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时时存在、处处可见。博弈的案例很多,只要涉及人群的互动,就有博弈。如果你能够掌握博弈智慧,就会在人生竞技场中赢得最大的胜算。
上帝造了亚当和夏娃,让他们看守伊甸园,并告诉他们园里的果子除了智慧树上的不能吃,其余的都可以吃。后来蛇告诉他们,其实智慧树上的智慧果是最好吃的,于是二人禁不住诱惑吃了智慧果,从此知道男女有别,从此有了原罪,人类遭到上帝的惩罚。原罪到底是谁的?人还是上帝的?
用博弈逻辑分析就能得到答案。
我们都说上帝是万能的,《圣经》里也说上帝是万能的造物主,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真是这样吗?
如果上帝是全知的,那么他应该知道蛇会让亚当和夏娃吃智慧果,但是他不知道,所以,他不是全知的。
如果上帝是全能的,他应该能阻止亚当和夏娃吃智慧果,但是他没有阻止,所以,他不是全能的。
如果上帝是全善的,他应该原谅亚当和夏娃吃智慧果,但是他没有原谅,所以,他不是全善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的确是人的错,上帝无知嘛!但是上帝怎么会无知呢?你信吗?
如果不是这样,只能说明上帝故意让人犯错,说到底原罪是上帝的错。
从前,一个孤岛上有一个奇怪的风俗:凡是漂流到这个岛上的外乡人都要作为祭品被杀掉,但允许被杀的人在临死前说一句话,然后由这个岛上的长老判定这句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说的是真话,则这个外乡人将在真理之神面前被杀掉;如果说的是假话,则他将在错误之神面前被杀掉。有一天,一位哲学家漂流到了这个岛上,他说了一句话,使得岛上的人没有办法杀掉他。
该哲学家说了什么样的一句话?
分析:该哲学家说了一句“我将死在错误之神面前”。假设“我将死在错误之神面前”是真话:一方面,按规定,说真话的人应在真理之神面前被杀掉;另一方面,依这句话本身的意思,他应在错误之神面前被杀掉。这就形成了矛盾,使得岛上的人没有办法杀掉他。假设“我将死在错误之神面前”是假话:一方面,按规定,说假话的人应在错误之神面前被杀掉;另一方面,既然这句话本身是假话,那么假话反转,他应该在真理之神面前被杀掉。这又形成了矛盾,使得岛上的人没有办法杀掉他。总之,哲学家说了这句话后,岛上的人没有办法杀掉他。
古希腊有位残暴的国王,以杀人寻开心。每次杀人之前,国王先让囚犯自由选择被杀的方式,即囚犯可以任意说句话,如果这句话是真话,就以绞刑处死;如果是假话,就以斩首处死。犯人们自知必死无疑,大都随便说句话。即使有人挖空心思说一句很难马上判断是真是假的话来,也一律被看作是假话,送上断头台;倘若犯人什么也不说,则被视为说真话,处以绞刑。
一位聪明的犯人对国王说:“你们要砍我的头。”
分析:犯人的话在这种情形下引出了一个悖论,使得国王无法作出抉择,而最终释放了这个犯人。
假如真的砍下该犯人的头,那么,该犯人说的是真话,而说真话应处绞刑;如果处以绞刑,那么,“你们要砍我的头”就成了假话,而说假话又应该是砍头的。所以,国王既不能对聪明的犯人处以绞刑,也不能对聪明的犯人处以砍头。
最后,国王只好下令把这个犯人释放了。
秦国与赵国订立条约:今后,秦国想做的,赵国帮助;赵国想做的,秦国帮助。
不久,秦国兴师攻打魏国,赵国打算援救魏国。
秦王不高兴,差人对赵王说:秦国想做的,赵国帮助;赵国想做的,秦国帮助。现在秦国要打魏国,而赵国援救魏国,这是违约。
赵王把这个消息转告给平原君,平原君向公孙龙请教。
公孙龙回答:“赵王也可以派人对秦王说:赵国打算援救魏国,现在秦国却不帮助赵国,这也不合乎条约。”
据说,公元前490年,波斯人对古希腊大举用兵。在一次古希腊军队与波斯军队的遭遇战中,只有1万人马的古希腊军队未牺牲一兵一卒,便突破了波斯军队5万人的重围,顺利撤退。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古希腊军队与波斯军队相遇,古希腊军队只有1万人,波斯军队则有5万之众。因寡不敌众,古希腊军队的统帅决定撤退。在选择撤退的路线时,统帅和其他将领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众将领不能理解的是,统帅为什么选择了一条绝路作为撤退路线?他们争辩说,我们只有1万人,而对方有5万人之众,显然我们不是对方的对手。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一条绝路作为撤退路线,不是死路一条吗?
统帅回答,不仅你们知道这是一条绝路,我们的士兵、我们的敌人都知道这是一条绝路。正因为如此,我才选择这条路作为撤退路线。试想,我们的士兵知道这是一条绝路后,就会因为没有退路而拼死抵抗,拼死抵抗能产生以一当十的战斗力;我们的敌人知道这是一条绝路后,就会因为害怕我们的拼死抵抗而不敢贸然出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反退为进、反守为攻,不就可以使敌军不攻自破吗?事实证明,古希腊统帅的分析是完全正确的。当古希腊军队背靠绝壁发起勇猛的反攻时,波斯军队不攻自破,被迫给古希腊人让出了一条突围通道。
古希腊统帅的分析实际上是一种博弈分析,说明在双方都是理性人的情况下,双方的决策都会把对方的行为后果作为前提来思考。
东方朔是与汉武帝同时代的人,曾经当过汉武帝内宫的官员。此人不仅能言善辩,说话幽默诙谐,而且为人正直,敢于直言进谏,因而深受汉武帝的赏识。但有一天他却因进谏差一点被汉武帝处死。汉武帝晚年对早年的文治武功有点飘飘然,企求长生不死。于是,他效仿秦始皇的做法,花费大量钱财,派人四处寻找不死的秘方,还大兴土木祭祀神仙。对朝政则不太关心,出了不少冤案。大臣们对此虽心存不满,但都不敢明言进谏。
一天,有位方士求见汉武帝,献上一坛用“仙草”配制的“不死酒”,说是喝了它可以长生不死。武帝信以为真,就让侍卫把这坛酒收藏在内宫,以便日后慢慢饮用。东方朔知道此事后,想借此规劝汉武帝,让他从迷失中解脱出来。于是,他乘太监们不注意时,偷偷地溜进藏酒的地方,打开酒坛,把酒喝个精光。喝完之后,他故意不马上离开,好让人发现谁喝了“不死酒”。果然,太监们抓住了东方朔,将他带到汉武帝面前。汉武帝勃然大怒,喝道:“孤之御酒,你怎敢偷饮?来人,推出去斩首!”这时,东方朔哈哈大笑起来。汉武帝觉得很奇怪,就问他:“孤要杀你,你为何反而哈哈大笑?”东方朔从容地答道:“万岁,你不能杀死我。‘不死酒’是我喝的。如果这酒真的能使人不死,那么,你杀我,我也不会死;如果能把我杀死,这酒又有什么灵验的呢?难道为了这种不灵验的酒值得把我杀掉吗?”汉武帝无话可答,只好赦免了东方朔。
某报报道,某地有一家个体餐馆因为上了一道特色菜“红烧熊掌”而顾客盈门。有一天,有两位女士到餐馆用餐,看到“红烧熊掌”才20元一盘便点了这个菜。谁知结账时老板硬让她们付2000元才能走人。仔细一看菜谱才发现,老板故意将2000元/盘的“2000”最后两个零写得很小,看起来就像是20.00元/盘。明知是骗术,可斗不过老板的软硬兼施,女顾客只好找来朋友付了账。事情发生后,顾客的一个律师朋友据理力争,为其追回了损失。
那天,律师去找店主说理。见了面,劈头就问:“你这熊掌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店主振振有词。
“那你知道熊是不允许捕杀的吗?卖熊掌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
“唉,哪有真熊掌啊,我那是用牛蹄筋做的。”店主只好狡辩。
“那你知不知道这样做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店主只好低头认错,退还了多收的钱。
分析:律师在与店老板说理时使用了这样一个推理:
如果熊掌是真的,则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如果熊掌是假的,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熊掌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所以,你或者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或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重罪名取其轻,这个老板只得承认“熊掌”是牛蹄筋做的,甘愿退钱。
1984年美洲杯帆船决赛第五轮比赛即将进行。此时美国队已经以3∶1领先澳大利亚队,在七局四胜制的比赛中,美国队胜券在握。更重要的是,第五局刚开赛,澳大利亚队就因为提前起航重回起点,从而落后美国队37秒,对于实力接近的两队而言,这个时间差几乎已经确定了美国队的胜利。此时澳大利亚队的船长孤注一掷,将船转到了赛道左侧,押宝风向会变!美国队仍然坚持在赛道右侧。结果风向转变,澳大利亚扳回一局,此后澳大利亚队一鼓作气又赢下两局,绝地反击,夺取冠军。
其实,按博弈论,当澳大利亚队转向左侧赛道时,美国队的最优决策就是跟随其转向左侧赛道。随后不管风向变化的概率有多么小,仍然能够保持它的先发优势。即针对新的情况形成一个二难推理:如果风向真的改变了,美国队可以规避由此带来的风险;如果风向保持不变,则两队都受影响,美国队仍然保持领先的37秒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