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文物历史建筑作为城市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近年来,对它们的保护和研究已经越来越受到学者、工程师和相关文化机构的关注。近现代建筑遗产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建筑材料,钢筋和水泥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当时,这种新兴材料的外观特点鲜明、实用性强、坚固耐用,也刺激了建筑师和工程师的想象力,产生了新的建筑结构表达。在19世纪晚期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混凝土建材行业迅速发生的工业化让世界各地纷纷出现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3] 。根据法国历史研究院2015年的统计,在1914—1939年,法国有接近60%的新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面对快速的城市化和基础建设的需求,大量的混凝土建筑被建造并投入使用。混凝土在清末洋务运动时期进入我国,20世纪早期就已经可以见到一些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的建筑;到了民国中后期,更是出现了多层和高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到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开始流行,混凝土建筑数量也急剧增长 [4] 。
近年,我国越来越多的省份出台了有关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一般规定建成30年以上的建筑物即可申报、参评为优秀历史建筑 [5] 。由于这些建筑大部分的建造时间相对较短,建筑中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比例也相对较高。比如,李行言统计了2015年北京市优秀历史建筑名录中71处建筑遗产的年代和结构类型,其中52处为新中国成立后建造的,以混凝土作为主要建筑材料的共占51.4%;而民国建筑中钢混结构建筑的比例仅占8% [6] 。目前,不仅是优秀历史建筑,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定中,也开始关注保护反映现代化进程的史迹和建筑。第一批至第三批的近现代史迹和建筑主要属于“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部分归在“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从第四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定开始,出现了“近现代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这一门类。从图1.2中可以看出,在第六批之后,年代属于近现代时期的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明显增加,呈现上升趋势。从我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近现代建筑的占比变化来看,第八批国保单位共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34处,占30.7%,远远超过在第六批、第七批中的占比。另外,在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新中国成立后的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明显增多,占总数的19.2%(45/234)。可以看出,除了清末和民国时期建造的能反映近代化的建筑遗产受到重视而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外,随着记录新中国成立后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需求日益增长,20世纪中期以后的建筑也不断地被归入文物保护单位。根据这45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图片资料和描述统计,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时代为新中国成立后(包括1949年)的文物保护单位中含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的占到44.4%(20/45)。这也预示着,今后越来越多的历史建筑将被指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其中钢筋混凝土结构文物建筑的数量也将会明显增多,保护任务也将日渐繁重。
图1.2 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中近现代史迹和建筑总数与其中时代为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文保单位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