一副瘦瘦高高、矜持莫测而又病病歪歪的模样。
苏可让振和把行李铺盖放到紧靠天井的东厢房里,歇着;她自己到前边诊室里去照顾那些早就等候在长条板凳上的病人了。
那天下雨,苏可就没回老宅。到晚边晌,镇里三味鲜菜馆的跑堂撑着棕红色油纸伞,脚蹬油壳高屐钉鞋,手提黄竹篾双屉笼,送来四碗四碟一汤的一桌子菜,显然是苏可事先订好的。那天的天气即便不那么闷热,到最后没焐出那么样一场黄暴雨,苏可也没打算回老宅。跑堂的按苏可的吩咐,去堂屋的八仙桌上,上齐了菜,烫热了酒,摆好两副餐具,拿随身带着的布巾擦净桌子,顺手又把桌里档和凳面抹一个过,问清什么时间来收家伙,便知趣地带上门走了,把满院的清静和雨的滴答,留给了这一男一女两位年轻人。
苏可陪振和喝。振和的酒量不敌苏可,苏可允许振和慢慢抿。苏可对他讲自己一个人留在这憋屈的五塬城里的全部寂寞。她解开领扣,除掉长衫,她说她头晕了。这时,天漏了,雨哗哗地封了门,满世界的确只剩了他跟她两个人。她让他扶她去西厢房躺下,那原本是她的一间卧室。柔细的头发轻轻蹭着他过分长大的下巴,他从没觉得她身子有这般酥软温热,半边身子依偎在他臂弯里,他竟一点没觉着沉重。后来,他耐不住一人在她床边枯坐,又回到堂屋里,独自急急地喝了几口,吃了几筷。听到她又在叫他,他在她门口犹豫,因为她从来没有用这种口气叫过他。这是一种使他不知所措的口气,使他心发软的口气。他听见了自己的心跳。他觉得喝下去的两碗黄酒,已经把自己周身每一处细枝末节上的微血管都浸个净透。她斜躺在床上。她叫他在床沿边坐下。他没敢那样靠近她,只局促地在床头的夜壶箱上,就着那凉生生硬邦邦的箱面坐下。天光早就黄浊,房檐因此也低矮下来,屋里没有点灯,他也找不到火柴。在他独自又去喝酒吃菜的那会儿,她已经用过水,洗了脚,但不知为什么,却又穿上了她那双杏黄缎子面的绣花软底鞋。鞋底是那样的干净,仿佛从没沾过地似的。宽大的淡青色竹布睡裤,裤口上好看地绣上了一条墨绿色的云寿纹花边,并且露出了一截藕段似白嫩的脚踝。
他记不得她还问了他一些什么,又说了一些什么。也许有怨艾,也许有倾诉,也许有笑嗔,也许有探询……也许什么也没有,他只是那么尴尬地呆坐着。他真怕有人来敲门。
再后来,他听到,她要他帮她把鞋脱了。他满脸涨得通红,很短的一瞬间,他甚至感到受了屈辱。他不知道此刻应该隐忍这种“下贱”的差使,还是应该愤然离去。但直觉又告诉他,“女相公”此刻真没半点羞辱他的意思,相反,她是羞怯地在请求。他不明白了,糊涂了——他没经历过。后来,他觉着她动弹了一下,把脚轻轻搁在了他腿面上。他就像挨了电击,一动都不敢动。但她却扭过脸去,把整个脸都羞怯地埋在了松软的枕头里。他突然有些明白她到底在想个啥了。他激奋,甚至害怕,他的手沉重得抬不起来。他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不要自卑,去把握住她,既然你喜欢这位“女相公”,那就大胆去喜欢吧。他终于伸出手,握住了她的脚。她痉挛般地轻轻哼出声,全身都抽搐了一下。他脸面上顿时一点血色都没有了,仿佛要窒息。足足有一秒钟的工夫,长长的无尽止的空白。雨水成匹地从门和窗的楣檐上泻落。他终于鼓起勇气掀掉她宽松的鞋壳,猛地俯下身去,把脸紧紧地贴到了她哆嗦着的腿面上……
暑假剩下一个半月。这段时间过得特别平静顺畅,平静到使他忐忑不安,顺畅得让他预感要出什么大事。在他终于得到苏可至亲的疼爱之后不到一个星期,苏可便把上堂河的这间诊室正式改名为“振和诊所”。由她执掌的店铺里,所有员工,都一律改称振和为“宋先生”。苏可让宋振和正式接管两家中药店账房间的钥匙,让他用在商校所学的西式簿记的方法,把这些店铺的账目重新清理造册。于是他有了直贡呢礼帽,有了从上海步云皮鞋店买回的尖头镂空白皮鞋,有了从天津洋车行订购的专用黄包车——黄铜的灯座和白细布的椅套,再加上锃光明亮的克罗米(Chromium)轮圈和始终散发着桐油气息的车篷——经常有大红烫金的鹅黄水印梅竹笺的或锦缎盒封折子式的各种请帖送到。他还是住在上堂河那间东厢房里,老式的雕花木床,那挂蚊帐的框架同样是用沉香木雕就的。他学会了简易的手术,比如穿刺个脓包,清理个创面,缝合个伤口,拔除个指甲。苏可要他学,他也很愿意学。他愿意看到苏可的笑容,愿意苏可走近他。虽然在经历了那一个心尖发颤的夜晚之后,苏可再没允许他那样亲近她,再没给他这样的机会,但他无法不叫自己期盼。
他几乎断绝了跟五塬城外的一切联络,他几乎觉察不出这点变化。以至到又一场黄暴雨到来的时候,他才觉到自己期盼得太久太久,去翻看久已不翻的日历,才发现暑假已经结束十来天了。他才开始惊惶,惊惶苏可不派人来接替他管账,不向他提返校的事。而在从前,总是她催他返校,怕他假期太长,舒适惯了,怠惰了性子。他觉得蹊跷,怪异,也才发觉,这一个多月来,竟然一封信都收不到。他去邮局查问,才知道,所有寄给他的信,全让苏可取走了。他这才去找苏可。苏可明确告诉他,他不能再去商校了,她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她已经派人去商校替他办了退学的手续,婚礼就定在下个月的阴历初七。
他蒙了。
他本来是决意要成为商校有史以来最杰出的一个毕业生的,他本来还想去法国蒙高特商学院深造的。只剩下最后一年时间,只剩下最后一步要跨。一扇门,一块石头,一片树叶,这是商校的英文教员给他们曾念过的一句话,是汤玛斯·伍尔夫书里的一句话。伍尔夫说,他要写尽那扇门里各种各样的人。现在,他却被死死地堵在了这扇门里。他可以对苏可说,他仍要去州府城。校友联谊会肯定能帮他恢复学籍。毫不夸张地说,凭他这几年里所建立的种种关系,他也能借到最后这一学年的学杂费,况且这几年里,他已经暗自节省出一笔钱,完全够一年的膳食花销了。
苏可对他将无可奈何。
但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呢?
这是他的。
还有她本人呢?
也是他的。
他喜欢她。她还不清楚他有多么喜欢这样一个厉害的充满男人气概的却又俊美的“女相公”。
还有她的店铺、商号。
假如他跟这一切决裂,会引起全地区商界的愤慨厌恶?他们也许会联合起来,给商校施加压力,让学校开除他这样一个知恩不报、恩将仇报、吃人奶不干人事的“白眼狼”。将来,权力很大的商会组织,也许还会阻止任何一个店家聘用他。他们一定还会把这影响造到海外的同乡会去,断了他出国深造就业的路……
以你这么一个宋振和,想和苏家在这块土地上戳起了百把十年的老牌子倒毛戗行,那不是有点太过于撒缰了?
有谁不知道你是她一手苦心孤诣、悉心悉力栽培起来的呢?
良心。
做人要讲良心。
她毕竟连她自己都给了你啊!你还想要什么?
可是那硬底皮鞋敲击在道台大人巷鹅卵石街面上的清响,那彻夜的辩论中虎虎生光的眼睛,那蒙高特商学院金黄色的阶梯形教室,那东萨摩亚海滨浪涛的訇訇,古帆船似隐若现,还有那梵哑铃(violin)C弦上的跳弓和粉红色芭蕾舞鞋的旋转……所有那一切未曾想象得到和已曾想象得到的,又该怎么办?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