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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亢则害,承乃制

亢则害,承乃制,出自《素问·六微旨大论》。

《素问·六微旨大论》云:“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其大意是,在自然气候变化中,风、热、火、湿、燥、寒六气过亢则为害,亢盛之气得到制约,自然界才能正常生化。

亢则害,承乃制,是《内经》认识自然事物及人体生命活动的重要观点。它说明了自然现象中存在着六气之间承制关系及规律,自然界所表现出的自然现象,是六气相互承制作用的结果,也是自然界事物之间存在的普遍规律。例如,《素问·六微旨大论》云:“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水位之下,土气承之;土位之下,风气承之;风位之下,金气承之;金位之下,火气承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在自然六气气候变化过程中,存在着一种自稳定机制,以保持六气的正常运行状态,这种自稳定机制的实质是自然界五行生克制化规律作用的结果,这种制约关系对维持自然界正常生化状态是不可或缺的。

人之五脏六腑与天之五运六气变化相应,人之生命活动、疾病的发生发展乃至疾病的治疗方法,亦包含着亢害承制之理,可以从亢害承制角度来探讨疾病的病机。五运之气的偏亢过度,就要出现“胜己之化”的假象,因此,在临床上,如湿邪过盛而见筋脉强直,即“湿极反兼风化制之”的表现;风邪太过而见筋脉拘急,又是“燥金主于紧敛短缩劲切,风木为病,反见燥金之化”所致,由此刘完素提出“木极似金,金极似火,火极似水,水极似土,土极似木”的观点,为临床治疗火极似水、阳证似阴等复杂疑似证候提供了可靠的诊断依据。

后世医家从临床角度对其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并将其广泛应用于病证的分析及治疗中,丰富了亢害承制理论的临床运用,并使其成为中医学的重要理论。

例如,金代医家刘完素基于《内经》亢害承制理论,提出六气过亢则“反兼胜己之化”,将五行生化的自然之理推之于人体病机,用以说明病机存在本质与标象的内在联系;其在《素问玄机原病式》中云:“风木旺而多风,风大则反凉,是反兼金化,制其木也;大凉之下,天气反温,乃火化承于金也;夏火热极而体反出液,是反兼水化制其火也。”提出了“所谓五行之理,过极则胜己者反来制之”的著名观点,正是由于这种“反兼胜己之化”的存在,才使自然气运维持正常,万物才能生化不息。

再如,元代医家王履则认为在人体也有“亢而自制”和“亢而不能自制”两种病机,可用汤液、针石、导引之法以治之,制其亢,除其害。明代医家虞抟指出五脏之间功能的和谐、情志的转换、邪气的更易、疾病的传变,无不是“承制”关系的表现。明代医家李梴在《医学入门》中指出:“以人身言之,心火亢甚,口干、发燥、身热,则脾土失养,肺金受害。由是水乘而起,以复金母之仇,而制平心火,汗出发润、口津身凉而平矣。苟肾水愈微而不能上制,心火愈盛而不能下退,则神去气孤,而灾害不可解矣。”

“亢则害,承乃制”的理论观点,对于人们研究自然气候规律、自然事物变化规律、人体生命活动规律,以及临床诊断治疗、养生保健均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bzTlp/5+ff9GBEBbf/mHL+K7XkYNNxlAwufo+0ja/UQ3m448oQwZstPl9cqWA3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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