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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欧洲商贾、游客及军政界人之东来

欧洲人与中国有交通,西汉以来已然矣。元代欧洲人来中国者,颇不乏人。然皆与今代之欧化无关,盖彼时欧洲人文化未必高于中国。东来者人数究亦不足诱起欧化。更无高深学者,足以引起中国人之敬仰心,愿就其门执贽者。元时,欧洲人文化不独未东传,而东方各种大发明,如印刷术、火药、罗盘针、纸等反由东向西传播也。元亡明兴,中欧交通中断者约一百五十年。东方货物尚可运入欧洲。大概经由四道:第一道经中央亚细亚、萨马儿罕、布哈拉、里海北岸,再至黑海北岸,渡海至君士坦丁堡。第二道经印度大陆及印度洋、波斯湾、美梭博塔米亚、梯格里斯河,北至脱莱必松德(Trebizond),抵黑海,再西至君士坦丁堡。第三道经油付莱梯斯河,至阿雷坡(Aleppo),再至安都城(Antioch),渡地中海达欧洲。第四道入红海,抵埃及,达地中海滨。1453 年(明景泰三年),土耳其人攻陷君士坦丁堡。对于西欧各国,毫无亲邻之意。诸道皆为土耳其人阻隔。欧洲人所嗜之调和物品,胡椒、丁香诸物,俱不得入欧。故欧洲各国商人不得不另觅新道,以通东方。葡王显理(Henry)奖励远航非洲西岸,希望于该洲南角,得一通印度洋之道。唯非洲甚长,远过于葡人所计算者。数次蹈查,皆失败而回。1486 年(明宪宗成化二十二年),葡人狄亚士(Bartholomew Diaz)初至好望角,沿海岸向北航若干程后,始归航。报告国人,非洲南端已穷尽,有新道可达东方。狄亚士发现好望角后十二年,而葡人竟得达其目的。1497 年(明孝宗弘治十年)7 月,瓦斯柯达格玛(Vasco da Gama)率小船三艘,自葡京里斯本起航,绕过好望角后,向东北航行,远超以前狄亚士所至之地,直至桑西巴北二百英里。由是处作横渡印度洋之壮举。1498 年(弘治十一年)夏,抵印度西海岸古里港(Calicut)。在此将带来之欧洲货物,悉换作香料,满载而归。1499 年(弘治十二年)夏,三船安回里斯本原地。来回共需时 26 月。以前所久欲寻觅之欧亚新交通线,竟得成功矣。葡萄牙人急速利用此新发现,贸易东方。1500 年(弘治十三年)3 月,达格玛归回仅六月,派喀伯拉尔(Pedro Alvares Cabral)率船十三艘,满载货物,再往古里。至翌年 7 月,归里斯本。1502 年(弘治十五年)二月,达格玛率船二十艘再往。自是香料及其他东方各种货物,大宗流入欧洲。葡京里斯本不久即成为欧洲最重要商埠之一。葡人利用其精良火器,摧败印度洋上阿拉伯人之商业与势力,独霸东方海上。1510 年(正德五年)攻陷印度西岸之卧亚府(Goa),作为根据地。次年又攻陷马雷半岛之马六甲(Malacca。明史作“满剌加”)。遣使至印度支那各邦政府,以通友好。白古(Pegu)、暹罗、交趾支那及东京,皆有葡国使节之足迹。葡人待马六甲之中国商人甚为优渥。此等商人回国以后,对于葡人有极佳之报告。1514 年(明武宗正德九年),葡国商人初至中国海岸贸易,大获利而归。次年(正德十年)马六甲葡国总督佐治达尔伯克喀(Jorge d' Alboquerque)遣裴来斯特罗(Rafael Perestrello)往中国。乘马雷人海船。至 1516 年 8 月 12 日无回音,乃复遣安特拉德(Gernao Perez d'Andade)再往,亦无功而返。抵马六甲时,得遇裴来斯特罗。裴已至中国,获大利而先归矣。总督决意再遣安特拉德往中国。船上满载胡椒。于 1517 年 6 月 17 日起椗。同行者有皮来资(Thomas Pirez),以葡萄牙大使名义往聘中国。皮来资素充药剂师,然为人敏捷,善于应对,使当外交官,颇为相宜。8 月 15日,抵大门港(Tamang,在后川岛。后川距上川不遥)。距中国陆地,尚有三海里。外国商船至广东者,皆须寄泊于此。葡人欲往广东省城,中国官吏不许。葡人强驶入内河,放炮举敬礼。抵广东后,国使皮来资与随员登陆,中国人接待颇优,择安寓以舍之。葡人所载货物,皆转运上陆。妥为贮藏。皮来资留广州数年,以待明廷回文。直至 1520年(正德十四年底)1 月,始得明武宗允许召见。皮来资由广州起程北上。先乘船至梅岭山,弃船陆行往南京。行四月始至。武宗已先回北京。命使者随至北京。1521 年 1 月,皮抵北京。葡人留广州者多不法行为,与中国人大起冲突,地方官吏奏参,武宗拒见皮,送之回广州。1523 年(嘉靖二年)死于狱中。此为葡国第一次遣使中国之经过也。葡人既不得志于广州,乃北至浙江宁波(Liampo),赂地方官以重金,得留其地贸易。嘉靖十二年最盛时,每年达三百余万金币。投资者无不获三四倍之利。人口最多时,葡人达一千二百名,东方他国商人达一千八百名。葡人既富以后,骄奢淫逸,多不法行为。与土人多龃龉。葡人法利亚(Faria)者尝至南京,盗明孝陵宝物,归匿宁波居留地。明帝大怒。乃下令讨伐。陆军由浙江进,海军由福建进。两面夹攻。焚毁宁波居留地及港中奇椗船舰三十五艘,尽杀外国商人,及基督教徒凡一万二千人。其中有葡人八百名。时嘉靖二十一年即西历1542 年也(亦有谓在嘉靖二十七年者)。

宁波商市被毁后三年,葡人复以重金赂福建泉州地方官,得在其地贸易。葡商人行为,无异在宁波者。嘉靖二十八年,泉州地方官及人民亦群起驱杀葡人。全体五百名中,免死者仅三十人而已。浙江、福建皆无立足余地,葡国商人复回至广东上川岛(西人名之曰圣约翰岛)。起搭蓬帐,为临时商场。去则撤去。时海盗猖獗闽广海岸。中国政府为易于巡查之故,乃允许葡人在上川附近之浪白滘(亦作澳)居住,并可入广州贸易。不久,浪白滘即异常兴旺。葡国居留民达五百名之多。大抵皆自南洋贩运胡椒,与中国人交易丝绸、麝香。香山县南端有阿妈澳者,为海盗所据。葡人勇敢,火器又精。嘉靖三十六年(1557 年)逐去海盗而占领之。复以金赂地方官,得其允许,在该港建房舍,为晒干及储藏货物之用。葡人多拐人作奴。万历元年(西元1573 年),中国官乃筑墙于澳门半岛北面土腰,仅留一门以通出入。设官守之,而拐风不熄。万历十年(1582 年),两广总督召所有澳门葡国官吏、总督判官等至肇庆,会商防阻办法。中国官宪以驱逐出境相恐吓。葡人出重赂乃得免。葡人在澳门地位之得保持,悉使用贿赂之功也。葡人常谓中国皇帝允许澳门为葡人久居之地。不归中国政权统治,而中国政府固未尝承认,亦从无一人曾见中国皇帝之允许谕旨也。自最初,葡人每年交香山县政府租金一千两。尤为承认中国主权之明白证据。1691 年(康熙三十年)至 1754 年(乾隆十九年)每年租金为六百两。以后减为五百两。1843 年(道光二十三年)葡人请求两广总督耆英免去每年租金。耆英严拒,唯给与若干特别利权而已。1849 年(道光二十九年),葡国澳门总督阿玛拉尔(Amaral)断然停止付给租金。中国亦无如之何。嘉庆间,拿破仑横行欧洲时,英国人曾两次暂占澳门。中国官皆抗议其侵略中国土地。1887 年(光绪十三年)中国承认其永久占领权。澳门虽自初即为葡国所承租,但为西洋各国来广东贸易者之根据地。所有远来商船,皆先至澳门请领港人及粮食备办人。由中国放洋回国者,亦皆先至澳门买船。每年在广州营商者,事毕皆回住澳门,次年复回广州。1842 年(道光二十二年)英中鸦片战争后,香港崛兴,五港通商,情形始改。澳门不独为鸦片之战以前西国商人汇萃之地,而各国传教士亦皆聚集于此。故为前期欧化输入之唯一门户也。

葡萄牙人于明武宗时,重起中西交通以后,独占中欧间贸易者,约达六十年之久,无他国与之竞争。明穆宗隆庆五年(西元 1571年),西班牙人越大西洋,经墨西哥,横渡太平洋,征服斐律宾群岛。再阅三年,至明神宗万历二年(西元 1574 年)冬,中国海盗林凤(Limahong)率战舰六十二艘,男丁三千人,攻玛尼拉市。为西人所败,北退林加烟湾。三年春,中国军官王望高奉福建巡抚及漳州知府之命,率战舰二艘,追林凤至林加烟湾。得悉林已为西班牙人围困于彭加锡南(Pangasinan),将成擒矣。故决意归国,报告巡抚。西班牙总督拉维柴立斯(Lavezaris)遣奥斯丁会(Augustine)僧人腊达(Martin de Rada)马林(Geronimo Marin)二名,及侍从数人,携公牒随同中国军官至福建,表示友谊,礼聘福建巡抚,请求通商。巡抚优遇西使。将其请求转奏皇帝。万历四年(西元 1576 年)2 月,中国使者至玛尼拉,宣告帝旨,允许西班牙人在厦门通商。

葡人自西来,以澳门为根据地。西人自东来,以玛尼拉市为根据地。两国势力会于中国门户前南海中。1581 年(万历九年)西葡二国合并。1586 年(万历十四年)斐岛总督、总主教等,上书西班牙王斐律勃二世(Philip Ⅱ),谓据探报,中国人皆懦怯无勇,兵队皆以乞丐组成。请以一万或一万二千西兵,征服中国。即不能得全国,至少亦可占领滨海数省。征服以后,照斐律宾办理,先握其政权,再从事传布基督教。西王不纳。1588 年(万历十六年),西班牙水师大举伐英。全师覆没。国力衰耗,无暇东顾。征服中国之雄图,不得不放弃矣。但在东方之势力,暂时尚得保存。斐律宾群岛诸国,以前时常自相攻伐,华人畏往。西人入境,扫灭各邦,恢复秩序,商业大兴。华人趋之若鹜。17 世纪初半(明万历三十年后),西班牙国因陷入三十年战争漩涡,国中兵力财富,俱皆损耗,国势日渐衰微。葡萄牙国合并于西班牙达六十年之久。祸福与共。在亚洲之属地,皆为英荷二国所夺。在东方者,仅余澳门一港,为其所有。

荷兰人初仅至葡京里斯本(Lisbon)间接贩运印度胡椒等物。1594年(万历二十二年)西班牙王斐律勃二世禁止里斯本与荷人贸易。荷人不得已,乃改计自往东方。1602 年(万历三十年)组织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质本六千六百万盾(guilders)。翌年,遣商舰数艘至南洋群岛,贩运货物。获大利而归。1604 年(万历三十二年)及 1607 年(万历三十五年),荷兰人两次至广东,欲与中国通商,皆为澳门之葡人阴谋所阻。1622 年(天启二年),荷兰水师提督莱佑荪(Kornelis Rayerszoon)率领战舰十五艘,战士二千人(其中荷兰人九百名,马雷人及日本人一千一百名)袭澳门。大败而退,死伤甚众。不得志于广东澳门两地,乃东据彭湖岛。与西面中国大陆驶来之商船,交易货物焉。1624 年(天启四年),更东进而占领台湾岛。在岛西面安平港筑细兰的亚炮台(Zelandia Castle),作根据地。台湾近中国、日本。较之马尼拉港西班牙人,更为捷近矣。荷兰人治理台湾至 1662 年(康熙元年),为郑成功所逐。成功死,子经嗣位。经死,子克塽嗣立。至 1681 年(康熙二十年),清兵攻下厦门。荷兰人以有宿怨之故,亦遣舰相助焉。清室入关以后,荷兰数次遣使,请求通商。1655 年(顺治十二年)为郭佑(Peter de Goyer)及开塞耳(Jacob deKeyser)二人。1664 年(康熙三年)使者为霍恩(Pieter van Hoorn)。1795 年(乾隆六十年)为铁清(Isaac Titsingh)及范百兰(A.E. Van Braam)二人。每次使者,皆卑身屈己,侪于藩臣贡使之列,行三跪九叩之礼,希冀可邀中国皇帝特许,准其在国内通商。然所得结果,则大失所望。清帝仅许其八年一贡,使船每次四艘而已。

英国人初时依赖荷兰而得各种香料。以后荷人高抬货价,每磅胡椒由三先令抬至六先令以至八先令。伦敦商人不得已,乃于 1599 年(万历二十七年)自组公司,直接往远东贩运香料。1600 年,伦敦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自女王额里沙白(Elizabeth)领得特许证。翌年,遣商船五艘往印度。此时英人通商活动精神远后于荷人。公司资本不厚。第一次派出商船时,即将所有资本用尽。1604年(万历三十二年),第一次遣出之商船,平安归回伦敦后,始又派出三船。荷兰及英国两东印度公司之至东印度,目的全为通商。所有商船皆由私人资本派出。非若葡萄牙与西班牙二国欲开辟殖民地,或欲传布基督教及欧洲文明于远东土人也。然两国公司,终亦不能使商业与领土扩张二事,完全分离也。英荷为后起之国,与葡西二国,商业竞争甚烈。斐律宾群岛在南洋群岛之极北,面积甚小,易于防守。虽数遭荷人之攻,而西人终能守之。葡萄牙之东方帝国西起红海口,东至摩鹿加群岛,横亘东方全世界,两端相去六千余英里。地土分散,防守不易,且皆据咽喉之地,为亚洲各国各民族通商必经之地,尤足引起英荷二国之嫉视,非夺取不可也。故葡萄牙之东方帝国全边线,皆被侵袭。荷兰人攻其东,英人攻其西。1641 年(明崇祯十四年),马六甲(Malacca)大海港为荷人所得。1618 年(万历四十六年),红海口内莫厦港(Mocha)为英人攻陷。1622 年(天启二年),波斯湾口之忽鲁谟斯港(Hormuz)为波斯及英国联军所陷。此二港之陷落,尤为致命伤。红海及波斯湾之商业,由是不复为葡人所有。英荷二国人,又煽动东方各地土人,助以火器抗拒葡人。葡人自是遂无能为矣。

英国人初仅注意于印度之商务,以后亦注其目光于远东。1636 年(崇祯九年),东印度公司改组后,英王查理一世遣威德尔(Weddell)、蒙忒内(Mountney)、罗滨孙(Robinson)、蒙德(Peter Mundy)四人,往中国经营商业。1637 年,威德尔率三舰一艇抵澳门港,求贸易。葡官不许。英船乃驶至广州附近欲上岸,中国官不许。攻破岸上炮台。经各种困难及葡人之斡旋,始得满载中国糖、绸缎、瓷器等物而回英国。此次航行与当初所希望者相去甚远。然威德尔谓以后在中国通商定可获利。后十余年,英人始再遣舰至广州,亦未获重利。至清初,英人以不得志于广东,乃至福建交欢郑成功。给以军器。得其允许,在台湾及厦门两地设立货栈。郑氏既亡,清室同等待遇荷兰及英国。皆许在厦门通商。但清兵不知保护外商,百端敲诈。英人不堪其扰,乃复至广州求市。斯时广州地方吏治,比较尚为清廉,不致如厦门之暴横。经多时苦心,卒以 1699 年(康熙三十八年)在广州设立货栈。自是以后,未尝断绝。1698 年(康熙三十七年)法国人阔尔伯特(Colbert)组织中国贸易公司(Compagnie de Chine)参加中国贸易。不久,瑞典、丹麦,亦闻风而起。18 世纪末,美国宣布独立后,亦横渡太平洋来中国贸易。中国沿海通商之地,尚有数港,然以广州为最大。至 1757 年(乾隆二十二年),清帝下令只许广州通商。其他各港,悉皆封闭。来广州贸易之国甚多,然以英人为首。1736 年(乾隆元年)来广州贸易,西船共十二艘。其中英国五艘,法国三艘,荷兰二艘,丹麦及瑞典各一艘。1753 年(乾隆十八年)来广州者共二十七艘。其中英国十艘,荷兰六艘,法国五艘,瑞典三艘,丹麦二艘,普鲁士一艘。广州官吏亦多敲侮外商。征收货税,漫无章程。1792 年(乾隆五十七年)英国政府决意遣使中国,与政府协商改良方法,并请在天津、宁波、舟山等地通商。使者马戛尔特尼(Lord Macartney)于 1792年 9 月 26 日,离朴资茅斯(Portsmouth)。携带礼物六百箱。次年 8月 5 日,抵天津大沽口。清廷极为优待,特派专使欢迎,备专船载使者至京。船旗书“英国贡使”使者亦不抗议,盖恐抗议而交涉中断也。抵北京后,争持朝见礼节多时。卒以见英国皇帝之礼见清帝焉。所请求者俱不准。1816 年(嘉庆二十一年),英国复遣勋爵阿美斯德(Lord Amherst)来中国,谋改良商况。此年 2 月 8 日离朴资茅斯,同年 8 月28 日抵北京。复以争持朝见礼节,未见清帝即南回广东。自是而英人对中国情感益恶。以后政策,除宣战,强迫使中国人改良通商情形外,或完全服从中国之苛政,或放弃与中国人通商。三者之中必择一途,而后两国始能平等磋商。

积之多年,至道光二十年而鸦片之战起。中国大败,订《南京条约》。赔款二千一百万圆。割让香港。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为通商口岸,准英国派领事住居,并准英商带家属自由来往。以后两国往来文书,用平等款式。《南京条约》公布之后,欧美各国莫不欢迎。如比利时、荷兰、普鲁士、西班牙、葡萄牙、美利坚、法兰西诸国相率派领事或公使来广东与我国订修好通商条约。自是以后,有形之欧化,及无形之欧化,日渐输入中土。每次战败,外患益烈,而欧化之输入,亦随之而益盛焉。初则中国人妄自尊大,蔑视外国,以蛮夷待遇欧美各国,继则平等相视。义和团乱后,物质与精神,中国人皆承认不如西洋人而自动欧化。事事模仿欧美。饥不择食,不顾自己能否融化,酿成今日消化不良之大乱局势。

由上方历史观之,16 世纪时,来中国者,仅葡萄牙、西班牙二国。至 17 世纪,荷兰、英国接踵而至。加以葡西二国,欧洲之国通商中国者,共凡四国焉。17 世纪时,英国人专力于印度。远东之商业,尚未盛旺。荷兰人以南洋群岛为根据。在东方之商务驾于葡西二国之上。至18 世纪时,英国人不但独占印度,即在中国南海上,商业亦推第一焉。综数世纪之历史观之,在中国海面上商业,大概 16 世纪推葡西二国最盛。17 世纪荷兰为首。至 18、19 两世纪,则英国压倒一切焉。于此时期,欧化东渐,俱由海道,自西徂东。其主动力亦推此四国为首。其他诸国皆依此四国而进焉。

北方俄罗斯国之东进,征服西伯利亚全部,直抵北太平洋沿岸,与欧洲人势力东渐,有莫大之关系。然与欧化东渐,则关系极微。盖俄罗斯本国之进为欧化国家,仅于 18 世纪初叶,彼得大帝时而已。明末清初,野蛮之科萨克军队为寻黄金与貂皮,而占领西伯利亚,将莫斯科国(Muscovy)之势力膨胀至太平洋滨。其人不足代表任何文明。其本身文明程度之低,与中国西北之哈萨克人,额鲁特人无以异也。秦汉以来,北方匈奴、柔然、突厥、蒙古诸族,皆由东亚向西膨胀。俄罗斯人特转其方向,由西向东。更恢复蒙古时代之大版图,使欧亚两洲产生一统一政府耳。俄罗斯人战胜喀桑(Kazan)及阿斯脱拉甘(Astrakhan)两地蒙古人后,得恢复独立,统归莫斯科国治理。越三十年至 1580 年(明万历八年),科萨克将叶尔玛克(Yermak)逾乌拉山,侵入西伯利亚北部。其地满布森林沼泽。游牧民族所不居,仅有稀少之渔猎部族,如通古斯人,鄂斯贴克人(Ostiaks),雅古特人(Yakuts),居之而已。1637 年(崇祯十年),俄罗斯人在雷那河畔建立雅古特斯克(Yakutsk)炮台,再越二年而抵鄂疴斯克(Okhotsk)海岸。不久南下至黑龙江畔,与清室大起冲突。清室大胜。1689 年(康熙二十八年),两国订尼布楚条约。俄人放弃雅克萨城(Albazin),退出黑龙江流域。划定疆界。直至 1855 年(咸丰五年)始再前进。尼布楚条约更许俄国通商。1721 年(康熙六十年),订北京条约,许俄国使臣驻北京,他国使臣不得享焉。1727 年(雍正五年),订恰喀图条约,划定两国边界,并协定通商事宜。1733 年(雍正十一年),中国遣使至俄国。终 18 世纪全期,两国外交甚为亲密。通商集中于库伦及恰喀图两地,以骆驼代船舶。中国输出者茶为大宗。由俄国输入者为黄金及皮货。11 世纪时,俄国人始自额鲁特人运入茶叶。不久即全国嗜饮茶,较之英美两国人尤甚焉。入 19 世纪以后,俄人在北方,西欧人在南方,肆其精良之兵器,将中国四面包围。中国仍欲保守其闭关自守政策,不愿欧化不可得矣。20 世纪以前,中国输入欧化,俄罗斯人无功焉。入 20 世纪,西伯利亚大铁路完成,为中国人往欧洲留学之捷径。至留学俄国之中国学生,仍极稀少。中国人新学,受自俄国者,亦极微末。国民政府在广东成立,俄人与有力焉。

(参考Steiger, History ofthe Orient ;C.A.M.de Jesus ; Historic Macao ;E.Bretschneider, Mediaeval Reseaches ;Y.G.Hudson, Europe and China ;H.B.Mros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the Chinese Empire ;《明史·佛兰机传》,《荷兰传》。) z61uJ8L7riqFxZsFlLDC1xrkhdPJpEFKtlM0w/OrbO77nAamfpgAKJVYva0Xp6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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