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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才难觅

当时,我的脑海里持续浮现着这样一幅画面:享誉全球的胖子明星多姆·德卢西(梅花5)很粗俗地往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浓密白胡须(方块3)上吐了一口浓痰(梅花9),然后又用标准的空手道功夫朝教皇本笃十六世(方块6)的大腿根狠狠地踢了一脚(黑桃5)。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红桃K)的行为则比这位胖子更古怪,他在一块黄黄的鲑鱼汉堡(梅花K)上拉了一泡屎(梅花2),然后又朝着一只气球噗的一声放了个屁(梅花Q),气球(黑桃6)就鼓起来了。矮小的雷亚·珀尔曼正在和身高足有两米三的苏丹篮球明星马努特·波尔(梅花7)在一项国会法案里(梅花3)寻欢作乐(从空间结构上看,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雷亚·珀尔曼曾在著名的美国连续剧《干杯》中饰演酒吧女招待(黑桃Q),获得过4次艾美奖最佳女演员奖。

把这类不太雅观的戏剧性场面写下来,我可不感到骄傲。这样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持续上演着,直到我开始打量当时所处的环境。那样的场面,我似乎是不可能经历到的。在我的左边,坐着一位叫莱姆·科利的商业顾问,他留着胡子,来自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5岁,是美国记忆力锦标赛(也称脑力锦标赛、记忆力大赛)的上届冠军。在我的右边,是一台全国性有线电视网的摄像机,摄像机的镜头正对着我。而我的身后则是上百位观众,台上还有两位电视评论员在为比赛做点评。我看不到他们,他们也打扰不到我。其中一位评论员肯尼·莱斯是拳击节目的资深讲解员,他衣着光鲜,但声音粗哑,听起来让人昏昏欲睡。面对台上我们这群呆子,他有点儿语无伦次。另外一位是斯科特·海格伍德,是美国四届记忆力锦标赛的冠军,被誉为美国记忆界的“球王贝利”。这位化学工程师43岁,来自北卡罗来纳州费耶特维尔市。大厅角落里放着一座外观极其华丽的奖杯,差不多和我那两岁的侄女一样高,不过看起来却比她的毛绒玩具还轻。奖杯分为双层,造型是一只银色的手,手指甲是金色的。这只手握着五张同花色的10、J、Q、K、A扑克牌,这一副同花顺下面是三只白头鹰,看起来很有爱国的意味。它虽然有点儿俗气,但我还是很喜欢。

场上要保持绝对安静,现场的观众不能拍照。我和莱姆都戴着耳塞,听不到观众的动静。我还戴着一副专业级的耳套,就像航空母舰上的船员戴的那种高度抗干扰耳套。在记忆力比赛中,为保持绝对安静再怎么样也不为过,哪怕耳朵暂时失聪。我紧闭双眼,两只手放着面前的桌子上,两副洗过的扑克牌牌面朝下放在我的双手之间。再过一会儿,比赛的主裁判就要按下秒表,而我只有5分钟的时间去记这两副扑克牌的次序。

记忆力锦标赛结束后,我依然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浑身大汗淋漓。能够参加这样的比赛而且还坚持到最后,对于我来说好像是不太可能的事。这件事还要从一年前说起。当时我从位于华盛顿的家里出发,驱车前往利哈伊谷,为《探索》杂志采访一位库茨敦大学的理论物理学家。他发明了一种真空箱,据说能做出世界上最大的爆米花。汽车沿着高速公路行驶,周围白雪皑皑。中途经过宾夕法尼亚州的约克市时,我停了下来,因为这里坐落着美国国家举重运动名人堂。当时我感觉,如果不停下来进去看看或许会抱憾终生。更何况,当时我还有一个小时的空闲时间。

这座名人堂位于全美最大的杠铃厂商的办公楼的一层,里面陈列着一些看起来略显乏味的黑白照片和纪念品。从博物馆学的角度看,这些都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但是,在那里,我第一次看到了乔·格林斯坦的一张黑白照片。乔·格林斯坦是一名美国犹太人,身体笨重但很强壮,身高5英尺4英寸(约1.6米)。20世纪20年代,他表演过一项很有趣的魔术——把一枚硬币咬成两半,然后从嘴里吐出来,再合成一枚完整的硬币。他还表演过另外一项不可思议的杂技——躺在布满钢钉的木板上,让迪克西兰爵士乐队的所有成员坐在他的身上演奏。还有一次,他不用任何工具就把一辆汽车的4个轮胎给换掉了。因此,大家都叫他“铁臂人”。他的照片旁边写着:世界上最强壮的人。

盯着这张照片,我在想,如果这位世界上最强壮的人和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会面,那该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想想看,铁臂人和爱因斯坦拥抱在一起,这样力量与智力超强结合的场面可是具有历史性的。至少我会把记录这一伟大场面的照片挂在床头,不过,我怀疑,这样的照片谁能拍得到。到家之后,我在谷歌搜索页面输入“世界上最强壮的人”,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就是来自波兰比亚瓦拉夫斯卡的马瑞斯·普贾诺夫斯基,他能举起大约419千克重的物体,相当于我30个侄女那么重。

但是在查找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的时候,结果就没有那么明确了。我输入“IQ(智商)最高的人”“智力冠军”“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搜索结果显示:有位纽约人的IQ是228,有位匈牙利的天才棋手居然可以同时下52盘盲棋,有位印度妇女可以在55秒内心算出一个长达200位的数字的23次方根,还有人居然能够复原一个四维魔方,当然也有大批像史蒂芬·霍金这样的天才人物。力量可以量化,但是大脑的量化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在搜索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人,他可能算不上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但至少也是一位异于常人的怪才。他就是世界记忆力锦标赛的冠军,名叫本·普里德莫尔。他能在一个小时之内按照顺序准确记住1528个随机数字,或是记住并一字不落地背诵出任意一首诗歌(这项才能足以让爱好人文科学的人印象深刻)。

接下来的几天,我时不时地想起本·普里德莫尔。我的记忆力水平只能说是一般,常常会忘记很多事情,例如我女朋友的生日、我们的纪念日、情人节、朋友的电话号码、布什总统的白宫办公厅主任的名字、新泽西州收费公路上的停车点顺序、我父母家的地下室门口处有一道裂缝(不小心踩进去,就只能喊疼了),等等;也常常会忘记自己把车钥匙放在哪儿了(甚至是车停在哪儿了)、打开冰箱是为了做什么、烤箱里还烤着东西、红人队是哪一年获得美国橄榄球超级碗大赛 冠军的、给手机插上电源或是把马桶盖放下来,还有混淆“its”(它的)和“it’s”(它是)等很多事情。

但是,本·普里德莫尔却能够在32秒内按照顺序记住一副洗过的扑克牌,在5分钟内牢记在96个不同的历史日期发生的事情,他还能记住小数点后50 000位的圆周率数字。这样的记忆力怎么能不让人嫉妒?书上说,对于普通人来说,要回想起那些已经忘却的事情,每年要花费的时间加起来足有40天。那么可以想象,本·普里德莫尔的工作效率该有多高(且不提他暂时不工作的日子)。

我们每天都要记忆很多新的名字或密码,还要记住当天还有哪些约会。如果大家都能够拥有像本·普里德莫尔的记忆能力,那么有理由相信,生活跟现在相比会有很大的不同,会变得更好。现代社会不断产生大量新的信息,但是我们的大脑真正能够捕获的却微乎其微,大量信息都似从左耳进右耳出般消失殆尽。读完一本书花费了6个小时,但是读完之后,对书的内容却仅仅有一个模糊的印象。所以说,如果阅读本身仅仅是一项获得知识的活动,那它应该是迄今为止我参与的收效最小的活动。所有的事情,包括一些奇闻逸事,甚至是一些非常有趣的事情,我听过或看过之后,基本上都没留下什么印象,然后这些事情在我的脑海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书架上有些书,我都不记得到底读过没有。

我禁不住想,如果书里这些原本极易被遗忘的内容能够被我牢牢记住,那将意味着什么?我应该会变得更让人信服,同时也会更加自信、更加聪明。当然,我将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记者、一个优秀的朋友、一个让女友觉得贴心的男友。但是,如果能够拥有像本·普里德莫尔那样强大的记忆力,我会成为一个更有魅力的人,或许还能拥有更多的智慧。如果说经验源于记忆,而智慧则源于经验的话,拥有好的记忆力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加了解这个世界,还能够帮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当然,忘却一些折磨自己的事情是有益于健康的,而且也是必要的。对于做过的那些愚蠢透顶的事情,如果现在还记忆犹新,那么我可能就要疯掉了。但是,仅仅因为会遗忘而不去记忆,我们会错过多少有价值的想法,会忽略多少事物之间的关联啊。

我总在回想报纸上刊登的本·普里德莫尔的访谈录,他告诉记者:“其实记忆力就是一些技巧,你要明白怎么记住东西。每个人其实都能做到,真的,不骗你……”每次想到他的话,我就在想我的记忆力和他的到底有哪些不同。

参观完国家举重运动名人堂之后,我前往曼哈顿观看2005年美国记忆力锦标赛。比赛在联合爱迪生公司总部大楼19层的一个大礼堂里举行。我坐在礼堂的最后面。受到本·普里德莫尔的启发,我要为《石板》杂志撰写一篇文章,所以来到这里观看比赛。当时,在我的想象中,这种比赛无疑是学者或专家们的橄榄球超级碗大赛。

但是到了现场我才发现,这场比赛可不是什么巨人之间的比赛。我看到的是:一群年龄相差极大且不修边幅的男人们(偶尔能看到几位女士)全神贯注地盯着多幅页面上呈现的随机数字和一长串一长串的单词。他们自称是“脑力运动员”(mental athlete),简称MA。

比赛包括5个项目。第一项是新诗记忆。参赛选手需牢记一首50行的诗歌,诗歌的名字叫《我的挂毯》,这首诗歌还未公开发表。第二项是面孔与人名记忆。大赛举办方为每位选手提供99幅人类面孔图像,每幅图都配有包含两个词的名字。选手需在15分钟内记忆这些面孔和对应的名字,记得越多越好。第三项是随机单词记忆。选手需在15分钟内记忆随机给出的单词,记得越多越好。第四项是数字记忆。选手需在5分钟内尽可能地记忆1000个随机数字(一共25行数字,每行40个)。第五项是扑克牌记忆。时间为5分钟,选手们需按照次序记忆一副洗过的扑克牌。在所有的参赛选手中,有两位选手是第三十六届世界记忆力锦标赛的记忆大师。在一个小时内,他们能够按照顺序准确地记住1000个随机数字、10副洗过的扑克牌;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按照次序记住一副洗过的扑克牌。

表面上看,选手们的这些特长似乎有点儿像聚会上大家玩的小把戏,没什么实际用处,甚至还有些枯燥。但是在采访了一些选手之后,我发现情况并非想象的那样。我开始重新思考自己智力的局限性以及我所接受过的教育的本质。

埃德·库克是英国人,这次来美国参加记忆力锦标赛,算是一次春季训练,以备战夏季举行的世界记忆力锦标赛(由于不是美国人,所以他在这次美国记忆力锦标赛中的分数不算数)。我问他:“你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是记忆天才的?”

“啊?我可算不上什么记忆天才。”他笑着说。“那难道你有影像式记忆 ?”我接着问。

他又笑了:“影像式记忆纯粹是骗人的鬼话。世界上根本没有这种能力。我的记忆力也就是普通水平。其实,参加比赛的这些人的记忆力都很一般。”

他的话有些让人难以相信,因为我刚刚亲眼见到他轻轻松松地背下了252个随机数字,好像这些数字就是他的电话号码。

他接着说:“其实,如果你能把普通的记忆力运用得当,就能获得超群的记忆能力。”埃德的脸方方的,留着齐肩的棕色卷发,穿着一件外套,领带系得松松垮垮;最不协调的是脚上的一双人字拖,上面居然装饰着一小面英国国旗。他也许算得上是最不在意穿着打扮的参赛选手之一了。埃德24岁,但是从身体状况看,他就像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的慢性关节炎最近复发了,走起路来有点儿跛,还拄着一根拐杖(他把这叫作“胜利的支柱”)。他和本·普里德莫尔以及其他我采访过的选手都认为,他们现在做的事情普通人也能做到,而且很简单,就是要学会“用更能帮助记忆的方式”来记忆,这种方式就是“超级简单”的记忆术——“记忆宫殿”(memory palace)。“记忆宫殿”是2500年前希腊诗人西蒙尼戴斯站在一座宴会厅的废墟前发明的。

“记忆宫殿”,也称“旅行记忆法”或“位置记忆法”(method of loci)。广义上讲,记忆宫殿属于记忆术(ars memorativa)的一种。古罗马政治家、雄辩家西塞罗和教育家昆体良后来将其完善成一套规则,并编纂成书。到了中世纪,记忆术开始广泛应用于宗教领域,信众们使用这种记忆术记忆布道词、祷文以及恶人落入地狱后所要遭受的各种惩罚等。罗马元老院的元老们也利用这种记忆术来记忆他们的演讲词。据说,古雅典杰出的政治家地米斯托克利靠这种记忆术记住了两万雅典人的名字,而学者们则利用这种方法来背诵书籍。

埃德告诉我,参赛选手们把自己当作“一项业余研究活动的参与者”。他们的目标是拯救早在几百年前就失传的记忆训练法。他说,记忆力对古代人而言是很重要的。经过训练的记忆力不仅是一种方便的工具,也是人类智力的基本组成部分。另外,当时的人们都认为,训练记忆力有利于塑造人的性格、发扬谨言慎行的美德,进而帮助人们建立一套道德标准。只有通过记忆,人们在思考过程中形成的思想才能真正地刻入脑海,而相应的价值观念才能真正形成。那时候,人们利用记忆术不仅是为了记住一些类似扑克牌这样无用的信息,更是为了记住一些基本的内容和思想。

在15世纪的西方世界,德国人谷登堡最先发明了西方活字印刷术。在他之后,人们开始批量印刷书籍,书也随之成为商品。这样一来,以往完全需要记忆的重要东西都可以被印成文本保存下来,记忆慢慢地也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曾经是古典文化和中世纪文化的重要内容的记忆术,到了这个时代,随着神秘学和文艺复兴时期兴起的炼金术一起消失了。直到19世纪,记忆术才重新出现,但也只是作为一种表演节目在狂欢节中穿插表演,同时也被人们编成了俗气的自助手册加以流传。到了20世纪的最后几十年,记忆术再度复活,但也仅仅止于记忆力锦标赛这类奇特的比赛。

记忆力训练领域这场“文艺复兴”的发起人是一位睿智的英国教育家东尼·博赞。他生于1942年,自称是记忆界的宗师,且自己的“创造力商数”(creativity quotient)目前在世界上排名第一。我在联合爱迪生公司大楼的自助餐厅里见到了他。他穿着一身海军制服,制服上的5粒大纽扣镶着金边,无领衬衫上最上面的一粒纽扣也规矩地系着,看起来很像一位来自东部地区的牧师。他的制服翻领上别着一枚胸针,形状很像神经元;他的脸庞则像极了西班牙超现实主义画家达利的那幅名画《永恒的记忆》中那软塌塌垂下的钟表。东尼·博赞把参赛选手们叫作“脑力战士”。

他脸色灰白,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10岁。但是,如果不看他的脸,你会感觉他只有30岁。他告诉我,每天早上,他都会到泰晤士河划船,行程在6公里到10公里之间。另外,他还特别注意选择一些对“大脑有益”的蔬菜和鱼类食用。他说:“垃圾食品造就垃圾大脑,健康食品造就健康大脑。”

他走路的时候动作有点儿像桌上冰球那样滑过地板。这是他40年如一日坚持亚历山大疗法 的结果。他讲话时,手势优美且恰到好处,就像在镜子前练习过一样。在讲到重要的事情时,他会突然松开紧握的拳头,伸开五指。

1991年,博赞发起首届世界记忆力锦标赛。之后又在包括中国、南非和墨西哥在内的十几个国家发起了记忆力锦标赛。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他以传教士般的热情向世界各地的学校传播记忆术。他把自己的行为称作“全球教育的革命:学会如何学习”。在传播记忆术的过程中,博赞也为自己积累了大量财富。据媒体报道,迈克尔·杰克逊去世前不久,还曾向博赞的脑力开发项目资助了34万美元。

博赞认为,当今学校的教育模式全都是错误的。教师们把大量信息灌输到学生的大脑中,却没有教会他们如何长久地储存这些信息。学生们也只是为了通过考试去记忆一些知识,而且在记忆知识的时候,他们同样没有动脑筋。这样一来,人们对单纯的记忆并不看好。但是,记忆力本身并没有害处,倒是传统教育中的死记硬背毁了西方教育。博赞说:“在20世纪,我们错误地定义了记忆力,而且没有完整地理解它,在运用它的时候方式又不恰当,于是人们就责怪记忆力本身,说它并没有作用,而且还很枯燥。”他说,死记硬背是通过不断地重复把人们对事物的印象刻在脑子里,这种方式粗暴且痛苦。换句话说,就是传统教育中的“死读书,读死书”的方式。但是,记忆术就不同了。它通过一定的技巧帮助人们进行记忆,与死记硬背相比,这种方式让人感觉更舒适,速度更快,过程也没有那么痛苦,而且记忆会保持得更为长久。

他强调说:“头脑其实和肌肉一样需要锻炼。”而记忆训练就是一种锻炼脑力的方式。像其他锻炼方式一样,达到一定阶段,头脑就会更加健康、敏锐,反应速度也会更快。这种说法其实在记忆训练兴起之初就已经有人认识到了。古罗马的一些雄辩家认为,人们通过掌握记忆技巧,可以合理地储存记忆并且使记忆更加有序。而且这种技巧是产生新思想的重要工具。但是,在现代社会,在大家的印象中,所谓的“脑力锻炼”是可以帮助他们获得大量财富的。脑力训练教室和记忆训练营已经成为一种新时尚。关于脑力训练的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一项产业,2008年时市场价值高达2.65亿美元。脑力训练能够如此兴盛,一部分原因是科学研究表明,老年人如果多多练习填字游戏、多多下棋,就会使大脑充分活跃,从而避免患上阿尔茨海默病。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婴儿潮”一代 如今担心自己会因为年老变得越来越迟钝,甚至失去理智。虽然一些可靠的研究表明,大脑的充分活跃确实可以预防阿尔茨海默病,但是博赞对“脑力锻炼”作用的夸张言论还是引起了人们的一些怀疑。不过,在看到脑力锻炼的结果后,人们就很难再去质疑什么了。我就亲眼看到,一位47岁的参赛选手仅仅用了几分钟时间就浏览了100个随机单词,然后按照顺序一个不落地把这100个单词背了出来。博赞很热心地告诉我,他的记忆力一年比一年好。他说:“人们都认为记忆力下降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于是就听之任之。这种观念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因为‘正常’并不代表一定要任由记忆力下降。人们的记忆力之所以下降,是因为记忆训练的方式不正确,这就像奥林匹克运动员应用了错误的训练方式一样:运动员每天可以喝上10罐啤酒,抽上50根烟,还要开车上班,然后每过一个月锻炼一次,锻炼的强度很大而且对身体有害,剩余的时间干脆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这种方式其实是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大家却一直在疑惑,为什么在奥运会上不能取得好成绩。其实,大家对脑力的训练方式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我不停地向博赞提出各种问题,比如:学习这些记忆技巧难不难?参赛选手们是怎样训练自己的脑力的?他们提高记忆力需要多长时间?选手们在日常生活中是不是也要使用这些技巧?如果像博赞说的那么简单有效,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记忆技巧?为什么普通人都没有使用这些技巧?等等。

他回答说:“问我这么多问题,你还不如自己去亲身体验一下。”

听他这么说,我有点儿好奇:“从理论上讲,像我这样的普通人,如果要参加世界记忆力锦标赛,应该怎么做?”

他告诉我:“如果你想进入美国记忆力锦标赛的前三名,你最好能够保持每天锻炼一个小时,并保证每周至少锻炼六天。如果能够坚持下来,你就有可能进入前三名。如果你想参加世界锦标赛,你就得在赛前的半年内每天花费三四个小时的时间,这样的训练强度对你来说可能有点儿过大,不过一旦坚持下来,还是有可能获得世界锦标赛冠军的。”

我们结束谈话之后的那天上午,在参赛选手们背诵新诗《我的挂毯》的时候,他把我叫到了一边,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说:“还记得我们的谈话吧?好好考虑一下,或许你可以参加下一届美国记忆力锦标赛。”

在新诗记忆和人名面孔记忆两个项目之间的休息时间,我离开赛场,走到外面的过道上透透气。在那儿,我见到了拄着拐杖、头发蓬乱的英国选手埃德·库克和瘦高的记忆大师——奥地利选手卢卡斯·阿姆萨斯(Lukas Amsüss),他俩正在自己卷烟抽。

埃德前一年春天毕业于剑桥大学,获得了心理学和哲学两个学科的一级荣誉学位。当时,他还在攻读巴黎大学认知科学的博士学位,研究的内容有些古怪。他说,他的研究目的是“让人们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能力已经萎缩到正常状态下的1/10”。他告诉我,他当时正在考虑写一本书,名字叫《反省的艺术》。另外,他还要发明一种“新的颜色”——“不是一种新的颜色,而是一种认知颜色的新方法”。

卢卡斯当时在维也纳大学攻读法律,他自称写过一本小册子——《如何将智商提升3倍》。当时,他在随机单词记忆项目中发挥得不太好,正靠在墙上,跟埃德诉苦:“很多英语单词我听都没听说过,什么‘yawn’(打哈欠)、‘ulcer’(溃疡)、‘aisle’(过道)之类的,我怎么记啊?”他的英语发音带着浓重的奥地利口音。

当时,埃德是第十一届世界记忆力锦标赛的记忆大师,卢卡斯是第九届的记忆大师。在参加随机单词这个项目的选手中,只有他们获得过“记忆大师”的称号。而在所有比赛选手中,也只有他们两位是穿西服打领带的。他们很热心地和我(或任何人)分享他们的赚钱计划——利用他们两人在记忆界的名声,建造一座“记忆力健身馆”。他们还给这座健身馆起了个名字,叫“牛津脑力学院”。他们设想,投资这个项目的人(最好是企业经理人)会愿意付费雇用私人脑力训练员。他们想象着,只要人们了解到训练记忆力的好处,钱就能从天而降了。埃德跟我说:“最终,我们希望能够复兴西方教育。”

卢卡斯接着埃德的话说:“我们觉得如今的西方教育状况正在恶化。”

埃德告诉我,参加这次记忆力锦标赛可以帮助他尝试揭示人类记忆力的奥秘。他说:“我猜想,可以通过两种方法研究大脑的工作原理。第一种方法是经验心理学领域应用的方法,也就是从外部观察一群人,然后对他们进行多种测试。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从系统的最佳性能着手,研究这个系统的设计。所以说,或许探究人类记忆力的最好方法就是努力让记忆力达到最好的程度。其实最理想的状态是和一群聪明健康的人待在一起,那样就可以得到严谨而客观的记忆力反馈信息。这也就是所谓的‘记忆回路’(memory circuit)。”

比赛开始了,赛场上的紧张气氛不亚于美国的大学入学考试。参赛选手们安静地坐在桌旁,眼睛紧盯着面前的试卷,然后快速写出答案交给裁判。每个项目结束之后,成绩马上显示在礼堂前方的一块电子屏上。但是,对于一名报道此次国家级记忆力锦标赛的记者来说,这样的场面实在让我感觉有些沉闷。这种比赛并不像篮球比赛或拼字比赛,人们可以随时爆发出自己的激动情绪。有时候,你根本看不出来这些选手们是在思考还是睡着了,最多只能看到他们揉揉太阳穴,或是用脚在地板上打拍子,偶尔会看到有些选手的脸上流露出某种空洞的带有挫折感的发呆表情。绝大多数场景是在参赛者的大脑里进行的,观众很难捕捉到。

站在联合爱迪生公司这座礼堂的后排,看着这群所谓的普通人在表演着深不可测的大脑杂技,我的脑海里慢慢浮现出这样的想法:我一直都不知道记忆力是如何工作的,那么在我的大脑前部区域里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个地方是用来记忆的?慢慢地,一堆问题涌向我的脑海,这些问题我从来没有费心去探究;但是突然间,这些问题变得很紧迫。比如说,记忆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怎样才能形成记忆?记忆又是怎样储存下来的?在我生命的头26年里,我的记忆运作正常,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停下来去探究一下它是如何运作的。但是,既然现在我停下来思考了,我就意识到自己的记忆并不像想象中运行得那样正常。有的时候,它基本上停止了运转;另外一些时候,它似乎运转得过于良好。而且,在很多时候,还会出现一些令人费解的怪事。有天早上,我的脑子突然间被小甜甜布兰妮的一首极难听的歌给占满了。本来早上在地铁里最好的一段时光是哼唱哈努卡节 的歌曲,但是那天早上的那段时间我一直做的事情就是,努力从脑海里把布兰妮的歌声给删除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一次,我想告诉一位朋友我所崇拜的一位作家的名字,突然间却只能记起他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其他的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对3岁之前经历的事情,我为什么没有任何记忆?另外,我能够清楚地记得发生“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当天早上我所吃的东西(爆米花、咖啡,还有一根香蕉),那可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但是我就是想不起来昨天早上吃了些什么。还有,为什么我总是忘记关上冰箱门?

美国记忆力锦标赛结束之后,我急切地想知道埃德的成绩。难道他们真的是很特别的人,或者仅仅是人类正态分布曲线图上很容易被忽略的长尾部分? 或者说我们普通人真的可以从这些天才的记忆才能里学到一些什么?对于他们,我持有和对东尼·博赞同样的怀疑态度。在现代社会繁忙的“自助式”社交活动中,任何能够赚得大笔银子自封自己是宗师的行径肯定会激起记者们刨根问底的兴趣,记者们肯定会对这些所谓宗师的“屁话”查证一番。博赞已经激起了我所有的警觉心,我搞不清楚他的话是天花乱坠的宣传,还是确实存在着一定的科学道理。不过,他言过其实的包装——所谓的“全球革命”——确实让我感觉到他在“胡说”。

难道每个人都可以迅速地记住大量的信息吗?真的任何人都可以吗?博赞说过,人们可以通过学习一些技巧来稍微提高一下自己的记忆力,这话我相信。但是,他(或埃德)说连大街上的傻瓜都可以学习怎么记忆整副扑克牌或是几千个二进制数字,这话我可不相信。我觉得以下的解释才算更加合理一些:埃德和他的同行们那非同寻常的才能一定是天生的,就像世界摔跤巨人安德烈 天生高大强壮、牙买加短跑运动员博尔特天生拥有一双长腿一样。

事实上,很多作者撰写的提高记忆的自助类书籍都有夸大其词之嫌。在家乡的巴诺书店里,我看到堆在自助类图书展架上的大堆大堆的书都在吹嘘可以帮助读者“永远记住电话号码或约会时间”,或者“改善瞬时记忆”。有一本书的作者甚至断言,他可以帮助读者学会利用大脑“剩余的90%那一部分”,就像那些伪科学里的陈词滥调一样,宣称可以帮助人们开发双手的剩余90%的功能。

但是,确实有很多人研究过提高记忆的方法,这些人的研究并不是为了给自己带来多少金钱上的收益,他们的研究结果也是经过同行评估的。自从19世纪70年代赫尔曼·艾宾浩斯开始在实验室中研究记忆,学院派心理学家就对提高人类的天然记忆能力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本书记录了本人进行记忆训练一年里的经历,包括我对记忆本身的理解——记忆的内部工作机制、记忆的天然缺陷和内在潜力,对记忆在特定的范围内是可以提高的,以及普通人都可以拥有埃德和卢卡斯所拥有的记忆技巧等事实的理解过程;也记录了一些专家们的科学研究,以及专门研究记忆力锦标赛的专家们如何通过脑力运动员的大脑训练发现和获取记忆技能的普遍规则,这些规则也是提高人类各方面能力的秘诀。

综上所述,本书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助类书籍。我希望读者读完全书后,可以懂得如何训练自己的记忆力,同时也可以把这些记忆技巧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

事实上,这些记忆技巧还是一笔出奇丰厚且重要的文化遗产,它们在西方文化发展历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一直是思想史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不过除了专门研究思想史的纯学术专家,很少有人清楚什么是思想史。从古代到中世纪,再到文艺复兴,很多记忆术(比如记忆宫殿)已经从根本上影响了人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但是,文艺复兴之后,所有的记忆术都消亡了。

从生理上说,现代人和当初生活在法国拉斯科洞窟里的原始人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那些原始人在洞窟的岩壁上描绘野牛的同时,就为我们留下了大量原始文化遗产。他们的大脑并不比我们的小,我们的大脑也并不比他们的复杂多少。如果他们的孩子穿越时空来到21世纪的纽约,让一对现代夫妇来抚养,孩子长大后,也绝不会与身边的同龄人有多大的差别。

把现代人和原始人区分开的是记忆。这里所提到的记忆并不是现代人大脑中存储的记忆,因为在刚出生时,现代的孩子和3万年前的孩子一样,大脑都是一张白纸。这里的记忆指的是存储在外界的信息,即存储在书籍、照片、博物馆和数字媒体中的信息。很久以前,记忆是人类文化的基石。3万年前,人类学会了把记忆描绘在洞穴的岩壁上,在这之后,他们就逐渐地开始借助巨大的外部记忆媒介来存储自然记忆。最近几年,人类的这种外部记忆方式更是呈指数级飞速发展。想象一下,如果你早上醒来,突然发现世界上所有的墨水和计算机都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将是怎样的一幅场景?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肯定会迅速崩溃:所有的文学、音乐、法律、政治、科学、数学都会消失殆尽。我们的文化其实就是一座存储在人类大脑之外的记忆大厦。

如果纯粹使用我们的自然记忆力来保存有价值的信息,就会出现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即人类的寿命是有限的,人死去之后,记忆也必定会随之消失。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所创造的精致的外部记忆存储系统避免了随着人的死亡而出现的记忆消失。利用这样的系统,人类的思想得以跨越时间和空间,一代接一代地传递下去。如此一来,一种思想也就得以借鉴另外一种思想。如果通过大脑之间的传递来保存思想的话,就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记忆的外部存储不仅改变了人类的思考方式,也使“聪明”的定义产生了颠覆性的改变。自然记忆已失去价值。人们评价某个人是否博学的标准不再是依据自然记忆的信息量,而是演化成如何在存储于外部的海量信息迷宫中查找信息。如今,只有在一个地方,人们还在训练自己的记忆力,那就是世界记忆力锦标赛和分散在世界上十多个国家的记忆力比赛。曾经作为文化基石的记忆力,如今对于人们来说,最多也就是一种让人感到好奇的东西。在人类文化的基础从自然记忆力转到外部存储的信息的过程中,人类自身和人类世界受到了怎样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当然得到了很多,但我们是否也同样失去了很多?而我们失去了自己的记忆力,又意味着什么? wNi3ev0AEF8m55WFWo0yhClnvuPkxOJLv6lSUzX5E1273X2ozCGjxh+Oc25kwM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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