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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

杀人事件过去大约十天之后,我前往明智小五郎的住所拜访。在这十天内,明智与我各自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哪些调查,有哪些思考,又得出了哪些结论,各位读者就请看以下记录的那天我与他之间的谈话内容吧,到最后一切便可明了了。

说起来,在这之前我与明智一直是在咖啡店里见面的,去拜访他的住所这是头一遭。由于我预先已经打听清楚位置了,因此并没有费周折便找到了。我先找到一家似乎是烟草店的店铺,询问老板娘明智现在是否在住所内。

“啊,欢迎光临。我这就去叫他,请你等一下。”老板娘这么说着,就走到里面的楼梯口,向上面大声呼叫明智。明智就借宿在这家店铺的二楼。接着,从上面传来一声奇怪的“哦”,然后明智就“嘎吱嘎吱”踩着楼梯下来了。看见是我来了,他带着惊讶的神色打招呼道:“哦,是你来啦。”随即我就跟着他上了二楼。不过就在我毫不客气地一步踏入他房间的时候,却被吓了一跳。这个房间里面的景象太惊人了。虽然我知道明智就是个怪人,但他能把房间弄成这样,也实在奇怪得过分了。

只见仅仅只有四个半榻榻米大小的地板上简直是书山书海。在房间正当中还稍微能看见点儿榻榻米,其他地方则全部堆满了书。这些书堆沿着四面墙壁和纸拉门,从下方由宽到窄犹如小山峰般直达天花板。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生活物品。我简直想象不出他在这么一个房间中是如何睡觉的。现在房间里进了主客二人,连足够坐下的地方都没有,而且我感觉似乎身体稍微动弹一下,这周围的书本堤坝就可能会溃堤,把我们两个都给压扁在底下。

“抱歉,地方实在太小了,就连坐垫也没有。对不住了,你找一本软点儿的书垫着,将就坐一坐吧。”

我好不容易穿越书山,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坐下的地方。坐下之后我仍然没有平复惊讶的心情,继续环顾着四周。

在此,对于这位实在奇特的房间的主人明智小五郎,有必要介绍一番我所知道的关于他的情况。因为我与他相识的时间并不长,所以他过去经历如何、平日生活状况、人生在世有何志向等,我是一概不知的。可以肯定的是他并没有一份很正式的工作,身份类似于游民,再勉强点儿说就是一介书生,但真要说是书生的话,也是个颇为怪异的书生。他曾经对我说:“我正在研究人类!”当时我并没有理解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不过我知道他对犯罪和侦探之类的事兴趣十足,而且拥有丰富到惊人的知识量。

他年纪与我相仿,不超过二十五岁,身材看着有些偏瘦。前面也说过他走起路来有摇晃肩膀的习惯,不过那姿态绝不是英雄豪杰那样的,非要拿个名人打比方的话,大概会令人联想到那位单手有残疾的说书大师神田伯龙。明智从长相到声音,确实都很像神田伯龙——如果读者没有见过伯龙本人,那就请在内心中想象一位并非美男子,但总有些惹人喜爱,看起来又很睿智的男人——然而明智的头发要更长一些,而且还很蓬乱。他与人说话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用手将已经很乱的头发抓得更乱。他穿衣服也不讲究,总穿着一件木棉和服,用一根皱巴巴的兵儿带 系紧。

“你来得正好。那天之后一直没见面,那个D坂杀人案现在如何了?我听说警察那边并没有找到任何和凶手相关的线索。”明智一边抓他的头发,一边盯着我的脸如此说道。

“实际上,今天我就是想来与你谈一谈这起案件。”这个时候我一边想着该如何将想说的话都说出来,一边感到有些迷茫,“我在案件发生后也尝试进行种种思考。而且我不仅思考,还模仿侦探去进行实地调查了。然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今天就想向你汇报一下……”

“哦,那真是太好了,愿闻其详。”

我注意到在他的眼中闪过一丝了然的神色,这神色中还带有轻蔑与安心的成分。这对我原本有些犹豫的内心起到了刺激作用,于是我就不管不顾地讲述了起来。

“我有一位朋友是新闻记者,他与负责这起杀人案的小林刑警颇有交情。于是我通过这位新闻记者,详细了解了警方在此案上的进展,然而警方连搜查方向都还没能确立。当然他们也采取了各种行动,但就是找不到突破口。比如那个电灯的开关,完全没法儿成为线索。在那上面就只发现了你的指纹。按照警方的想法,大概是你的指纹恰巧遮盖了凶手的指纹。得知警方也已经陷入困境,我反而更加热心地进行调查了。最终我得出了结论。你认为是怎样的呢?在我把这个结论报告给警方之前,你觉得为什么我要先来找你汇报呢?

“这些问题暂且放一边。总之我从案件发生的那天开始,一直对一件事相当在意。你也记得吧?就是那两个学生的证言中,疑似凶手的男人所穿和服的颜色完全不一样,一个说是黑的,一个说是白的。就算人类的眼睛再不可信,完全相反的黑白两色都能搞错也太奇怪了吧?虽然我不知道警方对此是作何解释的,但我认为这两个学生的证言都没有错。你明白吗?就是说那凶手穿的是黑白相间的条纹和服……就类似那种有粗黑条纹的浴衣,在一些旅馆里经常租借给客人的……至于为什么一个人看见的是纯白色,另一个看见的是纯黑色,那是因为他们都是通过那纸拉门上的格窗去看的。就在那片刻间,其中一人的视线正好是穿透格子看到和服上白色条纹部分,而另一个人却正好是看到黑色条纹部分。这可能真的是非常偶然的巧合,但绝非完全不可能。而且就这个问题而言,也没有其他更好的解释了。

“然而,虽然知道了凶手所穿和服的条纹样式,但单凭这条线索来缩小调查范围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就需要提到第二个证据了,就是那个电灯开关上的指纹。我拜托刚才提到的那位记者朋友帮忙,让他拜托小林刑警,允许我把那个指纹,也就是你的指纹,好好地调查了一番。结果令我愈发觉得自己的思考是没错的。话说,你现在手边有砚台吗,有的话可否借我一用?”

于是我就做了一个实验给他看。首先,我摆好砚台,然后在右手大拇指上涂一层薄墨,从怀中取出一张纸,按一个指纹在上面。然后等这个指纹干了,我在同一个手指上又涂了一层墨,在原来的指纹上改变了手指的方向按下去。就这样,纸上清晰显现两个交错在一起的指纹。

“警方所做的解释是你的指纹重叠在了凶手的指纹上,于是将凶手的指纹覆盖了,但通过这个实验就能证明那不可能是事实。指纹这个东西是由很多线条组成的,无论如何用力按下去,必然还是会残留前面一个指纹的痕迹。假设前后两个指纹是完全一样的,而且按下的位置也毫无变化,由于这个时候指纹的每条线都重合,或许后面的指纹可以将前面的指纹给盖住。但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小到几乎没有,所以这种假设实在不影响我的结论。

“也就是说,如果关掉那个电灯的是凶手,那么他必然会在开关上留下指纹。我还怀疑是不是警察将残留在你的指纹线条之间的凶手指纹给看漏了,于是自己进行了认真检查,但是一点儿痕迹都没有发现。也就是说,无论在事发前还是事发后,那个开关上都只有你按下的指纹——为什么旧书店这家人的指纹反而没在上面,这点我也搞不明白,大概是因为那家人总是开着那个房间的电灯,一次都没有关过吧。

“你应该明白以上这些说明了什么吧?我是这样推测的:有一个身穿粗条纹和服的男人——那个男人大概是被害者的旧相识,杀人理由我猜想可能是失恋之类的——知道旧书店的老板每天晚上去夜市摆摊,就趁机袭击了被害者。之所以没有发出声音,也没有抵抗的迹象,是因为被害者很熟悉这个男人。这男人达成目的之后,为了拖延尸体被发现的时间,逃走时关闭了电灯。但是这个男人所犯的第一个错误,是一开始没发现那个纸拉门上的格窗还开着。他发现之后立刻惊慌地将其关上,但还是被站在书店中的两个学生瞥见了。接着男人逃到了外面,却突然又想到自己关掉电灯的时候肯定在开关上留下了指纹。这个指纹是必须要清除掉的,然而原路返回再潜入那房间实在是太冒险了,于是这个男人想到一个绝妙的办法,那就是把自己变成杀人案的发现者。这么做有两点好处,一是可以自然地用自己的手开灯,之前留下的指纹就可以被排除出怀疑对象之列了,而更重要的是,任何人都不会想到报案者竟然就是凶手。就这样,他装作完全不知情的样子看着警方调查的全过程,甚至大胆地提供证言。结果是他完全得逞了。过了五天,过了十天,没有任何人前来逮捕他。”

明智小五郎听我这番话的时候会是怎样一副表情呢?我本来以为我说到一半,他就会脸色大变,立即打断我的话。然而令我惊讶的是,他脸上始终毫无表情。就算他平常就是不把内心所想表现在脸上的人,但平静到这种程度也太不正常了。他一直在抓自己的头发,一言不发。我一边想这人多么厚脸皮啊,一边把最后一段推理说出来。

“你自然会反问我,在我这番推理中,凶手究竟是从哪里进入,又是从哪里逃离犯罪现场的呢?确实,如果这个疑点不解决,其他事情就算都搞明白了,也没有任何用处。但遗憾的是,这个疑点也被我解决了。那天晚上调查的结果,看上去就好像犯人完全没有进出过现场。但是既然发生了杀人事件,犯人就不可能没有进出过现场,只能认为警察的调查中存在疏漏。虽然警察们看上去也是竭尽全力的样子,但不幸的是,他们连我这一介书生都比不上。以下所说的事虽然有些无聊,总之我是这么思考的。因为警察进行了那样周密的调查,首先可以确定邻居们都没有问题。那样的话,凶手到底是用了怎样的方法,以至于在进出现场的时候被人看到了也没有被怀疑是凶手呢?也就是说,就算当时有看到他的人,也完全不会感觉有什么问题。那么,凶手就需要利用人类注意力的盲点——与我们的视力有盲点一样,注意力也是存在盲点的。就好像变戏法的人能够在观众面前把一个很大的东西给莫名其妙地藏起来一样,凶手可能是把自己给隐藏了。按这个思路,我注意到了那家旧书店旁边隔着一家店的那个名为旭屋的荞麦面店。”

旧书店右侧是钟表店和日式点心店,左侧是日式袜子店和荞麦面店。

“我于是去询问那个店老板,在那天晚上事件发生的八点左右,有没有一个男人前来店中借用厕所。那个旭屋想必你也知道,从店面可以一直往里面走进去,一直走到店后的木门那里,而厕所就在木门的旁边。所以凶手可以借口上个厕所,以便从后面木门出去到小巷,潜入旧书店中实施犯罪,然后又返回来。那个卖冰激凌的是在小巷出口的拐角处营业,当然不会发现小巷里面的人。因为旭屋经营的是汤面,所以客人在那家店里借用厕所也是很平常的事。而且我又打听到,那天晚上面店老板娘不在,只有老板一个人看店,凶手借机行事正合适。喂,你不认为如此犯罪简直是精彩至极、天衣无缝吗?

“询问结果不出我所料,旭屋面店老板称在那个时间点确实有一位男性顾客曾借用过厕所。只是遗憾的是,老板对于那个男人长相如何、所穿服装式样如何都毫无印象了。我立刻把这件事告诉那位朋友,请他转达给小林刑警。于是刑警亲自去荞麦面店也调查了一番,但没有得到更多的线索——”

我在此稍微停顿了一下,想给明智发言的机会。以他的立场,到这个时候不可能保持一言不发了吧?然而,他照旧还是抓着头发,紧紧闭着嘴巴。我之前为了保持对他的尊敬,一直使用旁敲侧击的办法,但接下来不得不改为对他发起正面进攻了。

“明智君,你一定听懂了我说的意思了吧?铁证如山,且都指向你一个人!老实讲,我在内心深处无论如何都是不想怀疑你的,但面前摆着这么多证据,也是毫无办法了……我还想万一在那长屋附近有别的身穿那种条纹浴衣的人呢?于是费尽辛苦又调查了一圈,结果没有任何人有那种和服。这个结果也合理,因为就算别人有条纹和服,但能够和那个格子窗缝隙正好吻合的和服也太过稀有了。然后还有在指纹这件事上所做的手脚,以及巧借上厕所来实施犯罪的妙计,实在是精妙,不是像你这样的犯罪学者是绝对想不出来。而且你还有最可疑的一点,就是你对我说过你和那位死去的老板娘是从小就认识的,然而那天警方调查老板娘身份的时候,我在旁边根本没有听到你提及此事。

“现在,你唯一可以依靠的就只有不在场证明了吧?但是这个也是靠不住的。你应该还记得,那天晚上回去的时候,我曾经问你来白梅轩之前在哪里,你说之前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自己是在附近随便散步。就算你散步的时候确实被其他人看到过,但散步途中去借用一下荞麦面店的厕所也是办得到的。明智君,我所说的这些有错吗?如何?可以的话,我想听一听你究竟如何辩解。”

各位读者,我如此向他步步紧逼的时候,你们觉得这位奇人明智小五郎会作何反应?是不是以为他会惭愧万分地低头认罪了?然而他的反应却完完全全出乎我的意料,简直是让我惊破了胆。只见他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哈哈哈,失敬失敬,不好意思,我绝不是想取笑你。只不过你说得这么认真,我实在忍不住。”明智辩解似的说道,“你这番推理实在是好有趣啊。我能交到你这样一位朋友,太值得高兴了。不过可惜的是,你的推理太流于表面,而且完全停留在物质世界。

比如说我与那位女性的关系吧,虽说我们小时候就相识,但你有没有深入地从心理层面进行调查呢?我和那位女性之间曾有过恋爱关系吗?或者如今我对她有怨恨心态吗?你是没法儿推理到如此深度的吧?为何那天晚上我不说出其实我认识她的事实,原因非常简单:我提供不了任何可供警察参考的信息。还没等上小学,我和她就已经不再见面了。直到最近,我才偶然知道她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其后我们两人也就说过两三次话而已。”

“那么,指纹的事情你又想如何解释?”“你是不是以为我在案件发生之后什么事都没做呢?其实我也做了不少事,每天都跑到D坂那边去到处晃悠,拜访次数最多的自然是旧书店,我不停地纠缠老板打探所有细节——我还把过去认识他夫人的事也坦白了,这给我带来了不少便利。就像你是通过新闻记者朋友知道警察调查的情况那样,我是从旧书店老板那里打听到了很多事情。最先听到的就是指纹的事情,我也觉得很奇怪,于是又仔细调查了一番……哈哈哈,其实事实很可笑。我们进里间的时候灯没有开,是因为电灯泡的灯丝断了,不是被人关了。我当时去按开关,以为电灯被我按亮了,其实不是的,是当时慌里慌张地触碰到了灯泡,结果那已经断了的灯丝恰好又接上了。所以那个电灯开关上当然就只有我的指纹。那天晚上,你说你通过纸拉门的缝隙看到里面有电灯的光亮,这么说来,灯丝断掉是在此之后发生的。那就是个老旧灯泡,随时可能发生这种灯丝断掉的事。至于凶手所穿和服颜色的问题,在我解释之前,你不如先看看这个……”

他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在身边的书山里面到处翻找,终于找出一本颇老旧的西洋书籍来。

“你读过这本书吗?闵斯特伯格 所著的《心理学与犯罪》,请把‘错觉’这一章开头十行左右的内容读一下看看。”

我听着他充满自信的反驳,内心渐渐意识到自己的想法错了,于是顺从地从他手里接过那本书开始阅读。书中那段所写的内容大致如下:过去曾经发生过一起与汽车相关的犯罪事件。在法庭上,一位宣誓决不做伪证的证人说事发当时道路是完全干燥的,而且尘土飞扬,但立刻有另一位证人做证说当时下着雨,道路泥泞不堪。前一位证人说出事的汽车是缓慢行驶的,后一位证人又说从没见过有汽车行驶得那样快。前一位证人说事发地是一条乡村道路,路上只有两三个人,后一位证人却说道路上有男人、女人、小孩儿很多人。这两位证人都是受人尊敬的绅士,歪曲事实对他们当中任何一人来说都毫无益处。

我读完这一段之后,明智立刻凑过来把这本书翻到别的页面,说:“这是实际发生的事情。请看‘证人的记忆’这一章,其中有一个实验,正好涉及服装颜色问题,请耐心再读一读。”这一段所记载的内容如下:

(前略)试举一例,前年(这本书出版于1911年)在哥廷根 举办了一场有许多法律学家、心理学家和物理学家参加的学术会议。云集于那会场上的人,都是一些擅长对事物进行观察的学者。会议期间,那座城市恰好正在举办嘉年华活动,热闹非凡。就在会议进行当中,大门突然打开,有一个穿着鲜艳服装、化着妆的小丑疯了一般闯了进来。大家一看,他身后紧跟着一个拿着手枪的黑人,正拼命追赶他。这两人在会场中央停下脚步,恶语相向,结果小丑突然瘫倒在了地板上,那黑人就往他身上跳。接着手枪发出“砰”的一声响,他们两个又迅速跑到屋外去了。这整个过程连二十秒都不到。所有人都震惊了,除了会议主持者之外,没有任何人能想到这两人的语言和动作都是事先练习过的,刚才这番景象也都被拍摄下来了。因为有“暴力事件”发生,会议主持者就理所当然地宣布,刚才所发生的事情经过过后将提交给法庭,因此需要会议参加者各自写一份准确的记录。(中略,内容是会议参加者的记录充斥着怎样的错误,并用百分比表示。)事实上黑人的头上什么都没有戴,但是四十个人当中只有四个人写对了,其他的人或者说黑人头戴着高礼帽,或者说他戴着丝绸帽子。对所穿服装的记录也是如此,有说是红色的,有说是褐色的,有说是黑白相间的,也有说是咖啡色的,还有各种其他颜色的说法。但其实,那个黑人穿着黑色上衣、白色裤子,打着一个红色的领结。(后略)“正如聪慧的闵斯特伯格在书中一语点破的这般,”明智开始解释道,“人类的观察和记忆实际上非常靠不住。在这个实验中,那些学者们甚至连衣服的颜色都说不清楚。所以我认为,那天晚上两个学生看错了和服的颜色实属正常。他们确实看到了一个人,但是那个人应该并没有如你所推测那样穿着带条纹的和服——当然那人并不是我。能够想到从格窗缝隙看和服,会因角度不同得出不同的观察结果,你这个着眼点确实有趣,但这种事情不是太过巧合了吗?与其相信如此偶然至极的事情,你还不如相信我的清白更可靠一点儿。最后,关于那个借用了荞麦面店厕所的男人。其实我曾与你有同样的想法,无论怎么看,凶手进出作案现场的通道只有旭屋。于是我去那里实地进行了调查,结果很遗憾,我得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结论——并不存在那样一位借用厕所的男人。”

读者们应该都已经注意到了,明智这一番解释否定了证人的证言,否定了凶手的指纹,连凶手的必经之路也否定了,以此证明他自身的无罪,但如此一来他岂不是连犯罪的事实本身都要否定了吗?我对于他究竟是如何思考的完全想不明白。

“那么,你已经找出凶手是谁了吗?”

“找到了啊。”他抓着自己的头发说,“但我调查的方法与你并不相同。对于物质性的证据,可以有很多种方法进行解释。最好的侦探方法是从心理出发,看透人心,但这就要考验侦探自身的能力了。总之在这起案件中,我试着将重点放在心理层面。

“一开始引起我注意的是旧书店老板娘身上有很多伤痕。那之后不久,我又听说荞麦面店的老板娘身上同样也有很多伤痕。这些事你也是知道的吧?但她们的丈夫看上去都不像是行为粗暴的人。旧书店老板和荞麦面店老板,都是看起来很老实、通情达理的男人。可我总有点儿怀疑,在其外表之下,潜藏着某种秘密。于是我先纠缠旧书店老板,想从他的口中探听出那个秘密。我坦白说与他死去的夫人是故友,因此他也就信任我了,我们谈话时他就比较放得开,于是我打听到了一件很古怪的事。然后我又转去找荞麦面店老板,他却与外表相反,骨子里相当谨慎,探他的口风实在是费了我一番周折。不过我的方法最后到底还是成功了。

“你知不知道,现在心理学上的联想诊断法已经开始运用于犯罪调查方面了。这个方法就是向嫌犯抛出大量简单的词语,测试嫌犯产生联想的快慢程度。不过我想这种方法其实并不需要如心理学家所说的那样,一定使用诸如‘狗’啊、‘家’啊、‘河川’啊之类的简单词语,当然也并非一定需要精密的测量仪器。只要能够把握联想诊断法的精髓,就没必要拘泥于一定的形式。证据就是,过去被人称颂的名法官啊、名侦探啊之类的人,在其所处的时代心理学肯定不及今日这般发达,然而这些人可以凭借天赋,在不知不觉间把心理探案的方法付诸实践。大冈越前守 便是这些人中的一员。拿小说来讲,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中有一位杜邦侦探,他注意到朋友做出的一个举动,就推理出了其内心所想的事情;柯南道尔对此加以模仿,在《住院病人》中让福尔摩斯运用了同样的推理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都属于联想诊断法。心理学家创造出种种分析的方法,就是为了提供给那些并非极有天赋的人运用的吧。话说到这里有些偏题了,总之我便是运用此种方法,对荞麦面店老板进行了联想诊断。具体来说就是我和他谈论了很多话题,全都是些无聊的事,然后观察他在心理层面上的反应。这涉及相当微妙的心理问题,极为复杂,详细情况等有空我再跟你细说吧。总而言之结果就是,我已经找到凶手了。

“然而我并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因此,我无法向警方指控此人。就算是去指控了,警方恐怕也会置之不理吧。我明知凶手是谁却袖手旁观,其实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这起犯罪其实并不带有任何恶意。这么说似乎太奇怪了,但这起杀人案件,其实是在凶手和被害者彼此同意的基础上发生的——不,甚至可能就是出于被害者的愿望才发生的。”

我虽然在头脑中拼命思考,但仍然搞不明白他究竟是怎样想的。我已经忘却了自己推理失败的羞耻感,只仔细倾听他所做的奇怪推理。

“我推理的结论是,凶手就是旭屋的老板。他为了隐藏自己的罪行,撒谎说有个男人曾经借用厕所——不,事实上这个谎言并不是他的创意,而是我们两人犯了错。你和我都跑去反复向他询问那时候有没有这样一个男人,等于是提醒他有这么个男人,他以为我们两人是便衣刑警什么的。那么,他又为何会犯下杀人罪呢?……我通过这起案件,看到了这看似安稳的人世间隐藏的意外又凄惨的秘密。这简直就是在噩梦中才可能存在的秘密。

“这位旭屋的老板,承袭那位欧洲萨德侯爵 的遗风,是一位无可救药的色情虐待狂。而命运又是多么乖张啊!他发现与他仅仅相隔一家店铺的旧书店中,竟然有一位女性受虐狂。旧书店老板娘作为受虐狂的变态程度,不在他之下。于是这两个人以变态者特有的小心谨慎,躲开所有人的视线,暗地通奸……你明白所谓在彼此同意的基础上杀人是什么意思了吧……这两个人之前都只能依靠各自正常的夫妻关系来勉强满足变态欲望,旧书店老板娘和旭屋老板娘身上的伤痕就是证据。但是可以想见,这两人必然是无法得到真正满足的。因此,当他们发现咫尺之间就存在着自己渴求的人之后,不难想象两人必定一拍即合。然而命运的捉弄实在是太过残酷了,这两人一个施虐一个受虐,行为越来越疯狂,终于在那个夜晚,发生了谁都不愿意发生的悲剧……”

我听着明智这番令人震惊的结论,不由得身体发颤。这起事件是何等不幸啊!

正在此时,下面开烟草店的老板娘把晚报拿上来了。明智打开报纸,看了一眼社会版新闻,便发出一声叹息。

“唉,果然是承受不了心理压力,最终还是去自首了。这也真是巧合啊,正好我们在说这件事,就看到了结案的报道。”

我看向他用手指着的地方,看到报纸上有一则简短的报道,不过十行左右文字,内容是荞麦面店的老板已向警方自首了。 dNnVwPgt5FuOtT4mPaNRFsw+xtN/eI3n18uhjBGEm9/3sFzHpGfmXGsERNt/0r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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