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对职业技能培训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入,逐步认识到职业培训对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促进和改善就业、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作用。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使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相应地,国家陆续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劳动者参与职业培训。总体来看,全社会职业培训的规模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不断扩展,对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和素质、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职业技能培训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前以技术工人培养为主的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世纪末职业培训蓬勃发展阶段;21世纪初至党的十八大前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逐步确立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职业培训工作的重点是解决旧中国遗留下来的400多万失业工人和失学青年的就业问题。国家在实施大规模的文化扫盲的同时,采取以工代赈、生产自救、回乡生产和发放救济金等措施扶持失业劳动者。1950年,政务院出台《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1952年,政务院发布《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规定对各类失业人员登记之后,有计划地分批予以训练。 [6] 同时还大量开办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训练班(技术训练班、学徒训练班等),按照生产建设的实际需要设置专业,对失业工人进行转业训练。一些条件较好的转业培训班办成了技工学校,采取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形式,主要培养中级技术工人。同时,企业开展学徒培训,主要培养初级技术工人。“文化大革命”期间,职业培训工作受到严重冲击,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国进入了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1983年,全国培训工作会议确立全面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制度的总目标。1994年,劳动部发布了《就业训练规定》。1996年,劳动部等部门制定《企业职工培训规定》,推动企业提取职工培训经费。1996年起,劳动部在36个城市开展了劳动预备制度试点,面向“两后生”(初中、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开展1~3年的职业培训。1999年,国务院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意见》,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培训。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要求,1998—2000年和2001—2003年,劳动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继实施两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2004—2005年,继续实施再就业培训计划,开展下岗工人再就业培训。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总结北京、上海、苏州三地试点基础上,推动创业培训工作。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职业培训工作的重点从被动地解决就业问题转向积极主动地进行技能开发,从重点针对某一特殊群体转向面向全体劳动者。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劳社部发〔2002〕13号),对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强化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2005年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继实施职业培训“5+1”计划行动,包括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以及技能岗位对接行动。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09—2010年,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重点是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提出加快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都需要一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作为支撑。这一时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出发点也从短期的技能训练为主转向推行终身技能养成。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多个重要文件,从培训载体、培训对象、培训模式、培训激励机制、培训基础能力(教材、标准)、培训师资、培训监督评价等多个方面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如《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等。特别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强调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 000亿元,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低收入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在我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覆盖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为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及部分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技能的提升,这一时期我国实施了一系列重点项目,包括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能中国行动等。同时,建立了多元的培训资金渠道,包括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人才工作经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个人投入及社会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