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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做法则例》总览

在中国古建筑的传承历史中,仅存两部官方刊印的建筑类古籍:一部是闻名遐迩的,于宋徽宗崇宁二年 (1103年) 由李诫所著的《营造法式》;另一部就是我们今天将要讨论的主角,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这两部书也是目前研究中国古建筑时可供参考的权威历史性文献。

《工程做法则例》全编七十四卷,初版为清世宗雍正十二年 (1734年) 武英殿刻本。其装帧有明显的殿本特征,黄色书衣,四眼线装,签题“工程做法”;版式为上下双边,半页九行二十字,白口,单鱼尾,是清朝前期官方刊刻的营造专书,由果亲王允礼、庄亲王允禄领衔监刻,历经三年成书。

著名的建筑历史学家梁思成先生在《中国建筑之文法课本》中对《工程做法则例》一书作了介绍:

“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是清代关于建筑技术方面的专书,全书七十四卷,前二十七卷为二十七种不同之建筑物:大殿、厅堂、箭楼、角楼、仓库、凉亭等每件之结构,依构材之实在尺寸叙述⋯⋯自卷二十八至卷四十为斗栱之做法⋯⋯自卷四十一至四十七为门窗槅扇,石作、瓦作、土作等做法。关于设计样式者止于此。以下二十四卷则为各作工料之估计。”

虽然《工程做法则例》被梁思成先生称为中国建筑之两部“文法课本”之一 (另一部则是之前提到过的《营造法式》) ,是解读中国古代建筑的必经门径,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在梁思成先生看来,《工程做法则例》的价值远逊于《营造法式》:“就著书体裁论,虽以此二十七种实在尺寸,可以类推其余,然较之《营造法式》先说明原则与方式,则不免见拙⋯⋯此外如栱头昂嘴等细节之卷杀或斫割法,以及彩画制度,为建筑样式所最富于时代特征者,皆未叙述,是其缺憾。”

对于《工程做法则例》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也因前辈学者对其轻视而一度进展缓慢,滞后于对《营造法式》的探究。这也是今天我们重新审视《工程做法则例》的缘由。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这部书原本就不同于《营造法式》,它并不仅仅是一部“文法课本”,更像一部预算定额之书。我们有理由猜测,《工程做法则例》的编写者原本就没有考虑将“栱头昂嘴等细节之卷杀”纳入这部书的内容之中,他真正关心的并不是一柱一梁的具体工艺,而是搭建一整套营造的制度标准。

随着时代的进步,对《工程做法则例》的深入研究已逐步揭示出其不同于《营造法式》的另一番面貌。这种区别大概来自它们诞生时所处的两个不同年代:《营造法式》成书于“艺术家皇帝”宋徽宗在位时的“崇宁”年间,而《工程做法则例》编纂于“改革家皇帝”清世宗统治的“雍正”年间。

则例是什么

“则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始于唐代,在宋代沈括的《梦溪笔谈》中也有关于则例的记载。“则例”二字中的“则”代表的是法则,是办事的规则、准则;“例”则代表案例,是公务中的成案或定例。因此则例的作用类似于现在常见的政府部门行政法规、管理条例及代表性案例的资料汇编。

清代初期,则例的编纂参照明代制度,主要集中在钱粮等方面。在顺治年间逐渐拓展到了行政、刑名等方面,到了康熙年间,才有了以“六部为一体”为原则的则例编纂,并成为钦定。发展至雍正、乾隆年间,则例的编纂逐渐走向系统化、制度化,成为行政立法的主体。则例的编纂涉及众多中央部院衙署。六部及都察院、理藩院、内务府、宗人府等一众衙门为了执行皇帝的指令、履行各自部门的职责,均花了很大力气编纂各自的则例,以便官吏们能照章行事,避免差错。乾隆时期规定各衙门则例每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只是此项制度自始至终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清代则例拥有中国古代最庞杂的体系,目前已知四十余种。

《工程做法则例》的成书背景

清初八旗入关之后,出于统治的正统性考虑,顺治帝推行了“法明”的政策,在许多方面修复了明朝万历以前的旧制。在建筑上,沿用前朝遗留下来的宫殿等设施,在工程上,沿用前朝的一些工艺做法,因此当时在工部的体系内尚未进行则例的编纂。

康熙年间,随着三藩的平定、台湾的收复等一系列用兵的结束,社会逐渐稳定,生产逐步恢复。康熙朝中叶以后,各种类型的皇家建筑工程逐步多起来,大量的建筑工程——例如畅春园、避暑山庄、景陵等——开始兴建。清廷结合自身的营造特点,逐步对明代的工官体系进行改造,制定了更适合时代需要的法规。这便是《工程做法则例》出现的缘由。

由于营造方面的规章制度陈旧不全,所以发生了许多主管大臣或建工利用漏洞制造贪腐事件。为了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详规度,慎钱粮”,就需要有一部详细记载建筑做法,特别是规定用工用料的准则,以利经济核算。这也是《工程做法则例》出现的原因之一。

康熙朝中晚期,吏治逐渐腐败,国库存银大减,更是上演了“九子夺嫡”的宫廷“大戏”。至雍正继位,国库仅有存银2371万余两,基本可以用“捉襟见肘”来形容。雍正这位“改革家”皇帝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启了中国封建王朝的最后一次大规模政治改革:实现了以“火耗归公,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摊丁入亩,改土归流”四大政策为代表的巨大变革。从根本上重塑了国家政治结构,国家的财政从“税人”变成了“税地”。这些举措为后来的乾隆盛世打下了基础。

《工程做法则例》的编纂只是财政制度之下营造体系改革的一个缩影而已。在整个雍正王朝时期,对西北的用兵,对灾荒的赈济均须耗费巨额银两。全书卷首题本指出:“臣部各项工程,一切营建制造,多关经制,其规度既不可不详,而钱粮尤不可不慎。”因而,对于雍正皇帝来说,制定一套严格的准则去约束营造活动中的预算标准,节约营造工程方面的开支,健全奏销制度,杜绝腐败,要比告诉匠人怎么盖房子重要得多。这也是《工程做法则例》这部书与《营造法式》的本质差别。预算定额成为《工程做法则例》的一项重要主题。

《工程做法则例》的编纂与版本

清代官方工程的营造主要由六部之一的工部和执掌宫廷事务的内务府负责。工部是管理工程事务的中央衙署,起源于周代的冬官。到清代时,工部执掌全国的土木水利、制造冶炼、纺织铸钱等几乎所有官办工业。内务府则是清代特有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掌管皇家事务 (类似当下日本宫内厅的职责) 。这一特别的机构不仅仅管理着皇室的衣食住行,其内设的营造司同时掌管着皇家的缮修工程事务,除了修葺宫殿之外,还包括皇家园林等工程。

在清代官式建筑的营造管理体制下,《工程做法则例》由工部和内务府会同编写,并且由两位亲王领衔,两位亲王分别是管理工部事务的和硕果亲王允礼和总管内务府事务的和硕庄亲王允禄。但是,将《工程做法则例》的作者署为允礼和允禄是不合适的,按照现在的惯例,他们两位被称作编委会主任可能更为妥帖。并且,这部书有一个多达十五人的编委会,除了前述两位亲王之外,还有内务府和工部的一众官员。这些都被记录在了《工程做法则例》卷首的奏疏当中。

奏疏中提到“谨题请旨,雍正九年三月十五日题,本月十七日奉旨依议”,大意是说,编纂《工程做法则例》这一任务是雍正九年在皇帝面前领受的,到了雍正十二年三月完成了课题,向雍正皇帝提交结题报告。敬呈御览之后,则例奉旨刊刻颁行。

卷首的奏疏对编纂工作进行了总结,不仅阐述了编写这一工程文献的重要意义 (“为详定条例,以重工程,以慎钱粮 事”) ,即规范建筑的规格等级,控制经费及预算;也对编写过程中的种种细节进行了回顾 (“臣等将营建坛庙宫殿仓库城垣寺庙王府及一切房屋油画裱糊等项工程做法,应需工料,派出工部郎中福兰泰、主事孔毓秀、协办郎中托隆、内务府郎中丁松、员外郎释迦保、吉葆详细酌拟物料价值;派出郎中依尔们、协办郎中福兰泰、托隆、额外主事七达细加察访,据实造册呈报前来”)

除了记述各位编委会成员的工作之外,技术人员们的具体工作也被写入了奏疏当中。蔡军、张健两位学者认为“臣部选取谙练详慎之员逐款酌拟工料做法务使开册了然以便查对”中的“谙练详慎之员”应该来自主持设计的“样房”和编制预算的“算房”,在这两个机构任职的人多是“世守之工,号称专家”。

雍正十二年的《工程做法则例》并不是“工部则例”的全部内容,工部则例作为工部这一中央机构的文件汇编,由一系列的文献构成。“之后,于乾隆、嘉庆、道光等年份,均有此类《工部做法则例》存世,虽名称不一,但内容大体类同。”现存有三个《工部做法则例》版本,分别是嘉庆二十年版《钦定工部则例》,嘉庆二十四年版《钦定工部续修则例》以及光绪十年版《钦定工部则例》。

《工程做法则例》的书名

同一部书,却有两个近似的名称《工程做法则例》及《工程做法》。这两个名称在学术界被同时使用,就连梁思成先生都在《营造学社汇刊》和《中国建筑史》中将其称为《工程做法则例》,又在《〈营造法式〉注释》中将其称为清工部《工程做法》。这造成研究者们的困扰和误解。有学者甚至认为“清工部于雍正十二年颁行《工程做法》⋯⋯但尚未见过《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其实,《工程做法则例》和《工程做法》均指代这部于雍正十二年颁布的文献。

这一误会是如何发生的呢?溯源到雍正十二年刊刻的武英殿刻本就能解开这一谜团。两个名称均来自该刻本,矛盾正是由此而起:封面题名为“工程做法则例”,而内页折缝处记为“工程做法”。所以该文献的正式名称应为“工程做法则例”,而“工程做法”仅是在刻版过程中,标识于每页中缝的简写书名索引而已。

《工程做法则例》的内容

梁思成先生在《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图解》的前言中忽略了“奏疏”部分,但“奏疏”作为《工程做法则例》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应被放在与正文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所以这本书其实由三个主要部分构成:正文之前的“奏疏”,讲明了则例编纂的目的、原则及适用范围等内容 (因“奏疏”于今日对古代建筑的了解没有任何助益,故而本书将其略去) ;正文的前半部分 (卷一至卷四十七) 主要规定了大木 (构架) 、斗科 (斗栱) 、装修和基础的做法;正文的后半部分 (卷四十八至卷七十四) 主要论述了估算过程,分为用料和用工两块内容 (详见附表)

《工程做法则例》是传统建筑领域的重要文献

中国文人向来对工程技术有一定的轻视,这使得在流传下来的各种经典中,在营造方面“往往偏重礼法制度而略于工程技术”。目前留存的,最为系统的我国古代营造类技术书籍仅有两部,一部是宋代的《营造法式》,另一部就是清代的《工程做法则例》。作为工部和内务府编写的官方规则,《工程做法则例》对最基本的官式建筑营造起到了指导作用。首先,《工程做法则例》规定了清代工程营造时的各种根本原则,例如“凡面阔、进深以斗科攒数而定”,“凡由额垫板以面阔定长”,“凡桃尖随梁枋以出廊定长”,等等;同时精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各种构件的尺寸,例如卷一中对小额枋规定“如面阔一丈九尺二寸五分,两头共除柱径一份一尺五寸,得净面阔一丈七尺七寸五分,即长一丈七尺七寸五分”,类似的规定贯穿了全书;除了上述构件尺寸之外,《工程做法则例》还对八大作的用工和用料加以详细规定。

注:[]内为笔者所加名称,其余为原史料记载所有。

这当中特别要提到的一点便是:《工程做法则例》将用料和用工放在了和做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从篇幅上来看,全书共计七十四卷,前半部四十七卷 (卷一至卷四十七) 为各种类型建筑的工程做法规则,后半部二十七卷 (卷四十八至卷七十四) 细致地规定了各作的用料和用工。如卷首奏疏中所言“详定条例,以重工程,以慎钱粮事,臣部各项工程,一切营建制造,多关经制,其规度既不可不详,而钱粮尤不可不慎”,《工程做法则例》的一大目的便是为了“控制工程经费,加强工料定额管理制度”,因而有的条款比宋《营造法式》所规定的更为严密具体。

该书的颁布,“对清代官工经营管理起着关键主导作用”。卷首奏疏中写道:“营造工程之等第、物料之精粗、悉按规定规则逐细较定,注载做法,俾得了然,庶无浮克。”《工程做法则例》首先将营造的各类工程划分为大式和小式两大做法类型,所谓大式小式并非建筑规模的大小,而是为了展现建筑“从结构造型到装饰色彩,既有形制上的限制,也有物料良窳、造作精粗等质量上的差别”。大式建筑本身也有大与小、繁与简的差异,民建均不可营造,而小式建筑用于民房,规模及工料均与大式建筑有着明显的区别,自此,建筑类型的等级差异一目了然。同时,营造活动根据《工程做法则例》中在用工和用料等篇幅中限额的规定,实行定额核算,结合保固制度,确保了造价的控制。王世襄在其编著的《匠作则例》中写道:“把已完成的建筑和已制成的器物开列其整体或部件的名称规格,包括制作要求,尺寸大小,限用工时,耗料数量以及重量、运费等,使它成为有案可查、有章可循的规则和定例。”

《工程做法则例》对厘清清代营造体系有重要价值

《工程做法则例》是清代《工部则例》营造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部则例》不仅仅是《工程做法则例》一部书,而且是工部从雍正年间开始编纂直至清末的一系列规则规定的总称:包括则例、清册、做法、分法、物价和工价等类型的相关规定,通过规范估修、奏销、工料计价、物料管理等制度,全面控制了清代官方工程的营造工作。除《工程做法则例》外,还有《内庭工程做法》《物料价值则例》《工部见面做法册》《九卿议定物料价值》《城垣做法册》《钦定工部则例》《采舆依仗做法》《圆明园则例》《内庭圆明园内工诸作现行则例》《圆明园工程则例》《圆明园转轮藏开花献佛木作则例》《万寿山工程则例》《热河工程则例》《照金塔式样造珐琅销算底册》等三百余种。

为了便于审查各地官工做法,本书不仅着眼于木构建筑本身,在做法中还包括了小木作 (装修) 、石作、瓦作、土作等,在用料定额中记载了工程所涉及的各作材料,用工定额除了用料中所涉及的各作又增补了雕銮作和锭铰作。

《工程做法则例》对后世依然有重要影响

民国以来,各方学者用现代方法对传统建筑加以研究。其中清代建筑,因距今时间最近,留下的实例最多,遗存的相关档案最完整,据此形成了最为丰富的研究成果。

《工程做法则例》是用现代方法研究传统建筑的起点

19世纪30年代初期,一批曾经参与清宫营造的工匠依然健在,朱启钤先生创办的营造学社因而开始征召他们为《工程做法则例》补图。当时的学社资料记载:“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七十四卷,雍正十二年奏准刊行,内中止有大木作二十七卷在每卷首列有一图,已甚简单,其他各作并此无之。学者殊不易领悟,曾招旧时匠师按则例补图六百余通,一依重刊营造法式之式,于必要时兼绘墨线及彩绘两份,现将则例原本重别整理,并将增补图样,就北平现存宫殿实样,为原则之审定,以备刊行。”

1932年,梁思成先生完成了前二十七卷的图解,并由营造学社的邵力工正式完成绘图,标志着对清代《工程做法则例》的研究基本结束。“清工部工程做法补图,为本社成立以来重要工作之一,除大木部分也已完成外,现由社员梁思成君将原书大木七卷逐条注释,俾成完璧”,但由于当时战乱未息,这一成果直到70余年之后的2006年才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书名为《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图解》。

《工程做法则例》是研究《营造法式》的基础

《营造法式》的宋代手抄本在1919年被朱启钤发现,这一事件也被称为是营造学社成立的原因之一,因而对《营造法式》的研究也就成为营造学社研究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在19世纪30年代,对传统建筑以现代方法进行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研究者们连古代建筑名词术语也不甚了解。他们通过解读《工程做法则例》破解清代建筑规范,进而向上追溯至宋代建筑。这是当时唯一可行的技术路线。朱启钤先生曾写道:“中国建筑在时间上包括上下四千余年,在空间上东自日本、西达葱岭、南起交趾、北绝大漠,在此时间与空间内之建筑,完全属于一个系统之下。本社最高最后之目标即完成此建筑系统之历史是也⋯⋯为工作便利计,先自研究清式宫殿建筑始,俟清代既有了相当了解,然后追溯明元,进求宋唐,以期迎刃而解决。”

这一时期,梁思成先生拜老木匠杨文起师傅和彩画匠祖鹤州师傅为师,对照北京故宫等一大批清代建筑,开始了对《营造法式》的破解之路。梁思成先生曾写道:“要了解古代,应从现代和近代开始,要研究《法式》,应从清工部《工程做法》开始”“中国营造学社成立十余年来,从事于书 (即《营造法式》) 之研究,先自研究清代术书着手,加以实物之发展与研究,其书始渐可读”。

1949年以来对《工程做法则例》的研究逐步深入

1949年以来,随着国家对故宫、颐和园等一大批清代宫殿建筑保护性修缮工作的进行,对《工程做法则例》的研究从学术研究、资料保存的立足点上又进一步提升。以故宫博物院的王璞子先生为代表的研究者们,遵循着营造学社的研究思路,将《工程做法则例》的研究继续推进。由于原书以文字说明为主,用大量术语书写,缺少案例和图纸,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很难将其作为维修工程的指导。当时,了解实际施工的人员不了解则例的内容,而能够阅读则例的人却缺少实践经验。因此,曾经在营造学社工作的王璞子被调到故宫博物院后,开始给《工程做法则例》加注释。“清工部《工程做法》的整理,倡议于一九五八年,正式着手进行在一九六二年初。初步计划是作为古建维修工程参考资料列入本院古建管理部科研项目之一而提上日程的。由王璞子负责编辑,胡百中、王玉顺助理。计划分两步走,首先按原编卷次,全部改变成简明表格形式,下一步补充一部分图样、实物照片和必要的注解。”这一成果就是1995年由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工程做法注释》一书。

随着时代的变迁,相较于前人,研究者们对《工程做法则例》有了更全面和更深刻的认识。当前对《工程做法则例》的研究,除了深入研究传统建筑的营造和保护外,还开始拓展到对传统营造体系、制度的研究。相较于根据古籍和《营造法式》研究宋代营造体系,研究清代营造体系更具有文献和实例上的便利和保障。需提请读者留意的是,本版《工程做法则例》的配图均为建筑历史学家梁思成等人所测绘,图中未标明标尺的原图亦是如此。在本书出版之际,谨对其致以崇高的敬意,若有误用之处,还请各位专家和读者批评指正。

李澍田
汉嘉设计集团高级工程师 DNQA3FYudYNbRcl1GXUuOQm/aKxVQ99XbezIEHw4sPsws6jRwsRjjfwVlwAd0d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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