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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拉马克与伊拉斯谟·达尔文

进化论的研究者,对伊拉斯谟·达尔文(1731-1802)和让·拉马克(1744-1829)这二位的思想起源,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拉马克很是受到伊拉斯谟·达尔文的启发,因后者的著作比他自己的要早得多。另有人声称,这二位乃是各自独立地做出了自己的发现。还有一说,认为二者的思想从根本上皆源于布封。后面这一种看法,大约是最可信的。说二氏的思想都完全出于独创,这一论点最站不住脚,因时至18世纪末,有机体的无限变异说早已流传广泛、影响深远了。当然,这一学说还算不得公认的主流,但确是知识界早已熟知的。于此,布封作品的流传影响乃是主要的原因。

人们对科学育种兴趣日增,这也同样引起了公众对动植物形态改变的关注。很多人尽管不愿承认所有生物都发育自一个有机微粒,但他们隐约间也意识到,一定范围内生物形态的改变怕是确有其事了——当然,如果非让他们确切指出这所谓的“一定范围”,那对方九成是会嚷嚷起来以示不满的。拉马克和更早那位达尔文,应被视为继承与发扬了进化思想的一脉支流,这一支流源于纯粹限定于种和属两个层面嬗变的理念——换言之,就是限度甚窄的嬗变——而其思考的范围日愈胆大。

这两人中,拉马克的思想,相比之下更为完整而系统。至于伊拉斯谟·达尔文,虽然他的科学成就很高,但他的重要性更多在于他与达尔文的关系,以及对达尔文的间接影响上(他死后7年达尔文才出世)。然而,在进化论发展史上,伊拉斯谟·达尔文处在拉马克之前,这一点是明白无误的。他的《生物法则》( Zoonomia )虽然出版于1794年,但相关文献显示,其对应的研究工作时间要早得多,应该不晚于1771年。 他对自然界一切稀奇古怪的现象有着近乎贪婪的强烈兴趣,这一点跟那位乃孙一模一样。任何人,只要认真阅读他的两首长诗——《自然殿堂》( The Temple of Nature )和《植物园》( The Botanic Garden )——的脚注,都会感慨于其内容之丰和用功之勤。这位较年长的达尔文先生,还是一位敏锐的观察者,尤善于发觉各类生物的出色适应性,比如保护色。同乃孙一样,他热衷于研究种子的传播。他注意到不同生物间错综复杂的生态关系网。他认为海洋深处有“活化石”存在的可能;他了解生物体的残留结构,对“进化的伤痕”略有所知。他意识到,由于生物体永远的变动不居,生命并不总是能够完美适应它所处的环境。他的孙子所提出的性选择理论,无疑来自于他。他在《自然殿堂》第四篇里,描绘了为生存进行的可怕斗争。他估计地球的历史“有几百万年之久”。在生物多样性表面之下,他看到“自然的特征有一定的相似性……这意味着同一物种最初都来自同一个祖先”。 鉴于伊拉斯谟·达尔文的写作中,反映他对比较形态学精通掌握和杂学旁收的故事所在多有,我们此处不再多所引用,而是直奔主题吧——他在《植物园》中指出:“由于所有种类的动物植物都处于永恒的变化当中, 因此,探寻这些异变出现的原因就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那么,伊拉斯谟·达尔文又是如何阐释进化机理的呢?他认为,基本上,进化在于“获得新的器官,配以新的习性,这些主要由外界的刺激(irritations)、感官(sensations)、意志(volitions)以及协同进化(associations)等所驱动;由此,生物体便拥有了通过自身内在活动不断进行改进的能力,并能够将这新的改进传给其后裔,世世代代永无止境”。 此处请注意几个关键字眼:“刺激”“感官”和“意志”。与乃孙不尽相同,伊拉斯谟·达尔文相信后天习性的遗传。拉马克的哲学显然与之相类。

让-巴蒂斯特·拉马克,早年便熟读布封,但直到1802年,年过五十的他才表示,自己赞成进化假说。像18世纪其他进化论者一样,他不得不承认世界历史的更长时间跨度;他非常清楚地谈到种群间的动态平衡和生存斗争,因此,他读过其同胞布鲁克纳的《动物系统》( Système de Animal )便不足为奇了。他跟德梅耶和布封一样——且与后者怀有相同的戒惧——曾在《动物哲学》( Philosophie Zoologique ,1809)一书中,暗示人类起源于类人猿。“容易看出,人的独有特征乃是由于其活动以及后天习性的长期变化……”鉴于人在直立状态下甚易疲惫,他认为,进一步的研究,将揭示“人的起源跟其他动物的起源性质类同”。

拉马克相信,就低等生命形态而论,存在一种持续的、自发的产生。并且,他认为存在一种活的生命阶梯,在某些方面,这使人想起旧时的自然之链,尽管他至少是部分地挣脱了简单序列安排的束缚。他相信物种会改变,而不是灭绝。缺失的分类学链环一定存在,而只待发现。依这一理论,就他的人类研究而言,他本可以发现人乃源于某种现存的灵长目动物——没准儿随手可用的猩猩是个不错的选择。随着世界的变化,地理与气候条件发生区域性的变迁,动植物受到新的影响,时日既久,生物体格便出现了改变。这种改变是经常使用的结果。动物为适应新环境,尽量以对自身更有利的方式对器官加以运用,用得最多的部位,变异就产生了。天长日久,原本关系近密的物种就可能因此而相去愈远,变得越来越不一样。而且,这些变异是可以通过遗传保留下来的。生理需要会促进新器官的形成或旧器官的改变。相反,废而不用者,将逐渐退化消失。

现在一切都清楚了:伊拉斯谟·达尔文和拉马克对进化过程的本质持有颇为相似的观点。拉马克的理论,起初在英国学界鲜为人知,直到莱伊尔在1830年将他的作品译介到英国。至于较年长的达尔文先生,则情形迥异,其作品早早地就被翻译成德文和法文了。正是这一事实令部分学者认为,拉马克从伊拉斯谟·达尔文的理论中多有汲取。查尔斯·达尔文本人似乎就是这么认为的,比如在《物种起源》初版之时,他曾对托马斯·赫胥黎说道:“错误历史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我奇怪地发现,我祖父居然如此准确地给出了拉马克的理论。” 不幸的是,这一段话其实揭示了达氏对这两位前辈的态度——他把他祖父和拉马克两人都归于“错误历史的一部分”——而我们将会看到,这一态度之所以在后世经久不衰,达尔文其人是有责任的。

同样可以看到,并没有证据表明拉马克窃取了伊拉斯谟·达尔文的成果。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泽克尔教授着力研究了那场关于后天性状遗传的旷日持久的争论,各方论者持论的来源出处,全都做了详实的考证,清楚明白地显示,这两位只是恰巧在同样的思想气候下进行研究而已。由于历史原因,拉马克的名字已经与后天性状说紧紧绑定,以至人们通常以为,这一学说就是由他创立的。然而,经过对数百年来有关这一论题的详尽研究,泽克尔最终指出,“有趣的是,我们发现,拉马克的同时代学人中,有很多位曾说过,后天性状是可以经遗传获得的;而令人惊讶的是,现代生物学家对这些论述竟毫无所知。” 他进而例举出,在某某书中这一理念是确实存在的,所列书目包括医学、生物学著作乃至旅行笔记。由此可见,这一理念实在是彼时人所广泛接受的主张,实在也是生物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种信条里第一个有线索可追的。伊拉斯谟·达尔文和拉马克的工作,只是将这一堪称古老的假设——甚至不妨说是某种民间信仰——用来解释有机体的持续改变和适调。拉马克的见解最为明白彻底,他清楚看到了这种变化和适调在高等次生命形态形成过程中有累积优势。对也好,错也罢,这一理论都算不上值得大惊小怪的新鲜事物——其独创性只在于将其应用到演化的解释上。

正如吉利斯皮教授所指出的那样,拉马克是18世纪末期的自然神论者。在他眼中,进化乃是“为实现完美造物的内在目的所必经的过程”。 可以说,在拉马克的思想里,古老不变的生命阶梯,摇身一变,转型成“电动扶梯”了。生命,其低等形态源源而生,由内在渴求完善的原理所驱动,变得逐渐复杂,进而向其高等形态不断攀升。拉马克用这种方式来解释当今低等生命形式的存在。如此,则除了加上物理的自然环境而外,拉马克似乎认为,“自然”会自我安排成一架完善的上升阶梯,此阶梯与旧时神学上所设想的存在之链有得一比。

然而,自然的物理环境随时间和情势而发生变化。这带来了生物体生理需求的改变。需求的改变又引起行为的变化,进而改变生物的习性,最终导致生物体身体结构发生缓慢而微小的改变。正是由于对环境的不断适调,生物体偏离了纯粹、抽象的自我完善路径(类乎存在之链),被迫自我调整,进入分支无数的歧途。被驱入旷野的猩猩并没有变成人类,然而它有这种潜在的可能。

拉马克体系中的某些矛盾从未得到妥善解决,但这个我们在此且存而不论。他,还有伊拉斯谟·达尔文,如我们所见,都强调意志的作用,强调有机体为生存而“努力”自我调整。然而,应当指出的是,由于19世纪文学上浪漫主义的兴起,拉马克和伊拉斯谟·达尔文二氏都遭受了某种程度的误读——这一误读直到今天依然存在。 尤其是拉马克,不止因其文风晦涩,同时也源于糟糕的翻译。人们普遍误以为,生物体只要持续不断有意识地内心期盼,就能如愿获得器官或肢体上的改变。实际上,两位早期进化论者谁也没有这种观点。所谓“用进废退说”,乃是生物体在努力适应环境改变的过程里,由于频繁使用或废弃不用某种器官, 无意识地 使得自身形态发生了改变。如波特教授所指出,“自觉的意志conscious willing”切合了其时超验主义浪漫倾向(romantic transcendentalist)的宗旨,正如爱默生的诗句所言:

为了成为万物之灵长,

虫子爬升了所有形式的螺旋。

其中所表达的,便是生命之力欲以积极意志主宰自身运命的“心气”。有迹象显示,即使查尔斯·达尔文也受到了对拉马克这一混乱解读的影响。 2aGstwz86UIdgbecTJlAQofyYXuMr6jQmP9iFJTOAjJliJuSnzcSiu7oHjtqaR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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