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标题的拟定,也要抓住表达效率这个最重要的评论要素。许多精彩的标题看起来都好像是偶然的灵感,是“妙手偶得之”,其实看似偶然的把握中也有规律可循。
我写评论和编评论做标题,一直坚持着这样一个习惯,就是把一篇评论最大的亮点提炼出来做到标题中去,让人家一看到标题就能看到你的评论的最大亮点,从而增强你文章的表达效率。如果你评论的最大亮点是一个故事,那把故事浓缩成一个标题。如果亮点是某种冲突性和争议性,要把冲突和争议表达在标题中。如果亮点是可能让人震惊的某句话,丝毫不要犹豫,就把这句话做到标题中。亮点,很多时候就是你文章最吸引人的地方,把最吸引人的地方放在最容易吸引眼球、人们第一眼关注到的标题上,那就是标题和文章的表达效率。
我最反感《由……想到……》《……之我见》《论……》之类的标题,看到标题就不想看文章内容了。标题是文章的眼睛,读者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你的标题,标题如果不能吸引读者,再精彩的内容都白搭了。所以,一篇评论中最精彩和最精华的元素,最好能体现在标题中。
比如我的几个评论的标题:
《癌症一代》。我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就是提出了“癌症一代”这种现象:这篇评论写的是农村的一种现象,劳碌一生,耗尽精力供完孩子上学,孩子长大成人,老人准备享福时,许多人都查出了癌症。劳碌一生,积累了一身的疾病,最后以癌症这种可怕的绝症而离去。这不是一两个人的个案,而是乡村一代人悲怆的宿命。
《血淋淋的断指是城管的自我妖魔化》:新闻由头是,江苏某地一城管执法时粗暴地、硬生生地扯掉摆摊的老人一节手指——这条新闻最让人可怕的就是“血淋淋的断指”,而我的观点是:城管总说舆论妖魔化自己,可这个血淋淋的断指表明,这完全是城管把自己妖魔化了,这难道不是妖魔所为吗?于是就做了这个标题。
《中国青年报·冰点时评》当年曾引起轰动性影响的著名评论《国旗为谁而降》,呼吁尊重《国旗法》的规定,国旗不仅要为国家领导人而降,也要为灾难中遇难的普通公民而降。这篇评论不仅引起了舆论对《国旗法》的关注,之后每次灾难后都有人提起这个话题,也推动政府接受了这个建议。这篇评论这么大的影响力,与标题的冲击力和穿透力有很大的关系。其实,作者当初给《中国青年报》投稿时题目本不是这个,而叫《被遗忘的法条》,主旨是提起《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旗不仅应为逝世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而降,也应为灾难中死亡的庶民而降,法条摆在那里,却被遗忘了。
当时的编辑李大同觉得标题应当更加鲜明,于是就改为《国旗为谁而降》。这样的改动当然是点睛之笔,将文章最大的亮点、最精彩、最吸引人的地方浓缩到了标题中。“被遗忘的法条”很抽象,也有点儿绕,有点儿让人费解,而“国旗为谁而降”既形象直观,观点又鲜明。作者郭光东后来在回忆这篇文章时说:编辑李大同将这篇文章的题目由《被遗忘的法条》改为《国旗为谁而降》,作用极大。这样一来,文章更有气势,传播效率因此大大提高,可谓一字千金。
为了表达效率,标题的另一个规范要求是“合适的长度”。不能太短,太短的话无法把文章的兴奋点包容进来,像《论自由》《平等》之类的标题提不起读者的兴趣,读者不知道你这篇文章想说什么。更不能太长,过于冗长的标题让人不知所云,也影响了文章的美感和版面的美感。一些作者的标题之所以很长,在于他很贪心,想把很多东西都塞到标题里,想全面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标题实在无法承载这种功能,它的信息容量使其一般只能表达最核心、最能提起读者阅读兴趣的观点。