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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儿子》的通信

胡适

友箕先生:

前天同太虚和尚谈论,我得益不少。别后又承先生给我这封很诚恳的信,感谢之至。“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允、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个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绝不居功,绝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绝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作一个“白吃不还账”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要把自己看作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孝衣,带上高梁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作“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绝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绝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孟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士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还把遗毒传给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财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是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人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了。

先生又要我做《我的父母》的诗。我对于这个题目,也曾有诗,载在本报第一期和《新潮》第二期里。

胡适

(选自1919年8月10日《每周评论》34号)

附《我的儿子》:

我实在不要儿子,

儿子自己来了。

“无后主义”的招牌,

于今挂不起来了!

譬如树上开花,

花落天然结果。

那果便是你,

那树便是我。

树本无心结子,

我也无恩于你。

但是你既来了,

我不能不养你教你,

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

并不是待你的恩谊。

将来你长大时,

这是我所期望于你:

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

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载1919年8月3日《每周评论》33号)

附汪长禄致胡适的一封信(摘录):

适之先生:

……大作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这是就做父母一方面的说法。换一方面说,做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的口气说道:“但是我既来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回账”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样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为什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

打个比方,有人昨天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久而久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于死,都可以不管他了。

我很盼望先生有空闲的时候,再把那《我的父母》四个字做个题目,细细地想一番。把做儿子的对于父母应该怎样报答的话,也得咏叹几句,“恰如分际”,“彼此兼顾”,那才免得发生许多流弊。

汪长禄

八月六日

(载1919年8月10日《每周评论》34号) 33wK5OLhTjc6HCSUyJy7becAKVYInJ3JxL7q8aAuFIsRa7yWoHtTTPYs60jnQk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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