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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孕妇的血糖控制

孕妇糖尿病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孕前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PGDM);另一种是指妊娠前糖代谢正常,妊娠期才出现的糖尿病,称为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该类孕妇大多在产后能恢复正常,但将来患2型糖尿病概率增大。

妊娠糖尿病导致女性在妊娠期及远期并发症的发生率升高,包括肩难产、产伤、妊娠高血压(包括子痫)、产后发生2型糖尿病等,剖宫产率也因此升高。围产儿并发症的发生率也会增加,包括巨大儿、产伤、低血糖、红细胞增多症、高胆红素血症等。妊娠糖尿病还会给子代带来远期影响,如肥胖和糖尿病的发生风险增加。合并糖尿病的孕妇胎儿畸形的发生率高于非糖尿病孕妇,严重畸形发生率为正常妊娠的7~10倍,与受孕后最初数周高血糖水平密切相关,是构成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胎儿畸形以心血管畸形和神经系统畸形最为常见。因此,孕前患糖尿病者应在妊娠期加强对胎儿畸形筛査。

一、妊娠糖尿病

孕妇糖尿病90%以上为妊娠糖尿病(GDM),妊娠中晚期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下降,此时若胰岛素代偿性分泌不足则易发病。临床表现不典型,75g葡萄糖耐量试验是主要的诊断方法。妊娠糖尿病对母婴均有较大危害,需引起重视,处理原则是积极控制孕妇血糖,预防母婴合并症的发生。

二、妊娠糖尿病对母婴的危害

(一)对孕妇的危害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高2~4倍,且病情较难控制,对母婴不利。

2.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亡,胎儿畸形率增加。

3.孕妇抵抗力下降,易合并感染,手术伤口不易愈合。

4.孕产妇易发生低血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严重时危及生命。

5.因巨大儿发生率增加,难产发生率也随之增加。

6.将来患2型糖尿病的概率增加,患病率为17%~50%。

(二)对胎儿、新生儿的危害

1.易发生羊水过多。

2.早产发生率增加。

3.胎儿宫内窒息、胎粪吸入、胎死宫内的发生率增加。

4.呼吸窘迫综合征(RDS),围产儿死亡、死产的发生率增加。

5.巨大儿,易难产,尤其肩难产;剖宫产率升高,产伤多见。

6.新生儿出生时窒息,出生后低血糖、低血钙、低血镁、败血症发生率高,严重时危及新生儿生命。

7.新生儿发生红细胞增多症、高胆红素血症的概率增加,影响神经系统的功能。

8.糖尿病母亲的后代患糖尿病的风险增加。

三、引起妊娠期糖尿病的原因及分类

(一)妊娠糖尿病(GDM)的高危因素

1.年龄≥35岁、妊娠前超重或肥胖。糖耐量异常史、多囊卵巢综合征。

2.糖尿病家族史。

3.不良孕产史(死胎、死产、流产史、巨大儿分娩史、胎儿畸形和羊水过多史、GDM史)。

4.本次妊娠发现胎儿大于孕周、羊水过多;反复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者。

(二)糖尿病合并妊娠(PGDM)的诊断

建议对所有孕妇在11~13 +6 周检查NT时测空腹血糖,若符合以下两项中任何一项可确诊为PGDM。

1.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尤其存在上述高危因素的孕妇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

(1)空腹血糖≥7.0mmol/L;

(2)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服糖后2小时血糖≥11.1mmol/L;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

(4)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 %。

(三)妊娠糖尿病(GDM)的诊断

1.检查时间:对尚未被诊断为PGDM或GDM的孕妇,在孕24~28周及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75gOGTT;

2.75gOGTT方法:检查前一晚晚餐后22:00开始禁食,至少8小时至次日晨(最迟不超过上午9:30),将75g葡萄糖粉溶入200~300mL温开水中,5分钟内喝完,从开始饮用葡萄糖水计算时间,分别抽取服糖前、服糖后1小时、服糖后2小时的静脉血;

3.OGTT诊断标准:空腹<5.1mmol/L;服糖后1小时<10.0mmol/L;服糖后2小时<8.5mmol/L。

四、糖尿病孕妇的管理

(一)PGDM控制标准:空腹、餐前、睡前血糖3.3~5.6 mmol/L;餐后2小时血糖5.6~7.1 mmol/L,HbA1c<6.0%。

(二)GDM控制标准:餐前及空腹血糖3.3~5.3 mmol/L,睡前及餐后2小时血糖4.4~6.7 mmol/L,HbA1c<5.5%。

(三)饮食控制(适合所有糖尿病孕妇)。

1.自备血糖仪及厨房秤。嘱咐孕妇在院外药房购买一个血糖仪,在药房学会测指血糖并用专用血糖监测表记录;按照表1-1中的食物清单用厨房秤控制进食量(煮熟后的食物)。

2.少食多餐。孕妇无饥饿感亦无饱胀感,每日6餐,3次正餐3次加餐(具体见表1-1。一定强调严格遵守表上的进餐及加餐时间节点)。

3.进食应该细嚼慢咽,不能过快,每次要咀嚼20下。进食顺序:喝汤→吃肉→吃菜→吃饭。

4.运动疗法可降低妊娠期基础胰岛素抵抗,餐后进行30分钟上肢运动或者散步(以微微出汗、心率稍微增快为宜)。

5.未使用胰岛素者管理血糖的具体方法。

(1)将血糖控制的标准范围写给孕妇,方便孕妇自己比对结果是否正常;

(2)仅空腹血糖高者,每日只测空腹指血糖,连续1周均正常则间隔3天测一次,仍然正常则可每周测一次;

(3)空腹血糖正常,而餐后1小时或2小时血糖高者,需每日测三餐后2小时指血糖及睡前指血糖,连续1周均正常则间隔3天测某一天之中的三餐后2小时及睡前指血糖,仍然正常则可每周测某一天之中的三餐后2小时及睡前指血糖;

(4)告知孕妇凡是测出的餐后指血糖超过标准值时,在记录纸上相应位置写明当餐进食的具体食物,下顿饮食则放弃同样的食物;

(5)若空腹指血糖高于标准,则在空腹血糖记录位置写明前一天晚餐及夜间所进食物,次日晚餐及夜间则放弃相同的食物;

(6)告知孕妇每日进餐时间必须规律:7:00早餐,9:00测餐后血糖后可以加餐;12:00午餐,14:00测餐后血糖后15:00可以加餐;18:00晚餐,20:00测餐后血糖后可以加一盒纯牛奶,之后夜间尽量不要加餐;

(7)告知孕妇食物互换方法(见表1-1);

(8)餐后进行上肢运动30分钟;

(9)糖尿病一日门诊。对于规律饮食控制及运动后血糖测值连续7天不达标者,吩咐孕妇到医院观察1天,测早上7:00前后的空腹血糖+三餐后2小时血糖+睡前血糖+次日空腹血糖共6次血糖,每次进餐前由医务人员大致判断食物量(见表1-1),有条件的医院由营养食堂提供糖尿病餐。

表1-1 糖尿病饮食清单

五、使用胰岛素者管理血糖的具体方法

(一)胰岛素使用对象及时机

经过规范饮食及运动干预1~2周后,血糖仍不达标的所有糖尿病孕妇,或调整饮食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摄入后又超过妊娠期标准者,建议接受胰岛素治疗。

(二)胰岛素使用总体方案

1.空腹血糖高,而三餐后血糖正常者,只需睡前皮下注射地特胰岛素(长效)。

2.餐后血糖高,而空腹正常者,只需餐前皮下注射门冬胰岛素。

3.空腹及餐后血糖均高于正常者:餐前皮下注射门冬胰岛素(控制餐后血糖),夜间睡前皮下注射地特胰岛素(控制空腹血糖)。

4.初始胰岛素剂量的简单计算方法。

(实际测得的血糖值-血糖控制标准值)×2=需要使用的胰岛素剂量。

5.需要调整的胰岛素剂量的计算方法。

若次日所测血糖值在正常控制范围内,则后续维持该胰岛素剂量,若超出控制标准,则再次用实际数据与目标血糖的差值,利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增加或减少的胰岛素剂量。

6.三餐前的门冬胰岛素剂量计算方法与上述一致。

专家提示

① 签署一份门诊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知情告知书。

② 不推荐孕早期进行75gOGTT。

③ 不推荐妊娠期常规用HbA1c进行糖尿病筛查。

④ 医疗资源缺乏地区,推荐24~28周首先检查空腹血糖,若空腹血糖≥5.1mmol/L,可直接诊断为GDM,不必行75gOGTT。

⑤ 教会孕妇自行注射胰岛素,建议所有糖尿病孕妇进行自我血糖监测并指导正确的监测方法。医生可利用网络工具远程评估血糖控制情况并调整胰岛素用量。

⑥ 告知孕妇90%以上的GDM只需控制饮食加运动就能将血糖控制在正常水平,仅有10%的GDM需要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

⑦ 告知孕妇测餐后2小时血糖是从吃第一口饭开始计时的。

⑧ 不能给孕妇口头交代一句“饮食控制”就结束,对于孕妇来说可操作性差,孕妇常常错误理解成就是饿肚子,所以建议门诊医生给每位糖尿病孕妇打印一份饮食控制单,孕妇回家依此执行,这才具有可操作性。

⑨ 最初孕妇监测血糖不达标,一定要帮助孕妇梳理食物种类以及食物重量是否未按照要求进行,运动强度是否足够,若饮食和运动都规律执行,则尽早使用胰岛素;若饮食和运动没执行,则严肃告知孕妇,规范控制7天后复查,仍不达标则必须使用胰岛素。 /6c6sZ94pINAdltAVhsyPcKaf7egkz2Ja+d07Q8sDrbu7zGaomr7zJ5p/uKEp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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