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西汉、东汉,前后共历时441年。两汉统治期间,确立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政治与法律史上极其重要的朝代,并成为此后历代王朝模拟、演绎的基础。与此相适应,监察体制也取得了重大发展。中央监察体制仍以御史府(东汉改为御史台)为主,但丞相属官丞相司直也握有行政监察权。京城附近七郡专设司隶校尉执掌监察,出现了监察多元化的形势。地方划分十三部监察区,以刺史为监察官,并按《六条问事》行使监察权,使得中央监察机关与地方监察机关在监察对象与监察活动上有明确的区分,而专门性的地方监察法规的出现,也标志着监察立法获得了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