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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记得起来的随后一件事就是,醒过来的时候,我的感觉就像做了一场可怕的噩梦,看到眼前闪烁着吓人的红光,交叉着一根根又粗又黑的杠子。我还听到了多人的说话声,齆声齆气,好像被一阵风声或一道水声压下去了似的。激动、不安以及凌驾一切的恐惧感,使我神志不清了。不一会儿,我意识到有人在碰我,把我扶起来,让我靠着他坐着。我觉得以前从来没有人这样轻柔温婉地抱起过我、扶过我,我把头靠在个枕头或者一条胳膊上,感到很舒坦。

五分钟后,心头的疑云消散了。我完全了解到我在自己的床上,那呼闪着的红光是保育室的炉火。这时已经是夜晚了,桌上燃着蜡烛。蓓茜站在床边,端着脸盆,一位先生坐在我枕头边的椅子上,俯身看着我。

我知道房间里有一个生人,一个不属于盖茨海德府的人,跟里德太太也不沾亲带故。这时,我感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慰藉,一种确信受到护佑而感到平安泰然的欣慰。我的视线离开蓓茜( 尽管她在身边远没有嫒博特那么讨厌 ),凝视这位先生的脸。我认得他,他是劳埃德先生,一位药剂师。用人们有病的时候,有时里德太太请他来给看看。但是她自己和孩子们不舒服时,她请的是一位内科医生。

“瞧,我是谁啊?”他问。

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同时把手伸给他,他握住了我的手,微笑着说:“我们会渐渐好起来的。”随后他扶我躺下,并吩咐蓓茜要十分小心,夜里别让我受到惊扰。又叮嘱了一番之后,说了声第二天再来,他就离开了。这让我非常难过。有他坐在我枕头边的椅子上,我感到有了保障、有了友善,而他一走,门一关上,整个房间暗了下来,我的心再次沉下去了,一种难以言表的哀伤沉甸甸地压在我心上。

“你觉得想睡了吗,小姐?”蓓茜问,口吻相当温和。

我几乎不敢回答她,生怕接着的话粗里粗气:“我试试吧。”

“你想喝点什么,或者你能吃点什么吗?”

“不啦,谢谢,蓓茜。”

“那我觉得我要去睡了,已经过了十二点啦,不过,你夜里要是需要什么,尽管叫我。”

这么彬彬有礼,令人惊异!于是我鼓起勇气问了个问题。

“蓓茜,我怎么啦?是病了吗?”

“你是病了,我猜想你是在红房子里哭出病来的,你很快就会好的,是没有疑问的。”

蓓茜走进了附近用人的卧房。我听见她说:

“萨拉,过来跟我一起在保育室睡吧,今儿晚上就是要我命,我也不敢跟那个可怜孩子单独过夜了。她说不定会死的。她竟然会昏过去,也是太奇怪了。我捉摸她是看见了什么。里德太太是太狠心了点。”

萨拉跟着她回来了,两人都上了床,嘀嘀咕咕讲了半个小时之后才睡着。我只听到了她俩聊天的只言片语,但是我可以很清楚地推断出她们讨论的主题。

“有个东西从她身边晃过,一身素白,转眼就消失了”“一条很大的黑狗跟在后面”“在房门上砰砰砰很响地敲了三下”“墓地里的一道光正好掠过他的坟墓”等等。

最后,两人都睡着了,炉火和蜡烛也都熄灭了。我就在这么可怕的清醒中挨过了漫漫长夜,耳朵、眼睛和头脑都同样因为恐惧而战战兢兢,这种恐惧是只有儿童才能感受得到的。

这次红房子事件并没有给我身体留下严重的或慢性的后遗症,它不过使我的神经受了重创,直到今天我还对这件事心有余悸。是啊,里德太太,是你——让我领受了心灵摧残,毛骨悚然的痛楚。但是我应当原谅你,因为你并不明白自己干了些什么,明明是在扯断我的心弦,你却以为你是在根除我的恶习呢。

第二天中午,我起来穿好衣服,裹了块披巾,坐在保育室壁炉旁边。我感到身体虚弱,全身像散了架似的。但最大的病痛却是内心难以言传的凄楚,弄得我不断地潸然泪下。刚刚从面颊上抹去一滴带咸味的眼泪,另一滴又滚落下来。不过,我想我本应当高兴才是,因为里德一家人都不在,他们都坐了车随妈妈出去了。嫒博特也在另一间屋里做针线活儿。而蓓茜呢,忙里忙外的,一边把玩具收拾起来,把抽屉整理好,一边还不时地跟我说两句不常有的体恤关切的话。对我来说,过惯了那种成天挨骂、辛辛苦苦却得不到感谢的日子后,目前这种状态本该是平和静谧的天堂。然而,事实上,我被折磨得痛苦不堪的神经,已经处于这般田地:没有什么静穆安谧抚慰得了它们,没有什么赏心乐事能妥切地使它们兴奋起来了。

蓓茜下楼去了一趟厨房,端上来一个小馅饼,放在一个鲜艳的彩绘瓷盘里,盘子上画的是一只极乐鸟,栖息在旋花和玫瑰花花蕾编成的花环里。这盘子一直激起我一种极为热切的艳羡之情。我常常恳求让我把这只盘子放在手里,好更仔细地端详一番,但是她们总是认为我不配享有这样的特权。此时此刻,这件珍贵的瓷器就摆在我的膝头上,我还受到热诚的邀请,品尝上面那圆溜溜的精致的糕点。空幻的恩典!跟长期延宕而又常常期待着的大部分别的恩典一样,来得太晚了啊!我吃不下这个小馅饼。而且那鸟的羽毛和花的色泽也奇怪地黯淡无光了。我把盘子和小馅饼都挪到一边。蓓茜问我是不是想要一本书。“书”这个字瞬间就产生了刺激,我求她去图书室取来《格列佛游记》 [1] 。我曾经兴味盎然地一遍又一遍地细读过这本书,认为书中叙述的都是真事,因而在这里边发现了比童话中更深沉的情趣。就说那些小精灵吧,我在洋地黄的叶子跟铃铛似的花儿之间,在蘑菇底下和爬满常春藤的老墙根下边寻觅过他们,却一无所获,最后,我终于下了决心,承认这可悲的事实:他们都已逃离英国到某个蛮荒的国度去了,那儿树林更荒凉,更蓊郁繁茂,人口更为稀少。在我的信条中,小人国和大人国 都是地球表面上实际存在的一部分。我毫不怀疑:有朝一日我会去远航,亲眼见识一下这个国度里小小的田野、房子、树木;微型的人、小牛、小羊和小鸟;见识一下另一个国度里森林一般高耸的玉米地、硕大的猛犬、巨兽般的猫以及塔一般高的男男女女。可是,此时此刻当我手里捧着这本我青睐的书,一页页翻过,从神奇颖异的插图中寻觅以前从来都能找得到的魅力时,一切都是诡谲怪异而且索然无味了。巨人成了憔悴的妖怪,矮子沦为恶毒可怖的小鬼,而格列佛则已是陷身于险境的孤独的流浪者了。我不敢往下看了,合上书,把它放在桌上连尝都没尝一口的小馅饼旁边。

这个时候,蓓茜已经把给房间掸灰尘和整理的活儿做完了。洗过手之后,她打开了一个小抽屉,里边装满了绸子和缎子的边角料。她开始给娇芷安娜的洋娃娃做一顶新帽子。她边做边唱,唱的是:

很久以前,

我们像吉卜赛人一样流离转徙。

我以前常听这首歌,而且心情总是轻松快活的,因为蓓茜的嗓音甜美,至少我认为是这样。而这会儿呢,虽然她的嗓音甜蜜依旧,但是在曲调里透出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哀伤。有时候,她做活儿做得出了神,把叠句唱得很低沉,拖得很悠长。一句“很久以前”唱出来,恰恰像是挽歌中最哀伤的调子。她接着又过渡到一首民谣,这回可实实在在是一首怆然悲切的歌了。

我的双脚酸痛,四肢倦怠,

前路迢迢啊,群山荒凉。

没有月光,暮色沮丧,

将笼罩在可怜孤儿的旅途之上。

为什么要我孤零零远走他乡,

流落在这里,荒野连绵,重峦叠嶂?

人心硬如石头,唯有天使善良,

对着可怜孤儿的步伐注视瞭望。

从远处吹来了柔和的夜风,

晴空无云,繁星闪烁着轻柔的光芒。

仁慈的上帝啊,护佑在展示,

给可怜的孤儿赐予抚慰和希望。

即使我走过断桥失足坠落,

或是由于假光的误导陷入沼泽泥塘。

我的天父仍然带着许诺和祝福,

把可怜的孤儿搂入怀抱让他依傍。

哪怕我无处栖身,无亲无故,

却有一个信念赋予我力量。

上帝是可怜孤儿的朋友。

会有安息之所,家一样的天堂!

“得了!简小姐,别哭了。”蓓茜唱完后说。其实,她这无异于对火说“别燃烧了”!不过,她怎么能揣度出我遭受的病态般的痛楚呢?

上午,劳埃德先生又来了。

“怎么回事,已经起来了!”他一进保育室就说,“喂,保姆,她怎么样了?”

蓓茜回答说我的情况很好。

“那她应该显得更开心才是噢。过来,简小姐,你的名字叫简,对不对?”

“对,先生,叫简·爱。”

“瞧,你一直在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发生什么了吗?哪儿疼吗?”

“不疼,先生。”

“啊,我敢说,她在哭是因为不能跟小姐们一起坐马车出去。”蓓茜插嘴说。

“当然不是啰!她那么大了,不会把这点小事当回事的。”

我也是这样想的。而她这么冤枉我,伤了我的自尊,我当即回答说:“有生以来,我从来没有为这种事哭过,我讨厌乘马车出去。我哭是因为我的日子过得很糟。”

“哎呀!哼!小姐!”蓓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似乎感到蹊跷。我正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眼睛是灰色的,不大,不很明亮,但是我敢说,现在也许应当说是非常精明的。他的面相既严厉而又温厚,他从从容容地打量了我一番后说:

“昨天你怎么病的呢?”

“她跌了一跤。”蓓茜又插嘴了。

“跌跤了!怎么会!那可就像个娃娃了!她这样的年龄还不会走路?她该有八九岁了吧?”

“我是被人打倒的。”我直言不讳地解释,原因是自尊心受到伤害,引起了又一阵痛楚,“但是那样也不会生病。”趁着劳埃德先生拈起一撮鼻烟吸起来的时候我补了一句。

他把烟盒放入背心的口袋里。这时,叫用人们去吃饭的铃声响起来了。他明白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的,保姆。”他说,“你可以下楼去啦,我来开导开导简小姐,等着你回来。”

蓓茜倒是想留着,但又不得不走,因为准时吃饭是盖茨海德府实行的一条严格的规定。

“你不是因为跌了跤才生病,那么是因为什么呢?”蓓茜一走,劳埃德先生便追问起来。

“他们把我关在一间闹鬼的房子里,一直关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微一笑,同时皱起眉头来:“鬼?嗨,你毕竟还是个孩子啊!你怕鬼吗?”

“里德先生的鬼魂我是怕的,他就死在那间房子里,棺材也停在那里。不管是蓓茜,还是别人,能不进去,她们是不会在夜里进那房间的。把我一个人关在里面,连支蜡烛也不点,是够狠心的,狠心到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胡说!就因为这个让你感到这么糟糕?现在大白天你还怕不怕?”

“现在不怕,不过很快就又要到夜里了。另外,我不开心,很不开心,为的是其他一些事儿。”

“其他什么事?能说一些给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能巨细无遗地回答这个问题!可要做出随便什么回答又是多么困难哪!孩子们能够感觉,但是分析自己的情感却做不到,即使在思想里能够做出部分的分析,分析的结果也难于言传。但是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吐苦水的机会,我担心错过了。所以杌陧忐忑地愣了一小会儿之后,竭力琢磨出了一个虽然不详尽却也是完全真实的回答。

“例如,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

“可是你有一位好心的舅妈,还有表兄表姐啊。”

我又愣了一小会儿,随后就笨嘴笨腮地说:

“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了个跟头,而舅妈又把我关在红房子里。”

劳埃德先生第二次掏出了鼻烟盒。

“你不觉得盖茨海德府是座漂亮的房子吗?”他问,“让你住这么好的一个地方,你难道不感激吗?”

“这又不是我的房子,先生。嫒博特还说我比用人还没资格住这儿呢。”

“哼!你总不至于傻到想离开这样一个好地方吧!”

“要是我还有别的地方去,我是乐意走的。可是不等到长大成人我是摆脱不了盖茨海德的。”

“也许可以——谁知道呢?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了,先生。”

“你父亲那边也没有吗?”

“我不知道,有一回我问过里德舅妈,她说可能有些家又穷、地位又低的姓爱的亲戚,可是她对他们的情况一点都不知道。”

“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去他们那儿吗?”

我想了一下,在成年人看来,贫困显得可怕,在孩子看来则更是这样。他们不大懂得勤劳刻苦、受人尊敬的贫困。他们只是把这个字眼跟衣衫破烂、食品匮乏、壁炉没有火、举止粗鲁以及低下的品行联系在一起的。对我来说,贫困就是堕落的同义词。

“不,我可不愿意做穷人。”这就是我的回答。

“他们待你很好也不愿意?”

我摇了摇头,不明白穷人怎么会有条件对人好,我还得学着像他们那样讲话,一举一动按照他们那样做,像他们一样没有文化,长大了像有时见到的那种贫苦女人一样,坐在盖茨海德府村子的茅屋门口,奶孩子或者洗衣服。不,我可没有勇敢到这个程度:宁愿放弃身份来换取自由。

“但是,你的亲戚就真是那么穷吗?都是靠卖力气过日子的吗?”

“我说不上来。里德舅妈说,要是我有什么亲戚的话,那也一准是一群要饭的。我可不愿意去要饭。”

“你想上学吗?”

我再次想了一会儿。我几乎不知道学校是什么。蓓茜有时说起过,那个地方,年轻女子坐着的时候,套着足枷,背上戴着脊骨矫正板,举止非得要十分文雅和规矩才行。约翰·里德恨他的学校,骂他的老师。不过他的好恶并不能当成我的规矩。如果蓓茜关于校纪的讲述( 她来盖茨海德府之前,从她主人家一些年轻小姐那儿收集来的消息 )有点吓人,那么,我想,她讲到的那些小姐所学到的某些才艺的那些细节,迷人的程度也大同小异。她夸饰般地谈起了她们画的美妙的风景画和花卉画,谈起了她们能唱的歌、能弹的曲目,谈起了她们能编织的钱包,谈起了她们能翻译的法文书,直到听得我心动,有了比一比、争一争的念头。再说了,上学也是彻底换一下环境,意味着一次远行,意味着跟盖茨海德府完全分开,进入新的生活。

“我真愿意去上学。”这是我凝思之后轻声道出的结论。

“好吧,好吧,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劳埃德先生一边站起身来一边说,“这孩子该换换空气,换换地方了。”他自言自语地补上一句,“精神状态不是很好。”

这时,蓓茜回来了,同时听得见马车沿着沙石路滚滚而来的辚辚车声。

“是你们太太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走之前我想跟她谈一谈。”

蓓茜请他去早餐室,并且带了路。从以后发生的情况推测,药剂师在随后跟里德太太的谈话过程中,大着胆建议送我进学校。而且这个建议毫无疑问立即就被采纳了。一天夜里,嫒博特和蓓茜两人坐在保育室里,做着针线活儿,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上了床,她们认为我睡着了。嫒博特说:“摆脱这样一个既讨厌、脾气又糟糕的孩子,太太一定是很高兴的。这孩子的样子就好像眼睛监视着每个人,背地里在准备什么阴谋似的。”我想嫒博特认为我有能力成为未成年的盖伊·福克斯 了。

就是这一回,我从嫒博特跟蓓茜的对谈中第一次了解到,我父亲生前是个穷牧师,我母亲违背了朋友们的意愿嫁给了他,他们认为这桩婚事降低了她的身份。我的外祖父里德,因为我母亲不听话,一气之下跟她断绝了关系,一个子儿也没留给她。我父亲和母亲结婚才一年,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我父亲当助理牧师的供职地区是一个大工业城镇,他在探访穷人时,染上了在当时当地流行的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儿染上了同一疾病,结果父母双双故去,前后相距只一个月而已。

蓓茜听了这番叙述,叹息了一声说:“可怜的简小姐也是值得同情的哪,嫒博特。”

“是啊,”嫒博特回答,“她如果是个可爱而又漂亮的孩子,她孤苦伶仃的,人家倒也可能可怜她;可是像她这样的讨厌鬼,实在不能让人喜欢。”

“确确实实,不大招人喜欢,”蓓茜表示同意,“不管怎么样,在同样的情况下,娇芷安娜这样的美人儿会更让人同情。”

“是啊,我就是喜欢娇芷安娜小姐!”这位狂热的嫒博特嚷道,“小宝贝儿!——长长的卷发,蓝蓝的眼睛,还有那么可爱的肤色,简直像画出来的一样!——蓓茜,晚餐我能猜出来吃的是威尔士兔子面包 。”

“我也一样——外加烤洋葱。得啦!我们下楼去吧。”她们走了。

[1] 《格列佛游记》( Gulliver’s Travels ),英国作家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1745)的著名小说。 bSQQ/uEkDkRBa3Bq0LCQT13eA2aYH04qiMoCBA/Jpto0ra4zGt+MldXQwGaJ2L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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