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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一天,是不可能出去散步了。确实,早上我们曾在叶落枝空的灌木林中闲逛了一个小时,但是从午饭开始( 没有客人陪伴的时候,里德太太会很早就开午饭 )冬日的冷风就刮了起来,随后就是乌云阴沉惨淡,大雨冷峭袭人,户外的活动这时候也就办不到了。

我倒是乐于这样。我向来不喜欢远距离的散步,尤其是在寒意料峭的下午。让我感到可怕的是:湿冷的垂暮时分回家,手指和脚趾都冻得像遭到啃咬一样,而且因为要遭保姆蓓茜的数落,于是心生凄恻,还因为意识到我体格不如伊莱仄、约翰和娇芷安娜·里德,生出自卑之感。

这会儿,刚刚提到的伊莱仄、约翰和娇芷安娜都在客厅里,簇拥在他们的妈妈身边。她倒是斜倚在火炉边的沙发上,身旁坐着自己的宝贝儿女( 此时此刻既没有争吵也没有嚷叫 ),一副快乐至极的神情。而我呢,蒙她特许不让我置身他们之间,说是她因为不得不让我离他们远一点待着而感到过意不去。要是不能亲耳从蓓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在认认真真地竭力养成一种更随和和天真无邪的习性,更有吸引力和活跃开朗的仪态——大概可以说,是更轻松、更坦诚、更自然的某种气质——那么,那些知足常乐的孩子们才配享有的特权,她就当真必须要把我排除在外了。

“蓓茜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不喜欢找碴挑刺或者刨根问底的人,再说了,小孩子这么跟大人回嘴顶撞,实在是让人讨厌的。找个地方去坐着,你不能和和气气地说话,就别张嘴。”

紧挨着客厅的是间小小的早餐室,我溜了进去。里面有一个书架。我不一会儿就从上面拿了一本书来——留意的必须是图片多的。我爬上窗台,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双腿盘着坐下,将波纹毛呢的红色窗帘拉得差不多合拢到了一起,我就越加隐蔽地藏匿起来,就像坐在神龛里一样。

在我右侧,绯红色窗幔的重重皱褶挡住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护佑着我,使我既免受十一月阴冷天气的侵袭,又不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开,在翻书的间隙,我细看冬日下午的景色。远方只见白茫茫、灰灰漠漠的一片云雾,近处是一块湿漉漉的草地和风雨摧残过的灌木。一阵持久而悲怆凄恻的狂风,驱赶着经久不息的雨,横扫过去。

我重又低头看书,那是本比维克的《英国鸟类史》 。文字部分我一般不感兴趣,但是有几页导言,虽说我是孩子,却不愿当作空页随手翻过去。里边写到了海鸟常去的地方;写到了只有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挪威海岸,从最南端的林德内斯角(或称纳斯)直到北角 ,都有小岛装饰点缀着。

那里,掀起巨大漩涡的北大洋,

咆哮在极北地区的海岛周围,海岛个个空荡凄凉。

还有那大西洋在澎湃激荡,

泻入赫布里底群岛——雨骤风狂!

还有些地方我也不能一翻而过,丝毫不加关注,那就是书中提到的如下地方的萧索荒凉的海岸:拉普兰 、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 、新地岛 、冰岛和格陵兰。还有“莽莽漠漠的北极地区和那些阴暗的不毛之地,那是霜和雪的储藏库。很多世纪的寒冬所积累成的坚实的冰原,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峦叠嶂,一峰高过一峰,冰面澄莹浏亮,围绕着地极,把极度严寒的威势加倍地汇集起来”。对这些像死亡一样惨白色的地域,我已经形成自己的看法,朦胧恍惚,虽然好像孩子们似懂非懂的所有念头,隐约浮现在脑际,但是也出奇地印象深刻。导言中的这几页文字,跟后面的插图相互关联,使得挺立在波涛飞溅的大海中的孤岩,搁浅在岑寂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魂般的冷月,都变得更加意义深长、耐人寻味了。

我说不清那相当索寞孤寂的墓地上萦绕着一种什么样的意绪:那里有刻着铭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一道残垣断壁围着的低矮地面;还有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正是黄昏时分。

停泊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的那两艘轮船,我相信是海上的幽灵。

魔鬼从身后按住窃贼的包裹,那是个恐怖的情景,我赶紧翻了过去。

那个独踞于岩石之上,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远眺着围着绞架的一大群人,也一样的情景可怖。

每幅画都讲述一个故事,对于我这样一个理解力发育不足、感情不健全的孩子而言,这些故事往往显得高深莫测,但又是趣味盎然的,就像冬天的夜晚蓓茜碰巧心情好的时候所讲述的故事一样有趣。这种时候,蓓茜把熨衣服的桌子搬到保育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坐在周围。她一边熨着里德太太的蕾丝饰边,把睡帽的边沿熨出褶来,一边给我们讲一段段的爱情和冒险故事,满足我们这些焦灼急切、聚精会神想听故事的孩子。这些片段来自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更加古老的歌谣,或者像我后来所发现的那样,来自《帕美拉》 [1] 和《莫兰伯爵亨利》

当时,我膝头摊着比维克的书,很开心,至少是自得其乐。我心里怕的就是别人来打扰。但打扰来得太快,餐室的门开了。

“喂!愁肠小姐!”约翰·里德的声音在叫,随后又停住了,他显然发觉房间里没有人。

“她上哪个鬼地方了呀?”他接着说,“丽兹 !娇芷 !( 喊他的姐妹 )琼 不在这儿啊,告诉妈妈她窜到雨地里去了,这个糟糕的畜生!”

“幸亏我拉上了窗帘。”我想。我强烈地希望他发现不了我藏身的地方。约翰·里德自己是发现不了的,他眼睛和头脑都不灵光。可是伊莱仄刚从门外探进头来,立即就说:

“她在窗台上,准没错,杰克 。”

我赶紧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要被这个称为杰克的人硬拖出去,身子就打哆嗦。

“什么事呀?”我问,尴尬而又不安。

“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这是我得到的回答,“我要你到这儿来。”他在扶手椅上坐下来,打了个手势,意思是让我走过去站到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学生,比我大四岁,我才十岁。按年龄来讲,他长得又大又壮,但是肤色灰暗,显得不健康。他脸盘宽,五官阔,四肢粗,手脚大。还习惯在餐桌边暴饮暴食,落得肝火旺,视线模糊,双颊松弛。这一阵子,他本该是一直待在学校里的,可是他妈已经把他接回家来住了一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但是他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要是家里少送些糕点甜食,他准会什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心里却讨厌这么刺耳的话,而倾向于一种更优雅中听的想法,认为约翰面色蜡黄是因为过于用功,或许还因为想家呢!

约翰对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感情,而对我则是嫌恶。他欺侮我、惩罚我,不是一周三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常常如此。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怵他,他一走近,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缩紧。有时候,我会被他吓得手足无措,因为无论他对我实施什么恐吓和欺侮,我都无处申诉。用人们可不愿意站在我一边对付他而去得罪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则是装聋作哑,她儿子打我骂我,她视若无睹。当着她的面,他动不动既打又骂,而背着她,他打我骂我就更加频繁了。

我已经习惯了对约翰逆来顺受,就走到他椅子跟前。他拼命向我伸舌头,花了大约三分钟的时间,就差没把舌根绷断了。我明白他会立即动手,一边担心着挨打,一边凝神注视着这个就要下手的人那副令人作呕的丑陋嘴脸。我不大知道他从我脸上看出了我的心思没有,反正他猛然间狠狠地揍了我。我一个趔趄,从他椅子跟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算站稳了身子。

“这是给你的教训,因为你刚才那么无礼地跟妈妈顶嘴,”他说,“因为你偷偷摸摸躲到窗帘后面,因为你两分钟之前眼光里露出那副样子,你这耗子!”

我已经习惯了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没想过回嘴,我在意的是如何忍受辱骂之后肯定接踵而来的殴打。

“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来着?”他问。

“我在看书。”

“把书拿给我。”

我回到窗前把书拿了过来。

“你没资格动我们的书。我妈妈说你是靠别人养活的,你没有钱,你爸爸什么也没留给你,你是应当去讨饭的,不该跟像我们这样体面人家的孩子一起生活,不该跟我们吃一样的饭菜,穿妈妈花钱买的衣服。翻我们的书架,我就要教训教训你。这些书都是我的,连整座房子都是,或者说,不过几年就归我了。滚开,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一点。”

我照做了,开始并不知道他的意图。但是我看到他把书举起来,拿稳当了,立起身来摆出要扔出的架势时,我惊叫了一声,本能地往旁边一闪,可是来不及了,书已经扔过来打中了我,我倒下了,脑袋撞在门上,磕破了。磕破的地方流出血来,疼得很厉害。我的恐惧心理已经越过了极限,种种其他情感接踵而至。

“你这个恶毒凶残的人!”我说,“你像个杀人犯——你像个奴隶监工——你像那些罗马皇帝!”

我读过哥尔斯密的《罗马史》 ,对尼禄 、卡利古拉 等人物已形成自己的看法,也默然地做过类比,但绝没有想到会这样大声地嚷了出来。

“什么!什么!”他大喊,“那是她对我说的话吗?伊莱仄、娇芷安娜,你们可听见她说了吧?我难道不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得先——”

他头朝前向我直冲过来,我只觉得他揪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他已经跟一个不顾一切的家伙搏斗起来了。我真真切切地在他身上看到了一个暴君!一个杀人犯!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火辣辣的剧痛。这些感觉一时占了上风,压倒了恐惧,而狂暴般地跟他对打起来。我不是很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都做了些什么。他骂我“耗子!耗子!”并大声地号叫着。他的帮手近在身边,伊莱仄和娇芷安娜早已跑出去找里德太太。太太上了楼梯,来到现场,跟随在后面的是蓓茜和女佣嫒博特。她们把我俩拉开了,我听见她们说:

“哎呀!哎呀!这么大的怒气发到约翰少爷身上!”

“谁曾经见过这样发脾气的画面!”

随后里德太太补了一句:

“把她拽到红房子里去,把她关起来!”马上就有四只手按住了我,我被拖上楼去。

[1] 《帕美拉》( Pamela ):英国作家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于1740年出版的书信体家庭伦理小说。 4r1Odu5qMGvpoLu8SjabXiT8Fe0+ZUdgzL1JJVSSDH8c1B7iLwNvDhpAyK7SZ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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