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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继电保护监督组织机构与职责

4.1 继电保护监督组织机构

(1)浙能电力继电保护监督采用二级管理方式,浙能电力为一级,各发电企业为二级。

(2)浙能电力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是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督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新建和扩建发电企业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试运行、已投产发电企业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浙能研究院)代表浙能电力对所属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使指导与监督职能,并开展技术监督服务工作。在浙江省外,浙能电力所属发电企业可自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技术监督工作。

(4)各发电企业是继电保护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发电企业在总经理(厂长)领导下,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建立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网络,在生产管理部门设继电保护监督专职工程师负责归口管理。

(5)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归口职能管理部门,每年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网络成员进行调整;按照人员培训和上岗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对技术监督专职人员和特殊技能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和技能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4.2 主要职责

4.2.1 浙能电力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职责

(1)浙能电力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是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审批浙能电力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年度监督指标、年度各项技术监督重点工作,并督促执行。

(2)负责对浙能电力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协调解决技术监督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策。

(3)负责批准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考核结果,审批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奖励和考核。

4.2.2 技术监督办公室职责

(1)制定、修订浙能电力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相关规章制度、标准。

(2)制定继电保护年度监督指标、年度监督重点工作和工作规划。

(3)负责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和上报工作,将技术监督管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规划、设计、制造、发电、基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形成技术监督管理闭环工作机制。

(4)定期收集和宣贯国家、行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相关的最新标准。

(5)负责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6)掌握反映各发电企业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情况,提出监督工作要求。

(7)负责对各发电企业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技术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督办监督告警单以及监督检查整改的闭环。

(8)组织发电企业继电保护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组织解决继电保护重大技术问题。制定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9)组织开展浙能电力重点技术问题的分析,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

(10)开展浙能电力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及资格管理工作。协助制订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11)定期组织召开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研究技术监督工作。研究、推广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

(12)参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初设选型、重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及投运等过程中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

(13)检查督促发电企业继电保护定校计划、反措计划、继电保护监督指标等完成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继电保护监督工作进行考核。

(14)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审核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监督年度考核结果。召开继电保护监督工作年会,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4.2.3 发电企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和反措等。

(2)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继电保护监督相关管理标准、工作实施细则及制度,明确各级监督岗位资质标准和职责。

(3)制订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浙能电力股份监督办公室、监督单位。

(4)开展全过程技术监督。组织技术监督人员参与企业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阶段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掌握企业设备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达不到监督指标的,要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5)掌握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组织继电保护事故和缺陷的分析,查明原因,及时将其消除,提出并确定反事故措施,检查、督促实施。并按规定上报浙能电力生产安全部和监督单位。

(6)做好技术监督的各项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账、图纸、试验记录、检验报告等监督档案。

(7)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工作总结,确保监督数据真实、可靠。

(8)检查监督网成员贯彻执行实施细则的情况,加强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9)组织开展技术监督自我评价,接受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动态检查监督评价。

(10)对于技术监督自我评价、动态检查、监督告警单和技术监督月报中提出的继电保护相关问题,应按要求及时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责任部门和人员,实现问题整改的闭环管理。

(11)配置必需的继电保护相关检测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准确、可靠。

(12)开展并参加上级单位、技术监督单位举办的技术监督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做好继电保护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上岗资格申报工作。

(13)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通报技术监督工作信息,总结、交流技术监督工作,推广和采用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部署下阶段技术监督工作任务。

4.2.4 浙能技术研究院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继电保护监督的指示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督促发电企业做好继电保护监督工作。

(2)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建立和完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定期收集、宣贯国家、行业有关技术监督新标准及反措。

(3)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制订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4)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对浙能电力所属全资、控股和管理的发电企业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开展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工作,并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

(5)了解和掌握发电企业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状况,建立、健全主要受监设备的技术监督档案,每年对所服务的发电企业进行两次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现场动态检查(迎峰度夏检查和年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措施。每年组织开展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对口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后两周内按规定完成检查报告。

(6)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开展继电保护相关重点技术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对频发性或共性继电保护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并参加专题攻关分析和拟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7)收集、审核、分析各发电企业上报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和工作总结,及时向浙能电力报告发现的重大设备隐患、缺陷或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和方案,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8)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重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9)参与发电企业重大隐患、缺陷或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提出反事故技术措施。

(10)提出、签发监督告警单,对告警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1)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制订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对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协助浙能电力编制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做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12)编写浙能电力年度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浙能电力所属全资、控股和管理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设备问题,提出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建议。

(13)协助浙能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召开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研究和推广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

(14)掌握主要电气设备继电保护状况,定期对设备进行诊断和评估,每月编写一期继电保护监督月报。

(15)督促发电企业制定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审查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继电保护运行规程、检验规程(大纲)等。监督和检查这些措施、方案、规程的实施。

(16)组织发电企业继电保护监督劳动竞赛、检查、评比工作,给出各发电企业继电保护监督年度考核初步结果,做好继电保护监督年度考核工作。 ikTA/KiWQ2RxZyEZZ4Ckv8zlOCDZiMKFh8QzxmYQ4xhN+Y/r1CkhthDpgNP6Y6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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