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 :D。邻接权是与作品传播有关的知识产权,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通常是法人。
2.答案 :B。A、C、D均为著作财产权。
3.答案 :B。《著作权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故B项正确,C项错误。表演者指演员、演出单位,因此A项不正确。丁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24条中规定的为个人欣赏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4.答案 :A。根据《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乙的演唱活动,受到作者的约束,需要作者的许可并付费。故A项正确。
《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第43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立合同,并支付报酬。”利用他人的表演制成唱片,需要经过词曲作者和表演者的同意并向其付费,所以丙需要经过甲和乙的许可并付费。故B项错误。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指现场表演,比如参加各种选秀、联欢会等),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指机械表演,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播放背景音乐)的权利。此权利只有作者享有,表演者及录制者均不享有此权利,所以丁酒店的机械表演行为需要甲的许可并付费。故C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电台播放唱片,适用“法定许可”,只需要向词曲作者付费,不需要许可。故D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 :ABCD。《著作权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2.答案 :AD。《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3.答案 :ABCD。“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即邻接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4.答案 :AC。《著作权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据此,本题中花江县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盘江县电视台的播放权,同时也侵犯了电视剧制作者的播放权。
5.答案 :CD。《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乙未与甲签订出版合同,便无权禁止甲与丙签订合同和干涉丙的专有出版权。
6.答案 :ABD。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A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39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B正确。《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据此,丁音像店应当同时取得录音录像制作者(经许可制作CD的丙广播电台)、表演者(某歌星)许可,并支付报酬,C错误;戊应当同时取得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D正确。
7.答案 :BCD。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9)项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某酒店虽然是将合法购买的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但其仍侵犯了歌曲著作权人甲的表演权,因为甲并未许可酒店可用播放DVD的方式公开播送作品,因此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酒店是用合法购买的正版唱片播放歌曲,所以未侵犯乙的录制者权,B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酒店并没有通过信息网络方式播送歌曲,所以没有侵犯丙的表演者权,故C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三、名词解释
1.答案 :邻接权原意是指相邻、相近或者相联系的权利。在国际上是对表演艺术家、录音制品的制作人和广播电视组织所享有权利的称谓。
2.答案 :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的内容:(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四、名词比较
答案 :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相同点在于:
(1)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著作权与作品存在直接联系,作品之创作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邻接权则与作品存在间接联系,表演者表演的对象是作品,而录制者是对作品表演的录制,广播组织者是对作品表演的广播。脱离了作品,这些邻接权就会荡然无存。
(2)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3)它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著作权和邻接权都只有在法律承认这些权利的国家内才能受到保护。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不同点在于: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者或依法取得著作权的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这些传播者传播作品时,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改变了原作品的表现形式,因而有必要给予保护。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
(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5)保护期限不同。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的保护期限为50年。影视作品等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邻接权的保护期从表演发生后,录音录像制品首次制作完成时起计算,享受50年的保护。
五、简答题
1.答案 :表演者是运用自己的知识、技能、技巧和自身的先天条件,通过塑造人物,表现情节等再创作的方式来传播作品的。(1)表演者的人身权利:① 表明表演者身份;②表演形式不受歪曲。(2)表演者的财产权利:①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②许可他人对表演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③表演者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的权利,并获得报酬;④ 表演者从机械表演其录音录像制品中获取收益的权利;⑤ 表演者从录音录像制品的租用中获取收益的权利。
2.答案 :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传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相同点在于:
(1)它们都与作品相联系,著作权与作品存在直接联系,作品之创作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邻接权则与作品存在间接联系,表演者表演的对象是作品,而录制者是对作品表演的录制,广播组织者是对作品表演的广播。脱离了作品,这些邻接权就会荡然无存。
(2)它们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3)它们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著作权和邻接权都只有在法律承认这些权利的国家内才能受到保护。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不同点在于: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者或依法取得著作权的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这些传播者传播作品时,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改变了原作品的表现形式,因而有必要给予保护。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
(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5)保护期限不同。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的保护期限为50年。影视作品等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邻接权的保护期从表演发生后,录音录像制品首次制作完成时起计算,享受50年的保护。
3.答案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4.答案 :略。
六、案例题
1.答案 :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的规定,电视台录制并播放金某演唱的三个镜头,是为报道新闻之用,是合理使用。因此,电视台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表演者属于邻接权人,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享有相应的邻接权。具体如下:
(1)人身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权;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以上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财产权利: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报酬。以上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是,演员的表演权同样应当容忍符合法定条件的对其作品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第3项的规定,电视台录制并播放金某的演唱时的三个镜头是为报道新闻,属合理使用。因此,电视台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2.答案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据此,电视台对电视剧享有除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的署名权外的其他著作权权利。电视台的做法不合法,侵犯了甲在影视作品中的署名权。对甲的行为,电视台可依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甲在该影视作品中享有作词、作曲的署名权,演唱的表演权及依法获得的报酬权。此外,对于可独立使用的4首插曲,享有全部著作权,可以单独行使其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