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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儿科急诊科的基本要求

一、儿科急诊科的空间与硬件配置

急诊工作的三个环节包括快速急救稳定、转运、住院进一步治疗。急诊室承担快速抢救,待儿童病情允许后再转病房和重症监护室,继续进行诊断和治疗。急诊科空间设置可依据各个医院具体情况制定,一般来说包含以下部门。

1.急诊预检分诊处 目的在于筛检出危重患儿,限制非急诊就诊,确保急危重患儿得到及时救治,同时防止传染病患儿误入急诊室就诊;预检岗位一般由工作3年以上有丰富急重症救治临床经验的护理人员担任。

2.急诊抢救室 用于抢救危急重症患儿。应尽量靠近楼宇入口,有鲜明的提醒标志,并接近检验科室、药房、收费处等辅助科室。急诊室内要求面积充足,应设药品柜、器械柜,急救器械、耗材与药品,除有明显标签外,各种急救物品应位置固定、方便取出,以保证随时可用;同时应配备墙式氧气、空气和真空吸引器、插管包、复苏器、呼吸机、洗胃机、心电图机、除颤仪、输液泵、心电监护等医疗设备;有条件的单位应该配置床旁即时检验仪器(point of care testing,POCT)检测条件、便携式超声、床旁血气分析和移动X光机等。

3.急诊诊室 除了可接诊急诊患儿外,每一诊室最好均配置氧源和负压吸引装置,实行一人一诊室,并配置符合要求的院感消毒物品。

4.急诊留观室或/和急诊病房或/和急诊ICU(EICU) 为防止病情恶化或突然变化,需留急诊观察室继续观察同时给予必要的治疗。对不符合住院条件,但依据病情尚需要急诊观察和治疗的患者,可留急诊留观室进行观察。留观时间三级医院一般不超过72小时。遇到专科性较强的患者治疗时,急诊医师应依据情况,与专科联系,及时转至专科进行治疗。

5.急诊治疗室和清创室 可依据情况配置,进行:①腰穿、骨穿、胸穿、灌肠、导尿、十二指肠引流、取咽拭子等标本的采集。②外科的扩创、缝合、穿刺、切开排脓等治疗。治疗室应严格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治疗准备室,做准备输液和灭菌、放置治疗器械用。

6.其他 条件较好的单位应该配置附属于急诊的独立药房、财务、检验和放射部门;并设有医护休息室、杂物间、卫生间、洗浴间等。

急诊应该对急诊抢救、急诊诊疗和普通患者实行物理分区诊疗(三区分开),设立早期预警评分(pediatric early warning score,PEWS);对创伤病例也要依据规定实行四区分开(红色为濒危、黄色为危重、蓝色为一般和黑色为死亡),并实行儿童创伤评分(pediatric trauma score,PTS)。

二、儿科急诊科的人员配置

儿科急诊科应当依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医务人员。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基本医学的三基、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1.急诊科医师 急诊科需有固定的急诊医师,原则上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当具有3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症病证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动静脉穿刺、心脏电复律、无创/有创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拥有急救技能基础生命支持和高级生命支持技术证书,并定期接受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2.急诊科主任 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应当由具有急诊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承担。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患者安全管理、医德医风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负责人。

3.急诊科护士 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急诊护士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术、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以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培训,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4.急诊科护士长 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和两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承担。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护士以上的任职资格和一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承担。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也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负责人。

5.资质要求 儿科急诊医师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二级医院儿科急诊医师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其执业范围为儿科方可执业。护士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方可执业。

6.人员安排 儿科急诊为急诊患儿服务,实施24小时接诊制,承担来院儿科急诊患儿的紧急诊疗服务。医护人员配备必须充足,结构合理,依据就诊人数安排好医护人员。危重患儿抢救应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的儿科医师现场主持抢救工作,负责患儿转运工作,保证医疗安全。

7.其他人员 依据各医院的实际情况配置适当数量的保洁人员、护理人员、保安人员等,有条件者可设置社会工作者。

三、儿科急诊科医护人员的技术要求

急诊科医师应掌握的基本技能和技术:①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包括高热、心跳呼吸骤停、胸痛、呼吸困难、咯血、休克、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黄疸、血尿、抽搐、晕厥、头痛等)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②掌握下列心脏疾病和心律失常心电图诊断:心室颤动、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③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处理原则和基本技能;④掌握急性中毒的诊断和救治原则;⑤掌握暂时未明确诊断的急危重症抢救治疗技能;⑥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气道开放技术、电除颤、动静脉穿刺置管术、胸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等操作;⑦熟练使用呼吸机、多种生理监护仪等仪器及快速床边检验技术如血糖、血气快速检测和分析等。

急诊科护士应掌握的基本技术:①掌握急诊护理工作流程、急诊分诊;②掌握急诊科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原则;③掌握常见急危重症的急救护理;④掌握创伤患儿的急救护理;⑤掌握急危重症患儿的监护技术和急救护理操作技术;⑥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物的应用和管理;⑦掌握急症患儿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⑧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事件的急诊急救及配合协调和管理。

四、儿科急诊科的功能要求

1.急诊功能 诊治急危重症疾病是急诊科的主要功能。临床学科的分类虽以解剖学为基础,如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但患儿在就诊时,往往是以症状的急缓、病情的轻重为依据的,故各系统的急危重症如休克、急性呼吸困难、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就相对集中在急诊科。此外,不能明确属于某系统的疾病或综合征如急性中毒、窒息、异物、创伤等意外伤害的患儿,也多在急诊科诊治。急诊科的急诊功能要求急诊科医护人员具备及时诊治各科急危重症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2.急诊科制度 应该严格建立相关制度,如新生儿就诊流程,异物吸入处置流程,上气道梗阻处置流程,心衰、心肺复苏等相关处置流程;同时执行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制、单病例抢救流程、群发病例抢救流程、院内转运流程、重要专科会诊流程(接紧急会诊呼叫后5~10分钟达到)等;检验科、放射科、超声、麻醉、心电图等辅助科室应随叫随到。

3.培训制度 建立培训制度,尤其是实践操作技术、现场急救能力等岗位适任力培训,提高快速应急能力。急诊科医护必须获得美国心脏协会的基础生命支持(basic life support,BLS)证书,医生必须同时获得儿童高级生命支持(pediatric advanced life support,PALS)证书,有条件单位应该获得儿童创伤生命支持(pediatric trauma life support,PTLS)证书,并开展日常模拟培训。 NiGLfd6HMk/765+EbQBS1DRCahqRwFtLHeyMKXnZdp2qDIlQCXY+3Gv+Qe6NsY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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