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政治与意识形态逐步淡化,论者对于《离婚》的解读开始不为以往的两类结论所拘囿,而呈现出更广阔的视野,尤其能着重对乡土社会习俗与历史文化生态的考察。谭德晶在《鲁迅小说与国民性问题探索》一书中认为:“在《离婚》中,主要是通过‘离婚’这样的乡土纠葛,来透视了乡土社会的或一方面:这就是,乡村‘公正’的实现,以及在这种‘公正’实现中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特点。” 这的确是重启思路的重要观点。冯鸽也说:“文本的主旨不应该简单地仅解释为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而应注意到隐含作者通过文本对于整个中国社会传统礼俗制度和文化心理的深刻反省和批判。”
《离婚》与鲁迅很多乡土题材的小说一样,深植于地方民俗的厚实土壤中。周作人《五十自寿诗》其二有云:“谈狐说鬼寻常事,只欠工夫吃讲茶。”“吃讲茶”即为旧时绍兴民间广泛流行的习俗。因为婚姻失和、财产分割、名誉或权益受损等产生的种种民间纠纷,双方为讨公道而又不愿打官司,会请地方有地位和声望的乡绅出面“说和”。两造对证,各申其理,听凭调解和裁决。在这样的场合,虽然有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但息事宁人往往成为最大的考量。在利益权衡和舆论压力下,期望事情能得到圆满解决。《离婚》就是一场典型的“吃讲茶”的民事纠纷调解。所要求调解人的,是“公道”;所要求当事人的,是“明白”:
“知书识理的人是讲公道话的。”
“七大人是最爱讲公道话的,你们也知道。”
“七大人是知书识理,顶明白的;”她勇敢起来了。
“这也逃不出七大人的明鉴;知书识理的人什么都知道。”
“你看你的爹多少明白;”
“对呀!七大人也真公平;爱姑也真明白!”
调解人一旦体现了“公道”,当事人一旦“明白”了事理,“和”“解”于焉达成:
“一个人总要和气些:‘和气生财’。对不对?”
“冤仇是宜解不宜结的。”
一桩拖了整三年的离婚,到底被摆平,小说的结局是皆大欢喜的“圆功”:
好容易,庄木三点清了洋钱;两方面各将红绿帖子收起,大家的腰骨都似乎直得多,原先收紧着的脸相也宽懈下来,全客厅顿然见得一团和气了。
当然,《离婚》这篇小说并非以忠实地记录一出乡间的民事纠纷为目的,用李长之扼要的点评就是,《离婚》和《风波》一样,都是“写农民的愚騃和奴性” 。爱姑身上,这奴性在泼辣的外表之下,表现得尤为隐蔽,却也更令人信服。七大人的气场大,把她整蒙了,而她那平时让人怕三分的父亲,在这里也竟说不出话。她终于撑不住,用微细如丝的声音说:
“我本来是专听七大人吩咐……”
这真是一败涂地。照林兴宅早在《〈离婚〉与〈小公务员之死〉的比较分析》中的归纳,这奴性具体展示为对权力与地位的恐惧、崇拜与屈从。“奴性心理已经渗入到社会成员的骨髓,成为一种潜意识。” 谭德晶认为,鲁迅在小说中,“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一事件,表现乡土社会对于‘官’的慑服、幻想和畏惧。这样的主题,是他在《阿Q正传》、《风波》中就已经涉及了的,只不过没有像在《离婚》中那样通过一个完整的过程来加以细致的表现罢了” 。
在这篇《离婚》中,七大人是个关键人物,属于鲁迅偏好讥讽的地方上“高门大户”的乡绅统治者,具有半官方的背景(因为秀才的骂话“专是见过官府的阔人用的”,阿Q“所以格外怕,印象也格外深”),在乡土社会垄断了知识与道理(爱姑所谓“知书识理的人什么都知道”。“赵太爷钱太爷大受居民的尊敬,除有钱之外,就因为都是文童的爹爹”),具有群氓不可比拟的经验上的“广阔”、见识上的“高明”,但事实上他们无一不是虚骄之徒,知识空疏却又虚张声势(《祝福》里的四叔是“一堆似乎未必完全的《康熙字典》,一部《近思录集注》和一部《四书衬》”,《风波》里的赵七爷则有“十多本金圣叹批评的《三国志》”,均属于“茂才先生”的“博雅”),语言贫乏却又故作深沉(四叔:“可恶!然而……”),又特别喜欢卖弄很可笑可怜的一点点知识,甚至公然捏造事实,来吓唬人(赵七爷编造了话来恐吓七斤嫂:“没有辫子,该当何罪,书上都一条一条明明白白写着的”)。七大人尤有进境,他像假洋鬼子一样具有神秘的威严,拥有比四叔和赵七爷更新的话语,与鼻烟壶、洋学堂等等优势装备,能用所谓的“天外道理”,对爱姑所依仗的“三茶六礼”形成降维打击:
七大人这才慢慢地说了。“年纪青青。一个人总要和气些:‘和气生财’。对不对?我一添就是十块,那简直已经是‘天外道理’了。要不然,公婆说‘走!’就得走。莫说府里,就是上海北京,就是外洋,都这样。你要不信,他就是刚从北京洋学堂里回来的,自己问他去。”于是转脸向着一个尖下巴的少爷道,“对不对?”
欺侮,歪曲,装腔作势,却说得那么气定神闲。倒是这样一个极富表演性的权势者身上,有了赵太爷、赵七爷和四叔们不曾具有的时代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